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玛格丽特·米切尔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1900—1949)十年磨一剑的作品,称得上是一部经典的爱情巨著。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主线是好强、任性的庄园主小姐斯佳丽纠缠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与之相伴的还有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旧日熟悉的一切的一去不返……《飘》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的绝唱,又是一幅反映社会政治、经济、道德诸多方面巨大而深刻变化的宏大历史画卷。
⭐⭐⭐⭐⭐ “不像个女人”?那恰恰是最好的答案。 重读《飘》,心底始终盘旋一句话:当女性不再刻意取悦异性、不再被世俗规训捆绑,才算真正握住改写自身命运的力量。郝思嘉,便将这份倔强,实实在在活成了日复一日的人生。 战前的她,是塔拉庄园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天真以为一身华裙、一对梨涡便能俘获世间所有偏爱。可战火碾碎一切安稳:母亲离世,庄园荒芜,到最后连果腹的粮食都无处寻觅。站在满目疮痍的红土地上,她当众立誓:我永远不要再挨饿。 为了这句承诺,她做尽了世人眼中“失体面”的事:抢走妹妹的未婚夫撑起店铺,雇佣囚犯劳作,只身和北方商人争抢生意。放到如今,旁人多半会评价她是为生存不择手段、不顾姿态的狠角色。 周遭的议论从未停歇,人人都说她“不像个女人”。南方礼教定义的淑女,该温顺隐忍、一味牺牲,宁愿守着破败的体面清贫度日,也不能抛头露面争营生。可郝思嘉从不在意这份虚名,扯下祖母的绿色窗帘缝成礼裙,奔赴城中筹措钱财。旁人看重的体面,于她而言,抵不过一口温饱。 若将她与《简·爱》对照品读,两种女性独立的模样,更耐人寻味。 简爱的一生,是紧绷却不肯弯折的傲骨。出身贫寒、相貌平凡,一无所有的她,唯一攥紧的底牌便是自尊。罗切斯特提出让她做情妇,她连夜决然离去,宁可流落荒野忍饥挨饿,也绝不接受不对等的情爱与施舍。她的独立,是勇敢说“不”~~拒绝卑微依附,拒绝折损人格的温存,拒绝一切践踏本心尊严的际遇。 郝思嘉却全然相反,她的独立,是主动伸手去“夺取”。简爱死守底线、绝不退让分毫;郝思嘉为守住“活下去、护住塔拉”这条根本底线,甘愿暂时放下世俗标准。世人说女子不该经商,她偏要开起店铺;旁人诟病女人不宜抛头露面,她偏亲自坐镇柜台。 一个向内求索,守住灵魂纯粹洁净;一个向外奔赴,抢夺赖以生存的资源。简爱教会我们拒绝的底气,郝思嘉教会我们争取的勇气。 很多人诟病郝思嘉自私浅薄、行事毫无顾忌。诚然,她身上满是世俗定义的缺点,可世间从不需要完美无瑕的女性模板,更需要敢于展露不完美、忠于自我的真实女性。她从不遮掩心底的野心,不为“符合女性标准”而道歉,纵使满盘皆输,也会坦然告诉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书中艾希礼恰好是她的对照。沉溺旧时代虚幻美梦,明知无力扭转现实,便空谈一句“我只想做我自己”,看似通透,实则是困在回忆里消极沉沦。郝思嘉从无多余感伤悲春伤秋,支撑全家活下去是她唯一的执念,根本无暇沉溺虚无情绪。 简爱在荒芜旷野完成灵魂的加冕,郝思嘉在战争废墟重建崩塌的家园。二人道路截然不同,终点却殊途同归~~不靠他人庇护,把自己活成终身依靠。 回到开篇那句评价:一旦女性开始为自己主动争取,世间便会冒出无数声音指责你“不像个女人”。郝思嘉藏在眼底的那份冷傲,值得每一个纠结内耗的女性记在心底:我不仅要放手去做,还要活得比所有人都耀眼。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人生难免失意跌倒,但永远别停下为自己奔赴的脚步。接纳自身不完美,坚守内心不妥协,面对非议不致歉,这才是活着该有的热烈劲头。 《飘》写尽人间清醒: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你可以失败,但你不会停止为自己而活;你可以不完美,但你不会按照别人的标准改造自己;你的选择,不需要符合任何世俗标尺,你的力量,不需要任何人点头认可,忠于本心、为自己而活,从来都不是罪过。
这是我用时最长的一本书,断断续续12天,终于读完。 以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时期为背景,讲述南方庄园主之女郝思嘉从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到家园被毁、亲人离散,最终在废墟中白手起家、顽强求生的跌宕人生。 思嘉生于南方种植园家庭,却天生叛逆,不屑于上流社会的繁文缛节。她务实倔强,认定目标便不顾一切去实现,为此不惜挑战世俗规范,与媚兰、希礼及亚特兰大“老卫兵”们格格不入,招来诸多非议。但她始终坚持自己的信条:无论战争如何摧毁过往,无论社会怎样变迁,她都要活下去,不惜一切保住塔拉——那片赋予她力量的土地。 她最令人鼓舞的,是直面现实、不畏艰难的勇气。十六岁情场失意,十七岁便成为丧夫的寡妇,带着孩子承受命运打击。战乱席卷南方,她在亚特兰大陷落前夕,拖着刚生产的媚兰和受惊的孩子,历尽艰险逃回塔拉。她曾以为回家就能卸下重担,重拾无忧岁月,可迎接她的却是母亲病逝、父亲精神失常,家中十几张嘴等着吃饭,而庄园几近荒芜。 面对绝境,思嘉没有沉沦。她亲自下地摘棉花,顶着烈日挖野菜,骑着瘦马四处借粮、求援,甚至为保护家园杀死入侵的北方士兵。她决意撑起塔拉,带家人熬过乱世。 小说结尾,深爱她的白瑞德因心灰意冷决定离开。此时思嘉才终于明白,自己真正爱的不是虚幻的希礼,而是始终陪伴她的瑞德。然而为时已晚。尽管痛心,她并未崩溃,而是坚定地告诉自己:“我明天再想这事好了,到塔拉去想。那时我就承受得了。明天,我要想个办法重新得到他。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她的座右铭,也是她穿越苦难的精神支柱。她相信,痛苦终将过去,只要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正是这份坚韧,让她从虚荣任性的少女,蜕变为独立坚强的女性。 郝思嘉的一生,是旧南方崩塌的缩影,也是新时代女性崛起的象征。她历经坎坷却从未屈服,用行动诠释了何为生活的强者:不逃避现实,不畏惧困难,始终向前。 1,“战争夺走的不只是男人,还有我们熟悉的世界。” ——梅兰妮的感叹,道出战争对文明与生活的彻底颠覆。 2,你终于得到了艾希礼,可你为什么还是不快乐?” ——瑞德的质问,点破执念的虚妄:人常常为一个目标拼命,却忘了问自己那真的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吗? 我觉得郝思嘉最了不起的地方,是她那种永不言败的求生意志。 她不是生来就坚强,而是在一次次绝境中逼出来的,从失去爱人、沦为寡妇,到家园被毁、亲人离散,她经历的打击一个接一个……但每一次,她都没有沉溺于悲伤,而是立刻行动起来解决问题,保护塔拉和家人。 这种务实到近乎冷酷的生存本能,让她在乱世中逆势而起,她不等救赎,不靠怜悯,只信自己!哪怕最后失去爱情,她依然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种把痛苦甩在身后的力量,是她最震撼人心的地方。
《飘》是我2022年读完的最后一本书,当决定读它时,我就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最后耗时两个月才将它读完,它是我22年读过最长的小说。如果问我这本书怎么样,我会这样评价,《飘》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的性格,如果没有思嘉,就不会有现在的我。 刚读完时,只感觉女主人公自私自利,为了目的不择手段,所以我对思嘉谈不上喜欢,甚至不打算向朋友推荐这本书,第一时间也没打算写书评。 但是,过了些日子后,我忽然想起了思嘉,又看了看我自己这两个月的生活状态,我惊喜的发现,我被她潜移默化的改变了!她的缺点不再明显,优点显现在我的眼前,她勇敢、直率、面对困难不言放弃,反而越挫越勇!她热爱生活、充满活力、懂得如何享受生活。我也正是因这点而非常喜欢她,好像是正因为认识了她,我才有了改变生活的想法。 我被打动了,真的被她的性格所打动了。之前的我生活平静,犹如一潭湖水,即便投入湖水的石子再多,也只是激起一部分涟漪。我的存在只是为了孕育周边的森林,向大地母亲展现我的勤劳与成就。当森林茂密生长,动物栖息在湖边,我的任务好像也就此结束。如果哪天人类来将我的血液抽走,将我的身体改道,我也不会去反抗,因为我的性格就是如此。 看完《飘》后,湖水不一样了,思嘉就像是一只飞鸟,嘴里衔着一颗定时炸弹,飞过丛林,投入湖中。刚入水,无感。过一段时间后,便在湖中央炸出一个大大的水花。 它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平静,就想着孕育丛林。 它现在想成为一条小河,流向丛林以外的世界。 它不再将孕育生物作为自己的责任与理想。而是打算流向远方,翻过山丘,穿过沙漠,跨过草原,去做那些自己没做过的事情,去做那些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它将追求理想、及时行乐当做自己的目标。 湖水终有一日会消失,所以在消失之前,我要做一些事情,充实自己的人生。 生活不是轨道,而是旷野,从今往后,我要做一个热情、勇敢、热爱生活的人,不顾一切地在旷野上奔跑,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
本来今天打算长城的,无奈窗外大雨生烟,哗哗如注。只好眼巴巴地望向窗外,看书品茗、听雨赏翠!还真别说,坐在家里,身闲无猜,听着大雨落在树叶上,凉亭棚顶,泥土路上和水泥路面上汇聚成的这首磅礴的交响曲,蛮动听的! 《飘》看完一周多了,这几天偶尔静下心的时候,就在想到底它讲了什么呢?小说以佐治亚州的种植园为舞台背景,描绘了南方奴隶制经济的崩溃、战争的残酷以及战后社会的动荡与重建。通过几个家族的兴衰起伏,反映了旧南方文明的消逝对整个社会引起的剧烈阵痛。 它不是一部纯粹的爱情小说,只是以郝思嘉的个人感情与婚姻为线索和骨架,串起了几个家族和个人的跌宕命运。正如作者米切尔所说: “这本书写的不是爱情,而是生存。” 它也不算纯写战争,作者并没有对战争场面具体的描写,米切尔说: “我写的不是战争,而是战争暴风眼中那群人的故事。” 所以我理解,它应该写的是在时代大潮的巨变中(南北战争、解放黑奴运动,南方失败后新秩序重建等),每个人都该去思考:如何面对和选择?!如果过分纠结于郝思嘉和白瑞德的感情,可能就太肤浅了呢?! 但这个选择,恰恰狠难!刚看完金将军的《苦难辉煌》里面很多人的命运,恰恰也是在抗日、内战、国共等等各种错综复杂的形势下做的各种各样不同的选择,子曰, “时也运也命也,非吾之所能也。” 郝思嘉:这个角色狠复杂。她敢爱敢恨,敢想敢做。绝对的知行合一。她爱卫希礼,在希礼和媚兰订婚宴上不计后果、大胆表白,未遂后,转身嫁给韩查理(冲动与任性)。但希礼一直是她的白月光。第二次婚姻是为了救塔拉,她热爱的那片红土地,不择手段地欺骗肯尼迪,妹妹的未婚夫,然后以身嫁之。利用他的钱和商店,经营木材厂,完成原始的资本积累,成为女强人(利益与责任)。第三次呢 我觉得她根本还没完全从肯尼迪的去世中抽身出来,或者说还没来得及细想她的下一步,便嫁给了白瑞德。与其说她第三次嫁给爱情,还不如说又嫁给了money。 有人说她和白瑞德狠像!从背叛旧的南方文明一说,确实是!他们都是南方传统文化的背叛者。她为金钱不择手段;他和北方佬做生意,大发国难财等。但我觉得思嘉是更单纯更彻底的实用主义者,而白瑞德是个不够彻底的理想主义者,例如战争快结束时,他送思嘉返回塔拉庄园,车上还有病重的媚兰。为了他心中那个不彻底的幻想,他把他们扔在路边而去参战了(我不大理解,也许没读懂)!他知道思嘉爱希礼,偏偏在肯尼迪死后立马娶了她。心里爱得痴狂,嘴上却夹枪带棒。既然做不到大度,为啥要娶她呢?他的骄傲,使他看不上那些上流社会的乖乖女们;他的自卑,又使他不会去主动妥协沟通。遇到问题,不是当面沟通,而是选择逃避,远走他乡等!他的自尊让他先say no。这种在感情方面的不安全感、对越亲近的人越言语疏离或者不自信跟他打小不被父亲接受我想有非常大的关系。他为了小女儿被上流社会接受和认可,甘愿讨好一些他当年嘲讽的事和人!这绝对是把自己从父亲那没得到的父爱一股脑儿地倾泻在孩子身上,溺爱成灾! ai说, 瑞德的悲剧在于: - 他拆穿了所有虚伪,却找不到真实可栖居之地; - 他征服了斯嘉丽的人,但复制不出梅兰妮给艾希礼的那种「无条件的接纳」。 我也是这么理解的! 除了感情,其他方面,他几乎是绝对的清醒者,旧文明的鞭笞者,新秩序的获益者。 至于希礼,妥妥的白月光!传统绅士的气质,一如《苦难辉煌》里提到的鲍罗廷回到苏联之后的境遇。是他抱残守缺呢 还是真的没法适应呢?! 关于媚兰,完美形象,虽然外表孱弱,但绝对是精神领袖,关键时刻果敢坚韧。看似思嘉在支撑整个塔拉,但媚兰绝对是思嘉强大的精神支柱。但我总觉得她完美得近乎伪,就像刘备的忠厚和诸葛的多智。我就纳闷,难道她看不出思嘉的别有用心吗?!如果看出来了,她怎么能做到无动于衷,对思嘉还是一味地呵护呢?! 其实我觉得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威尔·本廷这个角色,电影里这个人是谁演的,我已经没啥印象了,但我希望是个帅大叔!他是整部小说里情绪最稳定的一个人,勇敢坚毅,他不是贵族,也没有主角光环,如果说希礼一直在做梦,那么他绝对是个实干者!他不像思嘉那样张扬,也不像瑞德那样锋芒毕露,更不像希礼那样不肯面对现实,也不像媚兰那样包容一切!他理性、务实、低调、有分寸感、有责任感,他默默承担最繁重的工作,是塔拉的拯救者和守护者。我就说苏埃伦何德何能,能嫁给他呀?!可是比思嘉幸运太多了!真是有福之人不用忙,无福之人跑断肠!咳!“万事原来有命”啊! 虽然最后是个open ending,但我好像没那么期待,呵呵!对思嘉来说,anyway,tomorrow is another day!与我也是!
在中伏最热的天气读完了这本书,窗外的知了叫个不停,我一直沉浸在书的情节中,在南北战争中,一对男女的情仇,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最后的结局让人遗憾,最搭的伴侣最终没能走到最后,真是让人感到遗憾。 但作者这本书写的很好,值得一看。
一个小小的劝告,如果在开始就没有很喜欢思嘉的话,就不必看下去了,她自私,愚蠢,虚荣,她也坚定,勇敢,有担当,充满希望。她开始就是这样,最后她依旧如此,她没有变化,只是她经历了太多,但是她没有改变。所以如果一开始就不喜欢她的话,就算了吧,放过自己,我看完这本书用了三十二个小时,其中至少有二十五个小时我是在愤怒中度过。我不讨厌一个女孩目的性强,自私,叛逆或者别的什么,但是她有时愚蠢的让人痛苦。她认不清来自他人的善意恶意,也不知道珍惜真诚相待的朋友,她盲目自大,这使她的愚蠢更难以接受。 另外,性缘脑我就不说什么了,没意思,看我的评论就看出我多么讨厌白瑞德,多么不认同他们之间所谓的爱情。但是有人觉得他们是真爱,我也…我不看就是了。 如果不是性缘脑,想看这本书,建议把本书看做双女主的故事,里面的男性都是配角,没有什么男主男二,就像她们的孩子一样,所谓的男主看做是她们的生活背景,她们的挑战就好,不要对里面的男性角色有什么太大的期待。这本书角色塑造的很好,很真实,让人能真情实感的喜欢他们或者跟他们置气。但是里面真正很好的人,我只认媚兰。其他人都或多或少有自己的问题,但是没关系,人本来也是多面的,复杂的,我能理解。但是我只喜欢媚兰。 这书不短,剧情连贯,发展合理,该略过的地方转场也很自然。但是能不能真的喜欢我不知道。因为我不喜欢,我要被四个主角里的三个气死了,最喜欢的那个明明知道不能生育却死在了流产这件事上也让我难过死了。全程我唯一泪目的地方,为了媚兰。我还不能说很多,因为她真的喜欢小孩,她愿意为这个选择负责,只是我真的很难过。然后我又被思嘉的恋爱脑和白瑞德的诡辩气够呛。建议像我一样气性很大很容易激动的人还是不要看了,气死我了。 大家都不完美,也都很真实。啊啊啊啊但是气死我了。气死我了QAQ我不推荐这本书!跟她写的好不好没有关系,跟人物完不完整剧情合不合理没有关系,我不喜欢它,因为我要被气死了!!!!QAQ
读完《飘》的一整天,我都在想,这部小说为什么能够如此打动我?如果郝思嘉不是郝思嘉,而是另一个稍微智慧点的家伙,白瑞德和另一个“她”的爱情还会如此动人吗?我爱的是求而不得的亘古命题、口是心非的爱情角逐,还是角色本身的魅力? 喜欢《飘》的人那么多,有人喜欢“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超人精神,有人喜欢南北战争背景下个体的命运浮沉,有人喜欢角色的个人魅力,也有人喜欢故事的跌宕起伏,大部分人每种都沾点。好的作品恰恰如此,你不知道自己到底被什么吸引,但你就是被吸引了,这和爱情倒有点相似。 读完《飘》,我最喜欢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书中的白瑞德,一个是书外的玛格丽特。说实话,我真的很想见见这个比我大了一百岁的玛格丽特,她一定是位奇女子。奇就奇在,既为作家,玛格丽特一定是位生活中的“有心人”,而一位“有心人”,却偏偏创造出了郝思嘉这样的“无心人”。放眼整个文学界,这都是极为特别的。想到这点后,我突然明白,我爱《飘》,爱的是它的残酷。当一个作者,以旁观者的视角去看待自己笔下的人物,人物才能“活起来”。他们不再是你欲望的附庸,而是他们自己。 真实,必将残酷。 无论主角之间有多少误会、多少心碎、多少龃龉,兜兜转转一大圈,他们依然深爱着彼此,此生不负相思意,这是十年前的我爱看的言情小说——失望攒够是会离开的,爱的能力是会消失的,她可以不爱他,他也可以不爱她,这是现在的我爱看的言情小说——《飘》让我这位纯爱战士在应声倒地之前,拍着脑袋想了想自己该不该倒地。 思嘉的悲剧在于,思嘉没有心,她只有一样东西:原始的生命力。而思嘉这个人物最大的闪光点恰恰也在于此,她没有心,只有原始的生命力,所以她无数次对自己说“我先不想这件事了,等准备好了再想。”当然,这句万能口诀偶尔不奏效,那是她为数不多有心的时候。 硬币有正反。这样做的利是拒绝任何内耗,行动力永远满格;弊是僵尸吃掉了她的脑子,她拒绝反思自我、拒绝理解他人,自私且不以为意,于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乎的是什么,也根本理解不了别人。等她幡然醒悟,一切已太晚。 这样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在那个规矩教条的时代,实属罕见——自私得坦坦荡荡,虚荣得明明白白。我一直觉得,白瑞德最爱郝思嘉的一点,就是她的简单,她的欲望都写在脸上,她不懂人性、不懂人生,但她永远懂得向前看。这很奇妙,身为主角,郝思嘉除了野玫瑰般的气质与顽强的生存本能,几乎一无所有,而丰满的恰恰是她身边的那些人:白瑞德、卫希礼、韩媚兰。 这四个人,就像四个符号,代表着四种不同的人生态度。 郝思嘉,一个将现实主义践行得淋漓尽致的人,万物若到了极致必然有其魅力。她就像塔拉的红土地一样,在太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她身上有一种动物性的本能,争抢食物、掠夺资源、捍卫至亲、保卫家园,是她生活的主旋律。浅薄庸俗是她,负隅顽抗也是她,她生来就该属于战争年代,唯有混乱与匮乏方能凸显出她人格的宝贵之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她是野火,也是草原。但若生在和平年代,她闪耀的精神必将被物质的光芒所掩盖。 客观来说,思嘉的人生境遇非常惨——原本是泡在蜜罐里的富家小姐——战争之前,白月光娶了别人;战争来临,第一任丈夫病死;战争爆发,家里被洗劫一空,妈妈伤寒而死,爸爸悲极生痴;战争结束,第二任丈夫为保护她而死,嫁给白瑞德后,唯一真正盼望的孩子流产了,随后最可爱的小女儿从马上摔死了,而当她终于看清自己到底爱谁时,那个人却离开了。然而,读者却很难感受到主角的惨,我想这是源于她与生俱来的对逆境的适应能力,形势越严峻,她的心态越乐观。所以我们听不见她的悲鸣,只听见不断前进的马蹄声。这种钝感力、适应能力,以及对悲伤的天生的免疫力,是普通人可望而不可及的。 白瑞德,一个现实的理想主义者。虽然他是一个投机商,轻而易举地周旋在南北两方之间,不费吹之力就能赚到旁人无法奢望的一大桶金。但他既不属于北方、也不属于北方,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身之所属。这就是白瑞德这个人物的悲剧,他是没有根的,就像《阿飞正传》里的阿飞一样,他是一只无脚鸟。嗤笑南方人情世故、繁文缛节的他,被老兵与男孩的温情一幕感动后,竟毅然决然地抛下深爱的思嘉,头也不回地走向战场、举起了保卫家园的武器。可回到南方,他又羞于承认自己参加过他曾不屑一顾的战争,因为这无异于亲手粉碎了自己引以为傲的浪子人设。 瑞德的矛盾,在于全世界的人都相信他“不在乎”,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信了,但真相是,他非常在乎。他在乎人性的纯良,所以他可以嘲笑任何人,却独独尊敬真、善、美的化身——媚兰。如果有一个世界充满了直言不讳的真诚与不计代价的善良,想必白瑞德是会毫不犹豫地奔赴的。所以顶天立地的堂堂白瑞德,会卸下所有伪装、狼狈地哭倒在媚兰的腿上,就像寻求母亲安慰的男孩一样;他在乎故土的安宁,所以在心死之后,他只想回归他的家乡——那个曾经抛弃了他,也被他所抛弃的地方;他最在乎的,是真情得到回馈。与思嘉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像一场漫长的博弈,这场婚姻对于他来说,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赌注。 他向思嘉走了九十九步,期待在婚后她能走完最后的一步。他夜以继日地等待,渴望从她的眼中找寻到自己梦寐以求的爱意,可等来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郝思嘉把她所有的精明都用在了赚钱上,在爱情方面,她傻得像个六岁的女孩——她从来不肯停下脚步好好审视自己的内心,即使她在生活的细枝末节上都深深地依赖着瑞德,她还是极其主观地认为自己爱着卫希礼。爱卫希礼,已经成为了她的习惯。她亲手把卫希礼送上了神坛,久久地凝视着他的光晕,爱上了从那光中走出的少女时代的自己。正如瑞德所说,她爱金子的光芒,胜过金子本身。 而当她失去一切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的真实想法,可彼时,瑞德已经没有一丝一毫的力气再去爱了,邦尼的死亡,带走了他的整个灵魂。郝思嘉爱的那个白瑞德,已经不复存在了,被她的无情、他的纵容,与命运的玩笑亲手杀死了。 故事的最后,瑞德真正做到了全然的不在乎,他只想变成一片落叶,化为尘土。可以说,我们爱的那个充满矛盾性的、富有人格张力的、鲜活动人的他,已经逝去。 骄傲与自卑、放荡与温良、张扬与深沉,在他身上融为一体,他像一面镜子,对待不同人的态度取决于他是谁,每个人都能从他那里窥见自己最阴暗的想法。因而,高尚者觉得他高尚,卑鄙者觉得他卑鄙,老派者觉得他荒唐,革新者觉得他有趣。这样一个游历人间的游戏者,最终也未能完好地从人间走出。生活是单向行驶的火车,从无回头路。 玛格丽特之所以残酷,就在于此。她夺走了他最珍爱的两样东西——郝思嘉的爱与邦尼。她塑造了他,又捏碎了他。 如果说白瑞德是硬币的正面,那么卫希礼必然是硬币的反面。他们同根同源,却又走向殊途。瑞德与希礼对事物的看法是极其相似的,他们的肩上都坐着虚无、他们都试图对抗这种虚无。白瑞德的方式是嘲弄,卫希礼的方式是逃避。卫希礼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宁愿永远活在象牙塔里,也不愿看看生活的真实面目。 南方对于他来说,是物质的土地,亦是精神的故土。点缀着诗歌、小说与音乐的旧贵族生活,就像曾经做过的一场梦,他就被困在那梦里,无法向前走了。瑞德曾经说过,卫希礼宁愿战死在沙场,也不愿活着回来面对战败后的家园的丑陋、贫瘠与疮痍。卫希礼之可悲,在于他与白瑞德一样清醒,他知道关于自己的所有真相,却无力改变任何东西。他的灵魂,在和平年代温柔丰满,在动荡时期孱弱苍白,这和郝思嘉恰恰相反。他之所以喜欢郝思嘉,喜欢的正是自己所缺的那份面对生活的勇气。 而本书最完美的一个角色,韩媚兰,是一个理想的现实主义者。她是作者笔下最具有神性的角色,如果说卫希礼是月亮的倒影,那么媚兰则是月亮本身。她瘦小、苍白、心形的脸充满了孩子气,而她的灵魂坚韧、勇敢、小小的身体里流淌着足以包容万物的母性光辉。作者曾说,媚兰看待所有人,都像母亲看待孩子。 她身为希礼的妻子,深知希礼是不现实的,却依然为他编制了一场属于旧时代的幻梦;聪颖如她,与想法写在脸上的思嘉朝夕相处,却丝毫不怀疑思嘉与希礼之间有什么,即便别人亲眼看见她也不相信,因为她是如此深爱着思嘉与希礼,她对人性的信心,强大到让人叹服;社会的边缘人,红发的贝尔、骇人的阿奇,都只尊敬她、爱戴她,因为只有她真正地接纳了他们,她高尚的人格,把所有人都平等地看作了“人”;她刚搬来亚特兰大不久,朴素的小屋里就挤满了人,高尚的、庸俗的、尊贵的、低贱的,人们与她交谈,便能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与抚慰,她是南方贵族的母性象征,是崇高人格的集大成者。 她愿意给敌方的已故士兵献上花朵,却不愿为敌人低下高傲的头颅。在所有人都拿丧女痴狂的瑞德毫无办法的时候,只有媚兰说服了他——她只进去了一会儿,他便同意下葬了,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我想,这一切都得归功于她那无与伦比的同理心,她总是把自己放在别人的位置上思考问题,因而她爱所有人,就像爱着自己。没有人会拒绝这样的爱。不仅是希礼,独立如思嘉,也深深地依赖着这样的媚兰。我想,她强大到足以成为所有人的精神依托。 除了思嘉与瑞德的爱情,书中最动人便是思嘉与媚兰的情谊,最经典的一段便是思嘉枪杀北方佬,媚兰举着剑站在她身后。这一幕是如此震撼,就像一幅画片烙印在我的心中。很多年后,思嘉意识到,如果那时动手杀北方佬的不是自己,则会是媚兰。这两个姑娘是那么不同,一个像荆棘丛中兀自盛放的玫瑰,一个像山谷中散发幽香的铃兰,却有着如出一辙的勇气——那是誓死捍卫所爱之物的勇气。 媚兰永远无理由地守护在思嘉身边,是因为她们俩一起走过了那段艰难无比的黄金岁月,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哪怕是希礼也不行。或许在媚兰临产、思嘉在战火与废墟中蹒跚前行,坚定地寻找医生的那一刻起,媚兰便把思嘉当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了。 《飘》的英文名是“Gone With The Wind”,随风而逝。随风而逝的是什么?是旧南方的文明,是个体的命运,是决堤的爱意;是眉眼温柔的埃伦,是开朗豪爽的嘉乐,是有着明亮的蓝眼睛的邦尼,是张开怀抱揽住所有人的媚兰,是过去那个意气风发、离经叛道的瑞德;或许随风而逝的,也有瑞德离去后思嘉的失落,她说,“明天,我要想个办法重新得到他。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因为这本书篇幅太长了,所以我就先去看了电影,简直太好看了,所以就来看《飘》。 之前很喜欢斯佳丽,看完电影之后写过一段影评,大致内容如下: 亲爱的斯嘉丽,我们都曾相信过某种童话,像你少女时代迷恋艾希礼的幻影,以为人生会是永远舞会不散的十二橡树园。然而生活的飓风远比战争更残酷,它席卷而来,夺走温床、信仰与依靠,只留下一片如塔拉庄园般荒芜的现实。 就在这废墟之上,当你跪在红色的泥土里,胃因饥饿而灼痛,双手磨出血痕一你却用尽全身力气,将一颗干瘪的胡萝卜咽下,然后对着苍天起誓:“我再也不要挨饿!”那一刻,你眼神里的光,不是少女的幻想,而是一头母狮护佑领地时的决绝。那不是优雅的成长,而是生命本能的咆哮,是灵魂在谷底进发出的、最耀眼的光。 所以,请务必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不竭,干次万次,毫不犹豫地,拯救自己于这世间水火。 这不是优雅的诗歌,而是一场生存战争。是用天鹅绒窗帘裁成新裙的体面,是独自驾马车穿越烽火的孤勇,是不在乎流言与眼光、用不算好看却无比坚定的姿态去赚钱的务实。你的英雄主义,从不来自拯救世界,而源于在每一个快要撑不下去的瞬间,用那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点燃自己一哪怕嗓音嘶哑,掌心是泥,眼里有泪。 我们都曾是渴望庇护的少女,但生活最终教会我们:自己才是那座永不陷落的塔拉。你的故事,是一封写给所有在现实中挣扎的女性的情书一去贪婪地索取生命的可能,去坚韧地扎根于破碎之地,去坦然地犯错与成长。然后,干次万次,成为自己的英雄。 后来粗略看了这部小说,不仅更爱斯嘉丽,好喜欢上了梅兰妮,都是顶顶好的女孩子。 往事随风即为飘,但是请相信,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如果一定要给一本书写点评,毋庸置疑肯定是《飘》。这是唯一一本可以使我如痴如醉,原著读N+1遍,电影看N+1遍的文学著作。各方面堪称完美。 1)关于战争 这是一本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小说。南方以农业的种植棉花为主,畜养黑人奴隶。北方以工业为主,号称解放黑人奴隶。当南北矛盾日益扩大之时,战争随之爆发。初看作品时,不理解为什么南方人对于战争会如此的盲目自信与崇拜,每一个贵族青年都以能参战为荣,并且预料必胜?直到后来,看到了俄乌战争,又想起了清朝闭关锁国之下的狂傲,历史一次又一次循环了某年某月某日的故事。时间从来只是流逝,人类也从来不会从历史中吸取经验,哪怕他们认为自己的认知达到了顶峰,哪怕他们是站在“历史经验”这一巨人的肩膀上,依然逃不过重蹈覆辙。 2)关于黑人解放 真的是为了解放黑人吗?通过作者的文字,让我实实在在看到了,南方与北方对待黑人的区别。南方制度允许奴隶制,于是他们购买大量黑人作奴隶。但我看到的是他们对黑人的尊重。把黑人奶妈当家人对待,很多时候会尊重奶妈提出的意见并身体力行去做。教黑人长工各种能力,培养他们,照顾他们的衣食住行。反观北方,在打败南方解放了黑奴之后,却对他们嗤之以鼻。导致大量的黑人得到所谓的自由之后成了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从而产生了各种冲突与暴力。所以,战争的目的是什么?真的是为了解放黑奴吗?如果是,为什么在战争胜利之后又不管不顾外加嘲笑暗讽呢? 3)关于亲情 第一次接触这部文学名著,是在高一。当时就特别羡慕思嘉,她有这么好的一个妈妈。一个永远情绪稳定,带给别人温暖的妈妈。一个永远亲力亲为事无巨细提供教导的妈妈。她不仅是女主的精神寄托,也是我的精神寄托。后来发现梅兰妮也是这样的一类人,于是以她们为榜样,持续不断的沿着这个方向塑造自己,成为那个想要成为的模样。但是等到十几年后,自己真的也变成了类似的,不禁在某一天产生了怀疑:这样真的好吗?对于外人来讲,永远是小太阳般的照亮别人,对自己真的公平吗?通过牺牲自己的幸福与感受来照顾到身边所有人,终于真正明白,温柔是一种能力,而非性格。这是一个不断打磨削平自己的过程。似珍珠,历经磨难与对世间的怜悯,终于散发出熠熠生辉的光芒,照亮自己,温暖他人。 4)关于爱情 永远记得高一那一年,看到电影的震撼。于是开始看原著,又不可遏制的开始了西方文学之旅。惊叹于他们细腻的环境描写与内心独白。跌宕起伏的爱情,最终以离婚收场,同时又留给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凭女主顽强的性格,最后能挽回这段婚姻吗?“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也在那一年成为我的座右铭,陪伴我经历了种种磨难,一直激励着我永不放弃。 从最开始少女时期坚定的认为,肯定能再续前缘,到后来转变了看法,承认爱是会消失的这一事实。爱不会凭空而来,也不会随意消失,但它会随着种种吵架、猜忌、失望等慢慢减弱,直至爱意全无。所以,相爱的时候就享受当下,珍惜彼此的付出,好好说话,不要通过各种试探来证明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地位。 我一直不知道我很爱你,直到你离开之后……多少人重复在走这样的离别之爱呢?如果失去才知道珍惜,那么这种珍惜显得太廉价了,只是自我感动的一种方式而已。 结尾 愿你我,都能找到所爱并珍惜;愿你我,都能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而非世人定义;愿你我,都能认真细读每一篇适合自己的文学著作,并从中找出一部,可以成为自己人生永恒的信仰与安慰。 谨以此文,献给自己最爱的一部文学名著,并纪念喜爱它的十几年青春。
十七岁便成了寡妇的思嘉,她的痛苦并不是丧偶的悲伤,而是被封建守节规矩煎熬。她只能终日穿着厚重压抑的黑绉纱,青春就此被活生生埋入坟墓,隔绝欢笑之外,沦为一个无声无息、心如止水的傀儡。她渴望被爱,热爱舞蹈,可这些纯粹的欲望,在世俗眼中却成了不体面。 白瑞德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切陈腐规矩。他看穿思嘉平静的外表,读懂她内心深处对爱与自由的向往,更在一场惊世骇俗的舞伴竞拍中,给了她冲破束缚的勇气。当思嘉不顾旁人流言非议,毅然站上舞池、随音乐肆意旋转的那一刻,她挣脱掉的不是丧服,是整个南方社会强加在女性身上的刻板教条。 可思嘉一生都在追逐虚幻,将满心执念放在卫希礼身上,却对倾尽所有、满眼都是她的白瑞德视而不见。她像个固执又懵懂的孩子,死死攥着不属于自己的梦,一路横冲直撞,肆意消耗着瑞德毫无保留的爱意。瑞德懂她的倔强,疼她的坚韧,包容她的自私与任性,把全部温柔与守护都给了她。直到媚兰离世,思嘉才幡然醒悟,想要回到瑞德身边。 只是这份迟来的醒悟,终究没能留住早已远去的人。当她满怀赤诚地诉说爱意,换来的却是瑞德疲惫而决绝的告别。多年的等待与一次次失望,早已耗尽了他所有热情,女儿邦妮的离去,更是掐灭了他心中最后一点光亮。他看着终于懂得爱的思嘉,语气平静却无比坚定,即使最永恒的爱也是会枯竭的。他不愿再修补破碎的感情,宁愿保留完整的回忆,转身奔赴自己的远方。思嘉这才明白,她从未真正了解过身边的人,在追逐虚妄的过程中,亲手弄丢了最珍贵的幸福,这场迟到的觉醒,只换来彻骨的遗憾与孤独。 思嘉从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完美女性,她自私、固执,带着小女人的虚荣与任性,却拥有野草般顽强的生命力。无论遭遇战争的苦难、生活的窘迫,还是爱情的覆灭,她从未被真正打倒。从养尊处优的庄园小姐,到扛起全家生计的顶梁柱,她在乱世中摸爬滚打,凭着不服输的韧劲,一次次在绝境中重生。瑞德的深情与决绝、媚兰的温柔与坚韧、卫希礼的懦弱与理想,共同构成了乱世里最真实的人性群像,也让人看清爱情与生活的真相:别因执念错过,更要懂得珍惜眼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