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庸人
青年方路本是铁路施工队的普通技术员,在川北工地意外邂逅风情万种的金矿女老板刘萍,一见倾心的他,却不知这段炽热爱恋早已埋下致命陷阱。他因触碰军婚红线,被挚爱之人亲手推入牢狱,三年光阴在铁窗与屈辱中度过。 从意气风发到身陷囹圄,从纯情少年到看透世事,方路在监狱这所特殊的“大学” 里,历经人性冷暖,读遍世间百态。出狱后,他告别过往,在商海摸爬滚打,昔日好友、旧爱重逢、职场算计轮番上演。 这是一段充满遗憾与救赎的青春往事,一场关于爱、背叛与成长的人生试炼。一不留神踏错的半步,改写了整个人生轨迹,而那些吃过的苦、受过的伤,终让他在烟火人间里,活成了更清醒的自己。
阅读庸人的《一不留神》。通俗小说,庸人文笔不错(写这类文章的人通常文笔都很好),胡编乱造的故事也是有其生活背景的,这类书写的随便、读的轻松。
第一次读还在上大学,很喜欢作者对书里人物的描写,各有特点也沉浸在他们的故事里.强力推荐庸人的小说,在我心里王朔第二庸人第一。他所有作品几乎都是讲这一小圈子人不同阶段的故事,值得反复阅读.角色里有个胖子也可以作为其他作品可爱胖子的始祖.还有本谋天下更是写的令人拍案叫绝
胡扯咧咧,但还是可以一直读下去的。
俗世俗人,酒色财气大多数男人的追求。我平日生活与书中主人公有点相似,爱喝白酒,冲,呛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没有恢弘的文笔,却处处渗出了朴实中的离奇!喜欢文艺化的男主,人生如戏,愿波折未褪其不羁,再次出世,仍旧潇洒如初!
庸人笔下的生活是一个大舞台,舞台上的爱情故事不过是在作戏,大幕一落,演员们各自回家。
一不留神就看完了,喜欢是因为书里看到了自己。
一不留神。人生一世,世事艰难,人生苦短,如履薄冰。很现代的故事,很现代的笔法,人情世故批露嘲讽的还算过隐。
即使你如履薄冰,也无法避免生活里那些一不留神改变的命运
写作痞痞的,通篇写了一个桃花旺盛家伙巨大的北京人起起落落的故事,不是一般的扯,一口气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