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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量世界 封面

丈量世界

丹尼尔·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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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万字总字数
¥23.7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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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好奇心比雄心走得更远 2006年欧洲第一畅销书,超越《哈利• 波特》和《达• 芬奇密码》 德国20年来最畅销的小说 连续37周《明镜周刊》图书榜冠军 德国中学指定读物 我们毕生追求的事业到最后都会衰退、会消亡。只有一样是真的,那就是追求知识的乐趣,它值得我们为它献身。像《丈量世界》里的洪堡和高斯。——梁文道《开卷八分钟》 我们今天的教育方式,是努力把关于这个世界已知的知识,恨不得一股脑填进孩子的脑袋。如果仅仅以这个为教育目的,人在只是记忆和计算速度上连一部手机都比不上。人最大的价值是对未知世界的探索。 读这本书,就是参与一个用事实和虚构精心设计的游戏,结局并不重要,乐趣在每一处关卡,每一次缠斗。——罗辑思维 罗振宇 洪堡,哥伦布之后最伟大的博物学家、地理学家。 高斯,牛顿以来最伟大的数学天才。 这两位同处一个时代的德国科学家,以截然相反的方式进行各自的研究,最后却走向奇迹般一致的远大目标:丈量世界!

读者书评

★★★★★

知识的态度是谦逊(节选) 作者 梁文道 《丈量世界》的作者是德国的一个年轻作家,才三十一二岁,叫丹尼尔·凯曼(Daniel Kehlmann),现在已经是全球畅销书作家了。而他的畅销作品就是这本《丈量世界》,到现在为止已经出了三十多种译本。 严格来讲《丈量世界》并不是一本讲数学的书。这本书好玩的地方在于它虽然是一本小说,但却写出了一个令人激动的时代。那是欧陆思想的黄金时代,德国出现了康德和席勒,法国拿破仑刚刚起兵推动革命。这本书描述的正是这个大时代背景下两位普鲁士天才生命的交错和他们之间的火花。这两个天才一个是号称数学王子的高斯,另一个是亚历山大·洪堡。 凡是学数学的朋友一定都知道高斯。话说高斯小时候很神,他父母很穷,都是文盲,不识字,但是他小时候就很疑惑,为什么有些人总是拿着一些纸,上面印着一些古怪的符号跟图画。其实那就是文字,只是那时候他看不懂。传说他在某一个下午拿起一本书,上面全是他不认得的字。他慢慢看,慢慢推敲都是什么意思,居然学懂了拼音。他花很长时间去拼,都拼了出来。本来是文盲的状态,结果一天之内变成了一个读者,而且还读完了那本书。人真能够这么聪明?真的有这样的天才吗? 这本小说里有一个关于高斯的故事很有名。高斯上学的时候老师常常折磨他们,有一回老师又出了一道难题给全班同学,或许这个题目大家以前听过。老师让大家从1一直加到100,算出总和来给他看,于是大伙儿都回家算去了。以前大家都觉得这道题需要一个一个数字加起来,要算几小时。然而高斯却只用了三分钟便交出了答案。老师觉得难以置信,认为不可能,于是问他这个答案是怎么算出来的,怎么会这么快。结果当时还在念小学的高斯就说,1加到100,100加1是101,99加2也是101。换句话说,从1到100里面任何一对头跟尾的数字相加起来都是101。既然如此,加50次,就乘50,这么算出来不就是5050吗?于是,老师就赫然发现班上有这么一个天才,高斯。 书里的另外一个角色是亚历山大·洪堡,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亚历山大·洪堡号称“哥伦布第二”,当时在德国非常震动。他家兄弟两个,但搞的东西不一样。哥哥喜欢语言学,我们看的马来亚的语言学文法就是他哥写的,光是这本巨著里的导论就够厚了;而这个弟弟则是大探险家、大科学家,什么都喜欢测量。 他曾经在海上远征新大陆时遇到了难得一见的海啸,人人都怕得要死。他则叫人把他绑在船上面,非常兴奋地呆了一整天,好几次差点给大海吞没,就是为了测量海啸的高度。此外还碰到罕见的火山即将爆发,他叫人用吊篮把他吊到火山口里面,他要仔细观察火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像疯子一般。 高斯在这本小说里面永远都是流着鼻涕但又喜欢找妓女;而洪堡一辈子没碰过女人,但是他也不是同性恋。这两个人是怎么相遇的呢?小说虚构了一段故事,你从中能看到两种人,而且都是很典型地继承了“笛卡尔之梦”的那种人,想要尝尽世间一切的知识。高斯觉得世间的知识不需真的去测量,我们坐在房里面推算就好了。他也的确很聪明,是个天才。 他小时候发现身边的人都怪怪的,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德国人有种习惯,一个人说话或者做一件事总是要停顿一下。起初他以为这是礼貌,后来长大了慢慢发现这不叫礼貌,这是迟钝。正常人说话,你问我一个问题,我顿一顿再答你,这是迟钝。在他看来,我们普通人的正常表现都近乎愚笨。因为他太聪明了,他一生最伟大的数学巨著《算学研究》在20岁那年就已经完成出版了。之后他便觉得世间已经无事可干,于是开始做测量学、天文学,也做理论物理学,没事干了才改行干点别的事,也是一干就疯。 洪堡则恰恰相反,到了任何地方都要测量。他到西班牙找国王赞助他去美洲冒险,哪怕是从法国到西班牙的途中,他都不放过路上任何一座山,都要去测量它的高度。而且他还为自己发明了各种仪器,最早的氧气桶就是他发明的。可为什么每座山都要测量呢?他的道理是如果我们经过一座山却不知道它的高度,是对理性最大的侮辱。别人若接着问,那为什么要知道这些事呢?他说,因为我想知道,我就要知道! 事实上,直到老年他们才发现,知识的态度是谦逊。人总会老的,天才也终会衰退。当你在世界上收集了越来越多的材料后,会发现永远有人比你干得更好,测量仪器也更准确。这时你就会知道,原来我们毕生追求的事业到最后都是会衰退、会消亡的。只有一样是真的,那就是追求知识的乐趣,值得我们为它献身。像洪堡,为了知识的追求一生单身,甚至到现在都还是处男。

★★★★★

1.博物学家洪堡通过实地考察和直接观察探索世界,强调自然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生命网络,其探险经历和研究成果极大地启发了后世科学家,如达尔文等人。 2.数学家高斯通过逻辑推理和数学计算,奠定了现代数论的基础,他的研究方法展现了科学探索中理性思考的重要性,即使不依赖实地探险也能取得重大突破。 3.洪堡和高斯的故事展示了不同的探索方式和对世界的理解,强调了每个人都可以通过找到自己的兴趣和方法来丈量世界,实现个人成长和价值。

★★★★☆

天才和疯子,在世人中眼中格格不入。天才,世人羡其聪;疯子,世人笑其狂。然而,世人在天才和疯子眼中,何尝不是平庸、愚昧与乏味。天才、疯子及世人就如一个正态分布曲线,天才最左,疯子最右。他们对着内心向往的世界往两端无限延伸,丈量世界只不过是他们丈量自身的延伸。好吧,一个凡人开始絮叨和评论天才和疯子时,估计他们又该暴躁或发笑了。

★★★★☆

小时候听完老师讲牛顿被树上掉下来的苹果砸中后,认真思考原因然后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的故事,我就明白了像自己这种被苹果砸中只会洗洗吃了的人是绝对不会成为科学家的,事实果真如此。科学家在我的字典里就是天赋异禀,高高在上,永远被世人所敬仰的那类人。算术课上凭一己之力推导出博德定律,19岁发现正十七边形的尺规作图法,同年发表并证明了二次互反律,二十岁出版《算术研究》的高斯就是其中之一。作为德国著名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高斯一直顶着“数学王子”的光环生存于他的时代。而德国著名地理学家、物博学家亚历山大·冯·洪堡是这本书的另一位主人公。洪堡涉猎天文、地理、生物、矿石等领域,脚步遍及西欧、北亚、南北美。他和邦普兰去布满恶臭、到处是蚊子和毒蛇的原始森林,与鹦鹉对话,发掘死尸,尝鸟粪,考察地表的晃动,潜入死人的洞穴,测量沿途所见的溪流、山峰和湖泊,还要忍着呕吐、流鼻血、热病的干扰。洪堡是研究动植物群落与地球环境关系的先驱,也是最先确立了等温线与等压线概念的科学家。可以说,他们为人类文明和科学的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可是纵然伟大,他们毕竟也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是别人的儿子、丈夫和父亲,也必然品尝过孤独和失败的滋味。而作为一名普通人,做人能够无愧于心,处世能够及时行善,也是很优秀的。

★★★★★

摘录如下 丈量世界 丹尼尔·凯曼 67个笔记 ◆ 旅行 >> 高斯点了点头:人们说拿破仑就是为了我,才放弃炮轰哥廷根的。 ◆ 海洋 >> 他与鹦鹉对话,发掘死尸,测量沿途所见的溪流、山峰和湖泊,穿行于每一处地洞,品尝过的野果和攀爬过的树木多得超过任何人的想象。 >> 在读到狂人阿吉雷的故事时,他们被深深吸引了。阿吉雷推翻了国王的统治,自己称帝。在一次梦魇般的征服之旅中,他带着人马沿奥里诺科河顺流而下。河流两岸的灌木茂密繁盛,让人无法登陆;禽鸟四处鸣叫,细听却是早已消失了的民族的语言;而当人们仰望苍穹,天空中映现出一派城市影像,那些建筑的风格表明,它们绝非当时人类的设计。几乎没有探险家曾涉足那里,亦不存在一张值得信赖的地图。 >> 他什么都看不见了,刺骨的寒冷几乎要夺去他的知觉。 >> 吐出呛进口中的池水。 >> 不管成功还是失败,一旦决定,就必须坚持 >> 就好像他必须战胜某个敌人似的。 >> 这些植物有须状的枝干,芽尖好像眼球一般,叶子摸起来像人类的皮肤。 >> 在梦里,他对这类植物相当熟悉:他把它们剖成片,小心翼翼地绘制图鉴,检查它们的酸碱反应,再漂漂亮亮地把它们制成标本。 >> 在那里他第一次结交到朋友,第一次喝酒,第一次抚摸女人的身体。而他的弟弟,正在写第一篇科学论文。 >> 写小说,洪堡说,在他看来是将稍纵即逝的当下保存至未来的王道。 啊哈,正是这样!利希滕贝格回应道。 洪堡有些不好意思了。他继续说,所以如果当下的作者为了附和某种潮流,而以逝去的岁月为创作背景,则是一种幼稚的莽行。 >> 洪堡回答,人们结婚,不过是因为生命里已经没有什么本质的追求了。 >> 他爬下低矮的竖井,渐渐对自己的幽闭恐惧症习以为常——就像习惯并能够容忍疼痛一般。 >> 为什么让我觉得真正难解的谜团是这种感情呢?我们彼此独立又不可分割,你是我不该是的样子,而我,也是你不能成为的样子。 >> 他看见了热带的攀缘植物,那些植物又化作了女人的身体,于是他大喊着醒了过来。 >> 软体动物 ◆ 洞穴 >> 他测量了天空的颜色、闪电的温度,鉴定了夜间霜冻的等级。他尝过鸟粪,考察过地表的晃动,潜入过死人的洞穴。 >> 群鸟在黑暗中生活。上千个巢穴像袋子般悬挂在洞顶上,鸟类的尖叫声几乎震破耳膜。 >> 巨型鼻涕虫 >> 她的下巴和鼻子与她生命中最后一天那般瘦长,她手里拿了把弯折了的雨伞。 >> 洪堡应着,用小锤在岩壁上敲下一块薄薄的岩片。 >> 羽毛、鸟喙和爪子都已经烧没了,血液滴落到火光之中,油脂吱吱作响,浓烟在林地上空回旋弥漫。 >> 鸟类脂肪,没有气味,特别适合生产蜡烛。 >> 整个地球上,海拔不同而温度相近的地带生长着相同的植物。因此可以推知,气候带不仅与纬度相关,同时也延展到海拔高度上:在地球表面的同一个点,可以经历从热带到北极的所有气候。 >> 太阳化作一面漆黑的圆盘。 ◆ 数字 >> 会不会有一天,人与人之间可以不再这样虚伪,不再彼此欺骗。 >> 最终《算术研究》总算如愿出版了。那一年他刚满二十岁,毕生的著作业已完成。高斯知道,不管再给他多长时间,他都不可能获得与此等量齐观的成就了。 ◆ 河流 >> 那一晚天际辽阔,星辰浩渺。邦普兰的眼里溢满了泪水。 >> 周围明亮炫目,他们像是走在光滑的镜面之上,影子垂落脚下,头顶空旷的苍穹洁净如洗,也许,他们竟是从另一个世界投射出的生命的幻影。 >> 它们在水里游泳的时候,浮出水面的背部就仿佛树干;它们在岸边张着大嘴晒太阳时,野生的小苍鹭,会在它们的背上悠闲踱步。 >> 热风像是从火炉中直接吹出来的。沿着河岸生长的植物,越来越浓密繁盛。 >> 水面上不断有飞鸟的倒影掠过,抬头去看天空,却空无一物。 >> 一顶高檐帽正随着水流奋力向前,像是在赶路。 >> 他描绘了水中的旋涡、河流上方的彩虹,以及远处湿漉漉的辉银矿。然后,他们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平衡,翻越山脊,前往侧峰,去往古墓洞口。 >> 洞里少说也有一百多具尸体,每具都独立放在由棕榈叶编制的篮子里,裸露着白骨的双手放在膝上,脑袋压在胸前。最早放入墓穴的尸体已完全成骷髅,其他的则处在不同的腐烂阶段:羊皮纸似的皮肤,干枯萎缩成一团的肝脏,像果核般又黑又小的眼球。 >> 事实上全世界都是由死亡构成的。每一捧泥土都曾是一个人,在这个人之前,又是另外一个人。每盎司空气都被已经死去的人们呼吸过千万次。 >> 制造箭毒的师匠,是个容貌端庄、清瘦如牧师的人。 >> 而此时他却坐在这里,在洪水中,全然陌生的星空下,等候一艘永不会到来的船。 ◆ 星辰 >> 不久之前,对他而言,星空还只是一堆发光的小点。现在,他已经能够辨别它们的队形。 >> 人永远不能屈服,不能向任何人屈服,永远。 >> 他们并排躺着,听得到彼此的喘息声,耐心地等待着对方的心跳平静下来。 >> 她用一种交织着恐惧和好奇的语气说道,如此富有生命力,好像有另一个生命联结在他们之间。 >> 凡事指望未来也是懦弱的一种表现。 >> 海滩脏得吓人,海水也不干净,海平线看起来十分狭促,连天空都低垂下来。那片大海像是灰突突的雾气笼罩下的一锅汤。 >> 即使一切都毁掉了,生活也还得继续。有规划,有安排:每天,每时,每分,每秒。伪装得这一切好像还有点意义似的。 ◆ 峰峦 >> 在身体和无尽的深渊之间,只有些由水凝结而成的晶体存在,他反复不断地这样提醒自己。直到他一贫如洗,独自一人住在巴拉圭度过生命终结前的时光时,他仍能回忆起眼前这个最细碎的画面来:雾气蒸腾,天空晴朗,视线下方无可回避的悬崖。 >> 邦普兰觉得自己实际上由三个人组成:一个在走,一个在看正走的自己,还有一个一刻不停地用没人听得懂的语言在评论。 >> 让他们成了全世界爬得最高的人。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人离海平面如此远。 ◆ 花园 >> 当他远远瞧见她的脸时,就已经开始孤独了,为什么他会成为一名土地测量员?原因很简单,不想待在家里。 ◆ 首都 >> 一张新西班牙的精确地图,可以促进殖民地的开垦,加快征服大自然的进程,将国家的命运导向有利的方向。 >> 当时热气球还很神秘,就像发现了一颗新的星星一样。 >> 石轮上刻着一堆蜥蜴、蛇头,还有被分隔成一个个几何形状的人像。 >> 文明有多发达,人类就有多残酷,果真如此,洪堡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组合!和德国人主张的刚好相反。 >> 从八岁的时候起,他就一直在路上了。他从来都没在同一个地方待超过半年的时间。他对所有的大陆都了若指掌,见识过远东那些只在天方夜谭里才会出现的珍禽异兽,包括会飞的狗、长了很多脑袋的蛇,还有会讲多国语言的鹦鹉。 ◆ 儿子 >> 一个人选择怎样的方式来实现自我,完全由他自己思考和决定。人类创造事物,也发现事物;彼此之间交易买卖;找到爱人,胜过爱自己的生命;生儿育女,孩子可能很聪明,也或许蠢得透顶;守着所爱的人,直到他们死去:先是衰老,渐渐痴呆,受病痛折磨,最终尘归尘、土归土。 >> 高斯摇了摇头。理性形成不了什么,也理解不了什么。空间是弯曲的,时间是延展的。如果画一条直线,一直不停地画下去,到某个时候,直线终会回到它的起点。他指了指窗外低垂的太阳:这个终将燃尽的星球,它的光线也不是呈直线照射下来的。这个世界确实可以用数学来计算,但这远不等于说人们真正了解了什么。 >> 他迷恋新世界的点点滴滴。 >> 正是这些创造了不同纬度独有的美丽景观,常年如夏的赤道线上,有丰富多彩的植物群落,而在欧洲,树木年年都尽职完成一枯一荣的表演。 ◆ 父亲 >> 人满为患、广厦成群、天空污秽。 ◆ 苍穹 >> 固定碘化银 >> 洪堡睁开了眼睛。那些飘浮在漆黑太空的星体中,就有地球。地核是炽热的,它被某种固态物质、某种会飞溅而出的稀薄液体,还有一些有弹性的黏液包裹——这三种物质是生命之源。即便是在地底深处,他也曾发现生物:它们在黑暗中滋生。火山是炽热地核的天然阀门。而地球外层的坚硬石壳,又被两种海洋覆盖:一种是水的海洋,一种是气的海洋。两种海洋之间不停地交换流动,譬如著名的墨西哥湾流把大西洋的海水,带到尼加拉瓜和尤卡坦半岛的河流和湖泊里,然后穿过巴拿马运河,向北流往新大陆的海岸,再自那里流向东南方,前往亚速尔群岛——那里的生态环境跟墨西哥类似,也能找到棕榈树的果实、会飞的鱼,有时甚至能够看到坐在独木舟里的爱斯基摩人。在爱尔兰的海岸线边,经常可以抓到他们。他本人也在平静的大海中发现了一个重要的洋流,它沿着智利和秘鲁的边境前行,把冰冷的海水带到北回归线上。洪堡半是自夸半是尴尬地微笑着说,尽管他拼命地恳求,也无法阻止水手们把它称作洪堡洋流。除了洋流之外,气流的作用也类似,太阳辐射到地球表面的热量,随着地球的自转和公转有所增减,热量的变化造成气流,并使气流运动不息,而地壳表面岩层倾斜变化的形貌,又改变了气流的方向。它使得植物的分布并不完全遵循纬度高低的规律,而按照一条一条的等温线。 >> 三百年后,大多数城市人口的数量,会比今天德国所有州的总人口还要多。人类跟昆虫没有区别,住在蜂巢里,干些低等的工作,生儿育女,然后死亡。必须火葬,哪儿有那么多的公墓容得下死人。至于排泄物……他突然打了个喷嚏,自己是不是又病了。 ◆ 幽灵 >> 有时候必须承认,洪堡说,人就根本没有办法帮助别人。他自己也是花了很多年才慢慢接受了自己不能够为邦普兰做任何事的现实。他不能因此整日愁眉苦脸。 ◆ 草原 >> 他一直都很孤独,洪堡说,但更害怕无聊的人生。 >> 他们从小就被灌输了人生需要观众的观点,这让他们相信他们的人生就是整个世界。随着年月的流逝,这个世界越来越小。他们现在才意识到彼此拼命努力的真正动机,并不是为了探索宇宙,只是为了对方。因为你,我想要成为教育部长;因为我,你不得不去攀登最高的山峰,钻进最深的洞穴;因为你,我创办了最好的大学;因为我,你发现了真正的南美洲……只有不理解双生这个词真正含义的蠢材,才会对这些行为下竞争的定义,正是因为你,我才必须成为这个国家的导师,也正是因为有我,你才一定要成为世界版图的考察者,其他的任何说法都不搭调。 >> 现在他也终于能够理解大自然内心的悸动了。不需要爬到山顶上,也不需要在热带雨林里艰难跋涉,只要观察这根铁针,就能够窥见这个星球的内心。 >> 他坐过那么多的马车,被那么多的马匹载过,见过那么多草木茂盛的平原,那些平原一成不变,见过那么多远方的地平线,那些地平线一成不变……

★★★★☆

人生真是见了鬼地短,为什么非要去冒险?正是因为它的短暂。——《丈量世界》 世界那么大,何处是家?莫道此心安处是吾乡,如何心安?人生苦短,整体观之,作为目前唯一可知的智能生物,人类可算是茫茫宇宙中的孤儿,局部来看,你我作为独立的个体,找到一生的使命所在可算一大幸事,在宇宙中漂泊的游子也就有了家的归宿。认识世界是在寻找心灵的慰藉、探求人类的命运,洪堡到处冒险、高斯原地求知,高斯为洪堡旅途艰辛而发愁,洪堡为高斯没有见过“世界”而遗憾,作者在书的最后也在问:“他们二人中究竟谁走得更远,谁才是一直留在家里的那个?”我认为二人看似截然不同,却殊途同归——以认识世界来求得心安,可称得上真正找到了家,所以此书名为“丈量世界”,实则是在“丈量”自己。丈量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认识世界、认识自我,正如一只鸟不懂得探索天空,一条鱼也不会主动去研究海洋。但人具有主观能动性,所以人成为了人,对于事物而言,有人测量过的事物就不再是或者不可能是从前的样子了,测量的过程是一个“驯化”的过程,一个形成纽带、加深情感的过程,正如小王子驯化了玫瑰花,所以花园里的5000朵玫瑰花都是那么无足珍贵,只有那一株玫瑰花成为了他的唯一,令他牵肠挂肚,测量者赋予了事物以新的生命,你跋山涉水、付出心血汗水亲身丈量过世界是完全不同的新世界,对于你这片土地、这个世界成了你唯一的世界,从此才算在世界上落叶归根,回到了人类久违的故乡。洪堡和高斯是上帝的宠儿,上帝的真正宠儿不是那些得到上帝额外恩赐的人,而是最大限度实现了人性的美好可能性的人。 喜爱子女是父母的天性,喜爱天真烂漫的孩子也可算是人类的天性,可高斯却不喜欢孩子,甚至是极度反感,而且高斯对“常人”十分尖酸刻薄,毫无礼貌,高斯确实有常人无法容忍的各种“缺点”,但是请不要拿世俗的眼光、凡人的条条框框来束缚天才,牛顿的人品、图灵的性取向、梵高的精神失常也备受世人诟病,但请记住:他们是从天堂而来,只是路过人间。世界上到处都有平庸的评论者,他们喋喋不休、夸夸其谈给伟人以盖棺定论,但世界缺少的是高斯、牛顿、图灵式的划时代的天才,这些人往往三缄其口、不善言辞,或许根本不理会“凡夫俗子”的喋喋不休,人间的道德、规则不适用于他们,天才是超越世俗的。赋心灵以希望,赋灵魂以沉思,更要赋个体(尤其是天才)以自由。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更多的展现在对待特立独行的个体、天马行空的思想、三观尽毁的言论采取多大的容忍度之上。 “他(高斯的小学数学老师-毕特纳)表情复杂地看着高斯,然后,大概是为了抑制自己的激动,他扬起教鞭——高斯挨了他人生中的最后一顿痛打”。平日对待学生有些“残暴”的毕特纳打了8岁的高斯,在其他学生看来本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的小事,可是对毕特纳而言却非比寻常。对于一个曾经对数学热血沸腾的青年,一个曾经要在数学史上青史留名的青年来讲,最大的不幸莫过于发现自己资质平庸,日渐衰老却一事无成,“理想很饱满,现实很空洞”,只能自怨自艾把不满表现在工作中,发泄在学生身上,典型的未老先衰,可是上帝是照顾他的——给他带来了小高斯,当他发现自己曾经的数学理想可以在天才高斯身上实现时他激动不已,痛痛打高斯是对命运猝不及防的“反应”——自己不是天才却成了天才的老师,自己无法实现梦想却可以发掘能实现此梦想的高斯,这样的遭遇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正如数学史上另一段佳话,阿马努金遇到了哈代,可哈代比毕特纳“有天分”多了,但阿马努金却没有高斯这么幸运,虽都是天才,阿马努金至今默默无闻,也许对于数学本来就是“荒凉孤寂的职业”,喧嚣是属于外人的,也许这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其实我也是一个数学爱好者,可惜不是天才,应该是可喜可贺自己不是天才,因为天才的人生用世俗眼光来看多是不幸的,周国平曾在北大讲座,北大学生问周国平是否感动幸福。,周国平意味深长地说:因为我平庸,所以我幸福。此处即是世俗的幸福,毕竟人要生活在世俗生活中。 世界那么大,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度量世界的尺子,也许从未示人,有些事情在你这里很容易度量,在其他人那里却无从量起。何妨不把自己的尺子放大一点,心放宽些,路何尝窄?

★★★☆☆

成为巨人是一种天赋,更是一种心态 ——2026/5 本书借助德国历史上两位最伟大的科学家的相遇,探索了求知和对世界理解的精神。在书中,读者们见证的不止是他们的研究成就,更是了解了私下的他们是怎么样,以及他们的原生家庭给他们造成的影响。 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数学家之一,也是那个一下子就算出1到100加起来等于多少的男孩。但是,在书中,他却成为了一个有点宅,哪里也都不想去,脾气有点暴躁,还担心女儿人生大事的可爱小老头。他认为,人类出生在哪个时代都是不幸的,这让人对过去一切都清楚,对未来一无所知,很难做出改变世界的决策。他也因为自己的聪明头脑被困在小地方,自己出身贫穷没有一开始享受到好资源,自己儿子没他聪明又比他身体好而感到不公平。然而,他的儿子也不能说最后不争气,毕竟他也尝试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他小时候拥有一个强势平庸的父亲和一个温柔无能,同样平庸的母亲。他很喜欢母亲,也对她的无知感到无奈。他意识到,他周围的平庸人认为他们有限的认知够用就行了,只要能活着平庸一点没问题。在学校里,他的老师也很喜欢找借口打学生,布置很难的作业刁难他们。也是多亏了高斯是个天才,所以老师再爱刁难他也希望能培养出人才。他虽然在数学领域做出了很多贡献,但他太小了,成果还是在老师名下。 亚历山大·冯·洪堡是个很好动的小老头,一直不能停歇。他也是急性子,急着想跟高斯照相完。与他的数学家同事相反,他去过不少地方,也研究了很多地方的地形。他出生在一个殷实的家庭里,从小享受了很好的教育资源。他的哥哥在人文领域取得了成就。与能说会道的哥哥相反,小洪煲不那么喜欢和人交流,反而更喜欢自己一个人去钻研大自然的秘密。他也不顾自身的危险,证明了地心不是冷的,金属通电可以触发神经等常识。也因为家境给他带来的底气,让他决定果断辞职,为了自己的热爱而奋斗。 于是,他踏上了研究地球的环游世界之旅,什么都敢吃,哪里都敢去,连自己的身体也不顾。只要他能在当下发现新的东西,那么这就是一种成功。一个法国的探险家,邦普兰,陪着他走了旅程。然而,现在几乎没人听说过他,他的付出也没有被大大赞美。其实,他和很多帮助了大人物的配角一样,被慢慢的遗忘。 高斯和洪堡有很多不同点:一个脾气暴躁,觉得没人比他好,因为贫穷而不得不干着普通的工作来谋生;另一个活泼多动,不屑于安居乐业的生活,放弃一切踏上旅途。他们的命运被他们对求知的渴望连在一起,但他们同时也知道他们不能违背上天的安排。高斯不管怎么样也救不了儿子的智商,洪堡不管怎么样也不能把他的朋友从印第安人的手里救出来。 本书全程是用第三人称写出来的,所有人物的对话也都是以间接的方式呈现出来的。对有些读者来说,这种风格让人很难分辨清楚人物是什么时候开始说话的,并且他们在指谁。我是支持翻译保持作者原来的写作风格的,而且我也来讨论一下我对此的看法:作者通过描写了两位伟大科学家不为人知的一面,确实让他们的形象在我们眼里变得更生动了。但是,他还是希望我们意识到这些科学家作为历史人物和我们的距离感。我们可以共情他们或者埋怨他们,但我们确实和他们不在同一个层次,更不在同一个时代。 通过这本书,我们得知,有些人可以名流千古,可以成功,成为伟大的科学家,也是有原因的。这些人天生就自命不凡,永远不服输,永远不满足于安居乐业的生活,总是认为自己需要改变世界的运作,改变人类的思考方式,不能影响世界就不罢休。大多数人认为世界太大,根本无法被丈量。但有些人,虽然知道世界的博大精深,但却还是固执的想去丈量它。也是多亏了这些人,我们加深了对世界的了解,改善了我们的生活质量,满足了我们的基本需求。不要以为我们现在的生活质量是应得的,我们要好好感谢那些少有的,敢于丈量世界的天才。

★★★☆☆

有点幽默,有点魔幻,有点晦涩,有点畅快。幽默的是对话,魔幻的是情节,晦涩的是文字,畅快的是思想。对话像电影《东成西就》,魔幻如《追忆逝水流年》,晦涩的点在于作者还是译者从来不用“我或我们”代入,需要读者自行体会不断变换的“他”是谁,至于思想性还是有的,下面细细说来。 这部魔幻的传记有两个主角,分别是德国数学王子约翰·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和地理学家亚历山大·冯·洪堡(简称亚洪),还有一众配角,分别是威廉·冯·洪堡(德国教育家、亚历山大的哥哥,简称威洪)、伊曼努尔·康德(德国哲学家)、埃梅·邦普兰(法国植物学家)、弗里德里希·威廉·贝塞尔(德国天文学家、数学家)、托马斯·杰斐逊(美国第三任总统)、路易·雅克·芒代·达盖尔(法国化学家),高斯热衷于数学心算和星空观测,顺带测量了大地局部地区,亚洪则热衷于测量地球上一切可测量的东西,包括经度、纬度、海拔、温度、盐度、光强、色彩、湿度、毒性(箭毒)、电压(电鳗)等,威洪则是现代德国教育理念的奠基人,邦普兰调查世界上各种植物,贝塞尔计算天文数据成瘾,达盖尔一直在研究银版照相,杰斐逊戏份很少,主要是组织各种交流,只有康德最惨,奄奄一息,只能眼睁睁等着别人驳斥他的理性批判了。 全书共分十六章,拥有高度概括的一级标题,分别是旅行、海洋、老师、洞穴、数字、河流、星辰、峰峦、花园、首都、儿子、父亲、苍穹、幽灵、草原、树木。几乎概括了科学、人文先贤们研究思考的一切,这也是一个普通生命面对五光十色的世界时所能激发的最大可能认知范畴了,无论平庸的还是贤达的。老子思考过,墨子思考过,朱熹思考过,王阳明思考过,古希腊三圣思考过,列奥纳多达芬奇思考过,康德思考过,尼采思考过,梵高思考过,尼古拉斯特斯拉思考过,高斯思考过,叔本华思考过,培根思考过,富兰克林思考过,图灵思考过,现在的埃隆·马斯克也在思考,我们也思考过,或宽或窄,或多或少,或深或浅,但真正行动起来有所建树的算是凤毛麟角了吧。 每时每刻,大自然在我们面前展开了无数条岔路,平凡的我们一般会顺从于前人的经验和书本的教诲,走熟悉的路,走教过的路,走大多数人选择的路,这是生物种群繁衍的本能,却是成功避开创新求变、大有建树的臭棋。这就如同读书不求甚解一样,读的越多,越在身边布置无数的磁石,当遇到情况时,还没有来得及思考,脑子就被那些磁石吸到常规的套路中去了。而那些另类的人们,他们要仰望星空苍穹,探寻大地山峦,追问死亡本质,求解社会纷争,就很不合规矩地使用了非人类的方法,有的用脚去丈量,有的用笔去勾画,有的用脑去计算,靠的是天赋、信仰、方法和意志力,归根到底还是靠天赋和信仰。 信仰是什么呢?信仰有层次吗?器物的形而上是方法模式,方法模式的形而上是思维思想,思维思想的形而上是什么?是道?是变?是空?从器物方法往上想,在当下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你看,谁不是整日在为那几两碎银而舟车劳顿,甚至还有点儿蝇营狗苟呢。所以信仰应该是有层次的,拜金主义、精致利己主义虽停留在器物层面也算是一种信仰吧。 书中的人物疑惑或无解的东西太多了,有许多的烦恼,有许多的不甘,像是佛教中总结的人生八苦。不过佛家一般是会回避,以空来面对一切烦忧,即放下。而现实中的大咖们则是迎面而上,无所畏惧。有人坚持思想实验,有人坚持田野调查,有人坚持发明创造,有人坚持变法图强,他们充满了斗志和执念,虽然体无完肤,依然义无反顾。如果我对他们羡慕妒忌恨,我就会用佛家总结的三毒之贪、嗔、痴来概括书中人物的行为。 说到贪。就是对顺的境界起贪爱,非得到不可,否则,心不甘,情不愿(感谢百度百科,下同)。自己执著于内心喜好的外物,贪到极致,最后只剩下贪这个动作,而忘了贪的源头与目的。你看亚洪是不是贪?非要把地球所有物件都要测量一遍,何苦呢!家里孩子老婆也不管,满世界到处找死何必呢! 说到嗔。就是对逆的境界生嗔恨,没有称心如意就发脾气,不理智,意气用事。自己执著于内心厌恶的外相,嗔到极致,最后只有生气,却撇开了一切美好的东西。你看高斯是不是嗔?除了数学公式,他对老婆不满意,对孩子不满意,对道路不满意,每天就是一个暴躁哥。 说到痴。就是不明白事理,是非不明,善恶不分,颠倒妄取,起诸邪行。不明事理的实相,是引发贪嗔的缘由。痴到极致,就忘了世界是在不断变化的,想一直抓住好的、挡住坏的。你看高斯骂“上帝真会恶作剧,像他这种了不起的灵魂,竟被困在一个孱弱的躯体里,而欧根那样的庸人,却几乎从不生病”。 然而,回想自己的青春岁月,贪嗔痴,好像也是一样没少,如同第一次进新开的火锅店,哪个新研磨出来的小料不去尝尝啊。这是人生的过程啊,无可免疫。网上有一段话讲的有意思,也可能是杨绛讲的,说,“不必站在50岁的年龄,悔恨30岁的生活,也不必站在30岁的年龄,悔恨17岁的爱情。很多事情是不能只拿结果来判定的,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难以摆脱的困境,只要付出了自己该有的努力,就没什么好悔恨的。我们不能站在后来的高度,去批判当年的自己,这不公平”。 所以说,虽是三毒,但人人不可回避,而且毒这个东西,量大了就是毒,量小了就是药。 比如欲望,智人没有节省体力的欲望,就不会寻找和制作工具,动物种群没有性爱欲望,就会抵制交配而彻底灭绝,科学家对自然规律和真理缺乏认识的欲望,科技发明就不会出现,那此时我可能就是拿着石块在沙地上乱写乱划了吧。历史像一台没有制动的机车一直向前,我们只能偶尔回望,却不能驻留片刻。中世纪的禁欲主义、工业革命前夜的卢德分子是不可能成功的。 书中两大主角各贡献了两大哲学观点,其一,是高斯直接总结的,他说,“这既古怪又不公平,生活充满了可鄙的专制,一个真实的例子就是,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会在某个特定的时代出生,然后被束缚其中。它使你在面对过去时,有一种天然的优势,而在面对未来时,又与小丑无异。”简单点说,就是“事后诸葛亮,事前猪一样”。 其二,是亚洪用自己的行为映射出来的,他在贫穷的拉丁美洲登山,为了遵从他内心“人人平等”的执念,执意不让农夫抬他上山,哪知道,对方却觉得受了侮辱,险些揍他们一顿。文化差异实际源于经济差距,你不抬他,他就没有钱赚,连生存都会受到威胁,何谈人人平等。简单点说,就是“你之砒霜,我之蜜糖”。 全书高度赞美了自然科学的伟大,却有意贬低了人文艺术的卓越,这是我不太认可的地方。我认为,科学求真,人文求善。真之极则灭善,善之极则灭真。真到极点可能变成白左,善到极点也可能变成民粹。人文精神的首要核心是关爱,对他人、对自然、社会的关爱,科学精神的首要核心是质疑,对老师、领导、父母、权威等,两者相辅相成,互相观照。 总之吧,这个世界能够踽踽前行,还是要感谢上述各个领域的先贤先哲们。小人物,大人物,不同的内心,不同的三观,你因嫌岁月短暂选择安然,我终缘时光轻浅绝决冒险。一样的日子,一样的山水,不同的角色,不同的命运。

★★★★☆

读丹尼尔.凯曼“丈量世界“ 此书写十九世纪两个著名的德国天才,数学家兼天文学家高斯和博物学家洪堡非同凡响的研究与探险经历,揭示了天才的不可阻挡,和他们与常人一样的悲喜人生。篇幅特点是一章描绘高斯,一章写洪堡,如此交替。 作者非常生动地叙述了高斯的数学天才是如何被发掘出来的,洪堡对生物学、地理学、地质学、气候学和世界旅行的兴趣是怎样兴起、实践并为近代地质学和博物学等领域作出伟大贡献的。高斯在数学史上的功绩许多人也许知道,但洪堡周游列国中对世界各地的探险与测量之精彩传奇,也许大部分读者不一定了解细节。 洪堡是世界上第一个地理系的系主任:柏林大学地理系。洪堡的哥哥则创立了著名的洪堡大学。洪堡一生未婚,孜孜不倦于科学探险事业,他九十岁高龄时中风去世,可以说是哥伦布之后最伟大的博物学家。高斯结婚两次,但对儿子的平庸智商与女儿的不漂亮都很失望。高斯这样一个大天才和博士,一生大部分时候却是作为土地测量员谋生。但生命的后期,高斯也逐渐接受了生活的不完美。 高斯与洪堡在不同的科学领域里丈量时空与地球,奠定了近代数学与植物地理学和地质学等基础,并让我们对这个世界的客观现实有了新大陆一样的发现,以及科学阐述与证明。整本书写得故事性强,情节高潮迭起,两个伟大科学家的身世成就娓娓道来,甚有身临其境之感。 (孤山梅雨 己亥岁末)

★★★★★

这本书围绕数学家高斯与博物学家洪堡展开,两条故事线,开头交接,中间独行,到后半段又开始合并。 高斯与洪堡两个人,一动一静,性格各异,但都怀有对于学术的虔诚追求,正是这独特的品质让两个人彼此信任,互为对方的知己。 洪堡,作为探险家,一生都在马不停蹄的满世界跑。 高斯,在天文台以望远镜观测宇宙。足不出户,却目行万里。 两个人都以各自的独特方式丈量整个世界。 但他们在思想交流上又是相辅相成,缺一个都不行。因双方都隐约感知到,另外一个人的存在,填满了他们对于另外一种人生的空白与渴望。 不过话说回来,文中描写的高斯与洪堡两个人并不是满身优点,也有作为人性的缺憾以及时代的诟病。 但是文中吸引人的点,又不乏他们天才的思维方式,他们的人生信念,他们面对世界的广博所持有的态度,以及很多二人对科学规律的运转的独特想法。 或许天才与普通人的差距,便是对世界充满好奇,看事物直击本质,且持续探索,不因时事改变。 看这本书可以暂时脱离城市的纷扰以及人类社会的局限。静心领略本书字里行间充斥的各种科学发现。 它以科学的视角带领读者在旁观两位天才人生的同时,重新体验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事物,那些云彩光影的变换,植物的生长。延时的分布河流的走向,行星的运行轨迹,以及地磁场和引力波等,在科学的放大镜下纯粹且直击本质。 或许探究科学的本质,就是跟随科学不断前进,不停迭代的脚步的同时,而始终不变的那颗为追索那些与生俱来的谜团而不忘跳动的初心。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大千世界的纷扰中,坚守本性,奔赴热爱。

书籍信息

作者丹尼尔·凯曼
译者文泽尔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2015-08-01
ISBN9787544276597
分类精品小说-社会小说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