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四十歲,證券經紀人,有妻有子,體面安穩。然後他消失了。沒有告別,沒有解釋,只留下一張字條:"我去巴黎畫畫了。"所有人都以爲他跟別的女人跑了。直到有人找到他——住在巴黎最破的閣樓裏,穿着發黴的襯衫,啃着硬麪包,畫一堆沒人要的畫。他瘋了?還是他纔是唯一清醒的那個人?斯特里克蘭德拋掉一切,從倫敦逃到巴黎,又逃到塔希提島。他不在乎錢,不在乎名聲,不在乎別人的眼光。他甚至不在乎自己畫得好不好——他只是必須畫。可代價是什麼?拋妻棄子,背叛朋友,餓死在孤島。 毛姆用一把刀,剖開了每個成年人都在假裝看不見的真相:你拼命撿六便士的時候,有沒有抬頭看過月亮?大多數人沒有。不是不想,是不敢。這本書會讓你渾身發燙,然後問自己一個不敢回答的問題——如果明天就死,你會後悔嗎?翻開它,別怪我沒提醒你:看完你會想做一件瘋狂的事。
四十歲的證券經紀人某天留下一張紙條就跑了,沒給老婆孩子留一分錢。所有人以爲他跟女人私奔了,結果他是去巴黎學畫畫。窮得叮噹響,差點病死,也不肯賣畫換錢。後來跑到塔希提島,跟土著姑娘結婚,得了麻風病,眼睛瞎了還在牆上畫畫。死前讓妻子把那面牆燒掉,一幅都沒留下。 毛姆寫這個人物的時候,原型是高更,但書裏的比高更還狠。他不在乎別人怎麼看他,不在乎傷害誰,也不在乎自己的畫能不能留下來。他只要畫。你可以說他自私,也可以說他活明白了。那自己呢 我有沒有那個膽,爲了心裏那點追求放棄一切
重讀《月亮與六便士》,這一次我沒有隻看見“放棄安穩追逐夢想”。 反而因爲做交易的那堆體會,讀出了一層以前看不見的東西。 斯特里克蘭德本來就是證券經紀人。 他熟稔世俗那套遊戲:體面、收入、家庭、別人的讚許,他不是不會,是已經擁有過。 所以當他留下字條說“我去畫畫了”,所有人第一反應都是:一定是有女人,一定是私奔。 因爲我們只能用「得到某種好處」去理解一個人的出走。 我們想象不出,有人可以不爲享樂、不爲名利、甚至不爲“畫出一幅好畫”,只是不得不畫。 書裏有一句話特別震動我:卑鄙與偉大、惡毒與仁慈,可以共存於同一顆心靈。 他身上就是這樣。他有那股衝破全部規訓的原始力量,可這份力量也帶着破壞力,傷害妻子、傷害施特略夫、毀掉勃朗什,他不在乎,也不愧疚。 毛姆根本不是在歌頌我們都要去當斯特里克蘭德,他只是擺出來一個極端樣本: 當一個靈魂被內在的火焰攥住時,世俗的幸福對他來說已經沒有引力了。 而最讓我共鳴的,是「副產品」這個道理。 我們大多數人,很容易把副產品當成目標。 做交易,目標是“賺到錢”;讀書,目標是“變得厲害被人看見;做事,目標是拿到名聲和讚美。 可偏偏這些,很多時候都是副產品。 你盯着收益死磕,反而容易被貪婪、恐懼帶着走; 你盯着“要寫出驚豔的感悟”,反而寫不出真心; 你一心奔着要成名,反而容易被表演和焦慮困住。 斯特里克蘭德畫畫,不是爲了賣畫、不是爲了死後流芳。 他只是要把心裏那團看不見的東西釋放出來。 最後在塔希提,失明、身患重病,在牆上畫出畢生巔峯,又吩咐全部燒掉。 那幅壁畫,從來不是用來換什麼的。 他完成了“自己交付給自己”這件事,就夠了。 至於後世會不會崇拜他,那只是偶然落下的副產品。 當然必須提醒自己: 我們可以看見這團火焰有多動人,但不必去複製他的冷酷。 月亮不是讓我們扔掉六便士去流浪,而是記得: 真正要專注去走的,是那條「過程本身就有意義」的路; 那些你心心念唸的副產品,只能在路上偶遇,不能直接去抓。
四十歲的證券經紀人斯特里克蘭德,擁有旁人眼中圓滿安穩的人生,家庭體面,事業順遂,卻在某個時刻悄然出走,只留下一句簡單的告別,奔赴巴黎追逐繪畫的夢想。 世人揣測他是爲私情逃離,殊不知他甘願捨棄所有世俗擁有的一切,困在破舊閣樓,忍受清貧與孤獨,只爲順從心底那股無法壓制的創作渴望。 之後他遠走塔希提孤島,漠視錢財、名聲與旁人的評價,繪畫不是謀生手段,而是生命本能的傾訴,最終在蠻荒之地燃盡生命。 毛姆藉着斯特里克蘭德極端的一生,拋出一個叩問世人靈魂的命題:當我們俯身撿拾地上的六便士,是否還有勇氣抬頭仰望天上的月亮。 大多數人困在世俗責任與安穩生活裏,將心底的理想擱置,不敢掙脫既定軌道。 斯特里克蘭德的選擇殘酷又決絕,他並非完美聖人,冷漠自私,傷害身邊至親,可這份不顧一切奔赴熱愛的執念,不斷敲打每一位讀者。 這本書並不鼓勵人人效仿他的逃離,而是提醒我們時常向內審視,不要等到生命盡頭,才遺憾從未追隨過心中那輪月亮。
【2026067】|《月亮和六便士》 一個四十歲的男人,在所有人都覺得他該安安穩穩過完後半生的時候,突然把一切扔了,跑到巴黎去畫畫。住最破的旅館,喫最便宜的麪包,生病了沒人管,死了也沒人收屍。他畫出了驚世的作品,然後在麻風病裏瞎着眼死掉,臨死前讓土著女人把他最偉大的壁畫燒了,一點灰都不留。 我試着把自己代入他。代入不進去。我做不到。 查爾斯·思特里克蘭德這個人,用世俗的標準看,就是個人渣。他拋妻棄子,對幫過他的戴爾克·施特略夫恩將仇報,把勃朗什當工具用完就丟,勃朗什自殺了,他說“她只是個模特”。他沒有愧疚,沒有不安,甚至連裝都懶得裝。他對所有人的回答就三個字:無所謂。 可偏偏是這個“無所謂”的人,畫出了讓後世仰望的作品。他死後,他的畫在拍賣行裏被炒到天價,他前妻艾米靠他的名聲獲得了體面的社會地位,那個被他拋棄的女人編了一套“體面”的故事來裝飾自己。所有人都在消費他的天才,除了他自己。他活着的時候,沒人看得上他的畫,他也不在乎有沒有人看得上。猶太商人寇漢買他的畫,他無所謂;戴爾克狂熱地崇拜他,他也無所謂。 毛姆很聰明,他沒有把思特里克蘭德寫成英雄。他用敘述者“我”的眼睛去看這個人,帶着困惑、厭惡、好奇,還有那麼一點不得不承認的敬意。“我”不是全知全能的,只能靠聽說和推測來拼湊這個人。旅店老闆蒂阿瑞·約翰生給“我”講他在塔希提的往事,布呂諾船長說他是個“永遠在尋找自己精神家園的人”,尼科爾斯船長回憶他在馬賽的落魄歲月,最後是庫特拉斯醫生見證了他在麻風病中的死亡。每一個提供碎片的人,都只能看到思特里克蘭德的一個側面。這種拼圖式的視角讓我覺得特別真實,我們瞭解一個人,往往只能通過碎片,永遠看不到完整的那個人。 書裏有一個細節我印象很深。思特里克蘭德離開倫敦之前,艾米以爲他有了外遇,說只要他回來就可以原諒。可當她得知他是爲了畫畫才走的,她立刻就明白了——“他永遠不會回來了”。她太瞭解他了,或者說,她終於看清了這個和她生活了十幾年的男人,從來就不屬於她。艾米後來學會了速記和打字,靠自己養活孩子,過得很好。她不需要思特里克蘭德,她需要的是體面的生活。思特里克蘭德需要一個畫畫的地方,他不需要體面。兩個人各取所需,只是他不知道她要的是體面,她不知道他要的是月亮。 戴爾克·施特略夫是全書最讓我心碎的角色。他畫技平庸,但有一雙能識別天才的眼睛。他看出思特里克蘭德畫裏的東西,不顧妻子勃朗什的強烈反對,把病重瀕死的思特里克蘭德接回家照顧。他付出了善意,換來的是家破人亡。勃朗什在照顧思特里克蘭德的過程中不可遏制地愛上了他,然後被拋棄,最後服毒自殺。戴爾克帶着破碎的心獨自回到荷蘭老家。思特里克蘭德對這一切的評價依然是“無所謂”。好人有好人的痛苦,壞人有壞人的代價。這本小說沒有給出答案,它只把問題扔出來:如果追求你的月亮,必須以毀掉身邊所有的人爲代價,還要不要那顆月亮? 我讀完之後,最震撼的不是思特里克蘭德的選擇,是他面對選擇時的那種徹底的“無所謂”。這種“無所謂”不是冷漠,是把自己完全交給了一種比生活更強大的東西。他說過一句話,大意是: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扎。他沒有在月亮和六便士之間做選擇,他是被月亮抓住了,然後別無選擇。 天才不是一種能力,是一種命運。思特里克蘭德沒有選擇成爲天才,他是被選中了,然後付出了所有。戴爾克有天賦,但不夠純粹,他畫畫的同時還在乎別人的看法,還在乎善意和人情。思特里克蘭德什麼都不在乎,所以他的畫裏有一種戴爾克永遠達不到的東西。可代價是什麼呢?是勃朗什的命,是戴爾克的家,是兩個孩子被父親拋棄,是一個人在麻風病裏孤獨地死去。 塔希提島的愛塔不懂藝術,不懂思特里克蘭德在追求什麼,但她接納了他的全部。她給他做飯,給他生娃,在他得了麻風病、瞎了、爛了之後依然照顧他,直到他斷氣。思特里克蘭德這輩子唯一一段像樣的關係,是和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土著女人。她不需要理解他,她只需要在他身邊。 文末,思特里克蘭德在木屋的牆壁和天花板上畫了一幅巨大的壁畫,畫完之後,他讓愛塔在他死後把屋子燒了。一點痕跡不留。他畫那幅畫不是爲了給誰看,他就是必須畫。畫完了他就結束了。這個結局讓我愣了很久。他追求了一輩子的東西,終於抓住了,然後他主動鬆手,讓它燒掉。或許他不需要世人看見,他只需要自己看見。 我想起一句話: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可我覺得這句話還缺了一半。抬頭看月亮的人很多,思特里克蘭德只是其中一個。真正稀罕的,是那些看見了月亮之後,願意用一輩子去追它的人。哪怕摔得粉身碎骨,哪怕變成所有人眼裏的怪物,哪怕最後要親手燒掉自己畢生心血。他追到了,他放手了,他說無所謂。 我做不到。可我知道,就是因爲有這樣的人存在,那些低頭撿"六便士"的人,偶爾抬頭的時候,才能看見“月亮”。
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毛姆借一個瘋子的故事,替整個人類問了一個世紀的問題:人這一生,到底爲什麼而活? 書裏的斯特里克蘭德,四十歲之前是倫敦最"正常"的人——體面的工作,安穩的婚姻,一雙兒女,人人羨慕。四十歲那年,他留下一張字條:"我去巴黎畫畫了。"從此消失,沒有告別,沒有解釋,只剩滿城流言。 初讀的人多半會憤怒:拋妻棄子,算什麼人?可毛姆真正想寫的,不是一場私奔,而是一場"意義"對"安穩"的絕地反叛。他讓一個從沒學過畫的中年人,用餘生去回答一個問題:如果一個人活着只是爲了活着,那和沒活過,有什麼區別? 作爲老師,我推薦這本書,恰恰因爲它是一面照妖鏡——照的不只是斯特里克蘭德,更是我們這些"負責任的大人"。 我們教孩子認字、算數、考試、升學,教他們把六便士數得又快又準,這是學校最擅長的事。可我們很少教他們辨認月亮:那輪無法寫進課表、無法量化打分、無法用排名衡量的月亮。哪個孩子心裏,沒有過一團"非做不可"的火?可惜多數時候,那團火還沒來得及被看見,就被一句"這有什麼用"澆滅了。 斯特里克蘭德的可貴與可怕,都在於他不肯被澆滅。"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扎。"這句話值得每一位教育者抄下來。它不是教你縱容孩子任性,而是提醒你:在一個孩子眼睛裏看見光,和看見分數,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 書裏還有三個"配角",個個都是一堂人生課。斯特羅夫,唯一看出斯特里克蘭德是天才的人,傾盡所有成全他,卻被恩將仇報——他讓人看見,賞識一個人也要守住邊界,成全不是把自己搭進去。勃朗什,爲愛情拋下一切,最終把命押在另一個人身上——她提醒每一個正在長大的孩子,自我價值永遠不該抵押在別人手裏。而愛塔,在所有人避之不及的時候,陪他住進深山,陪他畫完最後一幅壁畫,再親手把畫付之一炬——她是全書最沉默也最深情的人,她懂得什麼叫"我托住你,但不佔有你"。 故事的結局是冷的:斯特里克蘭德死在麻風病裏,滿牆傑作被一把火燒盡,死後才被追認爲天才。生前無人識,身後萬人追。這個結局,對教育者是一記最深的叩問:我們今天的評價,配得上孩子的一生嗎?我們有沒有可能,正在親手錯過一個斯特里克蘭德? 毛姆的高明之處,在於他始終不給答案。瘋子還是天才?值不值得?每個讀者都會吵起來——而這正是它最好的地方:它逼着每個家庭坐下來,認真吵一場關於人生的架。 教育能做的,從來不是替孩子決定看月亮還是撿六便士,那是他們自己的路,誰也替不了。教育能做的,是在他們低頭撿拾的間隙,悄悄把窗戶打開一道縫,讓月光照進來,讓他們知道:人生不只有一種答案。 如果可以,請把這本書放在孩子牀頭。不是爲了讓他學斯特里克蘭德,而是爲了讓他知道——世界上有人那樣活過,而你,有權成爲那個抬頭的人。 也請記得,讀完那晚,抬頭看一眼自己的月亮。
在思特里克蘭德的一生裏,有過三位相對重要的女士,第一位是她的妻子艾米,一起生活了十七年,育有兩個孩子,是責任、世俗的化身,他拋棄了他們。 第二位是勃朗什,她是戴爾克·施特略夫的妻子。她無可抗拒的愛上了思特里克蘭德,她願意爲了他拋棄丈夫,去養他照顧他。但她對於思特里克蘭德來說,只是爲了滿足他的慾望,慾望滿足後,他就要去做別的事情了。他不要被她束縛,她只能服毒自殺。 第三位愛塔,她不打擾他,她做飯看孩子,幹好他吩咐她做的事。她守護着他,愛着他,陪伴着他,他做他喜歡的事就好,即使他得了麻風病,被周圍人嫌棄隔離,她依舊不離不棄。
《月亮和六便士》不是一本讓人“舒服”的書,它像一把手術刀,剖開文明的表皮,露出人性深處的矛盾與掙扎。毛姆沒有歌頌月亮,也沒有貶低六便士,他只是冷靜地展示:人生沒有標準答案,選擇月亮的人可能孤獨終老,追逐六便士的人也可能在深夜痛哭。 真正的勇氣,或許不是選擇月亮或六便士,而是看清自己的內心後,依然能爲自己的選擇負責——無論那選擇是瘋狂還是平庸。 對於所有在理想與現實間徘徊的讀者而言,這本書是一面鏡子,照見我們不敢承認的渴望,也照見我們不願面對的怯懦。它不會給你答案,但會讓你在合上書頁後,忍不住抬頭看看天上的月亮。
現實與夢想,你最終選擇什麼?能夠義無反顧選擇夢想的人微乎其微,畢竟人是慾望與矛盾的複雜綜合體。 斯特里克蘭的一生,初看是一部荒誕劇,此人有點無厘頭,自以爲是,甚至可鄙。隨着瞭解地深入,漸漸理解他、同情他,甚至羨慕他的無敵的一往無前勇氣,漸漸的,又不禁扼腕嘆息,雖無法感同身受他在絕境中究竟是絕望大於希望,還是一心朝聖無暇他顧? 歷史上,現實中,其實還有許許多多“斯特里克蘭”,雖然我們無法都成爲斯特里克蘭,但務必保持對他的這份崇敬!六便士很重要,月亮呢?人能仰望,就是幸福!至少我們要擁有抬頭望月的習慣和勇氣吧?
真正成熟的人生,並不是只能二選一。 我們不用爲了追逐心中的理想,就丟下現實生活,不管自己該承擔的責任;也不能爲了過日子賺錢,就丟掉心裏的熱愛,慢慢變得麻木,沒有自己的想法。 最好的生活狀態應該是:低下頭,可以踏踏實實地過日子,認真面對柴米油鹽,努力解決現實裏的各種問題;抬起頭,心裏依然裝着自己的夢想,對世界抱有嚮往,守住那份屬於自己的熱愛。我們一邊在平凡的生活裏努力打拼,養活自己,做好該做的事;一邊也不要丟掉心中的光,不忘自己喜歡的東西。
強烈推薦這本書!月亮可以照亮人的心靈,讓我們向光而行,爲我們指明方向。每個人都可以看到,也可以感受到,它是全世界全人類共同的財富!六便士每個人都可以通過自身努力而得到,也是我們的生活必需,但倘若以爲它就僅僅是六便士,那便是有些思想狹隘了!因爲六便士告訴我們天上不會掉餡餅,白日做夢、守株待兔只是浪費自己生命而已。向光而行、堅持不懈,纔會擁有更加精彩的人生和生活!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