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尼斯·約翰遜
一部濃縮美國西部歷史與風貌的微型史詩,“作家中的作家中的作家”丹尼斯·約翰遜代表作,歐·亨利獎獲獎作品、普利策小說獎提名作品。一個凡人在非凡年代驚心動魄的磨難,一種美國獨特生活方式的消失。 丹尼斯·約翰遜的《火車夢》是一部微型史詩,是他最動人、最悽美的小說之一。這是二十世紀之初那不平凡的時代,一個凡人羅伯特·格雷恩納的故事。他在美國西部以打零工爲生。遭受喪失至親之痛,格雷恩納掙扎着尋找在這陌生的新世界活下去的意義。隨着故事的展開,我們看到他個人遭受的種種驚心動魄的苦難,也見證了他一生中美國的鉅變。 《火車夢》於2002年在《巴黎評論》首次發表,翌年獲得歐·亨利獎。2011年,FSG出版社推出由丹尼斯·約翰遜修改過的單行本,2012年小說入圍普利策小說獎。
很碎片化的敘事 ,語言也很精簡,短短百頁,伐木工人格蘭尼爾的一生,便在不斷閃現的片段裏逐漸有了形狀。 這種寫作風格,像極了一個普通人回望一生時,記憶片段不斷被喚醒的過程。 與電影的優傷和詩意相比,書的表達讀起來更冷靜剋制。 格蘭尼爾普通,簡單,沒有惡習,也沒有任何過人之處。他自幼便是個孤兒,不知道自己的來處,習慣了在人生的關鍵時刻被動接受一切。甚至與妻子格拉迪斯的相遇也是對方主動的,他們一起渡過了四年短暫的家庭幸福時光,隨後一場森林大火讓一切消失殆盡。 格蘭尼爾留在了原地,在災難發生的地方繼續生活默默等待,等待奇蹟出現,等待衰老,等待命運丟給他的下一段旅程。他的生命持續到八十多歲,直至孤獨死亡,被世人遺忘。 大部分人,在格蘭尼爾生命中匆匆出現,又會逐個消失。除了他的妻子女兒在火災後不知所蹤,還有工友阿恩·皮普爾斯,他被一根高處落下的殘枝砸死;伐木隊的隊長從小也是一名孤兒,19世紀末的大流感讓他整個家族十三位胞親在一週內死亡;名叫鮑勃的庫特內印第安人,喝醉之後被一連串的火車軋死;還有莫名被消失的中國工人,森林裏獨自等死的威廉·黑利,...... 作者的筆下,一切都顯得極其平淡,沒有情節上的起承轉合,更沒有情緒上的大起大落。但這種平淡本身,正是讓人覺得細思極恐的地方。 作者看似在寫一個人的命運,但是實際上刻畫了一個羣體在那個年代生活的切面。 在這羣人裏,死亡是太稀疏平常的事,而活着的人也沒有更多的選擇,除了接受命運賦予的一切,就只能繼續活着。 “格蘭尼爾活到了八十多歲,一直到一九六〇年代。在他的生活中,他向西最遠到過離太平洋十二英里左右的地方,而他畢生從未親眼見過大海;向東最遠到過利比城,深入蒙大拿州腹地四十英里處。他曾有過一個愛人——他的妻子格拉迪斯,擁有過一畝地產,兩匹馬,一輛馬車。他從未醉過酒,從未持有過槍支,也從未用過電話。他定期乘坐火車,坐過多次汽車,還乘過一次飛機。在他生命的最後十年裏,他只要進城就會看電視。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也沒有留下後嗣。” 而在格蘭尼爾個人命運之外,世界則呈現出另一番景象:工業化的進程向前推進,森林被成片砍伐,橋樑與鐵路不斷搭建,人類的版圖在美國西部的土地上層層鋪展。 一如那列時時在他夢裏呼嘯而過的火車。 格蘭尼爾身處時間巨輪之中,也深度參與了這一變化的進程,卻始終無法爲自己標註一個清晰的位置。 而這,也是絕大多數普通的人一生的處境。
超級好評!! 這本書最動人的地方就在於留白。格蘭尼爾很少直接表達悲傷,甚至在妻女離世後,書中也沒有大哭大喊的描寫。但正是這種剋制的、近乎沉默的敘述,讓讀者感受到一種無法言說的重量。就像現實生活中,最深刻的悲痛往往不是宣泄出來的,而是像背景噪音一樣,常年存在於日常的瑣碎裏。 格蘭尼爾是個"大老粗",一個沒多少文化的勞動者,不會清晰的表達自己感受和遺憾。但作者從未因此俯視他。相反,書中那些留白和沉默,恰恰保全了人物內心世界的主權——他沒有被作者(或讀者)粗暴地解剖、歸類、貼上標籤。 我討厭成功學和大衆心理學。那些體系往往建立在一種"透明度假設"上:認爲人應該像玻璃一樣清晰,所有情緒都可以被命名、被量化、被優化。但這個世界其實是非常複雜且充滿了各種不確定性的。 但《火車夢》展現的是另一種真相:模糊不是缺陷,而是複雜性的自然狀態。格蘭尼爾對亡妻的思念、對那個中國勞工的愧疚、甚至對自己一生的困惑,都保持着一種"毛茸茸"的邊界——這種邊界不是需要被剃除的障礙,而正是他作爲一個人的完整形態。 最動人的是,他不需要"搞清楚"自己也能活下去。他在森林裏砍柴、運貨、看狼孩表演,在沒有"明確自我認知"的情況下,活出了完整的一生。這在今天這個充斥着"自我提升""情緒管理"的時代,簡直是一種政治宣言——它在說:人可以帶着 unresolved 的 grief(未解決的悲傷)、說不清的 regret(遺憾)和混沌的 longing(渴望),依然擁有尊嚴地存在。 by 象罔 x Kapeiron
的確寫的很夢幻輕盈,但僅靠如此微薄的體量就想要寫出一個人以及他背後的時代,這是一個不小的挑戰,而這必然要以情節的簡化爲代價。所以格蘭尼爾面對的變故看起來是如此平常,突發的大火,喪妻和喪子之疼,唯一可以算得上情節的在小說的開篇便已寫完,剩下的便是漫長的傷痛與守候。 也許時代就像一場突發的火災,會把一切燒的一乾二淨,而格蘭尼爾只是一個縮影,他不得不活在過去,守着歷史的餘燼,而這灰燼裏又是融入了血和淚的。所以他只能主動將自己放逐到飛速發展的時代之外,過着離羣索居的生活,偶爾靠舊時代的祕聞或早已絕跡的神話傳說回到過去,重新發現往昔的蛛絲馬跡。這也是爲何結尾失蹤的小女兒會以狼孩的身份歸來,但父與女之間的不能相認,恰恰隱喻者夾在時代之間的個體的痛苦。“已死之人”或“本應死去之人”已經成爲祕聞傳說,而還活着的人即便無法忘記,卻也不可能將傳說變成現實,所以哪怕父女之情仔刻苦銘心,他也無法阻止女兒回到荒野。她已成爲傳說。 在小說的後半段更多的描寫了格蘭尼爾嘗試融入現實的可能,他突然被激發的性慾,嘗試去觀看演出,這種種行爲都說明他已經無法再對現實視而不見。但對於這種現實,他多少還是警惕的,也無怪乎當下在小說中總像一個慾望化身的魔鬼,激起的是格蘭尼爾的躁動不安。所以寫到最後,要說這篇小說以如此夢幻的筆法想要講述的究竟是什麼?我想是一種輕盈,一種在過去的時代無處不在的輕盈,是讓死亡、痛苦和淚水也能夠變得輕盈的一種力量。所以如今回首往昔,那一切就像一場夢,只有夢纔可以如此輕盈,讓記憶像水晶一樣剔透。
非常美式小說的觀感,格蘭尼爾有其平滑處也有緊繃感,甚至還有悲憫,和斯坦貝克/福克納一樣,輕描淡寫地帶過死但是生的苦痛予以深描,虛幻的幸福如白色雛菊泡影,至少從飛機上俯瞰的時刻他真的完成了生理與經驗的統一,用活着的姿態邁入《乞力馬紮羅的雪》的終結時刻,在個體與情感的死亡邊緣徘徊了一陣,也在時代鉅變的轟鳴裏對自己進行了確認:就好像他最終沒有追回狼女(不管是不是真的女兒) 於是這就是人的一生:“格蘭尼爾活到了八十多歲,一直到一九六〇年代。在他的生活中,他向西最遠到過離太平洋十二英里左右的地方,而他畢生從未親眼見過大海;向東最遠到過利比城,深入蒙大拿州腹地四十英里處。他曾有過一個愛人——他的妻子格拉迪斯,擁有過一畝地產,兩匹馬,一輛馬車。他從未醉過酒,從未持有過槍支,也從未用過電話。他定期乘坐火車,坐過多次汽車,還乘過一次飛機。在他生命的最後十年裏,他只要進城就會看電視。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也沒有留下後嗣。”不到兩百字
讀罷《火車夢》,合上書頁,窗外似乎仍有汽笛聲隱約傳來。丹尼斯·約翰遜用不足百頁的篇幅,勾勒出一個男人與一個世紀的背影。 故事很簡單:二十世紀初的美國西部,鐵路工人羅伯特·格蘭尼爾在荒野中度過一生。他伐木、修路、打獵、捕魚,失去妻女後獨自活着,直到老去。沒有跌宕的情節,沒有刻意的煽情,只有一個人日復一日地存在。 可正是這種“簡單”,構成了它的力量。約翰遜的文字像被風沙打磨過的石頭,粗糲卻溫潤。他寫格蘭尼爾失去妻子時,只用了一句:“格拉迪斯再也沒有回來。”那場大火吞噬了一切,包括他的記憶與希望。而格蘭尼爾只是繼續活着,像一棵被雷劈過的樹,依然在風中站立。 這部小說最動人的地方,在於它呈現了另一種時間觀——不是歷史課本上的宏大敘事,而是個人生命裏的細碎刻度。格蘭尼爾的生命被季節、河流、鐵軌丈量,被鳥鳴與風聲標記。當文明的車輪碾過荒野,他選擇留在原地,成爲最後一個見證者。 約翰遜筆下的美國西部,不是浪漫主義的邊疆傳奇,而是充滿塵土與蚊蟲的真實人間。那些被遺忘的邊緣人——印第安人、華工、流浪漢——在字裏行間閃現又消逝,如同鐵軌旁的野花,短暫而倔強地開放。 火車是貫穿全書的隱喻。它呼嘯而來又遠去,帶走一些人,留下另一些人。格蘭尼爾最終明白,人生不過是一趟無法回頭的旅程,我們都在各自的站臺等待,不知道哪一聲汽笛是最後的告別。 讀到最後,你會覺得這不是小說,而是一首用鐵軌譜寫的輓歌。它提醒我們:有些東西註定會消失,就像蒸汽機車的濃煙散入天際。但那些曾在荒野中認真活過的人,他們的靈魂會化作草原上的風,永遠吹拂。
這本書的敘事更像是一個人追述一生時的正常順序——並不按時間先後,而只按照印象深刻與生命相關的重要程度而第次呈現。 道德感、孤獨感的落點也並不在“人”這個特殊物種,而更多的是超越和迴歸——超越了“人本位”,迴歸到更大的個體與羣體:自然。人藉着文明的名義毀林開荒、大興土木,卻擋不住一場大火將一切化爲灰燼,而在灰燼之上必然重新發生自然的演替——人的重生與自然的重生都建立在“失去”的基礎上,不同的是,格蘭尼爾的一生就此改變…… 大火之前與之後的格蘭尼爾,都同樣地與道德感、孤獨感和各種各樣的死亡相遇,不同的是他不再擔心“詛咒”——因爲“詛咒”已經落下,上帝的恩澤並沒有熄滅靈魂的恥辱,《聖經》的章節甚至變成生命的負擔……餘生就是一場輾轉於世內與世外的舞臺劇,格蘭尼爾不斷見識和體驗了世界的廣闊與多樣,卻終究會回到廢墟之上重建的新居——也許是怕火車入夢時找不到那個人生的轉折點,也許是提醒我們自然是我們必然要回歸、必定要重建自我的保留地。 無論一個人的生命從哪裏開始,終於何時;無論現實與夢的界線是清晰還是模糊——一次違心的過錯、一場始料未及的大火、一個個猝然消逝的生命……它們本身就是一個個代表着個人與羣體的時代的落幕——火車的每一次來回、飛機的起飛與降落……人羣給予“狼孩”的,是對自己毀壞的自然的狂笑,也是對自己創造的怪異世界的嘲弄,而“狼孩”回以一聲嗷叫,卻超越了一切人造——一個時代的落幕並不一定是更高“文明”的樹立,也可能是所謂“文明”的實驗的崩塌,或許,我們需要等待一場大火,一切美好的、羞恥的通通毀滅,然後,自然會在我們的焦土之上重新發出生機。
很不錯的一本書,和電影幾乎同時看的。 電影有些高開低走,後半部分是老美最喜歡的好萊塢三鏡頭法則,人物對話正反打,搭配似是而非的對白,想從細微處見真章。但是呢……總感覺筆力不夠深刻,反而充滿了說教意味。 跟隨格蘭尼爾的運鏡反而沒有前期有分量,說白了是爲了體現孤獨感,但是沒有中式那種留白有“孤獨感”。但是表揚格蘭尼爾在窗戶邊眺望那一段,窗戶的切割感體現了人物的囚籠。 相反書的後半部分我覺得比電影好,也比本書前半部分好。蒙太奇式敘事和某些情緒先於表達的對白都很聰明,以及那些大段的景物描寫,反而營造了一種場景的空曠,凸顯出格蘭尼爾的孤獨。 2021年出版的書,譯者也很加分,沒有刻意賣弄文采,文筆清麗自然,保留了一些原文的習慣,但是在某些地方還是很明顯加入了自己的理解。
2001年Dolores帶着嬰兒車裏的小女兒Molly和兒子Taylor在鄉間散步,女兒熟睡、兒子在旁,她望着天空飛鳥,瞬間覺得當下無比完美,希望這一刻永遠停留,隨口哼出的旋律,就是後來的那首《Never Grow Old》。 "I had a dream/ Strange it may seem/ It was my perfect day/ Open my eyes/ I realize/ This is my perfect day." 2026新年伊始,當我開車在西澳116號公路的Carnamah,播放器裏就傳來這首歌。42度的天氣,眼前除了一條筆直的公路和路旁的灌木別無它物,一片荒蕪。時間就像眼前的這條公路,曾經熱鬧非凡,熙來攘往,曾經有車子從身邊疾馳而過。而後來的路,在經過三泉村那些個巨大空洞的鹽鹼湖乾涸形成的一個個白色圓環以後,這條路上只剩下自己,經過的無活物,只有路邊一具具風乾爆裂的袋鼠屍體與散落的碎石。 過往許多人事物歷歷在目,在遠方水波一樣的道路盡頭跑馬燈。我回憶起很多往事,稚嫩的,複雜的,疼痛的,幸福的。 在一個深夜我合上了這本書,不自覺地把自己拽到那一天的孤獨旅程。在幽冥的歲月裏我似乎能夠懂得羅伯特某些時刻的感受。當他打破了陳舊時光的固有線路,坐上滑翔機向世界俯衝時,他的靈魂也與他產生了短暫的抽離。卸下沾滿繁蕪的甲,用最自由的目光記錄這個曾經剝奪他幸福與所愛的大地。而當我見識了雪一樣純白的沙丘,粗糲蒼茫的海岸,繁星流火的黑夜,鏽蝕遒勁的懸崖,粉紅如新生的湖泊之後,也在某一刻感受到了那種沉積於千尺靈魂深處,像冰塊一樣的純真與寧靜。 羅伯特駕着自己的馬車奔走於心靈的焦土與世俗的世界,而我的車也在命運孤獨的路上奔馳不知何時停歇。當我們終於見識了世界,也會在某個孤獨的角落化爲塵土,就像流星劃過後的黯淡。然後世界如昨,一切照舊,彷彿他曾踏足過這片土地,又彷彿他從未來過。 我們的靈魂猶若發光的以太,它本生於塵煙,終將棲於荒野。That would be my perfect day。 好書推薦。
閱讀過程中不斷被創…登味濃重…結構和故事讓我想到《大雪將至》(老登文學,沒有這本寫得好,但也沒這部登味濃),非常相似,像是一種模版下的產物。看了下時間,《火車夢》2011年早於《大雪將至》2015年。看的過程中看到一些評論標記說語言優美,由於剛看完伍爾夫這種細糠,相比較會覺得這語言算優美嗎…挺普通的啊…(撓頭)這部也依然脫離不了男作者愛寫的爛褲襠事,而且這個故事也是讓人大跌眼鏡。就是說裏面有個男的夜夜趁着侄女熟睡去強姦,最後有一天他聽說侄女被她爸打死了,因爲侄女懷孕了,她爸拿棍子想把肚子裏的孩子打死,結果一屍兩命。這個故事好令人氣憤,男的強姦,男的殺人,被犧牲和殘害的是女性。 男主遇到這個講故事的男人是個受傷的將死之人,之後的描寫沒太懂。“他沒有對任何人說過威廉·克斯維爾·黑利的事,不管是鎮警長、表姐蘇珊娜還是其他人,誰也沒說。他用那人的靴子盛了一小口水遞給他,然後讓威廉·黑利獨自死去。這是羅伯特·格蘭尼爾早年犯下的諸多錯誤中最爲怯懦自私的一個。”不知道這裏想表達的是男男相護,他沒有去舉報這男的犯罪(傾向這個)。還是他執行自己覺得的正義,留這男的等死沒有找醫院救護,但如果是後者爲什麼要說是錯誤並且是懦弱的。 書裏還寫什麼騎樹樁、愛奶牛這種變態行爲—“我們那人人都幹,這不是什麼變態行爲”再次感嘆有些男的一旦發了情忘了狠什麼都能戳一戳。最後一章男主也突然發情了,他看到一個廣告—“看自然分娩,一次墮胎,一次輸血,一次真正的剖腹產”,點開評論大家都在說“無語”,這種建立在侮辱殘害女性下的性着實令人不適。
四星吧。 收進書架好久纔想起來讀掉。這是我讀丹尼斯·約翰遜的第一本。閱讀感受是:他是個非常會寫故事的人,能把故事寫短卻有無限韻味的人。讀開頭的時候心情還是很隨意的,讀到格蘭尼爾幫助殘害中國工人那段時驚覺作者對文字的掌控力實在是爐火純青,剋制穩健,不旁逸斜出,卻沒有那種端正感,只是在講故事而已。篇幅不長,我卻是很慢地看完了,心裏總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感覺。我在此篇感受到的孤獨是湖心亭看雪式的。半途中還覺得像《活着》,因爲一直在死人。講到人物不斷死亡,又覺得寫得太...怎麼說,太平常了,第一眼讀過去,噢,又死人了,眼一閉就死了,等反應過來,又會在那一段停留好久。是的,又死掉一個人,和生活裏發生的一樣。一開始不懂爲什麼要用火車夢作爲書名,讀到後半段,像品酒一樣品出些味道,可這味道太澀了,我淚流不止。寫出的那種感覺彷彿有回聲,總是蕩在我的心裏;又好似我的心是湖面,作者一直往裏面投石子,漣漪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