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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作乐(百读文库) 封面

寻欢作乐(百读文库)

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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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万字总字数
¥19.99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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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958年,毛姆在接受采访时称,《寻欢作乐》是他本人最得意与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他一改以往作品中对女性的偏见,以爱慕者的身份来追忆一个美丽女人的一生,点缀以许多文艺圈中的韵事逸闻。大作家德里费尔德及去世后,他妻子请人为他立传。小说的叙述者阿申登被传记作者请来回忆当年和作家的交往,故事由此展开,在阿申登的记忆深处,我们发现了作家的前妻,迷人的罗西,她生性风流,处处留情,却不失善良坦诚与可爱…… 在《寻欢作乐》里,毛姆从现实中取材,将虚实相掺,借故事叙述者阿申登之口叙述了其与著名作家德里费尔德及其前妻罗西的早年交往,而这段往事正是另一位流行小说家基尔所要挖掘的传记题材。读者可依稀指认出德里费尔德是在影射哈代,基尔由休·沃尔波尔脱胎而来,至于罗西,则分明是乔伊斯笔下莫莉·布鲁姆的翻版。

读者书评

★★★★★

摘录了本书译者叶尊的几段译后序: 《寻欢作乐》中,故事的叙述者阿申登的原型实际上就是毛姆自己。毛姆曾经在白马厩(书中改作黑马厩)小镇上度过他的少年时光,他的叔叔亨利当时就是镇上的牧师,那时他结识了一个在镇上落户的作家。此人虽没有什么名气,但却是毛姆接触到的第一个作家,对他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寻欢作乐》一书通过对“文坛泰斗”德里菲尔德及其周围种种人物的描写揭示了当时英国文学界的种种光怪陆离、可笑可鄙的现象。读者可以从毛姆笔下的作家德里菲尔德从卑微到显赫的一生和市侩文人阿尔罗伊·基尔的形象中看到世态的炎凉和某些文人墨客的虚伪、圆滑,但毛姆更加着意刻画的是书中的女主角罗西。罗西是一个性格颇为复杂的女性,她原是一个酒店的女招待,她从不隐晦自己的低微出身,举止之间毫无矫揉造作的习气,与伪善世故的德里菲尔德的第二个妻子和巴顿·特拉福德太太之流形成鲜明的对比。她本质纯真,心地善良,尽管在男女生活上有些行为不检,但却决不是一个骄奢纵欲的人。 本书也是毛姆艺术上最圆熟完美的作品,整个小说的布局错落有致,现实的介绍和过去的回忆相互穿插,叙述线索不时前后往复而不失清晰,在貌似散漫的结构中自有巧妙的安排,口语化的叙述简洁流畅,文字干净利落,其间作者在评论当时文学界的状况时锋芒毕露,在模仿茶余饭后故作正经的客厅谈话时更不乏嘲弄挖苦的意味,但是在嘲讽揶揄中却仍包含着对人的理解和同情,无怪现代英国文学评论家A.C.沃尔德认为《寻欢作乐》是毛姆最出色的小说。

★★★★★

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别人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 本书的两个重要人物,一个是作家德里菲尔德,另一个是他的第一个妻子罗西。 我主要想说一下他的妻子罗西。 本书作者在第一次遇见作家夫妇的时候,曾细致的描写了他们的生活:他们一起骑车,招待客人,逃债。 罗西和很多男人在一起,但是奇怪的事情是这个女人并不招人讨厌。相信大家在文学作品中遇到过很多这样的女子,他们对爱情好像并不专一,他们的行为也很随意。你心里明明知道这样的人爱情道德不太好,但是在作品中看到她却并不觉得讨厌,例如曹雪芹笔下的尤二姐。 虽然性格与尤二姐差别很大,但是这个女人也不讨厌。我认为不讨厌他们的原因可能是,他们的生活是有色彩的。或者说因为他们性格可爱,生活的我不压抑,就算是现实生活中,我相信他们也会是很好的朋友。金庸笔下的程灵素很招人喜欢,但是金庸笔下为了情郎而死的不只她一个,她突出在性格的可爱与真诚,灵素经常吐吐舌头,眨眨眼睛,这也是她可爱的地方。 好像有点跑题了。 再说回罗西,她是一个快乐的人,他不斤斤计较也不婆婆妈妈,即使是后来七老八十了,她做事行为还是轻巧灵动,所有老年人有的缺点她都没有。一句话就是,她永远是一个年轻人。 她不隐瞒自己卑微的工作经历,很直率,对别人都很真诚。她无拘无束,当然也是因为这种性格,让她在很多人看来会有一点放荡。 作家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是很快乐的,他会唱很滑稽的歌,做很疯狂的事。等他们的生活就可以用一起寻欢作乐来形容。逃债的这一点最有趣,他们装作很有钱的样子到处欠账,然后有一天忽然逃跑了,他们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有一种恶作剧般的趣味,这里也写他们也是善良的虽然生活有些胡闹,但是他们欠穷人的钱都还了。后来罗西私奔之后,还一直给母亲打钱,可见其实这个女孩子是很善良的。 到后来罗西跑掉了,作家和一个比较虚荣的女人结婚了,他的生活应该算是很无趣了,他每天写东西,为了别人的看法不得不谨小慎微的生活着,这时候他虽然出名了,却经常去酒吧喝闷酒。 所以这就是毛姆给我们的一种思考,是应该本本分分一眼望到头闷闷的过一辈子,还是全部听从自己的内心,爱真心爱的人,做真心想做的事。 其实真的心里无所顾忌的时候,快乐反而会多一些,生活中的苦闷大多数来源于觉得自己不能满足别人的期望,父母也好,亲人也好,朋友也是。 人活着,要听从自己的内心啊,说着容易,做起来难。

★★★★☆

如果是因为经历过人生的伤痛,才会有所谓的惊世之作。 那对于德里菲尔德来说,究竟哪个对他更重要,是自己的爱人罗西与他厮守一生,还是自己的写作梦想得以实现并成为了文坛泰斗。 这是个两难选择。但不知为何,在读到德里菲尔德成为作家大师,受着众人追捧时,却并不觉得他是快乐的。他心中失去了最爱,他活成了一个演员,活成世人所希望的样子,却不是他自己最幸福的状态。罗西将他的幸福源泉带走了。 对于男人而言,面对罗西这样乐忠于寻欢作乐的美丽女人,大约都会动心吧。据说这部小说是毛姆最喜欢的作品,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罗西是毛姆喜欢的女性。 罗西她追求自我的快乐,忽视所谓的礼教约束,所以她可以跟多名男士暧昧着,还能劝服和他发生关系的男人,“干嘛不为你所能得到的高兴呢?有机会就该尽情玩乐。”这话在如今看来,也是多么大胆的自我解放。 作为同样女性的我,虽然也在努力追求自我生命的绽放,却并不认同罗西的方式。不过,这本小说名为《寻欢作乐》,但到底觉得是题深文浅了。

★★★★★

阅读《寻欢作乐(百读文库)》,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译者:叶尊。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二十世纪英国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和散文家。他出生在巴黎,十岁时父母双亡,由他的叔叔接回英国抚养,在寄宿学校里长大,少年时的生活非常阴郁和凄苦。他先在坎特伯雷读书,后来又到德国海德堡求学。一八九二年他进伦敦托马斯医院学习,两年后参加实习,但是从未开业。一八九七年他出版了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从此便开始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 《寻欢作乐》又名《家丑》,我觉得后者的名字更贴切一些。写于一九三〇年,是毛姆本人最为喜爱的作品。小说主要人物中的三个都是职业作家。其中德里菲尔德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一位从卑微到显赫一生的著名作家,已在不久前离开人世;阿尔罗伊·基尔是当时的一位市侩文人的流行作家,从他的形象中可以看到世态的炎凉和某些文人墨客的虚伪、圆滑,受邀与死者遗孀撰写死者的传记;故事的叙述者也即笔者以第一人称的阿申登则是一位比较严肃的作家。作者在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原型总来自现实生活,可是经过作者的艺术加工,书中的人物与最初给作者提示及启发的那个人物原型往往已经没有多少共同之处。作者以轻松诙谐的笔触描写揭示了当时英国各阶层之间的森严的等级制度和文学界的种种光怪陆离、可笑可悲的社会现象。

★★★★★

《寻欢作乐》(毛姆 叶尊译本)全书26章完整章节梗概 全书结构:现实线(传记作家罗伊、德里菲尔德第二任妻子艾米邀约“我”阿申登)+回忆线(青年时期与作家德里菲尔德、前妻罗西的往事) 双线交织,现实框架包裹全部往事回忆。 作者序 毛姆自述创作初衷:本书是他最满意作品;讽刺文坛虚伪造神风气,塑造完全遵从本性、不被道德绑架的女性罗西;原型参考英国文坛真实人物,借传记写作撕开体面名流的假面。 第一章(现实开篇) 叙述者阿申登接到作家罗伊·基尔电话,对方急切约他共进午餐。阿申登看透罗伊功利本性:罗伊要为刚去世的文学泰斗德里菲尔德写官方传记,急需阿申登掌握的、德里菲尔德未成名时的私密素材,用来美化、神化逝者形象。铺垫罗伊趋炎附势、擅长粉饰名流的性格。 第二章 午餐会面,罗伊滔滔不绝吹捧德里菲尔德,极力塑造其高尚、专一、苦行僧式文人形象;刻意回避、掩盖德里菲尔德早年落魄、第一段婚姻、前妻罗西的全部信息。罗伊反复打探阿申登年轻时和德里菲尔德的交往细节,试图筛选符合“伟人传记”的内容,对有损体面的往事闭口不谈。阿申登内心冷笑,回忆起真实鲜活、完全不像罗伊口中圣人的德里菲尔德与罗西。 第三章 罗伊劝说阿申登配合传记写作,声称要让大众铭记伟大作家;同时贬低所有知晓德里菲尔德早年不堪过往的人,认为底层往事会玷污文坛偶像。阿申登假意应付,内心开始回溯几十年前,自己初遇德里菲尔德夫妇的乡村岁月。现实与回忆双线正式切换。 第四章(回忆开启) 青年阿申登在乡间小镇求学,偶然结识还未出名、穷困潦倒的作家德里菲尔德。彼时德里菲尔德收入微薄、性格孤僻,不爱社交,唯一的慰藉是妻子罗西。第一次见到罗西,阿申登便被她浑然天成的温柔、鲜活、毫无矫饰的气质吸引,与小镇拘谨守礼的女性完全不同。 第五章(现实穿插) 阿申登收到德里菲尔德第二任妻子艾米的来信,邀请他去乡间别墅小住,索要德里菲尔德早年书信,想一同追忆亡夫。阿申登反感艾米刻板、虚荣、刻意维持遗孀体面的姿态,犹豫是否赴约;致电罗伊商量,罗伊极力怂恿他前去,方便自己收集更多传记素材。 第六章 阿申登动身前往艾米的乡间宅邸。宅邸奢华精致,处处摆放德里菲尔德晚年照片与荣誉奖章,艾米把家里布置成纪念“伟大作家”的展厅。艾米全程塑造深情忠贞、陪伴文豪走完辉煌晚年的完美妻子形象,绝口不提罗西的存在,视第一任妻子为家族污点。 第七章 艾米与阿申登闲谈,刻意美化晚年的德里菲尔德,称他一生克制专一、淡泊名利;大肆贬低早年落魄时期,认为那段岁月不值一提。阿申登表面附和,脑海不断浮现当年贫穷却自在的德里菲尔德与明媚的罗西,对比艾米口中被包装出来的虚假伟人。 第八章(大段回忆) 重回青年乡村往事:德里菲尔德家境拮据,住简陋小屋,靠零星稿费糊口。罗西出身普通,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却天生共情力极强,待人温和包容。每周末家中会聚集落魄文人、底层劳动者,罗西热情招待所有人,从不分高低贵贱,人人都愿意向她倾诉心事。 第九章 详细刻画罗西的性格:她不在乎世俗贞洁礼教,追随内心欲望,身边常有不同男性爱慕者;但她从不欺骗、不玩弄人心,坦荡直白,待人永远真诚善良,没有上流女性的虚伪算计。德里菲尔德清楚罗西风流,却深爱她,包容她所有出格行为。 第十章 阿申登频繁登门拜访,逐渐和罗西产生情愫,二人成为情人。阿申登起初占有欲极强,得知罗西同时还有其他情人时愤怒嫉妒;罗西坦然开导他:人生短暂不必被世俗枷锁束缚,应当及时享受快乐,不必执着独占。这番话彻底改变阿申登看待人性与道德的观念。 第十一章 描写当时小镇旁人对罗西的非议:乡邻、保守妇人指责她放荡不检点,四处散播流言。但所有和罗西近距离相处过的人,都无法真正讨厌她——她从不会伤害任何人,温柔宽厚,乐于帮扶底层穷人,流言和她本人形成巨大反差。 第十二章 文坛中间人巴顿·特拉福德夫人登场,手握文坛资源,专门发掘、包装落魄作家。她看中德里菲尔德的写作天赋,主动提供人脉、资助,想要把他推上主流文坛。特拉福德夫人十分厌恶罗西,觉得罗西粗鄙、伤风败俗,会毁掉德里菲尔德的前途,不断劝说德里菲尔德远离妻子。 第十三章 特拉福德夫人持续干预德里菲尔德的生活,不断灌输上流社会的体面标准,要求他斩断和底层圈子、罗西的联系。德里菲尔德在名利诱惑与爱人之间挣扎,内心开始动摇;罗西敏锐察觉到丈夫的变化,察觉到自己终将成为丈夫通往成功的绊脚石。 第十四章 贵族乔治勋爵出现,疯狂爱慕罗西,愿意带她远走高飞,脱离压抑的小镇与日渐疏离的丈夫。罗西看清德里菲尔德已经被名利、文坛规则裹挟,两人精神渐行渐远,她不愿困在被世人审判、丈夫逐渐嫌弃的婚姻里。 第十五章 爆发关键剧情:罗西留下字条,抛弃德里菲尔德,跟着乔治勋爵私奔,彻底消失在小镇。德里菲尔德崩溃消沉,陷入长久痛苦;小镇流言彻底爆发,所有人都嘲讽德里菲尔德被妻子抛弃。特拉福德夫人趁虚而入,全方位接管德里菲尔德的事业与生活。 第十六章 回忆罗西离开后的德里菲尔德:他短暂颓废后,彻底顺从特拉福德夫人的安排,融入上流文坛,写作风格、言行举止全部迎合主流审美,一步步收获名望、财富与社会地位。之后他遇见艾米,迎娶第二任妻子,组建符合文坛体面标准的家庭,彻底抹去罗西在自己人生里的痕迹。 第十七章(切回现实) 艾米继续向阿申登灌输晚年德里菲尔德完美形象,拿出大量晚年书信、获奖记录,反复强调丈夫庄重高洁的品格。阿申登试探提起罗西,艾米瞬间变脸,称罗西粗野、不知廉耻,是丈夫年轻时一段不堪回首的错误,严禁再提起此人。 第十八章 阿申登在别墅独处,翻看德里菲尔德早年遗留旧物,找到几张罗西年轻时的照片。艾米发现后立刻收走销毁,不愿留下任何第一任妻子的痕迹。阿申登看清艾米、罗伊、整个文坛都在合力篡改德里菲尔德真实人生,只保留符合大众期待的“圣人模板”。 第十九章(回忆跳转,多年之后) 阿申登多年后偶然出国旅行,意外在比利时布鲁日偶遇罗西。此时罗西已经不再年轻,但依旧开朗自在,和乔治勋爵安稳生活,没有丝毫悔恨。她坦然谈起当年私奔、离开德里菲尔德的选择,不觉得自己有错,依旧信奉顺应本心、及时行乐。 第二十章 罗西和阿申登彻夜长谈,讲述分开之后的生活:她没有被世俗指责压垮,活得自由舒展;反观德里菲尔德,虽然功成名就,却终身活在伪装与束缚里,再也没有当年落魄时的松弛快乐。阿申登对比两人截然不同的人生选择,内心唏嘘。 第二十一章 二人告别,罗西从此再无音讯。阿申登对比德里菲尔德晚年被名利捆绑的压抑人生,愈发明白:世人追捧的伟大作家只是被包装出来的空壳,罗西才是全书唯一忠于自我、活得真实完整的人。 第二十二章(回归现实别墅线) 罗伊专程赶来艾米的宅邸,和艾米一同套取阿申登掌握的早年往事。两人默契配合,主动筛选、篡改记忆:凡是能拔高德里菲尔德形象的细节保留,所有关于罗西、落魄底层生活、作家真实人性的内容全部删除、掩盖。 第二十三章 阿申登旁观罗伊与艾米联手造神:他们刻意割裂德里菲尔德前半生与后半生,把成功全部归功于艾米的陪伴、特拉福德夫人的扶持;将早年的贫穷、真挚情感视作人生污点,全盘抹去。阿申登看透传记行业的虚伪本质:传记不为还原真相,只为塑造符合市场期待的偶像。 第二十四章 阿申登拒绝配合罗伊美化式写作,坦言自己不会隐瞒罗西的存在与真实过往。罗伊十分慌张,极力劝说阿申登配合,声称直白写出罗西会毁掉德里菲尔德身后声誉,遭到大众唾骂。两人观念彻底对立,罗伊代表世俗道德与文坛功利,阿申登坚持尊重人性真相。 第二十五章(全书主线收尾) 阿申登离开艾米的别墅,彻底理清整件事:罗伊要写一本粉饰太平、迎合上流社会的官方传记;艾米只想维护自己“文豪遗孀”的体面身份;所有人都在欺骗大众,扭曲逝者真实人生。他内心下定决心,不参与这场虚伪造神运动,守住对罗西、对真实人性的客观记忆。 第二十六章(终章) 现实结局:德里菲尔德的官方传记如期出版,全书完全回避罗西,把作家塑造成无瑕疵、专一崇高的文学圣人,广受媒体与读者好评。阿申登冷眼旁观文坛全员自欺欺人,文末升华主旨:世俗推崇体面、克制、道德完美的假象,却无法容忍真诚、顺从本心的自由灵魂;所谓“寻欢作乐”,从来不是堕落,而是人忠于自我的本能。 译后记 译者叶尊解读:梳理小说讽刺内核;对比罗西与艾米两种女性、德里菲尔德前后两段人生;解析毛姆对英国文坛造神文化、虚伪礼教的批判;补充小说创作时代背景、人物现实原型对照,解读双线叙事文学手法。

★★★★☆

一个人的成功实在是太偶然了,以至于几乎每一位成功人士的生平都逃不过职业作家秃鹫般锐利的眼睛,无一例外的被创作成一部部精彩的传奇故事,它们有的一先令三便士一本,有的五先令六便士一本,有的二十先令一本。那些多舛的命运和开挂的人生,经过专业人士的调味和勾芡,最能激发起读者打开荷包的欲望。我想,无论能否娴熟地演奏《热情》或者《黎明》奏鸣曲,在书架上放上一本烫金封面的《约翰克里斯朵夫》总会让我们的心中获得不少满足。同样的,当我第一次读完《月亮与六便士》的时候,我几乎想立刻飞去太平洋深处的大溪地,膜拜一下伟大的斯托里克兰(尽管我是一个红绿色盲,平时看地图都费劲)。而能比这些史诗般的人生更精彩的,也许只剩下完美的人生了。在《寻欢作乐》中,男主角爱德华.德利菲尔德为我们全景展现了这样一种梦幻般完美的人生。 毛姆说他是“以一个带着妻子儿女在惠特斯特布尔小镇上定居的无名作家作为爱德华.德利菲尔德的原型的”(而更多人则认定他的原型其实是托马斯哈代),他从一个出身在乡下的,大户人家管家的儿子,闯荡伦敦,一步步成为了英国文坛最重要的人物,最后叶落归根,在自己的出身地,曾经的主人的庄园里体面地过完了辉煌的一身,逝世后甚至被提议安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德利菲尔德的才华未必比得上斯托里克兰,但他却得到了命运女神特别地眷顾,在最正确的时候,为他送上了三位最完美,最优秀的女性。这些犹如诸葛亮锦囊般的女子,成就了德利菲尔德无懈可击的一生。 当德利菲尔德一脸倔强,穿着惹眼的棕色灯笼裤,在乡下老家招摇过市的时候,除了一个模糊的梦想和一次失败的尝试,他几乎一无所有。他靠为出版社写软文谋生,并且要靠卖书来付肉铺的账。我想,如果他一直窝在老家写书评、唱滑稽歌曲和打惠斯特的话,这一辈子他唯一的收获可能就是英国乡间石刻的一些拓片了。此时此刻,德利菲尔德最需要的是有人推他走出自己的舒适区域。而没有谁能比一位精力旺盛但举止轻佻,充满欲望而又有几分姿色的乡下少妇更适合这个这角色了。无比幸运的是,德利菲尔德的第一任太太罗西甘恩正是这样的一个人物。上帝给了她一头浓密卷曲的金发和一双风情万种的眼睛,她绝不会甘心于逗弄还在上中学的牧师侄子或是在酒吧和运煤船上的水手调情。(当然,那个煤炭商人乔治勋爵,看起来还不错,他有自己的双轮轻便马车)于是,她在一夜间把自己和丈夫推到了伦敦。他们走的那么潇洒而浪漫,除了一屁股的债务什么都没留下。 十九世纪的伦敦是一个足以让德利菲尔德这样有才华的人一展生手的舞台,他的努力也为他赢得了一些至关重要的拥趸。比如腰缠万贯并且人脉广博的土豪大佬昆廷,荷包不鼓但出手阔绰文艺圈的二流老戏骨哈里,和德利菲尔德一样才华横溢的年轻画家希利尔。作为一个初出茅庐还没赚到什么钱的年轻作家来说,这些社会资源实在太珍贵了。所以,德利菲尔德一定非常感谢她太太在每周六的家庭茶会上对这些朋友的殷勤款待,自然也非常乐意罗西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坐着昆廷雇来的马车陪他去凯特纳饭店;或是和哈利去剧场看戏顺便一起吃顿宵夜什么的。至于她从又老又肥的荷兰钻石商人那儿搞来了一件价值230镑的貂皮披肩,或者和自己的小兄弟也发生了婚外情,那又能说明什么呢? 她就好像林中空地上的一个池塘,既清澈又深邃,跳到里面去会觉得很畅快,即使一个流浪汉、一个吉卜赛人和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之前曾跳进去浸泡,这一池清水也仍然会同样的清凉,同样的晶莹澄澈。 最妙的是后来罗西和乔治勋爵私奔去了美国。天哪,这对于正在事业攻顶时期的德利菲尔德来说,已经不是幸运了,简直是一种福气啊。有谁会希望在成名后让大众知道自己的妻子是一个出身卑微而且行为不检的乡下女招待?况且这时的德利菲尔德也迎来了一生中第二位女性,巴顿.特拉福德太太。 虽然他们并没有结婚,但是此时此刻的德利菲尔德并不需要妻子,他需要的是生意伙伴,而特拉福德太太堪称史上最完美的金牌经纪人。要不是她在贾斯伯吉本斯身上折了本,这块大馅饼可能就就不会砸中还在默默奋斗的德利菲尔德了。这位真诚热爱文学的出身苏格兰上等家庭的女士,每次去德利菲尔德家时的“神气就像一个要做交配飞行的黄蜂”。她坚定的为德利菲尔德的著作奔走宣传,最终成就了他的成名作《人生的悲欢》。当然她和罗西互相不对付,但幸运的是罗西识趣地退出了。在得知德利菲尔德遭遇婚变后,特拉福德太太无比真诚的表示:“最要紧的是别让这件事扰乱爱德华的工作。”德利菲尔德这只会下金蛋的鹅从此受到了特拉福德太太无微不至的看护,他们形影不离,在社交场上,她可以让德利菲尔德异常粗暴,也可以让他显得才华横溢。反正,她成功了,他们成功了。就算德利菲尔德得了严重的肺炎,而特拉福德太太自己也到了力不从心的年纪,她仍然不放心别的女人染指德利菲尔德。 接下来的情节太让人熟悉了。年事已高的头面人物和自己的贴身小护士在疗养的时候闪婚了。没有人能够指责这段婚姻,因为主教都发出了特殊许可。况且德利菲尔德婚后过着堪称完美的生活:他住在故乡的庄园里,家具陈设及雅致又华贵,仪容精致,衣着考究,由夫人安排,定期接待一批又一批社会名流,吃着奢华的佳肴。尽管年事已高,好在有太太的在一旁帮助和鼓励,他总算能表现出得体的举止和谈吐。他年轻的太太自然非常爱他,所以并不需要应酬所有的访客,有时候她会很贴心的把他一个人留在书房吃饭,从而可以得到更多的休息。他的书房被太太精心布置过,屋子整洁的一尘不染,古董书桌上反扣着一本厚重的精装本,书架上整齐的码放着仔细装订过的手稿和装帧精美的经典名著套装。就像在所有名人晚年的相片或故居展览馆里能看到的那样,大概唯一缺少的就是丝绒栏杆和请勿拍照的标识了,哦那时候还没有家庭照相机。 俗话说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位优秀的女人,在毛姆看来一位恐怕不够,而一生能接连不断的遇到三位优秀的女性,那真是童话故事了。有人说金庸的武侠小说是成人童话,可和他牛津学长的这部《寻欢作乐》相比,武侠世界依然留下了那么的遗憾和叹息。有人说童话故事中王子和公主的婚后生活永远是个谜,那毛姆的这篇《寻欢作乐》可以看作最为详细的谜底。总而言之毛姆通过这部小说,为每个成年人勾勒了一个梦寐以求的完美人生。难怪毛姆自己说这是他最为满意的一部作品,我想他的满意不仅仅因为这部小说充分展现出了毛姆的创作才能和写作技巧,更让他满意的应该是这部小说的一版再版,为他带去的丰厚收入,尤其是和阿尔罗伊基尔的那本正儿八经的《德利菲尔德传》相比,毕竟毛姆一直只是一个“二流作家中的佼佼者”而已。如果一定要说这本小说有什么不足的地方,恐怕就只有毛姆那标志性的尖酸刻薄用词和阴阳怪气的语气了。毕竟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如此地无可指责。

★★★★★

《寻欢作乐》是毛姆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毛姆总是冷静地通过情节的描写来刻画人物的性格,他声称他的基本题材是“人与人关系中的个人戏剧”,这种戏剧性在他看来是文学为读者提供娱乐所必需的。另一方面,毛姆强调作家应写自己的亲身感受,他从不试图去写他自己所不熟悉的人物和事件。他说“每个有理智的作家都写自己的生活环境。他在《寻欢作乐》中,毛姆用略带忧伤的笔调写起了自己少年时代的生活。那描写很有感染力,我仿佛看见一个忧郁羞赧的少年怀着有点自以为是的心理又带着思考的神情默默穿过有钟楼的英国小镇青灰色的街道。罗西的出现灿若星辰。她的亲切自然像阵夹着花香的清风吹进了少年的心扉,给他暗淡的青春抹上了一层柔和的水彩。《寻欢作乐》的初心是为了忘记她。因此,与其说毛姆为了苏琼斯而写《寻欢作乐》,倒不如说毛姆用《寻欢作乐》治愈了自己的情伤了。

★★★★★

读毛姆之前,这个名字已经如雷贯耳了,最先了解到的,是他的《月亮与六便士》,但是我却鬼使神差的先读了《寻欢作乐》,只因为开篇第一句话,让我不能更认同了。 读完全书,我感到非常难受。我似乎窥探到了什么,但是却没有能力表达,我想把我的感想串联起来,但是发现它们并不受我控制,我矛盾的发起呆来。我即不敢赞成罗西的寻欢作乐,又不敢指责她的放浪形骸。左右都有自己的期望。 全书杂乱有序。主线是为了完成一本传记,穿插着作者的回忆,夹杂着旁人的补充,娓娓道出了一位著名作家的一生。期间,真实和虚伪进行碰撞,爱情和背叛进行搏斗,道德和自由进行厮杀。把人间百态和人物形象展开,再放大,血淋淋的呈现在读者眼前,让读者品鉴、选择。 罗西 寻欢作乐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她完全为自己而活。 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对这种事从不犹豫不决。这并不是道德败坏,也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她觉得这是一件快乐的事,而她也愿意把快乐带给别人。这丝毫无损于她的品格,她仍然那么真诚、淳朴、天真。 罗西不是那种会在他人心中激起爱情的女人,她引起的只是一种亲情。对她心怀妒忌是很可笑的。她就好像林中空地上的一个池塘,既清澈又深邃,跳到里面去会觉得很畅快,即使一个流浪汉、一个吉卜赛人和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之前曾跳进去浸泡,这一池清水也仍然会同样地清凉,同样地晶莹澄澈。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我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人。 德里菲尔德 一个默默无闻的作家,是如何家喻户晓的?一个家喻户晓的作家,又是如何默默无为的?就如太阳,我们看到它的光亮,如此明艳动人,温暖人心,却很难想象太阳表面正发生着剧烈的反应。 他是唯一自由的人。 这是莫大的讽刺。 德里菲尔德太太 一个思想保守古板,淹没在虚荣里的可怜人,她把著名作家裱在了她的虚荣上。 我觉得遇事如果都把自己放在别人的地位,总会有所帮助。 这样的一句话,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就是最大的嘲讽。 罗伊 一个没有多少才华的天才作家。  总是在想着如何标榜自己,宣传自己,树立自己的绅士形象,忽略了真实,活在了虚伪里面。 为此孜孜不倦。他的努力和勤奋,造就他现在的地位。 罗伊说:要是这件活儿完成得不错,对我自然也很有好处。一个小说家如果不时写点儿题材严肃的东西,人们对他就会尊敬得多。 巴顿·特拉福德太太 一位优秀的交际花,是很多文人的贵人,外表光鲜,行事果断,手段高明。 如果巴顿·特拉福德太太碰巧有点儿生气,那她也是通过德里菲尔德表现出来的。在这种时候,她依然显得娇媚动人,而德里菲尔德却会变得异常粗暴。 阿申登(我) 带我们看清书中的各个角色,包括他自己,一个清醒的走在世俗中的人。  他的一生已经过去了。我脑子里却还有那么多写书写剧本的计划,我对未来充满了各种打算;我觉得在我今后的生涯中还有那么多活动和乐趣;可是在别人看来,恐怕我一定也是一个像我眼中的医生儿子那样的老年人。 寻欢作乐 莎士比亚说: 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 我不知道他们背后经历了什么,所以我没有发言权,我只能对喜欢的事物,加以赞赏,不喜欢的事物给予沉默。 2018.12.24

☆☆☆☆☆

毛姆的《寻欢作乐》读后感 请恕我孤陋寡闻,之前一本毛姆的书也没看过,也从来不知道这么一个人,朋友推荐我看《寻欢作乐》,于是就顺手放进了书架。 我看书向来见缝插针,只不过不同的缝插不同的针。比如说路途中,环境稍微有些嘈杂,就不能看名著,有点玷污文化的意思。这时候就读一些轻松的,语调明快的文章或者是漫画。比如龙应台的《孩子你慢慢来》,随时随地都可以看。像是一本生活流水账,读起来很easy。毛姆的《寻欢作乐》,读法跟余秋雨的《文化苦旅 》差不多,都是睡前读物,在安静的,寂静的时刻慢慢看,看作者笔下的喜怒哀乐。 因为对毛姆一无所知,而且我从来不读导读,有剧透的嫌疑,有导读的部分都是快速跳过去。一开始我是以一种谁也不认识谁的心态接触这本书。第一人称的阿申登,一开始就对备受欢迎的当代作家罗伊的性格和形象进行了入木三分的刻画。我最初疑心是不是自己太敏感,过分解读了作者的意图?陆陆续续读下去,跟着阿申登一点一滴走下去,慢慢洞悉作者的整个写作意图很有些探险的意思。书的开端花了篇幅描写罗伊,这是一个首尾呼应贯穿主线索的重要出场人物。我觉得可以称之为男三。由这号人物引出了文学界逝世的泰斗,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男二。我一开始不知道作者重点要写谁,以为爱德华就是主角。后来才知道他的第一任妻子,浪漫风流的罗西,才是本文的重点。总之不看到小说的一半里程,你是发现不了这个事实的。由罗西,牵引出来一系列人物,简单概括就是每个出场人物都跟罗西有过一段风流韵事。最后跟一个破产的商人乔治(男一)私奔到纽约了。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之前发生的故事都是发生在英国,真够后知后觉的。如果一开始罗西就跟乔治私奔了,这也可以叫勇敢追求爱情,可是跟那么多形形色色的男人交往算怎么回事?所以最后阿申登强调罗西是一个追求爱情的纯洁女子,以我的思想观念,实在不敢苟同。这一个简单的女主跟情人最后私奔的故事,却被毛姆大叔写成了一篇悬念迭起的小说。每个出场人物都有自己的台词跟鲜明的人物形象。后来我了解到这几乎是毛姆的半自传体小说,正应了那句话,文学创作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我们为什么写不出好的作品? 因为我们的阅历太浅,稍一用力,就见底。 读这本书的乐趣在于作者独具一格的讽刺语言。很平常的一句话,一个词语,就是能够写出暗讽的味道来。比如有一段,作者说罗伊实在是个好人,在哈顿太太年老体衰以后,每周还要去看望她,值得惊喜的是,罗伊从她那里获悉了大量关于爱德华的一手资料,这正是他当时写作需要的重要素材。前面的好人跟后面的惊喜呼应,真的是让我捧腹大笑。这样的片段简直不胜枚举。现在准备读毛姆的《月亮和六个便士》,并且一直自学英语,希望有朝一日能够看得懂原著,原汁原味的作品想来更有一番滋味吧。 帮别人交作业,可惜

★★★★★

@晓声默 书中德里菲尔德的故事很二十世纪初,很欧洲。用如今的眼光看待故事本身,没有太多判断上的纠结。家庭,社交,人性,无外乎是。 毛姆自己喜欢这本。 读之前就很喜欢书名-寻欢作乐!读过故事之后更加喜欢,并由此引发了一些啰嗦的自我唠叨。 引子:我有个高中同学,是个演员。以前朋友圈里偶尔看到他晒晒自己参演的新剧。此时,总有另外一个高中同学,几乎每次都会留言问:你主演吗?演员同学每每简短回复:不是。我不愿猜测或道破提问者和回答者各自的心情,我偶尔看到,一笑而过。 我所生活的圈子,很小,很平凡。即使是朋友圈,也不过就是几个书友发发读书的状态,几个做代购或是微商的同学发发自己的产品,其他的几乎都是自己生活的点点滴滴。以前,我也曾喜欢发发状态,晒晒自己的生活。现在,曾经的很多想法,现在都变得虚无了。 最近很忙。工作日白天,实验室办公室,忙活赶扯自己的毕业实验和文章,争取今年能够搞定,早日穿上那套华丽的博士服;隔天晚上去俱乐部打球,与各个国家的乒乓爱好者们一起聊天,陪爸妈一起玩耍;坚持读书,偶尔写作;与郭先生每天电联,或走心聊天或探讨问题或吐吐苦水。 一切日常事物中,有我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以前,做喜欢的事,总觉时间不够用;做不喜欢的事,总觉自己被绑架。但现在,一切都已经不再是困扰。享受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做好不喜欢却该做的事情。 看别人,看自己,或许都是每日琐碎,大家都在自己的轨迹里寻找和享受着自己的快乐。 于是乎,寻欢作乐! 在寻欢中作乐,在折磨中成长。如此这般,每天也过得不亦乐乎。 我们都渴望着一种自己想象中的完美生活,又在现实中跟各种人事天命负隅顽抗。 曾经一次次充满希望斗志昂扬,又一次次接受打击绝望狼狈,只能重新收拾行囊,拍拍身上的灰尘继续向前走。当所有年轻时荷尔蒙主导的雄心壮志在一次次头破血流之后,终于消耗殆尽,无奈接受我们不过是永恒宇宙中极其普通的一瞬尘埃。 于是所谓“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如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 其实,也无关悲凉或是乐天。我识尽愁,我欲说休,我知天命不可违,但我依然不会在原地停留。 毛姆如此。尽管他主张人生没有意义,但他历尽千百种职业,踏遍万千里路,一刻也不曾停下脚步。 孔子亦如此。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知天命,尽人事,一生孜孜不倦。 我们在不同的时代,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付出着自己可以做到的一切努力,无关天赋和结局。 只不过是,孔子或是毛姆,或是其他任何一个曾经在任何一个领域留下了自己痕迹的人,他们天赋异禀,他们刻苦努力,在被历史的筛选过程中留了下来。 而我,平凡普通的众生之一,说到底,不过是: 寻自己的欢,作自己的乐。既是为他人而活,也是为自己而活。 如此而已!

书籍信息

作者毛姆
译者叶尊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2-01
ISBN9787544728645
分类文学-外国文学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