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伏尼契
《牛虻》是爱尔兰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的长篇小说,描写19世纪意大利爱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的斗争。本书描述了意大利青年牛虻的成长历程,讲述了他如何在黑暗现实的教训下觉醒,如何自觉投身到火热的斗争中,并成长为一名坚强战士的人生历程。牛虻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爱国志士的形象已深入人心,成为世界文学画廊中的典型形象,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星期三早上日出的时候,他们把他领进院子。他的腿瘸得更厉害了,走起路来明显吃力。他沉沉地靠在士官的胳膊上,但是脸上那种疲惫、驯顺的表情却完全消失了。那些在空虚的寂静中曾将他压垮的恐惧,那些阴影里的幻象和梦境,都与产生这一切的黑夜一同消失了。一旦旭日东升,阳光照耀,敌人的嘴脸呈现在他的面前,他便斗志昂扬,无所畏惧了。 执行枪决令的六名士兵扛着短筒马枪,沿着长满常青藤的墙壁排成一排。那堵裂缝遍布、摇摇欲坠的墙壁,正是越狱失败的那天晚上牛虻所爬过的。士兵们站在一块儿,不禁失声痛哭,他们即将处决牛虻,这真是一件令人绝望的事情。牛虻的睿智谈吐、持续不断的笑声,还有那光明磊落、富有感染力的勇气,曾像和煦的阳光一样射进他们麻木而悲惨的生活。这样一个人竟然要被处死,而且还会死在他们手中。对他们来说,这几乎等同于熄灭天堂里的明灯。 院子里那棵硕大无比的无花果树下,牛虻的坟墓正在等着他。那是昨天夜晚一些士兵不情不愿地挖掘的,眼泪曾洒落在铁锹上。路过坟墓时,牛虻望了一眼,看着那幽黑的土穴和正在枯萎的野草,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呼吸着刚刚翻过的泥土的芳香。 士官行至那棵树附近,便停住脚步,牛虻带着最灿烂的微笑回头看他。“我就站在这里吗,士官?”士官默默地点点头,他的喉头好像梗塞了,他恨自己竟然连一句挽救牛虻的话都没有说。统领及其侄子、指挥枪决的骑兵中尉、一名医生和一名牧师全都到了,他们满脸严肃地走上前来。但是,一见牛虻含笑的眼睛中放射出的挑战光芒,他们不由得有些慌乱了。“早安,先生们!啊,可敬的牧师大人,您也起得这么早!你好吗,上尉?这可是比我们之前的会面更愉快的一个场合,不是吗?我看你的胳膊还吊着绷带,这是因为我那枪没瞄准。这帮好汉会瞄得更准-小伙子们,对吗?” 他扫了一眼士兵们的阴沉忧郁的面孔。“不管怎么说,这一回是不需要绷带的。哎呀,你们何必都哭丧着脸哪!把你们的脚跟并拢,露一手你们百发百中的枪法。不久后,你们就会有大量的活儿要做了,最好事前多操练几回。” “我的孩子。”牧师打断了他,同时命令其他人后退,留下他们单独谈谈,“再过几分钟,你就要站在你的创造者的面前了。难道在留给你忏悔的这几分钟里,你就没有别的话要说吗?你想想,如果未经悔过就死去,那么躺在那里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啊。难道你准备带着轻蔑的玩笑走近主的神圣的宝座吗?” “可敬的牧师,你是在说笑吗?临死前忏悔这一条训诫,只有你们才用得着。过不了多久,我们将会动用大炮,取代那些陈旧的短筒马枪,那时你就会发现我们要开多大的玩笑。” “你们将会动用大炮?噢,可怜的人啊!你依然不知醒悟,你难道没有意识到自己站在悬崖边上吗?” 牛虻转身扫了一眼坟墓。“如……如……如此说来,牧师大人的想法是,只要把我放在那儿,就算把我了结了?也许你还会在坟头放一块石头,阻止我三天之后复活吧?不必害怕,牧师大人!我不会侵犯你们那种虚伪表演的专利权。我会像只老……老鼠那样,静静地躺在你们把我扔下的地方。不管怎样,我们都会动用大炮。” “啊,慈悲的上帝,”牧师喊道,“宽恕这个不幸的人吧!”“阿门!”骑兵中尉用一种深沉的低音念诵了一声,统领和他的侄子在胸前虔诚地画着十字。再耗下去显然不会有什么效果,于是牧师放弃了努力。他走到一旁,摇头晃脑地朗诵着一段祷告文。简短的准备工作很快就完成了。牛虻自觉地站在指定的地方,望着旭日东升时红黄交融的灿烂光辉。他再次声明不要遮住他的眼睛,他脸上咄咄逼人的表情迫使上校无可奈何地答应了。他们都忘了这会对士兵们的感情产生什么影响。 他笑吟吟地面对士兵们站着:“我已经准备好了。”短筒马枪在士兵的手中颤动。中尉向前跨了一步,他的声音激动得有点儿发抖。他以前从没发过执行死刑的口令。“预备-举枪-射击!”牛虻摇晃了几下,立刻又恢复了平衡。一颗子弹打偏了,擦破了他的面颊,几滴鲜血落在他的白色围巾上。另一颗子弹打在他的膝盖上方。烟雾消散之后,士兵们看到他依然在微笑,还用那只残废的手擦拭脸颊上的鲜血。 “枪法太差劲儿了,伙计们!”牛虻响亮而清晰的声音打断了士兵目瞪口呆的窘态,“再来一次。” 士兵们全都瑟瑟发抖。刚才每个人都故意不让枪口瞄准,暗自希望那致命的一弹是旁人射出的。现在牛虻站在那儿,朝他们微笑。他们把死刑变成了屠杀,这件恐怖的事情即将再次开始。刹那之间,他们失魂落魄,不知如何是好。他们放下短筒马枪,听着军官的诅咒和呵斥,惊恐万分地盯着那个被他们枪决却还没被杀死的人。 统领朝着他们的脸挥动拳头,恶狠狠地命令他们各就各位,尽早完成这件事情。他已经同士兵们一样一蹶不振,不敢去看那个一直岿然不动、不肯倒下的可怕人影。当牛虻对他说话的时候,他吓了一跳,那嘲讽的声音让他忍不住直打哆嗦。 “今天早晨你派出来的是一支蹩脚的行刑队,上校!让我看看能不能把他们整饬得像样些。来吧,伙计们!把你们手里的家伙举得高一点儿。 抖擞精神,伙计们,你们举的是马枪,不是油锅!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 “射击!”统领冲上前来抢先叫道。如若让这个犯人发令枪毙自己,那成何体统。 又是一阵混乱无序的排枪,士兵的队列乱作一团,他们瞪大眼睛注视着前方。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他把枪扔到地上,蹲下来呻吟道:“我……我不能!” 烟雾冉冉升起,融入晨曦。他们看到牛虻已经倒下,但他仍然没死。在最初的一分钟里,军官和士兵都呆立不动,傻傻地望着那个可怕的身影在地上扭动、挣扎。接着医生和统领大叫一声,跑上前去。牛虻跪在地上,他用一只膝盖支撑着自己,依然微笑着面对士兵。 “又打偏了!再……再来一次,伙计们,看……看你们能不能-”他忽然栽倒在草地上。 “他死了吗?”统领轻声问道。医生弯下身,把一只手搭在那血淋淋的衬衣上,小声回答:“我看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统领重复说道,“可算结束了!”统领的侄子轻轻地触碰了一下他的胳膊。“叔叔!红衣主教来了!他就在门口,想进来呢。” “什么?他不能进来-我不许他进来!卫兵在干什么?主教大人-” 大门开了之后又合上,蒙泰尼里站在院子里,他用凝滞而可怕的目光望着眼前的场景。 “主教大人!我必须请求您-这个场面对您不合适!刚刚行刑完毕,尸体还没……” “我是过来看他的。”蒙泰尼里说道。统领这才觉得有些诧异,从红衣主教的声音和举动来看,他好像是一个梦游的人。 “啊,我的上帝!”一名士兵忽然叫了起来,统领慌忙扭过头去。果然-躺在草地上的那个血肉模糊的躯体又开始挣扎呻吟起来。医生俯身托起牛虻的脑袋,然后将其放到自己的膝盖上。 “快!”医生绝望地喊道,“你们这些野蛮人,快来啊!看在上帝的面上,赶快结束!这真让人不能忍受!” 鲜血汩汩地喷射到医生手上,他拥在怀里的那个肉体剧烈地抽搐着,他着魔似的左顾右盼寻求帮助。终于,牧师从他身后俯下身子,将一只十字架放到那个垂死之人的嘴唇上。 “以圣父和圣子的名义-”牛虻靠着医生的膝盖抬起身子,他瞪大眼睛直视十字架。在一片冰封雪冻般的沉寂中,他慢慢抬起那只被打断的右手,将十字架推开。十字架上的耶稣沾满了血污。 “神父……您的……上帝……满意了吧?”他的头向后一仰,沉甸甸地落到医生的胳膊上。“主教阁下!” 红衣主教似乎还没从梦游中清醒过来,于是统领又重复了一遍,他的声音更大了: “主教阁下!”蒙泰尼里抬起头:“他死了。” “的确死了,主教阁下。您现在不回去吗?这种场景真是恐怖。”“他死了。”蒙泰尼里又说了一遍,“我碰过他了,他死了。”“身中六发子弹,还能指望他活着?”中尉轻蔑地低声说道。医生低声回答:“我想主教一定是被这个血淋淋的场面吓到了。”统领紧紧地抓住蒙泰尼里的胳膊:“主教阁下,您最好别再看他了。 容许我让牧师送您回家吧?”“是的-我就走。” 他慢慢转身,离开那血迹斑斑的草地。牧师和士官跟在他身后。走到门口时,他停了一下,回头望了望,神情里满是呆滞与惊诧。 “他死了。”几个小时之后,麦康尼走进山坡上的一座小屋,告诉玛梯尼无须再去搏命了。
或许此刻流下的泪和过快的心跳能替我说明,这是一本“将”对我有极大影响力的一本书。为什么是“将”,因为我已经做好了再看一遍,接收第二次洗礼的准备。 有时候挺讨厌自己看了很多泛滥到几乎成灾的信息,因为碎片化地看过书中的片段,我迫切地想看到曾经看过的语句,没有想到曾经陌生的所谓的“信息”顺着故事再进入到眼中,却映出了泪水,催促了心跳。 因为爱得深沉,隐瞒和粗暴、哪怕阴阳相隔都阻挡不了他们的互相了解和默契;因为爱得深却让人以为恨的透彻…因为要尊重自己灵魂的意愿,就算和世界为敌,也要挑战上帝;因为坚信无神,竭力唤醒他的神父,哪怕他的神父还是选择了主,杀死了他…好在虽然没有唤醒世界,却唤醒了神父… 好久了,和平地让人不知道自己有多幸福。伟人不可能全部被人知晓,但不会被遗忘,世界上总有人怀念着他们,持续不断有人感谢他们为人类进步做过的一切,今晚我将是其中一员。 吃过想象不到的苦、受过想象不了的累的、和上帝做过斗争的你们,我们记在心里。
这不是爱情小说,是批判小说。教会毁了一个年轻人的一生,社会的进步需要头脑清醒的年轻人,同时又不可避免带来牺牲。时势造英雄,牛虻的一生都在与以最爱的神父(亲生父亲)为代表的教会做斗争,情感上的折磨远大于遭受的苦难,不同于普通人的智慧,是他的幸运,也是他最大的悲哀。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亚瑟的一生虽然短暂却充满光辉。亚瑟是一个单纯的青年,在经历了欺骗与背叛后信仰崩塌,远走他乡,受尽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成长为一个有坚定革命信仰,宁死不屈,用幽默犀利的文字战斗在第一线。重生的牛虻虽残疾,面貌丑陋却光辉可爱。与父亲在狱中的最后一面,令人唏嘘,使人深思。 蒙泰尼里神父反对战争,希望用宗教来拯救世界,最后却牺牲了儿子的生命,这种以小爱换大爱唤醒民众的做法收效甚微。悲叹! 琼玛由于粗心与误解两次失去亚瑟,注定只能背负着内疚的十字架沉重的生活。最后牛虻给琼玛的信令人感动泪目。不管他最终死去还是活着,我们都会记住一个快乐的牛虻!
看完牛虻,泪眼婆娑,心绪久久不定。现实和小说已经混为一谈,仿佛自己已经化身为小说中的路人甲亲眼目睹了牛虻这一生的种种遭遇,心痛却无能为力,崇敬却内心沉重。只是一个旁观者,内心都备受煎熬,何况是当局者的牛虻。心中的信仰在得知教士是自己父亲的时候轰然崩塌,对琼炽热的爱再被心爱的女人冤枉一巴掌打碎,自小养尊处优觉得世界是粉红色的却在离家出走后经历了非人的磨难,侮辱,艰辛,不管是人格精神肉体还是灵魂,全部被拷打折磨。那个眉毛浓郁,有这纯净蓝眼睛的亚瑟再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却变成了一个浑身伤痛,腿部残疾,皮肤黝黑,枯瘦体弱的中年人。可是就算这样,就算他经历了非人的折磨,经历了惊心动魄苦不堪言的岁月,尽管他伤痕累累,疲惫不堪,他也没有忘记他所肩负的革命使命,义无反顾,不畏艰险去追求去奋斗;没有被仇恨淹没他对琼,对教父的爱,矢志不渝,感人肺腑。在看到他与教父在监狱的那部分,看到他的头埋在教父的臂弯,看到他炽烈的渴望得到父亲的爱而嘶吼,看到他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以及小说最后琼看牛虻写给他的信的那部分,爱恨纠结的缠绕,这些所带给我的冲击让我泪水涟涟,情不能已。小说最后,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至此,我想说这部小说对心灵的冲击太大。 当然作者写这部小说肯定不会简简单单只是为了故事情节而写,小说所宣扬的宗教态度,当时社会所处的背景,人们的麻木与无知,少部分人的觉悟与成长,以及革命人的信念与决心等等,都是值得人玩味探索的。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了解一下小说所写时期的历史背景然后再重读一遍。
七月读书 《牛虻》英 伏尼契 凌云译本 7.24-7.27 summary:为你入地狱,为你回人间。 —— 我知道这个summary很中二但剧情走向真的是这样。 第一次看见这本书是保尔柯察金的强烈安利,后来网上又刷到很多给给向恨海情天,最出名的一句: “那万寿无疆的耶稣到底帮了你多少忙,为了你吃了多少苦,竟使你爱他胜过爱我?” 我第一次见它,是红底白字的格式,繁体字的冲击力,一把让我吃上了未听闻的产品(什么都吃只会让我营养均衡jpg) 但真的去读这本书,和我想的很不一样。 —— 首先介绍背景: 复习知识点,欧洲资本主义的扩展和资本主义国家的确立。 故事发生在19世纪40年代的意大利。 意大利在19世纪30-40年代同时遭受外部奥地利殖民和内部教皇国统治,主要信仰天主教,政教合一,周围分布与教皇关系密切的公国。在拿破仑革命带来的自由独立思想影响下,民族意识出现,主角们正是革命队伍“青年意大利党”的一员。 在此背景下,追求国家独立的革命运动必然同时以反宗教为目的。 亚瑟,在故事开始之时,是父母双亡的富家子,与哥哥同住。他最亲近的师长是神父蒙泰尼里。 他起初以天主教信徒的身份,尝试以教义新解参与政治。同时期,神父蒙泰尼里对他的政治主张持反对态度,但阻拦失败。 蒙泰尼里接受教皇调任升职,为复命暂时离开原教区里窝那。新神父接替蒙泰尼里的位置,接受亚瑟关于在革命队伍中与同志波拉同时爱上琼玛的忏悔,并因此得知青年意大利党革命计划,告发计划出卖了亚瑟。亚瑟被同伴误解为叛徒,被心爱的姑娘扇了一巴掌,同时得知最信赖的原神父蒙泰尼里是其亲生父亲,自己的存在是母亲与神父苟合的罪证。 信任被背叛、信仰被亵渎,亚瑟于是悲愤欲绝,一榔头砸碎上帝塑像,连夜假装投水而亡,买通水手,乘上去往大洋彼岸的船只。 …… 你以为亚瑟“脱离原生家庭”之后大有作为吗?不,就像一切自以为羽翼丰满充满反叛心理的孩子一样,他一撞南墙——回头无门。然而这些苦难却不必详述,他是个倔强的顽强的生命。 再次改头换面、粉墨登场之际,他已经成为“牛虻”,假名为列瓦雷士,他以一位辛辣的政治讽刺家的身份继续参与革命:进行反耶稣教派的政治宣传。 巧合的是,蒙泰尼里已经从神父一路升官到红衣主教,教皇之下最为煊赫的等级,并且因其仁慈对民和修身克己而在民众之中享有极其美好的声誉。 要想击破一个幻觉,就将其中最迷人的部分击倒,以显现其虚伪本质。 恰逢蒙泰尼里抵达佛罗伦萨,一场针对这位红衣主教的政治袭击就此展开。而接下去的革命行动,阴差阳错地和主教的行动路线重合,牛虻一见故人便失神,终究行动失败,被捕入狱。狱中牛虻袒露身份,逼迫神父在“爱上帝还是爱我”之中做出抉择,神父软弱地背弃牛虻,却在牛虻奔赴刑场后陷入疯癫。 熟悉笔者的读者朋友会发现,本期剧情概括特别长。 一方面是我俩月没写书评,手生() 另一方面是,这个剧情看似是以革命为主线,但实则是以主人公亚瑟的心理变化作为剧情的主要叙述内容,属于双线结构,从个人波澜起伏的经历看时代的风起云涌。 —— 我感觉这本的角色是在人物的关系之中塑造的,脱离产品难以单讲() 最著名的亚瑟x蒙泰尼里,父子但超越亲情的情感浓度。我暴言,蒙泰尼里是亚瑟活着的希望,亚瑟历经千辛万苦只为回到蒙泰尼里身边、取代父亲心目中上帝的位置。在政治目的之下的内核是很私人的,亚瑟唯一信赖的长辈、罪孽的血脉相连的爱着的人。 名场面: 舞女琦达:“不管是不是敌人,你是爱他的,而且爱他胜过爱世界上任何别的人,你敢盯着我的眼睛告诉我这不是真的吗?” 牛虻:“是真的。” 这个说白了和“我问心有愧”有什么区别啊!! 以及他对神父质询的场面。 “你爱我,你对我的爱到底有多少?够不够让你为我抛弃你的主呢?噢,你的主,你的永恒的基督,为你做了些什么?他为你遭受了什么苦难,才使你爱他甚于爱我。” 这么看,牛虻支撑他从美洲爬回来的动力完全只有反宗教吗?不好说,我感觉主要还是由爱生恨,恨蒙泰尼里爱宗教胜于爱他。牛虻的梦,蒙泰尼里对木像忏悔,小声说不敢表露对牛虻的怜惜。完全的恨明月高悬不独照我(() 而且他的逻辑很病娇啊,他认为蒙泰尼里爱上帝是因为上帝为他受苦受难降福降乐(可能是圣经那段耶稣受难后身体变面包血液变红酒的引导),所以牛虻觉得自己也受苦受难一片痴心,可以凭借自身的牺牲换回他的爱。 但一般这种情况下换回的只有怜悯同情不忍,不能成为和信仰同样坚定的精神力量,但足以冲击这种信仰。 一旦信仰出现裂隙,牛虻之死确实可以唤回神父的情感与人性,以大众眼里完美神圣的天选之人形象的偶像破裂,作为对天主教的有力反击。 如果看革命为导向,这样做是很好的博取民心的手段。但以产品为中心,你们两个轻轻一死一疯的恨海情天害死我力! 牛虻在其他人面前完全没有那么偏执,某种意义上还是一款万人迷。他在传闻里是一位“恶魔“,逃亡、受老练的探险家肯定。与此同时,他讥讽傲慢、侃侃而谈,却幽默风趣又敏感机智。他喜欢鲜花,爱好皮靴,在经历苦难后仍富有生活情趣—— 他原本有机会走出来,斩断被折磨的回忆,正如《牛虻》前传《中断的友谊》中和兄妹的相处。但旧日阴影缠绕着他,他午夜梦回,他无法忘却与神父的纠葛。 在琼玛面前,又变成一款弃猫小心翼翼试探中。带着孩子的偏执和娇憨,他习惯以戏谑掩饰真情,也许是太早经历磨难,在成长成大人之前先学会了生存。苦孩子。 “你的脸色真苍白,“他说:“那是因为你不喜欢吃巧克力,而且你把生活看的太悲惨了。” “你难道不能认真五分钟吗?这真是一个生与死的问题啊。” “认真两分钟也不行,亲爱的,生与死都不值得认真。” 这就是他和琼玛的最后一面。他自称“还魂的鬼的丑恶的幽灵”,但死前终究给琼玛留了信件,死后才坦荡地承认“牛虻”就是“亚瑟”。 (虽然原文是爱情向但我品下来是cb向,志同道合的战友,青梅竹马的好朋友。此二人最明白对方的才能,惺惺相惜。) 琼玛是很亮的角色。她出生新教家庭,本人不信宗教,在亚瑟对革命抱有幻想的时候,她就很清醒了: “人笑的并不只是耐心,而是挺身而出捍卫他们自己。” “完成一桩事业所需要的时间越长,那就越有理由立刻动手去做。” “没有人能把我拖进任何事中,这个决定出自我的本意,是经过慎重考虑的结果。” 琼玛比亚瑟更理智,她的塑造更像一位坚韧智慧的战士。 与她相较而言,主教蒙泰尼里就优柔寡断。在是否赴任教廷,他希望亚瑟替他做决定;杀死极其具有号召力的不安分的起义者牛虻或者不杀他,他依旧希望亚瑟亲自做出给自己的判决。犹豫是软刀子,哪怕蒙泰尼里看见亚瑟的尸体后精神恍惚而疯癫,依旧不能挽回他不敢尊崇本心的怯懦。真要说蒙泰尼里是好人或者坏人,也许他只是一个软弱善良的人,然而被推到这个电车难题面前,他手握摇杆,不敢背负责任,只能看着火车呼啸而过。 他要仁慈,但圣人私心与教义相悖,也许这就是宗教压迫人性的地方。梦幻联动一下《窄门》的阿丽莎,她认为“上帝给他们保留了更美好的东西”,用现世的压抑换取上帝的认可,依旧是令本心痛苦的选择。 耶稣为人而死又复活,牛虻为革命苏生而再次牺牲。自由的光辉将取代宗教控制,很不错的剧情设计。 —— 细节描写很妙。牛虻能言善辩偏偏口吃,长句间的停顿给人微妙的脆弱感。 揉碎花瓣的神经质的动作,开篇就出现,后期成为琼玛认出亚瑟的动作锚点。 贴一段我喜欢的描写: “马梯尼转过身来,只见牛虻嘴里叼着雪茄,纽扣里插着新买的鲜花,此时正向他伸出一只瘦削的、用手套裹的严严实实的手。阳光从他锃亮的靴子反射出去,又从水上照到他那笑吟吟的脸上,所以在马梯尼看来,他不仅没有往常瘸的厉害,反而显得更神气了。” —— 本书具体的革命行动大场面写的不多,几个理念我很喜欢。 革命: 毫无疑问,任何一次革命都会发生可怕的事,它是人们生活中的一个片段,它是我们为了一切进步所必须给予的代价。但那都是一些个别的事情非常时期的非常现象。 乱动刀子之所以恐怖,是因为一旦人们把它看做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他们对生命的神圣感就会变得漠然,他们便会养成一种机械的暴力习惯。 让无知的民众习惯于流血的景象,并不能提高他们对生命价值的认识。(琼玛) 宗教: 这种病症本身是一种病态的愿望欲求,想要树立而且崇拜一个偶像,然后俯身顶礼膜拜。(牛虻) —— 为革命群像去看会失望,大部分配角都很单薄。但恨海情天还是很好品的。保尔柯察金,你到底怎么看得这么红(沉思🤔)
这本书从开始到结尾都是凄凉的,很难想象的到小小年纪的亚瑟的成长那么曲折,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受的了的,我相信很多人在很绝望的时候就会一开始选择跳水而亡了。关于亚瑟的成长,我表示非常同情,可是我又钦佩他的如何坚强的从小丑,乞丐等最底层的生活活了下来,最后成为一名爱国的革命党意大利人。 关于他的情感方面,他一开始很爱他的神父,我感觉对亚瑟影响一生就是爱。他是一个缺乏父爱的孩子,眼里有纯洁善良虔诚的耶稣信仰,所以眼里是容不得一点被欺瞒。因为神父一个谎言,就此改变了他的一生。像他这种因爱生恨又缺乏爱的人,看待问题很固执,我有时候也在想,如果我遇到相似的问题,我又会该怎么办? 书上曾写到亚瑟要神父从他和主二选一,看完这短对话,我深深感受到,耶稣主就是神父精神支柱,而亚瑟是他的最爱的孩子,两者情感都难以割舍。被问者与提问者在这个问题是心里都不好过,可为什么还要提出来? 这就好比一个媳妇问他男人,如果他媳妇和他妈同时掉水里,那么那个男人会救谁?以后关于没办法选择的问题我也不会为难我男人了。这是个大家都非常难过的问题。
亚瑟的命运仿佛是一首悲凉而激昂的交响曲,一生的坎坷却抱有忠贞不渝的理想,曾今最爱的神父,成为他无法释怀的伤痛和牵绊。 青年时母亲病重离世,长久遭受着家族兄长的排挤鄙夷,而神父成为他唯一可以信赖依托的人。而亚瑟没有像神父一样将自身与国家的命运交给基督信仰,而是加入了谋求意大利统一的政治党派,这也就成为亚瑟一身坚持的理想。青年时因为加入政治党派而被捕入狱,随后虽然出狱却因为所爱女子琼玛的误会,家族的嘲讽与冷漠,教父和母亲的“欺骗”这一连串的打击而决定制造自杀假象偷渡逃离意大利。 再次回到意大利时已是身体残废遍体鳞伤的中年之时,善于写嘲讽教会和时政的文章,尤其是批判红衣主教,笔名牛虻。再次与琼玛相遇,他隐藏着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此时的琼玛也是政治党派中的一员,他们密谋要投运枪支进行起义,而就当一切快要成功时红衣主教出现了,牛虻犹豫了,他没有开抢被制服了关进了监狱,越狱也失败了,红衣主教怀着慈善之心多次探狱,就在最后一次红衣主教希望帮助他逃狱,牛虻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让红衣主教在上帝和儿子面前选择一个,而主教坚信上帝可以救赎和宽恕一切,牛虻放弃了逃狱,不久牛虻被枪决了,红衣主教也带着伤痛离世了,而琼玛也知道了一切。 当理想信念与亲密关系发生了冲突,难以抉择和无法割舍时,内心的伤痛是无以复加的,如果牛虻割舍了与神父的情感,打下那一枪,或许他在坚持理想信念上成功了,但他也会悲痛后悔。可能这是最好的结局和他料想的一样他回不去了。
谁能比亚瑟更不幸?天真毫无保留的信任,向神父忏悔说出一切秘密,神父的背叛与欺瞒却毁了他整个的人生。 他渴望爱,却与恨纠缠;他渴望拯救,却一再自嘲残喘。 基督耶稣的受难,鲜血流淌染红了大地,人们喝着红葡萄酒等着赐福,他们从此无罪,他们对替他们受苦受难的耶稣高唱赞歌 牛虻不再忏悔,对神父,主教,信徒给以针砭的嘲讽,他可以用一把斧头敲碎圣像 圣像,他高高在上注视着人们的悲苦,疾病,饥饿,尊严被沦丧,灵魂暴露在空中受着鞭笞,讥笑 主没有忘记我们,主不会忘记我们,主无边。 牛虻,罪过和忏悔,都是对自己,我要解救你,蒙泰尼里,从你的虚妄中抽醒你,你要自己救赎自己! 为了你的罪过,我受苦受难。为了你的罪过,我命丧黄泉。蒙泰尼里。 你始终爱着我,我的儿子,你无论经过多少苦难,你都在从跟本上解救我,我的儿子。亚瑟。 文/水草
这本书是我从大学时期一门选修课的老师口中听到的,我对他的印象就只有那个麦兜似的长相和装扮,另外就是他是复旦毕业的了,不知道为啥感觉他所讲的内容我都不记得了,但是<牛虻>两个字却留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并没有讲过这本书说的啥,他说他年轻的时候类似于崇洋媚外,喜欢外国文学,然后我好像听到这个词,然后后来他就吧啦吧啦说什么年纪大了以后又回到中国文学。其实这本书我之前应该去图书馆看到过,知道应该去看一下,但是可能每次有让我觉得更好看的书吸引了我,时隔七八年,我有幸在微信读书上半听半读把它看完了,不得不说这真是一本好书,起初我也就是不经意听听,就觉得这可能就是人文主义一类的书,也就觉得牛虻就是为了复仇,但是我很是不能理解,为什么不把话说透呢,都把我急死了,蒙泰尼里和琼玛也一直处在悔恨与痛苦之中,干嘛这样折磨大家,把话说透,然后大家解开心结,皆大欢喜,直到看到牛虻在垂死之际与蒙太尼里激情澎湃夹杂痛苦绝望的对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段对话,我突然被震撼到了,果然在这里我才明白了这本书的主旨,那种激昂痛苦的对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虽然很不幸,牛虻最终死了,但是最终蒙太尼里也从他的死亡中看清了宗教的真实面目。除此之外,文章中牛虻离家出走后的经历也着实吸引人,真的无法想象他经历了怎样一段痛苦,是什么支撑他走下来,我一直以为是复仇,结果反而是为了去救赎蒙泰尼里。另外牛虻扮演的香客的故事,他与蒙泰尼里的故事,圣父与圣子的故事,三个故事如此相似,用的恰到好处,尤其是蒙太尼里的觉醒,太精彩了,圣父奉献出自己的儿子去拯救众生的生命,蒙太尼里奉献出自己儿子去让众生觉醒,虽然他本意并不是为了让众生觉醒,只是为了服从他一直以来的信仰,但是最后所达成的效果就如圣子之死的作用一样,实在是妙呀,这本书值得一读,就算当成一个什么寓意都没有的故事,读一读也都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