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里奧·巴爾加斯·略薩
祕魯男孩裏卡多對生活沒有遠大的抱負,他奉行個人主義和自我主義,但在他單調的生活中也有奇遇,那就是他用整個一生去維繫與壞女孩的愛情。因爲這場愛情,他變成了一連串驚悚冒險和風流韻事的男主角。在這場馬拉松式的漫長愛情故事裏,略薩巧妙地呈現了1950年代的利馬、1960年代的巴黎、1970年代的倫敦和1980年代的馬德里,既講述了壞女孩如何不停步地追逐財富和權力,也反映了在她從享樂到墮落的四十年歲月裏,東西方世界的不同角落裏正在發生的神奇、非凡的變化。
和《霍亂時期的愛情》一樣瘋癲,卻不圓滿,但也算是完成了愛情的使命。 “壞女孩”——前智利小姑娘、前女游擊隊員、前阿努克斯夫人和前理查森夫人、前福田女奴。從少年時代起,當小裏卡多初遇這個“壞女孩”時,一切就已萬劫不復了。 孤獨的男孩遇見如罌粟花般一樣豔麗又危險的女孩,一切就已回不了頭了。他們這份糾葛一生的愛情,看得人抓耳撓腮、牙齒作響、恨鐵不成鋼、一會怒一會笑、一會兒喜一會兒悲,我們這無辜的看客就如坐了一趟雲霄飛車一般。 讀大師的作品,不自覺地就跟着他的思路走,好似沒了自己的思維,再也不能用平日裏的思想和觀點來看待書裏的人和事。儘管從頭到差不多結尾時,我都在想着“壞女孩”怎麼還不遭報應,“好男孩”爲什麼這樣不計前嫌地愛着“壞女孩”。但是酣暢淋漓地讀完這本書時,我發現自己已經也和小裏卡多一樣愛上了“壞女孩”。 一書一世界,這本世界,多了我這個看客的痕跡🌸
🌹我偷遍了全世界,卻從未偷來幸福 “我貧窮,我卑微,我醜陋,但我活着,我站在上帝面前。” —— 艾麗斯·沃克《紫顏色》 我叫莉莉。不,我叫阿萊特。不,我是理查森夫人,或者,你可以叫我栗子的女人。但如果你在利馬那個臭氣熏天的貧民窟長大,你就該知道,我真正的名字是奧蒂麗塔。那個名字,連同那些永遠洗不掉的貧窮氣味,是我用盡一生都在試圖殺死的過去。 🪷第一次見到裏卡多,是在利馬那場假裝是智利上流社會女孩的派對上。他真蠢,那麼好騙。我看着他乾淨的襯衫,溫和的眼睛,心裏湧起的不是好感,而是一股混雜着羨慕與惡意的火焰。他擁有我所沒有的一切:體面、安穩、不必爲明天的麪包發愁的從容。我靠近他,像靠近一個溫暖的火爐,心裏卻在想:“我要用你的天真,當我的第一塊墊腳石。” 我偷了他的心,偷了姑媽的錢,然後毫不猶豫地把他和利馬一起扔在身後。他眼裏的震驚,像一面鏡子,照出了我的卑劣,但我不在乎。鏡子是用來打碎的。 🪷巴黎。我終於可以不再是“那個窮女孩”了。革命?多麼好聽的詞。我成了阿萊特,一個革命者,一個爲理想獻身的情婦。我躺在那個古巴游擊隊員身邊,心裏盤算的卻是這份“革命情婦”的身份,能不能換一張去倫敦的簽證。裏卡多居然還在,他居然找到了我,用他那份該死的翻譯工作,爲我提供了一個安全的住處。他看着我,眼神裏有痛苦,但更多的是一種愚蠢的期待,彷彿在等我玩累了回家。我笑了,心裏冷冷地想:“家?我從來就沒有家。你的那個小公寓,不過是我又一箇中轉站。” 法國外交官出現時,我離開得沒有一絲猶豫。我成了“夫人”,戴上了珠寶,學會了用銀製餐具。偶爾,在那些觥籌交錯的間隙,我會想起裏卡多那雙總是帶着詢問的眼睛,但酒精和香水的味道很快就把那點模糊的影子衝散了。他像一塊我永遠不用回頭就知道會在那裏的石頭,安全,卻也沉悶得讓人生厭。 🪷倫敦的雨很冷,但我的新身份很熱。賽馬,沙龍,無盡的下午茶。我是富有的理查森夫人。我學會了用最標準的牛津腔談論天氣,彷彿生來如此。裏卡多像一個幽靈,一封封來信,固執地從我的過去飄來。我從不回信,但我也從不退信。那些信被我鎖在抽屜深處,像一件羞於見人卻又捨不得丟的舊衣裳。我知道他在等我。這種“知道”,讓我在擁抱一個個陌生男人時,心裏竟生出一種可悲的底氣——“看,無論如何,總有一個人在那裏。” 我把他當成了一條永不沉沒的救生艇,而我自己,卻在慾望的海洋裏越漂越遠。 🪷東京。栗子給了我一種極致的、帶着血腥味的刺激。黑幫的金錢,像腎上腺素一樣注入我的血管。我叫他來,那個好心的、愚蠢的裏卡多。我想讓他看看,看看我如今擁有的一切——金錢、權力、一個能掌控生死的男人。當他站在我那間能俯瞰東京塔的奢華公寓裏,侷促得像一隻闖錯了地方的鴿子,我心中湧起的不是炫耀的快感,而是一種近乎毀滅的、想要把他一同拉入深淵的慾望。我給他看我的珠寶,我的和服,我漫不經心地講述着那些驚心動魄的交易。我想從他眼中看到震驚、鄙夷,或者任何能刺痛我的情緒。但他只是看着我,然後說:“你看起來很累,奧蒂麗塔。” 那一刻,我精心構築的、用金錢堆砌的堡壘,突然裂開了一道縫。疲憊。是的,深入骨髓的疲憊。但我不允許自己承認。我把他趕走了,用最惡毒的話。他轉身時,我忽然想起利馬的那個下午,他遞給我一本詩集,陽光落在他年輕的睫毛上。那個畫面一閃而過,快得讓我以爲是幻覺。 🪷然後是馬德里。沒有錢了,沒有栗子了,沒有可以依附的任何人了。只有病痛,像一條冰冷的蛇,纏在我的骨頭上。鏡子裏的女人,皮膚鬆垮,眼神渾濁,昂貴化妝品也蓋不住死亡的灰色。我開始瘋狂地回憶,回憶每一個男人的臉,卻發現他們的面容如此模糊,像隔着一層磨砂玻璃。唯一清晰的,是裏卡多。是他在利馬派對上靦腆的笑,是他在巴黎小公寓裏爲我煮的咖啡,是他在東京說“你很累”時,那該死的、洞穿一切的眼神。 我回去了。像一條喪家之犬,拖着破敗的軀殼,回到了我唯一能去的地方——他那裏。他打開門,沒有驚訝,沒有責備,甚至沒有一句“你回來了”。好像我只是出門買了一趟麪包。他把我安頓在他那依然狹小、但整潔溫暖的公寓裏。他給我喂藥,擦拭身體,眼神平靜得彷彿在照料一盆枯萎的花。他老了,頭髮灰白,背也有些佝僂。但他的眼睛,還是那麼溫和,溫和得像一口深井,把我一生的骯髒、算計、背叛都無聲地吞沒了。 臨死前,外面下着雨。我問他:“你爲什麼……一直等着?” 他沉默了很久,給我掖了掖被角,說:“我也不知道。也許,我只是習慣了等待。也許,我只是想看看,你的故事最後會怎樣。” 他沒有說“因爲我愛你”。直到最後,他都沒有給我這句廉價的赦免。 我的故事? 我的故事就是一個窮女孩,用盡一生偷盜、攀附、僞裝,試圖偷來一個不屬於自己的人生。我偷到了護照,偷到了珠寶,偷到了上流社會的入場券,我甚至偷走了這個好男人一生的光陰。但我唯獨沒有偷來幸福。 幸福,原來不是一件可以竊取的物品。它就在最初那個下午,那本詩集,那雙清澈的眼睛裏。而我,像個最愚蠢的賊,背對着真正的寶藏,衝向了一堆華麗的贗品。 🌹我把我所剩無幾的錢都留給了他。這不是補償,這更像是一種諷刺——我用畢生追求的、最終所剩的東西,留給了這個從未追求過它的人。也好,這很公平。他用一生包容了我的掠奪,這是我唯一能還給他的,一場關於金錢的、蒼白的告別。 閉上眼之前,我好像又聞到了利馬貧民窟那永遠散不掉的腐敗氣味。原來,我從未逃離。我用了一生的時間,在全球上演了一場盛大的逃亡,最終卻發現,我只是帶着我的貧民窟,搬到了巴黎、倫敦、東京和馬德里。我改變了一切,唯獨沒有改變那個在貧窮中變得貪婪、恐懼、空洞的內心。而那個從未離開過小公寓,從未試圖改變我的好男孩,他卻一直擁有着一種我從未理解、也從未獲得的東西——安寧。 這真是一個,糟糕透頂的惡作劇。而導演和主演,都是我自已。
壞女孩的“惡作劇”不僅是對他人的戲弄,也是對自己命運的掙扎,不斷改變身份,試圖通過婚姻和欺騙跨越階級,但她的努力始終無法填補內心的空虛,她既依賴他又抗拒他,始終無法完全投入一段感情,看看她這4段經歷就知道她這輩子就是“作”,一個永遠得不到真愛的漂泊的孤魂,她越折騰越空虛,最後癌症晚期才承認“我只想被人愛”。 第一次重逢:在巴黎,壞女孩搖身一變成了一名古巴革命者的妻子,但她依然對裏卡多若即若離。 第二次重逢:在倫敦,壞女孩嫁給了一位英國外交官,過上了奢華的生活,但她的婚姻並不幸福。 第三次重逢:在日本,壞女孩成爲黑幫老大的情婦,生活陷入危險。 第四次重逢:壞女孩身患重病,回到裏卡多身邊,兩人終於短暫地在一起,但她的生命也走向了盡頭。 裏卡多,性格溫和,對她一見鍾情,對壞女孩的愛是一種執念,即使被她一次次傷害,他依然無法放手,一個簡單又愚蠢的“戀愛腦”,根本就分不清楚愛情是自虐還是救贖,他的一生被壞女孩給虐慘了,但他還是覺得和她在一起我才感覺活着,活脫:“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自己不珍惜自己那就是犯賤,越得不到越當珍寶呵護,不怪壞女孩拿捏一輩子。 反觀,這本書既是一部愛情小說,也是一部社會寓言,兩人的故事叫愛情,想的太多叫慾望,令不清叫階級,見上帝了叫命運,人類情感的複雜性以及社會對個人命運的影響,誘導了壞女孩的“惡作劇”不僅是對他人的戲弄,也是對自己命運的無奈反抗,而裏卡多的執着則揭示了愛情的盲目與脆弱,沒有誰對誰錯,怨就怨生不逢時吧。
讀這本書時我一直在想:男主到底看上壞女孩什麼了? 直到小說讀到一半時,我看到了這麼一段:“我明白她永遠不會成爲一個正常的女人,而我也不想讓她成爲一個正常的女人,因爲我愛的正是她身上那種不馴服的、難以預料的人格。” 答案揭曉。這就是爲什麼壞女孩從來沒給主人公帶來多少好處,甚至常常背叛他、傷害他,主人公卻依然癡迷不已的原因。那是他平淡生活裏唯一的混亂。沒有壞女孩的話,好男孩肯定會按部就班地活下去,過完一個普通人平靜的一生,平靜到無聊。 “我們的人生就是:爲了某些瞬間活着。”——弗雷德裏克·巴克曼《熊鎮》 “說實話,生活中所有能使我脫離常規的小事,我都十分喜歡。”——維利·羅尼 故事結尾,壞女孩得知自己得了癌症,時日無多。此時的她雖然很有錢,但是有錢對她來說也無意義了。她想起了那個被自己玩弄了多次、背叛了多次的好男孩,決定把自己能留下的所有東西都給他,算是一份小小的補償。這一舉動讓我想起張愛玲的《傾城之戀》裏,範柳原對白流蘇說的話:“有一天,我們的文明整個的毀掉了,什麼都完了——燒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許還剩下這堵牆。流蘇,如果我們那時候在這牆根底下遇見了……流蘇,也許你會對我有一點真心,也許我會對你有一點真心。”
《壞女孩的惡作劇》 [祕魯] 馬里奧·巴爾加斯·略薩/著,尹承東、杜雪峯/譯 “好男孩”和“壞女孩”長達四十年的非典型愛情,少年時相識便生出愛情,卻從未得到肯定的回答——她嚮往自由與激情,而“我”缺乏浪漫與熱情…… ☛“我”與好多的“我”致力於離開社會日益昏暗而政治腐敗的祕魯,由利馬、巴黎、倫敦、東京而馬德里,在每一個地方、人生的每個階段,與擁有“南美洲式的熱情”的朋友相遇——保爾、胡安·巴雷託、薩羅蒙·託萊達諾、格拉沃斯基一家……友情溫暖而滋潤着“我”——那個不斷與“壞女孩”遭遇,經歷一段激情,而後又被毫無理由“拋棄”的“我”——究竟爲何她總是出現在不同的男人身邊?究竟爲何她總是從“我”身邊逃離? ☛“我”在她光鮮亮麗時愛上她,在她狼狽逃離後懷念她,在她得意洋洋時與她重逢,在她傷痕累累後給她養傷——“我”迷戀她、思念她、詛咒她、怒斥她、不理她……卻最終還會接納她,她像是自由的小鳥,怎肯棲息在如此中規中矩的灌草叢?但“我”終於知道,只有不說出來的愛是真實的,只有不斷的逃離與迴歸纔是愛的港灣。 ☛這是時代與國家命運顛沛流離下的愛情故事,略薩在講述愛情的同時,也將時代背景下的拉美革命、祕魯獨裁、歐洲運動……同步講述,個人對安定生活、自由空間的追尋是世界漸變與劇變中的主旋律——她是如何不安於底層生活的困頓與卑劣、努力地提升自己的階級地位、更新自己的社交身份……但她與生俱來的資源少之又少,可以依靠的輔助幾乎爲零,那麼除了不斷輾轉和依附不同的男人,還能做什麼?這不是她能選擇的,她只能如此……包括與“我”相遇的激情與離去,也是對愛的追尋和不得平等的愛別離……她不要“我”的可憐與幫扶,那些從其他男人那裏可以獲得的,她不想加之於“我”——“我”是最後的愛情,“我”是最穩定的保留地,只等最後的時間到來,她纔會最終迴歸到這裏。她纔會永遠地居留在“我”的臂彎…… ☛這是愛而不得的書,也是愛而相殺的現實世界,“我”迷茫、痛苦、憤怒、生無可戀……但“我”會保留“我”自己,在與她斷斷續續的愛情——“我”一生中唯一真實的愛情——之中,漸漸地,“我”只關心:什麼時候她會再出現?“什麼時候我又不得不……再一次孤單單地一個人生活”? 這是略薩正常寫作(無炫技式寫作技巧)的非正常的愛情小說——不浪漫,但現實;非典型,而感人——感同身受、感人肺腑、感動淚下……總是給人驚喜的略薩老爺子,這次給了我一次驚動內心、攪動記憶與人生的地震……
當我們討論愛情,我們在討論什麼,當我們說起好壞,我們用什麼樣的標準,當我們評價是非,我們有什麼樣的原則,當我們準備開口,我們心底是否已經有了定論……這本書是讓我思緒萬千的,是讓我不時牙根發癢偶爾拍手稱快的,是讓我腦中爭議不斷一個小人跟另一個小人往死裏爭鬥的,擰巴的男人,招恨的女主,卑微又執着的虐戀,瘋狂又可悲的一生,有好幾次我都問自己繼續看下去的理由是什麼,我回答自己說是每個人的鮮活,是其中穿插着的人物大都鮮明可愛,是學會欣賞自己不那麼欣賞的情感,是略薩綿延不斷的敘事懸念和行雲流水的故事講述,可我也知道這些只是表面,我可能只是想看看一個人能放縱自己對一份自己牢牢把握的愛可以肆無忌憚到何種程度,一個人在自己對自己的綁架中能把自己卑微到多深的地底、能把自己置於多荒誕的地步,可能只是模糊中看到自己的一點影子,可能只是朦朧裏看到了自己記憶裏某位深深刻下印痕的女孩的一點影子,可能只是在恍惚裏看到了自己一段感情裏深埋起的一點影子。 裏卡多與“壞女孩”跨越數十年的情感糾葛是被切割成無數碎片又重新拼接過的,碎片中間是他另外的人生,像是爲這場糾葛舔舐傷口、積蓄精神和物質上的力量,又像是命運不忍讓他一生只有一個主題給他點空歇去體驗其他的滋味,而拼接起來的第一觀感是讓書本前的我們感覺永遠無法完整把握一段感情的全貌,只能在記憶的閃回與現實的碰撞中,拼湊出那些讓我們痛並快樂着的瞬間。讀過這麼一句話:“我們愛的不是某個人,而是愛本身帶來的眩暈感。裏卡多對“壞女孩”的癡迷,正是如此吧,不同的是,大多人的暈眩是一陣子,他暈眩的是一輩子。他知道他的愛人反覆無常、自私任性,卻依然在她每一次出現時繳械投降,他知道他的愛人謊話連篇、人品卑劣,卻依然願意爲她奮不顧身,他知道他的愛人永遠只把他傻子、永遠拿他當跳板,卻依然被羞辱後忘懷、被需要時毅然決然。 有句歌詞說:愛上一匹野馬,可我的家裏沒有草原”,裏卡多愛的是野馬中最瘋狂的一匹,他的資本卻只有他不斷積蓄卻隨時願意獻出的一點草料。這樣的裏卡多常常有一種清醒的沉淪,因爲清醒,他不需要誰伸手拯救,因爲沉淪,他又以身入局告訴我們:我們往往不是被對方欺騙,而是被自己的幻想欺騙。我一直懷疑,裏卡多需要的不是一個真實的伴侶,而是一個能讓他不斷追逐、不斷痛苦、不斷證明自己“愛得深沉”的對象(作爲一個放棄了祖國、在另外的國度也找不到歸宿感的小男人,他可能只有在對愛的執念裏,才能完成人生價值的確認吧)。 指責不了“壞女孩”的自私,同情不了裏卡多的卑微,在裏卡多和“壞女孩”的故事裏,沒有絕對的受害者,也沒有絕對的加害者,他們互相傷害,又互相需要;他們彼此折磨,又彼此成全。現實裏的我們不會如此極端,矛盾性卻絲毫不減:我們渴望穩定的愛,又嚮往自由的誘惑;我們希望伴侶忠誠,又忍不住被“壞”吸引;我們批判他人的選擇,卻在自己的感情裏重蹈覆轍。我們都在愛與自由之間搖擺,在佔有與放手之間掙扎,在清醒與沉淪之間徘徊。略薩說:“生活不是用來解決的,而是用來經歷的。”愛情亦然。
我對男愛女愛的“虐戀”情節一直不太喜歡,但略薩的文筆實在是太好,讓我沒有理由不看下去。 不知道爲什麼我覺得莉莉是個很有魅力的人,在我眼裏勇敢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是什麼不好的事情,但由於時代的侷限,莉莉總是依靠嫁人來試圖達成階級躍升。爲此她拋棄了裏卡多一遍又一遍,自己也受到了很多摧殘和折磨。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在讀書的過程中總是會感覺書友們的評價裏總是夾雜着對裏卡多的同情和對莉莉似有若無的惡意…可能有人覺得莉莉直到最後都是自作孽不可活,這樣的話讓我有些難受。最後莉莉的離開裏卡多爲什麼能這麼釋然,我猜是因爲他去祕魯之後探訪了莉莉的家庭和她幼年的生活環境,他不僅僅是心疼莉莉,他也理解了莉莉所有的行爲。 而莉莉本身,我覺得她就是一個存在着心理創傷的人,至少在一段時間裏她是性變態者(m)。莉莉可能習慣性的用身體去換取她想要的東西,在這樣的情況下她是下位者,她遇到的男性帶給她的性體驗都是強制性的、被動的,所以就漸漸地變成一個有受虐傾向的人,這也解釋了爲什麼莉莉知道梅田對她的所作所爲後還一直沉溺其中不離開。 其實看到最後我還是流淚了,對我來說這是一個浪漫、圓滿的結局。略薩也在訪談裏說莉莉是愛裏卡多的,裏卡多也知道莉莉愛他。所以我對於有的人說莉莉最後回去找他是美貌和健康不再後“浪不動了”我覺得很震驚。爲什麼要這麼去想一個病入膏肓的女人?莉莉在你們心目中難道就是如此不堪的形象嗎?也是,略薩在這本書中塑造了一個好男孩,所以大家會不由自主地心疼他,但這不是抹黑莉莉的藉口吧。 這本書好像在讀的人比較少,而且大多數人的想法和我背道而馳,不過我還是想把自己真正的想法寫出來。以上。
一個把身體作爲資源和跳板,從祕魯貧困的階層翻身跳躍至巴黎倫敦日本,享受着金錢帶來的安全感的女主,一個把定居巴黎作爲終極理想的男主;一個野心多情,自私自利,嚮往變化衝突,一個聖徒式的專一,無限包容,追求小資產階級平淡幸福的生活;一個玩弄他人感情,躁動着嘲諷厭煩,一個愈發沉迷,忍耐享受着得失;一個施虐狂,一個受虐狂;一個壞女孩,一個好男孩。 一路跟隨男主的視角讀完,女主並不令人討厭,成爲壞女孩的她也自有可憐之處,身上反而更充斥着一種自信和生命力,作爲好男孩的男主則在她失利時一次次接住她。 前期更像是聖徒男主的一廂情願,怎麼也無法用愛情打動那個追求刺激和金錢的女孩,只能在對方失利之時,一次次敗犬一般獻上殷勤,收穫一種友情親情,一句好男孩的稱呼,一種自我沉迷的甜蜜,畢竟,性不等於愛嘛,女主只談性,不談愛。後期一個巴掌,男主將形勢反轉,女主似有被征服的跡象,直呼男主終於知道怎麼對一個女孩了,施虐狂在受虐待時竟感受到一種難以言喻的甜蜜。 讀起來有點像《霍亂時期的愛情》,男女主四十年間分分合合,跟其他人做愛,但心理上卻獨愛一人,彷彿世界只爲他倆創造,愛情即是生命的激情所在,反覆糾葛的戲碼蠻好讀的。
這個故事,簡單來說,就是舔狗(男小三)和騙婚女的故事。我很容易想起《夏家三千金》裏的嚴格和孫曉箐。 是不是就這麼簡單,其實也確實這麼簡單。那其中有沒有一些複雜的人性,深刻的道理呢?不算有,但也可以說道說道。 網上常說,“舔狗舔狗,舔到最後一無所有”,而早年間(十幾年前)的許多連續劇,都會有一個惡毒女二反覆利用舔狗男二(或男三)作惡,直到最後舔狗男二(或男三)在一次次被戲弄後幡然省悟。這本小說類似,而文中的“我”在多次被戲弄後依然執迷不悟。 但是這本小說文中的“我”和中國連續劇中的舔狗形象是有略微不同的。中國連續劇裏的舔狗往往是有犧牲貢獻精神的。但文中的“我”不是。文中的“我”是接受巴黎思想的,又父母雙亡,一生無拘無束,無慾無求,無牽無掛,在他看來,他也沒啥好犧牲奉獻的,壞女孩是他年少時候的夢,是他情竇初開的魂牽夢繞,他是隨着感覺走,然後一次次被壞女孩玩弄於股掌之間而已。 我們談談《夏家三千金》裏的孫曉箐,人物設定也太像這書中的壞女孩了。一樣是騙婚,一樣是男主的白月光,一樣是因爲貧困的童年而不擇手段想攀龍附鳳。但孫曉箐的故事最多隻能算是這本《壞女孩的惡作劇》中的一段。畢竟這本小說裏,壞女孩在不斷利用男主,然後轉身遇到富貴人家時又立馬拋棄男主,無聲無息地消失。一次,兩次,三次,四次……從年少時的初見,壞女孩就虛構了出身進行欺騙,然後年輕時第一次重逢,一直到年過半百,壞女孩就這樣薅着男主一個人玩弄。這種矢志不渝,我都差點被男主感動了,瓊瑤的小說都未必敢這麼狗血,中國連續劇裏的惡毒女二都未必這麼殘忍。 有人評價壞女孩也是個事業型的女強人,算不算呢?肯定不能算的,她固然一心一意往上爬,不甘平庸,但她這一路下來,全都靠騙,沒一句真話,雖然她有本事騙到成功男人,但謊言終有戳破的一天,戳破的時候她依然招架不住,只能落荒而逃。有時候甚至不是謊言被戳破,而是壞女孩看上了新的男人,於是她私奔去了。 我讀《茶花女》的時候,評價過文中的男女主角“他們這種感情過分充沛的人,很難適應平淡的生活”,其實也類似。像《壞女孩的惡作劇》裏的壞女孩,也許她真有那麼一兩刻被男主打動過,但感情充沛想四處浪的壞女孩和一生平淡安穩的男主,始終不可能是一路人。 這本小說還有一個特點,這本小說有大量很紀實的關於環境場景的描寫,據說都是來自作者略薩的親身經歷,包括上世紀五十年代的利馬、六十年代的巴黎、七十年代的倫敦以及八十年代的馬德里。這些環境描寫其實和故事關係不大,畢竟壞女孩和舔狗的故事只有感情線,和社會背景基本無關。很多環境描寫我是跳過去的,我沒去過這些地方,我感受不到區別。但喜歡的人大概會很喜歡,例如文中寫了七十年代倫敦的嬉皮士,大概能引起一些讀者的共鳴。 這本小說,我讀到三分之一的時候,文中的“我”已經被騙了三次了,我想着作者不可能這麼low,安排這個舔狗在後文一直被壞女孩騙吧。三分之一就三次,後面不會有六次吧?不過後面還是出乎我的意料的。後面確實舔狗一直被騙被玩弄,壞女孩輕輕的一句“你還愛我嗎?”就能把男主勾過來,只是後面的內容稍微複雜冗長一點,壞女孩也有一些複雜的經歷,總共文中的“我”也就被壞女孩騙了五六次。 這本小說,我是在糾結要如何打分的。是“推薦”呢,還是“一般”呢?“推薦”的話,又沒啥亮點,沒啥人性的複雜或者主題的昇華;但若是說“一般”的話,其實這個故事又寫得很好,好男孩被壞女孩騙了這麼多次,其實都大同小異,沒啥亮點,但起碼這個故事我願意繼續讀下去,沒有厭倦反感失望的感覺。那還是“推薦”吧,畢竟這個故事講得好。 這本小說的結尾我還是挺喜歡的。中國連續劇總喜歡來個一笑泯恩仇的結局,壞人在最後幡然省悟。這本小說的結尾,舔狗也是和他的白月光在一起了,陪伴着壞女孩度過她最後的歲月。舔狗依然是舔狗,在痛定思痛、決定痛悔前非後依然被白月光幾句話輕輕鬆鬆拿捏。而壞女孩呢,其實她不是省悟了,她只是浪不動了,生命的最後一段時間,她願意安安靜靜地享受這一段時間的閒暇……
實在太好看了!實在是太好看了!實在真是太好看了!重要的事情說三遍,然而都不夠表達我對這本書的喜愛程度! 怎麼形容好呢?也許可以說它豈止是年度最佳呀,這根本就是一本我的年年年度最佳。毫不誇張地說,它是我讀過的書裏最精彩到誇張的一本書。儘管,這不過就是一個愛情故事,好男兒愛上了鼻祖級渣女的愛情故事。“我”是從幾歲,十二歲?十五歲?就開始愛上了十四歲的“她”?《壞女孩的惡作劇》,它的作者,祕魯作家馬里奧·巴爾加斯·略薩,是我喜歡的作家。我讀過他的《胡利婭姨媽與作家》。我喜歡拉丁語系作家們特有的風格,迷幻與真實,既有陽光燦爛時大海的靜謐安詳,也從來不缺激流暗湧駭人聽聞般地驚心動魄。他們的故事總是像拉丁舞一樣充滿着炙烈、熱情,性感中的迷離撲朔。故事,不停地故事,故事中的故事。 什麼樣的人生纔不白過?—— 今天是第三天了,是我知道她的死亡消息的第三天。我仍然忍不住悲傷。我努力不在這裏留下悲傷,但是對於死亡,我想我永遠做不到豁達接受。我的腦子裏一點沒有混亂,生活瑣事要求我必須按照正常進行。但是我知道,我不停地在轉圈。在轉圈,像籠子裏的猛獸那樣。死亡讓我焦慮,離別讓我傷心,理智幫不了我,我一點都不想堅強,我只是在無可奈何中選擇讀書 —— 突然間,我想明白一件事,也許“壞女孩”纔是理想中的女人,像曼波舞一樣,她的“舞步輕捷瀟灑,姿勢極爲優美,臉上掛着微笑,嘴裏哼着舞曲的歌詞:她架起胳膊,露出小腿,扭動着腰部和肩膀,結果她那整個纖小的身軀在出奇的靈巧和裙子以及襯衫的多種曲線塑造中,似乎都在動情,都在顫抖,從髮梢到腳底都在舞蹈” —— 擊掌,隨着樂曲的旋律擊掌。那個最熱烈的掌聲不是觀衆的,而是她自己的...... 她的舞姿讓“我”目不暇接,“我像不滿一週歲的小牛犢一樣愛上了”她,“我”是她最忠實的觀衆。她叫“我”的外號瘦猴,她還叫我小牛犢,好男孩,小裏卡多,小聖徒。“我”是祕魯人。“從我記事起,我就夢想住到巴黎去。這也許是我爸爸的過錯,也許是保羅·費瓦爾、儒勒·凡爾納、亞歷山大·小仲馬和其他許多法國作家的那些著作的過錯。在我爸爸因車禍去世將我變爲孤兒之前,他要我讀這些書。那些小說讓我的腦子裏充滿了驚險奇遇,使我確信在法國生活是最豐富、最愉快、最美好的,比在任何其他地方都過得瀟灑幸福”—— 這也是我對這本書充滿愛意的另一個理由:比法航的機票還神奇,作者帶我回到了我的生命中2/3,巴黎。他說的每個地方我都熟悉,儘管中文譯文讀起來很彆扭,也許譯者是按西班牙語發音來譯的,比如marais,是“馬雷”,用法語讀它更接近於“媽嘿”。但是不礙事,只需再多幾筆周邊景色的描寫,我還是能知道它們的具體方位,畢竟我連哪條路上的pavé (石塊)會比較傷鞋子都記得...... 如果愛情不像聶魯達的詩《婚禮上的用品》,那麼這就是一本小黃書~~~ 好看極了。 20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