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利普·羅斯
“老年不是一場戰鬥;老年是一場大屠殺。”菲利普·羅斯晚期代表作,寫盡凡俗人世的悲憤與無奈,多家歐美權威書評媒體傾力推薦。《凡人》的書名源自一部中世紀道德劇,講述一個“凡人”被死亡召喚時的臨終經歷。羅斯的《凡人》則是一個關於失去與悔憾、病痛與死亡的故事。小說的主角曾是紐約一家廣告公司的創意總監,有過三次失敗的婚姻,兩個仇視他的兒子和一個摯愛他的女兒。他還有一個隨時照顧他的好哥哥,其健康的體魄甚至令他妒忌。從童年的夏季在海邊初次見證死亡,到精力旺盛的成年時代事業上的成功、幾次婚姻家庭的聚散,再到步入老年看着同代人日漸凋零、自己屢遭病變,孤獨和無力感成了他生活的主題。這就是羅斯筆下“凡人”的一生,坦率、深沉,又具有普遍意義。
一部具有現實意義的啓示錄 作者對人性的複雜性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尤其是主人公在漫長的康復過程,結識了許多生動真實的凡人,讓他反思了自己的人生和價值觀。 我對結尾部分 主人公與掘墓人的對話印象最深 一個能放下一張牀的坑穴,對死者來說是長眠於此的最後驛站,對掘墓人來說是一個很穩定收入的工作,並且以後可以把這個好活傳給兒子
一個活過七十一載的普通男人,攤開自己狼狽、荒唐、遺憾的人生覆盤。覆盤情愛取捨、覆盤家庭羈絆、覆盤人性貪念,更復盤人在歲月與衰老面前,所有的渺小與無力。 安穩的婚姻、溫柔務實的妻子、細水長流的親密陪伴,是俗世最珍貴的安穩。可他不甘平庸、貪戀激情,無法接受婚姻褪去熱烈後的尋常。他被一時的新鮮感裹挾,見異思遷、反覆搖擺,帶着自私與僥倖,親手推開了最包容、最支撐自己的原配,倉促奔赴一段段脆弱不堪的新關係,用婚姻掩蓋自己的荒唐過錯。 半生輾轉,數次婚戀糾葛、無數情感欺騙、肆意的放縱,終究釀成惡果。昔日的親人漸漸疏離,身邊的人怨懟憎恨、紛紛遠離,到最後,偌大人間,唯有自身婚姻也不幸的女兒真心待他,其餘人際關係盡數崩塌。 書中讓我唏噓不已的是他對無微不至的哥哥的妒忌。 哥哥一生坦蕩自持,守住婚姻、珍惜家庭,擁有康健的體魄、和睦的子女、安穩順遂的人生。而他終身放縱慾望、耐不住平淡、守不住本心,晚年望着哥哥圓滿的人生滿心妒忌。可他心裏無比清楚:命運從無偏心,所有人生落差,都是自我修爲的結果。婚姻與人生,不是命運饋贈的運氣,而是日復一日的剋制與堅守。他半生恣意妄爲,自然換不來歲月的溫柔饋贈。 如果說前半生寫盡了人性的貪婪與荒唐,那書的後半段,便是歲月最無情的反噬。 羅斯寫下全書最封神、最刺骨的一句話:“老年不是一場戰鬥;老年是一場大屠殺。” 年少時,我們以爲衰老是緩慢的、溫和的、可以對抗的戰鬥,尚且有掙扎、有僥倖、有翻盤的餘地。可真正走近歲月深處才懂,老年是一場無差別、不可逆、勢不可擋的屠殺。它來勢洶洶、摧枯拉朽,不給人半點反抗的機會。 人到四十,最能讀懂這份深切的惶恐。我們離垂暮之年看似遙遠,卻早已清晰感知身體的變化:視力衰退、精力衰減、體力不復當年,身體的機能悄然下滑。這一刻才徹底明白,衰老從不是突然降臨,而是循序漸進、步步緊逼的侵蝕。 待到七十歲、八十歲,更是無力迴天。身體百病叢生,舊日夥伴、親朋故友接連離世,身邊人影寥落,孤獨裹挾着絕望撲面而來。書中的男主,看着身邊人一個個離場,直面死亡的陰影、身體的潰敗、人生的空無,甚至滋生出自我了結的念頭。這份暮年的荒蕪與蒼涼,是所有凡人終將要面對的歸宿。 人生最大的清醒,就是在尚且年少、身體康健、尚有選擇之時,戒掉虛妄的貪念,摒棄無謂的躁動。不做非分之想,不執短暫激情,守住本心、守住安穩、守住身邊人。 人這一生,所有的孤獨、遺憾與晚景淒涼,大多不是命運所致,皆是年少輕狂、半生放縱的報應。 歲月最公平,你如何對待生活、對待感情、對待本心,歲月最後,便會如何歸還你的一生。 2026-5-28 sagamu
感謝《像樹懶掛在書上》這本書裏主人公推薦的書,本書大幅描述了被病痛折磨的人死前的思緒,很多片段都那麼近,太真實了,這哪裏是一本小說?這明明就是我們身邊的人生。 虛構的人生在我看來卻如此相似,生老病死是每個人都要經歷的,當直面親人死亡時,你是期待他曾是摯愛你的人還是拋棄過你的人?假如是前者,那麼當下你的心該是何種的痛?假如是後者,或許我們還有些許的釋懷? 作者完整清晰地爲我們展示了人生的不同階段所面臨的人性的挑戰,你會滿足當下的慾望還是甘願平凡忍受寂寞?取決於你那個時刻的選擇。當然, 它也決定了你接下去的路該何去何從。在浩瀚的宇宙裏,我們每個人的人生不論多麼精彩,終將逃不脫成爲宇宙裏的一粒沙。當你慢慢走過此生,你纔會漸漸發現人和人之間最大的不同可能就體現在沙子的成色上,其他毫無不同所言。
7.26 《凡人》菲利普·羅斯 ⭐⭐ 對白男的刻板印象+1。 標題不錯,主人公在凡人的皮下,過着平凡的一生:離了三次婚、父子關係緊張,事業成功但是家庭破碎。 情感部分登味十足,毫無耐心閱讀。 羅斯寫他五十歲後還能用與年輕女人做愛來證明自己尚未衰老,寫他七十一歲還向二十多歲的慢跑女孩搭訕。情慾驅動成爲他判斷生命的標尺——身體在衰敗,但只要還能慾望,就還沒徹底輸。 好好好,bro你厲害 這本書裏的死亡哲學,不是寫死亡本身,寫的是九歲疝氣病,三十四歲闌尾穿孔,五十六歲心臟搭橋,寫的是手術室、病房、墓園。死亡不是突然要面對的事,是九歲那年,第一次目睹隔壁病牀的男孩被推出去再沒回來,就開始面對了。後來,死亡變成了皮膚鬆弛,視力模糊,背痛,勃起困難。 所以凡人的死,不是什麼驚天動地的事。它不莊嚴,不壯烈,甚至不痛苦(因爲痛苦屬於生者)。它只是不再有身體來疼痛,不再有眼睛來看墓園裏的樹,不再有舌頭來說“我想起他在海灣裏游泳”。 最終回到一個樸素的命題:死亡不是生命的對立面,它是生命內部一直運作的那個東西。羅斯說:“老年不是一場戰鬥,老年是一場大屠殺”。因爲戰鬥還有贏的可能,屠殺沒有。
前段寫死亡臨界點的肉身覺察很細緻,中段寫幾段婚姻回憶令人作惡,現在確實是對男人共情不起來,尤其是到老都不明白身爲男人可以不僅從男性視角反思過往更應從人的視角認識人生,已經身患重病仍然百般爲自己的錯誤開解,承認錯誤這種絕症爲什麼男人就患不上呢? 尾段忽然來臨的死亡變成一種安慰了。
四星半。我們每個人都會是這樣的“凡人”:都曾在生存的泥淖中苦苦掙扎着,都將在某一刻與身邊的親朋漸行漸遠,並且最終都將被死亡的恐懼所湮沒——都將在歲月的捉弄中歷盡極致的喜怒哀樂的無常與荒誕,都將在時間的沉浮中體驗到生老病死的絕望與孤獨,無人能倖免於難。細水長流的功力老道的晚年之作,起初並無太多驚喜,平鋪直敘,中規中矩,但好在越往後越漸入佳境——前後不斷的呼應,愈顯複雜的人物關係網,還有所謂康拉德式的重複三次的排比,以及錯落的“套娃”手法的巧妙運用(保羅·奧斯特、約翰·歐文都慣用這一手法)……結尾墓地的場景,以及與掘墓人的對話很是觸動人心,疑似掘墓人妻子的第三者匆匆出現又離去,真可謂是點睛之筆。看完之後,恍若上了一門不乏後勁的生死課。此乃吾與菲利普·羅斯的第一本書緣,算是印象不錯的開始,期待後續能路轉粉。
爲了一句話看一本書系列:“老年不是一場戰鬥;老年是一場大屠殺。” 本以爲這本書是討論老人或老年生活給人帶來的困境,但實際講的卻是一個典型白人男性的人生故事。主人公過着凡人的一生,感情上結婚又出軌、離婚又結婚。家庭裏親子關係緊張,他似乎始終沒有建立正常的親密關係。閱讀過程中數度讓人感到煩躁。我不厭惡這種人,但厭倦這種人。這種煩躁也許來自他明明擁有選擇權,有時卻表現得像一個被動承受者。 故事情節呈現出的被動,也是現實生活中很多凡人的狀態。主角在人生路上前期被外界裹挾着前進,按部就班地學習、工作、結婚、生子。凡人就是凡人,既然選擇了做凡人,就得承受平凡帶來的各種痛苦。就像主角一樣,偶爾不甘,一直平凡。我認爲,他的痛苦來自選擇與承受之間的錯位。他既不想承擔不凡的風險,又不甘心接受平凡的回報。 另外,書中對主角出軌情節與出軌對象的情慾篇幅過長且細緻,讓我看得頻頻皺眉。作者寫得過於直白,少了點留白,也加深了我對白人管不住下半身的刻板印象。主角給我的感覺是,一直被推着前進的人,一旦失去了推力就會無所適從。比如主角,就只會在所謂的“男性魅力”中尋找存在感。如果作者本意是批判這種生活方式,那他的寫法反而削弱了批判力度,因爲過多的情慾細節描寫,只會讓部分讀者產生窺視快感。 這本書不算在單純講一個糟糕的男人,更像是在講一種糟糕的生活方式。主角也沒有大奸大惡,他就是一個凡人,具有凡人的自私,凡人的軟弱,凡人的不甘。他明知道哪裏不對,但還是這樣過了。他說不出哪個決定是錯的,但所有決定加起來,把一個年少時還自命不凡的人,逐漸變成了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老年男人。作爲讀者,經常會覺得這個人怎麼能這樣,但又覺得他這樣好像也很正常,或者應該說很普遍,普遍得像生活中能遇到的大多數沒有責任感的人。
新年對坐這樣的世界,青春蒼白、消瘦、失去,白髮搖擺;稍有思索,充滿溫情、平凡、寧靜和無望。凡人便是每一個人。羅斯很坦率、細緻說凡人的生機活力弱餒凋零,便是週期。雖有點膽怯,但看着第一縷陽光,還是喜歡曾點答孔老師的命題作文, “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祝所有凡人新年順利,既得所願。
“老年不是一場戰鬥,老年是一場大屠殺” 以一個普通人的葬禮開始,接着以這個人的視角來敘述自己平凡但又特別的一生。整本書講了凡人的一生。所以整本書的語調都是淡淡的,不急不緩,以着第一人稱敘述自己人生中不同階段:童年,青年,中年,老年與疾病,死亡的抗爭。 有的書,需要一定的閱歷和經驗才能看懂,這種到生命盡頭,回望人生,讓讀者思考生命,衰老,死亡,疾病的意義的書我現在還看不太懂,也體會不到人到中年時,眼睜睜的看着自己身體機能一步步走向衰退的這種可怕的感覺。 所以,這本書對現在的我的吸引力不大。 不過偶爾也會思考死亡到底意味着什麼,是自我意識的徹底消解?還是作爲個體的存在意義被抹去?還是像《尋夢環遊記》裏一樣徹底被人遺忘?不管意味着什麼,都無法改變我對死亡,對無法抗拒的衰老的恐懼。 就像這本書裏的“我”一樣。 書裏面有個情節記得很深刻,有個女人在兩個不同的葬禮上都哭的很傷心,“我”以爲她是葬禮主人的媽媽,後來旁邊有個人說,她只是爲自己現在五十八而不是十八而哭。 衰老這個過程是不可逆的,一味的哀嘆,緬懷美好的過去有什麼意義?努力活在當下吧。
我們都是凡人,註定要被相遇離別、生老病死所支配。 小說的敘述方式很獨特,先描述他的死,再從他的視角追溯他的一生,尤其着重落筆於他年老之後的生活。 曾經強壯的身軀已然頹朽,曾經完滿的家庭也分崩離析,家人一個接一個離開他(雖然大部分是他自己作的),於是年輕時春風得意馬蹄疾的他在老年陷入了對世界對自己的懷疑,以及一種老年人常有的,對往昔的追憶。他經歷了父母、朋友的病痛與離世,也經歷了自己身體每況愈下帶來的痛苦,他把自己埋在無休無止的對過去的懷念和虛無感中。 我不知道在人生的最後階段會用怎樣的眼光看待人生,我尚未到達那個年齡,但是我仍舊能感受到書中那種強烈的對人生無常的感慨。千千萬萬年來,人類都經歷着這些生老病死,作爲凡人的我們,沒有辦法逆轉自然,也沒辦法改變必死的命運。我們只能接受。 既然最後都會化爲一抔黃土,那麼對生活中多數的不如意,那些身外之物,我們是不是可以看淡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