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承志
一條弄堂,一對父子,幾個男人和女人,他們的故事會讓你沉浸在強烈的閱讀快感之中,讓你笑不能停,也黯然神傷。它再造了一個上世紀六十年代的上海,這個上海既有栩栩如生的現實細節,也有天外飛仙一般的傳奇色彩。長篇小說《同和裏》是《繁花》之後又一部寫上海的優秀之作。不同於《繁花》的風情搖曳,《同和裏》的特點是用極其幽默而富有上海特色的語言重現了上世紀六十年代上海生機勃勃、笑淚交錯的平民生活。
讀《同和裏》的感覺,就像在某個無所事事的午後,撞見一位大叔坐在弄堂口的藤椅上,搖着蒲扇,眯着眼睛跟你講他小時候的事。語氣是那種上海人特有的、帶點油滑又帶點親熱的碎碎念,沒什麼大詞,卻讓人挪不開腳。 這本書寫的,其實就是一條弄堂的“雞零狗碎”。作者王承志說過,他想寫的是弄堂裏普通居民“規規矩矩的生活”。在他的筆下,同和裏沒有風雲變幻的宏大敘事,只有皮匠攤的錘子聲、剃頭攤的剃刀響,還有煤爐升起的嗆人白煙。日子過得緊緊巴巴,但那股子活泛的煙火氣,硬是從字縫裏鑽出來,讓你覺得那些叫“大耳朵”、“芋艿頭”、“陽春麪”的小赤佬,就在你眼前瘋跑。 這本書最討人喜歡的,是那股子“口語化”的親切勁兒。作者用了上海話的語感和節奏,但沒有堆砌難懂的方言詞彙,讀起來像是被拽進了一場隔代親的嘮嗑裏。你甚至能想象到“小皮匠”喝黃酒時砸吧嘴的樣子,能聞到隔壁阿婆倒馬桶時的氣味。這種“面對面”的講述感,消解了時代帶來的隔閡——哪怕你從沒住過石庫門,也能在那些笑鬧和神傷裏,找到自己童年的影子。 而在這滿地煙火氣的故事裏,我最想說的,是廣東嫂嫂。 這個人物,就像一碗熱湯澆在冷掉的米飯上,讓人心裏一下子活泛起來。她是個寡婦,做着倒馬桶、賣甜酒釀的營生,身世卑微,卻活得比誰都挺直。書裏說她有俠義風采,一點不假。小皮匠被人欺負、地盤被搶的時候,是她二話不說,露了一手正宗的詠春拳,替這爺倆擺平了江湖糾紛。 但她最動人的,不是拳腳上的功夫,而是骨子裏的“通”和“透”。有評論說她活得很通透,這種通透與身手無關,是一種“任你外面怎麼鬧,我只是做我覺得對的事情”的篤定。在那些略顯荒唐的歲月裏,她不隨大流去踩人一腳,也不故作姿態地清高,就是守着心裏的那桿秤,該補衣服補衣服,該做飯做飯,把寒酸的日子過得清清爽爽。大耳朵從小沒娘,是這個女人給了他一份實實在在的母愛;阿娟落難回來,也是廣東嫂嫂憑着膽識和機智,深夜裏把她悄悄送走。 我想,每個人讀這本書,可能都會想起自己弄堂裏、或是鄰居家的某位“廣東嫂嫂”。她可能沒讀過什麼書,但懂得比誰都多;她說話大嗓門,但心比誰都細。在平凡甚至困頓的生活裏,她硬是活成了一道光,護着身邊那些弱小的人。 《同和裏》講的是逝去的童年和少年,作者說自己寫這本書是在“祭奠”。但因爲有廣東嫂嫂這樣的人在,祭奠就不只是傷感。那種在泥濘裏依然保持體面、在風雨裏依然仗義行事的勁頭,纔是這本書留給讀者最溫熱的東西。讀完之後,你彷彿還能聽見廣東嫂嫂推着小車叫賣甜酒釀的聲音,越走越遠,卻格外清晰。
小說以九歲“大耳朵”男孩視角展開,整本書並沒有一個完整的核心情節,是以男孩的成長經歷爲主線,串聯出同和裏這條弄堂裏衆多普通百姓的喜怒哀樂。 前面大部分故事都展現了這個男孩既聰明又調皮,有善良的一面,也有惡意行爲的出現。他會疼愛撿來的小貓,對待好朋友也很仗義,愛看小人書,看到有人偷書會偷偷揭發,可自己去圖書館也會幹偷書的事,但他偷書並不只爲自己,而是想把書給鄰居阿姐看。 書的後面小部分來到了新中國特殊的那個年代,人人都瘋狂了起來,這時你能看到有人爲救人被困井裏,可週圍鄰居無動於衷,聽着井裏人掙扎的聲音,沒有一個人伸出援手;當有人被迫害生命垂危需要輸血時,這羣鄰居又成羣結隊的去醫院獻血;金牙女人霸佔了癟嘴老太婆的家,而在癟嘴老太婆被人拉出去鬥時,金牙女人捨身護住了她。 這本書前面部分因爲“大耳朵”的所思所想,所作所爲讓人哭笑不得,後面部分又因爲特殊時代背景下弄堂所發生的變化而讓人生氣和流淚。不論是成年人還是孩子,都無法給出一個確切的定論,只能說人是複雜的,活着已經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