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猛
《子弹上膛》是刘猛的一部军旅小说。17岁的大学生小庄,为了追随初恋女友而暂时休学参军,经历了一段异于常人的绿色军营经历。整个故事围绕着爱情、战友兄弟情展开,真实地记录了中国陆军特种兵成长的心路历程。该作品独特之处在于全景式表现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精锐部队——狼牙特种大队,残酷悲壮、铁血精诚的训练和生活。如果祖国需要,他们就是一颗上膛的子弹,时刻准备着!
这本小说和电视剧大致都是一样的,只有细微的差别,小说写得他们在狼牙特种部队考核期间,偷过边防武警的马,然后去营救那些让狼牙特种兵抓住的菜鸟。这个是电视剧里没有的。那句话说得很对: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不管咋说,里面有好几句话,值得我们受用一生的。比如说:世界上有很多苦难,但没有一种苦难是成为我们可以去放弃的理由!
大学时候看的《狼牙》《冰是睡着的水》,应该是刘猛笔下最好的两本书了,也可能是二十年前的年龄喜欢当时刘猛小说的设定,热血、浪漫、飒爽、军旅还带点中二,当人到中年回头再读,还是觉得剧情简单、文字平实,有点好莱坞样板戏的味道,并不是审美提高了而是心境不同了,当每天都是工作、养娃,你很难融入这个特种兵世界与他们一起流汗、流血、放肆的释放爱恨情仇。敬所有人远去的青春。
人的身体是一个大容器,你站的越高、经历的越多,越能包容更多的东西。如果一直安逸,不去经历什么,那你的人生就只能走一条很狭窄的路,碌碌无为,混沌一生。
2018No.9 这本书以前看过却以为自己没看,所以拿出来又翻了一遍。这也正是这本书的特点:让你读过后没有什么获得,只知道特种兵很燃很热血,他们吃过常人难以忍受的苦,也总有人会看到你的闪光点;缺点自然也比较明显,合上书,我们每个人都热血沸腾,仿佛触碰到一个没有接触过的江湖,只不过是一个雁过无痕的江湖。 作者的笔集中在创造人物形象上,小庄最下笔力,也是整个故事的叙述者。仿佛客观的置身事外进行描写,但因为写的是自己的故事,又很容易带动读者体验。老炮、鸵鸟、卫生员、苗连等人的形象塑造的也很成功,我们想象中的特种兵风貌他们都有,对国家的忠诚不仅在嘴里,也在心里与行动上。用文字打动读者,作者已经做到了,还完成的很好。 减一星纯粹是个人喜好,希望能有一些更深层、更内敛的道德观被传递出来。作者强调的只有忠诚与纪律,国之大者、人之大者被放在第二顺位。希望作者可以用自己这支已经有影响力有拥趸的笔,继续写出更好的故事,写出能影响人心的长久之作。
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 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 男儿应是重危行,岂让儒冠误此生? 况乃国危若累卵,羽檄争驰无少停! 弃我昔时笔,著我战时衿, 一呼同志逾十万,高唱战歌齐从军。 齐从军,净胡尘,誓扫倭奴不顾身! 好男儿,当从军报国,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保护自己所爱的人。经典重读,感慨万千。像是大脑里正在播放的影片,一幕幕回放,一帧帧前进。 狼牙大队的筛选让我印象深刻。种种坎坷,道道关卡,考验的是军人的意志,忠诚,纪律,和本心。军人不是战争机器。这是作者刘猛一直所强调的。也正是我国军人与众不同的风范。他们努力让自己变成战争机器,以战争机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但是他们也固守本心。枪林弹雨,摧不毁那颗炽热跳动着的心。热血之中,包涵的是祖国,人民! 早先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我深以为然:男人,要么穿上西装运筹帷幄,要么穿上军装保家卫国。不错的,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当提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以我一腔热血,换我大好河山,卫我中华!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不是爽文,胜似爽文。 很多年前就看过电视剧了,最近正好有时间,就寻思看看小说原版。可以说,电视剧是高度还原小说,几乎和小说完全一致。但我也认为,电视剧其实要比小说演绎的更棒。 说几个不太喜欢的地方: 首先,是狗头老高和苗连之间的感情。在苗连退伍那段,小说的描写并没有像电视剧里描写那么感人至深,而是一语带过。反而在电视剧里两个人的情感渲染非常浓烈,很容易让人沉浸在士兵分别的伤感之中。 其次,是小菲和小庄的感情。全文看完,我真的很不理解为什么小菲会喜欢上小庄。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觉得小庄虽然是一个具有魅力的男生,但也不足以人见人爱吧,文中出现的几个女性角色,除了夏岚之外,基本上都和小庄有瓜葛。 再次,是朗德寨救狗。这个地方当初在看电视剧的时候我就挺想吐槽的。就算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没必要用六个人的生命来换一个动物吧?如果没有狗头老高来救援,小庄他们几个人就全部都死在那儿了,国家花费大量心血培育出来的特种兵就为了换一个狗命,这不是更加不划算吗? 最后,是夏岚和邓振华的感情。夏岚算是间接害死小影的关系人,她虽然是一个有能力、有魄力的女武装警察,但是邓振华不会因为她这种固执和倔强而对她改观吗?这点我深有怀疑。 当然,除了上述之外,还有毒枭没有在苗连身上补枪,马玲起死复生突然有了庞大的商业帝国,老炮仅仅靠几句父亲的遗言就取得马云飞的信任,这些都让人觉得悬而未决,非常的无厘头。仿佛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为了铺垫而铺垫。 总之,小说当中很多地方是只能一眼看过,不能回味。但是,我不可否认它也有优点,它给我展现了一个我从未能够接触到的特种部队的形象,让我从侧面更了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独特情感,懂得了什么叫做“同生共死”。
特种兵,是在兵种上执行特别任务的兵种,单兵作战能力极强,适合在各种恶劣条件下,完成作战任务。 真正意义强的特种兵,起源于德国。日耳曼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非常具有开拓性,像导弹、核武器都起源于德国。说远了,目前世界上比较有名的特种部队,包括美国的三角洲、海豹突击队,俄罗斯的阿尔法部队等等。 刚才说真正意义的特种部队起源于德国,其实各个国家一直就有类似的部队,比如中国,统治者从军队里选出来一些精锐,执行特殊任务,像隋代的燕云十八骑,唐代的玄甲军,清代的血滴子等等。 中国的特种部队很少见于各类媒体,很具有神秘感。虽然这本小说写到了特种部队的情况,但我们相信这还不是真正的特种部队,仍然只是一本文艺加工的小说。 这本书的成功之处一方面在于其披露了特种部队的神秘感,另一方面也贯穿着兄弟感情、男女感情,更重要的是贯穿着一种精神。
看了蛮多刘猛的书还有他的书改编的影视作品,发现一个套路[偷笑] 首先开始是一段回忆或者是梦,肯定会死一个或者是几个人,然后就是各种机缘巧合之下去当兵。进了新兵连呢,主角肯定是刺头,不服管教,跟班长较劲,不小心就把自己练成了兵王,然后就是军事演习(可前可后),再然后就是分进侦察连等战备部队,然后不小心又练成了高手[吓]。然后就去参加特种部队选拔了,在选拔过程中,受尽折磨,各种训练,最后当然被留下了。然后就是放假回家探亲(也有可能要演习[可怜]),回家不小心遇到小偷啊,抢劫犯啊,杀人犯啊什么的,然后就出手襄助了,运气不好的,会因为刚刚训练完,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用力过猛把人拍死了,然后就被开除军籍,成了原来战友的敌人,于是就要清理门户了,可怜。回归部队之后呢,就要参加实战了,噼里啪啦一通打,邪不胜正。[嘿哈] 不知道放过兵的看这类书还有电视剧是不是看起来很假,其实从书中有很多地方都是经不起推敲的,但是并不妨碍我喜欢这类作品。都说当兵后悔四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由于自己腿上的一条长疤,没能当成兵,或许这就是一辈子的遗憾了吧。[快哭了]
看完电视剧第一集,听到片尾曲《永远的兄弟》,突然想起好多往事,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感觉,说不出,也想不出具体的事,就像小庄在工地遇到老炮那种感觉,永远的兄弟,永远的兄弟能有多少呢?看小说的时候,我是单曲循环《永远的兄弟》看完的。 曾经的日子闪亮又明媚,你我一起分享了青春的美味,曾经的日子伤感又苦涩,你我一起承受了身心的疲惫,曾经的浪漫让你我极度沉醉,曾经的沧桑让你我不再纯粹,分手时我不知你的去处,也没有说我和你何时再相会。 里面有两个印象最深刻、感触最深的场景。第一个是小影被当做人质,小庄担任主攻手,原本是训练过无数遍,万无一失,但却因过于巧合或戏剧化,小庄......误杀了小影......这意味着什么?一生的阴影、遗憾、悔恨、噩梦?曾经心里的那个梦,破灭了,他一无所有了,失去了至爱,失去了信仰,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刻,没有经历过是很难体会到的,我只能感受到一些皮毛。 第二个是孤狼b组六人,老炮、强子当卧底,小耿、伞兵、卫生员“清理门户”,曾经的生死兄弟如今互相残杀,背景音乐《永远的兄弟》响起来了,让人看了很难不落泪......一个个枪眼......一具具尸体......“同生共死”的誓言死前还残存在嘴边......曾经的兄弟......亲如手足......一个一个倒在自己兄弟枪下......看着实在是太压抑太难受太心痛了......
人生在于体验不同的新鲜滋味。 人生就是一场体验,而不是单一的重复。小庄为了小影参军,这就是选择,现实也许有很多框架拘束,可是,其实,在可控的范围内,同等能力下,人的选择是不同的,也就有了不一样的人生体验,冷暖自知。 有些事情,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有梦想的人是幸福的,而为了梦想去努力,虽然没有达到却无怨无悔。虽然他没有达到,却会永远无怨无悔。” 这句话很朴实,也很常见,可是只有你看到陈排忍痛坚持夜间踢腿训练,艰苦准备七八年,这些点滴,才会感受到这句话的分量,正如你回想到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坚持时,一样会热泪盈眶,可是现实是残酷的。 有的人,走错一生也不会明白;有的人,走错一步,就能明白。 小庄为了报复狗头老高,在输给何大队的赌约后,陪他钓鱼一下午,而在最后,何大队提出要直接开车送他回去(演习过程,此举等同作弊)可是,他却坚守了一个战士,一个人最基本的本分,诚实,对自己诚实,对部队诚实,对自己军人身份的诚实,走错了路,没有继续错下去,而是回到正轨,以致要多走40公里的路,最后在腿受伤的情况下,慢慢跨过终点������的场景,让人感动,也算是自我的一次成长。 迪士尼,唐老鸭,米奇,有血有肉的特战队员,这也是本书在当年火爆的原因,刻画人物生动,吸引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作者的笔墨都表现出来了 在那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小菜鸟!他们活泼又聪明,他们调皮又灵敏……” 五名穿着城市迷彩和丛林迷彩的特战队员拿着米老鼠或唐老鸭玩具唱着歌,跟着史大凡跳儿童舞蹈,小女孩坐在柜台上,被他们逗得咯咯直乐。 为什么喜欢本书?以致多年前看完电视剧后,重新拾起本书看完,虽然有1200多页,画了差不多一周的零碎时间看完,因为它带给我力量,我常常以一种标准来衡量一本书是不是好书(小说类型)就是,要让读者有代入感,有种亲临其境的感受,这才算是用心认真写的好书,而本书虽有一点瑕疵,但是整体上是一部很好的青春军旅小说作品。强子,老炮,卫生员,伞兵,陈排,喜娃,苗连,老高,马达,这些人物刻画性格各异,形象生动,很值得学习和模仿,写作。 人生中有很多苦难,但是没有一种苦难,是你可以放弃的理由。 最后一句话是这一句,临近书的末尾,让人读来感动,很鸡汤的一句话,让我想到"生活是一场漫长的战役。"是啊,苦难是苦难,但是不是我们放弃的理由,虽说一定程度上反感鸡汤,是因为有的文章通篇就是鸡汤文字,没有其他的文字去表现出这个要引出的核心的点,当基本看完全书,有了很多的情感积蓄,想到他们一路走来,我始终认为,只有亲临过某些事,才有资格去评价和评论这些事,以及得出鸡汤结论,没有故事,叙事为支撑的鸡汤毫无意义,读来只会味同嚼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