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
《刀鋒》是英國著名作家、“故事聖手”毛姆最重要的長篇小說代表作之一。美國青年飛行員拉里·達雷爾在部隊裏結識了一位愛爾蘭戰友,在一次戰鬥中,這位戰友爲營救拉里而犧牲。拉里因此對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爲什麼有惡和不幸。復員後,拉里既不肯進大學,也不肯就業,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終極。爲此,他丟下未婚妻來到巴黎,又從巴黎遍遊世界,最後到了印度,終於對人生大徹大悟,返回美國,當上了出租車司機,大隱隱於市。《刀鋒》的主人公拉里以著名哲學家維特根斯坦爲原型,生動而又深刻地探討和展現了西方整整一代知識分子上下求索人生意義的心路歷程。
《刀鋒(毛姆文集)》 毛姆 25個筆記 引語 ◆ 一把刀的鋒刃很不容易越過;因此智者說得救之道是困難的。 三 ◆ 這以後好多年,我們的交往都相當親密,不過從沒有真正成爲朋友。 四 ◆ 他會爭論,哄騙,發脾氣,想法叫賣方心軟,嘲弄他,挑剔毛病,嚇唬不再踏進人家店門,嘆氣,聳肩膀,正言規勸,滿臉怒容朝外走,到最後爭到他出的價錢時,慘然的樣子搖搖頭,好像無可奈何只好屈服一樣。 六 ◆ 我們上了年紀的人很少覺察到年輕人對我們的判斷多麼無情,然而又多麼深刻。 八 ◆ 你可以把馬領到水邊,你可沒法使它喝水。 十 ◆ 當你一個人飛上天時,你有許多時間思索。你會有許多怪想法。 ◆ 你沒法子不問自己,人生究竟是爲了什麼,人生究竟有沒有意義,還僅僅是盲目命運造成的一出糊里糊塗的悲劇。 四 ◆ 事實上,有趣的人簡直不住在那兒,因爲有趣的人一般錢都不多。 ◆ 我的確愛你。不幸的是,一個人想要做自己認爲對的事情,卻免不了要使別人不快樂。 七 ◆ 有些人對做某一件事情具有那樣強烈的慾望,連自己也剎不住車,他們非做不可。爲了滿足內心的渴望,他們什麼都可以犧牲。 五 ◆ 誰能夠否認艾略特這個最大的勢利鬼,也是最仁慈、最體貼、最慷慨的人呢! 四 ◆ 我已經覺得他從來不在什麼地方紮根,只要有了一條他認爲是良好的理由,或者自己一時高興,他就會隨時抬起腳來走掉。 ◆ 拉里的神情像個孩子,又快活又高興,可是,同時帶有一種寧靜,使我特別感覺到,並且和我過去認識的這個青年有所不同。 六 ◆ 。一個做母親的把兒女當作自己唯一的生命,只會對兒女有害處。 四 ◆ 我認爲,那些說謊、欺騙、殘酷的人才是真正的壞人。 ◆ 世界上還有什麼比學會生活得最好更實用的嗎? 七 ◆ 我不知道究竟應當佩服他的不屈不撓精神,還是可憐他在偌大的年紀而且得了不治之症之後,還對社交生活這樣熱衷。 三 ◆ 這類日以爲常的活動給人以一種安全感;而且儘管花了偌大的精力,儘管思想從沒有停止過活動,你仍然感到一種持久的寧靜。” 四 ◆ 我不知道自己學到多少,只知道自己極端無知。 八 ◆ 我已經告訴過你他的儀表;但沒有告訴你他身上煥發出的那種寧靜,那種善良、平和、無我的氣息。 ◆ 根據同樣的道理,我們在這世界上所珍視的一切美好的、有價值的事物,只能和醜惡的東西共同存在,你說是不是呢? ◆ 我還以爲最明智的生活方式是在肉體需要和精神需要之間保持一種平衡呢。 ◆ 總想把幸福建築在物質上,但是,幸福的取得並不靠這些,而是靠精神。 ◆ 我認爲一個人能夠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 ◆ 錢能夠給我帶來人世上最最寶貴的東西——不求人。 -- 來自微信讀書
好久沒收到紙質書的禮物。有人送,就要好好讀。也認真寫書評—— 究竟想要過怎樣的一種人生?或者生命的意義是爲何? 艾略特將個人的價值等同於社交中的名望高低。所以臨終前,會因爲沒被重要宴會邀請,失魂落魄; 伊莎貝爾將追求富貴榮華的生活視爲畢生所求,她得到了所有世俗意義上的幸福,儘管代價是永失畢生所愛(她愛的只是年輕時陪她嬉笑怒罵的拉里,愛那個軀殼,伊莎貝爾對拉里的靈魂與追求漠不關心); 蘇珊爲了生存,流連於各個藝術家之間,但她始終十分清醒,知道自己爲何依附於男人,最終從依附藝術家討生活轉變成有自己藝術風格的畫家; 索菲經歷變故後選擇失去人生方向,縱容自己身體與精神的沉淪,最終死在海里。她的屍體飄蕩在無邊無際的汪洋大海中,如同她的靈魂,無所依靠。 至於主人公拉里,他在“晃膀子”的過程中,追求精神自洽。他想知道世界上爲什麼有惡,上帝是否真的存在,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麼。他做到了,在某個清晨,在日出時分,在太陽緩緩升起,山下湖泊粼粼閃光的時候,他頓悟:生活的意義不在於逃避或出世,而是在於真實。保持平和,隨和處世,懷有慈悲之心,戒除私心,節制慾望。 他將“活着”當作了修行,在日復一日的生活中,保持本心,珍惜當下,溫良恭儉讓。 人生無常,對於普羅大衆而言,能清晰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已經是難能可貴之事。對於貧窮之人,你無法勸誡他要視金錢如糞土;對於被困於生活瑣事之人,你不能告訴他自由不值得一提;對於孤單的人來說,告誡他必須習慣永遠一個人實在是殘忍;對於飽受病痛的人來說,健康的身體或許是他最渴望擁有的無價之寶。所以,人生的意義,有所謂正確的,或者從道德高位可以佔據上風的、更勝一籌的標準答案嗎?於答題者來說,自己是應試者,也是閱卷人。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應當問問自己,抽絲剝繭瞭解自己的內心。不必照本宣科,將書中的答案當作真理。畢竟,能提筆寫下自己對自己生命的理解,本身就需要勇氣和智慧。 人人都羨慕拉里,但沒人能成爲拉里。 BTW,這個譯本讀得我很憋屈。不推薦此譯本。
毛姆筆下的每個人物,用心過着自己想要的生活,無論在別人眼裏多麼匪夷所思:拉里,伊莎貝兒,格雷,艾略特舅舅,蘇姍,索非。求仁得仁,種豆得豆 “他沒有野心,不要名;他最厭惡成爲知名人士;所以很可能安心安意地過着自己挑選的生活,我行我素,別無所求。他爲人太謙虛了,決不肯使自己成爲別人的表率;但是,他也許會想到,一些說不上來的人會像飛蛾撲燈一樣被吸引到他身邊來,並且逐漸和他的熱烈信仰取得一致,認爲人生最大的滿足只能通過精神生活來體現,而他本人始終抱着無我和無求的態度,走着一條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將會作出自己的貢獻,就如同著書立說或者向廣大羣衆發表演講一樣”
毛姆在書中最令我作嘔的,是他處理兩性關係的視角。在他的筆下,男性代表“靈性、智性、真理”,而女性則代表“肉體、世俗、枷鎖”。 最典型的一幕,是伊莎貝爾看到拉里手臂肌肉時流露出的眼神。本來是正常的女性情慾,卻被敘述者描寫成了貪婪、骯髒、如同捕食者般的醜態。作者藉此完成了一次隱祕的“蕩婦羞辱”:他在暗示,女人只想要男人的身體和金錢,根本配不上男人高貴的靈魂。 書中的女性,要麼是虛榮的絆腳石(伊莎貝爾),要麼是被拯救的工具人(蘇珊),要麼是用來展示主角慈悲的墮落者(索菲)。她們的存在,似乎只是爲了成爲拉里修行路上的“通關NPC”,用來反襯他那所謂“不動心”的神性。 拉里的迷人之處被設定爲“萬人迷但他誰都不愛”。這被解釋爲修行帶來的超脫。 但如果我們剝開這層金裝,看到的其實是作者作爲同性戀的自我投射。毛姆極其狡猾地把“對女性缺乏性趣”置換成了“對肉慾的超越”。 他創造了一個不需要對任何女人負責、卻能讓所有女人爲之傾倒的幻象。這種設定滿足了一種極度自戀的幻想:我不需要回應你的愛,因爲我的愛屬於宇宙。
本書讀完後沒有達到預期,第1個原因:讀這本書後30%時離前文實在相隔甚遠,繼續閱讀大概從老先生去世開始,情感上有些割裂。 另一方面纔是主因。毛姆太想呈現拉里“不諳塵世喧囂、忠於自我”的屬性。情節以他爲框架,給要講的道理做背景,但拉里的形象尚不能說服我。 毛姆的筆觸明顯賦予了拉里神性光輝(以“我”的角度,始終爲其渲染了神性濾鏡)。而作爲讀者,從書的開端便將拉里看待爲普通人,他的旅途是生命不斷上下求索的過程。而毛姆讓拉里顯得因已具備某種大智慧而遺世獨立時,我無法被該設定說服。爲何說拉里是普通人?除了他歷經周遊探索,還有情感因素。通常我們默認,一個人會愛上什麼樣的人,對方身上肯定帶有自己的某種期待,或者跟自己本身的特質有類似之處。作者讓拉里選擇與看似放浪,實則心性簡單喜愛讀詩的索菲結婚,但這段感情的選擇一來沒有體現出二者的共鳴;如果是不對等關係,這段感情也並未救贖索菲(依然輕易酗酒等)。 書中種種巧合都顯得過於牽強,缺乏自然度,總之強扭的瓜不甜。知道作者列出故事是想要表達什麼,但故事圍繞的邏輯不夠完善。 綜上是因爲自己對本書的期待很高,愛深責切了,實際還是優於諸多毫無靈魂的小說。個人傾向於去讀維特根斯坦本人的生平。
《剃刀邊緣》 一、毛姆 毛姆長篇小說的基本結構,雕花天鵝絨細膩筆觸,刻畫超凡脫俗的大才。 在《刀鋒》中,毛姆以劍橋大學哲學教授維特根斯坦爲原型,根據老維喜歡亨利詹姆斯《心理學原理》這些個人習慣,雕琢拉里的生平:與時尚風氣格格不入,轉身離開滾滾紅塵,面朝高山大海,獨自一人探尋答案,獲得驚人的成就。 在基本結構之外,順便談論藝術、幸福、成功、愛恨情仇等永恆主題。 毛姆堪稱寫人狀物一代聖手,初見路易莎.佈雷德利、伊莎貝爾.佈雷德利、艾略特.譚伯頓、格雷.馬圖林、亨利.馬圖林、蘇菲.麥唐納、蘇珊.魯維耶,尚未驚豔。 隨着劇情展開,他們的侷限、行動、對話、思維纖毫畢現,沿着性格特徵的軌道有序發展,表現出固定與微調辯證統一,可愛可信,觸手可及。 於是,伍萬里欽敬地認爲,閱讀毛姆小說,如雪天飲烈酒,身子溫暖灼熱,淺酌小醉卻毫無察覺。 毛姆藝高人膽大,《刀鋒》以三角戀開局,百萬富翁獨生子格雷,傾慕維多利亞家族後裔伊莎貝爾清新可喜,伊莎貝爾沉迷戰鬥英雄拉里的我行我素和不可控制,而拉里在滿地六便士的街上,抬頭看見了月亮。 二、剃刀邊緣 一戰空軍飛行員拉里載譽歸來,享受衆星捧月級負傷英雄待遇,家世顯貴的美女、前途無量的工作、熱情質樸的朋友、長袖善舞的導師、上流社會的請柬,都在前方等待,彷彿一幅又一幅錦繡,永遠沒有盡頭。 然而拉里無法忘記飛翔,那些銷魂過往,雲上的日子,當飛機鑲嵌在兩千英尺以上高空,那是拉里的歸宿,忘情融入蔚藍,徹底忘記孤獨。 愛爾蘭裔戰友帕特西,生龍活虎,沉着冷靜,拯救拉里,英勇犧牲。 帕特西的遺言只有兩個字:“累死。” 從此以後,這遺言成爲拉里的剃刀邊緣,迫使他思考生命、邪惡、神靈、結局,諸如此類的終極命題,小說敘事進入毛姆最擅長的區域。 三、如此鋒利 家世顯貴的姑娘伊莎貝爾,芳齡十九,高挑白皙,眼睛如帶霧醋栗一般俊俏,嘴脣像玫瑰花瓣那麼可愛,她橢圓臉型充滿膠原蛋白,肩膀和大腿有些胖嘟嘟,這姑娘青春無敵如此鋒利。 伊莎貝爾非常腳踏實地,她不迷戀六便士,只是迫切需要帽子、大衣、化妝品、鑽石,只是無法背離它們象徵的權力與地位。 女生這邊,金髮碧眼、沉默靦腆、消瘦風趣的索菲,高大挺拔、並不漂亮、氣質獨特的蘇珊,進一步凸顯伊莎貝爾與衆不同的漂亮。於是,伊莎貝爾獲得優先擇偶權。 男人那邊,拉里不醜不俊,不卑不亢,風度瀟灑,眼睛明亮,三千年金收入,無意工作,我行我素,輕鬆寫意,來去都隨本心,像一束光那麼耀眼,一場夢那麼迷人,一滴血那麼腥甜,一個謎那麼誘惑,拉里的魅力,注視月亮,神遊天地。 格雷是百萬富翁亨利的繼承人,愛爾蘭裔,高大硬朗,健壯有力,忠厚老實,博愛謙遜,更何況對伊莎貝爾情有獨鍾,傾心愛慕。格雷的魅力,財華橫溢,觸手可及。 如果參謀團隊的建議是河流,伊莎貝爾在其中左搖右擺,既無法忽略拉里的飄逸,又無法拒絕格雷的實際。 四、欲通過者無不艱辛 經過幾番細思量,伊莎貝爾選擇和拉里訂婚,嫁給愛情,拉里卻要去巴黎揮霍兩年大好時光,過了一段時間,伊莎貝爾忍無可忍,和拉里攤牌。 “爲什麼學習希臘語和拉丁語呢?” “獲得知識啊。” “聽起來不太實用。” “可能不實用,也可能很實用,但是非常有趣,你真的很難想象讀懂《奧德賽》的原文,有多麼令人興奮,彷彿只要踮起腳尖,伸出手來,碰到天上的星星。” 伊莎貝爾不想要遙遠的星星,她喜歡看得着摸得到的東西,滿足豐沛控制慾。 主意已定,伊莎貝爾與拉里解除婚約,嫁給格雷。 四、是故智者常言 十年後。 艾略特母系先祖貴爲獨立宣言簽署人,他煊赫一時,全心全意投入社交活動,進入巴黎頂級私人會所,與時尚聚會第一流名媛交情甚篤。 艾略特把大名鼎鼎的美人兒瑪麗介紹給拉里,拉里無動於衷;熟透的水蜜桃貝克爾太太自薦枕蓆,拉里坐懷不亂,這小夥看起來有點意思。 拉里流浪修行,並不久留,像風一樣自由,他的足跡出現在遼闊大地,法國、德國、意大利、西班牙、印度……拉里在象神大師導引下,探尋蔚藍色真我。 在印度教語言體系中,真我是指人類的良能,除一切惡意,破七層枷鎖,如一滴水融入蔚藍復歸本來。成壞住空,南北西東,萬法皆空,因果不空。真我,無邊無際無質,非人非物非因,修行者持吠檀多派不二論,品三昧,斷物我,就能與梵天合而爲一。 拉里在印度追尋真我之時,歐洲大陸動盪,鉅變將生,英法衰退,蘇德崛起,米國黃金時代再臨。 百萬富翁亨利走上人生巔峯,按照正常發展,格雷眼下擁有五萬年金,他勤謹工作到四十歲,等到亨利故去,格雷就能水到渠成地掌控兩千萬。 天有不測風雲,一九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米國大衰退,亨利無法接受,黯然故去。 格雷破產了,他沮喪,自卑,頭疼欲裂,謝頂、禿鬢角,雙下巴,不復往日風采。 伊莎貝爾爲格雷生了兩個女兒,她告訴毛姆,自己又開心又幸福。 毛姆的判斷是什麼?伊莎貝爾養尊處優,泰然自若,所求之物應有盡有,於是她從好看姑娘,變成文雅、嬌豔、機智、風趣的美婦人。 當拉里遠行歸來,三人久別重逢,灑淚相擁。伊莎貝爾像二十九歲,格雷像四十歲,拉里像二十歲,他聲音悅耳,思路清晰,初步具備出書的能力了。 伊莎貝爾控制慾爆棚,心想:“我有生之年從來沒有愛過別的人。拉里必然癡心情長,十年來爲我守身如玉。” 實情並非如此,蘇珊醉心繪畫藝術,把青春獻給浪漫畫家。蘇珊曾與拉里短暫同居,度過開心時光。蘇珊得到一生難忘的滿足,向拉里表示無限感激。 不僅如此,嫁給大帥哥鮑勃之前,索菲醉心詩歌藝術,她氣質貞靜高潔,情緒飽滿,節奏鏗鏘,總是在月亮下面與拉里談心。 是故智者常言:“十個男人七個傻,八個呆,九個壞,還有一個人人愛!”拉里就是小圈子的人人愛,擁有優先擇偶權,他漫不經意地集齊了伊莎貝爾的婚約癡情、索菲的少女芳心、蘇珊的鮮嫩手感。 是故,伊莎貝爾聰明極了,卻不是智者。 五、救贖之道難行 毛姆的敘事進入後程,大家想去真我站。 艾略特一表人才,古董商人起家,風度翩翩,非常勢利非常慷慨,一口正宗牛津音,熱衷交際,摩登是艾略特的救贖,然而有一天,艾略特老了,起不來了,治不好了,走了。 格雷勤奮刻苦,隨波逐流,忠厚誠懇,非常可愛非常乏味,一身米國精英味,熱衷工作,六便士是格雷的救贖,然而他累到不行,終究不能翻身把歌唱,賺到夢想中的大錢。 索菲的丈夫和兒子出了意外,從天堂突然墮入地獄,悲痛莫名,放浪形骸。拉里是索菲的救贖,無私伸出援手,許下婚約。伊莎貝爾羨慕嫉妒恨,設局破壞。 索菲自慚形穢,痛飲狂歌空度日,走向少女時代的反面,面目全非。 以上三人,深度依賴交際,對其他人寄望太多,無法抵達真我站。 蘇珊在模特兼茶花女生涯中,博採衆人的長處,形成獨特繪畫風格,後來嫁給帶一絲接盤俠性質的亞希爾,得償所願。 蘇珊天賦平平無奇,深具自知之明,既然六便士加月亮難以實現,蘇珊退而求一半,入手三便士加半個月亮,她代表聰明的女子。 拉里對六便士毫無興趣,只求寫一本小書,刻畫時代剪影,談論個人見解,描述天空和月亮的風采,他代表智慧的男子。 以上兩人,抵達真我站了。 伊莎貝爾出身華貴,審美高超,量得出生來不顧一切的決心,卻沒有令人長久着迷的溫柔,六便士加月亮,才能構成伊莎貝爾的救贖,她無限接近且永遠得不到終極滿足。 伊莎貝爾能力出色,慾望豐盛,看見真我,卻無法抵達,一生在刀鋒上,鮮血淋漓。
了不起的蓋茨比中曾說過:“每當你想要批評別人時,要記住,世上並非人人都有你這麼好的條件。” 我從不任意菲薄任何書,只是對有些觀點我不認同,但是我還是從這本刀鋒中收穫了一些東西:一把刀的鋒刃是不容易越過的,所以智者說得救之道是困難的。 拉里,靠着不斷的讀書、不斷的體驗生活,追求自己的心靈所屬,最後找到了自己的得救之道,從而大隱隱於市,其中的神祕主義觀點我並不懂,他那種赤身一切的覺悟我也做不到。 可能我們大多數人都活成了伊莎貝兒的姿態吧,爲了世俗放棄了自己真正的愛情,自己得不到的也要親身毀掉他。 索菲,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突發的變故讓她失去了丈夫和孩子,她精神上倍受打擊,於是對生活充滿了悲觀與憎恨,自甘墮落,酗酒吸毒等等,這個地方是我思考了很久的也是唯一深深吸引我的。人對於生活如果失去了信仰,失去了希望 唯一的解救之道在於那裏,是伊莎貝兒口中的重新振作還是拉里那種神祕主義,一個是世俗的觀點另一個則是精神上的歸屬。 拉里與索菲的結合無非是拉里想讓自己的那種理想把索菲從墮落中解救出來,說是伊莎貝兒毀掉了索菲,不如說是命運毀掉了索菲。 這本書我就讀到了這些東西。總的來說,我的得救之道在於信仰,而你們的呢[可愛][可愛][可愛][可愛]
一個人能夠追求的最高理想便是自我的完善。 “一把刀的鋒刃不容易越過,因此智者說得救之道是困難的。” —《迦託——奧義書》 拉里放棄所有,環遊各地、千山萬水的到處“晃膀子”尋找着自己的人生意義!神祕主義到天主教再到吠陀經哲學,最後終得到的那安身立命的東西! “不急躁、對人隨和、慈悲爲懷,丟掉一個我字,不近女色。”
這是一部關於探索生命意義的小說,情節談不上精彩,但令人深思的東西很多。 拉里的探索之旅幾乎是悉達多經歷的現實翻版,正好我先讀了《悉達多》,後讀的《刀鋒》,這同樣是寫一個人探索的過程。 當然,這個探索過程,似乎與當下國人追求絕對物質利益的過程,是大相徑庭的。因此,像我這樣未脫俗的人,讀起來,讀下去,並不容易,因此,這兩本書,我閱讀的時間被無限期的拉長了,這一點都不奇怪。 人從生到死這個過程,最大意義就是體驗各種不同的感受。否則,就是白來這個世界一趟。苦的甜的,慾望滿足與壓制的,花開花落的,不一而足。人最終的目的,無非就是尋找到一種和自己,和這個世界相處的方式而已。而恰恰在這裏我們本末倒置了,我們太執拗於那些想當然的東西了,我們常常在未經體驗中,就對那些被證明萬能的概念深信不疑了。我們探索的意義就在於,不被那些萬金油概念所綁架,所指使,做自己的主人。 個人覺得,相信輪迴論,祈禱自己下輩子有好報的信仰,不是宗教的意義,而是對宗教膚淺化的理解。宗教的意義在於找到追求過程的真諦。 它就像海里蒸發起來的一滴水,在一場雨後墜進水潭,然後流入溪澗,進入江河,通過險峻的峽谷和廣袤的平原,迂迴曲折,絡石縈林,終於抵達它所由升起的無垠大海。 我倒認爲,拉里不是追求所謂的純碎,他與世人最大的不同在於他不盲目的遵隨未被自我證實的標準,如果我們來到這個世上的一切都是安排好了的,生命只是一個被規定好的旅途,那它的意義也就大打折扣了,我很敬畏這種探索的過程。
拉里和釋迦牟尼的遭遇是相似的,因見到死亡而覺察人生無常,轉而放棄一切世俗的慾望 ,博覽羣書,遊歷世界,追尋宇宙人生的真相。 關於死亡對人的改變 遭遇親友死亡會如何改變一個人?書中有三個樣本,拉里,蘇菲和伊莎貝爾。 戰友的死讓拉里對生命產生了疑惑,他必須先找到生命的意義,才能確定方向。他像極簡主義者一樣極簡掉了大學、工作、婚姻、某些人際關係等他認爲不重要的事情。在追尋人生意義的旅途中他極簡掉了不必要的隨身物品,回到美國,他又把僅有的財產極簡掉了。隨着精神追求的富足,他一點點放棄了物質上的財富,最終成爲一個大隱於市的聖人。 蘇菲則完全被命運擊倒了。這個可憐的女人只能用酒、毒品和性來麻痹自己劇烈的痛苦,一心求死。三年前我失去愛貓。那是我第一次目睹死亡。第一次體驗什麼叫肝腸寸斷。我完全可以理解蘇菲的痛苦,失去寵物尚且如此,失去一生摯愛,會是怎樣的痛不欲生!她的結局也可以說求死得死,她終於解脫了! 伊莎貝尓失去母親,失去舅舅,除了繼承遺產後的志得意滿,似乎沒有任何變化。她自己也曾對丈夫說,如果失去了丈夫孩子,她還是會繼續前行,如常生活。其實對她來說,只有她自己和財產纔是最重要的。爲了鑽石和貂皮大衣,她可以放棄任何人。這樣也不失爲一個好的生活態度,只要不去害人。對她的印象由喜愛慢慢變成了無感甚至厭惡。 關於人生的意義 大概每個人心中都曾有過拉里的疑惑。卻不是每個人都會停下腳步探尋生命的意義。 生活就像一次以死亡爲終點的旅行,大多數人跟團遊,什麼時候上學,什麼時候工作,什麼時候買房結婚,每一個景點都安排好了。而拉里是一個自由行者,他不想在意義未知的情況下服從安排,他要自己去探索新的路線。 王小波的《一隻特立獨行的豬》與之遙相呼應。他們拒絕被別人安排。社會需要大多數人做螺絲釘,做繁殖工具,似乎約定俗成,一定要上學、工作、買房、結婚、生子。社會是個工廠,就想把人變成工人;社會是個豬場,就想把人變成肉豬。某種程度上,我們都是系統的奴隸,基因的奴隸,自身慾望的奴隸。 人一生下來就有重重枷鎖。總有人自以爲是地告訴你,“你應該這樣,你應該那樣。”而這人往往還號稱愛你。然而每個人都應該爲自己而活,這並不是自私。想讓別人也爲自己而活,纔是自私。 關於聖人 拉里最後相當於成了一個大隱於市的聖人,最後說一下“做聖人”這個事。 做聖人這件事完全是自己的道德追求,不宜昭告天下,一旦昭告天下,就有僞君子作秀的嫌疑。畢竟聖人不常有,賤人倒是滿大街都是。僞善往往用嘴說,真善靠的是行動。 勸別人做聖人的人,大概率是賤人。所以纔有那句話:以聖人的標準要求別人,以賤人的標準要求自己。道德是拿來要求自己的,卻常常被賤人拿來約束別人。道德綁架說的就是這種事。對這種賤人只有一句話:管好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