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利普·羅斯
羅斯最負盛名的作品系列“美國三部曲”之一,出版於1997年,次年獲得普利策小說獎,併入選由《時代》雜誌發起的“100本最佳英語小說”,言語之犀利,思想之深刻,激情之澎湃,在當今世界文壇實屬罕見與珍貴。塞莫爾·利沃夫金髮碧眼,綽號“瑞典佬”。作爲高中校園裏的運動健將,整個社區的男女老少都爲他傾倒。大學畢業後,他循規蹈矩地繼承家族企業,成爲一名家境殷實的企業家,並娶了新澤西選美小姐爲妻。一戰後的美國經濟迅速崛起,無往不利。塞莫爾深深迷戀着自己腳下這片獨立的新大陸,想用勤勞的雙手編織他的“美國夢”。然而,他心愛的女兒梅麗卻在16歲那年成了激進的反戰者,用炸彈陸續奪去了四條無辜的生命。原本看似完美無缺的利沃夫一家,從此陷入了永遠無法擺脫的噩夢。
終於讀完了。由於讀的是原文,所以有些地方肯定理解不到位,還請見諒。 讀的過程中我偶爾想起《一戰再戰》裏,小李子和妻子關於社會改良的分歧,也偶爾想起《The Great Gatsby》裏那種奮鬥半生終是黃粱一夢的破碎和幻滅之痛沁入心中的寒涼。 整個第三部分散發着濃郁的現代主義和後現代主義的氣息——橫跨三個章節的晚餐(時空伸縮),時空任意切換的蒙太奇手法,Swede的思緒儘管被努力牽制在餐桌之上,還是被女兒的罪行、周圍人的背叛、女兒受到的姦污、過去的快樂和現今的慘痛所擾亂、侵入,這種自由聯想也被菲利普羅斯很好地呈現了出來(時而在寫Dawn的對話,時而在寫Swede的所想)。第三章節,用一個詞來概括,就是reckoning——清算。先寫一章介紹背景,再寫一章揭露醜聞,最後寫上一章摧毀秩序,這是命運對Swede這個以秩序來武裝自己並將責任、正派奉爲終身行事準則的、把保護家人、幫助他人放在自身利益之上的、總是在學習他的父親而非表達自我的、熱愛美國且無法理解其女兒思想出發點的、相信奮鬥會帶來一切的美國優秀公民的最大嘲諷和戲弄,這樣的情節很有神話的味道。 用上Chandler的語氣:Could it be anymore cruel? 全書的第一部分,在鋪墊Swede高中時期的傳奇經歷之後,Zukerman透過一場同學聚會,切入了瑞典佬生活的謎團,suffer究竟是什麼?隨着故事的不斷深入,作者明白了自己的預設都是錯誤的,Swede顯然沒有看上去那麼空洞,他的生活也沒有看上去那麼和諧而美好,他究竟在隱藏什麼? 到了第二部分,我們可以真切地看到美國的社會思潮以及社會轉型對於家庭的影響:父女間的政治分歧頃刻間化爲了血海深仇,第四章的最後,幾乎都是Swede 一個人的remorse和 imaginative conversations,獨自ruminate Merry的過往,試圖找到出錯的環節,情緒的抒發是那樣流暢,我們可以能從中看出,童年的小事對世界觀的形塑以及多元文化和自由主義對家庭的消極影響。 第五章,it all starts with a letter from Rita Cohen. 瑞典佬收到了女兒逃亡時期的“密友”的信,於是,儘管並不情願,但仍然選擇了依從Rita的指令和安排,卻始終和女兒天各一方,與此同時,Dawn再也承受不了女兒的癲狂的打擊,選擇改頭換面,像她之前做的一樣,用facelift重啓了人生。從一些閃回片段裏,我們看到了levov父子二人是如何經營皮革廠,Levov 對於國家的熱愛之深沉,以及Merry對Vincent's餐館的痛恨,是多麼荒謬和無理,畢竟那可是Swede爲了滿足Merry的願望而特意挑選的餐廳。如果此前,我覺得Swede控制慾太強,現在我更以爲女兒對美國的恨意與破壞,對父親一生作爲的蓄意貶低,是幼稚和惡毒的。極度對立的情緒和觀點在倆人之間劃下了一道如此清晰卻又不可消除的分界線。好在親情作爲原始衝動中強力的一種,仍然能夠激起Merry埋藏在心的愛,五年之後,在貧民窟的大街上,她毫不遲疑地認出了父親,衝過街道,向他奔來。 愛會變成解藥嗎? 不,一切已成定局。 Merry不是Swede,她是這個家族裏最大的懷胎,最偏執的異教徒,也是這個家庭權力壓迫下的必然誕生的bomber。最後一章裏,Lou對Dawn的盤問,讓人不得不想起Swede盤問Merry在紐約的行蹤行蹤時那如出一轍的嚴厲、冷血、強硬和不留情面,Jerry說得沒錯,Swede的言行只是他父親的一個影子,他從父親那裏承襲過來的,豈止是手套廠,更是整個關於人生和國家的Levov式價值觀, 除了在婚姻這件事上,Swede服從了父親要求他並強加於他的一切,但堡壘都是在內部攻破的,一成不變的秩序無法應對一個日新月異的新時代,Merry站了出來,stood and still stands against her father. 在傳統與創新、守舊與進步、剋制與自由、本分與激進相沖突卻又無法調和的情況下,秩序的大廈註定要倒在各自爲戰的多元之下,因此,無論是體魄強健的Swede,還是國力強盛的美國,都沒有辦法讓一個註定的殘局起死回生。是的,這一切都是註定的,難道不是嗎?你想想看,永不破滅的秩序看上去只是一個夢想罷了,顛簸不破的東西,在自然界中是不存在的,因此是不合邏輯的,不應該存在的,是可怕的,沒有什麼是永生的,總會出意外的,意外才是正常的,我們調動全身肌肉去壓制的那個不和諧的血塊終歸要鼓脹、破裂,迸出鮮血,打破這孩童般天真的牧歌幻影。 就如同,我們一面鼓吹以自由意志爲主導的生活和自由主義讓每個人都能各得其所、各盡其職的優越性,一面卻又試圖將這種優越性明裏暗裏地包裝成世間唯一高尚的存在並貶低其他的可能性,這樣的意識壓迫,怎麼可能不招致反抗和清算?我們究竟是容器中的小小一員還是容器本身,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們如何對待自我和他人,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們埋下究竟是蘋果樹的種子,還是炸藥的引線。
《美國牧歌》——現代文明的牧歌,終會死於自身孕育的荒蕪。 喬納森弗蘭岑來好好學學,什麼纔是現實主義偉大之作,別整天想把整個社會問題裝進小說,盤點這個時代哪裏出了錯。《美國牧歌》作爲羅斯“美國三部曲”中的的開篇之作,從一個家庭的往事作爲切入口,完成了對美國夢神話、田園理想、中產秩序的徹底祛魅。展現了美國所謂平和美好的牧歌文明,本質是不堪一擊的人爲幻象,個體的圓滿永遠無法逃離歷史暴力的侵蝕。 主人公“瑞典佬”西摩·利沃夫,是美國夢的完美化身:猶太移民後裔,憑藉勤勉、自律、善良完成階層躍升,擁有成功的事業、和睦的家庭、體面的社會身份,復刻了白人主流社會推崇的“勤勞致富、安穩順遂”的田園式人生。他窮盡一生構建了一套私人牧歌秩序:規避衝突、追求和諧、篤信規則、忠於平庸的美好,這正是戰後美國主流社會的集體精神追求——穩定、富足、安寧的烏托邦生活。但牧歌本身就是一種自我欺騙。20世紀60年代的越戰泥潭、反戰運動、激進主義等早都撕裂了這種牧歌神話。瑞典佬試圖用個人的溫順圓滿,隔絕時代的動盪與人性的複雜,他刻意美化生活、迴避矛盾、粉飾秩序,以爲私人幸福可以獨立於公共歷史之外。但女兒梅麗的反叛擊碎了他的美“牧歌神話”,同時也是歷史暴力對私人幻象的精準擊碎。 第二章節裏梅麗的爆炸,流亡、異化,不是個體的偶然墮落,而是美國文明內部滋生的反噬力量:美國夢一邊鼓吹自由、平等、個性解放,一邊製造戰爭霸權、階層固化、虛僞秩序; 小說最終完成了尖銳的批判:沒有脫離歷史的私人幸福,沒有永恆不變的牧歌秩序。美國引以爲傲的繁榮與平和,是建立在霸權、謊言與壓抑之上的虛假圖景;看似完美的中產人生,本質是脆弱的泡沫。所有的安穩、體面、圓滿,都會被時代的暗流、歷史的暴力徹底摧毀。
我認爲不難看出《美國牧歌》是一本相當傑出完善的現實主義小說,像是一出現代版本的索多瑪毀滅錄,寓言出現代化危機和社會結構的內在缺陷已經,正在及未來將對每個家庭造成的影響。這是一個永恆命題和一種古老技藝結合創造出的具有全新面貌的的全景藝術品,如果把這本書和《素食者》相比,我會說後者從技術層面看起來就像學徒一樣簡單,粗糙——我們現在的作家的水平已經不支持《戰爭與和平》或是《布登勃洛克一家》甚或是《美國牧歌》出現而非現實主義的手法已經過時,他們並不相信自己能寫出一部人物豐富,情節完整,引人入勝,對社會人情有全面深刻洞察的費力不討好的長篇,而是隻拘泥於自己的私人感受和精神缺陷,不斷地把自己的童年創傷展示給公衆看,他們不再是長者,先知和講故事的人,而是成了隱居避世者,殘缺的人和被打倒在地上拒絕起身,不斷呻吟的精神病患者。上帝啊,還是仍舊給我們一個大師,一個民族和歷史的守夜人吧!
6小時讀完,避無可避的體驗,正因這麼地好所以每讀一會都需停下來休息。羅斯借祖克曼洞察“瑞典佬”的神話形象——這一形象銜接猶太移民/紐瓦克工業變遷(手套實業)/地緣政治(越戰)/主流理念(“秩序是短暫的”,瑞典佬父親這一代對實業經營、家庭關係的傳統理念)發生動搖。寫法角度和略薩有相通之處但更喜歡前者(“他明白我們不是從一點走到另一點只是看起來在這樣做”),從斯坦貝克有關timshel那種無畏的信念感發展到羅斯這樣幾近殘酷地拆解american pastoral只是一種短暫的人爲想象,那麼當代性的東西到底是什麼?如此龐大、瘋狂、毀滅的內容實際出自的操控者羅斯所具備的控制力又這般強勁、嚴密,佈設細節無窮延異,在差異和延宕中屢屢外溢,卻幾乎不受反身性影響,這種強大的自我異化能力目前只有羅斯做得到。
筆力驚人,樸實而又充滿力量,把抽象的歷史、過去、衝突具象化到一個具體的家庭和角色之中。社會的變動下在家庭中產生的代際衝突,幾乎是人類生活的永恆難題,這部作品用最激烈的方式呈現。傳統手工業以及圍繞這種手工業建構起來的倫理美德和人生軌道,在社會動盪之中慘遭撕裂,如果有跟一些廠二代和他們的父母接觸過,基本上都能完全理解這種衝突所在,唯一區別就是某些人選擇了迴歸傳統接班,另一些則是以最劇烈的方式進行反抗到底。第二部分開始完全進入一種上帝視角,隨着思緒逸散,間斷閃現的意識流片段和當下的時間、過去的時間三者不斷切換,繁複而不至於混亂。即便上帝視角也終究無法將造成社會撕裂、將伊甸園燒燬的衝突彌合起來,即便是作家,面對社會的巨大變化也終究只能以一種疑問收尾。
口吃的下一代 菲利普·羅斯(Philip Roth, 1933–2018)——美國文學巨匠與《美國牧歌》的作者,是20世紀下半葉至21世紀初最具影響力的美國作家之一,以其銳利的社會批判、複雜的心理描寫和猶太裔美國人的身份敘事聞名。1933年3月19日出生於美國新澤西州紐瓦克市(一個猶太移民家庭)。就讀於巴克內爾大學(英語文學)、芝加哥大學(文學碩士)。2018年5月22日,因心力衰竭去世,享年85歲。菲利普·羅斯與索爾·貝婁、諾曼·梅勒並稱“美國猶太文學三巨頭”。羅斯最負盛名的作品系列“美國三部曲”之一,出版於1997年,次年獲得普利策小說獎,併入選由《時代》雜誌發起的“100本最佳英語小說”,言語之犀利,思想之深刻,激情之澎湃,在當今世界文壇實屬罕見與珍貴。 菲利普·羅斯在《美國牧歌》中,打造了一個近乎完美的“美國人”形象:塞莫爾·利沃夫(Seymour "Swede" Levov)金髮碧眼,綽號“瑞典佬”。他英俊、溫和、事業有成,是猶太裔美國人“完全融入主流”的代表。作爲高中校園裏的運動健將,整個社區的男女老少都爲他傾倒。大學畢業後,他循規蹈矩地繼承家族企業,成爲一名家境殷實的企業家,並娶了新澤西選美小姐爲妻。一戰後的美國經濟迅速崛起,無往不利。塞莫爾深深迷戀着自己腳下這片獨立的新大陸,想用勤勞的雙手編織他的“美國夢”。 然而,他心愛的女兒梅麗卻生活在“完美父母”的重壓之下,或許是爲了引起關注,或許是爲了轉移關注的重點,梅麗患上了“口吃”。羅斯本人年輕時曾口吃,深知語言背叛人的感覺。他在《美國牧歌》中賦予這一障礙以象徵意義:梅麗,不僅在語音上結巴,也在價值觀上拒絕清晰。她說不清楚她要什麼,卻在16歲那年成了激進的反戰者,用炸彈陸續奪去了四條無辜的生命。她讓這個“完美”的美國父親,徹底沉默,從此陷入了永遠無法擺脫的噩夢。 這是一部關於“失語”的小說——不僅是主人公女兒梅麗(Merry)因口吃而扭曲的童年,更是整個美國社會在20世紀60年代價值觀崩解後的集體失語。梅麗的口吃不僅是生理缺陷,更是一種語言的失效:她越想說清“反戰”理念,越被詞語卡住,最終轉向暴力(炸燬郵局)。羅斯寫道:“她不是拒絕說話,而是被話拒絕。” 這句話同樣適用於60年代的美國——當“自由”“平等”的承諾撞上現實,語言系統徹底癱瘓。越戰、種族衝突中,整個國家陷入口號與現實的割裂,無人能真正對話。書中一個細節:梅麗小時候,斯韋德教她重複“I pledge allegiance…”(效忠誓詞),而後來她炸燬的正是象徵國家機器的郵局。語言的教育成了暴力的伏筆。羅斯諷刺地寫道:“美國人的悲劇,就是他們總以爲自己在說標準英語。” 而實際上,這個國家早已患上“社會性口吃”——越想說清自己是誰,越暴露內在的矛盾。《美國牧歌》的現實意義,在於羅斯用小說完成了現實中失敗的對話:斯韋德無法理解女兒,但羅斯用文字解剖了這種不理解;梅麗的口吃在書中獲得了一種殘酷的“流暢”——她的暴力成了最清晰的宣言。 當美國夢變成一場結結巴巴的自欺,羅斯用這部小說告訴讀者:真正的牧歌從不存在,有的只是我們如何在語言的廢墟上,磕磕絆絆地重建意義。《美國牧歌》不再只是一部代際悲劇,而是一部關於美國自身“語言失效”的寓言。 口吃的下一代把一曲《美國牧歌》,唱成了《鄉下人的悲歌》。
因前搖太長差點棄了😂。一個美國中產猶太二代家庭裏,口吃女兒爲追求民主與正義參與爆炸案後逃亡,父親“美國夢”破碎的故事。事故前,家族工廠+美貌妻子+田野獨棟+養牛的生活真的很美國牧歌了。 以及人的孤獨,我好喜歡這段“瑞典佬”爲見女兒來到她現住的貧民區,看見生鏽防火梯時想到:“它的功能不是在起火時拯救生命,而是無用地掛在那裏,見證人們與生俱來的無窮盡的孤獨。是啊,我們都孤獨,深深的孤獨感,總是這樣等着我們,甚至是一層更深的孤獨感。我的傻瓜孩子,令人驚恐的不是共產主義,而是平常的、每天都有的孤獨。” 大段的心理描寫真的洞察精準、層次細膩豐富。讀的過程中不停想到《一戰再戰》:結果正義和過程正義,破壞與重建,偏安一隅和爲理想行動,在一起和孤獨… 但因爲將“美國夢”化作爲女兒/女孩/女人,還是會讀到很多驚爲男人的地方😅 4🌟
超低分的評價證明這個作品適合積累一定的嚴肅文學閱讀量之後再讀 耶魯學派核心人物,耶魯大學人文教授哈羅德·布魯姆(Harold Bloom,1930–2019)對近幾十年的美國文學比較失望,說大部分都是二流作品,但是“在世美國小說家無一人寫出可與《血色子午線》比肩之作;我同樣欣賞羅斯的《美國牧歌》、德里羅《地下世界》與品欽的傑作。” 這些作品的深度和廣度確實驚人
終於把這本書讀完了! 因爲閱讀的跨度太久了一時不想寫一個具象的評論,隨便扯幾句,爲了慶祝終於讀完第一本P.R的書。 和托馬斯·沃爾夫一樣,羅斯應該屬於天賦型的超高產作家,據說這本書的原稿也刪了很多(根本剎不住字數)。 但沃爾夫至少是流暢好讀的,而這位的作品就不那麼友好了。 他總是致力於在長長的篇幅中,爲讀者的閱讀不遺餘力地增加一些難度,減少舒舒服服的平鋪直敘,把情節藏在大段的囈語之間,他似乎喜歡爲主人公添加糾結不已的心理描寫,近乎失序的言語表達,從開始就註定的壓抑氣質…讀起來真是耗費心力。 但是,當你讀進去了之後,又能意外地體會到一種不可自拔的感覺?或者說,一種高強度的心智鍛鍊? 總之,這樣的作品不是來給人力量的,它是來吸收能量的,它要你帶着自己的能量去配合敘述的節奏,主動捲入主人公的生活,從而觸摸到那些哀傷又狂亂的心靈。
一個猶太商人橄欖球隊長父親,一個愛爾蘭天主教新澤西小姐母親,化學作用下炸出一位耆那教反越戰恐怖分子女兒。只是聽聽就知道容量有多不堪承受,而羅斯的敘事似乎追不上敘述美國夢覆滅的野心。一首美國牧歌聲嘶力竭,羅斯是美國偉大的測繪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