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尔斯·兰姆
《伊利亚随笔选》荟萃了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兰姆(CarlesLamb,1775~1834)最出色的随笔作品,堪称十九世纪英国文学的瑰宝。在这些随笔中,兰姆以“伊利亚”为笔名,从日常作息、家长里短切入,将平生感念娓娓道来;随笔主题既与兰姆本人的独特经历水乳交融,又浸淫于广阔深挚的人道主义氛围;文风含蓄迂回之余,亦不失情真意切,纤毫毕现地展示了英式随笔的至高境界。正如三十年代我国作家梁遇春所言:对丁心灵的创伤,兰姆是一剂“止血的良药”。
家长里短,针贬时敝,抽丝剥茧,坦露胸怀。含蓄嘲讽、直抒胸臆的笔锋,随意而洒脱。秉持着人道主义的立场,毫不动摇。难为了18~19世纪的英国老学究,当代人似乎不买他的帐,少有读他书的。而闲事无劳的我,却细嚼慢咽地品读(听)了,感觉品尝到了正宗的马祥兴干切牛肉,倒是津津有味的呵呵……
“缺席”人生的兰姆为艺术而艺术的随笔,这种体裁最易体现一个人的性情、品格和为人处世的态度,因此也是人生集。随笔写得美的有之,又美又趣味还有烟火气息也有之,但能集语言艺术和文学审美于一身的,当推兰姆。
喜欢作者,也喜欢他的作品,尤其是他幽默的笔调......
姐姐,你可记得我们当年的生活况味,贫穷而满足,而今较富裕了却失了那百般的乐趣。凡是过往,皆去不返。
查尔斯兰姆随笔是朴实的宝藏,我愿摆在床头时常翻阅。
满纸满篇都是对别人的好恶 实在算不上包容和大度 他怎么不知道别人也会讨厌他呢 不想看这样的文章 对修养品格无益
一个纯正的扫烟囱小孩的嬉笑里是丝毫不含恶意的——只要一个上流君子的体面能够容忍得了,我情愿站在那里,做他的嘲笑对象,一直站到深夜。 “童年的朋友,像童年的衣服,长大就穿不上了。” ……含泪微笑。
对于已逝的生命和尚存的时光细细思量之后, 他仍然不断发现在生活中仍有许多赏心乐事。 由于对那尘世生活和人们关系中的高尚事物具有精细入微的品赏能力, 他能够赋予那些看来普普通通甚至陈旧不堪的东西以一种诗意的或者幽默的光辉; 对于那些弱者,他能关心到他们的叹息, 他们那倦怠的、平凡的重重心事, 以至于他们那些卑琐可怜的“穷派头”; 他还能从纯人性的角度出发谈论死亡, 简直跟莎士比亚差不多。 生在沙漠中的绿洲,让岁月悠然来临。 斯人方才离去,来不及为他把泪滴;生死悬隔,好似千年已消逝,永恒中时间无从算计。 总的情调是怀旧的,笔法则是亦庄亦谐,寓庄于谐,在谐谑之中暗含着个人的辛酸。
读这本书是受到另一本书《根西岛文学与土豆皮馅饼俱乐部》里反复提及的影响,出于好奇而来。 虽然译者和《根西岛》多次强调兰姆的悲苦际遇及幽默笔触、文学价值等等。但由于我只打算随便读读,并不打算以研究兰姆生平或幽默文学这样严肃的心态来阅读,故而仅以个人感受为主,至于兰姆及其随笔的文学地位、研究价值皆非我考虑之内。(人话:本来就是随便读一下,纯粹浅尝辄止式的了解一下,能写书评都算不错了,要啥自行车) 首先,兰姆这本随笔大多是非故事型的,以感受,思考,回忆为主题。加之年代感重,文化差异太强,很难代入,疏离感很强。 毕竟是随笔,写得很杂,兰姆任思绪信马由缰,很多内容其实有点文学式的碎碎念的感觉,加之修辞华丽繁缛、引用大量西方文史哲典故,常常令我摸不着头脑。 但偶尔有一些与自己相似的观点出现时,则让人产生小小共鸣,就像一段波与另一段波的相遇,两段波都有其特性,对彼此而言,都是那么不可预料又不期而遇,很是奇妙。比如说老师视角的世界,对自己和妻子因自己教师身份而产生的变化的细微感受。 有时又非常细腻,比如初次出海度假的所见所闻所感,对海的期待与见到真实的海时的失望,以及由海引发的种种思考与幻想;比如患病者躺卧病床时的种种所思所感。 有时候,不刻意去思考,跟着他的文笔体会他的思考也是一件省心惬意的事。(原文:我不会坐在那里空想——自有书本替我去想。) 比较令我触动的有两章: 一章是《餐前祷告》——饭前祷告,是一种为延续生命,正视活着的状态,珍视当下而做的宗教形式的正念仪式。本源是出于对“活着并非理所当然”的正视。 但这种需要精神力进行干预,控制,接近冥想的状态在兰姆时代的社会越来越形式化,甚而与其本意背道而驰。 兰姆这篇旨在探讨祷告本身,以及这种异化风气的不合理,虽然文笔诙谐,却棱角分明,颇有塞涅卡,蒙田之风。 另一章是《酒鬼自白》——兰姆对饮酒这一恶习本质洞察细致,对因沉溺酒精不可自拔而痛苦悔恨懊恼之情表现深刻、富有感染力,对自己滑向深渊的状态的懊悔、不再拥有清澈的体验、完全失去了为善的能力……诸多叙述,引人感慨。 同为随笔,蒙田,培根,更倾向哲理思考,显得一本正经。兰姆更倾向生活,很随性,就像闲聊扯白侃大山,絮絮叨叨,随性得很。
又是断断续续读完了,因为时间的缘故,以一天一两篇的进度缓慢推进中。很明显可以感到兰姆的个人风格,就像在本书附论中,他以克制,曲折的笔调成功描绘出了自己。同时书的序言与附论都很贴心,把关于兰姆的情况加以论述,读前看序言,就不至于流于表面的轻浮,而看不到他的特质,读后看附论,带读者更进一步,再深层次一些去了解这位作家。或许会发现自己错过的精彩的地方,并且得到新的启示。 仅仅从文章内容看来,我想到了沈从文,老师曾经说是大自然赋予了他异于常人的感知力,敏感性,因此他能把自然写出神性,即便是普通的强盗,也感受到他的生气。而兰姆,在我看来却也是如此,他把岁月消磨于泰晤士河旁,在古老的旧花园,戏剧院,法学院……种种不为人们所注意到的东西他不仅能发现,并且有独到的见解,使人看了不能不啧啧称奇。 另外在文中译者繁多的注释来看,兰姆多喜爱古典作家,诗歌戏剧等引用信手拣来,可见他对于他们的热情。不过要是没有一定文学基础的读者,缺了注释就不能完全领略随笔的魅力了。其中的比喻与观点的阐述交融和谐,在逗人发笑的同时却发人深省,或许我们古代的帝王对于类似的劝谏甚是喜爱,和底下为进谏苦恼的文士能有话谈。 最后是一定要说到的,也就是在附论中提到的“文人的宗教”,心中所怀的宏阔的感情。兰姆作为一个幽默作家,有别于滑稽作家,也很大程度上在于此。佩特说幽默究其底竟是悲悯,从兰姆的经历以及他随笔中透露出的对于一些群体的同情,关心,并不难发现。没有因为世俗而让心灵蒙尘,变得木化,依旧带着孩子似的眼光,真挚的情感去感受身边的一切。这些东西是共通的,不论时间空间,它们都具有永恒的价值,说不尽道不完,而兰姆的随笔贴近了生活,关注了人们理应存续的东西,也具有了某种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