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物汇聚 YouTube 有声书与书评
科马克·麦卡锡“边境三部曲” 封面

科马克·麦卡锡“边境三部曲”

科马克·麦卡锡

4112人在读
67万字总字数
¥126.6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5 · 视频解读 7

内容简介

美国国家图书奖、全美书评人协会首奖作品,长踞《纽约时报》畅销书榜首21周。“边境三部曲”作为麦卡锡西部小说的代表之作,为他奠定了在现代美国文坛上的大师地位。这些在美墨边境地区发生的动人史诗,既有噩梦般的屠杀、令人震颤的暴力,又有优美如画的田园诗和柔细入心的安魂曲,被评论家称为“地狱与天堂的交响曲”,“是可与中世纪以来的文坛巨星但丁、爱伦·坡、梅尔维尔、福克纳、斯坦贝克的杰作相媲美的当代经典”。

读者书评

★★★★★

伤疤有一种奇怪的力量提醒我们过去是真实的存在。那些造成伤疤的事件是不会被遗忘的,对吗?

★★★★★

Cormac的书如果有机会可以读读原版,这也是美国读者推崇其当代海明威的原因,其实三位译者老师翻译的已经很好了,只是因为在汉语中没有对应的文体来概括和驾驭这其恰如散文poem的英语韵律…而恰恰作者又十分擅长且喜爱使用不带标点的超长句子来描述静物,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讲述……在文字的架构上都刻意追求了一种特殊的一致性科氏风格。 这里我放一个原文及翻译相对比的例子,如不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略过这段,直接看后面的推荐书评。 译文(出自《天下骏马》第一章:他们沿栅栏骑出去,然后穿过开阔的牧场,马鞍皮子在凌晨的寒气中吱吱嘎嘎地响。他们催马大步跑起来。灯光在他们身后已然杳无踪迹。他们骑上大草原的高地后,让马放慢了步子走着。在这黎明前的黑暗中,群星仿佛聚集在他们四周。他们听到这寂寥黑夜中的某处偶有钟声敲响,尽管附近是没有钟的。他们上了一块高高的圆台地,这里也是一片黑暗,没有一点亮光。高台衬托着他们的身影,好像把他们托向星空。他们感觉自己不是在晨星下骑行,而是在星际间驰骋,既恣意放纵,又谨慎小心。那心情就像刚被释放的囚犯坐在夜间的电动火车里,又像年轻的窃贼踏进了金光灿灿的果园。他们敞开胸怀去迎接黎明前料峭的寒气,去迎接前方的大千世界。 原文:They rode out along the fenceline and across the open pastureland. The leather creaked in the morning cold. They pushed the horses into a lope. The lights fell away behind them. They rode out on the high prairie where they slowed the horses to a walk and the stars swarmed around them out of the blackness. They heard somewhere in that tenantless night a bell that tolled and ceased where no bell was and they rode out on the round dais of the earth which alone was dark and no light to it and which carried their figures and bore them up into the swarming stars so that they rode not under but among them and they rode at once jaunty and circumspect, like thieves newly loosed in that dark electric, like young thieves in a glowing orchard, loosely jacketed against the cold and ten thousand worlds for the choosing. 这段文字在原文中描写的是灵艳跃动而厚积薄发,在中文中一下子就少了那种英文特有的从句描写而带来的层次感…不过这里的翻译也有些值得讨论(其实译者在译序里面对老无所依同名电影的介绍也出现过瑕疵)——且不说在那个时代电动火车是否出现,就算在句意上也不会将electric翻成名词“电车”,且坐在电车也得是on而不是in。而这里其实是在描写这两位悄悄离家闯荡的少年即轻松又谨慎的心情,作者用了一个排比的形容方式,借用了惯偷和蟊贼在黑夜及果园中的心情变化。Like thieves newly loosed in that dark electric, like young thieves in a glowing orchard, loosely jacketed against the cold and ten thousand worlds for the choosing. 而这里的electric应该是形容词,充满刺激的意思,所以应该是:犹如刚从那惊悚的黑暗中(in that dark electric)摆脱出来的盗贼,又似身处阳光果园里的小贼,既有诱惑却又充满紧张… 从中可以体验出这多么美妙的prose,是那种不可言表的心灵颤巍,以及不可抑制走出去的想法。 言归正传,当然散文诗的优美写法只是选择阅读这本书一个方面,另外更重要的是Cormac在故事情节构建上有着很深的美洲牛仔文化沉淀,在牛仔牧牛、驯马的字里行间都流露出浓郁的艺术气息,从枪法精湛的男孩,到相马精准、驯训有道的年轻人,再到信手拈来的骑术和套索技艺,无不在讲述那个令人向往和致敬的西部时代…当然可能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牛仔的吐口水动作——spat,不同的背景这一动作会有不同的含义,如果感兴趣,完全可以在文中找寻整理一下。 当然如果光有以上两个推荐理由,还是不完全的,最后一点也是作者被读者评价两极分化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在书中有着大块大块内容与情节关联并不大,例如一些关于墨西哥革命,众多无关的支线人物和聊天的描写,以及一些云山雾水的对话…当然这些都是属于一位作家最具有个性风格的试验田,并变成好像没有这些就不是文豪一样的定律…其实这也是我们对这部小说所承载的功能有些误解的缘故,我们所希望的那种快意江湖纵马西部的牛仔风格,与作者说要传达的信息稍微有些偏差,Cormac并不是在浪费笔墨拼凑情节,而是用这些人物和主、支线去支撑他的思想——既有宗教性的神性,又有大自然的灵性,同时人性和社会性交杂其中…并期望得到读者的共鸣。例如对墨西哥革命的不同讲述人的经历方式,提出一个关于为什么在北方文明的邻居之下,墨西哥…甚至中南美洲却是如此血腥的梦魇,在这个边境之地,即有着已存在千年的印第安人或,也有区区几百年的殖民者,有留存至今的古岩画,也有被地震摧毁的古城,有随意crossing的边境河流,也有需要付费的过境铁桥,有盗马贼和土匪,也有淳朴的乡民和医者仁心的大夫,在这个混杂着不同文化和欲望的边境,Cormac创造了一个魔幻般的力场,在一边可以文明有序的马匹拍卖,在另一边却是公开的逼良为娼,在一边旁人可以淡然面对一人一马一狼,而在另一边却可以巧立名目巧取豪夺…当然这边界两边的百姓并没关系,因为在这边你可以单骑天涯,在另一边你也不必担心得不到善良人的帮助!造成差异的是高高在上的那些满嘴民主自由的独裁者!是的,这个边境的世界就是这么有趣。而三本书中的男性主角都有着鲜明的特点,还是少年的约翰是因生活失意而选择去远方寻找新的田园生活,在广阔地天地中任意遨游和徜徉,而第二部中,比利并没有与母狼处于敌对的两方,两者都只是这个大自然中寻求生存的一部分,就是因为他觉得本地本没有狼,都是从墨西哥跑过来的(其实这个逻辑可以套在目前美墨之间很多话题和争议之上…),他最终选择将猎捕的母狼送回边境另外一端,却不知这只母狼的祖先曾经在这片大陆早已繁衍。而在第三部(cities of the plain),褪去青涩的两人,却在时代变迁牛仔式微的“异乡”城市中有着割裂般的成长…而这些要比那些情节更要精彩!

★★★★★

"Für die Pflanze ist die ganze Welt Pflanze; für den Menschen ist die Welt Mensch." 对于植物,整个世界是一株植物;对于我们,整个世界是人类” ——Nietzsche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原本没有狗这个物种么?Canis Lupus, 它们都是从狼演化的。人们驯化它们收为己用,你能想象一群奔腾的未被征服的野马吗? 自从人类意识的诞生,这个世界就变成了人类的意识构筑的样子。这本没什么错,但是当一个少年人同一只落入陷阱的母狼产生共情,那一刻,世界线的尽头开始坍塌。 年轻牛仔的一时兴起,那点怜悯之心,却导致了惨痛的结局。多年以后,当他对那个他视同手足的朋友格雷迪喊出那句“你真是他妈的疯了!”的时候,比利是否会有一丝遗憾,当他决定一人一狼踏上穿越国境线的旅途的时刻,如果有个人对他喊出同样的那句话,如果他再深思熟虑一下后果,那么世界线会不会回归它预定的方向?最后我们又将会失去一位“超人”。 在我的心里,格雷迪就是尼采笔下“Übermensch” 的具象的化身。他超越的光辉,在他如古希腊悲剧英雄般落幕的那一刻绽放。身为一个牛仔的命运,复仇,哪怕一切指向虚空。 比利是坠落的超人,一个人如何保持不停地超越?就算灵魂不用遵循能量守恒的定律,它的容器也要补充燃料。只不过,当比利连去战场的希望都最后落空的时候,他心中的火苗就已经熄灭了,或许更早,当那颗子弹穿过母狼的头颅的时候,那颗跳动的心脏就停止了。 墨西哥在《瓜达卢佩-伊达尔戈条约》后失去了136万平方公里土地,新墨西哥的牧民清空了平原上的狼,让牲畜可以尽情地享用草场。那只母狼或许是感受到她祖辈的召唤吧,或许是母性的力量,但是这小小的野兽如何对抗人类改造自然的意志?小说里对比中美洲原住民的真诚和淳朴,失去55%领土的墨西哥就像一个经典的破窗理论的现实实践,人们活的既残忍又麻木。我只叹惜那两个纯净的灵魂,在这真实的世界中没找到些许慰藉。 Ps. 在网上看到一篇探讨了大卫·休谟对文学的态度的文章,特别是他如何质疑和挑战 “人物素描” 作为一种合法的哲学形式。 “人物素描”是古希腊哲学家泰奥弗拉斯托斯在《人物志》中提出的一种文学具有独特的哲学思辨,一直延续到文艺复兴时期。大卫·休谟的质疑与哲学的“分家”。我虽然更喜欢小说中有大段的心里描写,但是麦卡锡的这种独特的全方位的纯粹的情景,动作,和对话的白描构成的小说,对感官的冲击力是那样的强烈和独特。他深刻的哲学思辨也透过这些描写隐隐地编织进了这个哀伤的故事。

★★★★★

科马克.麦卡锡被世界文坛誉为“当代最伟大的美国作家之一”,麦卡锡的小说致力于描写美国及墨西哥中下层人民的生活经历及人生感受,西部小说《边境三部曲》即为他的代表作,包括《天下骏马》、《穿越》和《平原上的城市》。 《天下骏马》讲述的是牛仔少年约翰.格雷迪在外祖父去世,母亲卖掉继承的牧场与父亲离婚后,他与朋友罗林斯纵马南下墨西哥,追求新田园生活的经历。他们来到维拉里尔先生的牧场打工,不久后,约翰与牧场主的女儿相爱,维拉里尔先生发现后,买通了执法官,诬陷约翰和罗林斯为杀人犯和偷马贼,把他们投进了监狱。约翰在监狱里被追杀,后来在女友的努力下他们被释放,出狱后,他偷袭了执法官夺回了失去的马儿,一路逃回得克萨斯。 《穿越》讲述的是牛仔少年比利.帕勒姆四年间三次骑马往返穿越美墨边境的艰辛历程。比利第一次穿越是为了追捕一头受伤的母狼。比利抓到母狼后想把她带回美国,中途被墨西哥警察没收,他们让母狼和狗决斗敛财,比利无奈之下射杀了母狼,独自返回美国。比利第二次穿越是为了寻找自家牧场被抢走的马匹。他回到牧场后发现父母被枪杀,马匹被抢,只有年幼的弟弟博伊德幸存。比利带着弟弟追寻着劫匪的踪迹跨过边境,天真幼稚的比利以为凭着自家买马的文件就能找回马儿,结果不但没找回马,还害得博伊德身受重伤,兄弟俩一路狼狈逃命而回。比利第三次穿越是为了寻找博伊德。伤愈后,博伊德带着他们在路上遇到的印第安女孩出走,杳无音讯。比利深入墨西哥到处寻找弟弟的踪迹,后来打听到博伊德和女孩已经死于墨西哥革命期间。他不想弟弟埋骨异乡,带着他的遗骨回归故土。 《平原上的城市》约翰.格雷迪和比利.帕勒姆在此相遇,他们在同一个牧场工作。约翰爱上了墨西哥妓女玛格达莱娜,在为情人赎身的努力失败后,约翰计划铤而走险,营救玛格达莱娜偷越国境进入美国。不幸计划败露,姑娘在边界上被妓院老板爱德华多杀害。一场血腥的决斗后,约翰杀死了仇敌,自己也因身受重伤而死,结束了他短暂而又历尽艰辛的一生。失去朋友的比利离开了牧场,开始了长达50年的流浪生活。 麦卡锡的叙事方式凝练含蓄,对事物的描写简洁朴实。我特别崇拜他的细节描写,没有渲染修饰,实实在在的写实风格,却不觉得繁杂啰嗦,好像就该如此。《边境三部曲》描写的荒野和群山庄严、美丽、孤独、苍茫,深沉、肃穆、神秘,带给读者对大自然的浩渺永恒近乎宗教式的感悟与崇敬。除了大自然,这里还有特殊的风土人情,你可以身无分文,却能得到一餐饱食、一晚安睡、一次无私的救助,你以为这是田园牧歌般的岁月静好,不想转眼之间可能就有噩梦般的屠杀,令人震颤的暴力。作者擅长在大段大段平静的叙事后,突然安排出现冲突和暴力,令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合上书页,脑海中挥之不去的仍然是苍穹之下,荒野至上,策马扬鞭,踽踽独行的西部牛仔少年。

★☆☆☆☆

这本书真的不行,两位主角行为缺乏逻辑性。你根本就没法认同他们的行为方式。既没法认同他的行为方式,也就没法在读者心目中立起角色的形象。 作者为故事添加了很多没有必要的故事情节和场景描述,除了卖弄文采外没有任何意义。既不能塑造角色也不能增加故事的趣味性,删除了也对故事毫无影响。 书中差不多百分之50的内容都在让角色扮演谜语人和对读者说教,读起来既乏味又枯燥。 另外这本书第三部译者直接把剧透写在序里面了,简直是离谱至极从未见过有这种操作。

★★★★★

脍炙人口 黯然伤神 少年千辛万苦终于捕捉到一头吃掉多只牛犊的母[玫瑰]狼。被捕[玫瑰]捉[咖啡]器夹得血[玫瑰]肉[西瓜]模糊的一条狼腿让少年动了恻隐之❤️决定放归这只母狼,到了墨西哥被警[胜利]察拦下,母狼被带进斗[玫瑰]狗场 狼与30条狗轮番大[咖啡]战,耗尽体力奄奄一息,又两头高大的恶[咖啡]犬上了,少年无奈 对准狼扣动扳[咖啡]机,抱着狼默默走了… 狼为什么如此浴[咖啡]🩸奋[咖啡]战是因为天生的野[西瓜]性还是肚子里的狼[西瓜]崽,作者没有告诉我们 斗[咖啡]狗的主人是偏偏风度的绅[咖啡]士,吃瓜群[咖啡]众都神情麻木 可悲还是可笑?

★★★★★

一边看一边想那时的孩子怎么这么大胆,一匹马一把枪就去闯“世界”!但读完你会发现,那逐渐消失在地平线的孤独身影,是困在现代文明中的每一个你我。它通过美墨边境这个特殊的地理和文化空间,探讨了现代文明冲击下个体的精神困境。三部曲弥漫着浓厚的怀旧与宿命感。主人公的故事折射了19世纪辉煌的西部牧业在工业化浪潮冲击下的无可挽回的衰落。 天下骏马》:诗意阳刚的青春序曲。16岁的约翰·格雷迪与好友策马南下墨西哥,体验了初次爱情的甜蜜与彻骨之痛,逐渐蜕变为一个为骑士精神与道义赴汤蹈火的青年。 穿越》:奇异悲伤的宿命篇章。牛仔少年比利为母狼回归自然的善举竟导致了无可挽回的连锁悲剧。他的三次穿越换来的是彻底的失去,充满了巨大的不确定性和极强的悲剧感。 平原上的城市》:深沉质朴的沉重终结。前两部主角在此汇合,故事聚焦于约翰为拯救沦为性奴的墨西哥妓女而与整个既定秩序进行的绝望抗争。

★★★★★

好好好,花了半个月,终于完成了。 译本还行但也有些小问题。 这书里有一些错别字、漏字现象。语序的话部分有点不舒服,直译,就是全按英文来倒装吗?比如有一句“像是站在尘埃中古代圆柱大厅的废墟”,有很多种改法,但你这个组织方式偏偏选了有问题的一种。“像是站在古代圆柱大厅废墟的尘埃中”才对吧🤔️ 更何况英文的复合句你这样子写出来就很怪,看不出作者的强调啊。 最麻烦的要数对话,长对话没有任何身份标识,有时候好混乱。一句一句倒回去数,再分别标上身份卡。可是!!!有的对话不是你一句我一句,中间多出来一句,我就没办法确定中间部分的对白,到底哪个角色说的哪一句😭🥹当然这是作者的锅 真的很好看,推荐大家! 这书应该算二三十年之前的创作了吧。写法和节奏都跟现在的作品不一样,它会产生一种奇妙的异域感。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第三本《平原上的城市》译文中用的“龟孙子/🐢儿子”、“我的妈呀”、“我爹/我外叔公”感觉一下子把这个世上不存在的东西拉到你的世界来了,所以我个人不喜欢第三本。第三本也是看得最慢的😢 如果单纯要牛仔奇遇、异域历险,推荐看《天下骏马》,第二章尤其好看! 如果想看更深更重更饱满的故事,绝对要读《穿越》,比利和博伊德分开、比利知道博伊德死亡以后发生的故事,连续哭两个晚上😭🥹 《平原上的城市》不知道怎么评价。如果说前两本是两个传奇人物历险记,那么第三本是生活现实。牛仔不过就是家庭破产后的孤儿、流浪儿,一生悲苦无依。靠自己没办法挣下家业没办法重回社会秩序中,只能变成游离在外的他者,社会也不会设置机会帮他们重回正轨。真正的时代剧变之交的尘埃。个体的无力感和时代的巨轮之间强烈的对比,看得人心酸酸的。

★★★★★

第二部尤其好!第三部真的没必要硬写,破坏了前面的故事。现实里中老年已经够庸俗疲惫不堪了,请在书里让我们永远是少年吧。

★★★★★

边境故事三部曲,比利从17岁流浪到78岁。缓慢的描写道尽了他颠沛劳累,悲苦孤独的一生。作者没有刻意去渲染比利的孤独,但却让读者感到除了孤独还是孤独感!

书籍信息

作者科马克·麦卡锡
译者李笃,尚玉明,魏铁汉
出版社北京日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04-01
分类精品小说-社会小说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