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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温柔(果麦经典) 封面

夜色温柔(果麦经典)

菲茨杰拉德

1.1万人在读
23.5万字总字数
¥48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11 · 视频解读 5

内容简介

《夜色温柔》是菲兹杰拉德生前最后一部长篇小说。他人生的最后阶段正是最黑暗艰难的时期,生活上出现严重的经济危机,妻子泽尔达也深陷精神疾病的煎熬。菲兹杰拉德通过这部作品挖掘心路历程,描绘“大萧条时代”来临,美国梦的破灭,一切来得那么快消失得也那么快,就像一场短暂的梦。

读者书评

★★★★★

斯科特对权贵阶层的认识可谓一针见血。他毕生试图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就像他的主人公,但最后总是被那个他心仪的阶层所不容。 从普鲁斯特到菲茨杰拉德,再到海明威和乔伊斯,这是一条非常有意思的主线。普鲁斯特就像斯万,是新贵,盖尔芒特公爵夫人是旧时的日耳曼贵族,小说中贡布雷家门口的两条小径,一条通往斯万家,一条通往盖尔芒特家,社会在这里分野,也逐渐融合。资产阶级额新贵的斯万的夫人奥黛特最后成了盖尔芒特公爵的情人,女儿希尔贝特嫁给了圣卢,成为真正的公爵夫人。社会在解体,在重组,个人奋斗的资产阶级崭露头角并日渐走向社会的中坚。这种混合很美好,传统的道统依然存在,新兴力量生机勃勃,大概这就是美好年代的本质吧。 到了爵士年代的菲茨杰拉德,与海明威所处的迷惘一代其实是同一代人,只不过爵士时代指的是美国,迷惘一代是一战后的欧洲为主的年轻人。爵士一代是美国最欣欣向荣的时代,金钱至上,禁忌和伦理纷纷被打碎,美国梦一个个被实现,但是这种高度繁荣背后的秩序重建却带来阵阵巨痛,这就是盖茨比索经历的一切,老钱和新钱的冲突。这种冲突其实是和普鲁斯特看到的情形相似的,只不过,在美国老钱势力没有那么根深蒂固,新钱对老钱的模仿还停留在奢华浮华的表面,不像欧洲的老钱奢华之外还崇尚文化,崇尚沙龙中的贵族做派和文化的成色。 所以,爵士时代和美好年代有一定的相似性。从这个角度,菲茨杰拉德就和普鲁斯特很像了。他们的区别是,普鲁斯特游走在贵族沙龙的时候基本上是得心应手,因为他本身就属于他们,但是菲茨杰拉德却并不属于老钱阵营,他只是因为才华才被他们所认可,就像他娶了泽尔达,其实是勉为其难的,青年才俊高攀了门第,盖茨比之于黛丝,迪克之于沃伦家,都是如此,甚至在菲茨杰拉德的短篇小说中也经常有这样穷小子和富家女的不对等爱情。菲茨杰拉德痴迷于此,既向往又嫉恨,和泽尔达的关系已经让他疲于奔命,如果可以重新来过,他是一定不愿意再来一遍的。这本《夜色温柔》简直是他对自己过往人生的全盘否认,是他和泽尔达关系的一次彻底的清算。但菲茨杰拉德终究是软弱的,一次次的崩溃,直到失去所有的尊严,最后消失在故乡的不知名小镇中,而换了海明威,就是饮弹自尽。 菲茨杰拉德横跨塞纳河的两岸,心仪左岸,身体却很诚实,住在香榭丽舍大街。 海明威比他彻底不少,他就是波西米亚的,就属于拉丁区,在卢森堡公园偷鸽子,在西班牙看斗牛,在戈丁酒吧打拳击。他一点都没有身份焦虑,因为他本身就没啥来历。 到了乔伊斯,那就更加彻底,毫无一丁点历史的包袱,他本身就来自于大英帝国的离岛,孤悬海外的都柏林就像一个没有来历的新人,所有的作为都是全新的,怪不得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创新是来自于乔伊斯这个都柏林的年轻人。

★★★★★

近乎自传体的小说,菲兹杰拉德在这本书里写下了他的后半生,随后头也不回奔向死神的怀抱。 菲茨杰拉德的逝去是美国文坛必然的痛惜,他年仅44就撒手人寰,留下代表着爵士时代的小说传颂,像他的一生一样,年华浪掷,岁月消逝,他在好莱坞凭空消耗自己,万千星辉随风而去,只剩下他遗落在金钱的废墟里死去。 小说旨在表现爵士时代上层阶级的空虚,腐坏,挥霍无度,在金钱中消磨时光,利用人心,假装自己还有灵魂。 迪克,作者本人的象征。他被上层阶级的代表——尼克尔吸引。她美丽,娇弱,魅力无限,是一个需要迪克照顾,同情,悉心呵护的美人。迪克喜欢这种美人,他习惯于做拯救者,他近乎自得的骑士精神驱使他接下了这个艰巨的任务,成为了尼克尔的监护人。 从此彬彬有礼的迪克.戴弗在堕落的悬崖下越走越远。娇软的尼克尔是一朵食人花,靠着迪克的供养而活,迪克越枯萎,她越鲜艳,玫瑰如血般绽放。 迪克第一次出轨就敲响了警钟。那时他绅士,风度翩翩,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没人不喜欢他。他凭借自己的魅力吸引了罗斯玛丽,那时他还是这段感情的上位者,尼克尔寻求着他的怜惜。 迪克被尼克尔压的不堪重负,她的精神病一直在消耗着他的精神,他的天赋,他的全部。迪克是个天才,菲茨杰拉德也是。迪克为了帮助尼克尔一点点泥足深陷,菲茨杰拉德为了供养泽尔达在好莱坞撰写他不喜欢的剧本,浪掷他的天赋,消费他的才华。 于是转折出现了。迪克醉酒后打人了,第一次。他被铐进了警局里,人生的下坡路从此开始。尼克尔发现迪克也好像是个普通人,迪克也厌恶尼克尔对自己的压榨。感情上的地位也变换,尼克尔占据高位,尽情显示她的魅力。而迪克越陷越深。 迪克变了。他开始饮酒。他开始尖酸刻薄。假面戴了是会累的,迪克累了,所以他不再伪装。他厌恶那些人的虚伪,厌恶他们的无知,厌恶他们的无用,空虚,又荒芜的精神世界。所以他恣意嘲讽。 终于,他们离婚了。这段感情走到这里有目共睹。尼克尔容光焕发,迪克落魄归隐。本就不平等的感情也经不起耗。爱情是两个完整的人相互吸引,他们始于一方的责任心和保护欲,直到另一方发现,啊,你也是个普通人,没这么高大上,于是光环破碎,厌烦顿生。走到一拍两散。 理想主义被现实压垮,浪漫主义经不起金钱倾轧,物欲时代,谁还有真感情。 菲茨杰拉德非常喜欢写不对等的感情,似乎和他深爱的妻子有关。他的女方钟爱出轨,而男方则是感情的付出者,失败的承受者,在无怨无悔的爱之后走上了绝路。这也是他人生的写照吧,他开着一辆鲜艳的红色跑车上路,最后带着她一起奔向大海,消亡。再见,镀金时代的辉煌。

★★★☆☆

精神病医生迪克·戴弗爱上了自己的病人尼科尔,一个因父亲性侵而精神分裂的富家女。他娶了她,用他的能力和温柔拯救了她。然后,在漫长的婚姻中,他被消耗殆尽:从社交圈的风流人物变成酗酒打架的普通人,与年轻女演员罗斯玛丽出轨,最终失去学术理想、失去婚姻、失去自我。与此同时,尼科尔渐渐康复,移情别恋,出轨了退伍军人汤米。最后两人分开,迪克退回美国某个无名小镇,与尼科尔断了联系,蒸发在地图上的某个角落。 听起来是一个很有张力的悲剧,对吧?一个拯救者反被拯救对象吞噬,一个病人康复后抛弃了医生,角色倒置,命运讽刺。但菲茨杰拉德把这个故事讲得,怎么说呢,像雾里看花。我知道镜头对准了什么,但始终抓不住清晰的轮廓,读完后脑子嗡嗡的。 第一部从女演员罗斯玛丽的视角切入,读者看到戴弗夫妇闪闪发光的表面,派对、魅力、掌控一切的气场。罗斯玛丽爱上了迪克,迪克也心动了,但退缩了。第二部突然闪回,介绍迪克如何遇见尼科尔、如何跨越医生的边界爱上她、如何放弃学术前途、如何在沃伦家的阻力下结婚。第三部跳到第一部四年后,迪克已经迅速下沉:酗酒、刻薄、打架、与合伙人弗朗兹决裂、社交死亡。尼科尔已经谋划离开,最终与汤米在一起。迪克心平气和地同意离婚,然后消失。 问题是,迪克是怎么从“完美的拯救者”变成“刻薄的酒鬼”的?书中提到迪克把自己奉献给尼科尔、放弃学术、被消耗,但这些是状态描述,不是过程展示。当迪克最终说"你毁了我"时,我只觉得他在甩锅,一个精神科医生爱上自己的病人,这不是职业常识吗?他选择了这条路,然后怪病人毁了他? 盖茨比至少有一个明确的欲望,你可以理解他,哪怕不认同。迪克想要什么?学术?他放弃了。罗斯玛丽?他退缩了。做一个好人?最后连这个都丢了。他像一面镜子,只反射别人的需要,自己却没有核心。他的善良是一种隐蔽的自私,他需要被需要,所以娶了病人;他需要被崇拜,所以享受罗斯玛丽的迷恋。当尼科尔不再需要他,他就空了。 更隐蔽的是金钱维度。全书对财富的运作写得极其隐蔽,但线索散落各处:诊所是尼科尔的钱投资的,里维埃拉的生活方式是沃伦家的财富支撑的,离婚时迪克关心的是怎么把尼科尔的钱慢慢抽出来。他从未真正经济独立,却假装不在乎钱。这种压抑的渴望比直白的贪婪更扭曲,但菲茨杰拉德没有深挖,他舍不得让迪克彻底丑陋。 尼科尔的起点是创伤:父亲的性侵,精神病的反复发作。与迪克的关系从一开始就畸形,病人与医生、女儿与父亲替代者、被拯救者与拯救者。她的康复写得很精彩,“她对抗他,用她的金钱和因为姐姐不喜欢他而必将支持她的坚定信念,用细数他刻薄之下新近树起的敌人;她用她敏捷的狡诈对抗他酒肉后的迟钝,用她的健康美丽对抗他衰朽的身体,用她的狂妄无度对抗他的美德道义——在这场内心的战斗中,她甚至动用了她的弱点——用残旧的盆钵瓶罐英勇无畏地战斗,这些空空的容器曾经装着她已然赎清的罪孽、恶行与过失。”她曾经羞耻于这些容器,现在她把它们倒空,发现空容器本身可以当武器。她不再试图完整,她用破碎战斗。但这场胜利冷酷得可怕。她“判定了自己不曾犯下欺瞒说谎的罪过”,自我赦免,不需要法庭、不需要上帝、不需要迪克。她转向汤米,哪怕汤米根本不懂她,只能提供一个更简单的依赖。她“不太能记得人”,她的激情“一个星期之后就忘了”。我无法为她高兴,也无法为她悲伤。 书名《Tender Is the Night》的含义来自济慈的诗《夜莺颂》:“Tender is the night, And haply the Queen-Moon is on her throne.”但菲茨杰拉德扭曲了这个意象。济慈的夜色是温柔、治愈、诗意的,而菲茨杰拉德的夜色则是温柔地、缓慢地、不可抗拒地吞噬一切。月光是温柔的,它让一切柔和、变形,失去边界,这种温柔比暴烈更可怕。但问题是:反讽需要距离感,而菲茨杰拉德的写法太沉溺了。他一边批判爵士时代的空虚,一边享受描写派对的光影;他舍不得让这些人真正丑陋,舍不得让派对停止,舍不得让迪克彻底承认自己就是想要钱和权力。

★★★★★

Tender is the night lying by your side Tender is the touch of someone that you love  too much Tender is the ghost the ghost I love the most Hiding from the sun Waiting for the night to come 我醉了 我的爱人 夜色撩人 情思氤氲 过往因此而成 未来亦将因此而生 在你灯火辉煌的眼里 萦绕交缠喃喃低吟 当我的光曝在你身上 重逢就是一间暗室 请你侧耳倾听 歌声袅袅如颂如赞 久远缥缈遥遥难及 你看 这夜色如此温柔 可我宁愿只看着你 直至玫瑰色晨曦 不介意我拉下窗帘吧? 那就拉上吧,亲爱的。 沉入迟缓的梦中 闷热隐秘的房间 双颊潮红的姑娘 心满意足鹿的眼睛 她站在他的脚上 雏鸟般紧贴着他 仰起头 像一本摊开在他面前的书 想一想 你有多爱我 我不要求你永远这样爱我 可请千万记得 在我的身体里 永远有一个今晚的我

★★★★★

阅读天赋型作家的文字真是一种享受。同样是字里行间含而不露的哀戚,日式“物哀”却总让我觉着矫饰造作,在Fitz笔下则一切恰到好处地令我肝肠寸断。作者极擅长用零碎反复的细节造势,“放下窗帘”、“蓝色的血管”总让人想到盖茨比的绿光;加之忽快忽慢的节奏与独特的韵律所带来的情感共振,实乃“流动的盛宴。” 很奇怪地能够与尼科尔——一片流落的蓝色相共情,无论深及腠理的敏感与自尊、痊愈后如昆德拉笔下的玫瑰香气征服世界的愿景、甚至她灼烧滚烫以至于为人诟病成卑微的爱。 我会永远向往那些炽烈燃烧的生命。孤注一掷的勇气、为飞翔而生的造物,身上披覆了预言却浑然不知。要么爱,要么死。一个善战的恶魔,最最热切的恶魔,眉如卧蚕,言笑晏晏:“我的勇气加上你的勇气,对抗整个世界总够了吧?”「他们渴望燃烧,像神话中巨型的黄色罗马蜡烛那样燃烧,渴望爆炸,像行星抨击那样在爆炸声中发出蓝色的光,令人惊叹不已。」 被爱,意味着被消耗,被燃成灰烬。爱,则意味着永不枯熄的明灯放射光芒。被爱是转瞬即逝,爱则是永存不灭。一如弗洛姆在《爱的艺术》里说过,为人所爱并不是一个完全之解。爱其实是一种能力,一种主动创造的倾向。 「我知这世界本如露水般短暂,然而,然而——」 无尽的夜雾缓缓翻滚,不介意我放下窗帘吧?让我看清你的脸吧。即使是那昏暗中因爱欲而扭曲了形状和边缘的面容,已然成为我破碎记忆里的无限光亮,我没法不想去记住你的脸。

★★★★★

资本主义的问题就得资本主义写,菲茨杰拉德写这本时候,能通过许多真实的细节让人触碰到那个年代那个阶层纸醉金迷的生活,却在字里行间让人感觉那种金光闪闪的生活随时要破碎崩塌。 是时代的原因?战争的原因?阶层的原因?或许都有。 前40%真是无聊之无聊,莫名其妙出现而没有介绍的一群人,要说八卦也不说,要决斗也无人受伤,看起来热热闹闹叽叽喳喳但啥也没干,让人感叹你们要不找个班上。 到后来开始写迪克和尼科尔之后,故事才终于迈入主线。你说他们的感情是移情也好,同情怜惜也罢,都不得不说这一对确实是很符合“夜色温柔”这个说法,迪克在尼科尔这边得到金钱与被需要感,尼科尔在迪克这边得到治愈和生命力,人会苍老,精力会衰退,然而有钱的阶级依旧还是有着自由的资本,大可去找寻新的爱人新的刺激。 但一切都如同之前纸醉金迷的生活一样,浮华,虚假,如同泡沫一样的。(这一点贝比其实是最典型的代表) 菲茨杰拉德其实是把自己和自己的生活剖开给他人看,犀利而残酷。 每次看这种题材的书都觉得挺无力的,年轻时候总觉得自己能够解决所有问题,他们明明知道那枚金币带着诅咒,那朵玫瑰拥有毒刺,然而他们还是会伸手,试图将那些金光闪闪的美好的东西占为己有。 迪克与生俱来的魅力如果是做医生,那么他确实会实现自己的理想,不会那么有钱但吃喝不愁,而且他能在治疗中满足自己的抱负和欲望。他面对尼科尔的爱的时候早早就被提醒过,你不能当她一辈子的医生,你没有那个精力,你的热情和精力会被耗干的。他自己也未尝不清楚,精神疾病和阶级差距的代价,然而尼科尔就像温柔的夜色。 对应《夜色温柔》这个标题的,是评论时不时出现的一句诗,“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年轻的迪克最终还是走入了那个良夜。

★★★★★

2020·146《夜色温柔》菲斯杰拉德 的确没错,爵士乐般的作品。 欣赏的人,按喜好编排了节奏,投入了情感,自喜心有灵犀; 不喜欢的人,心里有自己的坚持和标准,咕嘟找不着调。 故事分为几层,情节也各自构成完整的回路。 首先是关于情欲。 每个人都很坦诚面对自己的感觉,偷情都是光明正大的那种。 Rosemary的母亲鼓励女儿勇敢地尝试,Dick的回应既有父爱的孽恋,又有占有的欲望;而Nicole作为反击,和昔日共同好友汤米,从夜奔跳到领证了。 环法自行车赛时的三人摊牌,简洁的像是十年的感情如同一梦。 这是作者本身的风流韵事?还是把个人经历和向往揉碎了,捏成一部粉红小说? 另外是几个命运的标价案例展示 “我一生只求能有一次机会” 鞋油配方发明者彼得森,说出了内心的真实想法, 概括标记了这本书里所有人关于得到和失去,成就并摧毁灵魂交换故事,以爱之名。 平民出身,以母亲遗产念完大学的医学士理查德,他得到的机会是作为医生,作为伴侣,与美貌与富有的Nicole,共渡11年的婚姻生活。代价是接受妻子不幸的遭遇,并有精神疾病的现实,以及抑制这些财富带给他的光环下,随之而来的吸引力。 一场宿醉和街头拳斗,就轻松把这一切击破粉碎。 Rose Mary,冉冉升起的电影新星,母亲送她进入制片人的套房,自此开始“爸爸的小姑娘”的星途。但是夜里的时间,很多将不属于她自己。 玛丽·诺斯有了换姓的机会,她要进入一个新的财富。在这个世界里,贵族行额手礼。为此,她不能带身份证,穿水兵服,去酒吧镶蕾丝边。 作为菲斯杰拉德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作品延续着成名作《了不起的盖茨比》奢靡的风格,又新加入了欧洲与Zelda养病的经历和感触。 中年回望,命运转轮。 一切都没能定格,旋转木马上的五光十色,也可以是关灯息影后的暗淡无光。

★★★★★

菲兹杰拉德的夜色温柔,前半本感受只有痛苦。痛苦。还是痛苦。 痛苦缘由之一,首要的,文风没能达到预期。这位作者在宣传中靠文字优美诗意出名,至少宣传里文风优雅华美天才是卖点。可我读下来,只有一到两句美的令人心悸,其他虽有值得赏味的地方,却远没达到听闻中的心理预期。有部分读者反应是翻译问题 ,这版译者贡献的已经是目前最能保留文学价值的版本 可还是免不了译制腔严重的问题。这点确实会消磨掉一部分诗意,但文中有不少平平无奇的写景段落,读者们也没有读到原文,却就着翻译过来稀松平常的段落大加赞赏,我认为有些人云亦云,附庸风雅了。 前半本痛苦原因之二,文化背景板不同。取最简单最直观的来讲,大量闻所未闻的名胜地名,繁复多样的酒饮名与象征含义,作者本人喜欢的西方文学典故引用,长而复杂的外国人名,以及有部分角色名字重合,不是说不好,里面有作者设置的情节巧思和亲属关系网,但对于我当读者时候来说,理解起来每个人的关联都吃力又费劲,需要时不时停下来搜索,影响阅读体验。 作者没有像讲故事似的娓娓道来,而是更加自然的从主人公们的一个生活切片入手,人生中的他与她与他们不会为了读者服务挨个慢慢登场,而是像本就存在的人一样按照自身节奏生活。所以当我空降在他们交织的人生中,面对形形色色的角色,在熟识他们,了解他们的性格底色之前,很难记住各自的生平经历更别说长名了。 即便如此,我还是想点推荐。在我经历了转辗反侧的痛苦后,尼克尔与迪克互相消磨殆尽的人生开始真正走进了我心中某一块区域。我会随着迪克剥离出片片来自交际过,相爱过各类人的人格碎片而感到撕扯皮肉般的痛苦,会随着尼克尔赖以吸血的精神血包变得空洞自甘堕落而不安,会为二人在经历了比七大洋形成以来,波澜过的所有起伏还要多的多的磨合后,却在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下午于路边咖啡馆潦草告别所有的所有而陷入久久的遗憾。甚至连刮到一般的胡子都还没有来得及清理干净,就已经到了说再见的时候。 迪克与尼克尔像常年沉湎于湖底淤泥深处,互利共生的藻类植物,随着彼此关系碎裂,积攒过多的情感沉没成本被连根拔起,根茎相连间带起潜藏于泥潭间隙的大小寄生动植物,周围的人们一如吸食二人营养的寄生者,在二人剪不断理还乱的根茎中随着从湖底深处逐渐上升冲刷的越发清晰,变得越来越有血有肉。这是最值得推荐的地方,而作为噱头的文风本身,却没有那么耀眼。

★★★☆☆

说实话这本书没有预想的那么好看 但的确是另类风格 没怎么看过 迷惘的一代作家的书 可能也就看过了不起的盖茨比 和老人与海 三本书看过后的感觉都惊人般相似 就是不知所措 不知道自己看懂没 看时的感觉也很相似 都是可看可不看 仿佛继续读下去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把它读完 别半途而废 在看这本书的一开头就发誓读完 所以当然不能违背初衷 说点儿正经的 罗斯玛丽的出现看似是迪克和尼克尔感情破裂的原因 汤米的乱入使得离婚顺其自然 可是其根本原因应该是两人并没有精神上的契合 顶多只是肉体上的欢愉 感官上的冲动 荷尔蒙作用下的迷恋和疯狂 精神病医生迪克作为尼克尔的主治医生 看似一开始治愈了她 可是那是把他自己全身心奉献进去的疗程 病人和患者的关系如果一开始可以以相互依赖存活 之后但凡两人之一有改变 根基就会不稳 那么当初的互相依赖会坍塌 迪克的改变与其说是罗斯玛丽带来的 不如说是迷惘一代的放纵堕落追求不羁导致的 一旦沉迷于酒精 放纵堕落的自我基本不可能完成自我修复 而尼克尔根本无法担当迪克的拯救者 如果一开始有精神病的尼克尔是让人怜惜的对象 那么读到结尾 我想我最可怜的应该是迪克 他被自己的无私扯进万劫不复的关系 后因简单纯粹却经不起推敲又肤浅无营养的感情被动拽出一半 等他自我意识觉醒 却非理性地无意中选择酒精堕落 迟迟不能复原 后再次被动地被彻底拉出后变得一无所有 他的帅气 年轻 朝气蓬勃 聪明才智 医学天赋 在迷惘的一代的大背景下 全都破碎 让人不甘心的同时也无可奈何 不知道fitz写到结尾怎么想 但是我想这应该是他认定的最合适的结局

★★★★☆

因为爱《了不起的盖茨比》,所以爱《夜深温柔》,这便是爱屋及乌吧。夜色温柔,多么美好:奢靡的生活,喧嚣的舞会,俊男美女,风度翩翩,不知疲倦,粉色灯光之下,远远看去,着迷沉醉,真美啊,请停留一下吧。不可否认,书名也深深吸引着我,让我浮想联翩,可惜万物都会变化,再美好的事物也不能永恒。 究竟该如何对待爱情,菲茨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说:“如果打算爱一个人,你要想清楚,是否愿意为了他,放弃如上帝般自由的心灵,从此心甘情愿有了牵挂。”山盟海誓之时,男女双方都是极为认真的,都是真诚地相信自己的誓言,都愿意为之付出巨大的牺牲。可是最后呢?幸福的恋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恋人有各自的不幸。待到因为时间,感情逐渐变淡;待到确实无法忍受异地煎熬;待到无法接受对方缺点;待到家庭反对,压力过大;待到遇上浑身散发光彩的新鲜的诱人的人……那时候想到的会不会是:年少轻狂,只因为年轻,承诺才如此轻易出口,幼稚可笑。这一刻对自己的背叛太傲慢,将以前岁月都否定贬低!不该吧! 人生在世,究竟为何,该赋予什么样的意义?没有答案或者说答案不到最后难以确定的问题不值得耗费太多时间。只是啊,为何爱情对整个人生有如此大的影响,为何爱情甚至能够激发人们去牺牲一切?不管是书中的迪克,还是现实中的菲茨杰拉德,都被爱情折磨得苦不堪言,丢失整个人生。不是求而不得的痛苦,而是得后迷失的无助。爱情究竟是什么东西?咋就有这么大威力?前段时间读到,各种心理学分支构成了心理学,很难用一个概念来概括心理学,莫非爱情亦是如此?也许爱情包括很多很多,自然包括人生中许多其他的感情,它不是跟其他感情并立的,而是与其他的错综复杂在一起,因而有这么大威力,但我们却只把它当做爱情。头脑乱糟糟,睡觉吧,不管了。明年重读一遍,兴许能看到这次没看到看懂没看懂的呢~

书籍信息

作者菲茨杰拉德
译者杨蔚
出版社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11-01
ISBN9787807098188
分类精品小说-社会小说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