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廉·福克纳
本书讲述了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领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苦难历程”。整整十天的行程灾难重重:大水差点把棺材冲走,后来拉车的骡子被淹死,大火几乎遗体焚化。结果长子失去了一条脚,老二发了疯,三子失去了心爱的马,女儿打胎不成反被药房伙计奸污,小儿子也没得到期望的小火车,而本德伦却装上了假牙并娶回了一位新太太。
在这本书里,福克纳用死亡来解读灾难,对照灾难,说服灾难,最后实现一个目的——接受灾难。对此,加缪说:“福克纳给予我们一个古老然而永远是现代的主题。这也许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悲剧:盲人在他们的命运与责任之间摸索着前进”。用福克纳自己的话说:“到处都同样是一场不知道通过何处的越野赛跑”
“我们这里一直都有这样的一个缺点:这里的所有,包括气候和其他的一切东西,都拖得太漫长了。就好像我们这里的河流跟土地一样,污浊、迟缓、粗野。创造出来的人的生命也是一样,得不到满足,得不到快乐。” 这是小说中的一段,我感觉是对书中人物最准确地概括了。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跟像土地一样简单、愚笨、坚韧。这应该是那个时候美国南方农村的真实写照吧。
之前因为读书会的原因 收藏了这本 后因别的原因没有在软件上看 而去读了实体书。最近看完了 把给读书会的邮件粘贴到这: 我之前并不了解福克纳,通过这次书友会才开始接触。本来刚开始看到这种多角度叙述 我心底反倒是安心的,因为我爱的《1Q84》和凑佳苗的大部分书都是这种方式。多角度叙述这种错落有致的叙述方式往往能更全面的了解整个故事。 但是开始读时我傻眼了,前半部分实在是太意识流了,恰逢这段时间私事比较多,往往上次读到这里 下次再读时就开始晕晕乎乎了… 读到后面才渐渐明晰起来… 之前说这种独特的叙述方式能更为全面的了解整个故事,但这种了解反而残忍,因为实在是太苦了。仿佛一整本都在描写人类的受难。可是却没有一个上帝出现来拯救。 沉闷 隐忍 麻木 封闭 其中唯一清醒的反而是达尔了吧。正因为清醒所以早就明白了一切。说不定反而在现实世界中这一种人是少数,因为每人都有自己的苦难,大多数人选择了麻木的继续活着,只有这少数人因为本身异于常人的敏感和清醒而发疯… 那糊涂是不是更好一点呢?
不是,本来福克纳写的人物就需要靠猜测,这本书里还有各种“她,他”错误,读上去有些生硬,没有李文俊的好。
难以相信,竟然读完了这无厘头的小说。
《我弥留之际》【美】威廉·福克纳,上海译文出版社,推荐4颗星 世界读书日快乐,读书人快乐,书也快乐! 福克纳33岁写《我弥留之际》,福克纳说:“那时我一天干十二小时的力气活儿,下班以后才能写作,只写了六个星期左右就写好了。”这本小说与荷马《奥德赛》、乔伊斯《尤利西斯》、塞万提斯《堂吉诃德》共同享誉世界。 本德伦一家、医生、牧师、邻人旁观者轮流一一登场,故事分为五十九小节,他们像疯子一样自言自语癫狂不已,在他们狂乱的内心里来回摆动的疯狂与动荡,几个关键人物相互矛盾不知所云的独白也让人摸不着头脑,福克纳这六个星期写出来的东西,简直像疯子在自说自话的嘶吼,又像一幕幕舞台剧在独白中独芳自赏。 最少这本书还是有故事线的,故事讲述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一家六口人,农民安斯的妻子艾迪劳累一生,在弥留之际,要求家人将自己的遗体运回城市杰弗生埋葬。 一家之主安斯自私自立,又胆小懦弱。他的眼中只有自己,即使妻子重病在床,他都舍不得花钱请大夫,妻子死后他想到的是“上帝的意旨要实现了,现在我可以装假牙了。”他为妻子送葬,只是为了面子,在旁人面前吹嘘自己对妻子后事的大方安排。他的固执让其子女在这趟荒唐的送葬途中付出惨痛代价时,他自己却置身事外,最后不但为自己打造了一副假牙,还娶回一位新太太。 安迪的大儿子卡什,在母亲卧床时陪护在母亲身边,日夜不停,在母亲亲眼注目下耐心细致地打造棺材,对母亲他从来没有任何保留,老三朱厄尔讽刺卡什“她说要是她有一些肥料她就要试着种点花儿,于是他就拿了只烤面包的平底锅到马棚去装了满满一锅马粪回来”。在送葬途中他被马踩断一条腿,安斯让人用建筑石灰固定断腿让卡什的腿受到严重灼伤,卡什对葛朗台一样的愚蠢父亲选择了忍耐,身体疼痛万分,还愚钝地劝慰众人,对家里的事情往往听之任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辩解,毫无意义的辩解。 老二达尔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人,对事物的洞察力非常超前,全书达尔独白19次,唯有达尔的视角是客观的,这也是全书不可多得的理性视角。他知道杜威德尔未婚先孕的丑事“你盼她死,这样你就可以进城了,对不对?”他也知道朱厄尔是母亲跟别人偷情所生,所以问他“你爹是谁?”他甚至怀疑自己。 达尔就分析送葬行动的荒谬,刚一出发就大笑家人的愚蠢,当他不堪忍受母亲的尸体腐烂发臭,他想放火,结果被自己的妹妹告发,强制送进疯人院。当然他也是最悲剧的。 老三朱厄尔是安迪与本地牧师偷情生下的孩子,性格暴躁,他私生子的身份让他难以接受,进而对身边人的所作所为充满嘲弄“就让我和她俩人在一座高山坡上我来推动石块让它们滚下山去砸他们的脸”他深更半夜背着家人跑去替邻居开荒,用赚来的钱买了一匹马,和马在一起时他的内心得到了满足。更讽刺的是在送葬途中,坐在大车里的家人,骑马单独走着的朱厄尔。一向冷漠的朱厄尔去在大火中奋不顾身把母亲的遗体抢回来,在大水去打捞卡什最珍贵的木匠工具,大水淹死了拉车的骡子,安斯用朱厄尔的马从别人手里又换了两头骡子,朱厄尔还是愤怒地接受了。他是一个行动派,他即使有着独特的骄傲,也有着对家人的谦让,但是也有格格不入的自卑,想融入家庭,却难以接受私生子的自卑。 四女杜威德尔自私胆怯,有些自欺欺人的呆傻,为了自己可以进城去偷偷堕胎,甚至盼着母亲去死,去药店买药失败,她选择了牺牲色相,却受骗被药店伙计奸污,父亲安斯无耻地要走了她仅剩不多的钱。她于是选择听天由命,命里却没有希望二字,她知道不能让人知道秘密,就告密把知道自己秘密的达尔送进疯人院,歇斯底里地抵抗自己命运。 安迪小儿子瓦达曼是小孩子,他天然地零乱并异想天开,在他眼中总是世界充满未知,也满是疑惑,瓦达曼全是不解和疑问,在母亲死后,瓦达曼真情流露大声痛哭,达尔被送进疯人院,唯有瓦达曼记得达尔,这是真正的感情。 母亲艾迪,出现时她已经死去,艾迪自幼父母双亡,一个人在杰弗生靠做一名小学教师生活,偶然认识了农民安斯,并嫁给他。婚后,她渐渐被自己的孤独俘获,她憎恶丈夫,厌恶生孩子,她说“每天的生活就是没完没了的认罪和赎罪”,所以她跟牧师私通生下的三子朱厄尔,希望这是她的救赎。她又给丈夫生下俩个孩子杜威德尔和瓦达曼,来表示赎罪。她遵从父亲,她立下誓言要求家人在其死后一定要把她的尸体运回城里安葬。 福克纳多次英语不及格被迫退学,在发电厂一边烧锅炉一边抽空写作,那时他还是个年轻人,在南方小镇约克纳帕塔法县,他制造了灵魂的归宿,他善用犀利的讽刺来描绘这时间的愚蠢、自私、欺诈、自卑、贪婪。 想起了芭芭拉·金索沃的《毒木圣经》,和这本书好像,感谢福克纳,5个半小时的阅读体验,4月23日与众不同的礼物。
这本是我读过的写作手法最奇特的书,前几章我看了好几遍才看出来,每一章的“我”都在变,主角就是标题,内容是他们的内心独白,但始终围绕着一个故事来写。我是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的,极其丰富人物的性格,不停地变换着角度,让人融入其中。
这是一本奇特而高深的书。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果真与众不同。 每个章节以第一人称叙述,却又不是同一个人物,开始时候读得云里雾里,慢慢理清头绪。 细节场景刻画及其细致入微,活灵活现,想象力丰富,惊叹笔者的功力。 举重若轻的描述讽刺笔下人物的愚昧,奸猾,人心不古,世态炎凉。 可以说是艰难地读完,却又感到欣喜,又领略一位巨匠的风采。
1.第一次见这样以多重角色为叙述主体的文章。 2.文章在初次接触的时候会比较难懂,心理描写相当多,不同主体对同一件事情的心理活动也不尽相同且作者会将同一件事情从两个,三个甚至是更多的人物视角进行描述,只有通过对多重视角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对一件事情得出全面的看法。 3.人物性格分析: 老爹:抠,虚伪,懒,看着来气,听着他伪君子的言论就想揪着打半天。一直用死去的妻子为挡箭牌来推脱一些事情。 死去的妻子:题目我弥留之际中的“ 我”,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在书中过多地以第一叙述主体进行描写表述,但是虽然去世却影响着自己的丈夫和孩子。 老大开什:太老实了,能吃所有的苦,兢兢业业为自己的母亲制作棺材,在河水中为了不让母亲飘走又断了腿。 老二特尔:很多人说他是精神分裂,我也不好确认。 可能是:1.以特尔为主体的叙事章节有时会很烧脑,因为一般这样会从第一视角进行叙 事,但是有的时候在文章中会既出现第一视角的“ 我”,又出现第三人称的旁观 者“ 特尔”,特尔是分裂了吗?在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自己??? 不是:1.有人说特尔烧了邻乡人的马棚就是神经病,但是实际上这是发生在路途中的无 数次闹剧之后发生的,之前的河水历险差点儿让大伙儿把命搭在那里,后来牲口 也淹死了,大哥腿也断了,弟弟的马也没了,老爸是个抠货,啥也舍不得,天气 也不给力,最爱的妈妈的遗体也臭了,秃鹫在天上等待着进食。这也完全可能是 特尔受够了这一切,想让妈妈不要再这样受苦而被迫做出的无奈之举。 2.福克纳借开什之口表达了自己看法。大概是说一个人究竟疯没疯好多人更在意 的是别人的看法,别人看到他有异常,觉得他疯了,很多人就都会这么认为。 但实际上这仅仅是旁人看法,特尔很可能是无情的社会的牺牲品,是“被疯掉” 的一个对象。 老三朱埃尔:开始的时候比较讨厌因为满嘴脏话,喜欢打架,和亲人顶嘴,在和大伙儿相处的过程中显得格格不入。但读到文章后半段就会发现他是不善于表达自己的大孝子。为了赚钱,在家人还都睡觉的时候半夜起床去耕种。为了让妈妈的棺材尽早埋葬不让尸体腐烂他卖了自己心爱的马。为了让哥哥不担心主动跳进河水里面找工具。爸爸舍不得给哥哥开什医腿,自己却一直坚持。在熊熊大火中把母亲的棺材搬出来。这都说明了他真的是个好人。不受旁人理解的好人。 老四德威特尔:说实话没怎么读出她的性格特征只是觉得她很可怜。本来要打胎反被强奸。有时候觉得她挺傻的。家里的内务她都在一直打理。 最小的小儿子:很天真,深深爱着自己的妈妈,在妈妈去世后一度发狂。喜欢小火车最终也没能拿到。 4.总之文章很有特色。篇幅不长但对人物的描写非常到位,很棒的短篇小说。 题外话,“ 烧马棚”在福克纳的小说中总是经常出现。
真篇文章能感觉到的只有滑稽,父亲,母亲,儿子,女儿,每个人都只为了自己,唯一心中有爱的人,却被锁在了监牢里。 人是单独的个体,你说彼此之间有联系,那要看我是否也如此认为,要是我心中只有自己,那就真的凡事只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