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挪]K.汉姆生
荒野里的那条路路很长很长,一直延伸至森林中,是谁第一次涉足此地?人,是那第一个来到这里的男人,在他来之前原本没有路。后来,野地里的兽类沿着原来模糊的小路越过沼泽和荒原;再后来,拉普兰人沿着这条路在一块又一块荒地里放养驯鹿。这样便形成了这些条穿越于阿尔曼宁大荒原的小路。男人来了,一路向北;这是个有铁红色粗硬胡须的壮硕男人。他就是艾萨克,再之后那个叫英格尔的女人也来了,成了他的妻子。他们不停地忙碌,森林和田野都在看着。一切都显得庄严而神圣。
有一种力量叫赛兰拉——致K·汉姆生 汉姆生,我要给你个大赞! 才读一两页的时候,我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故事的开始,是一对勤劳的夫妇在一片荒芜的大地上辛勤劳作,文字朴实无华,几乎没有任何技艺上的表现和行文的冲突,可是却有一股奇异的力量攥住了我——那是大地的力量,劳作的力量,人类的价值在自我实现中成长的力量。在这片土地上,没有评判,有的只是耕耘和收获;没有名利,有的只是人与自然的对话。当然,我不是要美化田园生活,田园生活自有它的不易,不似现代生活般方便。可是汉姆生这本一百年前的书,也提醒了我重新看看自己和世界的关系。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除了力量,还有一种躺在大地摇篮里的温暖…… 书中有一个人,他是艾萨克。他带着创世的力量开辟了自己的天地,他从不看书却直接与世界对话——每个人自己都有与世界对话的方式。而赛兰拉的每一样东西都可以带给他力量,让他坚定自己的信念。他耕耘赛兰拉的过程中,也缔造了自己的心灵。他是播种者,亦是创世者。不是因为他创造了世界,而是因为创造世界的人是“他”。 赛兰拉还有许多可爱的人们,英格尔、奥琳、吉斯勒……我不愿用词语去定义介绍他们,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是完整可爱的人,就像赛兰拉这片土地一样。有自己生命,有自己的气息,有自己的力量和破碎。汉姆生对这些人的态度,是那么博爱,那么慈悲。那些人犯了错误,又讨人嫌。可是汉姆生看到,杀婴的背后,是做母亲的孤独与绝望;斤斤计较,爱搬弄是非的小人背后,是对光明的追逐与奉献的渴望。汉姆生自己没有教育经历,自己在乡间长到十五岁就外出自己谋生了。看来,他没有像文中的大儿子一样,忘记自己的出处。 书中后面的部分,就像三体世界不规律的行星运动——混乱、无序。而只有艾萨克依然坚定在那里,只是继续工作。这是一种定力,一种无论哪个时代我们都需要的定力。 “他们那儿一年四季发生着让人惊叹的奇迹,冬日里的繁星,冬季还常有北极光,苍穹中飞起一片羽翼,好似天府之国的篝火”。赛兰拉多美,它的美不是《耶利哥的玫瑰》那样的空中楼阁,是带着原始的力量和博爱,承受着一切风雨和破碎。哪怕是英格尔的背叛,巴布罗的自私,奥琳的扭曲,它都无言的接纳了。 不过,在本书的技艺方面,作者在写后半段矛盾冲突时,像黏在一起的麦芽糖,看着有些吃力,请大家不要怀疑自己的耐力,我认为确实是作者处理不当。可以继续看下去,感受大地成长的力量。 书中有四季的流逝,也有的人青春与力量的流逝,可自然与万物永远不灭。人类用自己的精神缔造了世界,在这片大地上成长。这就是大地的成长,也是你我的力量。
艾萨克在荒地深处白手起家,他给两头山羊建了座草屋。他拓荒,开垦。 英格尔走来,长着兔唇。镇上没人看得起她,只有艾萨克对她心生淫念。他们成了一对儿,后来还有了孩子,建起了房子和农场,有了奶牛,后来还有了马,开垦了更多土地。 英格尔怀着第三个孩子的时候,一个萨米人路过,叫奥斯-安德斯,他居然给英格尔看一只死野兔。没那么做事的,给一个怀孕的兔唇女人看野兔?听说过这种神经病吗?从来不知道他们会整出什么幺蛾子来。当然坏事了,英格尔生了个兔唇女儿。 她把孩子灭了,因为她无法接受女儿像她那样在羞辱中长大。流言蜚语在镇上传开,于是英格尔要遭受惩罚,发配荒野。她在那里待了6年,学了许多在荒原上无人知道的外界知识。她回来的时候带回一个小女孩,是她进监狱前怀上的。她叫丽奥波尔丁。 艾萨克去镇上接她们。他给拖车搭了座位,这样英格尔和丽奥波尔丁就可以优雅地坐着。艾萨克几乎认不出英格尔来。她穿着那么得体,气质全变了,身材挺拔。她见了世面,兔唇也修复了。 艾萨克害羞起来,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可能有点儿担心荒原上的生活已经配不上英格尔了。他们走回家,彼此感觉有些陌生。后来丽奥波尔丁在车上睡着了,艾萨克和英格尔在石楠丛里坐下休息。天气很好,离农庄还很远。 对了,农庄刚刷过漆,是那片土地上第一个刷过油漆的农庄。这是艾萨克的财产。他想给英格尔一个惊喜。 当他们坐在石楠丛中的时候,忽然没了话头。艾萨克找不出话说,相反,他站起来跑去举马。他弯下腰钻到马肚子下用力一举,把马的前脚举离了地。干得这么有力气。噢,艾萨克可壮了,直接就把马举起来了。英格尔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不好说。艾萨克也沉默不语。 但其实答案很简单。 我想我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艾萨克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面对英格尔的美丽与清新,他不安起来。他很想她。 现在她在这儿了,难道他就一言不发、不知所措地宁可扮个窝囊废?他需要证明一下自己很能干。这本来就是我们人类的本性,我们希望自己被爱。哪怕不善言辞,但总能干点儿别的。 举个马感觉像是很自然的退路,谁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艾萨克有匹马,他就把它举起来了。得允许他有这样的反应。这些反应不能抛之脑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艾萨克举马,这是值得尊敬的事。
多年前买到了这本书看过,挺多看的,又看了一下,值得的!“一个投入了全部身心的庄稼汉,一个不知疲倦的开垦者。一个来自过去,走向未来的幽灵,一个最早在这里开垦,定居在荒野中的人,一个九十岁的老人,他同样也是一个现代人。”这就是艾萨克,第一个来到这荒野里,然后是英格尔,这就有了家。。。还有几个人物也写得好,比如那个奥琳,小时候生产队里有一个特别像。芸芸众生,让荒野变成村庄,生活,那就是生活。。。
所有人都来过赛兰拉又离开,艾萨克却永远不会抛弃它。 正如,爱与恨,生与死,美与丑,善与恶,喧哗与安宁,冲锋与退缩,眼泪和微笑,告别与重逢,庄严与荒诞等等,此一切在大地之上时时刻刻发生着,而大地将这亘古不变的智慧信守,大地因此永恒。
>> “生活是一种劳作,是一种恒定的专注,是一个必须在荒野上坚毅地站住脚跟的过程,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这么去做。” 写于1920年,也昭示了现代人类精神的式微。百年前正值世界从传统向现代转型,人类精神面临着一个何去何从的问题,这本书的故事从一个家族的诞生写起,探索人类精神的起源和归宿,文字质朴而隽永。 如今,我们在生活和阅读经验中已经体会到太多的现代性的偶发、瞬变和无常,距离这进程的起点已经非常遥远,处于一个深陷其间又非常健忘的阶段。或许这部小说能够带我们溯洄一些对乡村、荒野和劳作的具体感知,把生活本身之外的事再做精简。 >> 在此地定居的生活就是他们的世界;劳作、四季、庄稼就是他们生活里的奇遇。 >> 他们忘了赌博不是勇气,甚至不是莽撞的勇气,这只是恐怖。你知道赌博是什么吧?赌博是恐怖,也就是你脑门儿上冒出来的汗,这就是赌博。他们错误的一点就是,他们没有和生活保持步调一致,总是急功近利——赶在生活前面,把自己像楔子一样钉到生活里面去。 >> 一个投入了全部身心的庄稼汉,一个不知疲倦的开垦者。一个来自过去,走向未来的幽灵,一个最早在这里开垦,定居在荒野中的人,一个九十岁的老人,他同样也是一个现代人。 >> 人只要拥有上帝、梦想、爱和信仰,就是充实而完整的,而这只能是土地所赐予的。土地不仅是人的生存资源,也是人的精神的起源和归宿。
到底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大作,非常棒👍 在去往宁波的路上马不停蹄的读完,以至于面对这湿冷的冬雨也变得坦然起来,它们都是属于大地的。 没有很曲折的情节,没有很花巧的段子,没有很优美的华章,没有很深奥的哲理,读来却让人手不释卷,汉姆生就这样打了一套太祖长拳,雄浑,直接,一拳又一拳,完全凭内力取胜。 北欧那个转入工业化的时代,大概也好比中国这二十年的城市化、民工潮的大变革时代,千千万万的人背井离乡前往城市,曾经依托土地绵延千年的农耕文化悄然而逝,我们在城市赚得满口袋的纸币招摇过市,或者辗转波折一事无成黯然神伤,总以为在远方创出一番事业才是真正的男人,身后的那一片原野,是我们回不去的故乡。 在故乡,夕阳里,有一位老父亲的身影,站在大地上,春耕秋收,年复一年。。。。。。 正因为我们在亲历着一种类似的时代背景,所以本书读起来深有感触。
想聊一聊艾萨克和英格尔的几个孩子的情节设置,父母是孩子的模板,我认为作者对孩子的设定隐喻了夫妻俩的人生,毕竟小说里孩子有几个又做了什么只是作者一支笔就能随便写的,而本书主角是艾萨克英格尔夫妇,他们之外的情节实际是为了丰富主角的形象。 英格尔先生了两个男孩艾勒苏和赛维特,生产都很顺利,他们出生后一家四口过了很一段温馨快乐的时光,这两个男孩是艾萨克的对应,他们和艾萨克一样一直生活在这片土地,平淡寂寞地生活,对比三妹妹出生即夭折,四妹妹随母亲漂泊异乡。 这两个女儿是英格尔的对应,后者更复杂精细一些,出生就有兔唇被杀的三女是英格尔,看到那个情节的时候就想英格尔想杀的实际是她自己,是她痛苦的童年和少女时期。而后谋杀被发现了,实际上荒野农户里一个婴儿夭折在没有现代医学的时候应该很常见,夫妻俩闭口不说就过去了,闹出这么大阵仗,除了小说里的所有人都是朴实的基督教信徒外,还有就是接下来英格尔的下狱是她必须的人生经历,她必须先杀了自己、再赎罪、之后才能重生。英格尔在狱中生下的四女丽奥波尔丁也是她新生的象征“小女儿会各种手艺,刺绣编织都不在话下,很是心灵手巧”,这段对四女的描写放在母亲身上同样适用,在监狱里英格尔学会了“很多手艺——纺织、家务、染色、裁剪等”,学会了读书写字,做手术修复了兔唇,这也是她四女没有兔唇的对应
人类的衰落史——这是我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看这本书我总是在反思——到底我们是在进步还是在退步?我们是否因为物质的殷实而感到幸福?我们的追求和我们的所作所为是否背道而驰? 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它太慢了——庄稼汉,湛蓝的天空,深沉的大地,孕育的生机。没有曲折的情节,复杂的人性。正是因为在这片净土上,所有污浊都显而易见。小说没有尖锐的矛盾,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 我们都得不到本该属于自己的一切 这是小说中前区长吉斯勒的一句话,吉斯勒这个人物就像是奇迹,给艾萨克这个拓荒者带来好运,默默的主宰者这片土地的命运。看的时候我就在想这句话不是自相矛盾吗。属于自己的为什么会得不到呢?怎样去理解这句话,我想这是这本小说的核心所在。我要谈的角色是奥琳,一个又老又肥,爱多管闲事而且巧舌如簧,正是因为有了她小说才多了一份别样的阴暗面。似乎这片土地的所有人物都厌恶她,但我仔细想了想她似乎没有做特别对不起他们的事。从某种程度上讲她只是个弱者,养活她自己和为孩子谋幸福除了这些她别无所求。艾萨克的妻子英吉尔勒死了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却把责任推给了她,原因也很可笑——是她间接导致了英吉尔的女儿长了兔唇。她陪伴着老赛维特直到她离世,想借助他的遗产来改善生活,如愿以偿遗嘱上有她的名字,她本以为后半辈子可以无忧无虑,但不知是艾勒苏的算计,还是老赛维特确实没多少财产,最后落到她头上的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是她听见了艾瑟克尔被大树压倒在雪夜里无助的呼喊,翻山越岭来救他。而布理得早就发现了他,却只是眼睁睁的看他挣扎,看着他死。但是被奥琳解救出来艾瑟克尔做了什么,他在路上遇到了布理得,他假惺惺的要搀扶他回家,遇到了这个想置他于死地的人他却选择了宽容,原因竟是为了分掉奥琳一半的功劳!奥琳原先以为自己能得到很多恩惠,然而最后呢她没落得任何好处,死在艾瑟克尔家里没任何人给她下葬…… 奥琳这个女人,她代表了无数小人物残酷不堪的命运,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就是苍蝇,只是想品尝腐烂的味道,却要被拍死。因为她的弱势只能任由他人欺凌,默默忍受痛楚……本该属于她的东西哪一样她得到了?这是千千万万弱势者的命运。时代变得太快了以前我们互助友好,辛苦耕耘而现在只剩下无所不用其极的算计,殊不知无时无刻我们都在等着被别人拉下马。 得到越多也就失去越多 天地不仁,视万物为刍狗。整部小说矛盾的激化,随着在这片土地开矿开始,因为矿产给这个宁静的地方带来财富,让原本安安分分的人得到了意外之财。然而这些钱财让这些人怎么样了呢?虽然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人与人之间越来越冷漠了,为钱而奔波以至于成为一种习惯,习惯到看不见身边平平淡淡的美好,最终人们创造的钱多到毁掉它要比创造它还更困难,那就把命运交给骰子吧,活的太重了以至于轻描淡写可以葬送自己的一生。正如小说的最后吉斯勒对赛维特说的“朋友,你已经够幸福了,有自己的天地,还有幸福美满的家庭,除了这些你还要去追求什么呢?”当我们可以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的时候那也请我们收手吧,欲望之下只是无穷的欲望,足以摧毁你的一切。用尽最肮脏的手段去算计一个救他于水火的老妇人,艾瑟克尔能睡得着吗,良心不隐隐作痛吗?艾勒苏发了疯似的追求、攀比,他把刀子伸想最爱他的人——两个朴实的庄稼汉,难道他不愧疚吗?上天是公平的,它给了每个人获得幸福的机会,我们为什么会觉得获得它很难呢?只要你静下心来它就在你眼前。 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 外面的世界真的好吗?英格尔自从坐牢开始,她便以为自己见了大世面,回到了她原本的家她就时时盼望外面的世界,一开始她接受不了这种转变,甚至和艾萨克大吵了好几次,而在此之前他们俩非常和睦。她因为接受不了这种反差,便想通过自身的“优越”来刷存在感。当着丈夫的面和别的男人跳舞,背着艾萨克和煤矿工人偷情。她是多向往城里的生活,但她忘了在此之前她拥有过幸福。再反观一下艾勒苏他去过城里进学,习惯了城市里的浮躁,沾沾自喜仗着父亲地主的身份,挥霍他们辛勤耕耘换来的财富,攀比到最终家中卖矿换来的财富都被他消耗殆尽,他是如此的虚荣,为了这虚无缥缈的一切甚至都能放弃最爱他的人,放弃属于自己原本精彩的人生。他固然有些聪明,可这将他葬送在物质的漩涡。当人们盲目得去追求物质时,谁又能有能力很好的驾驭它呢?无穷的欲望袭来,我们就像一叶轻舟被吞没的无影无踪。难倒能去抱怨自己只长了一张嘴巴吗?对于这些人来说,错就错在他们看了外面的世界,而本身意志不坚定很容易被与自己截然相反的一面所吸引。我没见过哪只蝴蝶会羡慕寒冷的高空,也没见过水里的鱼儿向往空气。无论是什么环境,适合我们的总是最好的,能让我们真正满足的往往也是很少的。 总有人天生富贵命,而绝大多数人就跟海里的沙子一样一文不值。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可能你会抱怨自己的身世,抱怨那些别人唾手可得你却一辈子得不到的一切。没有富有的心灵一切又有什么意义的,真正值得羡慕的是一颗永不衰老的心,和能发觉世间美好的眼睛。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尽,用之不竭。我非常喜欢苏轼《赤壁赋》里的这段话,还有什么比拥有天和地更富有的呢?上苍赋予我们生命,就是让我们细细体味它的美好。,当你睁开美的眼睛,世间一切平凡都充满了意义,一切看似不起眼的东西都是无价之宝。 看完这本书,我丝毫不觉得它是一本小说,它把哲理娓娓道来。这本书并不把刻画人物为主要内容,它把各种人的生活状态摆在你面前,让你自己去选。它一棒敲醒还在昏睡的人,一语道破尘世的荒谬,一眼洞穿时代的危机——社会的存在初心是为了服务于人,而现在一切都颠倒了。不妨静下来去看看这本书,我承认它有些枯燥,但它最切近真实。
平淡而不乏味~利欲的尘埃落定 本书讲的是一个庄稼汉在荒野中开垦土地并成家立业的故事。 书的开头就把我们从现代文明中拉了出来,带回到荒无人烟的荒野中。主人翁艾萨克为我们诠释什么是硬汉,粗硬的胡须,结实得身板,少言寡语的性格,他自己来到这片叫做阿尔曼宁的大荒原中生活,开垦土地,喂养牲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独自一个人生活,后来以找帮手之名在山中求寻,后来来的是一个长着兔唇,性格简单活泼又好强的女人英格尔,两个人从此在山上平平静静的过日子。 在书的中间部分英格尔将出生的女婴因遗传的英格尔的兔唇杀死了,自己也因此获罪,刑满后,英格尔性情大变,但和艾萨克的感情依旧。 英格尔生了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大儿子艾勒苏生性喜静,长相清秀,与爱开玩笑的二儿子完全相反,后因偶然机会,艾乐苏到城市去生活,这个从大山中走出去的孩子习惯了城市中的灯红酒绿,之后的落魄让他回到了村里,但由于母亲的偏袒和他本身的娇奢让他无法再村里安定下来,最后走投无路的他只能离开,而且再也没有回来过。 整本书读下来就是挪威的一个社会缩影,在那个远离喧嚣的大山上,每个人都有些不同的命运,喜欢搬弄是非的老人奥林活泼幽默的二儿子赛维特,经历各种变故的布里德一家,聪明美丽的姑娘巴布罗离开村里的男人又回来了…… 一直没有表的只有艾萨克了,房子有了,田地有了,妻儿有了。这个庄稼汉依旧在田地里劳作,慢慢的老去,所有的那些跟他无关的东西似乎从未发生过改变,他依旧是那个他,变换得只是他的年龄。 故事发生在荒野中,但是它依旧没有逃脱被改变,被破坏的命运,使这个安静的地方变得疲惫又无奈。 人的利欲是无法满足的,但是当我们发现我们只是宇宙中一颗微不足道的尘埃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安定下来。
一位拥抱现代的女性在前行道路上突然迷茫了刹那。也许有一些书的存在就是让你在抛却道德抛却传统高歌前行时有愣神的片刻。 汉姆生不为土地书写挽歌,事实上土地不需要人以自我感动的姿态抒情。他实录土地上生长的一切。流转、变化、朴质不存,理性入侵。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也许作者认为是坏的) 也许正是这种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的朴实,让城镇化现代化文明化的高歌叙事变得暗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