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狄更斯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情节感人肺腑,是经典世界名著之一,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曼奈特医生一家和以德法奇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本书的主要思想是为了爱而自我牺牲,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以爱为复活,以信为永生 “I am the resurrection and the life. The one who believes in me will live, even though they die; and whoever lives by believing in me will never die. Do you believe this?” 这句关于复活与永生的诘问,跨越时空,在血色与温情中,得到了最动人的回应。 真正的永生,从来不是肉体的长存,而是精神的不朽;真正的复活,从来不是死而复生的奇迹,而是在黑暗中坚守爱与善,让生命因信仰而重获新生。 卡顿用死亡回答了那句诘问:我相信。相信爱能救赎一切,相信坚守信仰的灵魂,永远不会真正消逝。 合上书卷,那句关于复活与生命的话语依旧振聋发聩。它告诉我们,无论身处怎样的黑暗,要心怀爱与信仰,生命便不会被死亡吞噬,精神终将跨越时光,成为永恒的光芒,照亮每一个“最坏的时代”,也成就每一个“最好的时代”。
看完这本书才知道,原来爱一个人应该是这样的。和其他爱情为主的名著不同。不单有爱情,更有亲情与主仆的真挚情谊。没有细节的描绘,没有随处可见的戏剧冲突,清洁曲折,但能清晰的感觉到它的存在和伟大,真正的爱原来该是这般模样。有人把爱比作龙卷风,这很贴切,暴烈而强大,让人上升的同时也会让人粉身碎骨。 这本书描绘更多的是关于资本主义革命时期的人间百态,民众由于长时的压迫而失去理智,践踏法律之后的屠杀,让我想起了季羡林老先生的《牛棚杂忆》里对文革时期的描述,社会颠覆过后,原先最卑贱,最邪恶,最残忍的人手握大权。虽然对饱受煎熬的民众充满了怜悯,但是无论怎样也会觉得这样的底层人民统治下的时代无光无月,黑白不分,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对于法国共和国的快速覆灭的理所当然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一切源于罪恶的仇恨的复仇,就像一个火堆,吞噬敌人的时候,自己一定是在火堆正中,最面目全非的。德法日太太的复仇让我想起了《呼啸山庄》的西斯克里夫的自我爆炸式的复仇,最后落得一个最悲惨的结局。所以待人纯善,以德报怨才是活在这世间最美好的活法。 狄更斯的文笔细腻,辞藻华丽,文学性很强,细细品味是很有味道的,可是对于读书消遣为目的来说阅读前期会严重的阻碍文章连贯性。整本书作为一个整体埋下深深的伏笔,最后所有伏笔链接在一起的时候,不由得让人惊呼,实在很妙。
让我们先记住卡尔顿的名字吧!他值得我们尊敬! 《双城记》写的是法国大革命时代,即露易十六上断头台的时代,也是法国走向共和的时代,在欧洲第一个共和国成立的时代。革命前封建领主肆无忌惮地剥削欺诈老百姓,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中的描写一点不为过,革命中群众的热情高涨,不怕扩大化 ,让人觉得有“文化大革命”时的情景。 刚开始读此书时有读金庸先生武侠小说的感觉,先把你的情趣吊得高高的,让你慢慢琢磨,就好象在浓雾中感受雾的变化过程一样,更象德伐日太太的编织品一样,先打上一个个结,让你云山雾罩,然后慢慢解开,让你豁然开朗。
“只要是种下的依旧是暴戾恣雎以及欺凌压迫的种子,那么结出的绝对是暴戾恣雎以及欺凌压迫的种子。” 这竟然都已经是今年微信读书上读完的第一百本书了,原本以为就我一个人觉得晦涩难懂,看了里面的评论,感觉大家都是差不多的。看到百分之六七十左右才读懂一些,大概是德日勒夫妇开始起义的地方开始和法国大革命联系起来有点感觉了。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我们一无所有,我们巍然耸立。”这句话应该是整本书里流传得最广的话。几乎世界各国历届农民起义都落不到一个好下场,善良初衷最后往往变得和统治者一样的血腥暴力,融入群体中的农民起义军的狂热无知和对权贵的仇恨,再次又让得来不易的革命成功支离破碎,从而步入另外一种黑色恐怖,正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德日勒夫妇在前期奇奇怪怪的行为,正好是映照着后来起义活动,十八世纪的法国农民在权贵统治下丧失了基本为人的权利,他们奋起反抗,妇孺皆兵,推翻了贵族的统治。这是好的时代,与此同时相伴的是攻占巴士底狱后,阶级的局限性导致他们盲目而疯狂的报复,完全失去了理智和人性,这是另一层最坏的时代。 最好的时代总有最坏的事陪衬,反之亦然。 在那个看似黑暗的时代里,依旧是有很多人性的善和美,罗瑞先生的忠诚,达内尔的责任感,露西的善良,曼内特医生的苦难中的仁爱,以及最让我感动的,愿意为真爱的人幸福而付出一切的卡尔顿。 最后卡尔顿替达内尔上刑场救他们一家的那一刻,我觉得坚持七个多小时看到这,真的很值。 为心爱的女人露西的丈夫而死去,他说: “我此时已做的远比我以前所做过的全部都美好。我未来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全部都甜蜜。” 里面还有一句我很喜欢的话:“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伟大的作品,当你读完,会沉浸在那个氛围里,很久不能走出来。像沉思录,引发你许多感慨和思索。在最开始,狄更斯写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所有的一切在这个时代都是“最”的如何。通过两座城,以攻克巴士底狱为背景,再现的是那个时代贵族的残暴,底层的苦难,人道主义救赎。在结尾也是露出人性之光,他认为暴力革命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只有爱与宽容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这似乎是那个时代以及之后甚至到二十世纪现实主义作家的“通病”,英法俄的很多伟大作家都是如此,像托尔斯泰,雨果。但很多时候,与其相信人道主义的理想之光,我更愿意相信玄学。当然,狄更斯弘扬的人道主义精神肯定没有错,无论是小说中对恶的痛恨,对爱与善良,宽容,救赎的赞扬,都是很深刻的。以及他的语言,这个译本真的不错,很多比喻出奇制胜,值得学习借鉴。
2020-50。伟大作家的伟大作品,如夜空中最亮的星,如大海中最耀眼的灯塔,又如忽起的大风或是神秘莫测的手,指引我仰望星空,指给我回家的路,或是吹走遮挡风光的迷雾,或者是推开那扇锈迹斑斑窗……一个蹒跚学步的婴孩儿,一只好奇的猫,一把钥匙、一根魔杖、一段咒语,或者就是它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总之,那扇大门出现一道缝隙,透过这小小的小到微不足道的裂缝,我仿佛看到了流光溢彩、麻辣鲜香、芸芸众生……门的那一边是浩瀚如海的文学世界! 狄更斯的巅峰之作。看似冗长的铺垫,不断引经据典,初看起来有点儿痛苦(如果没有注解又不深谙西方历史文化,许多作者的意思真的很难理解,所以这种书最好读优秀的纸质版,既方便看注解翻译的也到位,就像好茶需要好水好器甚至好的氛围才能拼出最佳滋味),但是前面越痛苦后面越愉悦。是的,这本书给我带来了相当大程度上的不同以往的愉悦感!这才是读经典名著的乐趣吧,这才是我阅读的初衷吧。就像那句“世界这么大,我想出去走走”,我想像个孩子(我甚至觉得以前都白活了)一样发自心底地感叹:文学的世界这么大,我想好好出去走走。推荐阅读!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也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也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也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如出一辙,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不论好与坏,都是最高级的。
这是第一次看狄更斯,对他了解甚少,但已被他的故事与形象的比喻手法深深地震撼和吸引。故事感动人心,催生同情,反思短暂的生命,思考漫长的人生。每个运用都恰如其分且引人深思,情节跌宕起伏,激发情感。 伟大的作品会让读者意犹未尽,爱不释手。他把人性中的丑恶与良善,自然的生死更替,贫富阶级的差异剖析的深邃透彻,一吐为快。 在此只提几个重要人物和内容大概。 一位法国医生曼内特,因知道了一桩贵族的肮脏秘密而被无辜的囚困,这一困就是18年,活埋了18年啊。与世隔绝和年轻美貌的妻子分离,在那漫长的岁月,漫长的折磨,漫长的孤独,漫长的绝望,让他身体上和心灵上承受多少伤害和痛苦!当他思想还清醒,记忆还清晰的时间里,他有许多的幻想和期盼,他思想活跃丰富。反思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活着就像死了,有些人死了犹如活着,多少人就像被活埋了一样行尸走肉般苟延残喘于世。那创造白昼的慈祥的人,因日新月异长时间阴郁的内心世界无力的挣扎,使他放弃能活着出去的欲望,让他崩溃以致失去记忆并让情感深藏。 直到被以前的一个仆人德伐日所救,后被台尔森银行职员贾维斯·罗瑞先生打探到,带着他漂亮的女儿露西一起来接他。德伐日气愤至极的说“魔鬼万岁”,这句话包涵仇恨、愤怒、诅咒、讽刺,一个怎样的时代造就一批怎样的人。那个时代,没有什么公平公正,没有因努力而见美好光明的前程,没有敢用正义来伸张该有的权益,生命在此什么都不是,一切都是那么黑暗与肮脏的龌龊,却又是那么的冠冕堂皇理所应当。 好人罗瑞先生总说自己是没有感情的机器,是办业务的人,这也是作者的写作手法,故意强调他的敬业却让人越发感觉这是有着强烈感情的人。他表面常常对事情撇清关系,却总是为爱的人奔波操劳,无一巨细费尽心思,是个外冷内热的业务员。 曼内特医生以前也是他的业务,他们的感情却非比寻常。多亏他把医生活着的详情告诉露西并带她来见她的父亲。以露西的柔情和爱唤醒了他那受尽苦难折磨与沉睡多年的心灵。 可当他得知女儿与囚禁他的贵族的后代查尔斯·达尔内相爱,整个人又回到黑暗的角落,不能面对如此大打击。为了孩子的幸福,他克服了一切痛苦,想通了事件本就与他个人无关。一个以家族为耻而放弃所有财产和贵族身份的人,以一己之力有了今天的成绩的年轻人有什么理由不放心把女儿交给他的呢。因此,露西与达尔内结婚了。过上了幸福而安宁的生活。 平静的生活总是那么容易溜走!达尔内受到一封家族一名管家的求救信,为了正义和责任,他毅然决然的踏上那地狱之门。这一举动影响和牵动多少人的生活与命运。 本书中,有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一位英国律师卡尔顿,他第一眼就被露西吸引而后爱上她。这个可怜的,有才华,感情丰富的人,却没有办法施展自己的才能,用才华和情感为自己获取幸福。从达尔内身上他发现自己原来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的影子,如今的他已放弃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遗弃了他,他宁愿终日以酒为伴,注定孤独,他浪荡不羁,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他很清楚它的危害,却听之任之让自己逐渐憔悴。作者以两个相似的人为主线,引出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他们却同时爱着一个女人,以他们的性格和品行描述了两种人生,也为后面的故事做铺垫。 长期被压迫欺辱的人们,在那耳聋的城市和暗哑的时代,人们的抱怨有时候其实是能听见的。即是时代的悲哀也是人类的悲哀。“不能行动的自然界也跟着培植它的人一样有种普遍的倾向,不乐意生长,垂头丧气,没精打采,宁可枯萎。”作者在书中常常以自然界的颓废消极来表达人们的悲哀无力,从中可以说明生活是如此的艰苦,人类在绝望中拖着生命前行。 曼内特医生带着露西和小露西一路追随达尔内的脚步,凭借医生的曾经经历,给了他们一个坚实的保护屏障。此处,告诉我一个道理,一个人不管从前有过什么样的悲惨遭遇,或许它会变成你以后一笔不可磨灭的财富。只是当时无法承受无法接受!医生靠着这份境遇破除难关,救出达尔内。但因家族曾犯下的错得由他来承担,于是,再次被告发关押。 最后,卡尔顿的聪慧细心和伟大的爱以及生命的代价换得他们的自由。试想,谁有这么伟大,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别人的幸福?就算是为了爱,就算生活再怎么不如意,也不至于替他人送死,这不可思议的无私的情感,只有在书本里的故事中才会出现吧!作者弘扬伟大的爱,上帝却对他们的遭遇袖手旁观,操弄着娱乐着,如儿童般嬉戏地对待人间的混乱与善良的人们以及丑恶的人性。这是在考验人类应变能力吗? 作者最后以卡尔顿来源于先知的感觉给与读者安慰与慰藉。人终究要死,不管生前多么风光,多么富裕,生活多么艰辛,多么困苦,多么邪恶,多么慈善,都要被时代更替,被新的生命淹没。一个罪恶是另一个罪恶的延伸也是结束,只是惩罚的早晚。城市的混乱终将归于平静安宁,从善到恶,从摧毁到再次崛起,从自以为自由到真正的自由。最后的希翼和愿景是美好的,给予了我们一个信仰,有爱就有光明,好人永远被人敬爱,他的付出他的代价是值得的。 恶是历史的动力,善是历史的目标。恨与爱的关系与此相近。同情是社会一切正面价值的源泉。在现实生活中爱往往扮演受害者的角色,因为爱而备受赞美。
双城记 学生时代应该看过两次中英双译简略版,但完全不记得内容了。 这次翻开这本书,其一因为书名我喜欢,其二是不知道那本书中出现了一句文字,大意是此书查尔斯.达尔内那份因露西在他昏暗的生命里洒下一抹温暖阳光,而用生命去爱的一段爱情,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暖阳,这个暖阳除了别人能够给与,也可以自己给与。这样一份奇特的爱情,让我展开这本书。 一直知道这本书很著名,但现在我看完了,却没有领悟到更精髓的东西,因为这本书的历史背景太浓厚了。而我对于那个时期巴黎与伦敦之间的历史背景完全没有了解,所以看到书中的许多场景,只是一幅幅没有内涵的疯狂画面,失去了太多的隐匿在深处的味道。 若想要打开这本书,建议先了解这本书的历史背景,真的很重要。 印象很深的就是文中深厚的阶级问题,贵族生来的高贵,拥有无上的权利;穷人命运的低贱,任人践踏不值一提。他们之间的鸿沟,历史带来,却濒临残破。 我对其中的三个拥有悲惨人生的角色的看法。 曼内特医生:这还不是一个最底层社会的人,应该算是中层吧,身份与贵族无关,但却因为一场治疗知晓了一个贵族与贫民之间悲惨故事的内幕,而凭空消失在人世,他的家人不知他是死是活,不知他在哪里,像蒸发了一般从他们的生命中消失。故事开始便是他的复活,说复活是因他已被认为是强迫死亡,即没有缘由,没有去向,没有审判,就这样被那座城市遗弃,被封在昏暗的牢狱十八年。十八年的混沌让他变成一个机械人,口中只有一句话,手边只有一样活,他没有思想,没有听力,没有十八年前。他的女儿通过台尔森银行的人员找到了他,并用她浓烈的亲情挽救了他,让他进入了正常的生活。 西德尼.卡尔顿:出身贵族,有荣华富贵,有权有势,但是他却没有贵族的思想,他看不惯父亲、叔叔的种种行径,却又无力抵抗,还差点丧命于叔叔的阴谋之中。最终他选择了离开他的家族,遗弃他的姓氏,离开了他的城市——巴黎,他到了英国伦敦,自力更生,用自己的双手取得与世人同样的生存。他在英国娶了曼内特医生的女儿露西,这两个被巴黎遗弃的人,在巴黎的十八年前却有着深深的仇恨,把曼内特医生送进牢狱的正是他的家族。但可幸医生原谅的无辜的他,他们的幸福在双城的煎熬里是那么的温暖。巴黎的家族沦陷,善良的他为了解救落入牢狱的佣人,因他的家族姓氏承担起来已与他无关的责任,在动乱的巴黎生死一线。 查尔斯.达尔内:这个人总让人有种又爱又恨,只能归因于他的情商为0,格格不入的自我生活方式,让他的思想总是沉落在阴暗。露西的出现,为他带来了光亮,虽然不能够拥有,但他用生命换来了她所爱之人的生命,用生命诠释了他承诺过的爱。
凭着自己零碎的记忆回想那些高中历史书上出现过的经典文学作品。那时在用笔标注下作者和书名的时候受好奇心驱使,特别想知道它们都写了什么…… 时隔多年,我终于打开记忆的闸门,拾起多年的好奇心,一步步走过当时心愿。这是看书的初衷或者说是原始动机吧。 我想说卡尔顿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一定会有很多人出来反对我,但是他的角色设定升华了这本书的主题,并且将故事推向高潮,让人为之动容。 他们是那个糟糕时代下的悲剧人物,他们却又是那个美好时代下幸福的人。医生的苦难在最后却成了一张畅通无阻的通行证,老实的商人杰瑞干的那些事冥冥之中促成一些事情的微妙变化,罗瑞的敬业为自己赢得了朋友,普洛丝小姐的勇敢最终救了她爱的人,达尔内被民众唾弃的身份却因为他的善良获得爱和重生,露西为父亲付出的一切最后都得到了回应。我最亲爱的卡尔顿,他是所有时代里的少数派,也是人们歌颂的人物,那个时代走远了,卡尔顿依旧在身边,生活在每一个时代。 后来的德伐日太太与那些老旧的压迫者并无二样,当初指向她的刀在她夺得掌控权之后并不是将它放下,而是转向另一群人,也在最后指向了自己。 小裁缝的出现其实说明了那些打着自由平等行事的人只不过是将自由平等束之高阁的乌合之众罢了,以为贫穷苦难压迫在狂热者的刀斧下,在断头台处能得到解决,结果不过是一群思想奴隶的片刻狂欢,用贵族和民众的血肉组合而成的饕餮盛宴。 特别喜欢里面的景物描写以及一些比喻,形象而深刻。很多暗示,伏笔,铺垫都是通过细微的细节完成,小说的情节安排上十分巧妙,在看完几章节之后感觉特别迷惑,但是看过一半之后有拨云见日的效果,不过依然不知道真相,可是在接下来的剧情里看得让人欲罢不能。 五星力荐,准备入手纸质。
思来想去,还是决定Mark一下吧。继福楼拜的书后又了解了狄更斯以及当时的时代——"那是最美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也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也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也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如出一辙,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不论好与坏,都是最高级的。 " 读得很慢。狄更斯借故事,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警示当时的英国不要重蹈覆辙。承认以前不喜历史,所以并不了解那段历史的我查了许多资料,知道了那个时代贵族如何欺压百姓(贵族鄙称他们为"雅克"),人民又如何奋起攻占巴士底狱。哪里有剥削和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故事里,德伐日夫妇革了国王和贵族的命,却又残暴地将百姓推入了另一个火坑。具体情节就不赘述了,百度都能查到,只是感慨达尔内的善良与有口难辩,感慨德伐日妻子的疯狂与扭曲心智,感慨卡尔顿的伟大爱情与为爱牺牲——"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也感慨现在较为和谐生活的来之不易。 另外,有些细节我还存有疑问:比如故事开头医生是如何得以被"接"出来、卡尔顿又为什么在决定替达尔内赴死前先高调露面…等等等等,足以琢磨许久。 一本书,反复咀嚼、推敲、讨论,才更丰满而富有意义,确实,书读薄再读厚再读薄,其乐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