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舍
本书包含老舍先生两部长篇小说,分别是《正红旗下》(未完)《离婚》。《正红旗下》是老舍自传体长篇小说。清朝末年,社会动荡,民风腐化,旗人们的生活也日见窘迫。庚子年间,随着义和团的到来,老北京顺民们看似平静的生活陡起波澜。面对这破碎的河山、残存的家园,经受了劫掠的老北京人只能将这段历史永远地铭记在心。《离婚》通过小市民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喜剧性矛盾,揭示了小市民的灰色人生和卑微灵魂。小说以其对旧时北京小市民具体而鲜活的刻画描绘,显示了老舍现实主义创作的独特性和深刻性。
李老带着思想上的全部毁灭最终回归到乡下。于是,一切的,土归土,尘归尘。 老李的不幸在于他内心的无法平和。若是在世俗人眼里,一个乡下男子,通过读书、考学谋取了政府公职,事务轻松自在,收入稳定保障,家庭方面,有儿有女,妻子说得过去,应是知足的。可,老李不知足,总觉得生活中缺了些什么。 他觉得是缺了些诗意。诗意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也无法说给他人听,只能自个儿在心里颠来倒去地琢磨。它也许是百感交集、心潮澎湃、血脉喷张,也许是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于是,老李边寻寻觅觅,边失落气馁。 老李看着自己身边的那群人,他们活得热气腾腾,充满了对生活的执著。但落在老李的眼里,却是无意义的消耗生命而已。 老李在热心的张大哥的感染下,曾以为将妻子、孩子从乡下接到身边,或许就可以让意义的诗意润泽自己干瘪的内心。可这世上,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是真理。家人的相聚并不是老李想象中的久旱逢甘霖。生活依旧还是让他苦闷。 财政所不愿去,是不想见到那一群自以为是的虚伪自私之人。 小家也不愿回,是不想和自己无话可说的妻子陷入不由自主的较劲中。 可他依旧生活在人世烟火之中。不得不去的宴席,不得不面对的人物,不得不喂饱的肚子。 他才不在意讨了妾、丢了差事的老吴与原配之间的打打闹闹,所以会轻而易举地给出离婚的说辞。离婚,大概他自己也这么想过吧。如果不是因为张大哥强有力地推动着他接来家眷,或许他就会那么去做吧。 当然,离婚,也是为着自己心中的那点诗意。不过,老李还是将自己的诗意披在了某个人的身上。她在老李的眼里,像是一首安静的诗,像是一段质朴的歌谣。她让老李觉得日子也是值得等待的。 因着这具象的诗意,似乎都有了生活的热情和勇气。当张大哥的儿子被抓时,老李却是挺身而出,想方设法,希望能帮到张大哥。 虽然他也看不起张大哥的生活哲学,但为着这件事,让自己的生活似乎有了些力量,原来自己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他可以强忍着厌恶与自己讨厌的小赵谈判,放狠话。这在以前的他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高级科员的位置让他无感,财政所的尔虞我诈让他厌倦,倒是与如寄生虫般的丁二爷聊到了一起。 也是为了张大哥一家的安稳,丁二爷豁出去,解决了那危害来源的小赵。于是,老李成了这件事的同谋者。如果不是老李寄托的那点具象的诗意也被毁灭,或许他也没想到会回到乡下。 毕竟,在这繁华有序的城间,他再没有了希望。 那就不如归去吧。做个“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老头,将自己交给自然的诗意。
未完成的旗人史诗:老舍《正红旗下》中的文化挽歌与自我救赎 当老舍在1962年的手稿中写下"我是旗人,而且是出生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的旗人"时,这部未竟的《正红旗下》便注定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特殊的存在。这部仅完成八章的自传体小说,以作者出生前后的旗人生活为切片,在幽默与悲悯的交织中,为行将消逝的旗人文化留下了最后的影像。从大舅《正红旗下》的骁骑校身份,到大姐夫"月兵"的铁杆庄稼;从福海二哥的裱糊手艺,到母亲与大姐的满族礼仪;从义和团的喧嚣到八国联军的炮火,老舍用京腔京韵的笔调,将一个民族在时代巨变中的骄傲与屈辱、坚守与迷失,编织成一曲充满张力的文化挽歌。 旗人文化的活态标本:在规矩与困窘间摇摆 老舍最动人的书写,在于还原了旗人文化"最后的体面"。这些隶属"正红旗下"的八旗子弟,即便家徒四壁,也要维持"讲究"的生活仪式:大舅每天请安时的官样文章,大姐夫出门必穿的月白竹布褂,甚至穷得叮当响的二哥,也能把裱糊纸糊出"绸缎的光泽"。书中对"吃"的描写堪称文化密码:"即使吃糠咽菜,也要摆出土司的架子",母亲能用几文钱的杂面做出"满汉全席的气派",这种对"精气神"的执着,恰是旗人文化最核心的特质——他们将"规矩"看得比生存更重要,用仪式感对抗着现实的困窘。 但老舍并未将旗人写成浪漫化的符号,而是撕开了体面背后的生存焦虑。"铁杆庄稼"(八旗俸禄)的逐渐缩水,让曾经的骁骑校大舅不得不靠赊账度日;擅长骑射的旗人后代,变成了"会唱二黄就以为会打仗"的空谈家;福海二哥的裱糊手艺再精湛,也抵不过"旗人不能做买卖"的祖训束缚。书中那个充满讽刺的细节:大舅为了给"我"办满月酒,偷偷当掉了祖传的腰刀,这个意象浓缩了旗人文化的致命矛盾——他们坚守着过去的荣耀,却无力应对当下的生存,最终只能用传统的碎片掩盖现实的溃败。 老舍对旗人性格的剖析带着深刻的自我审视。作为正红旗后裔,他既赞美族人的"讲究"与"义气",也痛陈其"好逸恶劳"与"死要面子"。福海二哥堪称这种矛盾的化身:他聪明能干,能在裱糊行业闯出一片天,却总惦记着"恢复旗人的荣光";他看清了"铁杆庄稼"的虚妄,却又在关键时刻以"旗人身份"为荣。这种复杂性让小说超越了简单的怀旧,成为对一个民族文化基因的深刻解剖——当传统失去了生存土壤,坚守便成了固执,骄傲也沦为迂腐。 时代洪流中的个体命运:幽默背后的悲悯 小说的幽默笔触下,始终流动着对命运的悲悯。老舍用"含泪的笑"描写旗人的困境:大舅在债主面前"先请安后哭穷"的熟练,大姐夫"宁愿饿肚子也要遛鸟"的执着,甚至连算命的"神婆",都能把骗钱说得"像送福"。这种幽默不是廉价的调侃,而是历经沧桑后的通透——当你看清了生活的荒诞,却依然选择用善意去理解时,幽默便成了最温柔的悲悯。书中对"我"的出生描写尤为典型:在全家为"正红旗下添丁"的喜庆中,穿插着"赊账买红糖"的窘迫,这种喜忧交织的笔调,恰是旗人生活最真实的底色。 义和团运动的描写构成了历史的惊雷。老舍没有将其写成简单的爱国壮举或盲目排外,而是聚焦于普通旗人的参与心态:有的是为了"混口饭吃",有的是被"刀枪不入"的神话吸引,有的则单纯想"热闹热闹"。当福海二哥带着"义和团的红布条"回家时,母亲既骄傲又担忧的复杂表情,揭示了底层民众在历史洪流中的被动与迷茫。这种视角让宏大的历史事件有了人性的温度——他们不是历史书上的"义民"或"暴民",只是想在乱世中寻找一点生存希望的普通人。 未完成的结尾留下了永恒的悬念。现存章节在八国联军入侵的阴影中戛然而止:大舅的腰刀被洋人抢走,大姐夫的"月兵"身份成了笑话,福海二哥的裱糊铺在炮火中摇摇欲坠。这个戛然而止的结尾,恰似旗人文化的命运——在时代巨变中仓促落幕,留下无数未说尽的故事与未完成的救赎。老舍曾计划让"我"在后续章节中走出旗人的封闭圈子,通过求学与成长实现自我超越,这种未竟的叙事,让小说成为更广阔的文化寓言:每个民族、每个人都要面对"传统与现代"的撕扯,而救赎的唯一路径,或许就是正视过去,勇敢走向未知的未来。 语言的盛宴与文化的乡愁 《正红旗下》的语言艺术代表了老舍创作的巅峰。他将北京方言淬炼成诗,让"您哪""敢情""逗你玩儿"这些市井俚语,既带着旗人特有的客气与幽默,又精准传递出人物的身份与心态。对满族礼仪的描写更是活色生香:"请安要扎马步,磕头得响三声"的讲究,"递茶要双手,接碗得用指尖"的规矩,这些细节不是简单的民俗展示,而是旗人文化的活态呈现。当母亲说"规矩就是体面,没规矩不如一条狗"时,语言本身就成了文化的载体。 作为自传体小说,《正红旗下》的自我反思超越了个人层面。老舍通过"我"的视角,完成了对整个旗人族群的精神溯源:他们的骄傲来自哪里?他们的困境源于何处?他们该如何面对现代化的冲击?这些追问在今天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当我们在全球化时代谈论"文化认同"时,老舍笔下旗人的挣扎与坚守,恰是一面照见我们自身的镜子——如何在拥抱变化的同时,保留一点文化的根脉?如何在追求生存的同时,不失精神的体面? 这部未完成的作品,或许比完成之作更具力量。它像一幅未画完的油画,露出的笔触已足够精彩,留白处则给了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老舍用他的笔,为正红旗下的族人、为那个即将消逝的时代,留下了最珍贵的影像——他们或许有种种缺点,却活得真实、活得有尊严;他们或许被时代淘汰,却在文化的基因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合上手稿,仿佛能听到胡同里传来旗人"请安"的问候声,夹杂着小贩"冰糖葫芦"的吆喝,还有远处隐约的枪炮声。《正红旗下》的价值,不在于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而在于用真诚与幽默,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理解文化与人性的窗口。在那里,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旗人的命运,更是每个在时代浪潮中寻找自我的灵魂。
正红旗下竟然看到一半就结束了,对于这本书真是给读下太多遗憾了,我还想知道饭桌上还会出现什么巧合之事,最后王掌柜怎么样了,十成的义和拳又怎么样了,真想看完老舍先生的这部著作。 从里面看到了辛酸和非常浓烈的讽刺,是的,像姑母那样的寡妇、大姐一家的两个将军、眼睛多那样的信徒,都能称得上是保卫大清的旗人吗?大清迟早都要灭亡在这群自以为是的旗人之中,最后一相对比,还不如一个有志气的汉人青年。那个时代每个人的一套生活中准则,想想都又好笑又可怕。 五分好评!!
前面一小部分写了自己的经历,后面才是小说,给我们讲的故事幽默讽刺,给我们看在北平的鲜活人物与一桩桩交织在生活中的琐碎,小说在老李没有过上自己诗意生活的离开了北京结尾,读完再细细回首,逐渐咂磨出味道来。我不会吝啬自己的赞美的。
知识分子的清高与世俗的格格不入,挣扎然后妥协,最后逃避。无从改变世道,便只能改变自己。然而这样的改变也不过是为了守住自己内心片刻的平静。焉知回到了乡下的老李不会有偶尔的后悔。
《正红旗下》充分展现了北京旗人种种生活场景:没落贵族的所谓的贵族生活;婆媳间婆婆对小媳妇的蛮横、尖刻;男性对女性思想、人格的控制等。同时,这部作品也等于是老舍先生本部落家族史与哀婉的自传。正红旗下女性是被传统文化所禁锢的,在老舍先生的小说所构筑的艺术世界里,活跃着大量的女性形象,形成一个庞大的女性家族。呈现出了几类不同的女性形象。安分守己的男性所谓的贤妻良母的妻子、母亲形象;自我人格完全丧失的女仆形象;虚荣物质性的妓女形象;被传统伦理意识扭曲的泼妇形象等。这些女性形象最终似乎都没有什么好的结局和下场,不是被折磨的精神崩溃,就是在伦理道德的枷锁中郁郁而死。特别是在封建社会和近现代社会中,女性的人格和尊严更是没有得到任何的保障。抒写了很多个关于女性的描写,而这些女性具有很强的封建性和民族性。 《正红旗下》是老舍最后一部没有最后完工的长篇小说,这部作品也被称为最具有独创性的。这份遗留下来珍贵的手稿,从第一行到最后一行,仅仅只有十一章;然而,作家经历了很长时期的构思,笔下的每个人物和每幅场景都是那么的独特。《正红旗下》充分展现了北京旗人种种生活场景:没落贵族的所谓的贵族生活;婆媳间婆婆对小媳妇的蛮横、尖刻;男性对女性思想、人格的控制等。同时,这部作品也等于是老舍先生本部落家族史与哀婉的自传。 老舍先生,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满族正红旗人,北京人,父亲是一名满族的护军,但也是属于快要没落的贵族而已。到老舍生活的那时候,已经由入关的特权阶级沦落为贫苦的阶层,就是说老舍也只是贫民之子,祖上的荣耀似乎对他来说也是很久以前的往事了。他从小在大杂院中长大,熟悉贫苦人民的遭遇和苦楚,甚至他们的喜怒哀乐,所以在他的作品中没有过多的贵族气息,而体现的是他对贫苦人民的同情。虽然说是没落贵族,但他对于满族人的各种生活和经历他是深有体会,从小就看着当时社会当中各种人性的显现,同情并未那些在伦理道德的枷锁残喘的人,从而在他的笔下写出来就更真实了。在《正红旗下》他所特别著作和描写的几位女性是最具典型代表性的,在那样一个男权的社会当中,女性的那些什么人性、人格、尊严等权利是最显得惨淡的,也是最没有保障的。在他的笔下的那些女性就更显得凄惨了。
老舍先生人生中最后一本书 也是唯一一本没有完成的残本 如果没有文革的冲击被迫停笔 如果他能继续活下去 中国近代文学史上又会被他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只可惜 他并不了解活着的意义 老舍死之前在北京后海呆呆的坐了一天 晚上的时候人们发现了他已经溺死的尸体 他就这样结束了他看似平凡却无比璀璨的一生 至此 一代文学大师就此陨落 至此 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再无 《茶馆》再无《骆驼祥子》他用他的死诠释了他的《我这一辈子》他可能也是为数不多在活着的时候给自己写自传的文学家 正红旗下 一部无与伦比的残缺巨作
放不下的老舍先生的作品,幽默风趣,针砭时弊,字里行间都感觉先生在人物身边,端详他们,参透他们,奋笔疾书。读着读着会时常闪现先生投湖的一幕。疯狂年代让这么纯朴善良的老人承受的痛苦比死亡沉重,《正红旗下》只能是先生一生的一个精彩片段,永无再续。
首先,一些与作品内容无关的啰嗦写在前面。其实我不是很理解湖南文艺出版社为什么要把《正红旗下》与《离婚》这两部八竿子打不着的小说编到一本书里,而不选取将两本书分开出版的方式使这两部作品问世。不过我很喜欢湖南文艺出版社这套老舍作品的装帧设计,干净利落而显出一种素净的美,所以还是选择读这一套书。 好了,现在分开聊一聊这两本书吧。 《正红旗下》这本书是老舍先生的遗作,只写了前十一章而因为文革相关的原因被迫封笔,说起来是很让人难过的。从这本书的题材与立意来看,老舍先生这次是把自己的生平写进了这本书里。19世纪末出生的这个自述人,恰好与老舍的出生年月相符,而老舍本人也是正红旗人,想必也是由自己从小到大所见到的满清末年旗人糜烂的生活为出发点,沿着自己的一生去讲述。旗人在清朝早年为朝廷打江山而立下战功,为犒劳旗人的功勋,清朝建立旗人可以不必劳作,而按月领俸禄的社会制度。但这也就意味着旗人变成了社会的特权阶级,长此以往势必成为国库的蛀虫。年初的时候看《雍正王朝》是,里面也有雍正为推行旗人自食其力的政策,而慰问一位在京郊自己耕种的旗人老汉的桥段,自然史实中雍正是否有意推举这样的改革,我暂时未去核查。扯远了,《正红旗下》这本书前十一章我认为突出了一大一小两个社会问题,大的是旗人对于自食其力这一概念的灭绝,小的是社会的满汉之别,民族高低。前者,老舍在书中刻画了许多清末旗人的形象,而大部分则是可以说对于领月俸感到理所当然,不事劳作,而又对玩乐享受与社会规程十分精通而沉醉的形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一个人可以有固定的“收入”但无需劳作,那么人虽然有了吃喝享受的资本,却完全体会不到获得“收入”这件事情的困难。没有代价而获得的收入对于主人是廉价的,在把这些钱财花出去的时候也是不会心疼的,因为钱财从来不是珍贵的东西。所以唾手可得的东西都可以算是廉价的。而危险就在于,我们永远依靠的是在个体之外的东西,也就导致了个体不再依靠自身存活而依靠一个足够强大的外部——清政府,与此同时自己也变成没骨头的赖在这样一个强大外部的个体蛀虫。但是立在清末这个世界,清政府内外交困,对于旗人可以提供的钱粮收紧,自然有的旗人会没有办法继续依靠这样的外部力量。有的人及早的看到了这一点,选择了自力更生,例如学了裱糊匠,但更多的人的骨头已经是软到了一定的地步,一旦软下来了就很难再扶正了。那么他们就会变成吸取不到养分的蛀虫,身上的爱好享受去不掉,最后到没有饭吃的地步。但这样的心甘情愿的软骨头里还包着一种统治阶级的高傲,因为并非所有人都有这个做软骨头的机会。而这也就引导了前面说到的“一小”,民族的高低,例如书中所说过的羊肉铺的回族人空有一身武艺,而无法做官的事实。满族与旗人的统治阶级的傲慢是渗透在血液与习惯之中的。除了一大一小以外,书中也提到了清末时的义和团运动以及洋教,二鬼子对于普通民众的欺压,不再赘述。总之,这本书为能写成,让人很遗憾。 《离婚》这本小说是老舍早年的作品,行文风格很是幽默,读到某些情节时我笑得合不拢嘴。这本书,在我看来,所描写的是一种整体的社会气氛:整个社会弥漫着一种对现状的敷衍、人的无聊与虚假。人们陷在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与无意义之中,而对待冲突不做彻底的革命,而只盼维持现状。在这样的社会之中,有谙熟社会规则的人,如张大哥,八面玲珑的维持着诸多社会关系,然而自己陷入困境时自己苦心经营的关系网中几乎无人再关心他的死活。可是讽刺的是,劫难过去之后,张大哥仍然记吃不记打的维持原有的生活习惯。自然,在这样的守旧而乌烟瘴气的社会中,会有受过教育的人,先去察觉出社会的不对劲,如老李。他心中有飘渺的理想主义的影子,但是在生活中选择与这样的社会苟合,并不发声,并不反抗,而自己内心对于社会的不满找不到理解他的人去述说。也就是因为这样,他默许了非自由的婚姻。于他而言,自己工作的财政处是地狱,在把家眷接到北平之后自己的住处也是地狱。自己的夫人完全不符合自己的理想,他也放弃了所有的沟通,而把所有对于理想的期许投射在住在东屋的弃妇身上。可是知道弃妇的丈夫回了家,他才意识到自己这种期许磨灭了,而后回了乡下。老李这样一个形象是有带有一种知识分子的自傲的,他对于一切细枝末节的东西怀有根本性的不屑,从而也会自然的在心中否认妻子为家庭作出的贡献,这一点我是持否定态度的,我认为老李在某种程度上是脱离群众的,因而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民众思想的意愿。此外,这本书里也有很多处老舍先生借角色而表达的有关男女平等的思想。最后,在起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希望从中得到一个明确的道理,而使自己感到充实满足,但慢慢的也开始觉得或许没有这样的浅显而直接的道理,也就释怀了。
正如他心中那些美景,是朴素,安静,独立,能像明月或浮云那样的来去没有痕迹,换句话说,就是不讨厌,不碍事,而能不言不语的明白他。不笑话他的迟笨,而了解他没说出的那些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