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威廉·福克纳
《押沙龙,押沙龙!》(Absalom,Absalom!)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第九部长篇小说。是威廉·福克纳最重要,也是最复杂、深奥,最具史诗风格的一部作品。它讲述的是美国南方一个家庭从1860年到1910年左右所经历的激烈的分崩离析的故事,深刻地表现了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的种种冲突,触及与人类境遇有关的诸多带普遍性的问题。
终于在某天的夜晚,下定决心重读《押沙龙,押沙龙!》,以细读为基本的原则,试图将文本的模样看得一清二楚,但还是要失望了,因为它冷漠阴森,以至于模糊,像是雾中的雨,被泪水遮挡住的双眼。 一切悬疑与情节在卷首已然被赤裸裸地揭开,任何在情节上的不解都可在耐心的逐字逐句细读中获得答案,这显然是为雍容闲雅之审美服务(源自莎士比亚的「雅」)。 其余的细节虽然被时间折磨得只零破碎,但暂且看起来崭新的审美体会还是会为审美与轮廓推波助澜,在刻意中为文本世界构建更熟悉,也更为梦幻的细节,从而全然显露《圣经》下的世界。(暂时印象深刻的细节是埃伦姑姑为婚礼的抗争) 暂时的叙述方式还是很熟悉的那种二人对话(这种二人对话却仅出现三个人物)且以回忆的方式进行展开,但精妙绝伦的是福克纳直接让鬼魂上场(很难不让人想到莎士比亚的影响),并让鬼魂分裂成四个人的形状(相信大家都知道这四个人是谁)。 随后全然是康普生以假借口吻向昆丁的叙述,为前文构筑的情节大厦增添微妙而精致的细节,甚至在那封过去的信中泛滥出冷漠的颜色。 终于在千呼万唤中,幽灵开始侵蚀文本的叙述视野,罗莎开始缓慢而热烈地陈述「WAS」。 罗莎给的那封信终究被放在一边,同时,就是九月里的那个黄昏,康普生先生终于停住了讲话。叙述者约里夫姗姗来迟。 约里夫以浮士德与魔鬼的契约隐喻托马斯的罪孽。或许在他的叙述中戏谑之情感倾向是出自于冷漠的真相,也就是最终的事实,所以显得格外刺耳,但交谈者昆丁的回答依旧沿袭朴素原则:嗯。哦。是的。 随后又回到康普生的主场,同昆丁在逝者之坟墓追忆那五个坟墓的点点滴滴,就在这个九月的黄昏,宣告了几乎是整个家族的覆灭,没有希望,也没有感伤。 继而康普生(掺杂「爷爷」之套话)掀开稚嫩的帷幕,浮现过去那群孩子(昆丁)闯进萨德本的领域,看见那个老太婆。 自此结束,又回到约里夫与昆丁的咏叹调。笔触转移到从前的从前,从萨德本的幼年时代开始,交代了托马斯·萨德本能成为托马斯·萨德本的原因。随后,思绪在寻找工程师之时空与萨德本西印度群岛之行进行切换。 命运开始暴虐的显露出张牙舞爪的姿态,维系起托马斯规划的是领袖之魂与钢铁之心,是为黑人与白人身份认同进行的一场错乱暴力的实验,可惜的是,希望落空的瞬间,他也被死去的希望杀死。 关于辩护(叙述者情感倾向),纯粹是文本过分诠释带来的附会。康普生将军作为托马斯唯一的朋友,在感情的加持下,在昆丁(模仿的语气中),挖掘出这个恶魔不为人知的心酸与痛苦,怜悯的叙述在冷漠的三层转述中被晦涩得无所适从,只可凭借微弱而似是而非的想象重构他的残酷,我看见了鲜活的恶意与的纯粹的不满,这些阴暗元素对文本的渗透使得本书更显得痛苦与失落,这场由作者、文本与读者参加的狂欢就此达到了被误解的高潮,因为它永远会保持不为人知的状态,仍然等待着岁月的侵染。 叙述开始成为支离破碎的碎屑形状,被扭曲了的细节在广度与深度上映射出玻璃碎片的倒影,黑色而无边无际,在难以捉摸的哀叹下,继续为不知名的人类怀念从前。很显然叙述已经开始在混淆中凝结成不一致的两端。这也难怪在人物名称出现的那刻,线索就被误解成不对称的长绳。 感谢破折号为我划开沼林的迷雾,将文本事实放在匣子中作为礼物赠予我那体面的保留。在它的指引下,我终于遇见了明确可触的真实,遇见了一眼看得到的结局。 焚毁的宅子,火光的满面,虚构的终结。这一切只剩下了那个白痴,在无屋外无济于事地狂叫,让软弱的读者黯然而已。 年表与阅读细节开始吻合看似清晰的符号实则空洞不堪没有人知道那些被略去的未被描述的时空是如何跨越与铭记。 紫藤、雪茄烟味与萤火虫群,在那个死去的夏天,在夏天的晦暝微光中/「那折叠过的纸张,来自紫藤花开的密西西比夏季,来自雪茄烟味,来自飞东飞西的团团萤火虫。」正是在乏味与冰冷的燥热中,骄阳低下了头,百叶窗连系着藤条向压缩的空气与液化的肌肉延展,百无聊赖的黑暗又以玻璃镜的形式,映射出空荡全貌,似乎屋内的幽灵失去了视觉与听觉,全然以苦涩的忍冬、满盐肤木、柿子树、与荆棘的一片林莽模样呈现,编织的彩色糖果散发着干枯的气息,在十字架中,我看见白痴与幽灵对着黑暗发呆。
长出一口气,好像是从翻开书本的第一页就一直没有深呼吸过。终于读完了,实在是不好读,很有阅读门槛,福克纳标志性的超长无标点句式、大量复杂长句与插叙,句子套句子,故事套故事。来回跳跃的时空,意识流的语言,模糊客观主观界限,暗示、隐喻、反复追问与叙述,许多情节依靠读者拼凑推断,经常在现实、回忆、猜测、想象之间跳转,没有清晰的语言分界,依靠叙述者的内心独白推进,多层嵌套的叙事框架,关键事件被多位叙述者反复讲述,用词与情节片段不断重复,在重复中补充细节、充满不确定性,初读极易陷入混乱。 出身贫寒的托马斯·萨德本,年少时因身份低微遭受羞辱,从此立下执念,要在南方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庄园王朝,洗刷出身带来的羞辱。早年在西印度群岛与一名混血女子成婚,育有一子查尔斯·邦。得知妻子带有黑人血统后,萨德本抛弃家产妻儿,前往密西西比州建立萨德本百里地庄园,并迎娶白人女子埃伦,生下子女亨利、朱迪思以及混血女儿克莱蒂。 查尔斯·邦在母亲与家族律师的安排与怂恿下,前往南方接近萨德本家族,计划通过与同父异母妹妹朱迪思结婚,迫使萨德本承认自己的身份。查尔斯·邦与亨利结为好友,并与朱迪思订立婚约。萨德本认出长子身份却拒不相认,并向亨利告知查尔斯的混血身世与血缘关系。 南北战争期间,亨利与查尔斯一同参军。战后返乡,亨利枪杀查尔斯·邦后出逃。埃伦不久病逝,庄园逐渐破败。 萨德本晚年为延续白人血脉,与穷白人沃许的外孙女儿结合,因对方仅诞下女儿,萨德本对其极尽苛待,最终被沃许用镰刀杀死。 萨德本死后,亨利秘密返回庄园,长期躲藏在阁楼中,由克莱蒂暗中供养。罗莎得知亨利仍藏匿于庄园,准备带人前往追查。克莱蒂纵火焚毁庄园,亨利与克莱蒂死于大火。 天生智力残缺的查尔斯与黑人生育的儿子邦德是萨德本庄园唯一的幸存者,萨德本家族彻底覆灭。 小说以多重视角、破碎的时间线,拼凑出托马斯·萨德本一生的狂想与毁灭:他白手起家建立起庞大家业,妄图靠财富与血统延续家族荣光,却因种族偏见、偏执的占有欲,最终落得父子反目、手足相残、大宅焚毁、血脉断绝的结局。福克纳没有平铺直叙讲故事,而是通过不同叙述者反复回溯、拼凑、质疑这段往事,让真相在迷雾中层层浮现,也让读者看清,萨德本的野心,正是整个南方旧制度的缩影 —— 依靠剥削与偏见堆砌的繁华,从诞生之日起就埋着自我毁灭的种子。小说结尾,所有白人主角尽数消亡,唯有黑人邦德活了下来。福克纳用这一结局暗示:依靠种族歧视建立的旧南方文明终将覆灭,种族对立带来的仇恨与毁灭终会落幕,未来的希望落在经历苦难的黑人身上。旧时代覆灭时,个体被历史裹挟,所谓的王朝伟业,不过是一场注定幻灭的幻梦,就像大卫王的哀嚎,喊得再撕心裂肺,也唤不回逝去的人与时代。
冻土里被挖出便即刻死去的虫 其实前半段看的挺难受,喧骚对我来说好读就在于都是第一人称,时空转换对我来说不是很难接受,但是无论由罗莎,昆丁还是施里夫的转述让我看的有点晕头转向😵💫 但是从年幼的萨德本站在那栋白人的大门前开始,似乎就能感觉到,哦,福克纳要开始转他那个命运的齿轮了。 齿轮。从萨德本被拒之门外开始,到查尔斯邦死在家门之外——再到最终那个藏匿在百里地的枯骨。命中他的子弹最终打死了他的孩子,极端的繁衍欲望最终终结了整个家族,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最终却留下一个接近纯种的黑人后裔。 那百里地的上帝,他来到这个荒地,用不可思议的方式建造起庄园和家族,最后在大火中回归一无所有——比一无所有还少去许多年。 本书中很妙的一点就是后面很长一部分都是昆丁和施里夫的“推论”,律师是被创造的,查尔斯邦和亨利的对话是虚构的——这构成了一种小说中记录的虚构,不是亨利,而是昆丁—亨利,是“押沙龙”。他只是见了一瞬间的亨利。最后的结尾实在无法不和喧骚联动起来——仅需要不到一年,这位大喊着不恨南方的南方青年就要让自己沉睡在河底——他没能离开南方,昆丁就如最终回到百里地的亨利,也没能逃离康普生家,没能逃离南方巨大的幽灵,没能逃离称之为“父亲”的存在。 南北战争的炮火挖开了南方被种植园遮蔽的冻土,这些人类,历史的虫豸恍惚间看见了巨大的天空便即刻被可呼吸的黑暗冻住,不明白为什么生来不能被父亲所承认,不明白为什么生来就要走向家族乱伦,不明白为什么生来就要获得这样的婚姻和结局,不明白为什么,还没来得及彻底明白就死在翻开的冻土里。 直至所谓“南方”覆灭之时。
用最简单的语言复述下故事梗概: 萨德本大Boss生于边缘地方的贫穷底层白人,因一次给富贵白人送口信被大门口的黑人奴仆告知以后有事走后门,萨德本被赶走了。从此萨德本决心逆天改命,他迁居积累资本,在这过程中与一女奴生下一个女儿带在身边(克莱蒂),又受欺骗与一混血女子结婚生下一个混血儿子,后萨德本为维护自己的血统纯正,高价交换抛弃了混血妻儿(儿子查尔斯邦),后另寻他地白手起家,盖庄园(萨德本百里地)蓄黑奴娶好名声家白人女子做妻子(埃伦,埃伦有一个妹妹罗莎),生下一儿一女(亨利和朱迪斯)。在这过程中其前妻蓄谋报复,将查尔斯邦养大(上大学之前,邦已有了混血妻儿,但邦并不认定),让其进入与亨利同一所大学,二人成为好友(因两人是血缘兄弟,产生特殊情感联结),后亨利多次带邦回家,结识了妹妹朱迪斯(亨利对亲妹妹也有特殊情结,总之三兄妹间有着复杂的情感链接),邦和朱迪斯相爱,甚至促成婚约。在家里,邦也见到了亲父萨德本,萨德本发现大事不妙,他容不下邦的存在,意欲除掉他,而邦的唯一心愿是萨德本能在自己面前承认他的儿子身份。邦的心愿未能达成,萨德本在亨利面前告知实情,做亨利的思想工作,想让亨利阻止邦和朱迪斯结婚,却始终对邦保持沉默。而邦始终抱有期待,并随时准备与朱迪斯结合。可惜在亨利知道邦有黑人血统的时候选择了杀死邦,因为亨利继承了萨德本的血统本能,能接受哥哥和妹妹的乱伦婚姻,却不能接受所谓的异族结合,维护家族血统纯正。亨利在杀死邦之后失踪,实际上一直藏在家里。期间朱迪斯接回来邦的混血儿子来养护(但不承认他的家族白人身份,也不许他跟黑人混),后邦的儿子得热病死去,朱迪斯也被传染死去。而邦的儿子又与一黑人女人诞下一子吉姆邦德生活在萨德本百里地,由克莱蒂照顾。庄园里曾来了一个助手沃许琼斯,带着他的女儿。沃许琼斯的女儿也生下一个女儿。在埃伦和邦死后、亨利失踪后,萨德本为了获取后代,与埃伦的妹妹罗莎订婚,要求她跟他生下一个儿子后才结婚,罗莎拒绝,搬回了只剩她一个人的破败娘家独自生活。于是萨德本与沃许琼斯的外孙女发生关系,后沃许琼斯的外孙女生下了萨德本的孩子,因为不是萨德本想要的儿子,萨德本当面出言侮辱,沃许琼斯带着怒气和仇恨杀死了萨德本,同时杀死外孙女和女婴(此处存疑)。后罗莎发现了藏在萨德本家中的亨利,想把他接回自己家,然而克莱蒂为了埋葬秘密和过往,一把火烧了萨德本百里地,克莱蒂和亨利在大火中丧生。而邦的痴人混血孙子吉姆邦德(萨德本孑遗曾孙,终究还是混血)依旧游荡在萨德本百里地的周围发出怪叫。萨德本维护血统纯正的美梦彻底破灭!
人对人会因为人地位,身份的不同产生偏见,此让旁观者,或被看不起的人心生不满,认为这是不合理,不礼貌的行为,可人改变不了现状,即使能改变的也许是单一的人,或有限的次数,但改变不了全局。 可作为被看不起的人,当看见其他的人,没有什么身份的人,也会对这种人看不起,产生偏见,富不笑穷穷笑穷。 现实当中人会对某些职业产生看不起,而做这些职业的人,对认为不如他职业的人也会看不起。 人的身份,地位有所分别,人就会根据这些,还有以貌取人,来作为评价他人标准的方式,此是不理智的,职业也好,样貌也罢,此都是一时的,属于短暂的现在,未来才是长久的,谁也不知会不会时来运转。 经历过偏见的人,以及穷苦的人,在富裕之后,更应该懂得这些人才对,但有一些人会经历过穷苦后,看不起穷苦的人,当然也会有经历过,更明白这些人经历的苦,所以在生活富裕后,会积极的进行帮助,因为亲身经历过。 解决问题的方式,各有不同,但还是要有原则,底线的进行,否则只会让问题扩大化,导致到无法解决的地步。 人生有宽容之内,能原谅他人的错误,对于人则知错能改,改正即为正确,可若是采取报复的方式,来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等同有错误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可以做到解决,但更会让问题极端化,人意识到问题是好的,但解决的方式,过于残酷,暴力,此无法让已经错误的事去如愿以偿的解决,可能还会让本身很大的问题,因为自己行为,让问题扩大化。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人与人发生争执,本是微不足道的小事,退一步可海阔天空,选择宽容,饶恕,纵吃点亏也无所谓,可若是采取暴力的手段,恶意的行为,言语,让本身的小事成为大事,大事则成为无法掌控的事,其争吵的结果,远远超出本身争吵的问题,可见人在有意识的,或冲动,不理智的情况下,会铸成大错。 有些事情可以去做,但会给自己寻找理由,借口不去做,人会意识事情的重要,此值得可为,也会一拖再拖,当事情积攒在一起的时刻,很多事情都会被抛弃,选择一些轻松的,或较为重要的去做,曾经给自己安排的事情,也用自己忙,没时间的借口放弃了,等到真正没有时间的时候,就是死之前会发现很多事情都来不及做了,做很多过去想要做的事,注定这辈子都不会做了,还有一些事情遗忘在脑海里。 一件事情,通过不同的角度,来对事情进行理解,也许真相就在思考之内,有些言论看似不同,但属于一个范围内,导致的结果是相近或是相同的,当人面对事情,尤其是重要的事情,深思熟虑,终好过没有思考就言语,当面对不同的情况发生,内心还是要有所准备的,即使有一些准备毫无意义,或是全部的,此针对单一事件,而非全部事件的发生。 各种说不定属于猜测,但也是根据事实,人物,来进行非准确的分析,此要理智的看待,而非盲目的轻信,否会造成错误的认识,一错再错,并会因为内容正确的情况下,因为理解错误,在传于他人。 在事情方面,有的问题出现,可以得出很对答案,思考角度,看待问题方面,自身知识,阅历,都会造成对问题的理解,产生不同的现象,此是好的,但有些事情从来都只有一个真相,就是事实,人需要对问题进行分类。 真理是经过反复实践得出,可有的如简单到一个人的名字,就是单一的,不会出现其他的名字,可当理解后,名字将出现多种出现,表面言谈使本质单一性的意义改变,就是错误的传播。 当对于一个人选择留有一线之地,或以绝后患,此各有利弊之处,若不乘胜追击,而留有余地,未来是否会卷土重来,东山再起,无疑为未来埋有后患,或会成为巨大的障碍,并不会感激一线之地的恩,而是看重导致今天的结果,抱着报复的心理去进行。 或不留余地,此也有可能导致活路无门,造成人内心崩溃,消极对待,产生极端对于他人,自己,不顾一切的进行,无所顾忌,不择手段,拼死一搏的进行全力反击,后果巨大,无论去怎么选择,根据事情的大小,人的性格不同,造成不同,且存在变数的结果,让人无法掌控。 有时的行为,不必具备明确的目的,甚至并不知道所做的行为,为何要去做,或说是行为所付出的精力,时间是否值得,可当意识要去做之时,人会想知道做的结果而去做,当与他人带有意义性的作为产生对比之时,不会选择收敛,或放弃,不会在意他人的所作所为的目的,只是自己想要去做,希望去做就回去做,为此让他人的行为终止也在所不惜,而自己做完得到的结果对于本身并不用处可言,可人还是做了。 对他人之间对比,或并仅针对于他人,或者他人所做的事,抱着单纯的想法去做,当可以帮助他人的时刻,人有时也会在意的是自己行为,甚至毫无意义,也会去对比,或不会去帮助他人。 从自己行为而言,人都能分辨出可为,不可为,是否值得去做,可人的行为表现出认为不可为的,人也会去做,应该去做的,人不一定会去做,有时的行为无论有意识,或者是无意识,其本身的行为脱离对本身理智的掌控,或感性处理,或自然而为,一念之差也会产生不同的变化,当开始之后,过程和结果都能宣布结束,过程会认为无趣而放弃,或做完而结束。 在他人眼中的自己与自己眼中的自己完全不同,当人带着意愿做着某些事情之时,所代表将不仅要考虑自己眼中的自己,还有他人眼中的自己,也许有些事情站在自己角度认为行为上合情合理,可实际是大错特错的。 当人抱有某种目的去进行时,需要根据过程或结果来决定开始是否合理,否则在过程中就会选择终止,可人会一意孤行的进行,将结果注定后,过程上不择手段,此或许开始与结果是合乎情理的,但过程上的手段极端,此也作为错误方式,初心是好,希望做的结果是正确的,可人在行为上确犯了错误,所以在开始之时,要知道想要达到什么样的结果,在过程上不因为达不到方向,产生行为上的越界,或过程的过错,比之本意的结果犯的错误更为严重。
《押沙龙,押沙龙!》是美国小说家威廉·福克纳的第九部长篇小说,出版于一九三六年。一部打破一切文学流派、形式、体例格式界限的作品。感觉评价这本书,真的无法找到语言的归宿。故事有人物叛逆根源,失败之举,人物描写的从头到脚,毫无瑕疵、深藏不露,似夜莺飞过不动声色,似不受羁绊自由翱翔于天际,惊空遏云、风云变幻。笔法细腻的使用又称得上,心狠手辣,主观极强。亲情感浓郁的深情,极致的图谋反叛,野心,以及赋予主人公特征的致命长发。 此书比起《喧哗与骚动》中的意识流和浸入式的手法,这本书的意识流与时空转换要少一些,浸入式更多些,更偏向于传统的叙事方式,反而给读者情感累加感更重、更长。书中汇聚了大量晦涩的长句与双关语(也许是宗教神话故事与现实的对应如:“希腊神话中英雄卡德摩斯的故事。卡德摩斯为建造忒科城不得不与一条巨龙搏斗。他胜利后把龙齿拔下,播种在地里。从种下龙齿的地方长出许多武士。武士们为争夺卡德摩斯扔出的宝石互相厮杀,除五人外,全部战死。剩下的武士帮助卡德摩斯建造城堡:其中一个武士后来娶了卡德摩斯的女儿”。这个故事与《押沙龙,押沙龙!》的情节有些相近。萨德本也是共有五个子女,第一个叙述人是罗莎小姐,第二个是出身于贵族的康普生先生,第三是一个优秀青年昆丁,第四个加拿大人施里夫。书中采用了莎士比亚《麦克白斯》第五幕第五场的内容:“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的那个人,那个时代,一个已经死去的时代人;那人也根我们一样,也是牺牲者像我们一样,不过是不同环境下的牺牲品,更单纯一些,因此,就整体对整体而言,更高大一些,更具英雄色彩,那时候的人物也因此更具英雄色彩,不那么侏儒化,不那么过于复杂而是个性突出,胸怀坦荡,有一种痛痛快快爱一回或死一回的天赋,而不是那种松松垮垮、散掉了架的家伙)导致我绞尽脑汁,阅读此书可说得上要集中大脑的百分之百的精力,一度似引擎搜索🔍。两本书都是从不同人的叙述角度来看待家族的悲剧,《喧哗与骚动》中叙述者都是事情的亲历者,对于事情的客观描述更多,亲身感受感占据上风。《押沙龙,押沙龙》的叙述者只有一个人(罗莎)对事件有一种安神定魄,亲身经历切身体会的感觉,另外几个人则是道听途说甚至还原中还带有推测的成分。书中通过外人的情感去观察这段南方往事中罪恶的滋生与传承,同时也有对奴隶制以及重男轻女的思想进行了毫无痕迹的批判(萨德本以及亨利对于黑人的歧视以及他们为了血统的纯正不惜抛弃亲人)家族的没落与时代的更迭:也就是福克纳的批判与忧虑成就了这部佳作。 福克纳说:写这部小说的计划与想法,“我觉得这部小说我开头开得很顺利。斯诺普斯和修女那两本都被我搁到一边了。我目前正在写的这本将叫作《黑屋子》或类似的书名。它讲的是一个家族或者家庭从一八六○到一九一○年左右所经历的多少可算是剧烈的分崩离析的故事。不过也并不像听起来的那么沉重。小说的主要情节发生在内战和战争刚结束的时期;高潮是另一个发生在一九一○年左右的情节,这个情节解释清了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大致上,其主题是一个人蹂躏了土地,而土地反过来毁灭了这个人的家庭。《喧哗与骚动》中的昆丁·康普生讲述故事,或者说由他把事情串联起来;他是主角,因此故事就不像是全然不足凭信的了。我用他,因为那时正是他为了妹妹而自杀的前夕,我利用他的怨恨,他把怨恨针对南方,以对南方和南方人的憎恨的形式出现,这就使故事更有深意,比一部历史小说更有深度。你可以说,避免了写穿衬裙与戴高顶礼帽的那个老套。我相信到秋天我准可以交稿。”当然,后来福克纳放弃了《黑屋子》这个书名,而且他也没能在一九三四年秋天完工。那年八月,他给哈里森·史密斯去信说:“我春天写信时跟你说过到八月我会让你知道小说进展的具体情况。我此刻能告诉你唯一的确切消息是,我仍然不知道它何时可以写成。我相信这本书还不够成熟;也就是说还未到足月临盆的时候。我常常得放下它去挣些小钱,不过我想还有更重要的原因。我写倒是写了一大堆,但只有一章还比较满意;我现在考虑先把这本放一放,回过头去再捡起《修女安魂曲》,此书不长,与《我弥留之际》差不多,而手头的这本也许比《八月之光》还要长一些。顺便告诉你,我已经想出了一个我喜欢的书名:《押沙龙,押沙龙!》;故事是讲一个人出于骄傲想要个儿子,但儿子太多了,他们把他毁了……” 福克纳自己对《押沙龙,押沙龙!》是相当重视的。他曾对一个朋友说,这是“有史以来美国人所写的最好的小说”。他专门为此书编了一份大事记、一份家谱。…. 《押沙龙,押沙龙!》的叙事方式。如《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中所指出的,这“是一部纯属解释性的小说。几个人物——罗沙小姐、康普生先生、昆丁和施里夫——试图解释过去”。这几个人物,老小姐也好、乡绅律师也好、大学生也好,他们的表述方式都是繁复式的,而且各有其不同的繁复。他们所描述的人物的叙事方式也大多是繁复式的,也是各有自己的独特方式,如托马斯·萨德本的模仿法庭用语。他们(讲述者与被讲述者)还都有一个通病——说话吞吞吐吐,欲说还休。 关于“押沙龙”的典故,这里亦应作一交代。据《圣经·旧约》,押沙龙是古代以色列国大卫王的儿子,事见《撒母耳记下》那里说:“大卫的儿子押沙龙有一个美貌的妹子,名叫他玛。大卫的儿子暗嫩[1]爱她。暗嫩为他妹子他玛忧急成病。他玛还是处女,暗嫩以为难向她行事。……”后来暗嫩设法玷污了他玛,又把她赶了出去。押沙龙知道后,一方面安慰妹妹,一方面伺机复仇。两年后,他借口让暗嫩帮他剪羊毛,吩咐仆人将暗嫩杀死。大卫王起先非常伤心,渐渐地心情平静下来,后来与押沙龙和解。但押沙龙设法笼络人心,为阴谋叛乱作准备。后来押沙龙叛乱,大卫王狼狈出逃,但逐渐稳住阵脚。两军展开激战。叛军大败。押沙龙骑骡逃走。当骡子从一棵大橡树下经过时,他的头发被浓密的树枝缠住,身体悬挂在半空中,最终被人刺死。当大卫王得知押沙龙死讯时,他“就心里伤恸,上城门楼去哀哭。一面走,一面说:‘我儿押沙龙啊,我儿,我儿押沙龙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龙啊,我儿,我儿’”。在英语中,“押沙龙”已成为“宠儿兼逆子”的代用语,犹如汉语中的“业障”。 从所引故事可以看出,福克纳笔下的故事结构与《圣经》出典不尽套合,仅有某些隐约相似之处,但小说中亲子之间的爱与恨,兄妹之间的暧昧感情,的确具有《旧约》的原始色彩与悲剧格局。 整个故事将读者包围在紧张压抑的氛围当中;叙述者则仿佛与读者做游戏,着重点却行走在故事的边原,勾起读者的好奇心;“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 验证了“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笨拙的伶人,登场片刻,便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
再读福克纳,痛并忍受着,但读毕更觉其伟大。 马尔克斯曾和略萨对谈:看了75 本拉美小说,没有一本不受福克纳的影响。这话实诚,仅“押沙龙”一篇,就为后来众多拉美名著埋下了伏笔。如:《佩德罗.巴拉莫》(燠热的南方和鬼魅般的人物);《百年孤独》(家族的衰败和宿命);《酒吧长谈》(叙述者和故事角色的惊人转换)。拉美文学爆炸一代背后的政治诱因里盘踞着美帝国主义,而在师承关系上所受的最大影响来自于一位美国作家,想来也有些讽刺。 福克纳的贡献远不止于此。 《喧哗与骚动》提供了全新的叙事视角。关于一个家庭或者家族的历史,传统写法是线性的、讲究因果的。前因后果势必都得讲清楚了,故事呈现得热闹非凡,逻辑泾渭分明,如《红楼梦》、《安娜.卡列尼娜》。而更普遍的历史真相是,在时代滚滚向前的巨轮前,大多数的家族犹如秋风扫落叶般被带走,引发的也不过是水面上的一点涟漪。康普生家族的命运以班吉三兄妹的主观视角写起,去追寻家族兴衰的残枝碎片。绝妙的是班吉是一个傻子,信息进一步被压缩,再加上迷乱的凯蒂、癫狂的昆汀,过往历史如浮光掠影、飞鸿雪泥。意识流的写法,福克纳做到了让处于事件中心的人物真正发生了自己的声音,不再为配合命运的安排而表演,虽然在历史巨轮前,这样的声音也不过是无声的喧哗与无能的骚动。 到了《押沙龙,押沙龙》,则是他人视角下的历史事件。兄弟阋于墙,在国内外历史上都有过经典表达,《圣经》里是亚伯和该隐,在中则为玄武门之变。这样的案例之所以经典,除了其戏剧性,还因为它揭示了历史的暧昧性和可塑造性。历史的发展只有一条路径,但过后的解读有无数种可能。新的解读又成为历史的一部分,解读者有可能无意间变为剧中人。书的开篇一大段繁复的长句就将历史掩藏于层层迷雾之下,解读人昆汀暂时从康普生家族的命运里抽离,介入到约克纳帕塔法宇宙的另一段时空。在和不同人的对话中,昆汀逐渐看到属于他的真相,因为家族间相似的暧昧和混乱,昆汀.康普生一步步变换为昆汀.亨利。
终于读完这本让我差点吐血的书!长舒一口气的同时,想问:“老福啊,为什么要把故事写🉐如此复杂??” 不同的主观视角,时空交错,转述转述再转述,猜测猜测再猜测,意识流,隐隐约约、遮遮掩掩、真假难辨。前五章,我在迷迷糊糊中摸索前行,偶尔拾得的只言片语的故事骨骼,根本无法拼凑成一个哪怕是模糊的轮廓。实在无法理出头绪时,看了书最后面的人物表,总算有点搞清楚来龙去脉。在第六章开始交代故事情节,感觉有点明朗化,但大量的意识流叙述、无标点、双括号、黑红字体的交叉使用,把我一次又一次地拉入到迷失里。 故事情节和人物关系的结构很难在脑中梳理分明,像是蔓藤一样弯弯绕绕,一圈紧绕下一圈,层层勒紧,不知道从哪里可以发现突破口去切入故事真正的情节。事实的真相都建立在假设之上,虚虚实实,似乎那些蔓藤割断后随时会再生,所有的触角沾满仇恨、报复、毁灭的毒素。全书读完后,如果做一个思维导图,我想它会像极了一个种族歧视下所诞生的多手怪胎,狰狞恐怖。 这本书无疑是福克纳最有成就的一部小说。它的主题宏大,人物众多,在南北战争、种族冲突的时代背景下,真实地反映了美国历史转折时期中血淋淋的社会现实。 (很难有勇气再读第二遍,因为太累😩了)
一本很难在只读一遍就写出读后感的书,对于这本难啃的福克纳,我读到的也许只是它的冰山一角。这本书就像一张藏宝图,太多被折叠、被遮蔽、被杜撰、被隐藏的信息,哪怕慢吞吞的寻找拼图碎片,也只算拼凑了一个外壳,这里简单总结我感到的“难”。 整本书讲述的是托马斯萨德本的故事,他白手起家,闯入杰弗森镇,建立起一个百里地庄园。然而这个角色却不存在于这本书中,他只存在于其他角色的叙述里,从未以第一人称出现,因此萨德本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成了这本书的一个谜。在罗沙小姐眼中,他是“魔鬼”;在康普生先生口中,他是“外面闯来的怪人”;在昆丁和施里夫的推测中,他是“执念的囚徒”。由于每个人的叙述各成一段,于是整个时间线是被打乱的,讲述的部分有重叠但又不尽相同,要将前后文反复对照、辨认,把这堆碎片重新拼凑。可这样的拼凑也只是我自己理解的一个形象。也许福克纳要表达的就是我们无法发现“真相”,因为真相是被建构出来的吧,因此带着解谜的心情反复挖掘萨德本其人,到最后也未必见得就挖出了谜底,让我始终处于雾里看花的状态,有一种虚幻之感。 其次就是书中大量的长句以及大量的注释,这些内容以意识流的方式向下传递,一个念头引出另一个念头,一个细节触发一段新的回忆,一个回忆内又嵌套着新的叙述。非常像我们平日里也会有的状态,但它始终无法被书中的叙述者们讲清楚,即使是距离时间线最远的昆丁和施里夫,看似搜集的信息最多,但他们的版本里混合了猜测和虚构,有一章甚至是我读完了才发现内容全是假的,让我有一种无力之感。 书名"押沙龙,押沙龙"出自《圣经》大卫王的儿子押沙龙叛乱,最终被杀的故事,结合结合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来看,福克纳所写不仅是亨利杀死邦的悲剧,更是整个被自己的罪恶吞噬的南方。福克纳以一种只呈现不评述的态度,将一段复杂、矛盾和充满悲剧色彩的历史呈现出来,他对叙事手法多样性的探索不仅给读者带来一次极限挑战,也会让人在反复咂摸这些复杂句子并终于从叙事迷宫中走出来后,获得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谁的押沙龙?——在四重叙述中寻找那个不存在的萨德本》 《押沙龙,押沙龙》是福克纳的第九部长篇小说,于1936年写成,这是福克纳非常满意的作品,福克纳曾对友人称这部作品是他‘最接近伟大的美国小说’的一次努力。”从《押沙龙,押沙龙》的标题来看,也可以感受到福克纳对该作品的重视,标题《押沙龙,押沙龙》来源于《圣经》中大卫王与押沙龙的故事,在故事中,押沙龙杀掉了玷污自己妹妹的暗嫩,并且押沙龙还谋划叛乱,企图夺取皇位,结果在双方激战中,押沙龙因为头发被大橡树浓密的树枝缠住,最终被追杀的人刺死,从中看出,押沙龙象征兄弟残杀和子叛其父,这暗示了萨德本家族内部由血缘和种族引发的自相残杀。 与福克纳的另一作品《喧哗与骚动》宽泛的历史背景不同,《押沙龙,押沙龙》立足美国南北战争,这场战争既是萨德本家族命运的转折点,也是整个南方种植园经济走向崩溃的历史节点。这也是理解福克纳创作这本小说的关键所在。小说中着墨最多的便是萨德本家族的故事,其次是科德菲尔德家族,最后还暗示了康普逊家族的后路。 小说在写作技巧的运用上也与《喧哗与骚动》有很大的差异。在《喧哗与骚动》中,故事的叙述很像是独立四重奏,四位主人公轮流照亮同一位人物。而《押沙龙,押沙龙》则采用嵌套渗透式,罗莎小姐,康普生先生,昆丁和施里夫的声音并非是独奏,而是如复调式音乐般,往往在一位人物叙述时,另一位人物的内心独白会突然插入,正是这种独特的手法,让故事的叙述变成一座“众声喧哗”的语言漩涡。 故事的主人公——托马斯萨德本,象征着《圣经》中的“大卫王”。萨德本出生在一个穷人家庭,在当时的西弗吉尼亚地区,穷白人们彼此团结在一起,此时的萨德本没有明显的种族歧视,但是这一状况改变了,少年时期的萨德本在送信途中被一位黑人仆从羞辱,认为他只能走后门,这在他心中产生了阶级屈辱感,这次的经历激发了萨德本日后建立“白人贵族王朝”的执念。于是萨德本在当天夜里离家出走,从此不再与家人联系。萨德本来到了西印度群岛,并且帮助当地的农场主镇压了黑奴起义,他的勇气和魄力使得他得到了农场主的赏识,并且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他,还给了他许多财宝和地位,但是萨德本后来发现他的妻子身上拥有着八分之一的黑人血脉,恼羞成怒之下抛弃了自己的妻儿,带着二十多个黑奴和一位法国建筑师来到了故事中的杰弗生镇。萨德本的初来乍到令杰弗生镇的居民感到好奇和害怕,因为萨德本仿佛突然出现似的,并且萨德本以几近掠夺的方式从印第安人手中攫取了一百英里的领地,并且在这片领地上建造了一座辉煌的豪宅,为了在本地立身,萨德本向本地的旧贵族科德菲尔德家族的埃伦小姐求婚,埃伦小姐同意了萨德本的求婚,并且生了亨利和朱迪思两位兄妹,自此,萨德本的“宏伟计划”已经完成,他过上了他儿童时期向往的农场主的生活——拥有自己的豪宅,妻子和子女。但是故事在此时并不愿结束,在密西西比大学上学的亨利结识了一位优秀的同学查尔斯·邦,亨利被查尔斯·邦深深的吸引了,并且在圣诞节的时候将查尔斯·邦带回萨德本百里地来做客,在对查尔斯邦的仔细观察中,萨德本认出了这位曾经被自己抛弃的儿子。查尔斯邦也早就知道了亨利的身份,虽然亨利也曾有过猜想,但是因为他被查尔斯·邦深深吸引着,所以没有细究,与此同时,亨利的妹妹朱迪思也喜欢上了查尔斯邦,而埃伦在不安中默许了这桩婚事,甚至开始为朱迪思筹备婚礼,但她内心的恐惧从未消散。在了解查尔斯邦的身份后,萨德本担心自己的“宏大计划”可能被毁,于是他把真相告诉了亨利,亨利起初有些震惊,但是很快被喜悦占据,在亨利看来,乱伦是可以忍受的,同时亨利对查尔斯邦的异样情愫也是亨利接受乱伦的契机。还没等这出闹剧结束,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亨利和查尔斯邦一同参加了这场战争,在战争中,亨利还鼓励查尔斯邦给自己的妹妹朱迪思写信,为了结束这出闹剧,萨德本最终摊牌,要求邦公开否认自己的混血身份,但邦拒绝妥协。亨利在得知挚友兼兄长竟带有黑人血统后,在种族禁忌的狂热与情感撕裂中射杀了邦然后潜逃。朱迪思在听到枪响和看到查尔斯邦的尸体后并没有悲痛欲绝的哭泣,反而是冷静的指挥仆人完成晚餐和埋葬查尔斯邦的尸体,直到萨德本回家后,才将内心的情绪倾泻出来。萨德本不甘让原本的宏大计划中断,于是他向埃伦的妹妹罗莎求婚,罗莎出于她对姐姐的承诺以及自身处境的困窘,最终同意了萨德本,但是在萨德本的羞辱下,最终迫使罗莎离开了萨德本的庄园。萨德本充满不甘,于是占有了白人仆从沃许琼斯的女儿米莉·琼斯,在得知米莉·琼斯生下来的是一个女婴时,萨德本愤怒万分,此时躲在暗处的沃许琼斯终结了萨德本的一生。 萨德本的“宏大计划”最终化为灰烬,但福克纳通过层层嵌套的叙述告诉我们:比种族偏见更可怕的,是我们永远无法抵达一个“纯粹的真相”——所有历史,都不过是下一个叙述者虚构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