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治·奥威尔
《缅甸岁月》是乔治·奥威尔第一部具有自传特色的长篇小说,记述了时代巨变背景下,一群小人物变迁动荡的命运。故事发生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叶、英帝国殖民统治下的缅甸,两条主线贯穿始终:一是主人公弗洛里(一个驻缅英国木材商)的印度朋友维拉斯瓦米医生和贪腐奸诈的缅甸治安官吴波金为争夺进入白人俱乐部的资格而展开的明争暗斗;二是弗洛里与白人女孩伊丽莎白之间的感情纠葛。两条线交相穿错,在独立发展的同时又相互影响着。
奥维尔时任大英殖民缅甸时期警察的所见所闻,他反感同胞白人的慵懒和无所事事的样子,对当地土著人的凄楚也无能为力,既痛苦又很孤独,为此写下“缅甸岁月”,以排遣他内心无以言表的寂寞之情。
湿热的缅甸丛林,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恋,只有伊洛瓦底江静静流淌。弗洛里未必真的爱伊丽莎白,他已经过了太久的孤寂生活,既不能融入当地,也不喜欢所谓白人老爷的舞蹈,只有猎枪,酒,旧书和嫖妓,伊丽莎白被描述成一个可爱又轻浮的少女,可能和男主角丑陋的胎记做了对映。比较遗憾的是大反派吴波金,太过脸谱化,最后死的极其突然,不知是否来世变成了一只青蛙赎罪去了。
作者真实经历而写作的《缅甸岁月》中,对殖民地白人老爷、当地刁滑的官吏的心理描写异乎寻常的精准。理想总是敌不过残酷的现实。
进步文青贝塔男被各路阿尔法男欺凌的事儿,30岁的练笔,已经挺好看的了
这不算一篇好的小说,虽然乔治奥威尔的名气因为那篇政治预言《1984》而被人铭记。但,这篇根据作者本人真实经历而写作的《缅甸岁月》中,对殖民地白人老爷们的心理描写异乎寻常的精准。有种不锈钢手术台上的冰冷惨白的味道。起码可以帮助我们这些白人老爷眼中的黑鬼们(现在还是)更容易打破幻想,理解他们。 我在世界旅行,和所有当地人,不管是黑是白,打交道的时候,时刻记着。
最初了解奥威尔,是他的《动物庄园》与《1984》。当时本想以《1984》为蓝本,探索极权主义以完成毕业论文,但最后因为题材原因无疾而终。研一的课堂上听老师谈起《缅甸岁月》,便来了兴趣,但没想到这兴趣的驱动力着实是弱了些,时隔一年半才正式看完这本书。这一年半时间里,我也去了趟缅甸,对缅甸也有了些亲身感触。 当飞机慢慢抵达曼德勒上空时,我看了金灿灿的佛塔。在曼德勒上空我便有了这么个想法:曼德勒怕不是五步一佛塔吧。后来,我在曼德勒呆了六个月,期间也接触了不少当地人。他们给我的整体感觉便是心态平和、生活困苦但容易满足。说来惭愧,我在与他们接触的过程中,仿佛也带了一点优越感与高高在上。最初的时候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宁可在路边当个难民也不去找个工作呢?但后来便明白,在内乱不断的国家,哪来的工作机会呢。一些人活着便是幸运,哪能对他们有那么多苛求。这也让我在回忆那段时光时带了一些隐秘的懊悔。 而通篇文章看下来,一直在我脑海里回荡的是白人老爷们对“黑鬼”的各种语言轻贱以及“黑鬼”的自轻自贱,着实令人不适。在波金与医生的斗争中看到的了皈依者狂狂热。被压迫的人完完全全接受了压迫者的统治与精神控制,打心眼里认为自己的民族是卑劣、肮脏、轻贱的。因此,在“黑鬼们”围攻俱乐部时,我心中便也呐喊:冲进去吧!冲进去吧!拿起你们的弯刀,将这群白人老爷们的头颅砍下来。但最后的结局却让人充满无力感。
年岁渐长,渐渐能体会无人分享带来的极度孤独感,孤独到有时候怀疑坚持正确的必要。男主为了一个精神完全不匹配的女生求而不得自杀,大概因为这是他能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和具体是谁无关。缅甸给我的印象比这本书要光辉明亮的多,留在记忆里的是各种佛塔和金光,和无数好看的日落。人民特别虔诚,厕所特别干净,小孩特别快乐。
文笔优美,观察细致入微,对景物描写、对人物心理刻画细腻准确,很好奇,作者该是多么孤寂或者无聊才能有如此耐心的观察感受和描述?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又该是有怎样神奇的想象力、洞察力,使描述的人景事栩栩如生,让读者如身在其中,历历在目。好奇作者奥威尔,他的巜1984》又会是怎样的呢?
故事的情节没有特别的跌宕起伏,背景以在缅甸的英国人生活情景。看整书过程中感觉自己一直带代入佛洛里的角色,很希望她可以最终如意与伊丽莎白在一起的。 但是我个人感觉结尾有点草率,首先佛洛里应该能看明白伊丽莎白是个很功利心的人,如果哪天没有了白人的地位或者俸禄,那这个女人可能还是会离你而去的。其次伊丽莎白竟然还能更麦克格雷格生活的还不错,这个难以想象。
瞬间他们都沉默了,感觉某种重大的事情一定会发生。佛洛里伸出手,拉起她的另一只手。一切来得那么温柔,发生得那么心甘情愿。他们手挽手在地上跪了一会儿。阳光照在他们身上,热气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两个人好像飘浮在热情而欢快的云朵上。他抓住她的双臂,把她拉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