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裘帕·拉希利
名字是聯結命運的咒語,講述一個印裔移民家庭的美國夢;與薩爾曼·拉什迪、阿蘭達蒂·洛伊比肩,轟動世界文壇的印裔作家,普利策文學獎得主裘帕•拉希莉的首部長篇小說的精裝本。小說講述了在美國出生的印裔男孩果戈理童年、少年直到青年的人生經歷。果戈理的父親名叫艾修克,意爲“超越悲傷的人”;母親名叫阿西瑪,乃是“無限無極的女子”。艾修克年輕時遭遇一場火車脫軌事故,因爲一本《果戈理小說集》而倖免於難。爲此,當他的兒子在美國出生時,他給兒子起名“果戈理”。果戈理有着印度移民孩子勤勉的長處,同時兼具美國少年的叛逆個性,成年之後擁有成功的事業,也結識了紐約上層家庭的女友。他要跳出印度人的圈子,可最終還是與一位印裔女孩結婚……經歷生與死、相聚與別離,在東方與西方之間,故事裏的每個人都在兩種文化間撕扯、掙扎、逃離與迴歸,何處纔是真正的歸宿?
在細流無聲中敘說一個印裔移民家庭的故事,揭示出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的交匯與碰撞,傳統與現代的消長與起伏,人們一方面努力適應新的環境以求生存,一方面又免不了尋根問祖、思舊懷鄉。生命也許不過是一次次的循環與往復,歷經繁盛,卻終將逝去,恰似一張白紙,慢慢地有了人物、有了色彩、有了或淡或暖的細微心悸,逐漸靈動鮮活起來,而這一切在時光與風雨的浸潤之下,漸漸淡去,模糊地漸成另一張白紙,多的只是一抹暗影。(閱讀時間:2019年10月8日-11日;自評:8.1;推薦指數:★★★★★)
I picked up The Namesake because of its New England setting. Having lived there, I thought I might recognize a few places. And I did. But what held my attention wasn’t the landmarks. It was the quiet way Lahiri writes about ordinary moments. No big speeches, just the inner lives of people. It’s less about big declarations and more about small shifts, the distance between who we think we’ll be and who we gradually become. By the end, I wasn’t thinking about the plot so much as how it had felt to sit with those lives.
風中百合 《同名人》讀後感 ——飄在半空中的人 “身爲外國人,本身就是某種終生未了的妊娠——一種永無休止的等待,一種無法擺脫的負擔,一種長相伴隨的鬱悶。” 只能飄在半空中的人,不知道家在哪裏,不知道自己的歸屬,身邊圍繞着只有無助的空氣,迫切需要着又無法依靠着。 書裏的人物從印度來到美國,過着就是這樣漂浮不定的生活,從父母移民一代到孩子移民二代,不同的感受而又相同的遭遇。在無助的空氣下,如果說父母對親人無休止的刻骨的思念,在美國長大的孩子沒有體會而無法理解的話,那孩子受到的兩種不同文化的衝擊父母一樣如此體會不到的。在衝擊下的果戈理,糾結自己的名字,非常努力掙扎的擺脫無助的空氣,尋找美國圈子裏的自己,但他自認爲尋找到自己的時候,愉快地拿起椅子想要加入衆人邀請自己的遊戲時,卻發現沒有他椅子擺放的位置。這時等待後尷尬或者鬱悶,覺察到了自己擺脫不掉的與衆不同,他的自我隱蔽就像自身根深蒂固的印度名族文化一樣,一直存在着只是自己暫時覺察不到而已。 如果說孩子的成長根源來自父母,那果戈理的努力掙扎的來處就知道了。同樣的努力想融入這個社會,同樣的等待以失敗而告終,差別之是早晚。 讓我想起門羅在《逃離》中說:“每個人總會遇到什麼事,什麼人,讓你覺得像肺裏什麼地方扎進去了一根致命的針,淺一些呼吸時可能不感到疼。可是每當需要深深吸進去一口氣時,便能覺出那根針一直存在。”平靜的生活中,身在國外的人痛苦一直隱藏起來,但當遇到困境時,心中的痛告訴自己致命針的存在,而且無法擺脫! 等待、負擔、鬱悶一直驅之不散,無形中圍繞在讀者身上。喜歡裘帕.拉希莉的寫作風格,她的文筆特色是自然地把你拉進她的世界裏,沒有特意的安排,而能挖掘你的想法,查看你的思維,讓你不經意的感受她的存在。
兩代人的文化差異,第二代又不能完全抹掉或者忽略父母在自己身上和思想上留下的痕跡。就像我們經常說的“香蕉人”,你又認可自己又時而否定。
我其實不懂,一種文化融入,浸潤,碰撞,習慣另一種文化的感覺。不過對一種越是熟悉適應和熱愛,對另一種就越發陌生難以輕易接受,“異鄉人”到底意味着什麼?是出生,膚色,語言,還是文化?這樣的故事發生過無數回,我想,中國作家寫起來可能會更傾向衝突化的表現,作者卻選擇了一種家常的,平淡的,細緻的方式。書中兩代印度裔美國人的生活躍然紙上,栩栩如生。
拉希莉總能端出一個設計得特別差的女性形象,且都是非常重要的人物,如《低地》裏的高麗和這篇裏的毛舒米。高麗佔據《低地》的篇幅會更多,那麼相對來說,毛舒米的情節我會容易接受一些,但仍在讀到第十章時產生的棄書的衝動——說白了我對這個人物不感興趣,因爲作者的目的很明顯、貼得標籤很明確,這就應該是一個代表世界主義把小說觀念扭正的扁形人物,所以她區別於麥可欣和果戈裏,表現對族裔婚姻的抗拒——非常古典、非常常規的寫法——乏善可陳;比較詫異的是,作者在這裏並沒有簡明的打算,她試圖把毛舒米寫得特別複雜,但筆力不濟——這就和她寫高麗一模一樣,要賦予她更多身份,但身份都落到淺處——表現在毛舒米這裏,爲她安插了一段極端狗血、令人噴飯的婚外情。無疑是畫蛇添足。而這樣微妙的情節設計其實穿插在每一章裏,以回憶的形式展現,有不少是必要的;但大都乏趣,拉希莉還做不到像後期的菲利普·羅斯那樣肆意控制結構使小說保持時空上縱深感的同時還不顯臃腫。如何控制敘事節奏真的是非常複雜的一門學問,至少不能讓讀者感到這是一部短篇充填些關聯程度不高的片段而組成的長篇,說到底拉希莉在這裏寫的相當古典的現實主義故事,沒有現代小說那樣的延展性。 再說“同名人”,這個設定在前5章非常強烈——因爲“重名”(或在前5章裏更應理解爲“怪名字”)不是一個新奇的設定,很容易猜出會有“自卑”“被嘲笑”這樣的內容出現。但客觀來說,拉希莉處理得是很好的,情感細膩,可以說她非常擅長寫少年心事。但這有一個邏輯上的問題——父親看不出兒子對“果戈裏”這個名字的不適嗎?解釋爲——不想讓兒子爲父親差點死了而難過有負擔——會不會太天然?這裏真的寫得很搞笑。在移民家庭裏,父子竟然連坦誠都做不到嗎?這是拉希莉想寫的東西嗎? 《低地》和《同名人》給我的感受就是拉希莉把家庭裏的“人”想得太複雜,但把家庭裏“人與人的關係”想得太簡單。高麗可以因爲對烏達安的想念就拋家棄子;艾修克以如此荒唐的理由和兒子產生嫌隙。這用“移民家庭”的特殊性是解釋不了的,這可能是家庭經驗的缺失——當然我不瞭解作者的感情經歷了,就當我口嗨一下。 或許拉希莉想寫的是一種東亞家庭的共有經驗,並放進移民家庭裏。即父母(小說中是第一代移民)喜歡用沉默表達愛而疏於溝通;子輩(第二代移民)尤其在移民家庭裏希望儘快建立新身份,表現爲特立獨行,就容易將父母沉默的愛視爲疏遠。但東亞現實主義很難有用這楊一個簡簡單單的誤會做家庭關係的桎梏的長篇——未免太戲劇,至少也要把糾葛關聯到幾代人、代代人,而不是一句話就可以解釋清楚的祕辛。也看出拉希莉非常抗拒寫幾個人間推心置腹的交談;換章即換視角的處理讓人物彼此分隔,加之地理層面的分隔已經瓜分了這個家庭。這樣的套路寫得太多甚至都趨於程式了——每一章都是概述式的,一個人物做某件事、想到什麼、想到而後誰的交流、對情節做簡單解釋、似有若無的心理分析。由此轉入另一個人的意識、交出視角。這不太適合寫家庭。所以我完全同意帕慕克說21世紀的家族小說已經走到盡頭了——看來就是沒什麼可寫的了,青年作家拿到這個題材也很棘手;且不是人人都天才如奈保爾能寫得如此恢弘。對拉希莉,視角越多、代際越多,她就寫得越稀碎,越能看出筆力不濟。
印裔美籍作家Lahiri在倫敦出生,2歲搬去美國,所以她不但對印度毫無記憶,對英國的記憶也一片空白。《同名人》裏描述倫敦時,也只是書中一家人在倫敦機場轉機時出去看了一看,現實中的英國對於作者來說也只是一箇中轉站。她在美國Rhode Island長大,上了Barnard學院,又去到波士頓,在波士頓大學獲得了MFA(藝術碩士學位),算起來那時global english的重要人物Derek Walcott就在那裏教書,不知他們是否有過交集。很多當代作家都是MFA的產物,或者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被其塑造,有學者甚至稱“美國當代小說就是MFA產物的時代”。我覺得這跟global english或美式英語一樣,無非是受其影響還是抗拒它的問題。Lahiri花了好幾年的時間才得以出版,她的第一個故事被拒絕,拒絕,拒絕,或許是她起初寫的故事太高雅,太優美,太整潔,直到她的作品深入到有了突破的程度——她的第一部出版作品《解說疾病的人》就得了普利策獎,《同名人》是她的第一部長篇小說。 不是特別同意中文版譯者在篇尾所寫“東方文明顯然在她身上留下了十分深刻的烙印,並不亞於西方文明”。Lahiri的母親尤其希望她能繼承印度文化,不想讓她與印度斷了聯繫,希望她能說孟加拉語,因此他們經常回加爾各答度假,這些場景也發生在《同名人》的角色身上。無論對於作者本人,還是書中的二代移民,他們知道當他們去印度的時候,就像她小時候經常與父母回印度時那樣,她在很多作品裏也讓角色回去那裏,但那裏不是一個像美國的家一樣的地方。對於前一代人,這種關係是印度和美國,而書中的二代移民無論與印度還是美國的關係都是欠缺溫度的,冷漠的。作者曾說她只是個美國人,但從來沒有真正感覺到自己是美國人,她的玩伴也不常認爲她是美國人,她也不覺得自己是印度人。她在作品裏搭建的呈現印度文化的舞臺,也只是父母或其他移民的記憶。她的作品在印度受到一定程度的負面報道,說她寫得一點不瞭解當地文化。我有一種感覺,如果她的故事更樂觀一些,印度那邊或許就不會那麼抱怨了。在她的故事裏都有一種悲劇性的潛流,不是全部,但有很多。但她並沒有假裝自己瞭解印度,我想她從另一位比她早出生20年的印裔作家的經驗中學到了什麼,那就是她只是寫了一個虛構的地方,不是虛構了一個想象中的印度文化,而是一個她想象中的父母的印度文化,她甚至沒有從內部角度談論印度,而更像是在描述一個全球化的世界。就如很多移民家庭,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隨之而來的是對英語的不同態度。在Rushdie的任何作品中都可以學到一些印地語,但在Lahiri的故事中除了印度食物名,幾乎沒有其它印度詞彙。Lahiri沒有興趣在她的作品中加入孟加拉語,或全球化的克里奧爾語,或地方化的英語,她使用的全是standard English(這在中譯本無法感知,我喜歡看一本書不同的語言版本去對比閱讀感受,因爲有的東西具有不可譯性)甚至她的書中人物在對話時也講完全標準的英語,有點正式那種,也不是英國味兒,很international standard english,沒有任何地方溫度,那也是人物角色與世界的關係。 Lahiri很有趣,她在波士頓大學獲得了藝術碩士學位,並獲得了英語博士學位,主要研究英國文藝復興時期的戲劇。你看她書中很少對話,大多是敘述式,近距離觀察的場景,每個場景就像一個個獨幕劇,她筆下的人物都不是Rushdie筆下那些熱情洋溢的健談者,他們是觀察者,他們專注地看着他們身邊的世界,他們複雜敏感,小說則是處理人類複雜經歷的一種方式,而作者把這種方式運用得——看完書後我立馬說了一句臥槽,這是對好書最高的讚美。
這些事情始料不及,卻令人盡其一生去回味,去思考,去努力接受,去詮釋,去理解。許多事情本不應該發生,不得其所,錯誤橫生;而恰恰是它們壓倒一切,持續至終。
與《解說疾病的人》不同,不在突出親密者之間的溝通無力,而在偏重文化的碰撞——有種《喜宴》《面子》的味道,卻不是批判,反是融合。名字是切入口,與社會文化、家庭文化息息相關——大名、小名、隨夫姓、名字的含義,東方與西方、傳統與個人,想起孤身一人去蘇州玩,在鄰居哥嫂家借宿幾天,回學校時聽“平平淡淡纔是真”。生活是浮萍,兜兜轉轉間,看似偶然的選擇,實則必然,最料想不到的是無能爲力。過於直白的語言和過於奔湧的情感,看的時候直哭。
先讀了《低地》再讀的這一本,索性一起寫了:讀完兩部長篇後個人覺得拉希莉還是更適合短篇小說,長篇當然綿密細緻柔軟,像一條針腳妥帖的織物,但短篇小說能在敘述和對話中找到銳利的平衡,精心選取的內容總能確切有力地傳遞其想法,從沉且實的文字中傳遞出“人與人之間永遠充滿理解與隔閡”與“在一片土地的夢想是獲得認可的活着”兩個主題。對於兩部長篇小說,更我喜愛同名人一些,低地的情感表達在更爲宏大的、具有政治意味的背景下顯得有些生硬猶豫,拉希莉是最擅長伏筆回收的寫作者,她寫精神的憂慮與掙扎,但她筆下的人物本身略微安全過頭了,把湧動着的危機感磨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