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物汇聚 YouTube 有声书与书评
穿越 封面

穿越

科马克·麦卡锡

1317人在读
28.9万字总字数
¥81定价

内容简介

“边境三部曲”第二部。《穿越》的故事发生在《天下骏马》之前,1930年代的新墨西哥州边境地区,16岁的少年比利·帕勒姆和弟弟博伊德随父母在这里经营着一片牧场。他和父亲设下的捕兽夹抓获了一只母狼,比利骑马巡视时发现了她的落网,决定送她回归墨西哥山区。于是有了这场穿越边境的旅程。比利将母狼带到了墨西哥,却被边境小镇的当地势力强行扣下。他亲手射杀了母狼后在山野间漫无目的地流浪,返回家中时却发现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他和弟弟决心找回属于他们的一切,然而正如书中所说,一个行动的后果和一个人的意愿经常是不一致的。

读者书评

★★★★★

时值隆冬,天地茫茫,风吹似剑。她从山那边来,穿林过野,跋涉千里。她此时已有身孕,食鸟兽之肉,饮冰雪做汤,自得风流。她立在一块高大岩石上,淡漠地看着万类霜天,在纷纷扬扬的大雪中生死明灭。她的呜咽盖过风的呢喃,吐尽晨雾,踏进冬霜。 她嗅到一处熟悉味道,谨慎刨开泥土,果然是一副钢铁锯齿,模样狰狞,怪骨嶙峋。她的伴侣曾葬身于这样的险恶机关,于是那萧索的目光中生出一点星火。她挑衅似的找出所有的伏击位置,翻开白雪与黄泥,将这些兽夹一一暴露,而不触发。事毕,裹挟一缕霜风,潇洒遁形。 比利在旷野里初遇她时,没有一点点防备。这头恶狼咬死牧场里几头牲口,害得他与父亲追踪多日,却屡遭戏弄,直恨得抓心挠肝。而那时,这只困兽的前腿被夹出森森白骨,持着狂野姿态,与他对峙着。比利不慌,他有一手牛仔套绳绝活,配合钢夹铁链的束缚,制服恶狼。谁成想,那一天,是敬佩她不屈的脊梁,还是怜惜她带伤的孕体,那一刻,是眉目成情,还是心生恻隐。羁绊之绳,无影无形。此绳一系,终不可避。 比利埋怨着她蛮横的求生欲——不断反抗着套索与链条,把自己再度弄伤。比利回应了更多良善的动作——冒着被咬伤的风险,取水喂食,寻医问药。母狼渐渐克服本能,任由比利绳索牵引。这头为祸乡里的恶狼如何处置,比利心中有了决断——美墨边境横亘的蓝色山脉,是她来的方向,山野丛林神秘的群狼国度,应是她的归宿。 如果真有至高天主宰一切,命运之神定然是一脸淡漠,不经意中推动了生死轮回的转盘。 途经边境小镇,母狼被视为违禁品,遭到扣押。比利势单力薄,一路尾随,在这个陌生国家里见证了黑暗的交易。几经转手的母狼再次现身时,已立在斗场中央,同猎犬撕咬着。轮番死斗后,母狼肉眼可见的委顿,但她眼里的不屈,可当惊涛骇浪,可敌飓风狂飙,野火燎原,生生不息。 母狼自有天命。 比利想起在那些追捕她的时日里,曾请教过一位老猎人,如何了解一只狼,如何了解存在于人类的制度和道德之外,那些鲜活的生灵?答案是,不可知。放生之举,本该依从狼的野性,如鲸向海,似鸟投林,如今竟成未了心事。眼看母狼身披血幔,行将死于虐杀之下,比利藏身于嬉笑的看客中,叩响扳机。 枪口抬,枪口落,浮屠阶下念佛陀。比利看到她双眸中的烈焰慢慢凝固,黯淡成灰烬,尤胜惨淡篝火,天边残月。刀可斩其身,枪可殒其命,不断英者魂。狼行千里,已向自由奔去。比利将她葬于山间,这一夜,漫山空寂,星光无语。 回程已入春,风雨迟归人。比利到家,不见父母兄弟,只见一滩干裂血迹,见证当时的惨案。原是一个猩红夜,印第安人入室行凶,劫走全部家当与驯马。而回程路上的见闻,凑巧让他推测出盗马者可能的去向,原本温厚纯良之人有了复仇意志。比利寻回侥幸逃脱的弟弟博伊德,这已是他唯一在世的亲人,两人当即拍板,遗恨未消,又负血仇,当有此去。 眺望江山时,春风固然好。跌坠入深渊,不如秋水刀。难兄难弟千里追凶,穿越边境。终于,在一处湖泊,比利在牧群中认出自家驯马。几番争抢,失而复得,得而复失,博伊德更是在混战中,被弹丸贯穿身体。比利将弟弟托付给一伙热心路人,而他自己在寻找失马无望后,乘马逃亡。 路人们所在的牧场有医生,此时的博伊德已被及时救治,所幸未伤及要害,性命无忧。而比利带回来一位少女,她归还了博伊德的坐骑。那是兄弟们穿越边境后的某个夜晚,二人从歹人手中救下的少女。比利早已察觉,她像一朵云,飘入博伊德心中,搅动了风雨。 博伊德自有天命。 一个静悄悄的清晨,弟弟博伊德跟随少女不告而别。再次听闻他的消息,三年已过。这时的比利再次穿越边境,对一坯黄土,流两行清泪。博伊德在这片无法地带,度过了短暂的快乐时光。谁又知晓,花火仅于刹那盛放,也美胜千年松。 劫难堆叠,纷至沓来,比利在一次次穿越后,一无所有,简直冤种在世。对这个世界,他虽无法理解,却也承住了这一切。把往事尘封,继续穿行人间。行啊行,走啊走,白昼走到黑夜,从生走到灭。日复日,年复年,路很长,岁月很长。天苍苍,野茫茫,多少知交故友。如今离离原上清风荡,云仍悠悠,天蓝如旧。 《穿越》为“边境三部曲”次篇,又一个鲜活的牛仔故事。朋友们,不必担心麦卡锡会招式用老,读起来审美疲劳。归纳几点,其一,这苍劲的画笔勾勒出美墨边境一方雄奇壮美的天地,瑰丽莫名,万般风情。其二,不同于《骏马》中快意恩仇的格雷迪,本作主角像是活在希腊悲剧中的人物。他坚强隐忍,沉稳刚毅,如神雕大侠的无锋巨剑,百炼难折,不显山,不露水,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其三,三次穿越做为主干,以比利的视角开枝散叶,承载了更多的哲学议题。痴呆老猎人、守着教堂废墟的执事、在革命中失去双眼的战士、打捞飞机的吉普赛人……这些与比利萍水相逢的过客,不断发出追问: 是否该以人类的价值观为主体,自然为客体?——诸法无我,在永恒面前,我们才是红尘逆旅客。 是否光明只存在于人们被蛊惑的眼里,黑暗才是世界的本质?——鲜艳的野花、驰骋的战马、明澈的蓝天,都是上天对世人有限的慰藉,易碎的幻觉。神造的太阳底下,混乱无序才是事物真实的存在形式,唯有变化本身,恒常如新。 是否在历史中留存下来的东西,能代表真正的历史?——它们仅仅参与,既依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也任人摆布,不会比真实的见证更长命。风行一时的事物无法为已然毁灭的事物发言,它们不会是消逝的世界最后的结论。 比利驻足倾听,然后保持缄默。此乃行者。 何谓行者?行者或身负使命,匡扶道义,路见不平一声吼,凭三尺青锋斗妖魔,种下善恶因果;行者或无主观动机,被命运驱赶着前进,未曾历经沧桑,就垂垂老矣。国与国有边界,而行者无疆。做乞丐,做千金散尽的君王,做侠士,做含光混世的浪子。无论归属哪一类别,他们走在路上,并非寻找人群,而是寻找自己。 比利自有天命。 他翻山越岭淌江过河,遍尝苦难,告别旧我,直到外圆内方,隐锋埋芒。他面对这辽阔天地,哼唱着行者之歌苍凉厚重的主旋律,难奈别离多。而作为个人喜好,照例在尾声里,添一分洒脱余韵,与骏马少年的民谣风相比,更显江湖气。 道尽蹉跎之后,擒狼走马的独行客,温酒轻咂,青衫磊落,一襟风怀一剑歌—— 行者本来独道仙,诚念九天闻。 凭君莫问沧桑事,弥笃下凡尘。 长风过谷无人家,烟村生遗恨。 繁星入海芳华尽,寻遍梦里深。 渐行渐远渐无穷,挥手赠哀弦。 酒尽莫笑杯箸浅,回盏重开宴。 骊歌初动,切莫踯躅。魂兮安去,勿忧勿虑。没有终点的河,没有休止的歌,行者比利,见证着,祭奠着,步履不停。

★★★★★

比利被当地势力囚禁并被迫射杀母狼,返家后却发现家园已因时代动荡支离破碎,他和弟弟试图夺回家园与尊严,却逐渐意识到行动的代价往往超出预期…….边疆生活的艰辛与人性在极端环境下的考验,正如书中所说,“一个行动的后果和一个人的意愿经常是不一致的。”

★★★★★

29w 18h 人随机来到人世间,落生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独立面对这个冰冷的世界,或喜或悲,或生或死,都不改这个世界的一分一毫。这是每个人,对这个世界,应该有的起码认识。 人,耗尽半生心血,为自己心中的梦想,心头的执念,兜兜转转,奔波万里,总以为可以凭一己之力,改天逆命,殊不知,到头来才发现,自己的所作所为,与这个世界的运转规律,完全无关,且一切行为,都毫无意义。那一刻,无论是谁,都被这个世界上了震撼的一课,由此醒悟也罢,由此厌倦也罢,都将明白:世界就是这个样子,不增不减,直至时间的尽头。 我们到底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 麦卡锡写本书的真谛,或许就在试图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原因,或许可以简化成一句话:我们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只因为我们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就像路边的野草野花,山里的走兔飞鸟,林间的清泉和野火,暗夜的闪电与雷鸣,没有道理可讲,没有来路可寻,它只是这么亘古不移地存在着,就像时间一样,不会因为你痛苦,就加快流淌速度,也不会因为你高兴,就放缓离去的脚步;就像太阳一样,不会因为某人降生,就驻足停留、凝滞不动,更不会因为某人离世,就频繁升降、忽明忽暗。 世界上的一切,因缘际会,在时间长河中的某个节点,相聚在了一起,无目的,极随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按照某种不可参悟的意志和轨迹,无休止地一路向前。悲哀之处在于,人有独立意志和高等智慧,对这一切发出了疑问,提出了质疑,这一切,为什么会这样?人这一生,又是怎么回事?于是,不同时代的人,踏上不同的追寻之路,直至被碰的头破血流,遍体鳞伤。最终,他们在一个雷雨交加的不眠深夜,恍然大悟,原来,这一切不会因为某个人的存在而有任何改变,从根本上讲,自己不过是这个超庞大自然界的一部分而已。终有一天,不管地球哪个角落里的哪个人,都将悟透这一点,那一刻起,人将真切地爱上自然,臣服于自然,跪倒在自然面前,痛哭流涕,像个历经跋涉,终于找到妈妈的孩子。 自然界的规律,尽在此处;人世间的真相,不过如此! 每一位青少年,在走向心智成熟的过程中,必然要经受各种各样的打击和痛苦,历练与折磨,包括但不限于独自一个人跋涉千万里路,遇见千万种人,熬过无数个无眠夜,流下无数苦涩的眼泪。不过这一关,人永远活在自己的想象中,以为自己来到世间,必定被赋予了某种宏大的寄托,实则,这都是不够成熟的一种表现。 在什么时候,在何种情况下,才能确认一个人心智走向成熟呢?成熟的标志是什么? 我想,也许,一个人,面对世间的一切灾难和苦痛,不再抱怨,不再诿过,而是心如止水,平静地接受一切,并将自己深深地融入苦难中,与万事万物化为一体,由衷地感受到自己只是自然界一部分的时候,将标志着他的心智,完全走向了成熟。难道人来到世上就是来承受苦难的么?难道面对苦难,人就不该反抗?人世皆苦,要想脱离苦海,唯有让人融于万事万物,方可从根本上消解痛苦。反抗,本质上,毫无用处。 回到故事中,来验证上文的解读。 比利在青少年时代,为一只受伤的野狼,一人一骑,独行千里,只为把受伤的野狼,送回它的故乡,让它回归到它本来应该生活的地方。这种不自觉的做法,未必有多崇高,或许只是比利心中本能的一种善良的表现,因为那时的他,对人世间,对自然界,显然没有深刻的理解。于是,他上路了,不惧风险,不怕险阻,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完成自己的信念。他一路上遇到的各色人群,对野狼的态度,与他本人的看法并不一致。他们视野狼为祸害,打死方休。故事到这里,比利的使命已悄然发生改变,由护送野狼变成了保护野狼。最后,保护任务失败,他敌不过世俗的力量,凛然端起步枪,打死了野狼,提前结束了自己护送野狼回归的任务。那一刻,比利的心理,开始发生转变。 野狼的故事,就此结束;护送的任务,就此终结。 他继续上马,一路向北,越过边境,返回家乡。回到家乡,一切都变了。他不在的这段日子里,家里发生了变故,父母被杀,弟弟失踪,马匹被抢,牧场被毁。比利,没有哭,没有喊,而是默默地接受了命运赐予他的新任务,再次上马,开启新一轮的跋涉,去完成新的使命:他要再次越过边境,带回被盗的马匹,用自己的方式,完成复仇。 这条漫漫寻马之路,很是坎坷。跟他一道同行的弟弟,也变得更加陌生。曾几何时,他以为很了解弟弟,其实不然。他们找到马匹,踏上返程,半路被劫,弟弟遭枪击。即便如此,比利初心不改。弟弟没死,却被一个半路遇到的女骗子勾走了魂魄,两人骑马私奔了。没想到,兄弟一场,连个道别都没有。至此,比利又成了孤零零一个人,不再有伙伴。 故事的最后,马匹得而复失,弟弟被杀,埋骨荒冢,而他何去何从,也变得茫然无知。比利决定,带弟弟的尸骨回家。半路,又越劫匪,还差点杀死他仅剩的一匹马。吉普赛人安抚了他的心,救治了他的马,告诉了他一些道理,有些事,一直要到路上寻觅。孤身一人的比利,终于回到了国境线以内,但物是人非,满目疮痍,一片萧条。 在一处坍圮的土坯屋中,身边留下来陪伴他的,只有一匹受伤的老马,和一条凑过来想要讨饭吃的瘸腿老狗。他把狗撵走,它又回来;再次打走,它又回来。直至他跑到雨地里,用铁管将老狗赶的远远的,再也不回来为止。他返回土屋躺下,听了一夜的雨,也做了一夜的梦。第二天,他醒来,发现老狗没有返回来;他走出土屋,来到路上,四处呼唤老狗,可老狗杳无影踪。雨还在下,扑打在他脸上,和着眼泪,滴在胸前。终于,比利若有所悟,跪倒在雨地里,嚎啕大哭。故事至此,画上句号。 故事的最后,比利跪倒在雨地里,究竟哭什么呢? 他在哭那头野狼? 他在哭那匹老马? 他在哭那条老狗? 或许,他在哭永远留在过去再也回不来的年轻的自己。 或许,他在哭跪倒在雨地里无依无靠满身伤痕的自己。 或许,他在哭跟老瘸狗一样被人驱赶无家可归的自己。 也许,他哭的是:历经千辛万苦后,他终于发现,自己不过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与周围的花草动物并无区别。他一直寻觅的,其实就是他自己。 推荐本书,更推荐作者!

★★★★★

读此书,是看了书友小行星的书评,他的书评给予我独特的文字体验,象读诗一般,在静美与野蛮的交集中描绘少年比利与狼深情羁绊、展现善良的情怀与理想的信念在与现实黑暗的碰撞中如何支离破碎,遍体鳞伤的过程,天苍苍,野茫茫,大地雪风寒,世事苦磨折,快意恩仇事,少年只一人,长夜漫漫长穿越,银素飘零自苦单。文字既灵动幻美,又大气磅礴,意境深远,穿越时空,直抵人心。只是刚看到书评,转发有些太晚了。 转 小行星书评; 时值隆冬,天地茫茫,风吹似剑。她从山那边来,穿林过野,跋涉千里。她此时已有身孕,食鸟兽之肉,饮冰雪做汤,自得风流。她立在一块高大岩石上,淡漠地看着万类霜天,在纷纷扬扬的大雪中生死明灭。她的呜咽盖过风的呢喃,吐尽晨雾,踏进冬霜。 她嗅到一处熟悉味道,谨慎刨开泥土,果然是一副钢铁锯齿,模样狰狞,怪骨嶙峋。她的伴侣曾葬身于这样的险恶机关,于是那萧索的目光中生出一点星火。她挑衅似的找出所有的伏击位置,翻开白雪与黄泥,将这些兽夹一一暴露,而不触发。事毕,裹挟一缕霜风,潇洒遁形。 比利在旷野里初遇她时,没有一点点防备。这头恶狼咬死牧场里几头牲口,害得他与父亲追踪多日,却屡遭戏弄,直恨得抓心挠肝。而那时,这只困兽的前腿被夹出森森白骨,持着狂野姿态,与他对峙着。比利不慌,他有一手牛仔套绳绝活,配合钢夹铁链的束缚,制服恶狼。谁成想,那一天,是敬佩她不屈的脊梁,还是怜惜她带伤的孕体,那一刻,是眉目成情,还是心生恻隐。羁绊之绳,无影无形。此绳一系,终不可避。 比利埋怨着她蛮横的求生欲——不断反抗着套索与链条,把自己再度弄伤。比利回应了更多良善的动作——冒着被咬伤的风险,取水喂食,寻医问药。母狼渐渐克服本能,任由比利绳索牵引。这头为祸乡里的恶狼如何处置,比利心中有了决断——美墨边境横亘的蓝色山脉,是她来的方向,山野丛林神秘的群狼国度,应是她的归宿。 如果真有至高天主宰一切,命运之神定然是一脸淡漠,不经意中推动了生死轮回的转盘。 途经边境小镇,母狼被视为违禁品,遭到扣押。比利势单力薄,一路尾随,在这个陌生国家里见证了黑暗的交易。几经转手的母狼再次现身时,已立在斗场中央,同猎犬撕咬着。轮番死斗后,母狼肉眼可见的委顿,但她眼里的不屈,可当惊涛骇浪,可敌飓风狂飙,野火燎原,生生不息。 母狼自有天命。 比利想起在那些追捕她的时日里,曾请教过一位老猎人,如何了解一只狼,如何了解存在于人类的制度和道德之外,那些鲜活的生灵?答案是,不可知。放生之举,本该依从狼的野性,如鲸向海,似鸟投林,如今竟成未了心事。眼看母狼身披血幔,行将死于虐杀之下,比利藏身于嬉笑的看客中,叩响扳机。 枪口抬,枪口落,浮屠阶下念佛陀。比利看到她双眸中的烈焰慢慢凝固,黯淡成灰烬,尤胜惨淡篝火,天边残月。刀可斩其身,枪可殒其命,不断英者魂。狼行千里,已向自由奔去。比利将她葬于山间,这一夜,漫山空寂,星光无语。 回程已入春,风雨迟归人。比利到家,不见父母兄弟,只见一滩干裂血迹,见证当时的惨案。原是一个猩红夜,印第安人入室行凶,劫走全部家当与驯马。而回程路上的见闻,凑巧让他推测出盗马者可能的去向,原本温厚纯良之人有了复仇意志。比利寻回侥幸逃脱的弟弟博伊德,这已是他唯一在世的亲人,两人当即拍板,遗恨未消,又负血仇,当有此去。 眺望江山时,春风固然好。跌坠入深渊,不如秋水刀。难兄难弟千里追凶,穿越边境。终于,在一处湖泊,比利在牧群中认出自家驯马。几番争抢,失而复得,得而复失,博伊德更是在混战中,被弹丸贯穿身体。比利将弟弟托付给一伙热心路人,而他自己在寻找失马无望后,乘马逃亡。 路人们所在的牧场有医生,此时的博伊德已被及时救治,所幸未伤及要害,性命无忧。而比利带回来一位少女,她归还了博伊德的坐骑。那是兄弟们穿越边境后的某个夜晚,二人从歹人手中救下的少女。比利早已察觉,她像一朵云,飘入博伊德心中,搅动了风雨。 博伊德自有天命。 一个静悄悄的清晨,弟弟博伊德跟随少女不告而别。再次听闻他的消息,三年已过。这时的比利再次穿越边境,对一坯黄土,流两行清泪。博伊德在这片无法地带,度过了短暂的快乐时光。谁又知晓,花火仅于刹那盛放,也美胜千年松。 劫难堆叠,纷至沓来,比利在一次次穿越后,一无所有,简直冤种在世。对这个世界,他虽无法理解,却也承住了这一切。把往事尘封,继续穿行人间。行啊行,走啊走,白昼走到黑夜,从生走到灭。日复日,年复年,路很长,岁月很长。天苍苍,野茫茫,多少知交故友。如今离离原上清风荡,云仍悠悠,天蓝如旧。 《穿越》为“边境三部曲”次篇,又一个鲜活的牛仔故事。朋友们,不必担心麦卡锡会招式用老,读起来审美疲劳。归纳几点,其一,这苍劲的画笔勾勒出美墨边境一方雄奇壮美的天地,瑰丽莫名,万般风情。其二,不同于《骏马》中快意恩仇的格雷迪,本作主角像是活在希腊悲剧中的人物。他坚强隐忍,沉稳刚毅,如神雕大侠的无锋巨剑,百炼难折,不显山,不露水,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其三,三次穿越做为主干,以比利的视角开枝散叶,承载了更多的哲学议题。痴呆老猎人、守着教堂废墟的执事、在革命中失去双眼的战士、打捞飞机的吉普赛人……这些与比利萍水相逢的过客,不断发出追问: 是否该以人类的价值观为主体,自然为客体?——诸法无我,在永恒面前,我们才是红尘逆旅客。 是否光明只存在于人们被蛊惑的眼里,黑暗才是世界的本质?——鲜艳的野花、驰骋的战马、明澈的蓝天,都是上天对世人有限的慰藉,易碎的幻觉。神造的太阳底下,混乱无序才是事物真实的存在形式,唯有变化本身,恒常如新。 是否在历史中留存下来的东西,能代表真正的历史?——它们仅仅参与,既依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也任人摆布,不会比真实的见证更长命。风行一时的事物无法为已然毁灭的事物发言,它们不会是消逝的世界最后的结论。 比利驻足倾听,然后保持缄默。此乃行者。 何谓行者?行者或身负使命,匡扶道义,路见不平一声吼,凭三尺青锋斗妖魔,种下善恶因果;行者或无主观动机,被命运驱赶着前进,未曾历经沧桑,就垂垂老矣。国与国有边界,而行者无疆。做乞丐,做千金散尽的君王,做侠士,做含光混世的浪子。无论归属哪一类别,他们走在路上,并非寻找人群,而是寻找自己。 比利自有天命。 他翻山越岭淌江过河,遍尝苦难,告别旧我,直到外圆内方,隐锋埋芒。他面对这辽阔天地,哼唱着行者之歌苍凉厚重的主旋律,难奈别离多。而作为个人喜好,照例在尾声里,添一分洒脱余韵,与骏马少年的民谣风相比,更显江湖气。 道尽蹉跎之后,擒狼走马的独行客,温酒轻咂,青衫磊落,一襟风怀一剑歌—— 行者本来独道仙,诚念九天闻。 凭君莫问沧桑事,弥笃下凡尘。 长风过谷无人家,烟村生遗恨。 繁星入海芳华尽,寻遍梦里深。 渐行渐远渐无穷,挥手赠哀弦。 酒尽莫笑杯箸浅,回盏重开宴。 骊歌初动,切莫踯躅。魂兮安去,勿忧勿虑。没有终点的河,没有休止的歌,行者比利,见证着,祭奠着,步履不停。

★★★☆☆

这本书我化12h多的时间才看了一半!然后迅速翻到最后进行差评!这是我笫一本看到中间看不下去的书!是我的问题?是翻译的问题?还是作者的问题?还是这一篇的问题?唉,啰啰嗦嗦,极其臃肿,语言又不优美,人物单调,情节乏味!我这个中文鉴赏水平低下的人看不下去了!等以后机缘若成熟想看再说吧,看这本书也是受一个书友鼓吹!但在书中却没看到几个人留言或点评!难道都看不下去却不象我这样敢于承认?!哈哈哈😃😂🤣🤫🤫🤫

★★★★★

“一个竭尽全力却终于失败的计划常常把人的生命分为两个阶段——过去和现在。” 每一个少年的存在,对于这个荒原般的世界来说,都是一个异数。 “在这个世界里,风暴在吹刮,树木在风中摇摆,上帝创造的所有的动物在来回奔跑。然而这么大的一个世界,人们却视而不见。他们只看见他们自己手上的行为,或者他们只看见被他们命名的东西,并互相指点着、呼叫着这些东西。但是这之间的一个大世界他们却看不见。” 又何止视而不见。 意犹未尽的第二部。

★★★★★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本书呈现我们一个“万物平等”的世界,比利的每一次穿越都是为了追寻,每一次的追寻都是经历着失去——“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而比利却最终一无所有…… 在美墨边境的荒原上,麦卡锡让我们看到一种“自由”,自由地穿越,自由地追寻,也自由地去死……良善的、罪恶的、狡诈的、诚恳的,无论是谁,都会在下一刻受到命运的无情地清算——乌云掩盖了大地,而太阳照常升起:“时间又一次地推出了一个灰色的黎明,又一次地托出了一轮神造的、完美的太阳。太阳升起来了,它又一次地照耀着大地,照耀着一切,不计善恶,不论功过,不分厚薄,一视同仁”。 “一视同仁”!比利最初在母狼的身上看到了生命的坚忍和自尊,在第一次穿越中领略了自然的壮丽辽阔,也领教了个人与群体对抗的无能为力;第二次寻马更像是一场对过去的追寻,父母已被杀害,兄弟二人唯有相依为命,一匹匹马的回归代表着过去生活被捡拾而复苏的可能,而一朝梦醒,身死形销……却还尚存死里逃生的庆幸,但分离是注定的,过去的已回不去,现有的我不能两全;第三次去寻弟,最终携骨而归,代表着比利真正地孑然一身——这个世界是如此荒诞,却又是如此真实,真实到我想骂娘…… 书中有三段故事:摩门的故事、盲兵的故事和吉卜赛人的故事……它们呼应着那个上帝/命运/自然对世人无休无止的、毫无偏差的“攻击”,而比利像所有人中最勇敢、最坚忍、最义无反顾的那些一样——经历这一切,失去这一切,也接受这一切……是的,无论如何他得接受,然后重新踏上路途。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补有余”,而当“天”开始行使“人”的权力而要毁灭一切的时候,“人”还尚存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的——“我”可以生、可以死、可以义无反顾——因为这就是这个世界最普遍、最直接的现实:“一视同仁”。

★★★★★

…………最好不要轻易挑战这本书。 没有十足的忍耐力、百分百的钢铁心脏,会崩溃的。 别担心,我是说他写的太好了以至于,你无法走出那种悲伤和若有所失。 全文最无法接受的是兄弟分离,更无法接受的是博伊德最后的命运。怎么会这样啊😭读这本书越读越像在充满氢气的橡胶球内疯狂挣扎,却逃不开也挣不掉,窒息一样的憋闷。 故事的开头,有个人舍不得打死怀孕的狼,义气轻狂送它回墨西哥深处的大山里;故事的最后,那个人毫不留情赶走了一只雨夜饥饿、无处避雨且伤痕累累的流浪狗。 所有的东西都变了,战争改变了一切,那东西不止存在在前线。 一对兄弟,送吃的给一个持枪的印第安人,这人躲在他们牧场附近,也许是等待狩猎,也许是出门盯梢;后来几个印第安人杀了兄弟的父母,带走了他们的马。兄弟俩出发去找马,2人5马遇上了曾经是墨西哥革命军的治安官,这个墨西哥人,不允许北边的国家从他的土地带走任何墨西哥的财产——尽管那并非墨西哥财产,一场激烈的冲突爆发了,弟弟在这鲜血中献祭了自己未来的命运。分道扬镳,流离失所或者还有更多的东西。 命运的袭击是那样猝不及防,当你以为事情尘埃落定,他们马上可以回家,像从前那样住在雪山脚下的牧场,相依为命,平淡却幸福的了此一生。 哥哥最终失去了所有,他的少年意气,和他的率性而为,最终让他再也没有见到亲人的最后一面,这可能是命运对他的一种报复吧。书里那句话好像是:“那些能成就你的才能也可能颠覆你的命运” 而弟弟呢,在目睹了父母惨烈的死亡之后,仇恨在他心里长成了一颗参天大树。他知道哥哥和他不同,于是他毅然决然踏上了自己的路。一个金发美国白人,混在墨西哥反政府武装里,杀了那治安官的两个手下,然后又被杀。 曾经,这是一个被所有人保护、胆气不足的小孩,后来,他却成了墨西哥荒漠草原上流传的英雄,歌曲里吟诵着他们的传奇,为所有墨西哥底层反抗者增加勇气。 流浪的哥哥,失去所有的哥哥,最后游荡在他和弟弟第一次去墨西哥找马的路线上。他听说了弟弟最终的命运,决心把他的尸骨带回美国。 为了找回家里的马,他丢掉了自己的马;为了带弟弟回家,爸爸的马被墨西哥山区匪寇捅了一刀。他曾想保留的一切,似乎诡异的要以一种一换一的命运存续,命运究竟准备施加多少折磨在他身上? 等到他终于跨过国境线,他却不知哪里是家,哪里应该成为棺椁埋葬地。 土著人憎恨外来白人窃取了他们的财富、土地,压榨他们的命运。于是这仇恨的利剑被挥在了具体的美国小牧场主身上。这个家破人亡的家庭的命运,是多少战争的投射。墨西哥人憎恨他们的政府,也憎恨白皮肤的美国邻居,但他们自己以流血的方式登上场,又加剧欺压土著人,剥削他们的劳动成果供权力阶级享乐。 如果真的有福音的话,这片土地恐怕也是为上帝抛弃的所在。神的存在有什么意义呢,生命垂危、精神倒塌之际,那些活着的人,才是真神。他们赠送给他食物、替他缝补衣服、遇到解惑的神父和盲眼夫妻,存在于那如有神降的老医生、百般注解的吉卜赛人身上。 曾经这片土地是印第安民族的,他们自由穿梭在这片不设限的草原上。后来总有人人为地规划地图、设置标尺,那些同根同源同文化的族群渐渐分裂开。到底是上帝赐福而降世,还是人在背弃他们的来路与归途? 这片流血的大地上,冷杉林、白月光、金黄的太阳和蜿蜒奔走的溪流,漂亮恒久不变。或者,是因为吸饱了鲜血,而更显得娇艳青春。 兄弟历险是一个故事,哥哥的人生经历是另一个故事;穿越这片土地,听到的那些传说、遇见土著人是另一个故事。你可以当它是一部史诗,也可以当它是四篇小说集合的连续剧。而那些事,由于见证过它们存在的存在已经消失了,从而也显得它们本身虚无缥缈,不真实了。

★★★★★

和《天下骏马》一样,都是20世纪美国西部荒漠的奥德赛 所谓穿越,既是国境的穿越,也是两种文明之间的穿越,语言与文化之间的穿越,不同生活方式与存在之间的穿越 Billy第一次穿越南行放母狼归山,是因为他在与狼的博弈中感受到了生灵的那一份尊严,却不得已而亲手终结她的生命;第二次面对父母的不幸后与弟弟南行寻马,第三次携弟遗骸北归,这三次旅途只有最后一次是达到目的了的——尽管也是遍历坎坷,与中国人常读的小说相比,Billy的故事充满了失败。 作为一本小说,作者并未对Billy这个所谓的男主角本人有太多的着笔,这个角色说的最多的反而是对于剧情毫无推动作用的“Yes,sir.”,“No,sir.”但也就是这种略显木讷的形象在此一故事里才能有如此的张力,他就像是被诸神放逐的西西弗斯,重复着在旁人看来无谓而永无尽头的荒诞行事,这也不同于常见的的硬汉形象,麦卡锡对于硬汉的描写是让人觉得祛魅的 这可能也是写到后西部时代了,西部世界的荒凉与梦想,淋上了血淋淋的现实让人顿觉毛骨悚然,缺乏团体庇护的年轻牛仔终无法应对文明化过程中带来的野蛮,隐藏在宁静下的合法的暴力,人类在征服残酷的自然的过程中,也将隐含在自己血液中的残忍投射到这世间,平等地喂养着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人 所以这是一部反史诗的史诗,作者未歌颂征服,只是哀悼逝去;不塑造英雄,而是告诉我们如何在滚滚而去的命运洪流中保持一份尊严 公历二月六日巳正

★★★★★

好孤独、漫长的旅程。 看的时候有点难以融入进去的无所适从,可能与现实生活太远,有很强的割裂感。 但或许这才是人放下自娱自乐的狂欢,接受对话的无法抵达,接受变故的随机发生,接受不确定性,接受事与愿违的某种人生态度。 “对于最善良的人,最温和的人,最勇敢的人,世界不偏不倚,一律杀害” 道路都有它自己的方向和目标,人无力改变什么。

书籍信息

作者科马克·麦卡锡
译者尚玉明
出版社北京日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03-01
ISBN9787547737521
分类精品小说-社会小说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