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傑拉爾德·格拉夫
《以文學爲業》挖掘出了長久以來我們已經遺忘的、曾經創造了我們現在正在閱讀的文學體系的理念與爭論。傑拉爾德·格拉夫生動形象地爲我們展示了近代文化體系的激烈碰撞,以及在一個世紀以前我們是如何進行文學教育的。 文學研究者的觀點分歧往往不爲本科生所知,沒有成爲他們學習的對象。人們假定,學生應該知道他們的老師通過爭論得出的結論,卻不需要知道產生這些結論的爭論。文本不會告訴我們它們要說什麼,而爲了有效地針對文學進行閱讀和寫作,學生需要批判性的對話以及批判論證的語言。
非常推薦這本書,我是通過但漢松、高峰楓老師的播客《夜航船》知道這本書的,在此也推薦一波播客。 書中有許多篇幅追溯了美國大學英文系的歷史,這些內容我並不很熟悉。但對我十分有教益的是,此書格外關注體制性的文學研究機構內部的分歧:實證主義的歷史資料收集,人文主義者的道德-政治闡釋,新批評的文本細讀,再到各種理論裝置的運用......這些混雜的東西被貫以統一的“文學研究”之名,通過使課程和研究者之間互不打擾的“領域覆蓋”原則,制度化地組織起來。因此,有關文學研究的目的、價值、手段和典範的分歧和爭論被有意識地迴避了,而這些爭論貫穿了文學系自身的歷史,並且不言而喻地構成文學研究,甚至“普通的”文學閱讀本身必須面對的問題。 從我在中文系讀書的體驗來說,格拉夫的上述判斷是準確的(不言而喻,中文系和英文系由於自身的學術傳統有各種各樣的差別)。不同的二級學科,甚至是同一二級學科之下的不同老師之間,常常推崇不同的,甚至相互衝突的閱讀方法。例如,大三有兩門課,一門是外國文學,一門是文學理論。教外國文學的老師強調與作品的直接接觸,近似某種“細讀”;而在“文學理論”的課堂上我們學到大量據稱十分重要的、對作品的哲學或社會解釋,甚至是“對解釋的解釋”。這兩門課背後的假設甚至是相互矛盾的,而當學生對文學研究要採取哪種看法?那就全憑個人喜好或者各種偶然因素的左右了。當然,學院的組織體制同時承認了這兩種方式,但問題在於,二者的衝突意味着什麼呢? 格拉夫會說,“重視作品”和“重視理論”這兩極的對立是文學系內部的一系列爭論“層累地造成”的結果。最初,重視生平、版本、詞源等歷史資料收集的學問家攻擊貴族們愛好者式的印象批評,推進了文學研究的專業化;接着,人文主義者們認爲老學究只對瑣碎的事實堆積感興趣,忽視了偉大傳統崇高的精神價值,從而加入了道德教誨、政治評論等外部的解釋;後來,新批評派又使文學的“內部”解釋獲得了一套相對嚴謹的術語,在文學教學中佔據主導;再後來,歐陸理論家們的出現又使文學研究向“外部”的因素,如心理學、哲學、語言學等打開。這是新批評之前的人文主義者們主張的現代版本,不同的是,文學對“外來者”的接納必須藉助日益複雜的理論裝置,而對此仍有許多人表示反對。 上述概括可能過於簡略,但關鍵在於,文學研究具有的不同取向並非可以直接承認的既成事實(學院傾向於這樣做),甚至也不是純粹學理的、“邏輯的”內部演變,而是一個歷史的問題——文學及其研究機構,在社會當中扮演何種角色?這不僅是一個“文學社會學”的問題,更是文學研究本身需要面對的問題。 比如,格拉夫就說,理論在文學系中的流行,是因爲文學,已經不再是一整個社會階層的共同知識和情感基礎;因此,現在的一派文學研究者想要像阿諾德、利維斯一樣彰顯文學的普遍價值,也不得不借助理論的語言,但理論本身很可能就成了使文學研究圈子化的東西。當然,還有另外一個反對理論、主張用“健全常識”“敏銳心靈”對作品閱讀的派別,但最直接的問題就是,如何面對通識化的閱讀帶來的理解偏差甚至流失呢? 無論在中國還是在歐洲,回到科舉時代、重建基於文學的社會共同體已不可能。(請原諒我忽略了其他許多國家和地區)這種情況下,文學研究機構對社會、對文學研究本身還能做什麼呢?格拉夫給了兩個務實的策略:第一,在課程設置中主動展現和關聯文學研究範式之間的衝突和爭議,使得有關文學的爭議和衝突本身成爲文學研究思考的內容;第二,將文學置於更廣闊的文化史之中,將批評、歷史和理論融匯於一爐。第一條策略針對的是作爲社會機構的文學研究和教學體制,第二條針對具體的文學研究工作。這又回到了本書的核心:“以文學爲業”,不只是關於“體制”“技術官僚”的問題,而是從一開始就關乎對文學本身的看法。從新近的潮流看,格拉夫關於文學研究的建議十分有預見性,各種文學文化史的著述已經蔚爲大觀;而他關於學院體制的建議,沒有產生什麼效果——作爲對文學體制的研究,此書也在某種程度上印證了相反的“純文學”看法:詩是永恆的,然而詩什麼也做不了。 我剛進中文系學習時,常向老師提出這類問題:文學研究的意義是什麼?我爲什麼要學文學?當時的我還未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意味着什麼。而老師也常常沒有意識到。他們很認真地提供一些關於文學或美學的總體理論,或者說出一些比喻性的妙語,令人擊節歎賞;但初入學院的、稚氣未脫的我們可能正觸及最初的、最根本的問題,而對此並沒有一勞永逸的解答——對這種狀況本身作歷史的思考,會有很多教益。
正如我時常抱怨的,文學研究者的觀點分歧往往不爲本科生所知,沒有成爲他們學習的對象。人們假定,學生應該知道他們的老師通過爭論得出的結論——這些結論可能代表固化的知識——卻不需要知道產生這些結論的爭論,因爲似乎只有專業人士纔會對爭論本身感興趣。人們認爲,課程大綱應該呈現經久不衰的傑作和真理。當轉瞬即逝的地盤爭奪戰與深奧的爭論煙消雲散後,它們仍巍然屹立。人們還認爲,激烈的爭論會威脅到知識分子的團結與課程的連貫性,並且會干擾學生對文學的早期體驗。我質疑所有這些觀點。我認爲,將文學研究描述爲統一的、無分歧的活動,會損傷學界與知識,讓很多學生一頭霧水。這一判斷使我得出這樣的結論:要在文學課程中獲得連貫性,最好的做法是將這些爭論本身(至少是那些最重要的)作爲新的組織原則——簡言之,借用我接下來一本書的題旨,“講授衝突”。教育家總是認爲,要在課程大綱中取得一致性,就必須達成相當多的共識;但我認爲,焦點清晰的分歧可以達到同樣好,甚至更好的效果。—傑拉爾德.格拉夫《以文學爲業:一部體制史》
中國國學傳統治學有義理/考據/辭章不同維度,也時有復古運動。 本書講述的西方人文學科體制內各種爭論,與中國國學傳統如出一轍。理想的人文教育是跳出體制,讓各種形態的文本和思想對話。 西方人文學科的爭論: -19世紀末:語文學實證研究 VS 人文通識教養 - 20世紀上半葉:文學史考據學者 VS 審美批評家 - 中期:歷史外部研究 VS 新批評內部細讀 - 戰後:古典經典 VS 現代/少數族裔/女性文學 - 晚近:傳統人文主義 VS 後現代批判理論 實際上,這個歷史就是人文思想的對話,對話歷史構成人文傳統本身。
圍繞一種“傳統”的建立,從社會學角度研究“英語文學”這一學科如何在美國的學院體制內建立,及文學批評如何在學院體制內逐步確立其地位的一部學科史著作。強調“文學”背後的權力與博弈,場域中的佔位和鬥爭。不妨將本書涉及的內容與中國現當代文學學科在現代學術體系中的發展歷程進行對照,不難發現還是有不少相似之處的。
暫且擱置文中頻繁出現的、對國內讀者而言較爲陌生的西方學者姓名及英文文獻,不難發現,文中觀點在應用於中國語境時並無明顯水土不服的現象。究其原因,中國現代大學制度本就借鑑了西方高等教育體系許多。如作者所言,當下大學制度內專業區塊化的分隔導致了妥協性生產、各自偏安一隅的種種問題,但我們也不免承認,這是工具理性發展、功利主義至上社會要求下出現的一種必然結果。面臨着啓蒙運動下理性科學傳統的衝擊,原有的文學模式要麼被視爲宗教性經驗隨想的舊制度被掃進垃圾堆,要麼重新強調自己的功能性(通過工具化順應科學要求)或獨特性(某種審美的自律或文化意義),書中的研究者和通才、學者和批評家正是其反應。當下,強調通識教育、對偉大經典去語境化的、真空性的閱讀本身就不可能,一個人在閱讀前總是存在於相應的語境之內,而這些語境並不相同,闡釋也因此不同。即便從這些差異中提取出所謂“人性”、“自由”、“智慧”的共性,也不難發現這些詞早已擁有着含混不清的多樣內涵,這從各種歧義的語言使用中就能可見一斑(光是對自由的釋義和討論已經可以堆出無數本書了),更遑論通識體系本身的構建已經預設允許了一個最終價值權威的存在——某種價值,如果不是最高,也至少有着普遍性意義。或許,專業技術分隔本身也意味着語境的切割——分工後細化知識的不斷產出已經形成了一個個高不可攀的門檻,隔行如隔山。在這裏,信息碎片化的結果不僅僅是就分裂而言,其更體現於信息碎片的棱角上:如果信息已經成爲了碎片(不排除它本來就是碎的,說到底,什麼叫”碎“?),誰能保證兩個碎片的棱角可以被拼合?誰能保證已經拼合的碎片會不會有一個更好的銜接點和切口?一個宏大完整的拼圖構想是否存在?總不會缺了那麼幾片吧?說實話,不知道答案,但我們總得試着去拼一拼、去爭一爭,哪怕拋開所謂的”社會關懷“、”宏大敘事“,從個人趣味來看,這也值得一試。畢竟,比起碎片堆在那裏看着,拼接時哪怕會吵起來,“怎麼拼”、“不好拼”也總比死氣沉沉的“不能拼”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