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尔丁
《弃儿汤姆·琼斯史》是英国小说家菲尔丁的代表作之一,其中对人性善恶有这深刻的描绘。琼斯是这本小说的主人公,也是故事中唯一一个真正正面的形象,其所勇敢追求爱情的过程,体现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不管经历了多少不幸,最终还是收获了幸福。
我想我读的这本《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应该是删减版。在读毛姆的关于《汤姆琼斯》的书评时,我得出的结论是,这应该篇幅不短,且因主人公风流成性的毛病,毛姆是嗤之以鼻的。男女之间说不清扯不断的关系,自古以来就是小说家们创作的源泉,也是读者孜孜不倦的最好题材。我也爱看此类小说。更何况它还是名著呢! 汤姆琼斯,对朋友仗义,对穷人善义,对恶人侠义,对女人情义。前面的三个义是值得称颂的,而最后的一个义,却是让人诟病了。汤姆琼斯自然最爱的是索菲亚。但贯穿在对索菲亚的感情过程中,他也接受了其他女人的情爱。如果说与毛丽在一起是因为还没看清楚自己内心的情感世界,但一旦看清楚后,他抛弃毛丽的所作所为又显得如此无情无义。我想作者是偏爱汤姆琼斯的,虽然汤姆琼斯与其他女人发生过肉体关系,但似乎都是女方诱惑导致。难不成是因为汤姆琼斯太绅士,无法拒绝女士的柔情,不忍让女士伤心的缘故吗?可是,他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会给索菲亚带来多大的伤害吗? 索菲亚,这个美丽、善良、聪明、勇敢的少女。她蕙质兰心,所以能透过布利非虚伪的行为看到他的恶毒和自私;她果断有主见,在婚姻上能坚决抵制来自上辈施予的压力,她宁愿独身不嫁,也不愿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在对待汤姆琼斯的爱情上,她的爱是干净纯洁的,可就是一系列的阴差阳错,让她也知晓了发生在汤姆琼斯身上的男女之事,于是,这份爱被蒙上了灰尘。虽然最后的大结局,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但这份爱,到底还是受过了伤。 虽然这是篇幅不长的版本,但也出现了众多的人物。有坏人也有好人,他们都有各自的性格特点。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也感慨着,即使在那个年代,对于子女的幸福,也许有父母的专横,但也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得到幸福。甚至能够放下自身的偏执,选择成全子女的幸福,耐亭盖尔就是如此,很高兴在汤姆琼斯的干预上,他和南锡有了很好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还是倡导婚姻的结合是在爱情的基础之上,就如那对因爱情,执意结合在一起放弃家庭的财产,在他人的眼里,他们是贫困而不值的,未来的日子是没有期待的。可对于他们自己而言,却依旧能守着对将来的美好期望! 这真是让人感到轻松的一部小说!
也是看毛姆书评过来的。 不知道是不是删减版。 自己的感受就是文风干练有力,简而快,快而理。读起来不费神。[捂脸] 看过大家的评论,我感觉自己书白读了,我怎么读到都是,赤裸裸的现实,抨击社会的[捂脸]虽然作者创作时至今也有一二百年,可放今天的社会上,简直没毛病啊。。。挖的就是那些虚荣、傲慢、自大、人前人后一套,的毒瘤啊?。。 同时也是汤姆与索菲亚这风俗不染的小独苗,节节高。
没有谁在读《汤姆·琼斯》时是不愉悦的,因为这是一本有气概且生机勃勃的书,里面没有谎言,能让人从心坎里感到温暖。——毛姆
读小说就是听作者讲故事,故事讲得生不生动,就要看故事里的人物个性是不是鲜明,行事说话是不是合乎角色逻辑,是不是可以把他们放在任意历史地理环境下,都能真切地张显人之为人的根本属性,就好似身边的你、我、Ta,我想《弃儿汤姆·琼斯史》做到了
善和恶对立吗 善好像与伪善对立 The main theme of the novel is the contrast between Tom Jones's good nature, flawed but eventually corrected by his love for virtuous Sophia Western, and his half-brother Blifil's hypocrisy. Secondary themes include several other examples of virtue (especially that of Squire Allworthy), hypocrisy (especially that of Thwackum) and villainy (for example, that of Mrs Western and Ensign Northerton), sometimes tempered by repentance (for instance Square and Mrs Waters née Jones).
作者亨利·菲尔丁(1707-1754),英国伟大的小说家、剧作家,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十八世纪英国四大现实主义作家之一,也是十八世纪欧洲最杰出的现实主义小说家之一。菲尔丁自称师承于阿里斯托芬、塞万提斯、拉伯雷、莎士比亚、莫里哀、斯威夫特等人,以幽默和讽刺作为向虚伪、谎言、暴虐和罪恶进行斗争的有力武器。《汤姆·琼斯》是其代表作之一,也是当时文坛上其争议颇大的一部作品。 看了毛姆《读<汤姆·琼斯>的忠告》才决定看这部小说的。总体感觉,全书在人物塑造方面非常成功,特别是汤姆和索菲亚这对可爱的情侣,给人留下了十分难忘的印象。但在情节安排方面,却略显粗糙和刻意。 毛姆同时代的人,特别是“十八世纪中后期英国文坛执牛耳者”塞缪尔·约翰逊,十分厌弃这部描写下层人物和流浪汉生活的小说,甚至认为读过该书的女性都是不能被原谅的。但毛姆本人对这部作品及其主人公评价却很高,他甚至认为:“一个品行端庄的夫人在结婚之前读读这本书是很有益处的。它会教给她一些生活中必需的知识,一些关于男人的事,在她面临婚后的尴尬境地时将很有益处。”他引用评论家乔治·森茨伯利的话对该书做了总结:“《汤姆·琼斯》是一部生活的史诗——当然,不是那种最崇高、珍稀、激昂的史诗,而是一部描写普通人的、健康的普通生活的史诗;它不是完美无瑕的,但它充满了真实感与人情味。也许,除了莎士比亚,再也没有人像菲尔丁这样,能够在一个虚拟的世界中真实表现普通人的喜怒哀乐。”
读《汤姆·琼斯》 小说很精彩,可对于作者亨利·菲尔丁的认识真是少之又少,相比之下对同是英国作家的狄更斯倒要熟悉的多,可能也是年代隔绝太久的缘故,但并不影响这部间隔三个世纪的作品缺少前来拜阅的读者,同时也必须坦然,我是被毛姆安利过来的。其实这部小说的写作结构很出乎我意料,他是我接触的第一个在作品中边叙事边讲解的作家,所以一开始很让我接受不了,觉得菲尔丁就像一个老者絮絮叨叨没得完,但也正是在这种自说自话中,让我感知到了这位古者细腻的写作思维,以及他对故事以外的一些独特见解,很欣赏他的另辟蹊径。 其实,我觉得这部作品是很值得为人父母的、以及未婚子女去从中学习的,因为在婚姻大事上父母与子女的争执就从未因为时代的发展而减弱过,而这部小说抛开弃儿琼斯不说,简言之就是一个女生为坚持自己的婚恋原则而被迫跟父亲的含泪抗衡。有太多像乡绅魏思特恩一样的父母了,他们总是自认为为子女“好”,而强迫他们听从自己指定的婚配,却全然不顾苏菲娅自己心中的所爱。当然也让我看明白,并不是当子女的必定得屈服于守旧的传统观念,而是你只要敢于为自己的人生做主,那不管处在怎样的年代跟环境下,你都有权为自己的幸福生活作抉择。诚然,家人的建议也不是不值一提,像奥尔华绥对婚姻的见解就比较明智,所以我们要懂得分辨其中有益的提点,学会让父母尊重自己最终的决定权。 琼斯作为小说的主角让我感觉好矛盾,一方面他在待人接物上是那么的善良仗义,另一方面他在情感上又是如此的随性轻率,让我作为一个女生,很不解男人对真爱的定义,也让我心有存疑——这样的男人值不值得女人去爱?苏菲娅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虽说愿意给一段时间去考核他的真心,可也架不住父亲的规劝第二天就结合在一起了;而我仍心存否定,琼斯的三次放荡看似都是归因于女人的诱惑,可他一而再再而三的沦陷也不无过错,如果真有那么爱苏菲娅,那他最后跟贝纳斯登夫人的鬼混又算什么?一个四肢健全的青年完全可以靠劳力养活自己,又何必采取如此不堪的受惠手段呢?我不解,虽然琼斯最后有感人肺腑的忏悔,可对于有精神洁癖的人估计一时半会真接受不了,而我也看出苏菲娅心中还是会有所芥蒂。 对于琼斯身份的认证,我真没想到他会是奥尔华绥的亲外甥,不过他在流浪期间的所作所为(除去风流韵事)也算没辜负这个老好人的一片疼爱之情。在这个世上,人人都更愿意相信有无恶不作的坏人,而不愿相信有处处施善的好人,可菲尔丁在这部著作里让我们看到了奥尔华绥这个慈父天使的存在。这位老乡绅的正直是我可望而不可即的,当他被布利菲所蒙骗时,我倒希望他能拿出像魏斯特恩那样的粗犷来,当然这是没有可能的,也幸而一切罪恶都没逃脱出真相的大牢笼,他终有机会及时纠正自己的错施好善。我一直在想,这样的好人物是不是存活在小说中更真实,可又反观周身的人际交往虽然恶浊,但也不缺努力像奥尔华绥先生看齐的好人,毕竟他们的内心是真的一汪清水。 作者在文中直接的指出最偏爱的人物是苏菲娅,他让苏菲娅集美丽、善良、纯洁、孝顺和所有美德于一身,赋予了她一个为爱勇敢拼搏的独立女性形象,是非常值得我们女性取经学习的一个典范。最佩服她的还是敢于捍卫自己的婚姻自由,她爱的是一颗实实在在的真心,而绝非物质条件的种种诱惑,只可惜琼斯多少都对不起苏菲娅这份真情的百分百付出。苏菲娅固然是招父亲跟姑姑所疼爱的,可她终究招架不住这对兄妹的逼迫而离家出逃,其中可以窥视出很多家教上的弊端,也算是让女主人公吃尽了苦头才得到最终的幸福生活,所以没有谁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你想要的生活终得靠自己的行动来争取。 其实,文中着墨不多的魏斯特恩兄妹的相爱想杀还挺让我叫好的,这或许是亲情的一种另类表达。魏斯特恩虽然有其蛮横的一面,但他在破口大骂之后仍会乖乖听从妹妹的指导,这种在态度上的转变速度之快总叫我控制不住的偷笑,当然这并不是一种怀有恶意的笑,相反有一丢丢的羡慕,因为这样的兄妹情是牢不可破的,纵使撕破脸皮却仍能在下一秒和好如初。当然,魏斯特恩对待女儿的婚姻态度我持绝对的反对意见,包括最后他同意苏菲娅跟琼斯在一起,也是基于琼斯是奥尔华绥的亲外甥并能继承大部分家财才立马转脸撮合的,所以在这一点上很不看好,他爱女儿固然不值得怀疑,但以金钱为丈量婚姻的基准就特错特错了。这也是很多父母子女都存在的婚恋弊端,真值得好好呐喊一声,可菲尔丁的文字都存活三百年了都没叫醒装睡的人们,我们也就只有试图改变自己来影响身边人了。 最后再来说说伪君子布利菲,其实用一种很贴切的说话,他应该就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了,而琼斯只能称之为父母眼中不争气的熊孩子。到底你更喜欢哪种孩子呢?其实,在奥尔华绥眼中两个孩子都是同样的疼爱有佳,手心手背都是肉又何必区别对待呢?只可惜布利菲辜负了舅父的信任跟期望,他为利欲熏心而变得诡计多端,其中还少不了特华康和方正两位教师的帮衬,甚至到了最后真相大白的时候都丝毫不曾有悔过之意,他表面上乔装的人模狗样真的是极容易混淆世人的眼线啊!所以,眼见未必就一定真实,我想,真正认识一个人还得是从细处见人品。当然,做了坏事的人终究是惶惶不得终日,他们的恶果迟早是要品尝到的,真希望更多人能尽早的看出这类恶棍的真面目,别被他们的虚伪蒙骗过后再来叫苦连天。 文中其实还有挺多个性鲜明人物值得回味的:米勒太太的热情感恩,帕特里奇的诙谐幽默,黑乔治的忘恩负义,昂纳大妈的唯利是图,沃特斯太太的放浪不羁,贝纳斯登的假仁假义,哲人方正的最后反悟,牧师特华康的惺惺作态,律师道林的贪赃枉法......其实你若问生活到底是什么?那不就是这幅人生百态图的构成吗?有好人、有恶棍、有乞丐、有贵妇、有政客、有农妇、有士兵、有骗子等等等等。活着就是为了追求更美好的幸福,你若问心无愧的过好了每一天,那还有什么好千肠百结的呢?——不管命运奈我何,仍旧安于吾心活。 最后忍不住再呐喊一次:学会主宰自己的人生。如果你有苏菲娅为爱捍卫的勇气,更有奥尔华绥对婚姻准则的明见,那幸福生活必定离你不远,请记得远离琼斯的随性放荡,因为轻率的苦果总是要自己吞下去的,既然预见得到那一天的到来,何必再去挑战自己的坚忍,除非你想成为布利菲一样的恶棍,遭致众人的鄙夷。生活,总是在向更美好的道路迈进。
因为毛姆的推荐读完了这本书。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那个时候虽然也是讲究门当户对和包办婚姻,但是还是挡不住人们对爱情的追求,虽然爱情换不来面包,可是没有爱情的婚姻是最大的悲剧。汤姆和索菲亚有情人终成眷属,也是作者对爱情向往的体现,很有意思的一本书。
《汤姆•琼斯》向来以结构巧妙著称,它的问世,给欧洲文学带来了新的叙事结构。在《汤姆•琼斯》之前,传统叙事文学的叙事结构要么是以《奥德修纪》、《小赖子》、《唐吉诃德》等流浪汉小说为代表的时间性小说,沿着时间线性顺序发展剧情,要么是以《伊利昂纪》为代表的空间性小说,着重描绘广阔的空间场景。《汤姆•琼斯》结合了时间性小说和空间性小说的优点,创造了一种新的叙事模式。小说以汤姆和苏菲亚的恋爱经历为轴线,中间穿插着三个空间场景——汤姆在乡下、汤姆在路上、汤姆在伦敦,丰富了小说主线,扩大了小说反映社会的广度。从小说内容方面来看,主要讲了穷小子爱上富家小姐,由于门第不对等的关系,被封建家长恶意阻挠,经历种种磨难,最终穷小子变成凤凰男,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经典情节。很有意思的是,中国也有很对类似的情节,比较著名的是:《西厢记》和《牡丹亭》,且这两部作品的创作时代都比《汤姆琼斯》早很多,还有一点就是菲儿丁和王实甫、汤显祖都是世界著名的戏剧家。估计戏剧家都爱写这类题材吧。😂三部作品尽管题材相似,却各有千秋,每一部都值得欣赏研究。三位作家都惯用巧合来发展剧情,《汤姆琼斯》尤其明显,就个人偏好来说,我本人不是很喜欢巧合太多的作品。以上~
看《毛姆读书笔记》里推荐的这本书,果然如书中所说,是一部『对未婚女性特别有教育意义』的小说。故事里的众多女性角色在婚姻与爱情方面各有不同的看法和选择,最后也就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有的未婚生子,结果至死都没能与儿子相认;有的被男人的花言巧语欺骗,没有充分了解就结婚,结果婚后离家出走;有的以为自己可以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结果从未得到过真心的爱;而有的却坚持自己的爱情不向外界妥协,最终得以有情人终成眷属。作者大概就是想通过这些人的对比,向读者灌输一种应当为了人品而相爱的爱情观和为了爱情而结婚的婚姻观。故事里的巧合太多了,加上大团圆结局,整个故事现在看来略为老套。不过菲尔丁作为一个剧作家,描写的情节很有画面感,所以也还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