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艾捷爾·麗蓮·伏尼契
亞瑟是一名虔誠的天主教徒,也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裏最鍾愛的學生。他投身意大利民族解放運動,卻因懺悔時泄露祕密,導致同志被捕。獄中,他得知自己竟是蒙泰尼裏的私生子——信仰與親情在那一刻同時崩塌。他砸碎耶穌像,僞造自殺現場,遠走南美,開始了十三年的煉獄人生。 當他歸來時,已不再是那個柔弱的少年。他變成了“牛虻”——一個瘸腿、臉上帶刀傷、嘴上刻薄如刀的諷刺作家和革命者。他向教會宣戰,卻最終落入舊敵之手。牢房裏,他與蒙泰尼裏重逢,父子二人站在信仰與情感的天平兩端,互不相讓。 這是一個關於背叛、絕望與毀滅的故事:一個人被信仰拋棄、被親情撕裂、被苦難重塑,最終在槍口下完成了對一切虛僞的反叛。
我在《人性的枷鎖》裏尋找的那個未浮現的思維終點,最終竟在《牛虻》的血泊裏不期而遇了。 最早知道《牛虻》這個名字,是藉由《鋼鐵是怎樣練成的》保爾·柯察金那雙在工業文明的鋼鐵中淬鍊過的眼睛。那時候老師說這是一種文學上的互文,但我直到此刻才明白,保爾不過是鋼鐵時代的“牛虻”,而亞瑟,則是那個在廢墟上獨自起舞、永恆的異類。 那爲什麼書名偏偏是牛虻?我第一個聯想到的是,當蘇格拉底將雅典城邦比作一匹肥碩但遲鈍的駿馬時,他把自己比作“牛虻”,在用一種近乎殘酷的叮咬換取整座城市的清醒。 亞瑟回到意大利後,用這個刺痛的名字重新定義了生存:他不僅叮咬時代的麻木,他更是在叮咬自己。 他不是羣居的蜜蜂,他是一個在信仰崩塌後拒絕尋求溫情的獨行者,那種自虐式的堅毅,正是他在文學脊椎上刻下的精神投射。 讀完了一部分的時候,我就發了朋友圈提到一些感受,以免自己之後忘記。我說“亞瑟讓我想起聖西蒙洞穴教堂,那些在苦難面前不曾向荒蕪乞憐的靈魂。他們轉身面對沉默的山體,將自己化作利刃,一寸一寸向着地心深處挖掘。 這種深挖並非爲了尋找出口,而是爲了確信:當所有的外路都被堵死時,真正的通途只存在於靈魂的內部。” 而書中最令我感到驚心動魄的,是那場神職者與無神論者巔峯對決的重演。這種場景在文學史上曾多次垂範:在《局外人》裏,默爾索以極端的冷漠拒絕了神甫的臨終救贖;在《紅與黑》中,於連在死囚牢裏看透了階級與教義的共謀;在《罪與罰》中,拉斯柯爾尼科夫在十字架前完成了對苦難的確認;甚至在《卡拉馬佐夫兄弟》裏,大審判官站在上帝對面宣佈了對自由的剝奪。 但《牛虻》的對談卻多了一層血肉模糊的殘酷——它是神職,也是父子。亞瑟與蒙泰尼裏在獄中的交鋒,不再是虛無的教義爭論,而是關於“誰該爲這場犧牲負責”的終極審判。 蒙泰尼裏不僅是教會的化身,更是亞瑟生命中那個曾經唯一的座標,這種血緣與信仰的雙重背叛,將痛苦推向了智力的巔峯。 相比之下,《人性的枷鎖》裏的菲利普所經歷的那些坎坷,更像是一種中產階級的自我耽溺,他一直在計較自己的“可憐”,並試圖在世俗的安穩中達成和解。而亞瑟則用生命徹底淨化了人性最大的枷鎖——那種名爲“關係”的粘稠契約。 他就像洞穴教堂本身一樣,矗立在垃圾堆之上,卻呼吸在聖潔之下。他在生命的終點,在那封寫着“我是個快樂的牛虻”的信箋裏,完成了與那個真實、傷痕累累的自我的對視。 在人間孤獨行走,當他最終放下最後一點對父愛的幻肢痛,也就超越了生亦何歡、死亦何懼的閾值。 這不僅是一場革命者的遠征,更是一個靈魂在剝離了所有社會屬性後,在荒野中爆發出的最後一聲、也是最清脆的振翅。
前陣子讀《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一直深深記着保爾那份骨子裏的堅韌不拔、不屈不撓。後來知道,支撐他一生的勇氣和精神底氣,根源原來都來自《牛虻》。 也正是因爲這樣,我心裏一直惦記着這本書,總想親自讀一讀,看看究竟是怎樣的文字,能塑造出保爾那樣的人格。 平日裏只能忙裏偷閒翻上幾頁,斷斷續續慢慢讀。可越往後越能感受到,書裏滿是極致的撕裂、糾纏與痛苦,情緒太過緊繃沉重,很難真正代入共情。讀得壓抑的時候,我便翻開蕭紅的詩文集穿插着讀,兩本同步進行,剛好一烈一柔,形成鮮明對照。 我確實很難共情牛虻身上那種極端的對抗、擰巴的執念,還有滿身傷痕的割裂人生。但我終於讀懂了關鍵一點:這份深沉又刻骨的痛苦,既能給保爾帶去精神力量,其實也能反向帶給我力量。 只是我心裏清楚,自己真正向往的,從來不是牛虻這種撕扯糾纏的極端狀態。我更想要的是保爾式的溫柔堅韌、向內紮根的治癒感,是平和自持、不和自己內耗的安穩心境。 我也明白了,有時候讀書不必強行共鳴,也不用刻意迎合。《牛虻》最好的意義,就是像一面清醒的鏡子。讓我看清自己內心真正的渴求,它的痛苦有警醒的力量,也讓我更加篤定,自己偏愛哪種人生、哪種精神養分。
這本書兒時看過,又忘記了內容,是爲數不多我記不清內容的西方文學。 少年亞瑟曾帶着純粹的虔誠仰望信仰與親情,卻在一夜之間,被最信賴的世界狠狠背叛。 他在懺悔中泄露的祕密,成了刺向同志的利刃;而私生子的真相,更讓他賴以支撐的精神世界轟然崩塌。砸碎耶穌像,僞造死亡,遠走南美,十三年煉獄般的苦難,將那個柔軟的少年,鍛造成了尖刻、堅韌、渾身帶刺的“牛虻”。 當他以革命者的身份歸來,便以筆爲刀,向虛僞的教會宣戰。直到落入敵手,他與親生父親蒙泰尼裏在牢房重逢,信仰與親情的天平再也無法平衡。 一個是爲了理想不惜赴死的戰士,一個是被教義束縛、無法直面真相的神父,他們的對峙,終成一場無解的悲劇。 這不是一個關於勝利的故事,而是關於毀滅與重生的史詩。牛虻的一生,是被背叛、被撕裂,卻又從未被打倒的一生。他以生命爲代價,完成了對虛僞的反叛,也讓我們看見,信仰一旦淪爲枷鎖,便足以摧毀最熾熱的靈魂。
我上輩子一定是做了什麼孽,這輩子讓我看到這種把daddy issue包裝成革命史詩的小說。 以革命爲幕,搭好戲臺,主角登場,唱一出父子恨海情天的大戲。 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爲什麼作者要把父子情寫的如此繾綣、熾烈、幾乎沒有邊界的、帶着極強的佔有慾和絕對排他性情感,把浪漫愛的邏輯搬到父子關係中,哪怕在浪漫小說裏,這種濃烈的情感語法都不常見——如果你愛我,你必須把我置於你的世界之上,你要在你的上帝、教會、道德、信仰、社會責任與自己之間,堅定不移的選擇我,且只選擇我,否則我就死給你看。。。。。 《牛虻》原本是斷配不上“名著”這一頭銜的,如果不是藉着蘇聯革命文學的東風,服務於特定歷史時期的羣衆心理,恐怕也不會在中文環境中被捧上神壇。它甚至不是一本好小說,人物弧光單薄,心理邏輯高度單一,政治世界扁平,配角工具化,思想衝突經常被人格戲劇吞沒,結尾完成的是情感毀滅而不是人物成長。 或許我們只能說,這是一個文化遷移的成功案例,“牛虻”這個文化符號的生命,遠遠超過了《牛虻》這部小說本身的文學生命。 孤獨,反權威,受難,堅忍,無神論,革命,自我犧牲,慷慨赴死——這簡直就是一個高度濃縮的青年革命者神話模板,它可太適合文化遷移了。 因爲你不需要理解19世紀意大利政治,也不需要理解意大利統一運動的複雜歷史,你甚至不需要特別關心小說裏的革命組織究竟怎麼運行,由誰資助,軍火如何走私,地下工作者如何隱藏身份,你只需要看到: 有一個男人,他曾經遭受巨大背叛,於是他變得無比堅強,最後爲理想犧牲了自己。 但揭開一切與革命有關的薄紗,你會發現,從始至終,牛虻的主體性一直處於未完成態(作者也沒打算完成),他根本是被自己過去的創傷操縱的傀儡。他看起來極度自主:反抗教會、不服從國家、藐視社會規則、不怕死亡,可這些“不服從”背後,有一個很殘酷的事實: 他選擇的一切,幾乎都是由他拒絕的東西規定的。 他並沒有真的在反宗教,他的無神論不是經過哲學的思辨,認爲上帝不存在,他恨上帝、批判教會,完全是因爲上帝奪走了他的父愛,他要摧毀上帝這個第三者。所以,他是一個反神的有神論者,甚至他的整個生命結構仍然是宗教性的:受難、忍耐、獻祭、殉道,只不過他把祭壇從教堂搬到了父子關係中。 他也沒有“選擇”革命,他只是需要革命,只有革命這種“絕對對抗”的形式,才能容納他那種絕對化的情感邏輯、和滔天的怨氣。 所以他本來也不必去死,革命敘事並沒有把劇情推到他非死不可的局面,但他早存了死志,並非死國家,死人民,死自由,而是他的內在敘事一定要以最激烈的抗爭收尾,人物的自我神話需要以死亡作爲終點,強化到極致,唯有死亡。 而一個成功的角色塑造,是可以質詢內心,接受改變的,和解,超越,決裂,反思,任何一種都可以形成人物弧光,可牛虻一個都沒做到。 所有的事件都沒有讓他的執念受到挑戰,都未能讓他重新理解自己、形成新自我,一切的革命,犧牲,背叛,刺殺,論戰,都在持續不斷地生產着“牛虻”這一符號,讓牛虻更加牛虻,人物性格被不斷地單一向強化,全書甚至不曾有一點點微小的裂縫,讓他思考何爲生命,何爲自由,他到死都意識不到,“我的父親不愛我,那是他的選擇,這很痛苦,但我仍然可以擁有更廣闊的人生”。 第三章,災難一般,毫不誇張,每一頁都寫着“我愛你”,“你不愛我”,“你到底愛不愛我”,“你愛我我就活下去”,“你不愛我我就去死”,其情感濃度勝過任何一對恨海情天的怨侶。。。。 這顯然不是一位革命者在說話,也不是無神論者在說話,不是意大利民族主義者在說話,甚至不是牛虻在說話。 是那個十九歲、被父親留在十字架另一邊的孩子,跪下來一遍又一遍地哭泣着哀求: “爸爸,這一次,你能不能選我?” 這是一個多麼幼態的情感需求,他的社會身份越宏大,就越讓人覺得畸形。哪怕牛虻已經成年,已經是革命者,已經可以討論政治哲學、自由、暴力、民族獨立,他的情感核心仍然像停留在那個孩子身上,他到死也沒有長大。 牛虻最終死去,我不願稱之爲犧牲,或是就義,因爲他不爲革命,不爲自由,不爲人民。這些宏大目標在他的心理結構中,從來沒有真正獨立於個人創傷。 他的最後一句話: “神父,你的上帝滿意了嗎?” 一個革命者,臨終之前不是壯志未酬、不是民族危亡之際我輩再無法奮不顧身的遺憾,反而是一種“我終於可以用我身體隕滅來報復你沒有選擇我”的快感,好像是在說: “你看見了嗎,你爲了你的上帝失去兒子,我要讓你餘生都生活在痛苦中”。 他的死亡有一種強烈的“觀衆意識”,他的死亡需要觀衆,不是普通觀衆,必須是他的父親,父親在場,觀看,他的死亡才能是徹底的,他在向父親表演死亡。 所以他的血要沾染十字架,他要賦予死亡以超越宗教的意義,很可惜,他拼盡一生想摧毀宗教式的犧牲倫理,最後卻成爲了一個世俗宗教(父子關係)意義上的殉道者,他想砸碎十字架,最後卻必須在十字架旁完成自己。 一個反宗教的聖徒,親手把自己釘在一座新的十字架上。 那個叫亞瑟的少年,在19歲就已經死了,牛虻的故事,不過是借革命還魂,了一場父子之間盛大的情債。
【首先說明,只評價書,不搞性別對立】 讀到二分之一時,一頭霧水,不像革命小說。半夜讀到四分之三,幡然醒悟,作者是女人。這不是革命小說,這是女頻小說。不能對標保爾·柯察金,要對標花千骨。 【大女主的性格設定】一個善良、溫柔、軟弱的人,經歷一番風雨之後傷痕累累惹人可憐。變得表面強硬、內心依然柔軟敏感容易受傷。說話尖酸刻薄、容易感情用事。 【經典女頻道德結構】蒙泰尼裏礙於宗教身份,沒有與他相認。瓊瑪因爲誤會,打了他一巴掌。卡爾狄把他的禱告內容泄露出去。哥哥嫂子把他趕出家門。總之每個人都對不起他,都虧欠他。而他唯一對不起的波拉,在他二次登場以前,死了。 【聖母行爲前後矛盾】故事後段,他被捕是因爲運送軍火,軍火是用來殺人的。被捕的過程中,雙方都有開槍。越獄方案有二,一成功率高要殺敵方軍人,二成功率低不殺人,果斷選擇二。 【新歡只走腎不走心】他和吉卜賽女郎同居,但明確表示不愛。吉卜賽女郎一邊和他同居,一邊和其他男人不清不楚。說愛他,卻不能支持他的革命事業。男主離開沒多久,就和另一個男人跑了。男主發現被分手又痛苦難當。 【舊愛只走心不走腎】青梅竹馬,誤會分離。二度登場,相逢對面不相識。共同奮鬥,始終沒有在一起。結局來個死後告白,小心翼翼,至死不渝。 【和父親的恨海情天】這是全書核心。吉卜賽女郎認爲自己最大的情敵,不是瓊瑪,而是蒙泰尼裏,一個老男人,這很荒謬。父子親情,相愛相殺,我不理解這八個字怎麼能並列。把父子寫得像怨侶。 【專挑愛他的人報仇】出賣男主的是卡爾狄神父,男主的仇恨卻面向整個教會。而他針對的不是別人,是他的親爹。卡爾狄被劇情拋棄。抖音上看個段子,爲什麼鬼故事都是女鬼,因爲男鬼報仇冤有頭債有主,女鬼誰好欺負殺誰。 【革命爲輔感情爲主】這是最令我迷惑和不滿的,徹底辜負了我的期望。男主並不是合格的革命戰士,他在革命事業中感性壓倒理性。革命只是推動劇情的作用,愛恨糾葛、恨海情天貫穿全書。 這本書一直被評爲革命文學,是嚴重的錯誤。不講政治和戰爭,重點寫情緒、執念、創傷。主要人物的對立都不是政治立場,而是情感倫理虧欠。故事的結局,昇華的是感情毀滅,而不是崇高理想。
看這本書的緣由是……看到身邊有人在讀對,然後在搜索一些註釋時瞭解到了故事全貌以及同人作品(這太顛覆了我不太理解),於是我無法在第一次閱讀此書時感受到某些震撼了。 我印象最深的反倒是結尾的“三位一體”,它在神父蒙泰尼裏與格拉迪斯發生關係、誕下一子亞瑟、而前者又決定撒下這個彌天大謊時就奠定了。基督依舊是那個唯一的上帝,位格卻再次映射在人間。 這麼說便捨棄了這衆多同志的貢獻。沒有細讀,我自是分不清那些地點、黨派。只能說第三部中的私販倒顯得團結與真情,而更多所謂的“開明人士和知識分子”,借瑪梯尼的話說就是“無聊”。 對於牛虻自身我反倒沒多大感觸。他的尖銳確實在是十三年經歷所刻在骨子裏的,但與他建立起的較親密關係後面都由於更深的溫柔而變得緩和。陰險又熱情,英勇與脆弱,他作爲矛盾體讓他生了許多病症,但他作爲重合體才能說服、與那麼多人成爲同志。特別是第二部與第三部末,他令人厭煩卻惹人喜愛的一點是那種孩子氣。 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沒讀書了十九萬字出頭我竟讀了九個多小時,可能是在凌晨讀書確實需要意志力吧,不過這本書真的沒有吸引我一直看下去的感覺,不太痛快。不過描寫細膩、內容完整、底蘊豐富,還是值得一讀。
看的過程中幾次淚流滿面,不禁想質問蒙泰尼裏、那位懷着慈悲之心信仰上帝的的紅衣主教:真正的愛到底是什麼? 本文講述了一位出生於奢侈之家,真實身世卻是自己母親與一位神父(蒙泰尼裏)的私生子的男孩(亞瑟,也是牛虻)被打碎重組的坎坷一生。 我更願意稱呼他爲亞瑟,願他永遠活在19歲,活在那個有敬愛的懺悔神父蒙泰尼裏悉心指導學業、有心愛的女孩瓊瑪共同爲了意大利的獨立事業而奮鬥、可以用真誠溫和的態度面對一切的世界裏。 這一切一直持續到直到他在參與一次組織行動中被捕入獄,釋放時被瓊瑪誤會自己出賣了同伴,被她打了一巴掌。回到家後又被同父異母的哥嫂通知,這個家已經沒有他的容身之處,原因是一封信——蒙泰尼裏在信中告訴亞瑟,他們其實是親生父子(1.亞瑟母親是家中男主人的第二位妻子,在婚內與蒙泰尼裏私交纔有了亞瑟;2.蒙泰尼裏是神父,終生不得有伴侶)。亞瑟心灰意冷,毅然放棄這個地方的一切,經歷了顛沛流離的五年,又重新以牛虻的名字出現。至此他已經完成了人生的重塑,但代價卻不忍直視。 再見時,深愛他的瓊瑪和蒙泰尼裏都沒有認出他,曾經溫和、乾淨、信仰堅定的男孩變成了一個皮膚黝黑、臉上有長疤、跛腳、說話尖酸刻薄的惡魔。 “我在污穢的窯子裏洗過碗,給比畜生還要野蠻的農場主看牛放馬;在走江湖的雜耍班子裏,戴帽掛鈴,扮演過小丑;在鬥牛場上,給鬥牛士幹盡了苦活、雜活;爲了討得別人的歡心,我曾伸長了脖子讓人踢;我捱過餓,受過唾棄,被人踩過;我向人家乞討過發黴的食物,可是人家不給,他們要先給狗喫……你真的愛我足以勝過上帝嗎?”時隔多年,牛虻又在一次組織行動中被捕,蒙泰尼裏已經是位高權重的紅衣主教。他需要選擇幫助牛虻越獄(可能會傷及無辜的羣衆)或是同意處死牛虻。牛虻在生命的盡頭袒露了自己就是亞瑟,並且再次質問蒙泰尼裏做何選擇,當然最後蒙泰尼裏還是沒有選擇他,牛虻的生命就這樣受盡折磨以後,結束在他的二十多歲。 有許多網友解讀亞瑟與蒙泰尼裏的關係爲愛但是不能在一起的戀情,恕我完全無法苟同。對於亞瑟來說,他年幼喪父,同父異母的哥哥的排斥、母親的柔弱忍讓組成了他的家庭環境。蒙泰尼裏是老師、是懺悔神父、是神聖的信仰載體、是陪伴他討論學術、出門旅遊的朋友,是他。但在他在家人身上找不到接納和歸屬時的精神支柱。但卻在最脆弱的時候得知這一切都是一個巨大的騙局,他突然感覺到自己一直以來信仰的上帝是如此諷刺,只是人們聊以安慰自己的幻象罷了。信仰被摧毀的痛苦竟然被視作“發現和對方是父子,再也不能在一起”的心碎,恐怕作者看到這些評論都不得安息。 至於蒙泰尼裏,直到生命的終點纔開始後悔自己選擇了“無辜的民衆”,不僅親手殺死了19歲的亞瑟,又殺死了32歲的牛虻。我恨他的愚鈍,恨他既要犯下錯誤有了亞瑟,又要保全信仰和名譽無瑕的貪婪,恨他配不上亞瑟的敬重和愛,恨他在上帝和亞瑟之間選擇了虛無縹緲的上帝。 我想起了李誕關於“救貓還是救世界名畫”的辯論中說過的話,“人們總是爲了自己想象當中的哭聲,去犧牲近處的一個活生生的人”,原話記不準確了,但我覺得蒙泰尼裏也被“想象中的哭聲”困住了,他心中所謂至高無上的上帝,他爲之堅持一生自律節儉維持的宏大事業,他懷着慈悲之心看待的每一位羣衆,都是隻是一場鏡花水月,而他竟然爲之無視亞瑟的求救,爲之犧牲了自己唯一的親人。他遠遠比亞瑟更可悲。
太美了,情感濃度太高了,人類的情感真絢麗真沉重真美麗啊! 亞瑟對神父的愛自不必說,無論是十二歲起的全部信賴和仰望,還是逃跑時關鍵的那一秒失手,經過折磨被綁起來,居然求的還是讓神父愛他,我真的都失語了。 神父對亞瑟的愛只在頭尾提及,居然我覺得比亞瑟的愛不僅不遑多讓甚至更濃烈。除去父子天然親情,亞瑟的愛也還有點原因,小孩子就被這麼全然承接和愛護當然會愛啊。神父看着一個心靈對他全部坦誠這麼有生命力的成長肯定也很喜歡,但是居然在最後二選一完返回頭選亞瑟這我太震撼了! 二選一如果選的亞瑟,神父以後也許還會暢想如果保持對上帝的忠誠會怎麼樣,他選了上帝送走亞瑟,已經再也得不到亞瑟了,居然選擇自曝,做出亞瑟希望他做的事,我的天啊他已經沒有回報了,而他爲之奮鬥一生的事業,前途,信仰和神明,一輩子的生活啊!就這麼自毀了,即使已經無法得到任何回報,他也甘願陪葬我的天啊! 我的天啊,這也太可怕太美麗但是太可怕但是太美麗了吧,濃烈的愛才能讓人不得不看見真實的自己,才能讓真實的需求不得不暴露出來,行爲上就是導致全部的自焚。是做一秒真實的自己之後無論是聲譽還是生活還是生命全部被毀好,還是一直逃避好呢,天啊這也太難選擇了吧!我們可能根本就沒有選擇的權力
(非正經書評預警) 同人女狂喜。絕世好代之作。什麼宗教背德禁斷之戀相愛相殺恨海情天狗血虐戀馬甲文學極限拉扯宿命感,什麼“凡人百年,愛是秩序外的一瞬間。”“說到死,想到他。說到愛,還是想到他。”“所有的陰謀都是真的,所有的罪孽都是真的,但所有的愛也是真的。”全從我腦子呼呼往外冒……同人女嗑暈了已經。震撼美味!!
本書是一部震撼心靈的經典勵志名著,也是影響幾代人的精神史詩。小說以意大利民族解放運動爲背景,講述主人公亞瑟從純真少年曆經命運重創、信仰崩塌,蛻變爲堅毅果敢、不畏強權的革命者“牛虻”的人生歷程。 他揹負傷痛與誤解,以筆爲刃、以信念爲鎧甲,勇敢反抗專制與壓迫。書中交織理想與現實、信仰與親情、苦難與堅守,人物命運跌宕起伏,情感深沉而悲壯。牛虻永不屈服、直面犧牲的精神,極具感染力與震撼力。這本書不僅展現了崇高的家國情懷與人格力量,更能讓人讀懂忠誠、勇氣與理想的真正意義,值得每個年齡段靜下心來細細品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