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
《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国著名作家、“故事圣手”毛姆最重要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之一。小说中的英国画家是以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保罗·高更为原型塑造的人物形象,主人公原本是位成功的证券经纪人,人届中年后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并最终选择弃绝文明世界,远遁到南太平洋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在那里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令后世震惊的艺术杰作。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情世故的怪才的人生际遇,毛姆深入探讨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以及艺术家与社会、艺术与生活之间的矛盾和相互作用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本书收入美国著名插图画家弗里德里克·斯蒂尔绘制的插图以及高更本人的作品共计25幅,极具收藏价值。
我的建议是,看这本书不能着急,得好好看,慢慢看,多点耐心,别急着下定论。 另外,我不太喜欢引用“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那句经典得不能再经典的话。一是因为原著并无此言,二是此言有些宣扬意味,可以视作误读。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可以追寻六便士,可以追寻月亮,无论追寻什么,都该源于心灵的真真切切的“热望”,并带着无畏的英雄主义。 对此我想引用布吕诺船长的那句话,“他的手段是绘画,我的却是生活。”并不是所有人都要这样与众不同,也不是说斯特里克兰德有那样与众不同。人人都一样,人人都要寻找那种“热望”,可以是“美”,也可以是“真理”。我们真正缺乏而斯特里克兰德具有,船长也具有的那种稀缺的品质,叫做无畏的英雄主义。 其实,斯特里克兰德是可怜的。他的“热望”更难以被生活容纳,被家人容纳,他是家族的背叛者,理应受到蔑视,理应“改邪归正”。然而,他依然选择了热望,哪怕背负骂名。为了“热望”,他真正不在乎一切评价,也不在乎苦行僧一样的生活。他的可贵之处在于彻头彻底的“真”。起初我为他的夫人被抛弃而感到可怜,我甚至讨厌他,憎恨他。但看到后面最终她如愿以偿活成一个贵妇人,开始粉饰自己的过去,开始说起他的好来,开始把复制品摆在家里贴在墙上(只恨手头没有真迹为自己的漂亮说辞充当例证),说起自己都不相信的话,还将儿女培养成他人羡慕的模样。她真是活的辛苦又虚伪。她起初的几滴泪,真是打动了浅薄的我。这一刻我敬佩斯特里克兰德。此刻,我开始重审伦敦的“文明”——体面,但不深刻;漂亮,但很压抑;善良,但充满邪恶;惹人同情,但全是演绎。这个曾经的家,原来同他是割裂的,原来只有他是真切的。一个人要做到抛弃一切俗世的评价是不容易的,是极其之清高的。超越一切现实的苦难找到自我,对他而言是不费力的,也是艰辛的。 除却英雄主义,斯特里克兰德没什么额外特殊的,只不过以他的生存环境想要得到这种热望,付出的代价更大,受到的指责更多,所以他显得那么特殊那么可恨又那么可爱。
这本书的营销太厉害了,导致读完跟我预期差别太大了,想象中是第一人称视角的男主离开家追求艺术和信仰,不断进步寻找自我价值的故事,实际上是第三视角讲述的一个行尸走肉般的丈夫自私自利抛妻弃子远走他乡,引诱别人老婆祸害别人家庭,打着搞艺术的旗号在原始岛屿上荒淫无度,美其名曰鄙视物质生活回归自然本性,实际上一直在恬不知耻地享受他人(尤其是女性)的照顾和付出,作者把男主塑造成一个充满男性魅力和艺术家气质的疯子,总有任劳任怨的女人投怀送抱要给他生娃,尽管他食不果腹流浪街头,依然是个人见人爱的绘画天才,其心可诛啊毛姆! 这本书最聪明的地方还是用第三人称的旁观者视角来讲故事,通篇全是借他人之口讲述男主的事迹,让叙述者“我”和读者同一立场讨厌男主,仿佛就是作者也在讨厌男主似的,但实际上作者对男主似贬实褒的态度恰恰说明了物质生活优渥的毛姆对纯粹精神生活的向往,但建立在伤害他人基础上的艺术追求,只会千夫所指。 了解了一下男主的原型是画家高更,毛姆借叙述者“我”之口说:“斯特里克兰是一个令人厌恶的人,但我依然认为他是一个伟大的人”。好吧,小说人物总是没那么非黑即白。但我还是不喜欢这个故事。
读到3/4,才真正读懂毛姆的用心——为什么叙述者会是这样一个带着虚伪底色的“我”。他以一种虚伪、利己的大众视角,让每个读者都能悄然代入,进而清晰看见两种人生的极致:一边是思特里克兰德为了艺术,褪去所有世俗桎梏、不顾一切的野性与残酷;一边是戴尔克为了爱与他人,甘愿放下所有自尊、默默奉献的卑微与纯粹。而毛姆最狠的手笔,便是借这个既傲慢又心软、既鄙视又依赖的“我”,狠狠揭穿了我们每个体面旁观者骨子里藏不住的优越感与虚伪——我们总在旁观天才肆意起舞,怜悯老实人默默受难,却在别人的悲剧里,偷偷确认着自己的“正常”与“高级”,心安理得地维持着自我慰藉的体面。 而我真正穿透文字读懂的,是藏在主线之下、更戳人性的两条暗线: 一是社会身份与被压抑的生命力之间的深刻悖论:勃朗什对丈夫的决绝、对思特里克兰德飞蛾扑火般的奔赴,绝不能用“出轨”二字轻易定义。她是在拼命逃离那段被拯救、被怜悯、始终裹挟着创伤与屈辱的旧身份,哪怕要纵身跃入毁灭式的激情,也要夺回被压抑已久的自我,唤醒骨子里沉睡的生命力。 二是世俗规训与隐秘反抗的人性闭环:我们每个人,都在被动接受着世俗世界观的驯化,学着迎合规则、收敛锋芒,却又在心底悄悄藏着反抗的念头;而这份反抗往往是扭曲的——既会嫉妒、指责那些拥有我们早已遗失的生命力的人,又会在自己熬过规训、成为“体面人”之后,沉醉于居高临下的权力优越感,以过来人的上帝视角,评判着曾经的自己与同类。
不可否认毛姆塑造了一个相当离经叛道的疯子。思特里克兰德一朝仿佛从浑浑噩噩的梦中醒来,然后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自己的生活,最开始我以为他的行为是一种“满地都是六便士,可他却看见了月亮”的孤芳自赏,但看下来只觉得是在社会文化对自我表达的压抑中彻底爆发的愤怒和叛逃,他不只是厌倦了循规蹈矩一成不变的生活方式,还厌倦了人人都戴着面具、抹杀欲望与个性的社会,因此他逃到一个原始的室外桃林,变得像未开智的人一般刻薄,最后又如此强势地自我毁灭,很有张力的人生,就算我再讨厌思特里克兰德我也得承认这是一个相当性感的角色。 然而人物故事如此精彩,配上毛姆犀利幽默的文笔本该是一件乐事,但叙事节奏我觉得有些拖沓,除此之外书中厌女情节、语言实在太多,作者百分百含着对女人的恶意在写作,而我又是作为一个百分百的女人在生活,读到思特里克兰德无论如何堕落都有女人给他生儿育女操持家务,我总会想为什么这样的好事从没有出现在女人身上,为何女人往往只能以画中的裸女被凝视(尤其是在华清池贵妃雕像之后读到这本),带着这么些愤怒和不平给作品打了一般,但我依旧觉得所有的女孩都该来看看这本书,看看所谓艺术家是如何吃女人的,也该学学毛姆所欣赏的丢了人性的样子,事实上我相当赞同毛姆的观点:人性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累赘,这个社会很虚伪,我们在意他人的眼光太久太久了,解放一下自己的个性,没什么大不了的
书名:月亮和六便士 当你低头捡六便士的时候,不要忘记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耳熟能详的一句话,提醒大家工作的时候,不要忽略自己的生活和梦想。 原以为这本书是散文类,原来是一本小说。讲的是伦敦精英斯特里克兰德放弃优渥的生活和看似幸福的家庭,到巴黎和人烟稀少的小岛,追逐绘画梦想,寻找真我的故事。 年龄越大,对人生意义的困惑反而越大,不知道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人只有一辈子,我们一直在做单项选择题,选择了结婚生子,必然体验不到一个人的自由和洒脱,选择了打工,必然体验不到创业的激情和对事业的把控感。相反,选择一个人,选择创业,也体验不到家庭的冷暖酸甜,体验不到下班回家的安稳踏实。当然,这只是个人观点,也只是道听途说,我自己也只能做单项选择题,另外的选项的答案,只能由选了另外选项的人输出。对人生做了选择,提交了考卷之后,得到的分数,就是为自己的选择所负的责任。 勇敢,是我最钦佩的品质,也是大多数人稀缺的,这个品质在斯特里克兰德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抛妻弃子,学画画,到人烟稀少的荒岛,他在追求什么?所有人都很费解,他就是勇敢,勇敢的拿回试卷,重新做选择,并且选择了不交卷。他离世前,嘱咐现在的妻子把房子烧了,连同画在墙壁上的,那惊世骇俗的大作时,他选择了人生的分数,由自己定义。
要不是因为读到后面斯特里克兰德让爱塔把房子烧掉,我一直觉得这本书也就是一篇为胜利者歌功颂德的庸俗之作,跳不出以世俗规则,以世俗的成败去衡量一个人的梦想是否伟大,人生是否成功。甚至觉得很失望,想不通为什么会那么多人推荐,因为根本感受不到别人所说的“读过之后也许你会突然发现,自己并不是唯一为梦想孤军奋斗的人”那种力量。 故事开头就跌破三观,抛妻弃子去流浪,中途颠沛流离饥寒交迫也要去画画,最后跟岛上的土著结婚,并且享受别人的供养。每一件事都不是正常三观的人可以接受的,每一件事都在道德底线之下。不知道有什么值得写成小说,只是因为他死了之后被人发现是个天才吗?但是当看到他到死都在画画,并且让爱塔烧掉房子,你能感受到他的纯粹。斯特里克兰德不在意自己是不是天才,只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度过自己人生,不在意别人的评价,只是去做自己认为必须要做的事。
斯特里克兰德是毛姆的“思想实验”的一个样品。他被刻意塑造成一个反常、反社会、反道德的极端人物。他的作用不是代表艺术家,而是作为一个哲学意义上的“极限样本”。毛姆关心的不是诸如“艺术家是不是道德败坏?”,“特立独行乃至泯灭人性的人方能成为伟大的艺术家吗?”之类的问题,而是如果一个人对内在必然性的服从达到绝对程度,会发生什么?如果一个人为了某种‘绝对真实’,放弃一切人类纽带,我们还能不能、该不该称他为‘伟大’?
让我们放肆的热爱自己的热爱吧 很多年前就知道这本书,但是没有把他读完,最近又重新拿起,把它读完,很庆幸在这个年纪读了这本书,应该不算晚吧! 其实早在前几天就读完了,没想过写什么书评或者读后感,当然以我的资历也不能对毛姆的书写什么评论,顶多算个读后感。但是我总觉得,不同的人,不同的职业,在不同的年纪,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也许就是书的魅力。我写这些也只是因为自己这几天总是不经意的记起斯特里克兰德,记起他的经历,心里不是滋味,这种感受不知道是羡慕、嫉妒还是怜悯。 很多人会觉得斯特里克兰德是渣男,是不负责任的人,是自私的人,但是就是因为他不在乎这些,就好像书里引用的圣经里的那句话,愚蠢人类的笑声,好像铁锅下燃烧荆棘的爆声。他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评论他,所以才会有了他以后所有的故事。 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有很多的身份,为人爱人、为人父母、为人儿子、为人朋友等等。因为这些标签太多,所以有时候我们忘记了,我们还是我们自己。既然我是我自己,那么我就可以按照我自己的意愿来行事。记得去年一个挚友姐姐发来信息,说她一个发小突然去世,她哭的不能自已,以至于感觉自己都快抑郁了,那时候的我只给了她一句话,这个世上任何一个人都不是不可取代的,只有对于你自己来讲你才是独一无二的。有时候我们之所以痛苦就是因为世俗给我们压的东西太多了,有时候我们需要抛弃一些桎梏,把自己放逐在人世间。 很多年前有件事,对我印象很深。有一天我去找朋友玩。这位朋友是在我们当地的批发市场的一个小老板。那天我们正常的聊天,来了一位骑着电动车的客人,要买东西,我们就停止了交谈,我随手拿起一本书在那边读。我的朋友热情的招呼着,本来一切很正常的结束了一次交易。看着这位客人都准备走了,突然莫名的打开电动车的坐垫,一般的电动车下边都是一个储物箱,跟我的那位朋友讲:看,这是我给我爸买的羊肉,我爸爱吃羊肉。听到这句话,我抬起来愣了一下,然后笑笑就继续看我的书。我的朋友笑着说,真是个大孝子,然后那位客人就很高兴的离开了。送走了客人我朋友坐下来,继续和我聊天,第一句话,也是不出我所料的一句话:你看人家,大孝子,给他爸买的羊肉。我笑了笑说:他要是不打开储物箱的话你会知道他给他爸买了羊肉吗?你会说他是大孝子吗?他为啥要给你看呢?然后我就盯着我朋友,我俩都笑了笑谁都没有说话。一个人对老人的孝顺,是你自愿的,而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假如你把孝道做成秀,那就不是孝顺了。就好像很多作为子女的常说的一句话,爸,你不要去做什么什么了,让人家笑话,而不是爸不要去做什么做什么了,你身体不好,我担心你。这也说明了有时候我们太在乎周围人的评价了,所有的事情都是在取悦他人,这也映证书里的那句:人一般都不是他们想做的那种人,而是不得不做的那种人。 大部分人,都在低头寻找着六便士,但忘记了一抬头就是月亮。而斯特里克兰德确是那个只看到月亮,而懒的低头去拿六便士的那个人。不出所料的话,我们一辈子只能仰望月亮,而像斯特里克兰德这样触摸到月亮的几率几乎微乎其微。难道就因为这样我们就要放弃了吗?这世上不缺平凡的人。这个社会有很多的人去做不得不做的那种人,不缺我们一个人,这个社会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因为你的一个决定就停止。一个人的寿命在历史的长河里都算不上一粒尘埃,不要把自己看的很重要,你只需要对自己负责。莫问前程几许,只顾风雨兼程。就像斯特里克兰德,他作画从来不是为了任何一个人,只为了他自己的那颗月亮。在文章的结尾处有句话,上帝的磨盘转的很慢,却莫得很细。一开始我觉得好像是在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但是换个角度讲,好像在说,上帝没有遗忘你,也不会辜负你。 在斯特里克兰德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告诉爱塔,把自己最后那副画作烧掉,作为一个正常人,都会觉得可惜,那是多么惊世骇俗的一副巨作啊!但是当时的斯特里克兰德心里想的也许是:这是我的作品,跟别人有什么关系,我不需要别人对我的作品指指点点,我只是单纯的喜欢画画而已,就这么简单,至于什么名和利,让他们见鬼去吧!
先后看了面纱和这本。毛姆作品的关键词:美丽但脑袋空空的女性、始于欺骗或隐瞒的婚姻、情欲、人性的弱点、自我的逃离者(以逐梦为名、以找寻自我为名)。 看了毛姆传,一时觉得费恩夫妇是取自毛姆的婚姻经历,一时又觉得汤生对妻子的依赖是否映射了毛姆的内心一角呢?也许在这些故事里,每个角色都揉杂了他过往经历中的多个朋友吧。
认真读完了毛姆先生的《月亮与六便士》,感慨颇多。每个成年人内心都藏着一个儿时的梦。有些人记得,有些人已经忘记;有些人一直在追逐,有些人迷失在追逐的路上。 我们当然可以俯身捡起地上的六便士,但是也要记得,抬头可以看到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