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大作家德里菲爾德及去世後,妻子請人爲他立傳。小說的敘述者阿申登被傳記作者請來回憶當年和作家的交往,故事由此展開。在阿申登的記憶深處,我們發現了作家的前妻——迷人的羅西。她生性風流,處處留情,卻不失善良坦誠與優雅活潑。在這本書裏,毛姆一改以往作品中對女性的偏見,以愛慕者的身份來追憶一個美麗女人的一生,並點綴以許多文藝圈中的韻事逸聞。整個小說佈局錯落有致,現實與回憶相互穿插,文字乾淨利落而又犀利深刻,塑造了毛姆所有小說中最鮮明生動、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
🍑成年人的情愛,從來都是各取所需的博弈。男人癡情裝深情,女人清醒享人生。我想從三個人多角度來解讀這個故事中情愛裏各人的清醒與沉淪。 🌽受《紅樓夢》影響太深,喜歡讀一本書從其中不同人物的角度來看待一個故事或者一件事情。我想從得裏菲爾德、阿申頓、羅茜三個人的角度來闡述自己這次跨越時間長河的穿越旅行。 ❶🧘得裏菲爾德角度— 🏹一個成功男人背後需要三個不同時期、不同個性和能力的女人幫助。 羅茜第一個階段是得裏菲爾德年輕落魄的時候遇到的陪伴自己低潮日子的女人,雖然羅茜有一定的心眼,一開始盯着得裏菲爾德就是別有目的、但她確實滿足了得裏菲爾德對與愛情所有的幻想,羅茜的熱情讓她感受到了什麼是愛,讓他寫作激情四射。雖然羅茜從來就沒有停下找其他男人歡愉的腳步👣,但她確實還是對得裏菲爾德很好,得裏菲爾德明知道這些還是深深的愛着她。 羅茜的第二個階段 —🎱我想和你做朋友,因爲我看上你的老婆了! 是陪得裏菲爾德到躲債到了外面,得裏菲爾德有一定的名氣了,所有來他這裏拜訪的人基本是奔着羅茜去的。她讓她他認識了更多人,維持了社交圈子。 🦪若能得貴人相助,助力事業前行,想必能少走許多彎路;二人相伴相守,更像是彼此契合的選擇,在這段關係中各取所需、互相成全,得裏菲爾德得到勳爵夫人的幫助後如虎添翼,實現了一個男人打拼事業的最好時間的最好助力。 🥕在羅茜跟人跑了以後,勳爵夫人給他引薦了編輯、出版社、社會名流,讓他的事業實現了飛躍的發展。這個時間的勳爵夫人是得裏菲爾德最需要的,二者的結合是最好的選擇,利益相關。她是他的事業助力! 🍌男人是最癡情的,永遠只喜歡二十歲的姑娘。因爲她們身上有青春活力,讓你感覺到什麼是青春鮮活的朝氣與模樣。 🥑年輕美麗的護士艾米在照顧得裏菲爾德時候,闖入了他的生活。二人先斬後奏,直接結婚👰,勳爵夫人也只能默認。這個女人在自己最好的年華時候,遇到了得裏菲爾德,並且陪伴他走完了餘生。要說有多大的愛情,我覺得也不可能,也許就是你情我願,互相從對方那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 ❷🧘♂️青年作家阿申頓角度—🥣他讓你寫傳記記錄他的生平所以走進他的生活,可沒想到你早就得到了人家老婆! 年少不知阿姨好,錯把少女當成寶! 阿申頓這個角色讓我想起了兩部電影,一部是意大利電影《西西里的美麗傳說》,另外一部是姜文的《陽光燦爛的日子》。他都是年輕的時候就被對方的魅力和熱情迷的神魂顛倒,心裏有了最初的心生傾慕的白月光🌙。好的一點是他最終得償所願相伴相守、突破界限走到一起。 ❸🤽羅茜角度—🎯女性的青春與魅力本就轉瞬即逝,無需困於世俗桎梏,理應自主掌控人生與情感,不辜負自身韶華,而非虛度時光空留遺憾。 我曾經就想過,我如果是一個女人我就不結婚,我自己的身體自己做主,我要自己得到極致體驗、極致享受,而不是被別人控制。只要自己喜歡,只要自己享受了就行。守着一個男人到老、這個男人慢慢的牀上就不行了,從一夜七次郎,到了後面七夜一次郎,再到後面一月光,到了老年就是交年費。女性在不同年歲有着不同的情感與身心需求,若始終困於單一關係的平淡,難免會留有遺憾,未能體味情感與陪伴的本真美好需求,幹嘛把自己給虧待了。男人女人都是人,那些認爲自己沒有多少慾望的女人其實挺可憐的,因爲他們就沒有得到過極致體驗和享受過。那是一種悲哀,不知道高潮爲何物,在年輕的時候沒有享受,老了想享受估計都很難了。注:建議看島國作家渡邊淳一《紅城堡》,還有《失樂園》對情愛與人性的刻畫細膩深刻,值得一讀,能讓人對親密關係多幾分思考,極度極致唯美。 🍯葷素不忌的寫了這麼多,因爲這裏是陌生人的世界,讀陌生人的故事,我又何必把自己端着呢?反正我誰也不認識,想說啥就說啥,不當帽子裏面的人。 🍶微讀第 715 本 🛶2024 年第 53 本🦋讀完於 2024 年 7 月 20 日
2026年3月8號讀完毛姆的《尋歡作樂》 女主羅西的故事貫穿了這本書的始末。 羅西是一個開心的時候會以性助興,悲傷的時候(她女兒6歲去世的時候)也要依靠性來宣泄情緒的女人,她認爲尋歡作樂是一個人的天性,只要有男人約會她,只要男女雙方都能夠從對方身上獲得快樂,爲什麼不呢,哪怕她是一個有丈夫的女人。她二十幾歲嫁給德里菲爾德先生,三十幾歲跟老情人喬治私奔並再婚,到了七十歲,對異性間的相互追逐仍然樂此不疲。羅西是個一輩子都離不開性的女人。 個人認爲,莎士比亞“你以爲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尋歡作樂了嗎?”這句話,便是作者在此書想要傳遞的觀點。 羅西身上與人爲善,樂於助人,率真坦誠,從不矯揉造作,從不掩飾自己(從不介意自己從事過女招待的工作)的這些優點與她熱衷於尋歡作樂有什麼矛盾的嗎?尋歡作樂會抵消羅西身上的優點嗎?羅西的尋歡作樂等同於她品格低下嗎? 以上也是這本書帶給讀者的思考。 在越來越多元化的當今社會,也許已經有不少人允許或者接受羅西現象,但僅限於發生在別人身上,如果是發生在自己家人身上就另當別論了。
歡迎來到,《尋歡作樂》時間……莎士比亞說,“你以爲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尋歡作樂了嗎?” 據說,毛姆一生只愛過一個女人,卻又愛過無數個男人,而這個女人和他的男性朋友幾乎都上過牀。到底是這個女人讓他失去了愛女人的能力,還是這個女人讓他學會了愛男人。想想都覺得不可思議。而又據說,這本《尋歡作樂》就是以這個女人的故事爲藍本,老夫的八卦之心瞬間熊熊燃燒。 然鵝,當頭一盆冷水——這本書的閱讀體驗稍欠佳,不知是每次讀都趕巧犯困的原因,還是因爲時間線來回穿插,抑或是“八卦”含量不足的原因,反正是讀了三分之一我都不知道誰是男女主角……還好,我看過杜拉斯的《情人》,感覺兩者的敘事風格與情愛見解有諸多共通之處,讓我“扒”到了最後。 就像是香水的前調中調後調,中調纔是靈魂,後調餘韻悠長才顯珍貴…… 《尋歡作樂》說,當她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她很自然就會和他上牀。她對此絲毫不會猶豫。這不是惡習,也不是淫亂,這是她的天性。 您瞧瞧,能讓毒舌毛姆扛着羣體傷害的可能去爲這個“她”(和無數人尋歡作樂)開解,這個“她”得多麼的哇噻?你不親自去了解一下? “我不知道你到底看中他什麼地方?” “我可以告訴你,”她說,“因爲他始終是那麼一個十全十美的紳士。” 能讓這個她這樣死心塌地玩命讚美、追隨的他又會是誰?你不親自去了解一下? 一切,盡在“尋歡作樂”……
我早在看完《月亮與六便士》後,就匆匆給毛姆貼上了厭女的標籤,但在看完《尋歡作樂》,又回味了一下《面紗》和《刀鋒》,突然覺得毛姆好像也不算厭女,他只是把筆下男性角色最坦誠、甚至帶着自私與淺薄的內心寫下來,給女讀者一個旁觀男性內心世界的視角,避免淪爲愛情的犧牲品 更何況厭女的人也寫不出擁有完整的自我主體性,不將人生寄託在情愛與男人身上,懂得自省、掙脫依附、主動尋找自我價值的女性角色 比如伊莎貝爾,她在面對理想主義的拉里時篤定的說出“我正年輕,我想快樂地生活。別人做什麼,我也要做什麼,我想常常有宴會,有舞會。我想打高爾夫球、騎馬。我想穿漂亮好看的衣服。你能想象一個女孩如果比她的同伴們都穿得差,會是什麼樣的滋味嗎?拉里” 又比如凱蒂,面對腹中的孩子暗暗決定:“我要把女兒養大,讓她成爲一個自由的自立的人。我把她帶到這個世界上來,愛她,養育她,不是爲了讓她將來和哪個男人睡覺,從此這輩子依附於他……我希望她是個無畏、坦率的人,是個自制的人,不會依賴別人。我希望她像一個自由的人那樣生活,過得比我好” 那說回《尋歡作樂》這本書給我的最大感想,這也是我在看馬爾克斯的《向坐着的人控訴愛情》的感想:我們可以尋歡作樂也可以從一而終,我們只是需要做出選擇,是忠於自己還是忠於伴侶,忠於愛情還是忠於婚姻,忠於美好的體驗還是忠於道德的契約,每個選擇都是被許可的,當然每個選擇也都有其代價
毛姆《尋歡作樂》:把一個世俗意義上濫情的女人描繪的如此善良,單純,可愛,美好。 我可以說這本書好看並嚮往女主的生活嗎?她活的如此真實不做作而且隨心所欲! 摘錄: 🍀人生在世,小題大做和嫉妒是有多麼傻。在你還有機會時就好好的享受生活吧再有100年我們就都不在人世了。到那個時候還有什麼是重要的呢?讓我們及時享樂吧。 🍀愛一個人就是你要接受這個人的全部。無論是他的優點還是缺點。 🍀人只是一個不起眼的星球上的轉瞬即逝的過客,他所有的痛苦,所有的紛爭,不過是永恆精神中的一個笑話罷了。 🍀其實一個人總是逐漸脫離周圍的人而成長起來的,唯一的辦法就是面對事實。 🍀我一直髮現在你無話可說的時候就別說話,在你不知如何回答別人的話的時候就保持沉默,這是生活中一個很好的策略。 《尋歡作樂》一部毛姆的情感自傳,一部不該錯過的佳作!
❤️尋歡作樂 ⭐⭐⭐⭐ ✨留下自己的小腳印🐾 有點無聊,,尋歡作樂😂原諒我想偏了,以前有個朋友簽名就是尋歡作樂,然後抽時間潦草的翻了翻。 好叭,是各種形式上的尋歡作樂🤣🤣 有點無聊敘事,,直到某一刻我瞪大雙眼,沒錯這是毛姆呀 推薦,,又不是很推薦,寫的很好,但是女主原型是毛姆初戀的濾鏡,尊重,但不認同。你知道,幻想與回憶中的月光,可以美的像仙女兒一樣,可以更美! ✨第二排小腳印🐾 感覺毛姆的很多書,敘事手法都很隨意,一種平淡而隨心的感覺,也有可能是我看的譯本的問題,人物可能是親身經歷,我傻傻分不清現實🙂,然後那種故事性不那麼明顯叭,好像是生活隨筆的日記,或者像散文,比較自由一點兒。中午看,眼皮兒打架,瞌睡我就止不住,哈哈啊哈😁😁,諷刺拉滿,詼諧幽默。 ✨第三排小腳印🐾 看經典的一個好處就是很絲滑,一些小說邏輯上總是彆彆扭扭的不舒服,容易讓我抓狂😫。經典中平淡的敘事,就從來不會感覺到左腦拽着小腦揍一頓的混亂感,可能會疲乏,但可以靜下心慢慢的看,慢慢的推進,雖然沒有小說那麼波折揪心,也不會把我腦子拽出來踹幾腳,在把作者扭亂的神經,一腳踹進去,踹的嚴絲合縫,讓我一邊晃盪着暈厥,一邊心悸着往下狂奔。 ✨第四排小腳印🐾 毛姆的諷刺,真是無人能及(自己暫時瞭解的作者還比較少,目前瘋狂點頭,很對胃口的諷刺,不是誇張的烈酒,卻是醇香回味的玉液瓊漿),作者寫作的技巧真的很高明,那種不經意間,緩緩勾勒的畫面,人性的多方面闡釋,平淡中處處是諷刺,讓人如淡香中猛灌回憶,是玫瑰的芳香,陶醉中驚醒,回憶中枯萎🥀,歸於平凡,原來,我已是讀書人。 ✨雜亂無章的🐾腳印圖 “‘你來得正是時候,’他說,‘我正想把你的那份香腸也喫了。’-----引用書中第二十六章,特德妻子第一次出軌 🍃雜亂的空間亂流🍃 委曲求全,並不能留住一個人,人有時候挺卑微的,哪有什麼親密無間,融爲一體,她是她,你是你,無論過去你們多麼親密,可能一場暴風雨,她還是她,你還是你,但是你們,變成了你們。我會羨慕,但是無可否認,有恐懼,爬滿我心中每一個縫隙 ✨雜摘,捧讀°,收麥穗兒🐾 🌾 她不會說任何反對他的話,實際上她壓根兒就不願意再談到他,別人提起他的時候,她也只略帶傷感地微微一笑,接着嘆一口氣。不過她的微笑是coup degrâce,她的嘆息則深深地把他埋葬了。 🌾 可是她的沉默也叫你感到親切自在。你並不覺得自己給排除在她獨自琢磨的想法之外,反而覺得自己也沉浸在一種四處瀰漫的祥和氣氛中。 🌾 我們兩人走到街上的時候,黎明驀然向我們迎來,就像一隻小貓順着臺階,一躍而上 🌾 特德在看一本書,至少是裝作在看,但他並沒有翻動頁數。我看見他的淚水滴在書上。 我覺得白天好像永遠沒有盡頭,後來突然我發現天黑了。所有的燈都亮了,街上人多得不得了。我覺得累極了,兩條腿像鉛一般沉重。 🌾 這個電話似乎拖得很長,所以我就思考起一個作家的生活來。那真是飽經憂患。開始的時候,他必須忍受貧困和世人的冷漠;等到取得了一些成就,他必須神色欣然地應付任何意想不到的情形。 -----讓我想到了梵高
我把這本書加在書架上很久了。 一方面是很好奇,毛姆自己最喜歡的作品到底是怎樣的。另一方面,實在很喜歡這個書名,在莎士比亞的十二夜裏,也有這一句。我並不是要推崇尋歡作樂,只是覺得看到這個詞語就會有一種麻麻的愉悅感與輕鬆感,一種悄無聲息的掙脫感,一種潛藏內心的舒適感。 書名的確是取得好啊毛姆。看完之後我忍不住會去想,爲什麼這是他最喜歡的一部作品。 這本書一如既往的毛姆風格,寫法和《月亮與六便士》《刀鋒》差不多。我一般不會看太多的簡介,但看毛姆的書我一般會提前瞭解一下主要人物是誰。他太喜歡前面鋪墊太多背景人物了。這本書更是尤其。一開始花了我很大的精力才堅持看下去,不過後來自然而然的一看進去就出不來了,前面部分讀進去之後我就剋制自己不要出來,強行讓自己用一天的時間讀完了這一本。因爲很怕一關上這本書,就難以再讀進去了。 的確花了很大的篇幅在諷刺當時的英國文學界。整本書感覺都在諷刺批判。如果說他還是一如既往的毒舌,那麼這本書他毒舌的對象可能更龐大一些吧。不是某個人,不是某個羣體,是整個當時的文學界。以及,那個時代的整個社會。 我突然覺得,他是爲了這個女人,而與全世界爲敵了。他輕蔑於所有並不瞭解但是卻自以爲是地嘲諷羅西的人們。 這個羅西,在他的筆下,非常的立體。我甚至能夠想象她的樣子。確實,很少見到毛姆用那麼多美好的詞語來形容一個女人,我感覺他似乎是用盡了所有可以用的美好的詞語,在這一個被世人唾棄的女人身上。 她被他寫得太鮮活了。讓人忍不住也想要見一見她的笑容,她調皮淘氣的笑容。 距離我讀完這本書已經過去一個小時了,在這時間的流逝裏,我發現我內心對這本書的喜愛在偷偷發芽生長,並且以一種不過我所知的速度在壯大。可能是毛姆本人也給它加了濾鏡吧。 但我總覺得,他能這樣喜歡這一部書,總是有原因的。只是我不知道,這種喜歡誰處於對羅西這個人物的描寫,還是對羅西本身;是出於他在這本書裏淋漓盡致的表達的自己,還是這部書留存裏那個最純真時期的自己。 也許某一天我也會說這是我最喜歡的毛姆的一本書吧,因爲題目源自《第十二夜》,而且,他在書裏多次提到了莎士比亞。
☕️讀這本書,大大的失望。 我心存疑慮,這可是毛姆的作品啊?難道是自己的問題?推薦值82.8喲。 終於,一位書友的評論和我不謀而合,他是這麼說的:看到現在,就覺得是一幫無聊的人的一些無聊的事。如果一定要我說心裏話,我很後悔看這本書,完全浪費時間,浪費人生。 這也是我的感覺……😄
本書女主是一個風流多情的花心女人,一生情人無數,感情經歷非常豐富,從20歲的年輕人到五六十歲的中老年都有涉獵,在情感這方面也算是閱人無數了。 這是根據作者毛姆本人的親身經歷改編的一個故事,在他20歲的血氣方剛的年紀,經歷了一個風韻十足,嫵媚多情的美少婦,雖然他知道這個女人情史豐富,同時交往多種男人,而且都跟他們有親密的關係,但多年後,毛姆對她的評價依然是帶着愛的濾鏡,字裏行間都表達着對這位情人的欣賞和愛戀。 男人對自己真正愛的女人的容忍度是極高的,女主多次越軌,毛姆依然不忍心用尖酸刻薄的語言苛責她,反而用了大量的筆墨去描寫女主羅西的美貌、風情以及她魅惑的動人的地方,她的坦率、天真,帶着孩子氣的狡黠,都是作者津津樂道的地方。 用現代一點的語言來說,她根本不是女海王,而是一個活脫脫的女菩薩呀,雖然她在外人看來很花心,但是她的本意和初衷是純真的,她給所有人帶來快樂,她回應了所有喜歡她的人的感情,這種快樂是互相的,當然,這種觀念在不論如今還是當時,都顯得有些過於開放了。 接連看完了毛姆的三部書,據說這本書是毛姆本人最喜歡的一本,在我看來,毛姆本質上是在藉由女主的花心多情來表達他本人的擇偶觀。 在女主羅西看來,她只是喜歡在不同的男人身上尋歡作樂,這些越軌的行爲不會影響她對丈夫的愛,直到她跟喬治勳爵私奔以後,我才知道,其實一個看似花心的女人,也有真心喜歡的人。 與之相對的是,作家的第二任妻子,她是個本分的女人,對丈夫的照顧無微不至,看得出來她很愛作家,只要丈夫離開她一會兒,她就要到處找人問他的行蹤,然而很奇怪的事情發生了,作者對這個本分的女人評價並不高,反而把大量的讚美之辭用在花心的羅西身上。 由此可見,在毛姆的感情價值觀裏,他不喜歡真心愛他,控制慾和佔有慾太強的女人,反而對一個美麗的蕩婦念念不忘,因爲他跟花心的女人在一起很輕鬆快樂,不用負責,且她沒有控制慾,也不會要求男人只愛他一個。 男人寧可要一個風情萬種的蕩婦。也不要一個以愛爲名處處控制他自由的賢良妻子。 毛姆想要的不是沉重的,唯一的感情,他之所以爲一個花心女人辨經,是因爲他想要的感情是輕鬆舒適的,男人女人都不需要專一,只要在一起的時候尋歡作樂,有過美好的瞬間就夠了。這大概就是毛姆真正想要的模式吧
我看完這本書 2026.5.30 又一次顛覆了我對世界的認知 上一次顛覆是看上一本毛姆推薦的書 亨利 菲爾丁的《棄兒湯姆瓊斯》的歷史 相較上一本《尋歡作樂》更徹底 一個經受喪女之痛的美人 在與聲名鵲起的作家丈夫越行越遠的過程中 選擇與舊日情人私奔 可這不是作品的主題 讓人驚歎甚至豔羨的是作者塑造的快意人生及時行樂 豁達通透的女性形象 她不是悲情女主角 不是爲成就作家丈夫犧牲自我的主婦 不是世俗價值判斷下的女性 她的標籤不是卑微出身又享受榮華富貴 不是備受鄙夷又自強不息 羅西(女主)是坦誠面對傷痛 用及時行樂 尋歡作樂療愈自我 她是世人眼中背叛丈夫 人盡可夫的蕩婦 是爲與拋家棄子 因破產而隱匿財產的情人一起出逃的妻子 直到70歲依然忠於自我 我想起前一陣某名主持人的妻子說自己這一生活的不盡興 對比之下 羅西的人生快樂 自由 無拘束 還有一箇舊八卦 與毛姆的神觀點一致 他以解剖手法剖析人生 剝開層層包裹 展現的是立體豐富的內容 不單一 不扁平 他的筆下的羅西 有愛 有慾望 有情感 受異性歡迎 但沒有自我犧牲 角色在快樂生活中完成自我救贖 我摘錄幾句原話“他總說他喜歡酒吧 他說在那兒 你會見到生活 他說他始終熱愛生活”(名作家 羅西前夫晚年語) “我不禁打了個哆嗦 彷彿有人在我的墳頭上走動”“看來這家客店裏的每個人都對文學有興趣”這些摘錄與上文無太大關聯 但是表現出毛姆獨特的語言風格 詼諧的吐槽 其實除了女主 語言之外 毛姆還在作品中揭示了當時的一種保守 守舊 不接受新生活的風氣和社會心態 就寫到這裏吧 《尋歡作樂》的敘事風格也很有趣和新穎 如果想認識不一樣的生活態度 去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