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亲眼目睹最亲密的战友为了救自己而牺牲后,年轻的拉里选择离开既定的人生轨道,拒绝锦绣前程,拒绝貌美未婚妻,开始了全心全意探索人生意义的漫长历程……冷峻客观而褒贬自现的讲述里,所有人物都获得了各自想要的东西:艾略特获得声望;伊莎贝尔获得教养良好的社会群体中稳固的地位;格雷获得高报酬的稳定工作;苏珊娜获得安全保障;苏菲获得死亡;而拉里,则获得了幸福喜乐。人这一生,如在刀锋攀越。终结之际,兴许才能窥见端倪。
二刷了,生命有许多种形式,有些人追求物质上的富足和崇高的社会地位,他们需要最好的派头,房屋需要最时尚的装修,需要最入时的画和最流行的家具做装饰,外表的浮华和笃定,他们认为人活着就必须工作,而且还要有能够赚钱和体面工作。而拉里,正如作者所说,他是脱俗的麟凤的光辉形象,他以追求精神富足和自我完善为人生的目的,而工作只是一种使自己得以生存的微不足道的辅助工具。伊莎贝尔和拉里是这两种生活的极端形式,而有些人则夹杂在这两种形式之间。我们无法断言什么样的人生才是应该有的人生,就像没有人能够认清真正的上帝,但是也许前者只是在别人走过的路上一直不断重负着乏味无聊而嘈杂的历史,而后者,则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美丽人生。
一把刀的锋刃很难越过,因此智者说得道之路是困难的。 毛姆在《刀锋》中描写了不同性格人物的不同命运。 艾略特:出身贫寒,起初靠别人的推荐信攀附名流,目标感强,不惧流言非语,用心钻营,终于挤身上层社会,并超越那些帮助过他的名流。他为人市侩,却不失善良恭谦,慷慨大方乐于助人。艾略特自有他自己一套文明理论,面对外甥女和拉里的爱情,他认为拉里物质条件社会地位都配不上外甥女,极力反对他们结合,他甚至建议外甥女和经济地位都不错的格雷结婚,然后各自拥有自己的情人。艾略特一生醉心上层社会各种宴会,至死不休。 布莱德夫人:心中有丘壑,却甚少发表意见,甚至连自己生活的房子都任由弟弟摆布,作为外交官配偶的布莱德夫人,她可能早已习惯了隐忍了吧。 伊莎菲尔:少年时衷情于拉里,知道拉里不能给她想要的物质生活时,理智和拉里分手,转而投入经济优越的格雷怀抱,过着世俗稳定的生活。当她得知昔日恋人拉里要娶儿时同伴苏菲时,耍了个小手段,让苏菲走上了万劫不复之路。伊莎菲尔的理智、决断、无情让人觉得,她心中没有爱。她不爱格雷,只因世俗社会让她需要一个象格雷一样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伴侣以彰显脸面。她也不爱拉里(或许少年时爱过),得知拉里要和堕落的苏菲结合,她认为拉里娶苏菲是一场灾难,或者是输给苏菲的“堕落与低俗”,面子上觉得过不去,让她做出此举。伊莎菲尔对苏菲所做的,只是设置了一个诱饵,如果苏菲意志坚定,后面的悲剧就不会发生,所以,我们并不能因此评判伊莎菲尔是恶毒的,她只是和很多女人一样,占有欲、妒忌心让她蒙闭了眼睛。 格雷:家境优越,对朋友仗义,敬敬业业工作,爱老婆孩子,受到打击萎靡不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人,代表了成千上万的芸芸众生,没有特别想要的生活,随波逐流。 苏菲:少年时代颇有灵气,长大后相夫教子,本来幸福美满,丈夫儿子死后沉溺于痛苦不能自拨,直至走向灭亡。文中苏菲是割喉裸体溺水而死的,死状惨烈。很多人认为她是坠落糜烂遭人谋杀,怎么给我的感觉:她可能是自杀而亡呢?丈夫儿子的死让她痛不欲生,坠落糜烂的生活也不能减轻痛苦一分,随着生活的坠落,她越来越痛苦,以至于要用这极端惨烈的手段结束生命才能得以解脱? 苏珊娜:军官遗孀,经济结据,靠着做人体模特以及给穷画家们提供性服务维持生计养活遗腹子。在健康出现问题几乎走投无路时,拉里扶了她一把。后来结识了做生意的款爷,因为以利他之心服务以及自强独立的精神打动了款爷,款爷妻子过世后希望与苏珊娜共度余生,并出资给苏珊娜办画展,以提高苏珊娜的社会地位好配得上他大亨的地位。可以预知,日后大亨离世,苏珊娜也能活出个人样。上帝总会怜悯那些自强不息的人,为苏珊娜感到高兴。 拉里:孤儿,寄养长大。一战中当过空军,战友救他而牺牲,残酷的战争让拉里感到沮丧和愤怒,人类就像提线的木偶活得毫无尊严。他想要有所作为却找不到努力的目标。他想通过学习和流浪寻求心灵救赎的方向。在流浪过程中,拉里遇到牧师、神甫、隐修士、苦行僧、瑜伽大师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但他依然没找到他想要的信仰。 关于上帝,拉里认为上帝并不比普通人优秀。修士们认为的“上帝创造世界是为了荣耀自身”,在拉里眼里这毫无价值,他认为上帝和所有普通人一样: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尽可能地符合自己心中的完美。如果上帝是众生的父亲,众生是上帝的儿子,那么上帝就有义务抚养众生,众生没必要向自己父亲乞求供养。作为全能造物主的上帝,如果没准备好给众生必须的精神物质,那么,他创造众生就应该受到遣责。如果上帝已经相当成功,上帝就不需要听众生拍马溜须。如果上帝绝对慈爱,就不该创造邪恶,不该有地狱和惩罚,不该让众生有犯错的可能,就如同不该训练一条狗看见陌生人迈入花园就扑过去咬人,等他照办后又揍它一样。 印度教宇宙观中,梵天是宇宙创造者,毗湿奴是维持者,还有毁灭者湿婆。印度教认为宇宙无始无终,这有点象中国的道。他们信仰灵魂转世,今生遭受的罪是缘于前生的恶。他们认为,“阿特曼”(灵魂)有别于身体,有别于心灵与心灵所产生的意识,它是“绝对”本身(身心灵中所说的本体,道中的无或一),它无始也无生,自永恒中存在,通过世世修行,抛却七种无明的遮蔽,在轮回中解脱,回到它(灵魂)所来时的无限。这就象一滴水,从大海中升腾化作雨,落入沼泽,汇成溪流又重归大海。拉里认为,当水滴再次汇入大海,便丧失了水滴单独的个性,而个性正是我们妄自尊大的表现。既然自我与绝对自在本是一体的,那么要神祇有何作用?成千上万的神祇不过是权宜之法,宗教创立者先要求你信仰他们,并以此作为救赎的前提。反过来,他们是需要你的信心来对自己产生信心。但如果他们所说的本体合一,无始无终是真的,大自在天就并不需要你相信或者不信,你只需要怀着炽烈的渴望去了解终极真实(其实也没有终,也没有真实,要按那么说,快乐与痛苦本就一体,万物本一)。 如果万物本一是完美真相的呈现,如果我们本自俱足,为什么人类还要从它的束缚中挣脱?格涅沙大师说:世间满足感转瞬即逝,只有无限能给予持久喜乐。拉里认为,无尽不能让善变得更善,让白变得更白。如果玫瑰到中午就失去清晨时分的美丽,它先前拥有的美便不真实。如果我们要求挽留某样东西是愚蠢的,那么我们拥有时不懂得从中获取快乐就更蠢。 我们没有人能再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但河水继续流动,再次踏入的河流同样清凉宜人。 退隐修道并不是寻求救赎的良法,抛却七种无明就再不能重生。我也希望象拉里那样,宁愿接受所有的生活方式,无论苦痛还是悲伤,永世重生。只有生命的存在,我们才够充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充分体验生活的多姿多彩。 要是可以选择,我希望自己能有艾咯特的目标感、伊莎贝尔的冷静理智,苏珊娜的自爱自强,但我不想要艾略特的市侩与虚荣,不想要伊莎贝尔的冷酷决断,我也做不到拉里的退隐修道,更不会象他那样抛弃自己的财产。我希望拥有丰盛的物质、精神生活,让我可以无后之忧,做一切所做的事,帮助所有能帮的人。
“剃刀之刃难以逾越,故智者云救赎之道艰难。” 乍看以为是一本披着情枷恨锁的爱情小说,实际上写尽了性情迥异、生活经历截然不同的男女之间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的火花碰撞。在阅读过程中,我能感到他们并非千篇一律、面目模糊的小说人物形象,相反他们骨肉鲜明。有人直面生离死别后对生命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追问,有人在生活一连串打击下郁郁不得志最终自我放纵沉沦,有人汲汲于营渴望跻身上流社会,有人舍弃爱情追寻物质上的荣华富贵,有人青云直上,有人落拓无依…… 在这本书里,纵使生活载浮载沉,每个人都始终行走在独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上,而理想与现实、物质与精神、自我与社会之间是否存在高高耸峙、锋利如刃的边界,高尚与卑劣是否泾渭分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每颗历经世事的心里都藏着一片深海,有时风平浪静,有时波涛汹涌。”我想这句话可以真实写照拉里的心路历程,拉里在战场上亲眼目睹生离死别带来的冲击,选择告别触手可得的安稳人生,踏上自己独自追寻生命意义的道路。他先是不上大学、不结婚、不就业,漫无目的四处游荡,后几经辗转跑到印度冥想思考人生,再后来又跑到美国去当出租车司机。这所有的举动在当时大部分人眼中完全是匪夷所思、离经叛道的行为,可旁人大多只看到拉里物质上的相对匮乏以及社会地位与成就的空白,却忽视了拉里在整个过程精神上的愉悦与轻盈。 书中有写到这样一段关于拉里与毛姆的对话: “我看到了广阔的精神原野在我面前延伸,呼唤我,而我多么渴望去那里旅行。” “你指望在那里找到什么?” “我问题的答案。” “我想弄清楚是否有上帝。我想弄明白为什么有邪恶存在。我想知道我是否有不朽的灵魂,还是死了就一了百了。” “我想要一次再一次重生。我愿意接受所有方式的生活,无论是苦痛还是悲伤。我觉得只有从生命再次回到生命,生命过后还有生命,才能够满足我的热忱、我的活力和我的好奇心。” 这是拉里真实心声的流露,出于一种深植于内心的圣洁本能,一种对于上帝的渴望,一种对于无知和困惑深渊般的恐惧,他独自踏上自己的朝圣之路。生命到底意味着什么,它究竟有没有意义,内心深处涌动却无法明说的情感应何处寄托,拉里思考着、挣扎着。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人生之路多艰,抵御世俗的侵袭,追寻自己的本心并不容易,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像拉里一样可以从巨大冲击中疗愈自我,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从废墟中站起来。苏菲就有着与拉里截然不同的人生境遇,她本是一个有精神追求的文学少女,但是丈夫和孩子接连死亡直接导致她生活的崩溃,她是被命运无常击垮的沉沦的灵魂。“他想要拯救一位放荡女子的灵魂,他从纯真的孩童时代就已经认识她了。”拉里试图通过婚姻的方式来拯救苏菲,可最终失败了,苏菲还是被生活中的苦难吞噬了,可是以自我牺牲的方式去拯救另一个人是否值得我对此不置可否。 拉里的未婚妻伊萨贝拉,是另外一种在现实生活中我会欣赏的人。她对于自己的市侩庸俗虚荣毫不否认,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是个坏女人,只是相比于拉里的出世她更清楚的知道物质与社会地位在日常生活中运作的重要性。她真心实意对待拉里,只是拉里“游手好闲”式的生活始终无法带来安全感与归属感,最终她选择了能够给她带来优渥生活的格雷。一个并没有明显道德污点,清楚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女性没有什么值得指摘的。 在书中有这样一首小诗让自己印象深刻: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最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拉里就是这样子的一个人,他仰头追问苍穹,同样的他也俯首聆听内心的低语。无论是久别重逢还是一别两宽,无论是被冷嘲热讽还是主动向他人伸出援助之手,他始终从容面对人世的繁华与苍凉。他是一个活得淋漓尽致的人,一个活得无所畏惧的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而这样的人值得所有人敬佩。
近几年,多次被一句话所触动,“尊重他人命运,放下助人情结”。看了«刀锋»更有一番感触。简介中说到“在冷峻客观的讲述中褒贬自现”,这样的说法说实话我不太认同。看完后,我觉得毛姆更多是想表达人各有命,不必强求。拉里这样的追求人生意义固然精神可嘉,可谁都能走这条路吗,谁都得走这条路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面对人生目标,我的理解大致有两种方式,向外寻求和向内寻求,向外寻求是按照既有的模式和他人的标准去寻找人生的意义,向内寻求则是脱离既有的轨道并按照自己的内心的感觉去寻找新的意义。 向外寻求比较典型的是艾略特,他一生都渴望在欧洲最顶级的上流圈子行走,渴望达官显贵或者说社交界的知名人士邀请他参加聚会,也经常邀请别人参加他举办的聚会。他一辈子都没有从事过事务性工作,都是靠资产性收入生活,特别是在华尔街股灾中即时脱身让他的财富猛增。其实在一般读者看来,他的交游并没有太大意义,他临死前的最后一场聚会要靠叙述者偷请柬才能满足他的心愿,交游带来的声望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恶名。可从另外一种意义上来说,在热闹喧哗的社交界能得到这样一个朋友,也不算枉费心机了。就性格来说,艾略特汲汲于虚名,有点爱慕虚荣,也爱摆弄别人的是非,这是埃德娜·诺维玛利拒绝邀请他的原因。但他对身边人还是不错的,资助破产的外甥女一家,死后对仆人也有所馈赠。 伊莎贝尔后来也走上了她舅舅的道路,也算是向外寻求。她十八九岁的时候是多么纯真,不忍心束缚、伤害拉里,只默默告别。大约二十年后,拉里结束他的朝圣之旅,回到世俗生活中,开始写作,伊莎贝拉却不再愿意读读他的文字,理解体味一下他笔下的情感。在叙述者的眼中,伊莎贝尔依旧对拉里充满着情欲,但他们在精神世界中却隔着一条理解的鸿沟。这种情欲纯粹是赤裸裸的占有欲,她竟然笃定拉里仍是个童男子,这实在不可理喻,拉里为什么要为她守身如玉?这不合理,也不合情。她的丈夫格雷,最后获得了高报酬的稳定工作,这更接近于向外寻求。略微不同的是,他的工作符合他自身的意愿,也具有一定的意义。 至于向内寻求最典型的是拉里,不那么典型或者说另类的则是苏珊娜。 拉里在战争结束后,面对生死冲击带来的迷茫,选择走上寻找新的人生意义的道路。他拒绝了触手可得的幸福,安安稳稳的幸福。他寻找新的人生意义主要通过两种方式,阅读和游荡。阅读是汲取他人的间接经验,然后反思自己的过去,为将来做一点准备。而游荡则是产生自己的直接经验,也可以验证书中人的间接经验。在这两种方式的进行中,拉里算是达到了一种“知行合一”的境地,也就是结尾中所说的幸福喜乐。 苏珊娜一生流连情爱,显然不符合社会既有的生活模式,也不符合当时大众的标准。如果跳脱出道德批判的语境,她无疑是很符合向内寻求的模式的,她的生活从心所欲,活出了自己的精彩。最后她放弃了自由,获得了稳定的保障,也是出于自主的意愿。特别有意思的一点,她最后走上了一种另类的艺术道路,甚至隐隐中她超越了她的那些艺术家男友们。 在书中还有一个很特殊的人物苏菲,她不属于这两类,而是处于一种人生无所求的状况。苏菲的命运让人很唏嘘,她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再也找不到人生的意义,于是决定在荒诞中了却余生。家人、朋友都接受不了她的荒诞,无法理解她的想法,或许只有拉里能够略微体会她内心的痛苦。拉里尝试过挽回她的命运,但由于伊莎贝尔的暗中作梗,破坏了她唯一的机会。拉里是出于怎样一种心理才决定娶苏菲呢?或许是出于一种救赎的心理,救赎他记忆中那个羞涩纯真的苏菲;或许是出于同情,出于怜悯,不忍心让苏菲在荒诞中流连;也或许是理解,或许是出于爱。
毛姆的小说文笔真是辛辣讽刺。 这本小说名字取自《迦陀奥义书》:"剃刀之刃难以逾越,故智者云救赎之道艰难"。书中的人物也仿佛都与这个意象息息相关。每个人的人生选择,思想斗争与觉醒都宛如行至刀锋,步步艰难。而我们都是芸芸众生之一,面对不同的难题,是物质还是精神的决择,也是如行剃刀刃。 那么真正幸福的人生该选物质富足还是精神自由呢?毛姆的这本小说给出了我们回答,那就是一一没有正确答案。 书中以旁观者的视角、20年的时间跨度、法国、美国两主阵地,讲述了一段无疾而终却让人恋恋不忘的爱情。说是爱情,倒不如说是人生选择。书中没有几个人是真得到了所谓的爱情,正如作者在结尾写道"所有人物都获得了各自想要的东西。"所以起初,我只把《刀锋》看作一部遗憾收场的爱情小说是不够严谨的。书中的哲学、人生观、爱情观、金钱观、生死观的讨论都相当耐人寻味。以下以人物简述展开。 一、拉里一一追寻精神自由的"苦行僧" 拉里是小说的中心人物,小说的内部纵深结构是以拉里的精神成长之路为线索。一个经历过战争的小伙子从热情开朗转变为沉默寡言,患上了战争后遗症,开始对人生对存在对哲学对上帝产生思考。他突发奇想的去法国踏上了寻找精神根源之旅。他仿佛是一个天生的流浪者,在作者笔下他幽默风趣温和动人,让身边所有人平下心来静下气听他说话,他是一个有人格魅力的人。同时作者也借拉里之口说出了自己在晚年创作小说期间的人生感悟。作者在书中以我的身份和拉力对话,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一种作者的自我内心对话。拉里身上有印度哲学佛教和存在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子。每一次与拉里的对话都是一种更深度的自我剖析和对世间万物的探讨。 而拉里所谓的游荡,其实可以算一种人生的修行,这其中充满了神秘主义的色彩。拉里身上充斥着东方和西方哲学混合的魅力。这其实也是毛姆的魅力。毛姆对中国也有一些情愫。在他的小说《面纱》中也有对中国的描写。结合他个人对东方哲学的研究和对西方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理解,他塑造出了拉里这个人物形象。拉里是一个绝对的精神主义者,他不在乎世间的任何物质可以说是一个物欲非常低的人他这样的生活会幸福吗?作者用旁观者的视角带领着我们看了20年间拉里的变化,它的答案是可以幸福。拉里的状态越来越年轻总是神采奕奕,这说明拉力是内心充足过得很幸福的可是保姆总是在文中幽默而又尖锐的指出,我庆幸你还有一份收入,以至于你有心思去做这些也点醒了我们书外.的读者追求精神自由是一定要有物质基础的,我们都不是拉里,不是万人迷,也没有人可以在我们苦行的路上一直无私的帮助我们,所以精神物质是无法分开的。但是如果我们有了一定的物质保障,我们可以一样去四处游荡,去观察这世间的万物来追求精神的自由,而精神的自由也绝不是仅仅靠书本就可以找寻答案的,真正的答案永远在脚下。. 二、伊莎贝尔一一物质享乐主义的"贵族" 伊莎贝尔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她是一个很会爱自己的女孩。无论是在决定等待拉里之时,还是决定与拉里退婚,以至于后来选择与格雷结婚,并且在破产后依然选择和格雷在一起,这些种种都印证了她是一个有非常清晰人生规划,并且很爱自己的女性。这个角色是否讨喜完全取决于读者自身观察的角度了,读完书说拉里的话,我想大概有很少人会不喜欢他,但是伊莎贝尔我却看到了许多负面的声音。小说对人物的塑造是很圆润的,是多面的。我跟着作者的视角一路走下去,我也逐渐发现我对伊莎贝尔的定论也有了转变,一开始我只觉得他是一个敢作敢当,想要什么就去追求什么的善良女生。可是当她凭一己之力策划出了一个搅黄苏菲和拉里的计划,说出了一系列我不爱格雷,但是我依然可以选择与他结婚,我很爱拉里这样的论调知识我才开始了对这个女孩有真正的观察。 伊莎贝尔很矛盾,他有自己的主见,仿佛他理想的伴侣是一个自己可控的人,他很强势,从他对待孩子可以看出他在孩子们的面前是一个严厉有威严的形象,这其实也是她想在社会中树立的形象在人际社交圈中树立的形象之所以同样是3000美金,她不能选择和拉里去游荡,而是可以继续选择与一蹶不振的格雷住在艾略特的家中。这一点可以验证他并不是一个拜金女。他只是太需要一种状态了,他需要一种自己完全可以掌控的了的状态,我并非说他离不开所谓的奢靡生活,我只是觉得人人都有一个自己的舒适圈,但是伊莎贝尔没有离开舒适圈,她从小接触的人都是上流社会的,一直举办着各种晚会,交谈着各种无所谓的小事去起码去野餐,开着车去兜风,去参加名贵的晚宴。这里对他来说是可掌控的,包括一直深爱着他的格雷,她虽然并不爱格雷,但是可以选择结婚,因为这一切都在伊莎贝尔的心理预期之内。包括之前的拉里是一个万人迷,可是性格就很温顺,也就是一直听伊莎贝尔话的这么一个男生。而关于两个人退婚的细节,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伊莎贝尔独自面对着壁炉非常紧张而又害怕的等待着拉力里的回答,这一点就足以印证她感受到了拉里在一点一点逃出她的掌控,所以害怕,所以想要逃离这种状态。其实后文也就在逐一的验证,这一点这里不再赘述。 尽管二人离开,可是他依然享受这种掌控欲,所以她想办法赶走了苏菲,并且到最后还在坚信拉里一定会为自己守身是个处男。其实对于他的人生是否成功,我们无法评价,因为她确实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她后来也又回到了那种松弛的享乐的贵族生活,只是她人性中缺少的那一点温良被作者锋利的指得出来。这种人其实在社会上也可以生活得很幸福,所以这也不是所谓的错误答案。 三、苏珊娜一一清醒的"人生体验者" 我提最后一个人物,我不再想分析艾略特或者是苏菲再或者是格雷,我只对书中作者也用了大量笔墨描写的一个女孩,苏珊娜有很大的兴趣。这个女人是一个情妇。是很多人的情妇,她自己深知这一点,她从来没有隐晦这一点,周围的人也深知这一点,但却没有一个人瞧不起她或是轻贱她。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这类女性的出现虽然已是社会的常态,可是苏珊娜却展示着自己别样的魅力,她知道自己不能依靠任何人,所以她才更加好好的利用每一个在自己身边有限的人。苏珊娜陪伴的每一个情夫都是有标准的,他们或是非常有钱,能给自己得到绝对的物质满足或者是个艺术家,能为自己带来艺术的启发和灵感。苏珊那像是雨中的浮萍,可是你绝对不会去可怜苏珊娜,因为读了书中的种种,你会知道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到哪里,只要她愿意他的脚下都是营养的土壤,它随时可以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从一个流连于各个画家的无名情妇,变成一个可以开个人画展的即将加入富豪家庭的成熟女性,虽然作者没有一次一句地把他的人生展开,可是我们却能很清晰地指导如此的一个人,她日后必定是幸福快乐的,因为他的人生已经充满着诸多变故,可是她的心态却永远是最好的。一个心态好的人,你怎么会觉得他的生活会不如意呢?他仿佛一个清醒的人生体验者不问从哪里来也不在乎到哪里去。只在乎脚下的每一寸路都要认认真真地走,都要快乐开心地走。她珍惜与自己有过交集的所有人,她清晰地知道自己不能爱上拉里,清晰地知道自己需要一个孩子自己的未来,不可能仅仅停留在这个地方。这么感想也敢做。这样的人怎么会不成功呢? 其实读完这本书,我还是有许多困惑的。有关拉里提到的印度宗教哲学的思想,我并没有完全参透,我想我也可以在日后多多翻看第七章,再次感受作者对于虚无人生和存在主义的哲学探讨。毛姆的行文风格还是非常鲜明的。这个译本是我对比过三个译本之后觉得最贴切翻译较为通顺,且有中文美感的一个译本,大家可以参考阅读。
考虑到作者的特质,不如把书中的人物均看作中性人,不分男女,或许能看到更普世的观点。 作者在最后一张写到:“说到底,我的主旨还是要写一部小说。我的关注点是拉里。在我看来,至少要稍微记载一下他的思考内容和独特经历。不然就无法合理解释他采取某些行动的原因,也无法让读者马上了解到他的行动发展脉络。”既然核心是拉里,那读后感绕着他写应该也是最顺畅的吧。 他是社交狂人艾略特的眼中钉,是富家小姐伊莎贝尔的心头好,是宠妻狂魔格雷的好朋友,是旁观作家毛姆的记录对象,是世界有无意义的叩问者,是对现有价值的质疑者,是在作品中显得很酷的少数派、独行侠,而在现实中总被认为是疯子,是对生命、他人和社会不负责任的人。 他和伊莎贝尔的对话总让我想到卢安克,虽然是出于对他经历一无所知的臆想,但也许他也被问过:“噢,我知道你是在以某种方式工作,可这样难道不只是逃避自己的责任吗?它比那种磨洋工的做法又强到哪里去?如果每个人都像你这样推诿责任,美国最后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呢?” 拉里的答案显得十分乐观:难道因为我想花几年时间教化自己,就真变成叛国贼了吗?可能等我经历过这一切,我就有东西可以给予,而人们也乐意接受。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如果我做失败了,也并不比上班做事却仍然一无所成的人差多少。” 毛姆的答案则更偏向命定的无奈: >> “我想告诉你的是,有些人心里有一种无法遏制的强烈冲动,想做些不同凡响的事情,这一点他们自己也管不住。他们必须得做这件事。他们哪怕牺牲一切,也要满足这种渴望。” >> 一个个白白浪费、遭受挫败的生命,一切都毫无意义。当你离开现成轨道的时候,就是在抛硬币猜正反。许多人蒙受召唤,但很少有人成为选民。” 现在的岗位投入不一定落得一事无成,现在的自我投入也不一定一事无成,现在投入工作却没有目的的人拿到了所得的工资,对得起家人的期盼,也不算一事无成,吧,也许吧。 人尽可以为自己赋值,但很难让别人的生活掉价,因为从一开始价值就是一个非常非常主观的东西。 【下面是特别喜欢的描写】: 【观察者】 >> 我们这些处于成熟年龄阶段的人,很少会怀疑那些极其年轻的人会带着怎样一种冷峻无情却颇具洞察力的眼光来看待我们。我再次凝视着她那双蓝绿色的眼睛。 >> 我想她已经根据自己出生成长的弗吉尼亚小镇标准,非常精明地把他们逐一归类总结。我想她在观察这些人荒腔走板的举止时,应该获得了不小的乐趣。 【价值】 >> 我们美国人正在经历一场全世界闻所未闻、无与伦比的进步发展,你还怎么能够忍受在这一潭死水里纹丝不动?欧洲已经完蛋了。我们才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强盛的民族。我们将突飞猛进地向前发展。我们已经拥有了一切。 >> 噢,我知道你是在以某种方式工作,可这样难道不只是逃避自己的责任吗?它比那种磨洋工的做法又强到哪里去?如果每个人都像你这样推诿责任,美国最后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呢?” >> 难道因为我想花几年时间教化自己,就真变成叛国贼了吗?可能等我经历过这一切,我就有东西可以给予,而人们也乐意接受。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如果我做失败了,也并不比上班做事却仍然一无所成的人差多少。” >> 如果一个女孩子不能跟其他同伴穿得一样体面,那将意味着什么?如果你要等朋友把衣服穿烦穿旧了,才能花钱买下来;如果哪位朋友出于怜悯甩给你一件新衣服做礼物,你还得千恩万谢,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拉里? >> 我想要生活啊,拉里。 >> 她突然意识到,他的眼神,尽管就像平常盯着她看的时候同样温柔,却略有些暗自好笑的意味。“你觉得我很傻,对吧?你觉得我斤斤计较、很讨人厌,是吧?” >> “简而言之,这个男人的职责就是回芝加哥安顿下来,然后加入亨利·马图林家的生意。你觉得我让朋友们买进亨利·马图林感兴趣的那些证券,就能大力促进社会福祉吗?” >> “在巴黎依靠中等收入而生活的场面,被你描绘得一团漆黑。你知道,真实情况并非如此。一个人不去香奈尔专卖店也可以穿得很漂亮。那些有意思的人也不都住在凯旋门或福煦大街附近。实际上有意思的人几乎不住那里,因为他们通常都没有多少钱。我认识这边许多人,画家、作家和学生,法国人、英国人、美国人,还有其他国家的。我觉得他们比艾略特那些贱不兮兮的侯爵和鹰钩鼻子的女伯爵要好玩得多。你思维敏捷,又富有幽默感。你会很喜欢聆听他们在餐桌上互相交流的想法,即使酒只是普通的酒,即使没有管家领着一对听差贴身伺候着你。” >> “别说蠢话了,拉里。我当然可以。你知道我并不势利。我就爱遇见些有意思的人。” >> 他的沉默似乎永无终结。她还保持着原来面对他时的站姿 【距离、异议】 “你知道的,当一个人陷入爱情,”我说,“事情又全部乱成一团的时候,会格外地不开心,觉得自己永远也过不了这道坎。但是你会惊奇地发现,大海能够解决很多问题。” “你什么意思?”她笑道。 “这么说吧,爱情可不是一位好水手,它在海上航行的途中就会枯槁憔悴。你会惊奇地发现:等到你和拉里已经远远隔开整个大西洋的距离时,启航前那种看似无法忍受的创痛,在旅途结束后会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你是根据经验这样说的吗?” “根据过去某一段暴风骤雨般的经历。一旦我感受到毫无回报的爱情带给我的阵阵创痛,就会立刻搭乘一艘越洋邮轮远走他乡。” >> “你们两个就像是一起度假的朋友,但其中一位想去格陵兰爬冰山,另一位想去印度的珊瑚海滨钓鱼。显然这样没法安排。” “不管怎么说,我还有可能从格陵兰冰山那边得一件海豹皮大衣。但我非常怀疑印度的珊瑚海滨到底有没有鱼。” >> “你难道没有意识到,当他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尽管很随和、友善、乐于交流,但是你却能意识到他身上的某种超脱感,好像他并没有完全展示自己,而是在灵魂的隐秘深处存留了什么东西。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这样孑然独立,是一种紧张,是一种秘密,还是某个理想,某种认识?” “我自小就认识拉里。”她不耐烦地说道。 “有时候他让我联想起某一位在廉价剧目里体现出完美技艺的伟大演员。就像是《客栈老板娘》里的埃莉诺拉·杜斯。” 伊莎贝尔听完这句话,沉吟了片刻。 “我猜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 尽管只身一人,在两千英尺的高度,但我却归属于它。哪怕这种想法听起来很傻,我仍然忍不住这样想。当我飞行在云层之上,它们就像是我下方的一大群绵羊。我觉得自己已经回归无限。” 拉里停顿了下来。他从无法窥透的双眸幽深洞穴里向我凝望,但我不知道他是否看见了我。 >> “我想,你有没有想到你正在面对什么?拉里,你知道的,腓力士人很早就不再使用拉肢刑具和火刑柱来压制他们害怕的观点了:他们发现了一种更致命的毁灭武器:风凉话。” “我可是很瓷实的家伙。”拉里笑道。 >> 我挺高兴的,这意味着我们可以见到他了。” “我表示怀疑。他的美国跟你的美国相比,可能跟蒙古戈壁沙漠一样遥远。” 你还记得你曾经跟我说过,只要隔着三千里海水的距离,爱的剧痛也会变得更容易忍受吗?我原以为这是一句玩世不恭的话,可现在看来这是至理。 亦正亦邪,或成或败,都是在刀锋上、在旁人没走过的路上行走,都在自己。
花半个月的时间徘徊在前两页,然后再用一天的时间一口气看完剩下的472页。太好读了,全程读得飞快,舍不得合上书,以至于出门遛狗都要打开电子书在公园的石凳上接着看。 看的过程中有很多感悟,但到了写书评的时候才发现语言的匮乏。无论你想过那种生活,成为哪种人,都能在这本书里得到启示和答案。最后每个人都获得了各自想要的东西,就算结局终究无法尽如人意。 知乎上的评论说“拉里是我们不愿迎合外部世界而想有所保留的一部分,对生活有些抽离,心里装着远方。” 既然无法成为纯粹拉里,那就努力成为清醒理智的伊莎贝尔。 如果你想要开始读毛姆这本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没有我第一次读《月亮与六便士》的那种纠结和卡顿,当然除了第六章对话篇,里面关于印度教的宗教哲学部分,我目前的阅读能力只能看个囫囵,但这一章确实是高光,值得反复嚼读。
“天上的群星仿佛因为骄傲而不屑竞争,只是用无尽距离间的黑暗包裹起自身光明” (一直以为毛姆是很难读的作家,所以一直不敢轻易翻开,大概是缘分至此,一天晚上就打开了,就这样读完了!)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座刀锋般的高墙,锐利坚固不容置疑,他们是独立又偶有联系的个体,没有人有资格去评判或阻碍TA人生进程,文中的人也基本没有因为他人的言语而改变自己的选择。 他们有人圆滑,有人锐利,但是他们都坚守自己的观点并且终生奉行。仅凭这一点,对于一个仍旧迷茫与徘徊的我来说,真的非常的佩服与羡慕文中的每一位。 本书里我觉得最最让我喜欢的角色其实是伊莎贝尔和苏珊娜。 伊莎贝尔面对拉里时,有不理解,也有她自己的挽回方式,但是最后还是一别两宽,内心即使有不甘与不舍,依然去追寻了自己所想要的人生,而不是捆绑拉里或委屈求全,让双方都痛苦。 她对待孩子的态度是:“我是个人,我把她们同样当作人来对待。如果母亲把孩子看成是自己生命里唯一的关注,那只会对他们不利。”看似冷漠疏离实则把自己的感受放在第一位,认真对待自己的人生。 “我”在文中多次嘲讽她是谎话精,说她没有温良。但是其实作为一个懦弱的我本人来说,我真的很喜欢伊莎贝尔的这种性格,她也和拉里一样有自己追求的生活并且有在非常好的经营它。 还有苏珊娜,她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女性,她说她的女儿“她既没有当演员的天分,也不像她可怜的老妈那样有当婊子的禀性。”她选择的情人都是画家,并且还能有其独特的绘画眼光,务实且清醒,不会沉湎在生活的低谷,一直在向前进。在和画家的相处时,还囊括每一位情人而形成自己的独特画风,在之后也抓住机会获得了安稳的生活保障并且能给女儿带来生活保障。 当然拉里的自我也让我非常之欢喜。拒绝时便是拒绝!根本无需理由。 “我不想做。” “‘你要去哪里?’”我问道。 “‘去流浪。”/“游荡。“ “流浪””游荡“这些词太美妙了!无拘束,看似无目的无意义,实则真听真看真感受,只有真的去感受世界才能寻回真实的意义,区别于别人所赋予的意义,而是自己所感受到的真实的意义与幸福。 “他的做法总让我觉得很有趣:半分钟前还跟你待在一起,下一刻钟扭头就走,连一句解释都没有。事情发生得太快,好像他瞬间就在空气里消失了似的。”这大概就是拉里的迷人之处! 从流浪寻求生命意义的拉里,到至死都崇尚社交的艾略特,再到追求自己的想要生活的伊莎贝尔、苏珊娜。他们每一个人都如“我”所说的一般“我在书中涉及的所有人物都获得了各自想要的东西”。每个人都对自己的人生赋予其不同寻常的意义,我们要做的就是寻找自己的意义,而非指点江山般的把我们自己奉为圭臬的真理强加于他人身上,这完全是浪费时间。 用原文的结尾结尾吧。“不管品位高雅的人们怎样傲慢地挑剔抱怨,我们普通大众在内心深处还是很喜欢成功故事。因此,我这样的结尾,或许终究不算是那么不尽如人意。” 摘录: 正是所有这些,才造就了今天的他们;而这些你都不可能通过侧面消息来了解。你只有亲身经历一遍才能知晓。你只有成为他们才能够了解他们。 “或许你是对的。我不介意是否会犯错误。或许就在某个死胡同里,我能够找到自己意图寻找的东西呢。” 我有一种感觉:或许那些躺在十字架下的人比我们这些活着的人要好受些。 ”我对我现在的样子非常满意。“ “有些人对知识的欲求是不计功利的。这种欲求并没有什么不光彩。” “我想得到你的赞同。你确实觉得我这样做得对,是不是?” “我觉得为了你自己,你这样做是对的。 ”然而在我内心深处却有一种不安的感觉:我想如果我再善良些,如果我再少些功利心,更加无私、高贵一些,我就会嫁给拉里,过着他那样的生活。如果我爱他爱得足够深,我就让这个世道见鬼好了。” “你可以反过来想。如果他爱你爱得足够深,他会毫不犹豫做你想要的事情。” 克服欲望的最好办法往往是去满足它。 青春年少已是宛如天堂。 他们必须从自己的灵魂里寻求抚慰和劝勉。 “我想要一次再一次重生。我愿意接受所有方式的生活,无论是苦痛还是悲伤。我觉得只有从生命再次回到生命,生命过后还有生命,才能够满足我的热忱、我的活力和我的好奇心。” ”当你认定某件事已经不可避免时,唯一可做的就是尽力而为。” “人能够给自己设定的最大理想,就是自我完善。” “如果你往池塘里扔一块石头,宇宙跟以前就不会完全一模一样。”
毛姆的《刀锋》足够锋利,像一把冷峻的手术刀,剖开世俗成功的光滑表皮,直视人生意义那鲜活的肌理。 ————部分剧透 谨慎取用———— 这本书最锋利之处,莫过于它摆在每个人面前的终极抉择:你是要“以终为始”地活着,追问“人为什么而活”?还是“以始为终”地活着,计算“怎样才能活得更好”? 主角拉里与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正是这两条分岔路的绝佳化身。 拉里是一战后“迷惘的一代”的精神先锋。他放弃锦绣前程,如苦行僧般游历世界,从巴黎的图书馆到印度的道院,只为一个虚无缥缈的问题:“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他的道路,正是本书开头提到的《揭陀奥义书》中那句“剃刀锋刃,越之维难”的真实写照——一条孤独、危险却通向精神自由的天路。 而伊莎贝尔则代表我们熟悉的、坚实的世界。她要的是华服美宅与稳定优渥的生活。她的选择无比真实,无可指摘,甚至是社会运作的基石。毛姆的深刻在于,他并未评判孰对孰错,而是让这两种价值观在爱情、友情与生活中激烈碰撞,让读者自己目睹其悲剧性的必然分野。 毛姆以冷静到近乎刻薄的笔调,编织了一张人物群像网。除了拉里与伊莎贝尔,书中还有沉迷名利的艾略特、走向毁灭的索菲……他们仿佛是拉里可能走向的另一种人生注脚。毛姆就像一位顶级画师,不着一字褒贬,却让每个人物的灵魂底色在命运的画布暴露无遗。 毛姆不提供答案,只提供镜子。无论你正为现实拼搏,还是被虚无困扰,都能在书中照见自己的影子。它用一个极具魅力的故事,将哲学追问包裹其中,让你思考:在“得到”与“悟到”之间,在“生活”与“生存”之上,是否还存在另一种可能? 当你合上书页,拉里的问题将成为你自己的问题。而这,正是伟大的小说所能赠与读者的、最珍贵的礼物:一次清醒而勇敢地审视自我人生的契机。
毛姆太懂读者了,正怅怅然如有所失,就给了我一段美好的结局。 我们总是在意结局如何,好像有个结果、画了个句号才能满足,可是很多人和事都是走着走着就散了,来不及告别,故事就戛然而止。结局跟过程是匹配的,选择什么样的活法就会有什么样的结局。问问自己想要什么,然后体验选的这条路中的喜怒哀乐,结局怎样,不那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