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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吐溫作品集:傻瓜威爾遜 封面

馬克吐溫作品集:傻瓜威爾遜

[美]馬克·吐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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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萬字總字數
¥14.4定價

內容簡介

威爾遜——一個有着蘇格蘭血統的年輕小夥子,他相貌平平,臉上長着雀斑,充滿智慧的眼睛裏透着誠懇與親切。因爲一句無關緊要的話,他成了人們口中的“傻瓜”。“傻瓜”威爾遜有一個特殊的愛好——收集指紋。 女黑奴羅克珊娜只有十六分之一的黑人血統,她的兒子只有三十二分之一的黑人血統,儘管膚色與白人無異,卻無法改變黑奴的命運。看着尚在襁褓中的孩子,羅克珊娜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把自己的孩子同主人的孩子對掉。 從此,兩個孩子互換了身份,同時改變的還有他們的命運……

讀者書評

★★★★★

馬克吐溫的風格極其鮮明,基本上我打開一本書隨便翻到一頁讀上一段就可以判定作者是不是吐溫。他對人物性格的刻畫極盡誇張,善用俚語因而語言生動惟妙惟肖。你可以想象周星馳編劇的無厘頭情節請王朔寫成小說,然後把語言尺度放大十倍,金句密度增加十倍,大概就是這麼個感覺。 《傻瓜威爾遜》不是吐溫最知名的作品,但閱讀快感一如他的其它小說。威爾遜其實說不上是故事的主人公,他更多是一個旁觀者,故事經他的穿針引線層層展開。威爾遜是一個追求有趣的人,如王小波筆下那隻特立獨行的豬。他有不爲人理解的愛好:研究指紋。他還喜歡編段子諷刺大家習以爲常的社會現象。這個習慣給他帶來了麻煩:缺乏幽默感的小鎮居民不理解他的段子,以爲他是認真的從而認定他是傻瓜。 故事的主線內容在今天看來比較老套:奴隸的兒子和奴隸主的少爺在幼年時交換了身份,環境的差異不但給了他們完全不同的生活,還徹底改變了他們的人性。最後,因爲威爾遜的業餘愛好讓他們的人生再次反轉。即便是在這個大家熟知的框架下,吐溫也給故事打上了鮮明的個人印記。他的語言技巧在今天還是讓我不忍釋卷,讀着笑出聲來。 我好奇爲什麼馬克吐溫的風格沒有其他作家傳承,儘管不少人受過他的影響,比如伍迪艾倫,赫胥黎,喬治奧威爾。王朔王小波也有吐溫的影子,但他們都沒有吐溫的淋漓盡致 - 這也許是他們的個人選擇。你知道哪些吐溫風格的作家?是不是我孤陋寡聞了?

★★★★★

很有意思,原來作者的很多名言是出自這本書每一章前面的“引語”。故事精彩,作者也向讀者介紹了指紋鑑定學。本書出版於1894年,1888年倫敦警方曾利用指紋幫助破案,而利用指紋來給文書、地契等留證,當然是開始於很久很久以前的中國。說明作者對當時的科學進步很瞭解。在沒有DNA鑑定技術之前,指紋是警方最常用的鑑定技術。值得一讀。

★★★★★

傻瓜威爾遜,他的日誌是有用的。

★★★★★

好牛逼的寫作,請務必收下膝蓋。

★★★★★

羅克茜爲了讓兒子擺脫作爲奴隸被賣到下游的命運,將兒子與少爺掉包,誰知兒子在錦衣玉食的生活中驕奢淫逸,養成許多惡習,甚至殺了人。 這母子倆忙忙碌碌又害了那麼多人,當一切水落石出,兒子始終還是擺脫不了被賣去下游的命運,真夠諷刺的。

★★★★★

故事很簡單 但一拿到故事 真的很喜歡。 第一眼看見的是保姆和湯姆,覺得她們真可惡 第二眼看見的是制度 奴隸制 制度上的悲劇 第三眼看見的是宿命。 我覺得人之所以活潑是因爲膚淺 愛恨都很有方向。人有自己的侷限性,面對命運,在這個故事裏,每個人都無能爲力。這就是悲劇吧。

★★★☆☆

這個故事雖然最後有反轉,但是不可否認,故事情節和可讀性比湯姆索亞歷險記和哈利貝恩歷險記差遠了。

★★★★★

非常精彩的一本書,前期鋪墊,中期的層層遞進,再到後期心潮澎湃的結局,整個故事是那麼那麼那麼那麼的絕妙,看得我熱血沸騰。 我不是一個很愛看外國文學的人,大概是文化的差異,有些劇情和想法是很難產生共鳴之處,可是馬克吐溫的文筆超越了文化的隔閡,不會產生牴觸和疏離感。 就像炎炎夏日裏喝了一大口冰鎮的可樂, 就像是看了一場跌宕起伏而又酣暢淋漓的電影, 就像飢腸轆轆時喫到一塊肥美的雞腿, 一口氣看完以後,讓人忍不住大呼爽快。

★★★★★

幾乎所有讀者都能猜出威爾遜的破案手法和結果,但我們依舊被案情的發展緊緊吸引,這就是作者的功力,儘管本書對案情的前期鋪墊似乎有些鬆散。 一個殺死白人的黑奴並沒有被吊死,只是被“賣到了下游”,作者對唯利是圖的白人的虛僞可謂是克盡諷刺與嘲笑。而下游黑奴悲慘的奴隸生活任任何人都會感到義憤填膺,這纔是本書真正意義上的成功。

★★★☆☆

同樣是馬克吐溫的主人公身份互換主題的作品,有讀者以爲本書水平優於另一部小說《王子與貧兒》,但讀完兩部小說,我沒有得出這個結論。

書籍信息

作者[美]馬克·吐溫
譯者付穩
出版社上海文化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2-06-06
ISBN9787553522487
分類精品小說-社會小說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