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雷厄姆•格林
比起死亡,我更害怕自己窘態畢露。 26次獲諾獎提名作者代表作,超165個版本! 17歲的平基從困厄中爬出,一心想攀上權力的頂端;他手持甜美的布賴頓棒糖,將自己徹底獻祭給地獄。 爲了抵禦世人的恥笑,他用殘暴遮掩稚嫩,用野心裝飾天真,用自負驅走自卑,不惜將身邊的人一一逼入深淵。 儘管數次看到死亡近在眼前,他也沒有一絲悔改。因爲,比起死亡,他更害怕自己窘態畢露。
《布賴頓棒糖》:繁華假面下的信仰潰爛與人性深淵 格雷厄姆·格林以布賴頓海濱度假小鎮爲完美承載,用"布賴頓棒糖"這一核心意象貫穿始終——表層是糖衣包裹的甜美繁華,內核是堅硬冰冷、無法融化的罪惡與絕望。小說通過三重維度的對照與撕裂,層層剖開光鮮社會外殼下,信仰如何異化爲作惡的工具,人性又如何在慾望與環境的擠壓下徹底沉淪。 一、空間隱喻:度假天堂的雙重面孔 布賴頓本身就是全書最大的隱喻,格林用極致的反差構建了"表象與現實"的根本對立: - 遊客眼中的布賴頓:陽光、沙灘、旋轉木馬、遊樂場、海濱步道,是工人階級逃離日常的歡樂場,充滿廉價的快樂與短暫的放縱。 - 真實的布賴頓:陰暗的小巷、破敗的出租屋、地下賭場、黑幫火併,是被主流社會遺忘的邊緣地帶,暴力與死亡在這裏如影隨形。 格林刻意將謀殺、勒索、背叛等最黑暗的情節,放置在最喧鬧歡樂的場景中:黑爾在熙熙攘攘的人羣中被追殺,平基在遊樂場的鬼屋裏策劃陰謀,最終的生死對決發生在風景如畫的懸崖邊。這種強烈的反差,不僅製造了驚悚的敘事張力,更直指現代社會的本質——繁華只是一層脆弱的糖衣,底下是從未被馴服的原始暴力與人性之惡。 二、信仰的異化:天主教教義的黑暗解讀 作爲格林"天主教四部曲"的開篇,《布賴頓棒糖》最深刻的批判,在於它展示了信仰如何從救贖的力量,異化爲作惡的通行證。小說中兩個核心天主教徒——平基與羅絲,代表了信仰扭曲的兩種極端形態。 1. 平基:以原罪爲名的"純粹之惡" 17歲的少年黑幫首領平基,是文學史上最令人不寒而慄的"惡之化身"。他的惡並非源於無知或衝動,而是建立在對天主教教義的系統性曲解之上: - 他堅信"人性本惡,原罪無法擺脫",認爲所有人都註定沉淪,救贖只是虛妄。因此,他的殺戮、欺騙、殘忍,都不過是順應了人性的本來面目。 - 他對地獄的恐懼遠大於對天堂的嚮往,但這種恐懼非但沒有阻止他作惡,反而讓他更加變本加厲——既然註定要下地獄,不如在人間先做個惡魔。 - 他鄙視世俗的道德與法律,認爲那不過是弱者的自我安慰。在他眼中,艾達所代表的"善良"與"正義",是最可笑、最虛僞的東西。 平基的悲劇在於,他用信仰爲自己構建了一個封閉的黑暗世界,在這個世界裏,惡是唯一的真理。他不是被環境逼上絕路的受害者,而是主動選擇擁抱邪惡的信徒。格林通過這個角色,尖銳地指出:當宗教失去了愛與慈悲的內核,只剩下冰冷的教條與對懲罰的恐懼時,它就會成爲滋生極端邪惡的溫牀。 2. 羅絲:盲信與自欺的救贖幻覺 與平基形成鮮明對照的是羅絲,她是一個虔誠、單純、近乎愚昧的天主教徒。她的信仰沒有任何思辨性,只是一種本能的、盲目的服從: - 她相信婚姻是神聖的,一旦結婚,就必須無條件地忠於丈夫,哪怕這個丈夫是個殺人兇手。 - 她把對平基的愛情與對上帝的信仰混爲一談,認爲愛平基就是愛上帝,平基的惡行都是上帝對她的考驗。 - 她甚至渴望與平基一起下地獄,因爲在她看來,只要能和愛人在一起,地獄也比沒有他的天堂更美好。 羅絲的悲劇在於,她的信仰讓她失去了基本的判斷力和自我意識。她不是被平基欺騙,而是主動選擇了自欺。她用信仰爲自己編織了一個美麗的謊言,寧願活在虛假的幸福裏,也不願面對殘酷的真相。格林通過這個角色,揭示了盲信的可怕——它可以讓一個善良的人,成爲邪惡的幫兇。 三、人性的深淵:少年之惡與世俗道德的無力 《布賴頓棒糖》打破了"少年等同於純真"的浪漫神話,毫不留情地展示了人性中最原始、最野蠻的陰暗面。 1. 少年之惡:未被馴服的原始暴力 平基的惡之所以令人震撼,恰恰因爲他還是個孩子。他有着少年的外表,卻有着一顆比成年人更加冷酷、更加殘忍的心: - 他沒有同情心,沒有愧疚感,甚至沒有正常人的喜怒哀樂。他殺人就像踩死一隻螞蟻一樣輕鬆。 - 他的惡是純粹的、無目的的,不是爲了錢,也不是爲了權,只是爲了證明自己的力量,爲了享受掌控他人生命的快感。 - 他對性的恐懼與厭惡,進一步加劇了他的暴力傾向。他把性看作是一種骯髒的、墮落的行爲,用暴力來壓抑自己的本能慾望。 格林通過平基這個角色,向我們提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 在一個缺乏愛與教育的環境中,人性中的惡會如何瘋狂地生長? 2. 世俗道德的困境:艾達的孤獨抗爭 在平基與羅絲的宗教世界之外,艾達代表了世俗的道德與正義。她是一個普通的中年女人,沒有崇高的理想,也沒有堅定的信仰,她所堅持的,只是最基本的良知與常識: - 她不相信黑爾是意外死亡,因爲她從平基的眼睛裏看到了邪惡。 - 她堅持追查真相,不是爲了名利,只是因爲"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道理。 - 她試圖解救羅絲,不是因爲她同情羅絲的信仰,而是因爲她不忍心看到一個年輕的生命被毀掉。 然而,艾達的抗爭註定是孤獨而無力的。她最終雖然揭露了真相,逼死了平基,但她卻沒能拯救羅絲。羅絲依然活在自己的幻想裏,相信平基是愛她的。這個結局極具諷刺意味:世俗的正義可以懲罰罪惡,卻無法拯救靈魂。在信仰崩塌的時代,世俗道德顯得如此脆弱和蒼白。 四、結尾的終極諷刺:虛假幸福與永恆的追問 小說的結尾是文學史上最經典的諷刺之一:平基在死前錄下了一卷錄音帶,本想用最惡毒的言語徹底摧毀羅絲,告訴她自己從來沒有愛過她,只是把她當作一個工具。然而,錄音設備出現了故障,羅絲只聽到了錄音開頭平基溫柔的隻言片語。 這個結局將小說的主題推向了極致: - 真相被永久地遮蔽了,殘酷的現實被一個美麗的謊言所取代。 - 羅絲抱着這份虛幻的溫暖繼續生活,她是幸福的,還是不幸的? - 如果虛假的幸福比殘酷的真相更能讓人活下去,那麼真相的意義又是什麼? 格林沒有給出答案,他只是把這個問題拋給了讀者。《布賴頓棒糖》之所以成爲經典,就在於它沒有簡單地批判宗教,也沒有簡單地歌頌道德,而是深刻地揭示了現代社會中人類的精神困境——在繁華的表象之下,我們的信仰早已潰爛,我們的人性充滿了陰暗,而我們所能做的,或許只是在一片虛無中,艱難地尋找活下去的理由。
一個信仰虔誠的人總是受到更多的考驗,見過更多的魔鬼。 天堂是離地獄無限接近的地方,正如地獄無可靠近天堂。人的心中也總有一個奇怪的地方,那裏沒有神異、善惡,只有起心動念的機緣。 真實的人生活在瞬息萬變之中。神性若得完滿,便定有其不合理之處。
格雷厄姆·格林《布賴頓棒糖》寫於1938年。實際上基本在1939年二戰就爆發了,1938年期間歐洲已經開始備戰,英國法國都開始徵兵,已經是信仰崩塌的時代,富貴和貧苦人家的生活格格不入。 小鎮就是一枚硬糖,漂亮的糖紙是拿着純金24K打火機的黑社會老大,是繁華的賭場……紛紛而來的遊客是薄薄的甜味糖衣,而所有的看不到的手段都是糖的硬,翻譯後記寫到的rock,硬糖卻總是堅硬冰冷、無法融化,甚至觸碰牙齒導致的疼痛,甚至會被硬糖噎死,一直都是這多種的緯度,比如演奏音樂的樂隊居然都是盲人……… 下面有個書評寫的很好,很好的寫平基和羅斯在宗教的代表。從另一個角度看平基是純的個人的惡欲,是一款無色無味的毒藥,是那層包裝紙,羅絲也許是盲信,或者是希望去依附的人,不想去想或分辨,是那頑固的硬質,而艾達就是那層甜味劑,她只覺得因爲黑爾讓她贏了馬爲了報恩去搞清楚他的死因是應該的。 但不得不說,最後結尾真絕了
這個故事的結尾是出人意料的:一個可怕的謀殺案,卻被警察局不負責任地定調爲自然死亡,而殺人者竟然在布萊頓鎮上逍遙自在,這件事情讓一個最普通不過的女子艾達感到十分生氣,她完全沒法接受這件事情,認爲這是對自己的侮辱,她碰巧也因爲押注黑美人而贏了一筆鉅款,二百五十英鎊,她覺得必須自己必須去調查個水落石出。另一方面,犯下這案件的本地黑幫小團伙,在年輕的平基的帶領下,犯下了一個又一個可笑的、甚至是愚蠢的錯誤。斯派塞去斯諾酒館派發名片是第一個錯誤,讓這個看起來嚴絲密縫的謀殺案出現了一條巨大縫隙……接着,平基一錯再錯,最大的錯誤是企圖娶了見證人羅斯來堵住她的口,讓他不能指認斯派塞;接着,他在慌忙中殺了斯派塞,並在走投無路的感覺中,企圖引誘羅斯自殺,從而順利脫身……但是,這一切都沒有能逃脫艾達的“良心追殺”。相比之下,當地警局和檢察官,像是低智商的、一無是處的混蛋。
讀Greene的書真的是一種享受。 艾達的執行力真的太強了,很難想象是一個非detective角色能做到的程度,頗有硬漢氣質。 殺人滅口與撒謊一樣,你總是要爲了彌補一個謊言而去撒更多的謊。
如果你也總是害怕自己窘態畢露,熊貓君強烈推薦你讀一讀這本書—— 試着接受真實的自我和人生的侷限,你會發現自己反而變得無所畏懼!
花了兩三週時間讀《布賴頓棒糖》。這書裏的男女主人設還挺有意思的,一個是憂鬱的黑幫少年,一個是天真的貧家女。按咱們現在的熱門網文套路,故事的走向一般是這樣:少女單純善良,像一枚小太陽照亮了少年的人生。從此,少年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又或是黑轉白好好搞事業,然後倆人繼續甜甜蜜蜜談戀愛。 但這筆擱在格林的手裏,你就別想着看什麼救贖小甜文了。《布賴頓棒糖》是格雷厄姆·格林在1938年創作的小說,也是讓他一舉奠定嚴肅小說家地位的重要作品,距今近百年了。故事發生在一個叫布賴頓的旅遊小鎮,17歲的黑幫混混平基策劃了一場謀殺案,卻不料被女招待羅絲掌握了關鍵線索。爲了保證這條關鍵線索不外泄,平基故意接近羅絲,想借美男計堵住她的嘴。天真的羅絲以爲自己遇到了真愛,義無反顧地追隨平基,絲毫不曾想過平基的別有用心,甚至要置她於死地。 故事並不那麼討人喜歡,它不能給讀者帶來所謂的“爽感”。這個叫平基的黑幫混混沒有隻手遮天的能力。即便他繼承了前黑幫老大凱特的部分遺產,但實力單薄的他不得不屈人之下。心比天高的平基一心想爬上權力的頂端,他殺人奪權,冷漠殘酷。另一方面,他又帶有着青春期少年特有的傲氣與自卑,敏感易怒,容不得別人的輕視。所以,羅絲能在第一次見平基時,迅速發現同類的氣息——年輕寒磣,以及無知。但她跟每一個愛上壞男孩的女孩一樣,自以爲能夠改變平基。卻不知道身邊的男人是一條冰冷的毒蛇,他的貪慾能夠將身邊的所有人都拖下地獄。 但平基身上只有純粹的壞嗎?倒也不是,畢竟他只是個17歲的孩子,從小在一個並不幸福的家庭成長,接觸的環境非常複雜,他對世界的認識和理解只限於他所看到的。格林擅長洞察人性,將這個稚嫩壞男孩如何在善與惡之間掙扎的內心世界描摹得淋漓盡致。比起講好一個故事,格林更想探索這一類人(包括但不限於平基的黑幫混混)的精神狀態,是如何的奇怪、狂暴、鄙陋。所以你能在小說中看到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寫,然後在各種複雜心緒的流動中靠近每一個角色。 格林倒是在小說裏塑造了一個接近純粹的善的角色,不是羅絲,而是一個叫艾達的中年女人,她發現了被害者黑爾死亡的蹊蹺,並不計代價決心追查案件,還死者一個公道。艾達像是替天行道的俠女,不斷將故事推向代表正義的天平。這部分稍有點金手指了,但每一個角色都有她存在的價值,也許艾達存在的價值就是告訴人們,邪不勝正吧。
《布賴頓棒糖》格雷厄姆·格林 / 校注 傅惟慈 ,上海譯文出版社,推薦5顆星 這是一本披着偵探小說外衣的嚴肅小說。 《布萊頓棒糖》在故事上,黑幫頭子凱特被叛徒弗萊德·海爾出賣,死在科里奧尼幫派手裏,凱特收養的小男孩平基決心要殺掉叛徒海爾,這就是故事的起因。平基的復仇計劃相當精彩,從諸多的暗示中可以得知海爾是被人用一支布賴頓棒糖插進喉嚨裏而死的,警方認定這是一起自然死亡,這裏也引出了書名。一個跟海爾才認識的女子艾達發現疑點,她要調查此事。殺人的後果有些出乎平基的預料,科里奧尼幫派的勢力在急速擴張,平基爲隱藏自己殺人的證據,掌握有關鍵證據的餐館服務員羅斯成爲了關鍵人物,平基決定通過與羅斯結婚的方式來遮掩自己的罪行,而在與科里奧尼的激烈爭鬥中,平基也在幫派內訌中殺死了一個幫派成員,平基再次成爲了困獸。與此同時艾達的調查,她把拯救羅斯從平基的手裏逃脫,當成了新的目標。平基最後想要誘騙羅斯自殺,艾達與警察及時趕到,終於化解了這場危機。 《布賴頓棒糖》從一開始就明顯指出了兇手是誰,我們還完全瞭解兇手的作案動機,偵探角色的艾達也早早就與兇手平基對峙。格雷厄姆·格林在《布萊頓棒糖》的故事裏顯然又超出了偵探小說的範疇,在平基身上沒有絕對的善惡錯對,平基不關心正義與非正義,他想得最多是“下地獄”,這是宗教中的宿命論,而艾達又顯化了宗教相斥的道德壁壘,而是一種公平之外的正義,因爲公平依然遭到質疑。 當《布賴頓棒糖》出版的時候,格雷厄姆.格林的好友,作家伊夫林.沃評論說,本書“所刻畫的徹底墮落的年輕人,是對現代人脆弱的神經的一個挑戰。平基完全應該下地獄”。這個判斷代表了大多數人對惡人的觀點,如果一味地黑下去的平基,那幾乎沒有什麼出色的地方。 在《布賴頓棒糖》第五章第三節,平基隨羅斯去見她的父母。這次他面對着童年生活過的貧民區,面對被童年拋棄的那個幼小的影子。“平基原以爲他已經脫離了塵世的干擾,然而隨處可見的貧困又使他回到了現實世界。他見到了同一幢建築物裏有兩家店鋪:一家是花兩先令就能理一次髮的理髮店;另一家是專做橡木和榆木棺材的棺材鋪。”不用特別的暗示,這裏並非福地。這裏充滿了鬥毆、流血、痛苦和屈辱,何況是這裏長大的孩子。平基自己也說,“沒有人會責怪他爲了逃離這種生活而從事犯罪活動”。格林在這裏告訴我們平基不過是他的幸福童年的另一面,一個在陰暗兇險的貧民窟長大的一個兇獸。 “失落的童年”是格雷厄姆.格林早期小說中經常書寫的一個主題。格林是弗洛伊德理論的信奉者,幸福童年的相同處,也在比擬着不幸童年的衆多模樣。他曾這樣描述“在一個人的孩提時代,總有那麼一個時刻:大門敞開了,前途隨之踏進了門檻。” 在格林的早期小說中,就有一羣沒有孤兒,天性純良,但在貧瘠錯亂的環境中被驅使,被死去,被消失,他們爲了生存過早地走向墮落和邪惡,成了殺手、幫派成員、走私犯。 其實這本書還是滿沉重的,一個人的環境可以塑造一個人,就如同鄉村奮力讀書的少年人,努力用盡全身力氣在拼着一個渺小的機會。他們會屈服貧窮嗎,我想沒有人會,當然這是兩個主題,平基身上也有自己的英雄主義,或者簡單來說他必須要有匹夫之勇,這是他的生存法則,他不在乎正義和規則,他是註定要下地獄的。 生活可能並不是你想的那樣,它比較沉重,當你大口喘息得到休息時,當你筋疲力盡癱軟在牀的時候,當你對生活失望透頂的時候,你應當清楚,你註定會恢復過來,你必定會恨自己的懦弱和無能爲力,我們還能相信什麼呢,這生活,你有多恨,就付出了多少愛。
特別喜歡格林的書。他文字中的張力直指人心。閱讀這本書,感受主要人物的形象和命運簡直像拼圖一樣,直到最後一刻才真正完整起來。這個新晉的幫派“老大”平基,一直以自私、殘忍、陰暗和憤怒示人,一路殺伐決斷毫不遲疑,用通俗的話講就是個油鹽不進的混蛋,但當他要真正面對自己的惡行並付出代價之時、當發現一直死心塌地愛着他的女孩不再被他掌控之時,他突然露出了脆弱、困惑、幼稚的一面,驟然崩潰,決絕地赴死,讓一直對他恨意滿滿的讀者一時回不過神來——就這麼輕易結束了自己嗎? 不過,格林的殺手鐧竟在最後,蘿絲要去聽平基留給她的那張錄音唱片了。她以爲是情話的那張唱片,卻錄下的是平基極度的惡意——格林纔是最冷酷的,一個令人絕望又心痛的回馬槍!
讀這本書是因爲我的一個好朋友在朋友圈發了這本書的照片。對於我來說,這本書有點兒太沉重了。男主人公平基有點兒太偏激了。這生存環境社會背景都是息息相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