
亨利·菲尔丁
与《俄狄浦斯王》和《炼丹术者》并列,被认为认为是结构*完美的三大世界名著之一。菲尔丁的代表作《汤姆琼斯》是一部传记体小说,叙述了弃婴汤姆在虐待中成长,被逐出家门,与恋人苏菲亚破裂,各自历尽重重磨难和诱惑,最后他身世之谜大白,并与苏菲亚团圆。作品富有创造性,同时继承和发扬了英国幽默讽刺文学的传统,被视为英国小说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亨利·菲尔丁(1707-1754)英国作家,《汤姆·琼斯》是在1749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小说66万字左右,是作家的代表作,从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角度,在世界名著中不算出类拔萃,但称得上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的世界名著,亮点是故事的写法,讽刺的笔法和传递的价值观。 汤姆·琼斯讲的是一个弃儿的传记,汤姆从小作为弃婴被放在有钱的乡绅沃尔斯华绥的床铺上,善良的乡绅没有子嗣,只有一个同住的妹妹,就打算收养这个可怜的弃婴。 乡绅为人慷慨大方,善良真诚,乐于结交有才学和志向的朋友,沃尔斯华绥的财产继承人是妹妹白丽洁小姐,妹妹对宗教虔诚,为人古板守旧。很多人披着才学兼备的外衣有目的地靠近白丽洁,她很快结婚并发现自己所遇非人,生下儿子卜利飞之后丈夫就因急病离世,不久白丽洁小姐也去世了。 卜利飞继承了父亲贪婪好财的个性,成年后利用了汤姆对他的信任,将汤姆一系列成长中的错误添油加醋地在舅舅面前告发,导致汤姆失去了沃尔斯华绥先生的信任,将其逐出家门,汤姆在失恋和失去养父信任的痛苦中离家寻找新的生活…… 不完美的男主角 作者在书中反复提及这是一部“历史”,是关于汤姆这样一个善良、粗枝大叶、行侠仗义、勇敢、英俊、有些荒唐的青年所经历的一切。汤姆绝对算不上能引起读者共情的主人公,在阅读别人故事的时候,我们都喜欢站在道德纯白无暇的位置上,对汤姆对粗心、容易动情等,存有零容忍的态度,毫不意外在转影视以后,主角被评论为渣男——他最开始喜欢的是守林人丰满而充满青春活力的女儿,后来爱上了另一位邻近富裕乡绅维斯顿先生的女儿索菲亚(也是书籍的女主角),失恋以后的流浪生活中,他又与一个放荡的、被误以为他母亲的女子有过肉体关系,再后来寻找索菲亚线索时,穷困潦倒的他又做过索菲亚姑妈的情夫。 汤姆英俊而又充满朝气,几乎他所遇见的女人都会爱他,他经常为了帮助别人,做一些荒谬的举动,即使自己一无所有,但除此以外,他没有做成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业,多少显得有点有勇无谋。 “不管一个人多么诚实,在叙述他自己的行为的时候,总免不了习惯性地为自己辩护,某些缺点经他的辩护就洗清了,好像劣质酒精经过过滤,所有的渣滓都被滤掉了一样。” 同样的道理,读者无论在自己的生活中有多少自己都说不过去的可耻经历,但每每在看小说的时候,总期待白璧无瑕的主角,他们要集万千完美的优点于一身,要让所有的女人神魂颠倒,可是只对女主角一往情深。这种故事可以去韩剧里面寻找,但是肯定不是在世界名著里,作者强调的是“历史”,他要的是一种纪实性和诚实的写作态度,他显然不准备花60多万字写一个在他的时代就会泯然众人矣的男主角。 偏理想化的结局和写法上有些分散的故事情节 故事的结尾是偏理想化的,甚至处理得有一些草率,此处不做剧透。如果看主线故事的话,有明显的冲突,但是不够撑起这样一个鸿篇巨著,作者开展了比较多副线情节和人物。这样的写法容易让人觉得进展拖沓,而且并不是每一个副线故事都有完整的交代,这对通俗小说来说可能显得“不负责任”——作者为什么要写一些看起来对情节推动来说没有明显帮助的人和事? 可是对于这样一本充满反思精神的书籍来说,它们恰恰是很必要,人的一生中发生的重要事件,对人的心智变化影响很大的人,不一定覆盖很长的一段时间,例如有些人会离开,有些事情我们不知道后续,但是这些事,这些人,甚至是我们舍弃掉的部分,很可能决定了我们会是什么样的人,这是整理这样一部历史的意义。 这本充满批判精神的小说,更重要的是为了表达价值观念服务的,情节也好,主人公是否完美也好,在这样宏大的任务面前,就显得不那么重要,反而是借一些小事发表的议论,才是这本书的看点。 故事的写法很勇敢 在亨利·菲尔丁所处的时代,如果考虑到“吃饭问题”,大家会写的小说是更饱满圆润的通俗小说,即使是严肃的文学,同时代的作家也在探索一些现实主义或者自然主义的写法,前者更注重描写时代的精神风貌,创作一些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后者更注重将有张力、冲突剧烈故事,以不加太多议论的笔法白描。 可是亨利·菲尔丁偏不,他的做法在当时的文学圈子是反叛、反学院、反框架、反程式化的,甚至在小说中他多次提到,写这样一个故事,坚持用边写边议论的方法,每个大卷的开篇,都是长长的议论,他不认为好的作品必须满足老学究和文学批评家谈论的条条框框,他同意一些写法更容易得到读者和学院派的认可,但他的使命是开拓属于自己的道路。这种勇敢,很有意义,他是一个常常出来发议论的作者,他的议论往往超越普通人的认知,被愿意以谦逊之心阅读的人读到,是穿越了几百年仍让人感到清新的一阵风。 “智慧只不过是教会我们吧一句人人都知道的简单格言运用得比日常更广泛一些罢了。这句格言就是:无论买什么,都不可出过高的价钱。” 英国人冷飕飕的讽刺笔法,让文字变得锋利 主线的故事中,比较突出的是一些为了利益和财富,可以摧毁别人和自己幸福的人,人们容易将这样的人简化为葛朗台老头那种吝啬鬼,但这样脸谱化的坏处是,忽略了人性的复杂,作者更想强调的是,疯狂敛财,不仅可能求而不得,更可怕的后果是人性的泯灭,“再也不会爱”或者“再也无法感受到人性中有光芒的东西”才是一种更深的诅咒。而如果道理这么干巴巴地讲出来,读者不会在自己的生活中权衡金钱和很多珍贵的东西的价值,作者用英国作家特有的冷飕飕的讽刺,将这样不会幸福的观念揪出来: “他把女人看作是一种家畜,比猫稍微高一点点。因为她们担负的职务要比猫重要。但是二者之间的差别在他眼里是那么微小,以至当他和沃尔斯华绥先生的田产房屋缔结婚约时,不管搭配上一只猫还是一位白丽洁小姐,都是一样的。” 一个传递明确价值观的作者 本书的作者不是手脚被某种主义被捆住的作家,他创造了一个有明确缺点的主人公,但反反复复强调他身上的善良的价值,同时创造了一个没有太明显缺点,只是爱财和精于算计的卜利飞,他在普通小说里,估计都算不上什么大反派,最多是一个做事有点不太君子的小人,在生活里,为了自己的利益做点小恶,甚至于到了可以被理解和原谅的地步。可是作家就是要完成一个高难度的挑战——让不会被发奖状的善良突出重围,闪闪发光,让可以被原谅的自私自利无处遁逃。这是作家的理想化,也是这部作品能格外清新的原因,支撑这一切的是作者关于“何为理想生活”的思考: “世上最具智慧的人最可能极大限度地享受人间的一切幸福。因为智慧所指明的中庸之道是获得有益财富的最可靠的道路。而只有坚持中庸之道,节制约束,我们才能享受到种种乐趣。聪明人总能使他的种种欲望和情感得到满足,而愚蠢的人为了满足一种欲望就不惜牺牲一切。 人们的愚昧和虚荣心促使他们产生许许多多不正常的欲望,使他们积存下来的财富往往超过日常的需要,给太太置办大量的装饰品,给子女积攒巨额财富,都被习惯性地列为必需品。为了获得这一切,所有真正坚固的、美好珍贵的、高尚圣洁的东西,都一概忽略和漠视了。” 这本书为“中庸之道”这个词做了一次精彩的阐释,为了一个执念而牺牲掉所有体验、情感、感受、关系,就叫做“付了过高的代价,买一样东西。” 《汤姆·琼斯》之所以是名著,就在于它花了如此大量的笔墨,用冒险的方式,讲人性的故事,阐释也许不被看好但很珍贵的价值观念——永不低估善良,过有智慧也是有节制的生活!
选读《汤姆·琼斯》因其列入毛姆1940年《书与我》—给美国《星期六晚邮报》推介的其中22本最杰出的英国文学名著之一;1945年又列入毛姆邀约为美国《红书》杂志开列的其心目中的世界十佳小说之一。兩千多页的巨著,确实使我犹豫再三終於阅读。一口气追了几天,非常好看,富于人性和哲理,但又轻松好笑。菲尔丁同读者侃侃讲述汤姆·琼斯的故事,“就像在餐桌上拿着一瓶酒给朋友们讲故事一样。” 5星级推荐。 亨利·菲尔丁(1707-1754)18世纪英国启蒙运动的最伟大代表人物之一。菲尔丁与笛福、塞缪尔并称为英国现代小说的三大奠基人。《汤姆·琼斯》出版于1749年,是菲尔丁的代表作,也常被看作英国18 世纪小说的最杰出巨著。 本书被“英国启蒙时代文史学之父”吉本称为表现人类风貌的精美图画,被司各特誉为作品自身就是真理与人性,令狄更斯倍加推崇并从中受益,更遑论萨克雷如此写道:“小说《汤姆·琼斯》的确精致;作品的结构实在令人称叹;穿插其中的智慧、观察能力、无比巧妙的回承起合、伟大喜剧史事中的各色人等,都令读者长久地赞叹与好奇。”….(毛姆《巨匠与杰作》) 书中主要人物和众多配角个性都十分鮮活。菲尔丁“没有惺惺作态地创作什么楷模人物,只是刻画普通的人性,宁可粗鄙也不要高雅,宁可自然也不要矫饰,他的愿望就是绝对真实地做到这一点,既不遮挡也不掩饰不足和缺点”。毛姆說,这就是现实主义作家的追求目标。毛姆称赞本书也许是英国文学史上最具活力的书了。“我想,没有谁在读《汤姆·琼斯》时是不愉悦的,因为这是一本有气概且生机勃勃的书,里面没有谎言,能让人从心坎里感到温暖。” 毛姆说,“在思考菲尔丁一生的时候,从自己匆匆浏览过的有限材料中,我被一种奇特的情感所震慑。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很少有作家能像他那样把自身投入到作品当中,当你阅读他的小说时,会领略到一种只有同自己的多年至交之间才会有的感情。他的身上具有某种当代精神,具有一种即使在今天也绝非寻常的英国人气质。他欢欣愉快地对待生命,充分地享受生活。实际上,他酷似自己笔下的汤姆·琼斯….”。(R268)
关于《汤姆琼斯》:我选择在这里停下 我是在读完《摩尔·弗兰德斯》之后翻开这本书的。那时候我想,同样是十八世纪英国小说,同样是写一个年轻人摸爬滚打的故事,应该能顺顺当当地读下去吧。 结果我停在了半路。 不是读不懂,是读不下去了。那种“读不下去”的感觉很特别——不是觉得它不好,而是觉得它太像我在屏幕上见过无数次的那些故事了。 🤔我读到了什么 故事的开头,是沃尔斯华绥先生收留了一个弃婴,取名汤姆·琼斯。沃尔斯华绥先生是那种最标准的“大善人”——心地纯良,待人宽厚,愿意相信每一个人。他有一个外甥叫布利菲尔,乖巧懂事,表面上一团和气;而汤姆呢,活泼莽撞,经常闯祸,但他心地不坏。 然后事情就开始朝着我最不想看到的方向走了。 布利菲尔表面上对汤姆客客气气,暗地里却在搬弄是非。沃尔斯华绥先生因为太善良、太愿意相信人,一次次被布利菲尔蒙蔽,把汤姆的每一个善意举动都解读成恶意,把汤姆一次次推向冤枉的深渊。 那位塾师,为了讨好白丽洁女士(后来我才知道她是汤姆的生母),对汤姆非打即骂,不管汤姆做什么,他都先入为主地判定为“不好的”。 而汤姆呢?他什么都不知道。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不知道布利菲尔在背后做什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怎么做都是错的。他只是在一个对他充满恶意的环境里,努力地活着。 幸好,索菲亚对汤姆有好感。不然,那个环境对他来说真的太不公平了。 🧐我为什么停下了 读到后来,我发现了一个让自己有点沮丧的事实:我之所以读不下去,恰恰因为我看得太“懂”了。 沃尔斯华绥先生的善良,是一种“麻木的善良”——他善良到失去了判断力,善良到分不清谁在说真话、谁在装模作样。这种“好心办坏事”的设定,我在太多电视剧里见过了。布利菲尔的伪善,那种表面上温良恭俭、暗地里捅刀子的“绿茶”人设,我也见得太多了。塾师为了讨好上级而欺压弱小的嘴脸,更是每个职场剧里都会出现的标配角色。就连汤姆身世的真相——他其实是白丽洁女士的亲生儿子——也带着那种“命运反转”的套路感。 不是说这些设定不好。它们之所以被反复使用,是因为它们确实触及了人性中某些真实的东西。但当这些套路以同样的方式、同样的节奏、同样的情绪被呈现出来时,我不再有当年看《还珠格格》时那种咬牙切齿的愤慨,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疲惫感。 我开始意识到:😕我站在故事外面,看见作者在摆弄这些角色,而我很难再被这种摆弄打动。 😖我承认,这可能是我的问题 这不见得是《汤姆·琼斯》的问题。它写于1749年,那时候还没有“狗血剧情”这个词,也没有几百部类似的故事在我之前刷过屏。菲尔丁写下这些的时候,他是在开创一种叙事方式,而不是在重复套路。汤姆是私生子这个设定,在当时是对社会偏见的一种挑战;沃尔斯华绥的盲目善良,是对“不加分辨的仁慈”的批判;布利菲尔的伪善,是对表面道德的讽刺。 这些在今天看来稀松平常的设定,在那个年代是有力量的。 只是,这份力量在穿越了两百多年之后,抵达我面前时,已经磨损了大半。不是它不够好,而是时代替我先消化了它。 😞我选择在这里停下 我没有读完这本书。我把它标记为“读过”,然后退出页面了。 我不觉得这是放弃。我更愿意把它理解成一种诚实的告别——诚实面对自己的感受,诚实承认这本书目前的状态不再能留住我。 在《摩尔·弗兰德斯》里,我学会了对一个挣扎求生的女人生出悲悯;在《汤姆·琼斯》里,我认清了自己对某些叙事套路的耐受边界。这两件事,对于我的阅读来说,都是有价值的。 也许很多年以后,我会重新打开这本书。也许不会。但无论如何,我知道我在这本书里停留过,思考过,也做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选择。 这就够了。
2021年10月20日阅读完成《汤姆·琼斯》,这本书读的我太累了,不仅仅是因为这本书篇幅太长,是因为对话太多,长段长段的对话,读来真是让人疲惫啊。在我看来这本书就是男主因为被陷害所以被赶出来了,女主为了反抗包办婚姻逃出来了。他们各自在逃跑路上发生的一些关于爱情、人性的事。一、这部书的人物性格鲜明。男主琼斯英俊、勇敢、单纯、善良、慈悲,女主索菲亚漂亮、温柔、孝顺、谦卑,男主的舅舅更是慈悲、大度、善良……总之,书中的每个人物性格都很鲜明。二、从一开始我都觉得男主最后会有一个富裕的身世,不过结尾他的身世还是挺让我意外的。三、看到四分之三的时候我想,如果男主女主在结尾都没有通过继承等方式获得财产,双方就此过上清贫的生活,通过自己努力创造财富的话,那么这个小说就是很不错的了。不过作者还是没有给他们一个平凡的结尾,而是让他们获得了家人的宽恕,获得了财富。四、我不喜欢书中天赋高于一切的理论。不管是女主先天的漂亮、温柔还是男主先天的英俊、善良都是先天的,所以他们都获得应有的回报。而最后天赋配了天赋,中等人配了中等人,下等人配了下等人。——抹杀了思考、奋斗、谨言慎行的力量。
可是当我们的妻子、子女或者亲朋好友满口怨言,带着一脸的不痛快和厌恶,勉勉强强地为我们办了一件我们希望他们办的事的时候,很显然,他们为此忍受的痛苦,必然加深我们的感激之情。
2022年第130本 此书臭长。语言啰嗦,剧情狗血,但也有其真实和深刻的一面。 之所以看这本书还是因为毛姆的推荐。他把这部小说列为十大小说之首,比战争与和平排名都靠前,想必必有其缘由,好奇害死猫。 读完之后,结合毛姆的性格和经历,再感受一下毛姆那些伟大作品的风格和他善于表达的人性主题和手法,就不难看出为什么毛姆会如此钟爱汤姆琼斯了。 其实汤姆琼斯讲了一个特别简单的故事: 有一个德高望重的乡绅,家里出现了一个弃儿(汤姆琼斯),被乡绅收为义子。乡绅还有个妹妹,也生了个儿子(卜利菲),然后死了。乡绅将这两个孩子交给牧师(斯维康)和哲学家(斯块尔)教育。结果一个成了真性情,一个变成了假正经。真性情看上了隔壁老王家的闺女索菲亚。但他只是个弃儿,没有继承权。还在乡绅的误会和假正经的计谋之下被赶出了家门。卜利菲乘虚而入要夺取索菲亚,索菲亚誓死不从,也离家出走。中间经历种种阴差阳错。最终真相大白,假正经阴险败露失宠,而且真性情的母亲就是乡绅的亲妹妹(我滴妈),所以真性情成功从弃儿转型亲外甥,顺理成章的继承大统,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以上情节,写了60万字。 如果不是毛姆,我只能吐槽他啰嗦狗血。但毛姆如此推崇,我只能怪我自己肤浅,没有品对味道。 我这么说并不是否定这部小说。只是他可能和以往看过的小说不太一样。 与其说是这是一部小说,不如说这是一堂写作课。小说的情节更像是为了作者想表达的东西而强行拼凑出来的。所以,这部书的情节是次要的,他表达和引起的思考才是最关键的。 另外,毛姆一定是从这部书里学到了很多写作的手法,每一卷的第一章,都是对写作方法的阐述。真正的情节就像是非常简单易懂的例题一样,狗血也正是因为如此。 这部书里有宗教和哲学的思考,男权女权,虚伪,嫉妒等等人性的方方面面。作者写到的人的复杂性,让他笔下的人物不会十全十美,也不会十恶不赦。这也正是毛姆后来那些伟大作品中一以贯之的原则。也许毛姆正是因为这部小说,才学会了如何刻画了鲜活的人物性格,写出了《人性的枷锁》《刀锋》《面纱》等等经典的作品吧。 之所以看的很痛苦,是因为没有跳出以往的思维定式,认为小说就应该有引人入胜的情节。要说情节这本书真的挺狗血。 但若将他作为一本写作和了人性的教科书,你就会发现零零散散的很多与情节无关的段落是非常深刻和真实的,简直就是箴言。 我也做了一些笔记,不知道将来还会不会再看一遍了。毕竟好书读一遍是肯定不够的。第一遍看就是因为只关注情节,所以才会有以上的印象。但这也算是对这部作品的初印象了,至少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了。但要真正从这本书里获取真正的精华,非要再多读几遍不可。毕竟毛大爷都说好。
《汤姆.琼斯》缘起这本书是在毛姆推荐十大书单里,看了简要介绍,觉得有趣便开启了阅读之旅。 这个故事本身是很烂大街的,两个有情人在经过层层误会和阻扰终于在一起了,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觉得这本书最大的看点就是刻画的人性很细致以及我对作者对于爱情看法的好奇,我希望得到教诲或者思想上的交流,因为我对方面是非常模糊不清的。 所谓的人性在里面作者可谓是很直白 得指出了,也让我窥探到了我自己一些我没注意的内心想法,对于这个议题,追求幸福,似乎 总是很困难,婚姻,爱情,以及里面选取了很多持有不同意见人的想法,非常的多面性,里面没有一人是十全十美的,而人总是或多或少有缺陷。 对于婚姻我以后将要遇到的事情,我还是很感兴趣的,而这些人在你以后所听到的声音中也是必然有的想法。 1.方式或专横或柔和,以为你考虑之名,将自己的想法强加在你身上,并轮回挽说要求你执行 1.1一定会听从孩子的内心,尊重并且支持他们的想法,认为婚姻一定需要有爱情 2.一些所谓的追求者,表里不一,【其实有个观点惊到我了,竟然会有因为仇恨的】,只是看重你的地位和财富 其实挺戏剧的,最后如果误会没解开并且不知主人公的身世,主人公也许和女主人公就是以悲剧收场。所以门不当户不对的情况以及父母不支持的婚姻最后是否能善终吗? 其实对于这本书,我收获颇丰,在里面得一些细节剖析人物心理,让我懂得了在其他人物中我未解读得,例如在选择方面,有些东西即使是你无心之举,只是为了发表自己心中己见,在他人看来便是得罪了。我所不赞成的婚姻关系,有些人就实践了并且也劝你如此,当然这种行为是不礼貌,反之亦然,我应该学会明白如果有人问你,真心想要交流和探索你的看法的时候,这种你大可和他探寻即使意见不合,也无需过了火,毕竟即使争论过了,也毫无意义,在他人面前输出自己想法如果是来证明自己,其实大可不必,因为大部分人都对你以及你的想法不感兴趣。 还有我看出了我的一个缺陷,那就是偏见,偏见就是一旦认定了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便拼命想找出证据来证明或者希望他没有个好结局,越是带着这样先入为主的想法,我越是不能够理解这样一个人物,也就越发对他人物本身存在刻薄的思想。 有时候对人莫名的恶意,嫉妒也是让人心声寒意,人有各种各样的欲望,只为欲望而活我想这是可怕的,为了得到另外一个人的欢心而去迫害无辜的人,没事找事的刻薄责骂,没成想他们一心所想最后却做的都是一场空。真是可笑,可悲啊
由于书目太多,所以阅读这本书时总感觉特别赶,三天不到阅读完毕,感悟太多。我一直认为生活有光,哪怕现在生活它欺侮了你。 琼斯是本文的主人公,他是众多美好品质的汇聚者,他善良但不失理智,勇敢但有时鲁莽冲动…他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他的身上仍然有许多值得争议的东西,比如他与莫莉·西格里姆的爱情,我一直有一个疑问,作者通过写莫莉私生活的不检点来降低琼斯的罪恶感,以提升琼斯的形象,倘若莫莉是一个规规矩矩的人呢?琼斯与沃特尔太太爱情,让人咂舌,这也给后面的反转埋下了伏笔。伦敦是英国最为繁华的地界,在这里,贵族云集,但却是一个男娼女盗的社会,淫欲这这里得到非常好的放纵,贝拉斯顿夫人与琼斯的欢好,本就是设计的结果,倘若果真有爱,那也抵不上财产。 琼斯是白丽洁小姐的儿子,我在读了不久就有此猜测,比如小说着重写白丽洁小姐与之前的不同和她得知沃尔斯华绥先生没有继续逼问珍妮,琼斯的父亲是谁时,白丽洁小姐的那种笑,我便怀疑琼斯一定与白丽洁小姐有着某种关系。 威尔金斯太大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人物,一方面她极尽阿谀奉承之道,对主人十分谄媚,但是她在主人面前丧失的自尊,选择在比她弱小的人身上使劲报复回来,这很显然是一个社会下层人士的社会形象。另一方面,她深深受到基督教的影响,多处行动都展现了一个基督徒本该具有的思想和灵魂。 黑乔治也同样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人物。猎鸟使黑乔治出现在故事舞台,他多次充当琼斯与索菲亚小姐的信使,虽然他私吞那笔对琼斯来说十分重要的五百英镑,但他后来在琼斯入狱时说如果琼斯需要多少钱,他都给的时候,我又看到人性散发出的光辉,或许是下层人物的悲哀使他选择钱财,但我们也能看到人性的复杂。我的态度也由一开始的厌恶,到后来的复杂。 琼斯后来经历的曲折受着欲望放纵的驱使,诽谤的迫害,但他勇敢、理性精神仍然发光。我很惊讶于众人口中的琼斯,三分真七分假,而就是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让他几度陷于争议之中。多个版本的评价让我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了一个更深入的了解,人总是有一个欲望的满足需要贬低对方来得到,加上无限夸大的言论以无限地满足自己的欲望,当众人顺着你意贬低时,便傲慢地说:“看,它就是坏人”。在我看来这是一种不负责任,无论是无限夸大对方形象的人,还是无限贬低对方的人。 整本书还有许多给我带来深刻印象的人,比如卜利非先生和他的爸爸,他们都是那种工于心计,十分自私的人,深刻诠释了龙生龙凤生凤这个俗语,一脉相承的性格,让我对这个形象十分不喜,即使他的行为放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可以被理解。 就这样读完了一本书,近来我读书十分粗糙,因为太多书需要阅读了,我想以后有时间再看过一遍,因为里面非常多的言论值得细细研读。😊😊😊
因琐碎而冗长,但作者在故事结构上还是颇费心思,伏笔深埋,曲折婉转,让读者能够愉快的读完,不致半途而废,可见其写作功力的了得。 有点感觉在读《堂吉诃德》,特别是书中也有一个桑丘似的人物:帕特里奇。同时想必作者也是一个与奥诺尔或帕特里奇一样饶舌的家伙,喋喋不休,辗转周旋,但其诙谐感弥补了这一缺陷。这也是读者“既爱又烦”的读完这本“史诗”巨著的原因之一。 书中不乏对人性与世俗的精辟“警句”。说明作者其实是十分清醒的。
主人公汤姆琼斯喜欢上女主索菲亚,汤姆是收养的孩子,地位低微,爱上了富孩子女索菲亚,被告发,所以被先生赶出家门,索菲亚的父亲强迫女儿嫁给先生的儿子,索菲亚不愿意逃走。 路途中汤姆琼斯对别的女人也动心过,在知道自己喜欢上索菲亚的时候依然跟自己之前的女友偷晴,我不是很理解他对索菲亚的爱。 结局汤姆是先生妹妹的儿子,所以有继承权,索菲亚父亲同意二人婚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