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大作家德里菲尔德及去世后,妻子请人为他立传。小说的叙述者阿申登被传记作者请来回忆当年和作家的交往,故事由此展开。在阿申登的记忆深处,我们发现了作家的前妻——迷人的罗西。她生性风流,处处留情,却不失善良坦诚与优雅活泼。在这本书里,毛姆一改以往作品中对女性的偏见,以爱慕者的身份来追忆一个美丽女人的一生,并点缀以许多文艺圈中的韵事逸闻。整个小说布局错落有致,现实与回忆相互穿插,文字干净利落而又犀利深刻,塑造了毛姆所有小说中最鲜明生动、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
🍑成年人的情爱,从来都是各取所需的博弈。男人痴情装深情,女人清醒享人生。我想从三个人多角度来解读这个故事中情爱里各人的清醒与沉沦。 🌽受《红楼梦》影响太深,喜欢读一本书从其中不同人物的角度来看待一个故事或者一件事情。我想从得里菲尔德、阿申顿、罗茜三个人的角度来阐述自己这次跨越时间长河的穿越旅行。 ❶🧘得里菲尔德角度— 🏹一个成功男人背后需要三个不同时期、不同个性和能力的女人帮助。 罗茜第一个阶段是得里菲尔德年轻落魄的时候遇到的陪伴自己低潮日子的女人,虽然罗茜有一定的心眼,一开始盯着得里菲尔德就是别有目的、但她确实满足了得里菲尔德对与爱情所有的幻想,罗茜的热情让她感受到了什么是爱,让他写作激情四射。虽然罗茜从来就没有停下找其他男人欢愉的脚步👣,但她确实还是对得里菲尔德很好,得里菲尔德明知道这些还是深深的爱着她。 罗茜的第二个阶段 —🎱我想和你做朋友,因为我看上你的老婆了! 是陪得里菲尔德到躲债到了外面,得里菲尔德有一定的名气了,所有来他这里拜访的人基本是奔着罗茜去的。她让她他认识了更多人,维持了社交圈子。 🦪若能得贵人相助,助力事业前行,想必能少走许多弯路;二人相伴相守,更像是彼此契合的选择,在这段关系中各取所需、互相成全,得里菲尔德得到勋爵夫人的帮助后如虎添翼,实现了一个男人打拼事业的最好时间的最好助力。 🥕在罗茜跟人跑了以后,勋爵夫人给他引荐了编辑、出版社、社会名流,让他的事业实现了飞跃的发展。这个时间的勋爵夫人是得里菲尔德最需要的,二者的结合是最好的选择,利益相关。她是他的事业助力! 🍌男人是最痴情的,永远只喜欢二十岁的姑娘。因为她们身上有青春活力,让你感觉到什么是青春鲜活的朝气与模样。 🥑年轻美丽的护士艾米在照顾得里菲尔德时候,闯入了他的生活。二人先斩后奏,直接结婚👰,勋爵夫人也只能默认。这个女人在自己最好的年华时候,遇到了得里菲尔德,并且陪伴他走完了余生。要说有多大的爱情,我觉得也不可能,也许就是你情我愿,互相从对方那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❷🧘♂️青年作家阿申顿角度—🥣他让你写传记记录他的生平所以走进他的生活,可没想到你早就得到了人家老婆! 年少不知阿姨好,错把少女当成宝! 阿申顿这个角色让我想起了两部电影,一部是意大利电影《西西里的美丽传说》,另外一部是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他都是年轻的时候就被对方的魅力和热情迷的神魂颠倒,心里有了最初的心生倾慕的白月光🌙。好的一点是他最终得偿所愿相伴相守、突破界限走到一起。 ❸🤽罗茜角度—🎯女性的青春与魅力本就转瞬即逝,无需困于世俗桎梏,理应自主掌控人生与情感,不辜负自身韶华,而非虚度时光空留遗憾。 我曾经就想过,我如果是一个女人我就不结婚,我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我要自己得到极致体验、极致享受,而不是被别人控制。只要自己喜欢,只要自己享受了就行。守着一个男人到老、这个男人慢慢的床上就不行了,从一夜七次郎,到了后面七夜一次郎,再到后面一月光,到了老年就是交年费。女性在不同年岁有着不同的情感与身心需求,若始终困于单一关系的平淡,难免会留有遗憾,未能体味情感与陪伴的本真美好需求,干嘛把自己给亏待了。男人女人都是人,那些认为自己没有多少欲望的女人其实挺可怜的,因为他们就没有得到过极致体验和享受过。那是一种悲哀,不知道高潮为何物,在年轻的时候没有享受,老了想享受估计都很难了。注:建议看岛国作家渡边淳一《红城堡》,还有《失乐园》对情爱与人性的刻画细腻深刻,值得一读,能让人对亲密关系多几分思考,极度极致唯美。 🍯荤素不忌的写了这么多,因为这里是陌生人的世界,读陌生人的故事,我又何必把自己端着呢?反正我谁也不认识,想说啥就说啥,不当帽子里面的人。 🍶微读第 715 本 🛶2024 年第 53 本🦋读完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
2026年3月8号读完毛姆的《寻欢作乐》 女主罗西的故事贯穿了这本书的始末。 罗西是一个开心的时候会以性助兴,悲伤的时候(她女儿6岁去世的时候)也要依靠性来宣泄情绪的女人,她认为寻欢作乐是一个人的天性,只要有男人约会她,只要男女双方都能够从对方身上获得快乐,为什么不呢,哪怕她是一个有丈夫的女人。她二十几岁嫁给德里菲尔德先生,三十几岁跟老情人乔治私奔并再婚,到了七十岁,对异性间的相互追逐仍然乐此不疲。罗西是个一辈子都离不开性的女人。 个人认为,莎士比亚“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这句话,便是作者在此书想要传递的观点。 罗西身上与人为善,乐于助人,率真坦诚,从不矫揉造作,从不掩饰自己(从不介意自己从事过女招待的工作)的这些优点与她热衷于寻欢作乐有什么矛盾的吗?寻欢作乐会抵消罗西身上的优点吗?罗西的寻欢作乐等同于她品格低下吗? 以上也是这本书带给读者的思考。 在越来越多元化的当今社会,也许已经有不少人允许或者接受罗西现象,但仅限于发生在别人身上,如果是发生在自己家人身上就另当别论了。
欢迎来到,《寻欢作乐》时间……莎士比亚说,“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 据说,毛姆一生只爱过一个女人,却又爱过无数个男人,而这个女人和他的男性朋友几乎都上过床。到底是这个女人让他失去了爱女人的能力,还是这个女人让他学会了爱男人。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而又据说,这本《寻欢作乐》就是以这个女人的故事为蓝本,老夫的八卦之心瞬间熊熊燃烧。 然鹅,当头一盆冷水——这本书的阅读体验稍欠佳,不知是每次读都赶巧犯困的原因,还是因为时间线来回穿插,抑或是“八卦”含量不足的原因,反正是读了三分之一我都不知道谁是男女主角……还好,我看过杜拉斯的《情人》,感觉两者的叙事风格与情爱见解有诸多共通之处,让我“扒”到了最后。 就像是香水的前调中调后调,中调才是灵魂,后调余韵悠长才显珍贵…… 《寻欢作乐》说,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很自然就会和他上床。她对此丝毫不会犹豫。这不是恶习,也不是淫乱,这是她的天性。 您瞧瞧,能让毒舌毛姆扛着群体伤害的可能去为这个“她”(和无数人寻欢作乐)开解,这个“她”得多么的哇噻?你不亲自去了解一下? “我不知道你到底看中他什么地方?” “我可以告诉你,”她说,“因为他始终是那么一个十全十美的绅士。” 能让这个她这样死心塌地玩命赞美、追随的他又会是谁?你不亲自去了解一下? 一切,尽在“寻欢作乐”……
我早在看完《月亮与六便士》后,就匆匆给毛姆贴上了厌女的标签,但在看完《寻欢作乐》,又回味了一下《面纱》和《刀锋》,突然觉得毛姆好像也不算厌女,他只是把笔下男性角色最坦诚、甚至带着自私与浅薄的内心写下来,给女读者一个旁观男性内心世界的视角,避免沦为爱情的牺牲品 更何况厌女的人也写不出拥有完整的自我主体性,不将人生寄托在情爱与男人身上,懂得自省、挣脱依附、主动寻找自我价值的女性角色 比如伊莎贝尔,她在面对理想主义的拉里时笃定的说出“我正年轻,我想快乐地生活。别人做什么,我也要做什么,我想常常有宴会,有舞会。我想打高尔夫球、骑马。我想穿漂亮好看的衣服。你能想象一个女孩如果比她的同伴们都穿得差,会是什么样的滋味吗?拉里” 又比如凯蒂,面对腹中的孩子暗暗决定:“我要把女儿养大,让她成为一个自由的自立的人。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爱她,养育她,不是为了让她将来和哪个男人睡觉,从此这辈子依附于他……我希望她是个无畏、坦率的人,是个自制的人,不会依赖别人。我希望她像一个自由的人那样生活,过得比我好” 那说回《寻欢作乐》这本书给我的最大感想,这也是我在看马尔克斯的《向坐着的人控诉爱情》的感想:我们可以寻欢作乐也可以从一而终,我们只是需要做出选择,是忠于自己还是忠于伴侣,忠于爱情还是忠于婚姻,忠于美好的体验还是忠于道德的契约,每个选择都是被许可的,当然每个选择也都有其代价
毛姆《寻欢作乐》:把一个世俗意义上滥情的女人描绘的如此善良,单纯,可爱,美好。 我可以说这本书好看并向往女主的生活吗?她活的如此真实不做作而且随心所欲! 摘录: 🍀人生在世,小题大做和嫉妒是有多么傻。在你还有机会时就好好的享受生活吧再有100年我们就都不在人世了。到那个时候还有什么是重要的呢?让我们及时享乐吧。 🍀爱一个人就是你要接受这个人的全部。无论是他的优点还是缺点。 🍀人只是一个不起眼的星球上的转瞬即逝的过客,他所有的痛苦,所有的纷争,不过是永恒精神中的一个笑话罢了。 🍀其实一个人总是逐渐脱离周围的人而成长起来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面对事实。 🍀我一直发现在你无话可说的时候就别说话,在你不知如何回答别人的话的时候就保持沉默,这是生活中一个很好的策略。 《寻欢作乐》一部毛姆的情感自传,一部不该错过的佳作!
❤️寻欢作乐 ⭐⭐⭐⭐ ✨留下自己的小脚印🐾 有点无聊,,寻欢作乐😂原谅我想偏了,以前有个朋友签名就是寻欢作乐,然后抽时间潦草的翻了翻。 好叭,是各种形式上的寻欢作乐🤣🤣 有点无聊叙事,,直到某一刻我瞪大双眼,没错这是毛姆呀 推荐,,又不是很推荐,写的很好,但是女主原型是毛姆初恋的滤镜,尊重,但不认同。你知道,幻想与回忆中的月光,可以美的像仙女儿一样,可以更美! ✨第二排小脚印🐾 感觉毛姆的很多书,叙事手法都很随意,一种平淡而随心的感觉,也有可能是我看的译本的问题,人物可能是亲身经历,我傻傻分不清现实🙂,然后那种故事性不那么明显叭,好像是生活随笔的日记,或者像散文,比较自由一点儿。中午看,眼皮儿打架,瞌睡我就止不住,哈哈啊哈😁😁,讽刺拉满,诙谐幽默。 ✨第三排小脚印🐾 看经典的一个好处就是很丝滑,一些小说逻辑上总是别别扭扭的不舒服,容易让我抓狂😫。经典中平淡的叙事,就从来不会感觉到左脑拽着小脑揍一顿的混乱感,可能会疲乏,但可以静下心慢慢的看,慢慢的推进,虽然没有小说那么波折揪心,也不会把我脑子拽出来踹几脚,在把作者扭乱的神经,一脚踹进去,踹的严丝合缝,让我一边晃荡着晕厥,一边心悸着往下狂奔。 ✨第四排小脚印🐾 毛姆的讽刺,真是无人能及(自己暂时了解的作者还比较少,目前疯狂点头,很对胃口的讽刺,不是夸张的烈酒,却是醇香回味的玉液琼浆),作者写作的技巧真的很高明,那种不经意间,缓缓勾勒的画面,人性的多方面阐释,平淡中处处是讽刺,让人如淡香中猛灌回忆,是玫瑰的芳香,陶醉中惊醒,回忆中枯萎🥀,归于平凡,原来,我已是读书人。 ✨杂乱无章的🐾脚印图 “‘你来得正是时候,’他说,‘我正想把你的那份香肠也吃了。’-----引用书中第二十六章,特德妻子第一次出轨 🍃杂乱的空间乱流🍃 委曲求全,并不能留住一个人,人有时候挺卑微的,哪有什么亲密无间,融为一体,她是她,你是你,无论过去你们多么亲密,可能一场暴风雨,她还是她,你还是你,但是你们,变成了你们。我会羡慕,但是无可否认,有恐惧,爬满我心中每一个缝隙 ✨杂摘,捧读°,收麦穗儿🐾 🌾 她不会说任何反对他的话,实际上她压根儿就不愿意再谈到他,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她也只略带伤感地微微一笑,接着叹一口气。不过她的微笑是coup degrâce,她的叹息则深深地把他埋葬了。 🌾 可是她的沉默也叫你感到亲切自在。你并不觉得自己给排除在她独自琢磨的想法之外,反而觉得自己也沉浸在一种四处弥漫的祥和气氛中。 🌾 我们两人走到街上的时候,黎明蓦然向我们迎来,就像一只小猫顺着台阶,一跃而上 🌾 特德在看一本书,至少是装作在看,但他并没有翻动页数。我看见他的泪水滴在书上。 我觉得白天好像永远没有尽头,后来突然我发现天黑了。所有的灯都亮了,街上人多得不得了。我觉得累极了,两条腿像铅一般沉重。 🌾 这个电话似乎拖得很长,所以我就思考起一个作家的生活来。那真是饱经忧患。开始的时候,他必须忍受贫困和世人的冷漠;等到取得了一些成就,他必须神色欣然地应付任何意想不到的情形。 -----让我想到了梵高
我把这本书加在书架上很久了。 一方面是很好奇,毛姆自己最喜欢的作品到底是怎样的。另一方面,实在很喜欢这个书名,在莎士比亚的十二夜里,也有这一句。我并不是要推崇寻欢作乐,只是觉得看到这个词语就会有一种麻麻的愉悦感与轻松感,一种悄无声息的挣脱感,一种潜藏内心的舒适感。 书名的确是取得好啊毛姆。看完之后我忍不住会去想,为什么这是他最喜欢的一部作品。 这本书一如既往的毛姆风格,写法和《月亮与六便士》《刀锋》差不多。我一般不会看太多的简介,但看毛姆的书我一般会提前了解一下主要人物是谁。他太喜欢前面铺垫太多背景人物了。这本书更是尤其。一开始花了我很大的精力才坚持看下去,不过后来自然而然的一看进去就出不来了,前面部分读进去之后我就克制自己不要出来,强行让自己用一天的时间读完了这一本。因为很怕一关上这本书,就难以再读进去了。 的确花了很大的篇幅在讽刺当时的英国文学界。整本书感觉都在讽刺批判。如果说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毒舌,那么这本书他毒舌的对象可能更庞大一些吧。不是某个人,不是某个群体,是整个当时的文学界。以及,那个时代的整个社会。 我突然觉得,他是为了这个女人,而与全世界为敌了。他轻蔑于所有并不了解但是却自以为是地嘲讽罗西的人们。 这个罗西,在他的笔下,非常的立体。我甚至能够想象她的样子。确实,很少见到毛姆用那么多美好的词语来形容一个女人,我感觉他似乎是用尽了所有可以用的美好的词语,在这一个被世人唾弃的女人身上。 她被他写得太鲜活了。让人忍不住也想要见一见她的笑容,她调皮淘气的笑容。 距离我读完这本书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在这时间的流逝里,我发现我内心对这本书的喜爱在偷偷发芽生长,并且以一种不过我所知的速度在壮大。可能是毛姆本人也给它加了滤镜吧。 但我总觉得,他能这样喜欢这一部书,总是有原因的。只是我不知道,这种喜欢谁处于对罗西这个人物的描写,还是对罗西本身;是出于他在这本书里淋漓尽致的表达的自己,还是这部书留存里那个最纯真时期的自己。 也许某一天我也会说这是我最喜欢的毛姆的一本书吧,因为题目源自《第十二夜》,而且,他在书里多次提到了莎士比亚。
☕️读这本书,大大的失望。 我心存疑虑,这可是毛姆的作品啊?难道是自己的问题?推荐值82.8哟。 终于,一位书友的评论和我不谋而合,他是这么说的:看到现在,就觉得是一帮无聊的人的一些无聊的事。如果一定要我说心里话,我很后悔看这本书,完全浪费时间,浪费人生。 这也是我的感觉……😄
本书女主是一个风流多情的花心女人,一生情人无数,感情经历非常丰富,从20岁的年轻人到五六十岁的中老年都有涉猎,在情感这方面也算是阅人无数了。 这是根据作者毛姆本人的亲身经历改编的一个故事,在他20岁的血气方刚的年纪,经历了一个风韵十足,妩媚多情的美少妇,虽然他知道这个女人情史丰富,同时交往多种男人,而且都跟他们有亲密的关系,但多年后,毛姆对她的评价依然是带着爱的滤镜,字里行间都表达着对这位情人的欣赏和爱恋。 男人对自己真正爱的女人的容忍度是极高的,女主多次越轨,毛姆依然不忍心用尖酸刻薄的语言苛责她,反而用了大量的笔墨去描写女主罗西的美貌、风情以及她魅惑的动人的地方,她的坦率、天真,带着孩子气的狡黠,都是作者津津乐道的地方。 用现代一点的语言来说,她根本不是女海王,而是一个活脱脱的女菩萨呀,虽然她在外人看来很花心,但是她的本意和初衷是纯真的,她给所有人带来快乐,她回应了所有喜欢她的人的感情,这种快乐是互相的,当然,这种观念在不论如今还是当时,都显得有些过于开放了。 接连看完了毛姆的三部书,据说这本书是毛姆本人最喜欢的一本,在我看来,毛姆本质上是在借由女主的花心多情来表达他本人的择偶观。 在女主罗西看来,她只是喜欢在不同的男人身上寻欢作乐,这些越轨的行为不会影响她对丈夫的爱,直到她跟乔治勋爵私奔以后,我才知道,其实一个看似花心的女人,也有真心喜欢的人。 与之相对的是,作家的第二任妻子,她是个本分的女人,对丈夫的照顾无微不至,看得出来她很爱作家,只要丈夫离开她一会儿,她就要到处找人问他的行踪,然而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作者对这个本分的女人评价并不高,反而把大量的赞美之辞用在花心的罗西身上。 由此可见,在毛姆的感情价值观里,他不喜欢真心爱他,控制欲和占有欲太强的女人,反而对一个美丽的荡妇念念不忘,因为他跟花心的女人在一起很轻松快乐,不用负责,且她没有控制欲,也不会要求男人只爱他一个。 男人宁可要一个风情万种的荡妇。也不要一个以爱为名处处控制他自由的贤良妻子。 毛姆想要的不是沉重的,唯一的感情,他之所以为一个花心女人辨经,是因为他想要的感情是轻松舒适的,男人女人都不需要专一,只要在一起的时候寻欢作乐,有过美好的瞬间就够了。这大概就是毛姆真正想要的模式吧
我看完这本书 2026.5.30 又一次颠覆了我对世界的认知 上一次颠覆是看上一本毛姆推荐的书 亨利 菲尔丁的《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 相较上一本《寻欢作乐》更彻底 一个经受丧女之痛的美人 在与声名鹊起的作家丈夫越行越远的过程中 选择与旧日情人私奔 可这不是作品的主题 让人惊叹甚至艳羡的是作者塑造的快意人生及时行乐 豁达通透的女性形象 她不是悲情女主角 不是为成就作家丈夫牺牲自我的主妇 不是世俗价值判断下的女性 她的标签不是卑微出身又享受荣华富贵 不是备受鄙夷又自强不息 罗西(女主)是坦诚面对伤痛 用及时行乐 寻欢作乐疗愈自我 她是世人眼中背叛丈夫 人尽可夫的荡妇 是为与抛家弃子 因破产而隐匿财产的情人一起出逃的妻子 直到70岁依然忠于自我 我想起前一阵某名主持人的妻子说自己这一生活的不尽兴 对比之下 罗西的人生快乐 自由 无拘束 还有一个旧八卦 与毛姆的神观点一致 他以解剖手法剖析人生 剥开层层包裹 展现的是立体丰富的内容 不单一 不扁平 他的笔下的罗西 有爱 有欲望 有情感 受异性欢迎 但没有自我牺牲 角色在快乐生活中完成自我救赎 我摘录几句原话“他总说他喜欢酒吧 他说在那儿 你会见到生活 他说他始终热爱生活”(名作家 罗西前夫晚年语) “我不禁打了个哆嗦 仿佛有人在我的坟头上走动”“看来这家客店里的每个人都对文学有兴趣”这些摘录与上文无太大关联 但是表现出毛姆独特的语言风格 诙谐的吐槽 其实除了女主 语言之外 毛姆还在作品中揭示了当时的一种保守 守旧 不接受新生活的风气和社会心态 就写到这里吧 《寻欢作乐》的叙事风格也很有趣和新颖 如果想认识不一样的生活态度 去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