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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 封面

喧哗与骚动

威廉·福克纳

1.4万人在读
18.7万字总字数
¥25.99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20 · 视频解读 54

内容简介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威廉·福克纳最著名的作品,现代文学史上的不朽经典。讲述的是美国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演绎了一场黑暗、迷乱的伦理剧。最为人称道的就是书中多视角、意识流手法的经典运用。本书名取自莎士比亚《麦克白》一句台词:“生活就像傻子讲的故事,满是聒噪和狂怒(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小说的主题也在被这句台词说中。

读者书评

★★★★★

福克纳的这本意识流作品阅读障碍比较大,尤其是微信读书少了字体的转换和一些注释(纸书里有字体转换,斜体字表示时间发生跳跃),更是增加了难度。下面这些是整理出来帮助大家理解,有错误请指出。 1,先梳理一下人物关系 杰森:班吉父亲 卡罗琳:班吉母亲 毛莱:卡罗琳弟弟,班吉舅舅 昆廷:家族长子,哈佛学生,最后自杀(第二章的叙述者) 凯蒂:女儿,对班吉很关爱,后因未婚先孕,结婚后被抛弃而堕落 杰森:次子,阴险冷漠,因为父母卖掉土地供昆廷上学气愤,因为凯蒂被抛弃导致自己工作丢失而报复,自作主张阉割班吉,严厉管教小昆廷并阻止母女见面(第三章的叙述者) 班吉:原名小毛莱,小儿子,只有三岁智商,因渴望接触女生被阉割,最后被送往精神病院(第一章的叙述者) 小昆廷:凯蒂女儿,与舅舅名字相同,受杰森压迫,反抗意识强,最后偷走杰森扣留自己的抚养费 迪尔西:说话很有分量的黑人女仆(第四章叙述者) 威尔什:迪尔西的儿子 T.P:迪尔西的小儿子 弗洛尼:迪尔西的女儿 拉斯特:迪尔西的外孙,经常由他照顾班吉 罗斯克斯:黑人男仆 娜塔莎:昆廷邻居,与昆廷玩性游戏 埃姆斯:凯蒂婚前对象,小昆廷的父亲 赫伯特·赫德:凯蒂未婚夫,曾许诺给杰森工作,后因凯蒂怀孕抛弃,杰森工作也因此泡汤 2,重要事件的发生时间 1890 昆廷出生 1892 凯蒂出生 1894 杰森出生 1895 班吉出生 1900 昆廷与娜塔莎玩性游戏 1906 凯蒂和班吉玩香水 1908 毛莱带班吉给帕特森太太送信 1909 昆廷去哈佛读书,凯蒂与埃姆斯发生关系怀孕 1910 凯蒂婚礼 1911 小昆廷出生 1912 班吉父亲去世 1913 班吉被阉割 1914 班吉去公墓 1933 班吉被送到精神病院 3,这本书第一章是班吉的角度,因为是个弱智,叙述没有逻辑性,非常混乱,这是阅读的最大障碍之一,推荐阅读时候参考人物和时间表。 第二章是昆廷的角度,部分是他自杀之前叙述的,思想比较亢奋,语言跳跃性极强,所以经常会出现大段篇幅没有标点符号。 第三章是杰森,从这里开始阅读障碍降低,叙述的非常清楚,但因为杰森是最冷酷无情的,所以有些叙述像是在为自己辩解。 第四章是女奴迪尔西的角度,这个叙述是最客观也是最清晰的,通过这一章能把前面很多事情串联起来,推荐大家读完三四章以后重新读一下一二章,会清晰很多。 有机会再补充,欢迎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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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看这种“想到什么写什么”的意识流写作手法。在这本书中,可以看出福克纳精心布置的意识流“陷阱”——你很不自觉地跟随着人物言语和行为流动。 时空转换是随意的,故事情节细碎,人物的出现也是看叙事角色的想法。如果你看的迷迷糊糊懵懵懂懂那就对味了。 因为真的,没有注释和别人的解读,你可能根本无法理解和明白,为什么上一刻角色在母亲病逝的那一夜,下一刻可能又出现在凯蒂的婚礼前一夜…… 很多批评家说,福克纳是美国文学的一座丰碑,开辟了一个新的小说叙事赛道。诚然如是。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经常想起本科时读的《百年孤独》,同样的意识流写作,同样的魔幻现实主义,却呈现出不同的文化和社会背景。 他们的书写显然不是互相借鉴和嫁接,而是自辟一种新的叙事风格。这与中国文学作家对他们的模仿和借鉴太不一样了。 班吉这个人物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混沌时期的人的书写,他天真无知,可很多时候却仍流露出作为“人”的聪慧特质。所有人都能欺负他,忽视他,不尊重他,他潜意识里大约是知道的,所以非常依赖对他好的姐姐凯蒂。 另一个我很喜欢的人物是昆汀,一个在我的想法里是个非常浪漫的悲观主义者。他比班吉要幸运,他有能正常思考的大脑,可这也是他的不幸。 他明明对周遭的一些感到痛苦不堪,却还是努力表现出正常的“活着”,他明明打算自杀了,仍想了许多许多,甚至想着应该死在哪里比较好。 看书的时候经常在想,如果要成为班吉或昆汀中的其中一个人,你会选择成为谁? 一个无知的“傻子”,还是一个会思考的“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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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书的写法极为独特,即多角度叙述,可谓是福克纳的拿手写法。一共四章,前三章分别从班、琨廷、杰森三兄弟的视角写一天的发生的事(当然其中添加了对过去回忆),最后一章是全能视角。虽然都是写一个南方家族的没落史,但内容却不冗余,而是让人恨不得再多了解一些。 第一章是以白痴弟弟班吉为叙述视角,这个智力为三岁的成年人经常把现实和回忆混到一起,时间错乱,让人看得云里雾里。小说的经典译本的译者选择把每现实和回忆的时间标示得清清楚楚,当然出于好意,然而我实在不喜欢这种剧透…于是就来看这个译本了。我坚持看这一章时自己去猜其中时间变化,结果是经常晚上看到打瞌睡。 看完第一章我叹了口气,以为接下来会容易些,谁知第二章的叙述者是个精神病…一个精神病的意识流表现在文本上是几乎没有逻辑,没有标点的,在缺乏小说背景的了解下我还需要自己断句,折煞我也… 第三章顺利了些,是一个道德沦丧者内心,他大概也是汤普森家族唯一一个正常的人吧… 第四章读起来更容易了,有雨过天晴,苦尽甘来之感,此时对于小说背景基本已经把握了。 结尾处“作者的话”中多次提到从该小说可以看到美国南方的缩影,这是毋庸置疑的,也许表面上看是家族个人的悲剧,但是个人的性格同时也是时代造就的,就像琨廷认为妹妹的贞洁是家族荣誉最后一道门,这是令他痛苦的一个原因。个人和时代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这不是一本完美的小说,却是一个值得回味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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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福克纳的书,完全不同于以往的阅读体验,特别震惊和新奇,第一章看起来最费力,有些晦涩难懂,后面逐渐轻松明朗起来,看完整个感觉犹如听了一场交响乐,同一个主题用不同的视角,不同性格特点的人物进行叙述,多维度多层次交叉扩展延伸,最后360度全方位辐射连贯融汇,余音袅袅忍不住会想再去翻看回味某些懵懂的段落大意,这时会收获海面上阳光照射浪花波光粼粼的美感。另外一个特点是语言描述的细腻琐碎很容易定格出电影分镜头画面。看完译者后记才知道福克纳是"大师中的大师"瞬间发现自己孤陋寡闻、才疏学浅

★★★☆☆

《喧哗与骚动》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美国南方文学领军人物之一的威廉·福克纳的重要代表作,从一个白痴的视角展开讲述一个南方望族衰败的故事。第一部为作者带来盛誉的成熟之作。 小说名字取自《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本书「译后記」译者方柏林说,“读福克纳,如同在峰顶看风景。很多现当代作品都有它的血脉。要想进入美国文学的殿堂,此书啃也要啃完,这是以后阅读中受用无穷的预备。 ” 译者又说,“过去十年,我翻译了不少书,每次都有一个博学的美国朋友给我帮忙,解答我的各种问题。提到这本书,她破天荒地拒绝给我帮忙。她说此书颇为黑暗,书里似乎有鬼,会像梦魇一样缠住你。这一年多来,我在孤独和抑郁之中艰难翻译,慢慢校对。翻完此书,感觉元气大伤,决定把翻译这一爱好戒了。 ”真是无语! 刚从《巴黎评论3》中读到同为美国南方文学领军人物的美国作家斯泰伦有关这部作品的评论,简摘如下: *福克纳是冒着染上十足地方色彩和感觉的危险。他偏偏不给那些深宅大院增添点儿人气,反而痴迷于让它们看上去颓败不堪。 *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中的时间实验有其合理依据,但是不成功的。 *我欣赏福克纳的复杂性,但不赞成他的晦涩。至于《喧哗与骚动》,我认为虽有瑕疵,但还是成功的。福克纳太过于长时间地保持那种可恶的紧张感了。不过,在某种意义上,它最终还是一部伟大的作品,最奇妙的还在于,它怎么会在一个那么高亢,那么漫长,那么疯狂的音符下高唱了那么长久,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很遗憾,没有决心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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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柯纳是想把这本书写成一本像《圣经》的结构编排一样的书吗?如果不了解圣经,没看过圣经的四福音书,不懂圣经中新约和旧约之间的渊源与相互印证,没有类型学的理论视野与框架,我想,读这本书无异于在自虐。不过我很喜欢这种结构的编排,很具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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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取自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的《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中的一段著名台词:“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小说集中叙述一个世家的没落以及家庭中每个成员的精神状态,属于典型的以“男方罗曼司”为基础的家庭小说。 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中表达了作家本人对美国南方传统矛盾而复杂的情感,成功地描摹出了一幅南方传统家庭没落的图景。它传达出了伴随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新旧价值观念之间,传统与现代因素之间的冲突所引发的巨大幻灭感和道德危机,表现了作家对重建人的精神世界的殷切期望。他的作品从总体思想和精神面貌方面艺术地刻画出美国南方“现代人”的困惑与苦恼,以及她们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异化感,孤独感和人与人之间的疏离感。而这刚好表达出了我们在当下的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部分相同感受。 福克纳采用了多角度的叙述手法。他让班吉,昆丁和杰生各自讲解一遍自己的故事,最后在迪尔西部分再采用全知视角对故事加以整合与补充吃。这种手法就是把一个故事进行多次重组,但是每一次又不尽相同,从而使小说叙事形成一种单色和复色相结合的“对位式结构”。其实,大量借鉴意识流的手法,透过人物一个接一个的意识活动来讲诉故事,刻画人物,充分利用了自由联想和思维跳跃的微观把握。 第三个就是变换的时空处理手法。场景的转换频繁以及高超的时间处理方式使读者在阅读时产生时间错位的感觉,同时形成了空间跳跃的反差效果。 最后,文本目录标题的时间体现出“神话模式”。第三、一、四章所标示的时间按顺序恰好是耶稣基督受难日至复活日节期间的重要三天,而第二章的时间又恰好是基督圣体节的第八天。这里面影射和暗示的关系。在耶稣的神圣伟大与庄严中突显出康普生家族子孙的猥琐,自私和爱的缺乏,采用反讽的艺术手法告诫人们违背耶稣诫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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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这本书,是因为某天在微信里看到此书被列为最难懂的十本书之一。坦白说,花了十多个小时读完这本书,除了知道个故事梗概,对于意识流动的处理、时间顺序的连贯性以及文章的妙处还比较模糊。准备买本纸质的再读一遍。读完此书,不得不佩服福克纳是现代小说不与逾越的高度。小说分别从白痴班吉明,精神病患者昆廷,小市民杰森三个第一人称视角和全知视角展开叙事,多声道、多维度、多重视角。细节与线索间相互补充、延伸、交替;时间、空间、场景不断跳跃,使得文本充满瑰丽多姿的色彩。文章以四个时间为章节,既独立成章又相互关联,每个章节的现实层面都集中于一天,而时间、空间却无限延伸与放大,引发读者不断的思索与前后对照,是一场阅读的挑战与诱惑。杰森、昆廷、凯蒂,这四个同胞兄弟姐妹,以凯蒂为中心,福射其父母康普生夫妇的虚妄自私无能、舅舅毛莱的贪婪无度、黑人女佣迪尔西的忠诚与仁慈,共同演绎了一出南方没落贵族的最后挣扎与挤压。文中,借用班吉明对雨和树的味道以及嚎哭,昆廷对时间和金盏花香意识的象征,充满寓意与韵味。我以为,凯蒂是善良和美的化身,她那么尽心的爱抚白痴弟弟班吉,可是不明白为什么,却成了堕落的代表。她的爱情,引发了昆廷的自杀和女儿昆廷被抛弃、虐待的悲剧,而自己因为女儿受尽杰森的欺诈,以卖身接济女儿。结合《我弥留之际》,不成熟的以为,福克纳并不象马尔克思,对女性有着特殊的赞美与依恋,福克纳更倾向于人性阴暗面的披露,更关注小市民的生存状态,这可能和特定的历史时代有关。接下来,再读读他的巜八月之光》和巜押沙龙押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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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我们的痛苦都是由自己造成的。我们都认为是这个世界亏欠了我们,使我们没有能得到幸福;在我们得不到幸福时,我们就把责任怪在最靠近我们的那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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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书读一遍是不够的,不足以理清来龙去脉,但从文学性的角度而言,已经拜倒在福克纳笔下。 班杰明的世界像一个迷幻的万花筒,凯蒂是树的味道,父亲是雨的味道,美好的东西是火光的明亮。满足就安静,不满足就嚎哭。不止是童真,更多是迟缓与空洞。文学技巧尤其高超,写到雨、树、青草、火焰时有空灵的美,杂糅在“grave hopeless”的嚎叫里。 怎么我在昆廷部分看到了对凯蒂满篇满纸的爱慕、因爱生恨,因此深受乱伦关系的折磨(甚至去忏悔)。但附录里福克纳本人说是因为在意凯蒂的贞洁,玷污家族荣誉(大概是我想太多)。不管如何,写出了昆廷浑然天成的忧郁和诗人气质,尼采的拜伦的🌚。中间一大段有关月亮和金银花的女性幽微心思,细腻直逼杜拉斯和张爱玲。 不得不说杰森是塑造得最突出的人物了,福克纳不仅有一流的温情,更有一流的刻薄。残忍、凶狠、刚毅、硬汉、精明、冷漠,杰森诠释了什么叫做恶之迷人。 这是继十多年前的《飘》之后我看的第二部美国南方的作品,毫无意外地触到了黑人与白人、用人与主人间的复杂关系,并不是纯粹的主仆关系,但也完全不平等,还相互依存,有情感羁绊。侧面反映出美国种族问题根源上的复杂性,一直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也无法依靠法律、道德、经济、文学任何一种的单一作用解决,反而有愈演愈烈的态势。 意识流流到福克纳这,观察它承前启后的艺术风格也很有趣味。之前从《尤利西斯》继承的,又在之后的鲁尔福《佩德罗·巴拉莫》,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上体现了。

书籍信息

作者威廉·福克纳
译者方柏林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5-01
ISBN9787544752558
分类精品小说-社会小说
格式TXT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