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舍
本书包含老舍先生两部长篇小说,分别是《赵子曰》《牛天赐传》。《赵子曰》描绘了二十年代北京鼓楼天台公寓一群大学生浑噩混沌、萎靡卑俗的人生图景。主人公赵子曰不好好念书,四处捣乱闹事,被大学开除。他通宵达旦地搓麻将,成天消磨于筵席之上,醉生梦死。在生死攸关之际,幸得挚友李景纯的劝说,方始醒悟,改过自新,重新生活。《牛天赐传》中商户他们牛老头年老无子,一天,有人给他们送来了一个孩子,他们认为这个孩子是老天爷赐予的,遂取名牛天赐。天赐从小娇养,加之牛氏夫妇畸形的教育,除了玩和写点小文章之外他什么都不会做。家道中落后,除了曾经的下人和朋友虎爷,天赐一无所有。这时,曾经受过牛老头恩惠的天赐的老师突然出现,给这个孩子带来了一线生机。
赵子曰一个青年的觉醒,牛天赐一个少年的成长。文中赵子曰在荒废中挣扎,牛天赐在懵懂中醒悟。赵子曰是青年的缩影,牛天赐是少年的画像。
没有看过老舍先生的传记,但我总觉得牛天赐身上或多或少有先生的影子吧。
老舍第二部小说,描写民初27年几位大学生的日常,刚读完木心,那时的江南已经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初期,西风东渐进入民间,木心被希腊神话欧罗巴各种流派熏陶,而老舍笔下是另一番景象,土财主的儿子赵子曰在京城混日子他穿着新衣裳到国货店买了一根“国货店中卖的洋货”的金顶橡木手杖。出了国货店,一路上随走随在铺户的玻璃窗上照:左手金顶手杖,右手大吕宋烟,中间素净而有宝色的马褂,抖哇! 他本想去吃一些锅贴,喝两壶白干酒;及至看了看胸前的团龙马褂,他后悔不该有这样没出息,辱蔑民族光荣的思想。于是他把步度调匀,挺着腰板,到日界一家西餐馆里去吃西米粥,牛舌汤,喝灰色剂(Whiskey)。
《赵子曰》这本书坦白来说我并不那么喜欢,我在读的过程中觉得虽然有文字流进我的眼睛里,但并没有让我的心起太多的共鸣。后来读到老舍先生自述写成这本书的过程,才明白里面的人物多掺杂了先生的想象,再加上这是老舍先生早年的作品,或许在文字的使用与段落的设计上并没有那么成熟,所以这本书在我看来瑕疵颇多,但他也在侧面反映了学生圈的乱像。 《牛天赐传》这本书我读得颇为开心,这本书里好像从侧面探讨了很多与孩子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关的话题,又暗刺了社会的逐利风气。美中不足的,如同老舍所说的,这本书立意于幽默,因而我总是期待这本书有一个极为高潮的点而不得,但却在许多地方发笑。关于牛老夫妇的死的描写的段落让我觉得最为叹惋与喜爱。
《赵子曰》的人物性格其实很不讨喜,不过也正是当时那群无知学生的写照吧,结尾赵子曰的性格转变有点突然。后面一篇《牛天赐传》个人非常喜欢,看着就会想起高尔基的《童年》,虽然老舍本人并不看好这篇,由于写作环境限制,又略显刻意幽默,不过读的过程还是很有趣味的。
不喜欢赵子曰,但我为牛天赐而惋惜。他要是再发奋些,也总算对得起爸妈的养育之恩和虎子的友情,诶!牛老者多年前的一次随手,为儿子结下了好番善缘,王先生不忘旧恩,颇为理想主义。
赵子曰其实是当时最具代表性的一个旧中国国民形象 第三号的主人的姓?居《百家姓》的首位,赵!他的名?立在《论语》第一章的头上,子曰!
仿佛看到了愤青版的老舍,描物写人生动,讽刺到位。不由想起钱钟书的《围城》和萧红的《马伯乐》。原来年轻时的老舍也是一把讽刺的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