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舍
《離婚》是一部關於小市民的故事,它的主人翁,是一羣國民政府中的科員,而這些小人物的煩惱,也無非是老婆、孩子、辦公、升官、外遇……如此等等。“煩惱”不如“痛苦”,浪漫――不至於死人;然而“煩惱”卻如影隨形,揮之不去,比之“痛苦”,更加難以擺脫,它不會轟然摧毀人的肉體,但卻會一點點侵蝕人的靈魂。
《離婚》這本書是老舍先生最得意的一篇作品。寫作出版於1933年,該書在1992年被拍成電影,電影豆瓣評分8.0,後又在1999年被拍成了電視劇,電視劇由葛大爺扮演老李,小陶虹扮演馬少奶奶,豆瓣評分高達8.8。 這本書非常有意思,一共沒多少字,三四個小時就能讀完,我頭一遍就沒太認真看,就做家務和開車上下班路上“聽書”,結果錯過了好多細枝末節,愣是從頭又讀了一遍纔算搞懂。 書名叫離婚,可沒一個人離婚的。所有叫喧着離婚的人最後都向生活所妥協。主角老李是從小地方考上來的,後在北京財政所上班,他管那個地方叫“衙門”,並認爲此處非常可怕:腐朽、無趣,每天日復一日的生活讓他覺得無趣,像極了他的妻子與婚姻。所以一開始他就要鬧離婚,婚姻是早期在鄉下父母給安排的,他不滿意,當時他不離婚,不滿意還楞生了倆孩子,也沒人按頭讓他生吧! 老張,更有意思,自己家事啥也弄不明白了,人生最大的愛好就是做媒,講究個門當戶對,極力反對離婚。他的溺愛之下,他兒子張天真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廢物敗家子。老張媳婦也是任勞任怨,所有人都沒有覺察出哪裏不對,只有老李一開始就覺得“張大嫂可憐!” 小趙,仗着跟所長太太有點親戚關係,目中無人,做盡壞事,最後當然沒有什麼好下場。他對秀真的感情有幾分真,連他自己也說不清楚。他因爲吳先生,莫名其妙的遷怒於老李,到最後老李都不明白“他爲什麼討厭我?”連我都是讀了兩遍才明白,吳先生替老李說話,小趙就恨得慌,但是當時他拿吳先生沒辦法,怕他的拳頭,所以就跟老李較上了勁。然而各種機緣巧合之下,他一直拿老李沒有辦法,導致這種不甘之心逐漸上升,到最後拿了老李250塊錢還不肯罷休,非要方墩太太搞臭了老李不可。結局當然仍是失敗,因爲老李當時根本不在意。 老李是心甘情願回鄉下好好過日子嗎,不是。你說老李是啥樣的人,他自然不算是什麼好人,接回老婆孩子,一心惦念着馬少奶奶,倘若馬少奶奶願意跟他走,他定會不顧一切的拋妻棄子,正如之前很多年對家中事不管不顧一樣。可你說他是壞人吧,他爲了老張的事奔走,不圖回報,他遇見失足婦女,能抽身止步又給予施捨,他也心疼自己的兩個孩子,生病時對於老婆的照顧心懷愧疚,對於丁二爺的“仗義之舉”能幫助庇佑,回鄉下也要帶上他。所以這麼一個不好不壞的人,讓人沒法說他的好話,也討厭不起來他。也許他只是生錯了年代,沒法自由的選擇婚姻,他渴望與李太太交流,可是讀小說她聽不懂,他無時無刻不在忍受內心的孤獨熬煎,最終也向生活所妥協。 丁二爺也是個有特點的角色,他因一段錯誤的婚姻,荒廢了自己的一生,竟是這樣的一蹶不振,喋喋不休的一遍一遍的到處向他人宣揚自己何至於今天。他早有能力改變又懶惰,一切都是懶惰的藉口,可就是這樣一團爛泥,掐死了小趙,推動了整個故事的高潮。 書裏所有的女性角色都是可憐人,張大嫂累的要死要活的一生,李太太裹着小腳無法選擇自己的命運,方墩的老公要找小妾卻要捱打,連受過高等教育的邱太太也選擇把醜事抹在牆裏面,生怕別人看見。所以我一直覺得,當今社會離婚率增高了,是好事,你看看離婚率最高的幾個省份,哪個地方的女性地位會低?合則聚不合則散,拿得起放得下,窮則不婚不育,達則去父留子,當代女性遠沒有這麼可憐了。馬少奶奶放在今天,還能容忍他領着小三大大方方進門嗎,他敢嗎?借他個膽。 老舍的文采很好,全書沒一句廢話,定點不能錯過,需要帶着點腦子讀,每個人物都非常豐滿,實在是值得一讀的一本好書。記得以前看過一篇雞湯文類似於“結婚要找個能一起說得上話的”,讀完此書更覺得深以爲然。還好現在沒有那麼多包辦婚姻了,否則一潭死水裏溺死,真不如清醒而孤獨的過一生,起碼自在呀。一個人的孤獨也認了,兩個人在一起還孤獨,就會徒增憤怒不甘和怨懟。 而且本書透過婚姻的話題,還揭露了當時社會的官僚主義和腐敗害人,連醫生都能“託關係”辦下來,隨便開藥,你品,你細品……
【⭐⭐⭐⭐⭐】 從吳主任那裏知道的這本書,說是老舍本人最滿意的作品。12.7萬字,三個多小時就可以讀完。寫的是民國時期北平財政所科員老李的故事,他有一個鄉下來的不體面的太太,有一份衙門裏無意義的工作,還有一堆市儈、敷衍、瞎熱鬧的同事。他有“詩意”和“浪漫”的思想,卻沒有行動的勇氣,以致於將自己陷入妥協、苦悶、迷惘、虛無和矛盾。雖然書名叫《離婚》,但主題並不只是婚姻,更像是人生意義的大命題。書創作於1933年,近90年過去了,社會好像也沒有多少改變,“每個人的心裏都藏着苦楚,生命只是和理想完全相反的鬼混。把自己苟且的保持住,什麼都是這麼沒勁。”
“李先生,李先生,事情辦妥了,敢情很容易,很容易!李先生,原來事情就怕辦,一辦也不見得準不成。” 老李猜出是什麼事,他看看丁二爺,那件夏布大衫好像忽然變得潔白髮光。“原來事情就怕辦”這幾個字在他耳中繼續的響着,輕脆有力,像岩石往深潭裏落的水珠。小趙是生是死,他倒不大注意,他只覺出丁二爺是個奇蹟。
在灰色的生活裏苟且、婚姻的圍城裏敷衍,夢想着尋些‘詩意’,破碎後又勇敢的逃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