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狄更斯
《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的代表作。主人公科波菲尔是个遗腹子,继父对他和母亲横加虐待。母亲不久去世,科波菲尔沦为孤儿,他找到了姨婆,在她的监护下开始新的生活。世事变迁,亲情友爱令人欢欣,风波和伤痛予人磨练,科波菲尔最终成为一名成功作家,并与至亲爱人幸福地结合。作品言语诙谐,爱憎分明,情节曲折,画卷宏大,体现了狄更斯一贯的风格。
断断续续读完了狄更斯的这部自传体小说,总体感觉一般。显然作者对自己的童年境遇有些耿耿于怀,以至于在描述这一段经历时玩命煽情,似乎很想唤起读者的同情。像这样的煽情在整部小说里屡见不鲜,而且都是生煽,也没什么情感铺垫。另外小说中人物的塑造也就那么回事,一个个都是漫画式的人物,就像现在抗日神剧中的人物,一出场就知道是好人坏人,台词刻板机械,塑造了许多索然无味的人物,唯一还有点儿意思的可能也就是米考伯了。小说的情节更是有些拖沓,据说这部小说最早是以连载方式发表的,估计连载过程中狄更斯也有灵感中断脑子短路的时候,但还得硬着头皮往下写,所以有的时候主线故事已经写得差不多了,就得硬加进一些乏善可陈的支线情节。个人认为这部小说之所以能够跻身世界名著之列,也就是因为它是狄更斯的自传体小说,大多数读者是抱着窥探名人隐私的心态把它当做狄更斯的自传读了。
想记录下对一个角色的看法,詹姆斯·斯蒂福斯。我并不讨厌他。原生家庭给斯蒂福斯的影响很消极,但他爱追逐新鲜的人事物、爱航海的刺激、爱过单纯善良的大卫和艾米丽,也爱过他的母亲。他对生活是有热情的,对各类情感都有所期待。但另一方面,他的爱太自我,在亲密关系中他只顾满足自己,伤害了爱他的人。可以说,他是个没有爱与被爱能力的人,这一点的确悲哀。 但我对斯蒂福斯讨厌不起来,就像大卫对他的感情一样,很复杂,他迷恋于他的热情,被他孩子气的骄傲吸引,又懊恼自己付出的无限信任。大卫曾为艾米丽怨恨过斯蒂福斯,但除此外,直到他亲手把斯蒂福斯的棺椁送回家时,他仍在怜悯和怀念。我认为这是狄更斯的巧妙之处,人性不是非黑即白,即使奸猾卑鄙如乌利亚,他与母亲的亲情也始终存在,因而狄更斯选择开放性的让读者自己感受人性是很明智的。 整个故事通过大卫的主观视角展示了他的一生,尽管我不能完全认同他的全部人生抉择和世界观,但透过大卫的主观滤镜,我对詹姆斯·斯蒂福斯这个人是没有纯粹的恶感的,这一点也许大卫本人也是如此。 斯蒂福斯是个被宠坏的聪明孩子,在自己的世界里独自美丽,他不会爱但也渴望爱。决定私奔前斯蒂福斯找到大卫求他谅解,我甚至觉得他有些可怜,他怕失去唯一真诚的朋友,在与大卫或艾米丽相处的日子里我相信他是曾真正快乐的。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在这个故事里斯蒂福斯不是个所谓的正面角色,但我觉得他不是一个坏种,不同的人生境遇造就了不同的人格,形成不同的命运和人生结局,他人性中好的一面吸引着我,我哀其不幸,坏的一面也使我同情。但愿每个孩子都能成长在一个健康的家庭环境中,不需要用一生治愈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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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遍了,很喜欢,一直向上啊👆
建议年龄超过12岁的读者放弃这本书,满篇漫画人物,最讨喜的只有姨婆了。一个这么简单的故事居然能写成这么厚的书,后来才知道这本就是连载在杂志上的小说,为了凑篇幅硬是节外生枝。爱情线也是一塌糊涂,先把青梅竹马放着当备胎,口口声声说她是指路明灯,紧接着娶了个性价比极低的低能美女,为了换个性价比高的老婆就把低能美女写死了,抑郁症发作间隙发现青梅竹马宜家宜室很爱很爱她???接着给自己的二女儿取了前妻的名字…啥好事都给他占了,不知道想传达什么爱情观
哪怕道路泥濘,哪怕生活憂傷。 千萬不要吝嗇,千萬不要虛偽,千萬不要殘忍。 大衛一生中兩次面臨命運的重大轉折,都將命運牢牢掌握在了自己手裡。 那些在夜空下露宿的孤獨的地方,牆根底下草垛中砲台上酒花叢;那如砍伐困難之林的練習速記和寫作的堅韌和毅力。 親愛的讀者,希望你成為一個善良的堅強的人,有獨立的意志,有自己的決心,要堅決。 要有個性,那個性的力量,除了有正當的理由,在任何人或任何事情的壓力下都不屈服。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