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福克纳
《我弥留之际》是福克纳的代表作以及“约福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小说之一。讲述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苦难历程”。整整十天的行程灾难重重:大水差点把棺材冲走,拉车的骡子被淹死,大火几乎将遗体焚化。结果长子失去了一只脚,老二因放火上了人家的谷仓而坐牢,三子失去心爱的马,女儿打胎不成,反被药房伙计奸污,小儿子也没得到渴望的小火车,而本德伦却装上了假牙并娶回了一位新太太。
小说围绕着本德伦一家护送艾迪遗体回乡安葬的艰难旅程展开,这一过程充满了各种灾难和磨难。洪水冲垮了桥梁,骡子被淹死,棺材险些被冲走,大火几乎将遗体焚化……每一个灾难都像一道沉重的枷锁,压在本德伦一家人的身上,使他们的旅程变得异常艰难。长子卡什为了给母亲制作一副合适的棺材,不惜牺牲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在护送棺材的过程中,他为了救落水的棺材而压断了一条腿,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却依然默默坚持。次子达尔则是一个具有叛逆精神的知识分子,他敏锐地察觉到将母亲腐烂的尸体运回乡安葬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于是试图通过纵火来阻止这一行动,他的行为却被家人视为疯狂和叛逆,最终被送进了疯人院。女儿德尔怀有身孕,她想趁机去城里打胎,却在药房里遭到伙计的欺侮。而一家之主安斯则是一个自私、懦弱、虚伪的人,在妻子死后却急于利用丧葬的机会为自己谋取利益,装上假牙并娶了一个新婆娘。作者通过对一个普通农民家庭苦难历程的描写,揭示了人类在面对困境和死亡时的普遍心态和行为模式,引发了读者对生命、死亡、亲情、道德等问题的深刻思考。
「当我弥留之际,长着狗的眼睛的女人不会来合上我的眼睛,因为我要去见冥王」《奥德修斯》。源自于此。 我總在想我彌留之際是什麼情景... 印象深刻之處還是在於朱厄爾對母親的情感,以及瓦达曼那句话「我的母亲是一条鱼」。以勇氣,或以複雜的親情。 算是《圣经》般的故事,在受苦受难中升华的「寓言」。 总觉得《我弥留之际》与《八月之光》是约卡纳帕塔法体系最意味深沉的作品。 在切换式,片段化,跳跃性,省略化的叙述中,本德伦一家的远行,便显得繁琐晦涩。但情节其实比较易读,被认为是初读意识流的开胃菜。(可《喧哗与骚动》更易读) 通过小说的形式,福克纳挫败了复数骗局:因为并非一个叙述者,而是众多的人物本身(共有十五个人),在六十个短小的章节中,每个人以自己的方式,讲述病情的发展。 在福克纳的这部小说中,有一种给人留下非常深刻印象的倾向,那就是摧毁复数的语法欺骗性,从而摧毁唯一的叙述者的权力的倾向。这一倾向,作为一种可能性,早在小说艺术的肇始阶段就已经产生萌芽,而在十八世纪非常流行的“书信体小说”的形式中,就几乎成为一种系统性出现的东西。这一形式马上打破了在“故事”与人物之间的力量关系:不再是一个“故事”的逻辑全然决定哪一个人物在哪一个时刻将进入小说的舞台。在这一形式中,人物被解放了出来,每个人物都拥有话语的自由,自己成为游戏的主人;因为,一封信,顾名思义,是一个写信人的心声,他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可以自由地离题,从一个主题跳到另一个主题。
看到最后才发现,爹很快找到了新的夫人,去进铁铲那里就有点不对劲,还因为这个拿走了女儿用来打胎的钱。 真的是神奇又讽刺。 那么大的洪水,要拖着棺材渡岸,失去了骡子,也是去小朱心爱的马(失妈)。 在现实生活中,在那座桥前,可能我就会想,这就是上帝的旨意,她也不忍心让孩子们冒着这样大的风险护送她回去。 但我又觉得我的想法有些自私。因为我向来为活人考虑的更多。 所以,我看他们这一路坚决前行,我甚至觉得,大概他们是真的爱这个女人。 可是看到最后,刚下葬就找到了新妻,孩子们甚至都没有在第一时间抱怨,简直太荒谬了,哪怕说一句,这么快找会被人议论,这样虚伪的话,也不至于这么荒谬吧。 难怪她临终前看了所有人,就是没看她的老公。医生说她的眼神再赶他走。也许,她知道她老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也许她活的太痛苦了,总之,她认命了,也不想继续活了。哎,真的很像那两个在洪水里丧生的骡子,也是失去了生命很可怜,却长久的逃离了痛苦。 我原本还觉得他们是无知才这样冷血,可是想起我们身边这些杀妻杀子,我又不能得意的说我们来自进步时代,不可能发生这种事。人性的黑暗在哪个时代都有。 我觉得一般的原因在于我不喜欢这种蒙昧。不过故事确实是个好故事。
据说是福克纳最好读的小说了,但最初的几章还是读的一头雾水。从趣味性来说,这并不是一部理想的小说,故事情节不强,更多的是不同人物的心理和状态的描写,需要心无旁骛细细品读。兄妹五人与父亲共同完成母亲遗愿,到最后才发现其实大家都各自心怀鬼胎,也许这才是真实的人性。所以可以理解为什么本书有多个译本,还被苏童等作家誉为“最好的小说!”
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苦难历程”。整整十天的行程灾难重重:大水差点把棺材冲走,拉车的骡子被淹死,大火几乎将遗体焚化……
我愿称这本书为纯恨文学,本德伦一家从上到下没有一个正常人,人和人之间也只有迷茫、不解甚至是仇恨。母亲这一生仿佛就是为了一死了之,父亲是个懦弱虚伪的小人,儿女们除了朱厄尔和达尔还保留着一些反叛精神,其余都是无助、愚昧的。大家都在命运的捉弄中挥霍着这条烂命,浑浑噩噩,不明所以。写得太妙了,但看得浑身不适……
篇幅不长的一本神作。"a southern gothic" 全书共59小章,有15个不同人物的叙事视角。 老早还没读之前看看故事梗概就已经爱住了。这个所谓弥留的人是Addie,南方农民 Anse的妻子。Addie想死后被埋在娘家 Jefferson,Anse承诺一定完成。大儿子亲手给她敲棺材,全家带着遗体踏上了10天苦难重重的旅程。好一个 as I lay dying啊.. 大儿子Cash和二儿子Darl 读起来的感觉有一点点点点像《喧哗与骚动》里的Quentin,小儿子 Vardaman有一点点像Benji. 很震撼的一处是第19章整章只有一句话,"My mother is a fish." 一时间语塞,冲击力真的很强。 10天下来,大儿子把腿摔断了,Anse反复说幸好这次摔的腿跟之前在教堂那次是同一条.;二儿子放火把人家谷仓烧了,还给他哥的腿糊水泥以缓解疼痛..seriously?;三儿子在火灾中烧伤了背,卖掉了心爱的马;17岁的小女儿被男友塞了十块钱来药店买 abortion pills但失败.⋯最后的最后,Anse 安上了梦寐以求的假牙,还找了一位duck-shaped模样的新妻子,故事到这里就戛然而止。 不同人物的视角切换十分丝滑,电影感十足。不过确实有好多奇奇怪怪的地方,有些方言也看不懂。总之喜欢,福克纳的厉害之处实在形容不出万一。 "How do our lives ravel out into the no-wind, no-sound, the weary gestures wearily recapitulant: echoes of old compulsions with no-hand on no-strings: in sunset we fall into furious attitudes, dead gestures of dolls."
以艾迪的死后要求:把她葬在娘家,开启了一场艰辛的运葬之路,由此来戳穿家人虚假的外表。让我想起了一些影视作品中以诈死来检验家人忠诚的情节,这样可能更具张力,不过艾迪是真的死了,虽然达尔说他能听见母亲讲话。 小说的前半部分较为难读,不知道人物动机,不明所以,甚至觉得达尔对待母亲的死很冷漠,在读完书和查阅资料后,才明白他很清醒的认识到了这是一场闹剧,所有的一切大家都是走走形式。所以火是他放的也就好理解了,可惜最终被当做疯子关了起来。而朱厄尔在水灾和火灾中将棺材救出,那一刻,他仿佛像一个英雄,为小说填了几分悲壮色彩。 如果将艾迪的独白放在开头或许好读一些,不过放在哪里好像都可以,它脱离主线,又贯穿全文。
一个简单的故事因福克纳独特的叙述方式而变得复杂而荒诞,作为读者,除了上帝视角,还可以代入故事中的每个人,通过他们的眼睛去看书中的世界,去感受他们的感受。然后就会发现,所有人的行为在别人看来都呆板奇怪,而当我变成每一个人,又觉得合理深刻。 我们的思维通常都是跳跃的,而这本书中又有大量的心理描写,所以读起来难免有跳跃割裂的感觉,这也是小说难读的主要原因。 我们所知道的仅仅是我们所知道的。
2020.4.18-4.24 父亲常说,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长久的死亡做准备。感觉这句话出现了好几次,影响了艾迪的一生。 第一次读福克纳,和想象中的味道一样,就这几个字“我弥留之际”已经英文“As I lay dying”就足以让我想流泪,单纯喜欢这些字眼。美国文学读的不多,福克纳肯定是爱上了,“他们必须”,戛然而止,就好像卡什的苦闷性格,反正也说不通其他人,感觉语言被福克纳更好的作用,还有一段无标点的瓦达曼的碎碎念,本身就符合他的情绪。 每个人物都很有特点,可怜的瓦达曼,我最爱的是朱厄尔,从一出场的第一直觉就喜欢他,反而不喜欢达尔。 继续接受福克纳的别出心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