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露西·莫德·蒙格玛利
《绿山墙的安妮》是加拿大作家露西·莫德·蒙格玛利的一部长篇小说。在美丽的爱德华王子岛上,马修和玛丽拉兄妹一起生活在绿山墙农庄里。兄妹二人阴差阳错地领养了一头红发、满脸雀斑又喋喋不休的孤女安妮,从此他们刻板的生活被彻底颠覆了。安妮激情洋溢、活力四射、略带叛逆,她以自己的天真和热情,征服了众人的心。
一个话痨小孤女的成长历程。过度的自尊心,夸张的表达,这样的性格与传统的两个老人是如此格格不入。在绿山墙农庄的日子,让安妮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十七岁大姑娘。善良,执着,勤奋,对内心的忠实,让她成为她自己。安妮身上有我们每个人年少时的影子吧。
学者周国平说:“安妮拥有两种极其宝贵的财富,一是对生活的惊奇感;二是充满乐观精神的想象力。”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说:“安妮是继不朽的爱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儿童形象”。 安妮是一个美丽,聪明,乐观,开朗,话痨,善良,感恩,富有想象力的一个完美女孩👧的形象,她让我更加热爱这个世界,更加愿意去相信世界的美好。 这本书的翻译比另一本的更好。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有种欣慰的感觉,特别是结尾,看到安妮终于和那个男孩子言归于好,成为彼此生命中的知己。在整片文章中,我总觉得自己和安妮很像,爱做梦,但是不同的是安妮比我有勇气面对自己内心最深处的声音,我喜欢她,那个让我重新回味童年时光的味道!谢谢你,我的小安妮,谢谢你住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晚安
是一本看完会泪目的书,心动的像是看到了少年时的自己,又像是现在的自己。只是不同的是,在十七岁时山妮已经是个沉稳的姑娘,而自己二十七岁还是十三岁时那般话唠和不知所措,看完这本书开始慢慢懂得,给自己生活理想是一件很值得称赞的事情。
作为个老男人,这本书不适合我呀,但是适合女孩子们。无论是小女生还是老姑娘,想必你们会爱上安妮的。 她活泼可爱、内心纯净、充满幻想。她纯真、快乐、憧憬未来! 她这般美好,但愿每个女孩都有着和安妮相似的灵魂。
人工讲读的小说,是我临睡前的最爱,国庆长假听完了绿山墙的安妮,接下来就一心想着怎么推荐给女儿,让她也领略一下这个温暖、幸福、有人情味又有希望的故事。 孤儿院中一个十一岁的瘦弱女孩,满头红发,小小的雀斑,整天都在做白日梦,还不断闯些小祸,假如允许你收养一个孩子,你会选择她吗?大概不会,马修和马莉拉是对上了年纪的兄妹,他们一心想要收养一个男孩,一个小女孩似乎对于他们兄妹没有一点用处。 于是马莉拉驾车送安妮回孤儿院,一路上充满想象力的安妮对身边一花一草的独特的审美,以及小小年纪经历的种种辗转,困境中却依然能够微笑面对的品质吸引了马莉拉。其中安妮的喋喋不休,在马莉拉看来或许是一种聒噪了,但是我却分外喜欢这样善于表达的孩子。有很多事情,只有你直接的用语言表达出来,或许就会有意外的收获,你都不肯说,别人也没有读心术,怎么能明白你的想法、念头、欲望呢。 之后,安妮住在一个叫绿山墙的农舍里,安妮的故事从这就开始了。 小说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安妮对生活的热爱。哪怕生活环境依旧清贫,普通的日子,却因为安妮的想象,让更多人看到了那山光的小湖,情人的小径,巴里的池塘,闹鬼的枫林,因为安妮的给它们取了特殊的名字,让它们不再被平凡的约束在普通的现实世界里,而在想象的王国里奕奕生辉。 《绿山墙的安妮》写于1908年,在当时就是一本畅销书,作者蒙哥马利自己也出生就出生在小说中的背景地点,加拿大爱德华岛,书中对爱德华岛美丽景色的描写,真是让人流连。而在对“美”的追求中,灌注着一种对“善”的坚守,马修与马瑞拉所代表的“善”的力量,并没有约束与禁锢了小安妮的想象力,而是给了她一片成长的温暖土壤,而小安妮也带给这两个老人最快乐的时光。想象和善良的力量,让红头发的安妮成了一个光芒四射的姑娘,我衷心希望,看完这本书的你,也能用这样的方式,让自己变得更美丽,像安妮一样乐观、用心、努力、认真地生活。 《绿山墙的安妮》小说系列共四本,可惜微信阅读没有其他三本,等待《花季的安妮》、《女大学生安妮》、《风吹白杨的安妮》三本的上架。
《绿山墙的安妮》写的很好,生动地刻划了孤儿安妮爱幻想,天真,善良,爱学习,爱生活的少女情怀,形象逼真,文字语句优美,引人入胜,本人很喜欢。同时,我认为本书名为《爱幻想的小女孩》更贴切些。
马修和玛丽啦生活在爱德华王子岛上,他们本想领养男孩子却阴差阳错的领养了一个满头红发,脸有雀斑,喋喋不休,又充满幻想的女孩子“安妮”。 安妮她是一个孤儿,但是她没有为她的身世而感到不公平,也没有怨天尤人,反而对这世界上一切充满美好的向往和幻想。这正是我们小时候对我这个世界是一样的想法吧。安妮的到来让马修和玛丽拉生活增加了一番新的乐趣。安妮的脾气暴躁和爱幻想也为她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她在闯祸后也改进,进步了。善良,直率的安妮也认识了自己的好朋友戴安娜,她们一起相互鼓励,一起学习。 安妮留在了绿山墙教书。安妮努力学习,努力考上学院。最后因为玛丽拉的眼睛选择留在了绿山墙教书。她一直都是热爱生活,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要像安妮一样善良,美好,努力,乐观。
★★★★★如果我有个女孩,一定会给她读完这本书。 如果我有个男孩,我也要让他按头读完这本书。 我的童年是叛逆的,几乎错过了所有青少年推荐读物。我跳过了那些打基础的书,上来就读博尔赫斯,读马尔克斯,读卡尔维诺,读卡夫卡,给自己造了好多座空中楼阁。平地升高楼,最怕的就是地基不稳,回头去补,发现自己错过了太多风景。 有比较差的书,比如《汤姆叔叔的小屋》;也有很好很好的书,比如这一本《绿山墙的安妮》。 一个少女的成长史。说不出有多么好,蒙哥马利的叙事方式是娓娓道来。我一度诟病开头切入太慢了,叙事冲突太淡了,章与章之间的勾连太弱了。但后来发现,这本身就不是一本强戏剧冲突的小说,作者也无意在结构和叙事上耍什么心思。故事慢慢推进,时间春去秋来,我们就随着这斗转星移一点一点看到女孩的变化,这是每一个人都曾经经历的变化,我们为此感同身受,我们为此捧腹大笑,为此嚎啕大哭,为此潸然泪下,为此浑身颤抖。这是少女安妮的成长史,是每一个女孩的成长史,也是每一个人的成长史。 这本书适合所有人读,尤其是孩子。我好想现在就飞奔到野外去,看看忍冬,看看云杉,看看大片大片盛开的五月花。我回想起我少时在旷野玩耍,拾起每一片蕨类植物的惊异与颤抖,跟着鸟儿采下每一种浆果尝滋味,在长长的田埂上奔跑,躺在草地上一个下午一个下午地看天空。 故事里,安妮是变成熟了,从喋喋不休到热爱思考;现实里,我却是从内向寡言变成滔滔不绝。我想安妮可能也会回头想起小时候的自己,那个莽莽撞撞总是会犯错的自己,那个停不下话匣子让人插不进话的自己。我也会想起那个不敢和女生说一句话的自己,不敢到小卖部买东西的自己,控制不住情绪容易歇斯底里的自己,不懂得如何去爱和如何接受爱的自己。 每个人都在长大。我读完安妮的成长史,掩卷,似乎看见十几二十年前的自己在向不远处招手。我爱当下的我,也爱那个时候的我。我从不后悔成长,但我怀念年少。 五月天唱:“While we were so young,我梦到当时,我们翻过墙。曼陀罗花,沿途绽放,我们光脚越过人间荒唐。We're stupid but strong,放学的屋顶,像万人广场。从不多想,只是信仰。少年回头望,笑我还不快跟上。” 庞博在脱口秀中说:“机舱门关上的前一刻,空姐冲着外面喊了一句,去上海的还有吗?在那一刻,我真的听到一个声音说,我要去上海。我仔细听了一下,是十八岁的我自己。” 我长长叹息,一时之间,忘记了时间。
听书听完的,讲得很生动活泼。活生生的安妮形象呈现在眼前一样。特别适合给小孩子当睡前故事听。 也令我回想起一些童年往事。 小时候和小伙伴玩过家家,在老小区院子里有我们的秘密基地,是一个开满迎春花的小角落。因为迎春花长的太茂盛,刚好又贴近安着防盗窗的窗户,形成了一个阴凉潮湿的小洞穴。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扮演仙女之类的角色,看到什么新潮热门的电视剧就开始模仿里面的情节,不过大多数时候是自己瞎编。两个小女孩,就摘各种各样的花草,玩泥巴,在那个小洞穴里也能玩上好几个钟头。放学之后不回家的玩,回家后就要挨骂,严重点还会被我妈揍。让我怀疑我后来不怎么爱玩,可能是小时候因为瞎贪玩被打骂多了。不过那个年头不像现在,要搁现在,哪家小孩上小学不是父母接父母送的。哪还有机会放了学瞎闹腾。 和另一个小伙伴还曾经给一只死掉的蝴蝶举行葬礼。不记得蝴蝶的颜色了,只记得那是一棵很高的树,我们就在树下的土地上挖了个坑,把蝴蝶埋进去,然后拿根冰棒棍插在旁边当墓碑,没写字。还约定好每年要来看它一次。大概这个仪式连一次都没有执行吧,就慢慢淡忘了。 那棵树前面一条路的旁边有个抵着墙斜靠着地面的大木桩子,放了好久没人带回家,我们就把它当做滑梯,有一次还从上面掉下来呢。我那个时候以为自己就要死了,结果没有。 拐弯处有个私人幼儿园,我们有时候会在放学之后偷偷跑进去滑滑梯,有一次被园长逮了个正着,园长很凶,翻我们书包拿出课本来看我们的名字和班级,回家之后忐忑不安,生怕她告诉我们老师,然后老师又告诉我妈。吓得我们再也没敢去那里滑滑梯。后来我妹去那个幼儿园上学,我都不太敢进去,害怕被园长认出来。 可见怂是从小就怂。 还有一件关于碑的事情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搬到新的小区,那时小区的路面坑坑洼洼,和当时最要好的朋友在地上捡到两块柱状的大理石碎片,于是我们打算像古装剧里演的那样结拜,不同的是,我们用的是写了自己名字的石头。把石头埋进土里,算是宣告仪式结束。那时候真的是很有仪式感,做什么事情都很有。 包括每年写给对方的生日信,每个母亲节在两元店给妈妈买的礼物。 那个时候,我也会给一些东西起名字。比如我的和我妹的每个玩具,甚至有的还有姓。我还给自己的洋娃娃做衣服,用难看的碎布。 小时候还会做一些奇怪的梦,比如被鬼抱走之类的,感觉还很真实。 由于那时候想象着鬼的可怕之处,连晚上一个人在家看动画片都要被吓哭,直到家里有人。 老小区的院子里有很多花,记忆犹新的是灯笼花,公鸡花,指甲花。那种灯笼花是金黄色的,金色夹杂着黄色,把花朵整个地摘下来可以吮吸里面的蜜汁,几乎整个夏天的灯笼花都被我摘光了。 指甲花在我看来是很神奇的花,天然的指甲油。我总是摘一些回家,睡觉前贴在指甲上,第二天早上把花瓣拿下来,指甲就成了透亮的红色。 关于公鸡花,我有一段现在想起来觉得好笑的记忆。老小区里的小孩子们喜欢把花瓣的末端从前后撕开,贴在脑门上,就像鸡冠子一样。我们都叫它公鸡花,搞得我至今都不记得这种花真正的名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忘带钥匙,又没人在家,我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就站在家门口放声大哭。由于头上和脸上都贴着顺路摘来的公鸡花,一揉脸,立刻成花猫脸。后来楼上阿姨暂时收留了我,直到我妈回家。后来当我妈看到我,自然是免不了被嘲笑一番。我自己估计也嘲笑了自己一番。 每当一百在门外喵喵嚎,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这件事情。有一次和我妹说起来,我妹打趣说,果然猫和主人一个样。 小孩子是不是天生具有绘画天赋呢? 那时候自己在纸上,甚至在墙上画一些古装女孩子,还能想象出各种各样的发饰。 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有一瞬间,在跑向草坪上的滑梯还是别的什么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小女孩,虽然那时候不知道这个词,但是那个瞬间的感受,不知怎么的,就是记得很清楚。 仔细一想,我能够理解一些作者年轻时为什么喜欢用华丽的辞藻堆积出一篇文章了,因为童年时,甚至往前几年,我也是这样的。 我曾经有过想要把生活过得波澜起伏的时刻,但生活实在是太平淡了,所以我开始在脑海中幻想出一些奇妙诡异的故事情节,越诡异越好,然后加上华丽的辞藻,让那个故事看起来尽可能让人看不懂为好,以显示自己的独特。 现在只想说些让人听得懂,也让自己能明白的话了,同时也不再能写出当时那类东西。偶尔能看到都感到惊讶,这东西居然是我写的?仿佛根本不认识当年的自己。 就如同安妮随着成长发生的转变。不那么喋喋不休了,也很少说大话,开始去思考一些宝贵而美好的想法,并把它们放在心里,像是宝藏。不想说出来被人嘲笑或是质疑。明明到了可以更好地使用浮夸词汇的年纪,却并不想用了。因为有太多的东西要去学去做去想,哪有时间多愁善感呢?言简意赅会更有力度,也更好,更方便些。 甚至安妮也不再继续她的故事俱乐部,并觉得老是写一些情爱啦、谋杀啦、私奔啦、怪谈啦,实在太愚蠢了。并发现了很多写作上的缺点,继而萌生出放弃写作的念头。 这让我想起几年前收集故事的我,尽可能找禁片看的我。青少年对世界一知半解的时候,总是渴望了解更多人性的阴暗面。现在不了,现在只想保持平静,闷头做事不说话。 这或许是吧,长大的好处?其实并没有真正改变,只是修建了枝桠,变得更加完整。保持想象力的同时,也控制它。 因此,我还是可以继续幻想,并活在想象力的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