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婷
籤合同時多寫兩個字,維權時少跑半年腿!從大學生三方協議陷阱,到五險一金拆解公式,再到勞務合同/勞動關係的致命區別,這篇把公司最不想讓你知道的合同漏洞全曝光。爲什麼實習期不算工齡?爲什麼簽了勞務協議還能認定工傷?用服裝廠猝死案、超市調崗糾紛等真實判決,教你用合同條款反制公司。記住:所有不交社保的offer都是耍流氓,所有‘按最低工資籤合同’的操作都有後門——而鑰匙就在你手裏。
墨跡未乾的勞動合同上,"勞務"與"勞動"兩字之差,可能讓病危通知單變成廢紙——服裝廠女工猝死案的判決書裏,血淚凝成的司法認定教你用鉛筆圈出致命條款。實習生攥着三方協議如同握緊定時炸彈,殊不知「實習期不計工齡」的霸王條款能在社保稽查面前碎成齏粉。超市調崗糾紛案卷宗裏,店長那句「公司有權調整崗位」被法官紅筆劃破,露出《勞動合同法》第35條鑄成的盾牌。最精妙的反殺藏在五險一金計算公式裏:當你把社保基數拆解成底薪+績效+補貼時,人事總監的茶杯總會突然顫抖。那些勸你「按最低工資籤合同」的HR,永遠不會告訴你仲裁庭如何用銀行流水還原真實薪酬。而真正的高手,早在簽下名字前就備好了錄音筆——因爲入職第一天的笑容最真誠,也最容易在維權時煉成致命證據鏈。
很簡潔,把握核心問題,可以快速的瞭解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三方協議就是你準備去哪就業的意向,沒那麼重要,而勞動合同纔是實際就業的協議。 如果已經簽署三方協議的畢業生沒去報到,也只是失去了“校招”的機會,並不影響他下一步去別的公司就業。 醫療保險是讓勞動者在生病或非因公負傷時可以報銷大部分醫療費,減少因病一夜返貧的可能性。 交五險是國家強制性規定,是對勞動者基本權益的保障。無論是單位不給繳納,還是勞動者自己自願放棄,單位都是違法的。 實習的學生不受勞動法保護,只受民法保護。 用人單位超過1個月不籤勞動合同是要付出雙倍工資作爲賠償的,上限是11個月,即第2~12月。
作爲《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普及本,對一些內容進行了簡單介紹。可以作爲普通“打工人”的普法入門吧,對於從事人力資源專業的朋友們來說,還是要再找找其他書籍再深入學習一下。
非常好的一本小普法書,閱讀難度不高,很推薦! 我是前些天刷視頻的時候,想到讀這本書的。當時我看到最近的一個知名主播離職後,前吸血鬼公司對他追着咬的熱點事件——主播“特廚隋坡”和之前的MCN公司分手,跟攝像師小李兩個人一起單飛了,前MCN公司就主播隋坡和攝像師小李兩個人是在幹活的,結果唯二幹活的人跑了。前MCN公司老闆就在網上發小作文,說隋坡對不起她們(公司裏除了這兩個幹活的是男的,其他十幾個人都是女的),吧啦吧啦。攝像師小李發聲反擊前MCN公司,主播隋坡倒是比較沉默。網上幾乎一邊倒認爲這種吸血鬼公司就應該倒閉,當然,我也贊成這家黑心公司倒閉。 我當時覺得,隋坡已經是一個特別厲害的大廚,算是廚師行業的頂尖人才,工作30多年了,還避免不了被黑心公司坑。幸好他的視頻火了,還有攝像師小李跟他站在一邊,拿得出證據去反擊,社會輿論站在他們這一邊。他不幸被黑心公司坑了,幸運的是,他跳出坑了。 我經常想不出來,普通打工人被黑心公司坑了,怎麼辦纔好。公司總是很容易拿捏打工人。 之前我讀過這個作者寫的書,當時覺得特別棒,幫我解答了好多我的困惑。我想,她的輕普法的三本講打工人維權的書,我應該好好讀一讀了。 今天把第一本,也就是這本講打工人入職的書,讀完了。謝謝作者,幫我解答了好些個我困惑過的問題,真的謝謝作者。 公司無論懂法還是不懂法,都有可能會幹出坑打工人的噁心事。但是,打工人不懂法,就無力去維護自己的合理的權益。 學法律本身又是一件頗有認知難度和學習門檻的事情,有時候,文盲也是能去公司裏上班的,但是,受到不公平的侵害的時候,沒有足夠高的文化水平,還有相關的法律知識,真的維護不了自己的合理的權益。
這本適合初入職場或者對勞動合同法不太瞭解的勞動者。
作爲留學生,沒經歷過籤三方,倒是籤的兩方,這本書也算補充了個人在三方協議、五險一金、合同工資、彈性工作制、試用期等基本知識,作爲算是對勞動法的入門吧。 每一章篇幅較短,讀完後意猶未盡,內心還有些問題仍未解答,比如現實中本人經歷,在京國央企常會與學生簽訂落戶服務期協議(甚至只籤一份,學生都沒留存),再如很多市場化金融機構會打着實習證明的旗號招小黑工,在這些年輕人眼中的稀缺資源面前,法律是否還能成爲保護我們的工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