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弗蘭納裏·奧康納
出生於鄉村牧師家庭的主人公黑茲爾一直希望長大後成爲一名牧師,然而,從戰場回來的他在信仰上發生了極大動搖,並試圖宣揚沒有耶穌的信仰,但卻受到了假先知的利用。從此走上了一條精神幻滅,沒有依託的人生之路。奧康納被譽爲“南方文學先知”,其筆下的小說經常充斥着怪誕與奇異的情節,帶着“南方哥特式小說”瀰漫的恐怖、荒涼、神祕、腐朽的氣息。帶給讀者強烈的感官刺激和精神震撼。本書作爲奧康納的代表作,更能夠據此探究其獨特的寫作筆觸與技法。
2025.1.14 《智血》. 這是一部關於信仰的故事,書中所有人都爲了自己的信仰而瘋狂,企圖通過各種方式獲得救贖,獲得重生。 ·黑茲爾想用建立“沒有基督的新教會”來否定信仰。當信仰崩塌時,他最終弄瞎了自己的雙眼。 ·僞先知胡克斯則將其徹底商品化,信仰成爲他謀生與操控他人的表演工具。 ·而其他人,則在各種極端、荒誕的“救贖方案”中打轉,試圖用自我懲罰、盲從或感官刺激來“購買”重生。 讀罷,那“人之初性本善”與“性本惡”的古老命題,竟在腦海中再次掀起無聲卻洶湧的追問。🤔
寫在前面:這本書運用了大量基督意象、典故,將美國南方種族歧視、孩童被棄養、警察對底層赤貧人民行使暴力的社會現象融入小說背景中。在不瞭解基督、美國文化的情況下,要讀明白這本書是很難的。我對於這本書的理解或許(也許是一定)會存在謬誤,但如果記錄下來,日後或許有機會糾正,這是我猶豫再三後動筆原因。 —————————— 1、Hazel Motes,本文中譯爲海澤·莫茨,haze直譯爲迷霧,使籠罩在迷霧中,蘊含遮擋視線的意思,從名字中作者已經暗示了他在後文中眼睛會瞎掉;mote則爲塵埃,在新約有”如要除去他人眼中的灰塵,須先抹除自己眼中的灰塵。”的寓言。可以說這個名字爲這個人物定調,他處於迷茫的處境,所做的一切都是爲了“抹除自己眼中的灰塵”。 《馬太福音》摘錄原文如下: 7:3And why beholdest thou the mote that is in thy brother's eye, but considerest not the beam that is in thine own eye? 7:4Or how wilt thou say to thy brother, Let me pull out the mote out of thine eye; and, behold, a beam is in thine own eye? 7:5Thou hypocrite, first cast out the beam out of thine own eye; and then shalt thou see clearly to cast out the mote out of thy brother's eye. 此外,作者同樣在其他人的取名上有同樣的巧思,那個宣揚新的教派的投機者,胡佛·肖茨(Hoover Shoats)shoat,譯爲小豬。在新約中,魔鬼被人們拋棄後,變成了豬羣裏的豬,然後跳下山崖投入海里淹死了。 5:11 Now there was there nigh unto the mountains a great herd of swine feeding. 5:12 And all the devils besought him, saying, Send us into the swine, that we may enter into them. 5:13 And forthwith Jesus gave them leave. And the unclean spirits went out, and entered into the swine: and the herd ran violently down a steep place into the sea, (they were about two thousand;) and were choked in the sea. 實際上這一幕在書中有非常近似的描寫:公路邊零星散落着加油站、汽車營地和客棧。過了一陣,路兩側冒出一片片深陷下去的紅色溪谷,再遠處是一塊塊田野,它們被666廣告牌連綴起來。所有這一切都被陰沉的天色浸染,也漸漸滲透進車裏。這時,一羣豬仰着鼻子,從馬路一邊的溝裏爬出來,海澤只好猛地剎車,直到目送着最後一頭豬大搖大擺地跨過水溝,消失在馬路另一邊,才發動汽車,再度上路。他感覺眼前看到的一切,都不過是某件讓人無比空虛的事情中的那些瑣碎,這件事似曾相識,但卻怎麼也想不起來。 (666在新約啓示錄中象徵着魔鬼) 2、海澤·莫茨是個怎樣的人? 他和列車員有一段對話,他說自己是伊斯特羅(eastrod)人,列車員說自己是芝加哥人。這段對話其實很有深意,伊斯特羅,我沒有找到具體在哪裏,不過從字面上來看應該是位於美國東部,後文有一處揭祕“他(海澤)聲音尖銳而高亢,一口鼻音濃重的田納西方言。”田納西位於美國東南部地區,在那個時代的美國,南部地區普遍存在白人對黑人的歧視,這一現象在北部地區則好很多。所以這一情境實際上是海澤離家多年,乍然遇到一個認識的家鄉人,他忍不住開口試探,說自己來自伊斯特羅。列車員卻謊稱自己來自北部的芝加哥,實際上是一種想撇清自己被歧視的出身的微妙情緒。海澤接下來的反應是“一時不知所措”,他沒有意識到黑人在日常生活中面臨的歧視,甚至他自己也無意識地這樣做,在列車員一再拒絕相認的情況下,他說列車員的父親從豬身上染上了霍亂死了。這句話非常刻薄,在舊約《利未記》裏有一段話,意爲豬是不潔淨的,所以不能喫。 此外,這裏存在一處對比,黑人列車員,沉默寡言地幹活,白人服務員幹着更輕鬆的活,但態度輕浮,工作馬虎。 海澤在車上喫了雞蛋和豬肝,但當他爬上鋪位躺下,“一動不動躺了一陣,喉嚨裏好像都了一塊雞蛋味的海綿。他不敢翻身,擔心會把那東西吐出來”基督徒不喫豬肉,也不喫動物內臟。前者因爲其認爲豬不潔淨,後者因爲其認爲活物的生命在血中,不允許喫血,同時認爲動物的臟器還有血水,所以動物臟器也不允許食用。 《利未記》: 11:7 And the swine, though he divide the hoof, and be clovenfooted, yet he cheweth not the cud; he is unclean to you. 11:8 Of their flesh shall ye not eat, and their carcase shall ye not touch; they are unclean to you. 17:10 And whatsoever man there be of the house of Israel, or of the strangers that sojourn among you, that eateth any manner of blood; I will even set my face against that soul that eateth blood, and will cut him off from among his people. 17:11 For the life of the flesh is in the blood: and I have given it to you upon the altar to make an atonement for your souls: for it is the blood that maketh an atonement for the soul. 但是,海澤並不是因爲不信教所以食用了豬肝,而是他在明知犯禁的情況下,故意去喫了豬肝。爲後文和妓女交合的情節做鋪墊,他和妓女上牀並不是爲了肉體上的享樂,同樣是爲了故意犯禁。 棺材。在舊約中,雅各要求小兒子約瑟把他帶回迦南地安葬,約瑟自己卻客死他鄉(埃及),屍體放在一具棺材裏。 《創世紀》 50:26 So Joseph died, being an hundred and ten years old: and they embalmed him, and he was put in a coffin in Egypt. 父親在帳篷看棺材裏的女人,回到家海澤看見母親,感到“無處安放的負罪感”。棺材第一次與背離家人的概念捆綁。後文緊接着寫外祖父和弟弟的死,夢見自己參加父親的葬禮,即與親人的離別。“現在那裏已經沒有莫茨家的人了”說明他已經無家可歸了。但實際上他非常渴望家,這一點體現在他到哪裏都帶着那本黑皮《聖經》和母親的眼鏡。 在這裏,棺材承載一種無家可歸的遊子的意象。他想當一個像他祖父一樣的佈道師,在他成長的環境下,宗教的概念和家的概念合併了,“你會因爲渴望耶穌而弄錯渴望家的感覺,也會因爲渴望家而弄錯渴望耶穌的感覺。”而當他發現自己已經無法成爲佈道師之後,他找了一個妓女,背離宗教和一個漂泊的遊子,這個狀況再一次捆綁了宗教和家的概念。 (中國類似情況:封建制度下的孝和忠,捆綁這兩個概念,將孝遷移至忠。“入則爲孝子,出則爲忠臣。”) 後文中有將車的空間當作家的描寫,他短暫的擁有了家,那是他最貼近宗教的時刻。“第二天下午他取回車,開到鄉下,想看看它在開闊路面上的表現如何。天空蔚藍而又澄澈,顏色比他的衣服略淡一些,空中飄着一大片炫目的雲彩,那外形彷彿還長着捲髮和鬍鬚。”彷彿長着捲髮和鬍鬚的白雲,這裏的意象指代上帝,在《出埃及記》中,耶和華降下雲彩,在人們之間佈道,收起雲彩,人們則啓程趕路。文中,那“空中炫目的雲彩”原文是“a large blinding white one with curls and a beard”,blinding這個單詞直譯爲致盲,使失明。“看不見是爲了更好地看清”在這一處點題。 最後,我們可以概括這個人:他是一個出身美國東南部的白人男性, 對黑人受到歧視習以爲常,一個漂泊、無家可歸的遊子。 3、爲什麼說“看不見是爲了更好地看清”? 在基督教中,耶穌是神在人間的意志,耶穌傳達神的意志(即佈道)。文中有一句話“耶穌終將會將他拯救”,海澤在無法成爲佈道師後,成爲一個“背離宗教的教徒”(或者說他在失去家人後遠離了基督,)他在找一個“耶穌”將他救贖。 他在火車上睡覺時做了一個夢,夢中自己被掛吊着,列車員在一動不動地看着。實際上他明白自己的罪惡,無論是潛移默化還是隨大流地作出一些歧視黑人的舉動,潛意識卻害怕黑人的報復,只能祈求耶穌的拯救,但是夢境借列車員之口道出了他內心的不安:或許耶穌早就消失了。 他覺得自己應該在十八歲徵召入伍那年往自己腳上開一槍,以逃避徵兵,但他卻沒有這麼做。而阿薩,盲人佈道師卻真的弄瞎了自己的眼睛。一個能爲耶穌弄瞎自己的眼睛,做到自己不能做的事情的人,所以海澤相信阿薩,就像信徒錨定耶穌,海澤錨定了阿薩,投機者胡佛錨定一個憂鬱的形象。在那片眩目的雲彩停駐的時候,(也就是前面提到的最貼近宗教的時刻)海澤從與莉莉的談話中得知了她是個私生女,“他看不明白一個能爲了耶穌弄瞎自己的佈道師怎麼會有私生女。”當他相信莉莉真的是私生女的時候,阿薩也就不再是他的耶穌了,那朵白雲就開始移動了。“在他們前方不遠處那片令人炫目的白雲,正向左移動着。” 這裏同樣存在一組對照。海澤在夜裏拿火柴站在阿薩牀前,發覺阿薩並不是全盲,因而明白了阿薩只不過是用宗教掙錢,只是用眼盲騙人相信他是忠誠的教徒。同樣用宗教掙錢的胡佛和假先知,宣揚反基督的新教派,但假先知在瀕死之際卻祈求耶穌拯救,海澤質問他“爲什麼對明明相信的東西說出不相信的話”。 在海澤打死了假先知後,他把車開到加油站,要求給車加滿油,說自己要去另一個城市。在《民數記》中,誤殺人的可以逃往另一座城市: 35:11 Then ye shall appoint you cities to be cities of refuge for you; that the slayer may flee thither, which killeth any person at unawares. 35:12 And they shall be unto you cities for refuge from the avenger; that the manslayer die not, until he stand before the congregation in judgment. 海澤說自己不信耶穌,但實際上他身體力行的一切都是爲了印證基督的存在,詮釋他所理解的基督(的教義)。莉莉和海澤談論私生女,他說“私生女跟任何人都不會有什麼不同。”心裏卻想“私生女不可能在無基督教會中得到拯救。 接着海澤遭遇了警官將他的車退下懸崖,即漂泊的遊子那個家的意象徹底破滅。警察對赤貧人民的暴力執法,白人對黑人的歧視和偏見,包括後文房東太太對於殘疾人的欺負,同樣是身處這個社會下潛移默化的作惡。 當海澤眼盲後,將石頭放在鞋底,把鐵絲纏在身上,過着如同苦行僧一般的生活,“現在已經沒有人會這麼做了”。
“試圖逃離的基督的人,最後變成了凡間行走的第二個他。” 奧康納女士的第一本長篇。 以美國南方大城市伯明翰爲藍本描繪了一個她最擅長的故事:宗教,肉體,救贖和瘋子。 故事的開頭,男主Hazel就完全搞錯了。他在軍隊恪守清規,虔信耶穌,與同僚格格不入。最後才意識到懷念的不是耶穌而是故鄉,回家發現所有值得懷念的東西消失之後,他選擇走向了大城市,試圖找點什麼。 男主不信耶穌,向每個人宣揚自己的這個想法。但他從小的理想是做牧師,而大家也覺得他看起來像牧師。但他越是不信,“耶穌不存在”的信仰也越發狂熱,像一個瘋狂的信徒。他爲了對抗遇到的盲眼牧師,乾脆創立一個“沒有基督的教會”,到處宣講人不需要救贖,基督是假的。這也微妙反證了他很需要信仰,很在意基督。 而盲眼牧師是假盲,Hazel卻真的把自己的眼睛弄瞎,在鞋子裏塞滿石塊,睡覺時在身上綁上荊棘,變成了真正的虔信苦行僧。 他試圖逃離耶穌,逃離信仰。卻無意中變成了最忠貞的無神論聖徒。 和男主形成對照的青少年Emery。一個來到大城市兩個月、連一個認識的人都沒有的年輕人。他相信自己的“wise blood”,覺得血液和本能會告訴自己該怎麼做。他想和人產生聯繫,卻只能去動物園和動物待在一起。最後甚至偷走一套大猩猩服,穿上以後主動向人伸手,想得到最簡單的回應,結果換來的依然只有嫌惡和恐懼。 宗教正在失去力量,但現代城市和消費社會顯然也沒有提供什麼新的解藥。人的孤獨是一種不可治癒的疾病。 奧康納的筆觸一如既往地尖刻,敘述中反覆出現人類身體的片段描寫。一隻雪白巨大的膝蓋,鴨梨形的短腿,醜陋愚笨的角色層出不窮。大家都充滿一種莫名其妙的瘋勁兒。 她的筆下,所有人或醜惡或奸猾,沒有高貴的靈魂,只有笨重的肉體和慾望。在信仰,宗教,基督之中苦苦打轉,試圖尋求愛,恩典或救贖。 濃重的南方氛圍+宗教背景。 無神論者看來接近瘋狂的觀點,但敘述中自有其魅力。 比同名電影好。
個人記錄篇 其實我沒有看的很明白。 一個需要創建無基督教的新教會的人,被一個假盲人佈道者騙了,以及看着另外一個假佈道者騙大家的錢,他撞死假佈道者,實踐了當時盲人佈道者的眼盲方法,生石灰和水,認爲那雙眼睛就是空不見底,可以裝進更多東西了。 以及一個男孩似乎在憑藉身體的血液找尋什麼,最後是和假猩猩大家,成爲了假猩猩。 以及一個自認爲壞的女生來來去去,一個自認爲陪伴產生了感情的女房東照顧第一個人。 我不知道是說了什麼,但是這個氛圍是很連貫有條理的,至少說是有意指的。
1950年奧康納完成本書初稿,同年杜魯門向朝鮮派兵;在她準備第二部短篇小說集的那一週,約翰遜總統下令空襲越南。1960年9月,大量記者湧入喬治亞州,一羣奔向榮譽加身的大作家奧康納,另一羣環繞着鮑爾斯夫人——一位被蘇聯抓捕的美國飛行員的妻子。 這本書中的色調和情緒很大程度上反應了一種冷戰以來非常流行的觀點:人類不能爲自己規劃未來。任何以理智和各種形式的進步爲磚石累積起來的保障“安全”的壁壘,在不可消滅的混沌面前,都不堪一擊。 但是,本書從未直接或間接地提到冷戰背景,情節不涉及國際問題,人物不進行政治討論。和奧康納的其他作品一樣,這部小說對當時的美國國家問題展示出令人驚奇的冷漠。它描繪的對象主要是混亂的人和遙不可及的信仰。 文中的各類角色追求信仰,宣揚信仰,把信仰當作商品兜售。傳教的地點可以是打折甩賣的市場,也可以是一臺轎車的車頂,賣場文化和推銷術結合到極致,廣告打出基督的名號。美國人的信仰,在奧康納眼中不過如此而已。 美國被稱爲清教徒的國家。按照韋伯的理論,清教精神天然和資本主義積累聯繫在一起,積累資本,創造財富,就是履行對上帝的義務。不過,對於篤信天主教的奧康納來說,累積資本顯然不能讓人接近上帝,囤積財富也不會讓人獲得精神的提升。財富,進步,繁榮,所有的一切帶來的都是虛假的安全感,當一個人穿行街市,看不到廣告牌聽不到叫賣聲就感覺不安時,這個人已經在上帝面前眼盲了。
“只有弄瞎了雙眼才能看見光明?”—— 這是本書腰封上黑體加粗的內容...... 很奇怪,讀完這本美國女作家弗蘭納裏·奧康納的《智血》,我連半毫米也沒有感受到她的風格有多麼的令人“窒息”;神祕、宗教、黑暗、暴力、恐怖、陰冷,這些介紹上的東西一點也沒有。相反,我倒很想把它推薦給中小學生,給娃兒們買了幾十本寫作大全的家長們 —— 因爲弗蘭納裏·奧康納,在我看來,跟莫泊桑一樣,能夠嫺熟地運用每個名詞性的形容詞,讓句子充滿着意外與精彩。如果孩兒們能做到這一點,那將是件很討喜的事情。如果再加上點正經立意、適度摘抄幾句名言佳句什麼的,分數就應該不會太差了…… 你看,她是這樣敘述黑夜的:“黑黑的天穹看上去如同被銀帶般的腳手架支撐着,無數顆星星在天空深處緩緩移動,彷彿在趕着去營造整個宇宙” —— 讀書就跟去看畫展,文字的優越性跟繪畫的差不多,那就是擁有無限可能性。像之前在《外面是夏天》的作者把公路邊正在建設中的連排公寓大樓的吊車形容成恐龍一樣,《智血》裏面是美國,戰後的美國,那時,“鐵鏽色的道路,幾間黑人的棚屋,還有穀倉、馬廄以及旁邊那塊紅白相間的CCC牌鼻炎粉廣告牌”,在那個時期那個地點裏,連“天穹”都像是“腳手架”一樣,腳手架是應該最容易被“看到”的形容詞了。(ps. 估計現在的孩子可以形容媽媽做的漢堡像樂高。) 畫家的視野永遠大於肉眼所見、大於照相機鏡頭的廣角。攝像頭拍不下來的東西畫家都可以讓它們同時出現在同一畫面上。(ps. 所以別讓娃兒們畫雞蛋了。)而出色的作家也一樣,能夠巧妙地把一個人的,兩個人的,n個人的腦子裏的內容同時排列組合到一塊兒,在同一時間內講給讀者聽。讀弗蘭納裏·奧康納的書就像是在看Chagall的畫,《智血》裏不過是一個男人成長的歷程,然而作者讓我們在一副畫面裏看到了幾百種故事:畫嘛,本來就是可以正着看、倒着看、反着看,近着看、遠着看,怎麼看都行,不信你試試做倒立時看Chagall的畫? 繼續說說爲什麼作者很厲害,比如,書裏有一樣東西引起了我的注意:公路上的廣告牌。它先是出現在上面提到的第一章裏,那是男人在火車上要睡着時的“朦朧與彷彿”所見;在第四章,“他開始加速行駛。高速公路沿途有不少加油站、活動房屋和小客棧。車開上去沒多久,就發現公路兩側全是低凹的溝壑,遠遠地看過去,是紅紅的一片。過了溝壑,是大片大片的田野,那些六六六牌殺蟲劑的廣告如同紐扣一樣把它們連成一體”。接下來是在第十三章,“他飛快地駛上高速公路,可是沒跑幾英里,就明顯地感到速度並非想象的那麼快。小棚屋、加油站、活動房屋和六六六牌殺蟲劑的廣告牌在眼前一掠而過,接着是一個廢舊糧倉,掛滿了斑駁陸離的CCC牌鼻粉廣告,甚至還有一副寫着‘耶穌爲你而死’的宣傳牌”—— 如果說在前一段裏的男人不僅感覺到“眼前看到的一切似乎是一個巨大空殼中的塊塊碎片”並且“那些早已忘卻的零碎記憶現在又突然出現在他的眼前”,那麼書近尾聲時,“雖然他把這一切都盡收眼底,卻故意視而不見,他能感覺到腳下的公路被他遠遠地甩在身後”了。 你瞧,一本書,三處廣告牌,主人公的命運隱隱約約早就被作者佈置得妥妥的。從“在路上”到“甩掉路”,這當然是個寓言故事...... 2019.10.31
奧康納美國南部哥特風格的代表人物之一,充斥着對宗教的質疑與否定、對種族的歧視與偏見、對人性的善良與邪惡的文學書籍。 剛看到第二章,主要人物作者只闡述了兩個人,一個是極度厭煩佈道師身份的海澤,另一個就是不care佈道師身份的妓女瓦茨夫人。作者對海澤的定位很是怪異,一個能爲了當佈道師萌生給自己腿上來一槍的人,是如何在入伍四年後改變了這個想法?作者真是有着深邃的思緒。 越往後讀,越是有意思,越怪誕。尤其描寫恩諾克幼年時的那段,哈哈哈,真是回味無窮,樂在其中。在伴隨着海澤的怪異、恩諾克的扭曲、假盲道士的欺詐、薩巴斯的淫蕩。這種寫作方式真是太讓我喜愛了。 ��下面引用一下原文中描述恩諾克的一則選段“每當命運之神抬起腿來踢他的時候,恩諾克通常都心不在焉。四歲時,老爸從監獄給他帶回一個橙色的鐵盒,外面貼着花生糖的圖案,和幾個綠色的字:給傻瓜的驚喜!恩諾克打開盒子,一根螺旋狀的彈簧鐵片突然彈出來,敲碎了他兩顆門牙。諸如此類事件在他十幾年的人生裏不計其數,因此他本該對於危險處境更敏感些纔是。” —————— 隨筆記述一下:弗拉德夫人 粗淺的理解: 前文寫到已知的是弗拉德夫人很愛錢,並且認爲政府浪費了納稅人的錢給用在她覺得不該用的地方。於是乎弗拉德夫人想盡辦法將納稅的錢撈回。 而弗拉德服人對於海澤把多餘的錢扔了這個做法很是不悅。因爲她覺得你與其這樣浪費,不如去想想那些真正需要的人。 海澤則是覺得沒有任何理由讓其去幫助別人,其根本上的態度已經達到了其心中信仰的“無基督”的要求。對於世事只存有想怎麼樣及怎麼樣、愛怎麼樣就怎麼樣的態度。 但是,作者其巧妙的構思和寫作手法,將弗拉德夫人對於海澤的處理方式給認定爲救濟。這一層與之前的弗拉德夫人是截然相反的。結尾還補充到認爲海澤是瘋子。很是奇妙。 個人認爲,不論任何時代,對於金錢的態度都足以展現一個人的階級與修養。不論任何時代,像弗拉德夫人這樣的人又會有多少呢?這也許也是品德與教養更高尚的另一層表現吧。 —————— 書的結尾,收的很快,很急促。沒有一點稍作停留的意思。弗拉德夫人覺得自己被堵在了什麼門口之外。看看海澤,他知道他想要去的地方是哪裏了。也許那就是弗拉德夫人與海澤之間的那扇門吧。
宗教性很強的一本,也很冷漠的一本,不關心歧視的生產,不關心神學的辯論,不關心南北的隔閡,書中的角色是狂信而不自知的,妄圖以極端或荒謬的方式完成自己的救贖,爲自己的存在確立一個信條。對宗教信仰的叩問總是永恆而又徒勞的。
這無疑是一本反映某個時期某個區域人們的信仰問題的書,在簡介裏就這樣寫了,我以前讀書從來不會聯想到這樣的小說與曾在地球上發生過的歷史有什麼關係,後來學會讀前言和簡介纔有點恍然大悟的感覺,但卻只有一點,在閱讀中總是會忘記。 作者在細節刻畫上花了很多心思,可惜我最近讀書總是在路上進行,多少有些牛嚼牡丹的意思了。故事的主角是個極度反基督的人,他從軍回來後當起了不請自來的佈道師【好像傳教士都是這樣不請自來的】,說自己發現了真理,真理就是上帝不存在云云,建立了自己的無基督教派。當然,教徒唯他一人而已。 我對主角haze傳教時的說辭很感興趣,他總是把“真理”二字掛在嘴上,事實上他好像也是爲了所謂的“真理”而存活着,可他所謂的“真理”卻是“世界上根本沒有真理”,以及“通往真理的唯一途徑就是褻瀆”這類車軲轆話,讓人覺得他自己其實才是自己最大的叛徒,一邊不信基督存在,一邊又以基督教的方式來證明基督不在,這就很像一個陰陽學說,佛教該說他是“着相”了。 haze的表現和《奶酪與蛆蟲》中梅諾基奧的表現是截然不同的,可能從這個對比更能反映出haze被困在自己的童年裏從未掙脫出來,他小時候給自己鞋子裏裝沙子贖罪,多年後仍執行着這個行爲,所謂的“褻瀆”便是去找女人睡覺,以及宣揚無基督主義。但梅諾基奧的故事卻不止如此,他不信基督的結果是在自己邏輯自洽下產生的,他對宗教有自己成體系的理解和解釋,讀者能從他的思考中獲得一個結論就是:無論上帝是否存在都無法對我個人產生影響。而haze這裏,卻是因爲上帝不存在,所以我不會受到懲罰。所謂“通往真理的唯一途徑就是褻瀆”,我想更應該替換爲“通往上帝的唯一途徑就是褻瀆”。haze太想證明上帝存在了,所以他用一系列自以爲褻瀆的方式來度過自己的生活,企圖從其中發現上帝的影子。就像一個需要關注的彆扭小孩,妄圖通過做壞事的方式來引起他人的注意。 對比之下,宗教問題當然是梅諾基奧那邊處理得更好,但《智血》不是一本教人處理宗教關係的書,它更像是迷途者的心聲。所以我一直認爲,在人還沒有形成自己穩定的、自洽的三觀之前,有一個信仰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它能在多數迷茫的時刻成爲支撐你前進的動力,也無懼你後期成熟後對它的批判,因爲選擇它的不是別人,正是你自己。接受還是駁斥,都不重要,重要的永遠是你做出的選擇。 2024-3-16
雖然她的短篇更出名,但她的小長篇也很具可讀性。“南方哥特式”的風格很明顯,陰鬱、冷酷、怪誕。同時她也極具修辭天賦,文字的畫面感極強,彷佛深夜裏無邊的黑暗,漸漸籠罩神祕古老的森林,偶爾亮起幾束刺眼的光,那是妖豔詭異的火流。 她當時很年輕,但立意卻很深刻。兩本書都在探討宗教與信仰,可能有人覺得自己不信教於是不讀她的書。但事實上,在我看來,這兩本書都並不是狹義的宗教小說。奧康納探討的是更廣泛的話題——生命的信念。究竟是什麼支撐着人活下去?人的行爲是否必須要依賴着一箇中心價值觀念?她探討更宏觀的哲學問題,她直指人類生活可能遇到的普遍困境,她將尋常現實賦予陌生的意義,她發出對於生命真相的警醒。 讀後,我並不能深刻理解她的思想,所以去翻了哈羅德·布魯姆的評價,他認爲奧康納的小說世界本質上屬於諾斯替教。 “按照諾斯替教的表述,創世與墮落是同一個事件,能夠拯救我們的只有我們內心的某個火花,這個火花不是創世的一部分,而是迴歸了原初的深淵。照亮被毀初創宇宙的宏大或崇高是一種深淵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