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敏
在西南工业小城的陈旧厂区背景下,两个残缺家庭的命运悄然交织。晓蓝和晓白自幼失去父亲,母亲苏琴为了生计与精神寄托,与国营大厂的工程师丁伯刚相恋,由此,两家人开启了微妙又复杂的生活。在那个充满工业气息与生活烟火的环境中,孩子们的情感与成长故事徐徐展开。晓白渴望完整家庭的温暖,将丁成功视为难得的 “兄弟”,满心期待能在这份关系中填补缺失的亲情;晓蓝则在与丁成功的相处中,从青涩懵懂逐渐滋生出爱情的萌芽。然而,身份差异、生活观念的冲突,让两家人的关系如履薄冰,最终走向破裂。多年后,怀着身孕的晓蓝带着复杂的心情回到丁成功身边,本以为能重新开始,却在十字街遭遇突如其来的爆炸事故,命运的无常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给这段充满遗憾与无奈的故事画上沉重的句号。
在西南工业小城的陈旧厂区背景下,两个残缺家庭的命运悄然交织。晓蓝和晓白自幼失去父亲,母亲苏琴为了生计与精神寄托,与国营大厂的工程师丁伯刚相恋,由此,两家人开启了微妙又复杂的生活。在那个充满工业气息与生活烟火的环境中,孩子们的情感与成长故事徐徐展开。晓白渴望完整家庭的温暖,将丁成功视为难得的 “兄弟”,满心期待能在这份关系中填补缺失的亲情;晓蓝则在与丁成功的相处中,从青涩懵懂逐渐滋生出爱情的萌芽。然而,身份差异、生活观念的冲突,让两家人的关系如履薄冰,最终走向破裂。多年后,怀着身孕的晓蓝带着复杂的心情回到丁成功身边,本以为能重新开始,却在十字街遭遇突如其来的爆炸事故,命运的无常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给这段充满遗憾与无奈的故事画上沉重的句号。
四星推荐!一口气读了一大半,今日要推的书是鲁迅文学奖获得者鲁敏的《六人晚餐》。 机缘:如果不是因为机缘,我可能此生会错过这样一本好书。去年新经典推出的九块九三本书盲盒,我抱着好奇与捡便宜的心态,买了这组盲盒。关于豆瓣阅读的人不多,评论很少,我当时想大概是做了一回冤种替新经典清理了库存,加之关于本书的推荐视频确实不多,宣传也不够,所以一直没有翻开此书……当时大概还抱着某些功利的、从众的心态吧。 近几日,刚好想看一看小说,于是翻开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内容:故事发生在一个老旧工厂区,工人丁伯刚失去了妻子,会计苏琴失去了丈夫。鳏寡之人,相遇,匆匆点了点脑袋,一段不清不楚的关系就这样确定下来了,一开始只是出于互相的满足对方的性欲或是在惨痛的人生中有一丝慰藉,但因社会地位不对等,不般配,俩人没领婚证。大概出于对家庭成员无法隐瞒事实的缘故,他们带着各自的孩子一起出现在晚餐餐桌前,这样的关系是隐晦且私密的,避开了很多无关紧要的人。但是就是这样,两年半的关系,使得两个家庭的命运相互交织。 六个人各自有各自的执念,各自有各自的遗憾,但无论多么努力,都无法拯救这摇摇晃晃的人生。带着工厂特有的气味,带着老工厂区的小街巷道,带着一场突如其来的爆炸,苦难的列车没有犹豫地向两个家庭驶来。 小小两个家庭的变故反映了整个大的时代背景的变革:经济改制、工人下岗、房地产商崛起、股份制有限公司出现、大型超市应运而生……昔日的老工厂区,大规模洗牌与被颠覆。 时代的车轮下,个体如同蚂蚁,碾碎在飞扬的尘土里。明明那么努力,却又那么无能为力。 书中的每个人有他的执着、缺陷、遗憾……正因为不完美,所以才真实、才让人随着他们的命运沉浮而同感荒凉。 他们是缩影,是苦难,是个体面对历史的不足为道。 小说的语言带着女性作家独有的特质,语言流畅优美,非常细腻,我愿称作者为掌管修辞的神。 畅谈:遗憾这么好的一本书,没有被更多的人看到,比起某些放置在最中央的畅销书而言,它更有被看到和阅读的价值与意义。很可惜,这本书,它的读者不算多,而它算得上被低价处理。 当前市场上的书层出不穷,为了让书能有更好的销量,于是加上了各种不符合书本身价值的宣传。通过这种方式与手段,让读者产生购买此书的欲望。虽然俗话有言:酒香不怕巷子深。可当前,无论酒香还是酒臭,只要包装的好,只要能送到消费者手里,卖家无所不用其极。 有些书,读者花了钱,购买到的却是一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玩意儿,远低于期待,更别说满意了。 希望好书被看到,被推荐。
看完了以后觉得还挺推荐的,可能评分低的人在前中部没有看下去,然后可能有的人会对作者这种细腻的心理和情感描述会不太习惯——是的,在我之前看了很多经典小说以后,确实一开始有一点点接受不了。但是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幸好坚持下来,然后我还挺喜欢结尾的(因为有看到书友说不喜欢这个结尾,有点强制性升华,但我觉得还好)。 本书讲述了旧厂区的两家人的命运,两边单亲各带一儿一女的父母,本来以为是一个重组家庭的普通故事,没想到是一段包含了纠葛、爱恨、亲子、手足以及特定旧时光的故事。我常常一边看一边佩服作者能够把6位主人公都刻画的如此细腻,把父母辈秘而不宣的爱恨和儿女辈的拧巴描写的如此生动。厉害的作者是从一个家庭入手,却让我们能够看到大社会的背景,时常还能在某个主人公的某一段时期看到自己偶尔的影子。 晓蓝和丁成功应该是最唏嘘的二位了,晓蓝应该是典型的小镇做题家,她凭借努力学习冲出了那个令她厌恶的故乡,但在获得了成功后,在成为了一线城市的时尚人以后,却开始对自己产生了源自于内心深处的认同感的摇晃。人啊,有时候我们以为认同感是来源于他人,来源于社会,却不知,真正的认同感必须要来自于自己和心底。在晓蓝心里,她其实就一直没有认可过自己。她不愿意融入这个旧厂区的社会,鄙视同类的人——例如珍珍、例如丁成功、例如自己的弟弟,甚至例如自己的母亲。她鄙视和自己血脉相连的母亲和弟弟,以及这个有点肮脏和永远不干净的空气,但当她做了妈妈时候她才真正知道,她从未认可过自己,她厌恶自己——所以这一切导致她对自己后来的财富和地位不敢心安理得去享受,总觉得是空中楼阁,摇摇欲坠。而与之相对的是留在旧厂区的丁成功,要说她有多爱丁成功,不见得。我觉得她放不下的其实是那段和丁成功在一起的自己而已,晓蓝从未爱过任何人,包括她自己。分析一下可能是由于幼年时光父亲缺席,母亲“偷情”导致了心理出现极大不安全感和扭曲,晓蓝表面上进入了一线城市,成为了富太太,可以光鲜亮丽地优雅地出席宴会,但其实,她的内心早已枯萎和腐败。正是由于她和母亲、她和弟弟、她和丁成功的羁绊,成为了她前进的脚步。当小说结尾为什么要以晓蓝怀了孩子来作为升华,并说她与母亲的和解,并说她羡慕珍珍的真我等等,我其实是理解的。做了妈妈的我才知道,这个年纪,我忽然间理解了父母,也忽然间理解了孩子,忽然间到了理解上和理解下的年龄。母亲伴随着孩子长大,也变得更加认识自己和学着更爱自己的。所以结尾不突兀——为什么要有一个新生儿——新生儿就是新生,新生就是从早已经枯萎的泥泞中尽力挣扎出新的种子。 为什么先拿晓蓝开始解读,因为后续都可以跟晓蓝形成一个对比。如果说旧厂区对于晓蓝来说是一个厌恶但却怀念,再也回不去的地方,那丁成功算是扎根在旧厂区的那批人了。丁成功想不想成功,想,他很想。但是依旧是幼年丧母,父亲酗酒暴力导致丁成功从未走出母爱缺失的阴影。如果晓蓝母亲不是这么拧巴的感情,也许这个重组家庭可以弥补上缺失的母爱和父爱。可是偏偏不,世界没有那么多如果,世界也有很多荒诞。不止父亲爱情无望,连丁成功也陷入了从谎言开始的所谓的爱情。他爱晓蓝吗?可能比晓蓝爱他真实一点。因为他最后是抱着让晓蓝继续幸福的念头去死的。他知道晓蓝其实欠缺的就是真我的认可,一旦她能够认同好自己,她是能够往前走的,她是能够挣脱这个旧厂区去过的幸福的。所以他丁成功必须死。无论他的年少时光和晓蓝只是牵过手和亲过嘴,更多的话都是:我们各过各的吧,我们都是要各过各的吧。他丁成功这一辈子可能都没办法靠卖玻璃去成功,永远习惯不了那个从师范大学里走出的晓蓝。丁成功只能爱那个在旧厂区拼命读书的晓蓝,却永远只能仰望已经离开的那个晓蓝。他们两个是没办法在一起的,认知已经出现了很大的鸿沟,不如只留下最开始的记忆吧。
这本书写得非常优秀,故事背景在东北,记录了一个时代,也记录了童年时光如何影响人的一生。每个人都以为自己在挣脱命运,实际上都在漩涡里打圈圈。 作者文笔实在流畅、紧凑、扣人心弦。微信读书评分偏低了,实际上绝对够得上8.8。
“我们的人生就是一个被艰难包裹的人生。对于这个人生,回避是不行的,暗嘲或者堕落也是不行的,学会生活,学会爱,就是要承担这人生中艰难的一切,然后从中寻觅出美和友爱的存在,从一条狭窄的小径上寻找到通往整个世界的道路。” 这是里尔克说过的话 还会再看一遍的……
这个作家鲁敏,是第一次读。不知道为何评分很低,我个人觉得作者无论是讲故事,语言特色,还是对人物的心理人性的谙熟刻画其实都非常具有可读性。除了结尾的总结性的凝练点题我不太喜欢,其实不用这样来添加亮度,依然用通篇的暗沉、隐晦去写,写她们可能会改变的新生,至少是想去改变的心理,我觉得就会很好。 很喜欢微读以前写评论时,可以引用自己的笔记的功能,能把书里特别喜欢的话摘录和引用进来,可惜现在没了。这本书里有一些片段是在读时猛然击中过我的,如同在写自己的某时某刻。 小说里的几个人其实都拧拧巴巴,当我们常常在看某本小说时发出疑问“他们为什么不能这样那样,为什么这么不肯表达自己,试着争取幸福”时,其实是我们忘了,我们不是他们。每个特定家庭,特定背景下出生的人,他就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性格和选择。丁成功和晓蓝在一起会幸福吗?我想大概率不会,有些爱情就是用来想象的,他俩太知道对方的弱点了,在一起吵架随口一句就是尖刀,伤口太难愈合,不能长久。而且那不是他们想要的样子。所以,丁成功才会做最后的选择。 这本书里还特别喜欢对妈妈的心理分析。她和丁成功爸爸的那段经历,读着伤心。 值得一读的书。
这六人由于丁伯刚和苏琴结合起来,又因为晓蓝和成功而分开,结尾处又将这六人聚起来,可是丁伯刚和丁成功却去世了,以悲剧结尾的这部作品,倒映可我们的人生——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善良 软弱 怯懦 坚强 独立 面对生活而拖着的一面。 读完最大的感受是对这六个人的心疼。鲁敏的文字极其平常,带着那么点世俗的口语,却把每个人的最内心展示给我们。 心疼晓白,在8岁失去父亲,渴望有一个家庭,希望被保护,由于肥胖的身材受到的嘲笑,他希望丁伯刚与母亲在一起 ,希望晓蓝与丁成功在一起,他所需要的是给他安全感的世界,他出乎意料的心里世界,对于性 对于厂区的认识,以及他去南方上中专的逃避,给我很大震撼。 心疼珍珍,她善良 且豪爽,可是在面对黑皮的时候,她是那么脆弱那么敏感,她嫁给了那个粗糙的丈夫,她可以原谅他嫖娼,可以欺骗他已经怀孕了,想想我们现代有多少女性不是这样的?对婚姻的妥协,对家庭完整的固守;并且作为一个女人,她对哥哥的爱情上,自己做主去送丝巾,对爸爸的酗酒问题上,她又像个女主人一样管着父亲,珍珍是现代 传统好女人的代表,她对家庭的依恋,对男性的关心,或者说是管制,是她最可爱且可怜的地方。 心疼 丁伯刚,对厂区的热爱,对旧有体制的绝对信仰。作者对他外部的描写也是极富色彩的,似乎他真就是那么猥琐 ,是个活脱脱的酒鬼。他对于苏琴,肯定是很有感情的,他是真的希望两家人能够好好的在一起,也难怪他在最后一次与苏琴 睡觉时 ,他说的那些最脏乱的话,是一个男人心里最沉痛的宣泄,他是不希望这样的,可是,他能怎么办?面对那个从小是神童的儿子,他认为丁成功吹玻璃是一份极其没面子的工作 ,他用最珍爱的酒去贿赂人,不仅体现的是他对厂区工作的高度认同,也包含了浓情的父爱。对于他最后的失忆,是他对这个世界失望了吧,他讨厌苏琴的离别,讨厌儿子的不求上进,讨厌这个快速变迁的世界,讨厌拆迁,他只是沧海一粟,如何能够改变大势?只有逃避,只有选择失忆。 心疼苏琴。从她身上透露出来的母爱,她要给孩子一个家..;她与丁伯刚分手时的决绝和冷静,她是个极有骨气的女人。她说,她爱着她的丈夫,同时喜欢着丁伯刚。和她的女儿一样。等女儿做了母亲,她一定会感同身受。多少单亲妈妈像她一样为了孩子选择一个像丁伯刚这样的人?心疼她对儿女的一切,心疼她的倔强与顽强。但是我认为作者在塑造这个人物时已经没有前三个那么用力。 心疼 丁成功。还好他一直执着于自己的梦想,他对玻璃的热爱从未改变。说说他和晓蓝吧!丁成功希望并且一直希望晓蓝能够快乐。可是他们的关系也如同这层玻璃一样,看似透明,实际上却有一层东西阻隔了。他爱晓蓝,他们在两家分开后的四年里 是很开心的,在成功心里,这不是一种叛逆,而是一种很纯真的爱情,但是他愿意使她更好的活,在给晓蓝选择对象时,他非常痛苦,可是他依旧愿意做她的“成功哥哥”。他承认,他心里除了晓蓝,再也接受不了其他人了。心疼他在爱情里这种为了对方而爱的人。我认为珍珍和晓白的作用在这段感情里的作用是很大的。 心疼晓蓝。她爱已故的爸爸,却对妈妈 弟弟 以及身边的人都保持一种冷漠的个人主义态度。她要考上大学,走出厂区,改变自己所处的地位。所以,她对于后来丁成功,的确是要和母亲对着干的,她是叛逆的。并且她向往的是优渥的物质生活条件。她的向上的自尊心也让他和丁成功形成了一种特别的关系,一方面她会觉得丁成功来城里是一件特别丢脸的事,她会让丁成功帮她选择对象理所当然,另一方面,她在丁成功身上满足了自己的自尊心,她在面对别人时的自卑感通通都可以在一个与她相当的人身上找回来,她在他身上汲取温暖——这种爱,让人悲伤。她对黄新,没有爱,只有物质需要。这两种爱,她还是选择了前者。最后能感受到这点,很替她开心。 六个人,六种性格,六种人生。感慨人生,感慨顽强活着的人。愿我们没有脆弱。[太阳]
也许是今年以来读到的最好的一本书,读完五味杂陈。这本书里有杯中物的失忆策略,有珍珍的傻瓜哲学,有胖晓白的软弱法则与妈妈的私人道德经,当然还有了不起的玻璃原理。残酷的现实是出身与阶层、奋斗或失败,这些老问题永远不会消失!但是:我们的人生就是一个被艰难包裹的人生。对于这个人生,回避是不行的,暗嘲或者堕落也是不行的,学会生活,学会爱,就是要承担这人生中艰难的一切,然后从中寻觅出美和友爱的存在,从一条狭窄的小径上寻找到通往整个世界的道路。——里尔克
六个人,六颗心,每个心灵都是渴望爱的。而文中的六个人每个人对爱却都是拧巴的。这是我读完本书最大的感慨。故事的结尾虽然有新生命的降临,有重新聚首的野餐,但不可否认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可事情原不至于如此的。爱,有时候其实不要太用力,因为反作用力很伤人哦。纵观全书,他们有过幸福的时刻吗?那些生活中偶尔的小确幸不足以支撑他们走向更好的人生,所以他们时时顿足,甚至宁愿生活在过去,然而日子只能往前走,是不可能回头的,这就是悲剧的起源。
读后感 一开始看作者的语言吧,有点口语化,所以有点尴尬,可是越看,越入佳境,可能这是我曾经历过的时代,而且,这些孩子们,也有我一样的生活背景,恍然间,看到了很多熟悉的影子。所以,一下笔就写了好多,一言概之,我很爱这本书!! 我是按章论述,而且严重剧透!! 第2 章 练习簿-是胖弟弟晓白,开始还以为是胖弟弟主角呢,后来才知道,这个故事是从胖弟弟开始的,特别是他为了寻找一个爱和安全的属地,为晓蓝和成功的爱情做了一个郎情妾意的开端,这个变成了他心里的一道疤,让他始终惴惴而不可终日,让他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外一个,从一个心理医生流浪到另一个,到最后,终于有勇气来承认这一切的他才发现,那个由他开始的故事,已经不可能由他来结束了,晓兰和成功的链接是属于他们自己的情结和他们自己的故事,而晓白也终于可以从这里开始,不再纠结那动荡的渴望的不安的童年,终于退掉那肥胖的壳,亏欠了14年的成长也终于在偶像丁成功的坍塌后让他一夜成人,他也痛苦,可是相对而言,他是这个故事里,比较不纠结的人。 第4章 影响力 珍珍是这一群人里最像普通人的那个,最蠢的那个,也是活的最不纠结的一个。 我喜欢珍珍,有一点天真,有很多真诚,是个好姑娘,就是有太多自作聪明的破坏力。 如果晓白帮成功和晓兰开了头,那么珍珍则两次帮这个故事达到了高潮,和电影不一样,成功和晓蓝的关系没有那么粘稠,反而很稀疏,如果不是每次珍珍不知深浅的助力,也许这个故事会继续不下去。可是珍珍不是绿叶,她有自己的故事,她和黑皮的故事,黑皮看到了珍珍的美,那种“真”和“善”,虽然有点傻,但是瑕不掩瑜,所以黑皮是给了珍珍真心的,虽然后来生活变了调,可是我们都会在这样的巨变中应接不暇,还是不要评判比较好。珍珍和黑皮可以是我们中间的普通夫妇。可是,傻珍珍却在爱情快没有的时候撒了她人生的第一个大慌(假性臆想式假孕),直到后来的爆炸,黑皮也死了心离开,也不知道珍珍懂了没有,还能不能找回自己。那个蠢真的珍珍还能回来吗,再失去了父亲,哥哥,黑皮后,她的生活会怎么继续呢。不要开上帝视角看珍珍,我们很多人,都是珍珍。 第3章 杯中物 & 第5章 道德经(母亲苏琴视角,正好和杯中物一起,就算是父母亲都讲过了) 这是父亲丁伯刚的视角,他是酒鬼,所有的不如意让他最后逃到酒的世界里去了,他是好父亲,也不是个好父亲,他被时代辜负,也辜负他所在的时间。后来成功才明白,丁伯刚的殴打是那些无法言说的爱,不甘心和期待。他已经被辜负了,他不愿意自己的儿子也被辜负,特别是成功是他的“神童”啊,是那个注定要比他有出息的儿子,可是,儿子这一点却很像他,就是甘于认输,更不想挣扎,因为他看够了父亲的挣扎,结果最后又怎样呢,所以还不如就平静的接受该来的命运,而这种轻易的放弃和父亲的期望是水火不融的。 成功是把丁伯刚推向痴呆的一双有力的手,另一双手来自母亲 苏琴,苏琴就像丁伯刚一样,可以屈从自己短暂的生理需要,可是她一点都不想跟这个没出息的男人和他的孩子扯上任何关系,这样,她就没有辜负已故的丈夫和孩子,虽然她后来意识到,随着时间流逝,她对丁伯刚的关系不只是利用那么简单了,可是,太晚了,为了不辜负死去的人,她辜负了一个活着的人,不管这个男人是怎样的不堪吧,她都后悔自己没能对他好一点,而是另一双把他推入混沌的手。可是,我们普通人不都是这样的吧,都是 “只是当时已惘然”的吗,我们没有事前的聪明,所以才会有很多事后的遗憾。 第6章 玻璃屋 成功其实是安于自己的小世界的,在遇到晓兰前,他对生活的期望没有那么高,不如说是混沌吧。其实年轻人不知道自己未来是怎样的,或者怎么规划自己的人生,好像也很正常,我做过这种大而全小而全的国有企业的大院子女,大家其实都迷迷糊糊的长大,迷迷糊糊的有些人接了班,过起了和父母一样的人生,而且不觉得这种可复制的人生有什么问题,其实,成功如果不是落在时代的巨变的缝隙里,他会心安理得的变成丁伯刚,而且也不会觉得自己的人生有什么不对。 问题在于他看到了晓兰,并且在晓白和珍珍的帮助下爱上这个和他不属于同一个层面的女生,又或者晓蓝和他是属于同一个层面的,可是晓蓝注定是要挣脱现在,攀上一个更高地方去的女人。他知道他能为晓蓝做的唯一就是不要成为她向上走的阻碍,即使是在可以争取晓蓝的时间里,他也扭过头去,他不能承担阻挡晓蓝的后果,他可以永远成为看着她向上飞的眼睛,所以即使是有机会,成功也强迫自己不去看。对他来说,抱着晓蓝曾经爱过自己的温度,他就可以平静的过完这庸长的一生。晓蓝是他的毒药,可是他甘之如饴。在爱上以后,想要不爱,也是不能了。 他只能抓住自己唯一擅长的,那个唯一可以把他和晓蓝连起来的东西-玻璃,即使隔着玻璃,只是这么看着晓蓝,他也可以在这个玻璃屋里终老。可是珍珍还是把醒悟的晓蓝带回来了,怎么办呢,他可以跌倒泥里面,可是他不能拉着晓蓝和他一起,所以,在玻璃屋爆炸的那一瞬,他选择了死亡,死亡比他要面对的和晓蓝那不堪的结局(如果这个结局有可能存在的话),死亡是更加能让他接受的选择。 所以,这个看起来最强悍的男孩,其实是最浪漫的代表,遇到爱后,就为爱而生,如果不能,就为爱而死。他是玻璃,可以承受高温600-1300,可以被时代扭曲,变成各种形状,但是为了坚持 也可以轻易的粉身碎骨。 第7章 单行道 最后一章,我们的明星,晓蓝终于登场 晓蓝从一开始就表明了对她身边人的不屑,她不屑母亲对丁伯刚的相就,她不屑于弟弟的软弱。父亲的离开更是让她一刻都不想再忍受下去,离开是她唯一的驱动。直到她遇到了成功,对于成功她一开始是不屑的,可是在弟弟的助攻下,她感受到了成功的爱和肯定,这是一个不会鄙视她野心的人,这是个自己不论怎样,他都会是支持自己的男人,他就像自己的安全圈,可以知道自己所有的不齿和不甘,还是全心全意爱自己的人,对了,这是一个把自己当作理想的人,而且,完全不想站在自己想要高飞的路上。我要是晓蓝,我也会对成功产生好感,也会在漫漫的岁月里,把这种好感酝酿成依赖,然后是爱。 晓蓝曾经是多么的骄傲啊,她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十字街)不是玻璃,是钻石,可是一来到真正的世界,她才意识到,自己就是玻璃,可以假装让看起来像一颗钻石,但最终还是玻璃。她软弱的时候多想回头,回到成功的怀抱里去啊,可是成功不给她机会,推她出去,他们两个都没有真的想过,晓蓝真的想要的是什么。晓蓝成功跨越了阶层,可是失去了根基,她无法快乐,因为她所有的快乐都在十字街,她太像她的妈妈了,并不真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是设定了目标,就会执行,所以她冷酷而且现实。只是当时已惘然,再想回头,已经太难。 留在十字街,生活会很容易,会很有烟火气,可是她踮起脚尖(通过婚姻)得到的更好的生活,得到的那一刻就失去了所有的魅力。当她发现自己生孩子的唯一目的是假装自己还是享受自己苦苦求来的生活时,这是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她要回家,要回到成功那里去,她要剥掉自己身上的伪装,和成功去享受属于玻璃们的生活时,已经太晚了。成功没有改变,看到了晓蓝最终要跌落到自己所在的尘埃里,成功选择了死。 可是晓蓝最终还是被那个小生命唤醒了,珍珍在这一点没有错,孩子就是生命的意义,尤其是当你的生命失去了意义以后,而且看作者的意思,晓蓝还是要回归她 的中产生活了,不管她喜欢与否,生活,只是一条单行道。带着成功和他的期冀,已经飞出十字街的晓蓝,要目睹着她创造出来的新生命,和她和成功一样,迎接折磨和困顿,在一条狭窄的小径上找到通往世界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