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馬克·麥卡錫
“邊境三部曲”第二部。《穿越》的故事發生在《天下駿馬》之前,1930年代的新墨西哥州邊境地區,16歲的少年比利·帕勒姆和弟弟博伊德隨父母在這裏經營着一片牧場。他和父親設下的捕獸夾抓獲了一隻母狼,比利騎馬巡視時發現了她的落網,決定送她迴歸墨西哥山區。於是有了這場穿越邊境的旅程。比利將母狼帶到了墨西哥,卻被邊境小鎮的當地勢力強行扣下。他親手射殺了母狼後在山野間漫無目的地流浪,返回家中時卻發現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他和弟弟決心找回屬於他們的一切,然而正如書中所說,一個行動的後果和一個人的意願經常是不一致的。
時值隆冬,天地茫茫,風吹似劍。她從山那邊來,穿林過野,跋涉千里。她此時已有身孕,食鳥獸之肉,飲冰雪做湯,自得風流。她立在一塊高大岩石上,淡漠地看着萬類霜天,在紛紛揚揚的大雪中生死明滅。她的嗚咽蓋過風的呢喃,吐盡晨霧,踏進冬霜。 她嗅到一處熟悉味道,謹慎刨開泥土,果然是一副鋼鐵鋸齒,模樣猙獰,怪骨嶙峋。她的伴侶曾葬身於這樣的險惡機關,於是那蕭索的目光中生出一點星火。她挑釁似的找出所有的伏擊位置,翻開白雪與黃泥,將這些獸夾一一暴露,而不觸發。事畢,裹挾一縷霜風,瀟灑遁形。 比利在曠野裏初遇她時,沒有一點點防備。這頭惡狼咬死牧場裏幾頭牲口,害得他與父親追蹤多日,卻屢遭戲弄,直恨得抓心撓肝。而那時,這隻困獸的前腿被夾出森森白骨,持着狂野姿態,與他對峙着。比利不慌,他有一手牛仔套繩絕活,配合鋼夾鐵鏈的束縛,制服惡狼。誰成想,那一天,是敬佩她不屈的脊樑,還是憐惜她帶傷的孕體,那一刻,是眉目成情,還是心生惻隱。羈絆之繩,無影無形。此繩一系,終不可避。 比利埋怨着她蠻橫的求生欲——不斷反抗着套索與鏈條,把自己再度弄傷。比利回應了更多良善的動作——冒着被咬傷的風險,取水餵食,尋醫問藥。母狼漸漸克服本能,任由比利繩索牽引。這頭爲禍鄉里的惡狼如何處置,比利心中有了決斷——美墨邊境橫亙的藍色山脈,是她來的方向,山野叢林神祕的羣狼國度,應是她的歸宿。 如果真有至高天主宰一切,命運之神定然是一臉淡漠,不經意中推動了生死輪迴的轉盤。 途經邊境小鎮,母狼被視爲違禁品,遭到扣押。比利勢單力薄,一路尾隨,在這個陌生國家裏見證了黑暗的交易。幾經轉手的母狼再次現身時,已立在鬥場中央,同獵犬撕咬着。輪番死鬥後,母狼肉眼可見的委頓,但她眼裏的不屈,可當驚濤駭浪,可敵颶風狂飆,野火燎原,生生不息。 母狼自有天命。 比利想起在那些追捕她的時日裏,曾請教過一位老獵人,如何瞭解一隻狼,如何瞭解存在於人類的制度和道德之外,那些鮮活的生靈?答案是,不可知。放生之舉,本該依從狼的野性,如鯨向海,似鳥投林,如今竟成未了心事。眼看母狼身披血幔,行將死於虐殺之下,比利藏身於嬉笑的看客中,叩響扳機。 槍口抬,槍口落,浮屠階下唸佛陀。比利看到她雙眸中的烈焰慢慢凝固,黯淡成灰燼,尤勝慘淡篝火,天邊殘月。刀可斬其身,槍可殞其命,不斷英者魂。狼行千里,已向自由奔去。比利將她葬于山間,這一夜,漫山空寂,星光無語。 回程已入春,風雨遲歸人。比利到家,不見父母兄弟,只見一灘乾裂血跡,見證當時的慘案。原是一個猩紅夜,印第安人入室行兇,劫走全部家當與馴馬。而回程路上的見聞,湊巧讓他推測出盜馬者可能的去向,原本溫厚純良之人有了復仇意志。比利尋回僥倖逃脫的弟弟博伊德,這已是他唯一在世的親人,兩人當即拍板,遺恨未消,又負血仇,當有此去。 眺望江山時,春風固然好。跌墜入深淵,不如秋水刀。難兄難弟千里追兇,穿越邊境。終於,在一處湖泊,比利在牧羣中認出自家馴馬。幾番爭搶,失而復得,得而復失,博伊德更是在混戰中,被彈丸貫穿身體。比利將弟弟託付給一夥熱心路人,而他自己在尋找失馬無望後,乘馬逃亡。 路人們所在的牧場有醫生,此時的博伊德已被及時救治,所幸未傷及要害,性命無憂。而比利帶回來一位少女,她歸還了博伊德的坐騎。那是兄弟們穿越邊境後的某個夜晚,二人從歹人手中救下的少女。比利早已察覺,她像一朵雲,飄入博伊德心中,攪動了風雨。 博伊德自有天命。 一個靜悄悄的清晨,弟弟博伊德跟隨少女不告而別。再次聽聞他的消息,三年已過。這時的比利再次穿越邊境,對一坯黃土,流兩行清淚。博伊德在這片無法地帶,度過了短暫的快樂時光。誰又知曉,花火僅於剎那盛放,也美勝千年松。 劫難堆疊,紛至沓來,比利在一次次穿越後,一無所有,簡直冤種在世。對這個世界,他雖無法理解,卻也承住了這一切。把往事塵封,繼續穿行人間。行啊行,走啊走,白晝走到黑夜,從生走到滅。日復日,年復年,路很長,歲月很長。天蒼蒼,野茫茫,多少知交故友。如今離離原上清風蕩,雲仍悠悠,天藍如舊。 《穿越》爲“邊境三部曲”次篇,又一個鮮活的牛仔故事。朋友們,不必擔心麥卡錫會招式用老,讀起來審美疲勞。歸納幾點,其一,這蒼勁的畫筆勾勒出美墨邊境一方雄奇壯美的天地,瑰麗莫名,萬般風情。其二,不同於《駿馬》中快意恩仇的格雷迪,本作主角像是活在希臘悲劇中的人物。他堅強隱忍,沉穩剛毅,如神鵰大俠的無鋒巨劍,百鍊難折,不顯山,不露水,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其三,三次穿越做爲主幹,以比利的視角開枝散葉,承載了更多的哲學議題。癡呆老獵人、守着教堂廢墟的執事、在革命中失去雙眼的戰士、打撈飛機的吉普賽人……這些與比利萍水相逢的過客,不斷髮出追問: 是否該以人類的價值觀爲主體,自然爲客體?——諸法無我,在永恆面前,我們纔是紅塵逆旅客。 是否光明只存在於人們被蠱惑的眼裏,黑暗纔是世界的本質?——鮮豔的野花、馳騁的戰馬、明澈的藍天,都是上天對世人有限的慰藉,易碎的幻覺。神造的太陽底下,混亂無序纔是事物真實的存在形式,唯有變化本身,恆常如新。 是否在歷史中留存下來的東西,能代表真正的歷史?——它們僅僅參與,既依照自己的意願行事,也任人擺佈,不會比真實的見證更長命。風行一時的事物無法爲已然毀滅的事物發言,它們不會是消逝的世界最後的結論。 比利駐足傾聽,然後保持緘默。此乃行者。 何謂行者?行者或身負使命,匡扶道義,路見不平一聲吼,憑三尺青鋒鬥妖魔,種下善惡因果;行者或無主觀動機,被命運驅趕着前進,未曾歷經滄桑,就垂垂老矣。國與國有邊界,而行者無疆。做乞丐,做千金散盡的君王,做俠士,做含光混世的浪子。無論歸屬哪一類別,他們走在路上,並非尋找人羣,而是尋找自己。 比利自有天命。 他翻山越嶺淌江過河,遍嘗苦難,告別舊我,直到外圓內方,隱鋒埋芒。他面對這遼闊天地,哼唱着行者之歌蒼涼厚重的主旋律,難奈別離多。而作爲個人喜好,照例在尾聲裏,添一分灑脫餘韻,與駿馬少年的民謠風相比,更顯江湖氣。 道盡蹉跎之後,擒狼走馬的獨行客,溫酒輕咂,青衫磊落,一襟風懷一劍歌—— 行者本來獨道仙,誠念九天聞。 憑君莫問滄桑事,彌篤下凡塵。 長風過谷無人家,煙村生遺恨。 繁星入海芳華盡,尋遍夢裏深。 漸行漸遠漸無窮,揮手贈哀弦。 酒盡莫笑杯箸淺,回盞重開宴。 驪歌初動,切莫躑躅。魂兮安去,勿憂勿慮。沒有終點的河,沒有休止的歌,行者比利,見證着,祭奠着,步履不停。
比利被當地勢力囚禁並被迫射殺母狼,返家後卻發現家園已因時代動盪支離破碎,他和弟弟試圖奪回家園與尊嚴,卻逐漸意識到行動的代價往往超出預期…….邊疆生活的艱辛與人性在極端環境下的考驗,正如書中所說,“一個行動的後果和一個人的意願經常是不一致的。”
29w 18h 人隨機來到人世間,落生在世界的某個角落,獨立面對這個冰冷的世界,或喜或悲,或生或死,都不改這個世界的一分一毫。這是每個人,對這個世界,應該有的起碼認識。 人,耗盡半生心血,爲自己心中的夢想,心頭的執念,兜兜轉轉,奔波萬里,總以爲可以憑一己之力,改天逆命,殊不知,到頭來才發現,自己的所作所爲,與這個世界的運轉規律,完全無關,且一切行爲,都毫無意義。那一刻,無論是誰,都被這個世界上了震撼的一課,由此醒悟也罷,由此厭倦也罷,都將明白:世界就是這個樣子,不增不減,直至時間的盡頭。 我們到底爲什麼要來到這個世界? 麥卡錫寫本書的真諦,或許就在試圖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來到這個世界的原因,或許可以簡化成一句話:我們之所以來到這個世界,只因爲我們是這個世界的一部分,就像路邊的野草野花,山裏的走兔飛鳥,林間的清泉和野火,暗夜的閃電與雷鳴,沒有道理可講,沒有來路可尋,它只是這麼亙古不移地存在着,就像時間一樣,不會因爲你痛苦,就加快流淌速度,也不會因爲你高興,就放緩離去的腳步;就像太陽一樣,不會因爲某人降生,就駐足停留、凝滯不動,更不會因爲某人離世,就頻繁升降、忽明忽暗。 世界上的一切,因緣際會,在時間長河中的某個節點,相聚在了一起,無目的,極隨意,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按照某種不可參悟的意志和軌跡,無休止地一路向前。悲哀之處在於,人有獨立意志和高等智慧,對這一切發出了疑問,提出了質疑,這一切,爲什麼會這樣?人這一生,又是怎麼回事?於是,不同時代的人,踏上不同的追尋之路,直至被碰的頭破血流,遍體鱗傷。最終,他們在一個雷雨交加的不眠深夜,恍然大悟,原來,這一切不會因爲某個人的存在而有任何改變,從根本上講,自己不過是這個超龐大自然界的一部分而已。終有一天,不管地球哪個角落裏的哪個人,都將悟透這一點,那一刻起,人將真切地愛上自然,臣服於自然,跪倒在自然面前,痛哭流涕,像個歷經跋涉,終於找到媽媽的孩子。 自然界的規律,盡在此處;人世間的真相,不過如此! 每一位青少年,在走向心智成熟的過程中,必然要經受各種各樣的打擊和痛苦,歷練與折磨,包括但不限於獨自一個人跋涉千萬里路,遇見千萬種人,熬過無數個無眠夜,流下無數苦澀的眼淚。不過這一關,人永遠活在自己的想象中,以爲自己來到世間,必定被賦予了某種宏大的寄託,實則,這都是不夠成熟的一種表現。 在什麼時候,在何種情況下,才能確認一個人心智走向成熟呢?成熟的標誌是什麼? 我想,也許,一個人,面對世間的一切災難和苦痛,不再抱怨,不再諉過,而是心如止水,平靜地接受一切,並將自己深深地融入苦難中,與萬事萬物化爲一體,由衷地感受到自己只是自然界一部分的時候,將標誌着他的心智,完全走向了成熟。難道人來到世上就是來承受苦難的麼?難道面對苦難,人就不該反抗?人世皆苦,要想脫離苦海,唯有讓人融於萬事萬物,方可從根本上消解痛苦。反抗,本質上,毫無用處。 回到故事中,來驗證上文的解讀。 比利在青少年時代,爲一隻受傷的野狼,一人一騎,獨行千里,只爲把受傷的野狼,送回它的故鄉,讓它迴歸到它本來應該生活的地方。這種不自覺的做法,未必有多崇高,或許只是比利心中本能的一種善良的表現,因爲那時的他,對人世間,對自然界,顯然沒有深刻的理解。於是,他上路了,不懼風險,不怕險阻,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完成自己的信念。他一路上遇到的各色人羣,對野狼的態度,與他本人的看法並不一致。他們視野狼爲禍害,打死方休。故事到這裏,比利的使命已悄然發生改變,由護送野狼變成了保護野狼。最後,保護任務失敗,他敵不過世俗的力量,凜然端起步槍,打死了野狼,提前結束了自己護送野狼迴歸的任務。那一刻,比利的心理,開始發生轉變。 野狼的故事,就此結束;護送的任務,就此終結。 他繼續上馬,一路向北,越過邊境,返回家鄉。回到家鄉,一切都變了。他不在的這段日子裏,家裏發生了變故,父母被殺,弟弟失蹤,馬匹被搶,牧場被毀。比利,沒有哭,沒有喊,而是默默地接受了命運賜予他的新任務,再次上馬,開啓新一輪的跋涉,去完成新的使命:他要再次越過邊境,帶回被盜的馬匹,用自己的方式,完成復仇。 這條漫漫尋馬之路,很是坎坷。跟他一道同行的弟弟,也變得更加陌生。曾幾何時,他以爲很瞭解弟弟,其實不然。他們找到馬匹,踏上返程,半路被劫,弟弟遭槍擊。即便如此,比利初心不改。弟弟沒死,卻被一個半路遇到的女騙子勾走了魂魄,兩人騎馬私奔了。沒想到,兄弟一場,連個道別都沒有。至此,比利又成了孤零零一個人,不再有夥伴。 故事的最後,馬匹得而復失,弟弟被殺,埋骨荒冢,而他何去何從,也變得茫然無知。比利決定,帶弟弟的屍骨回家。半路,又越劫匪,還差點殺死他僅剩的一匹馬。吉普賽人安撫了他的心,救治了他的馬,告訴了他一些道理,有些事,一直要到路上尋覓。孤身一人的比利,終於回到了國境線以內,但物是人非,滿目瘡痍,一片蕭條。 在一處坍圮的土坯屋中,身邊留下來陪伴他的,只有一匹受傷的老馬,和一條湊過來想要討飯喫的瘸腿老狗。他把狗攆走,它又回來;再次打走,它又回來。直至他跑到雨地裏,用鐵管將老狗趕的遠遠的,再也不回來爲止。他返回土屋躺下,聽了一夜的雨,也做了一夜的夢。第二天,他醒來,發現老狗沒有返回來;他走出土屋,來到路上,四處呼喚老狗,可老狗杳無影蹤。雨還在下,撲打在他臉上,和着眼淚,滴在胸前。終於,比利若有所悟,跪倒在雨地裏,嚎啕大哭。故事至此,畫上句號。 故事的最後,比利跪倒在雨地裏,究竟哭什麼呢? 他在哭那頭野狼? 他在哭那匹老馬? 他在哭那條老狗? 或許,他在哭永遠留在過去再也回不來的年輕的自己。 或許,他在哭跪倒在雨地裏無依無靠滿身傷痕的自己。 或許,他在哭跟老瘸狗一樣被人驅趕無家可歸的自己。 也許,他哭的是:歷經千辛萬苦後,他終於發現,自己不過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與周圍的花草動物並無區別。他一直尋覓的,其實就是他自己。 推薦本書,更推薦作者!
讀此書,是看了書友小行星的書評,他的書評給予我獨特的文字體驗,象讀詩一般,在靜美與野蠻的交集中描繪少年比利與狼深情羈絆、展現善良的情懷與理想的信念在與現實黑暗的碰撞中如何支離破碎,遍體鱗傷的過程,天蒼蒼,野茫茫,大地雪風寒,世事苦磨折,快意恩仇事,少年只一人,長夜漫漫長穿越,銀素飄零自苦單。文字既靈動幻美,又大氣磅礴,意境深遠,穿越時空,直抵人心。只是剛看到書評,轉發有些太晚了。 轉 小行星書評; 時值隆冬,天地茫茫,風吹似劍。她從山那邊來,穿林過野,跋涉千里。她此時已有身孕,食鳥獸之肉,飲冰雪做湯,自得風流。她立在一塊高大岩石上,淡漠地看着萬類霜天,在紛紛揚揚的大雪中生死明滅。她的嗚咽蓋過風的呢喃,吐盡晨霧,踏進冬霜。 她嗅到一處熟悉味道,謹慎刨開泥土,果然是一副鋼鐵鋸齒,模樣猙獰,怪骨嶙峋。她的伴侶曾葬身於這樣的險惡機關,於是那蕭索的目光中生出一點星火。她挑釁似的找出所有的伏擊位置,翻開白雪與黃泥,將這些獸夾一一暴露,而不觸發。事畢,裹挾一縷霜風,瀟灑遁形。 比利在曠野裏初遇她時,沒有一點點防備。這頭惡狼咬死牧場裏幾頭牲口,害得他與父親追蹤多日,卻屢遭戲弄,直恨得抓心撓肝。而那時,這隻困獸的前腿被夾出森森白骨,持着狂野姿態,與他對峙着。比利不慌,他有一手牛仔套繩絕活,配合鋼夾鐵鏈的束縛,制服惡狼。誰成想,那一天,是敬佩她不屈的脊樑,還是憐惜她帶傷的孕體,那一刻,是眉目成情,還是心生惻隱。羈絆之繩,無影無形。此繩一系,終不可避。 比利埋怨着她蠻橫的求生欲——不斷反抗着套索與鏈條,把自己再度弄傷。比利回應了更多良善的動作——冒着被咬傷的風險,取水餵食,尋醫問藥。母狼漸漸克服本能,任由比利繩索牽引。這頭爲禍鄉里的惡狼如何處置,比利心中有了決斷——美墨邊境橫亙的藍色山脈,是她來的方向,山野叢林神祕的羣狼國度,應是她的歸宿。 如果真有至高天主宰一切,命運之神定然是一臉淡漠,不經意中推動了生死輪迴的轉盤。 途經邊境小鎮,母狼被視爲違禁品,遭到扣押。比利勢單力薄,一路尾隨,在這個陌生國家裏見證了黑暗的交易。幾經轉手的母狼再次現身時,已立在鬥場中央,同獵犬撕咬着。輪番死鬥後,母狼肉眼可見的委頓,但她眼裏的不屈,可當驚濤駭浪,可敵颶風狂飆,野火燎原,生生不息。 母狼自有天命。 比利想起在那些追捕她的時日裏,曾請教過一位老獵人,如何瞭解一隻狼,如何瞭解存在於人類的制度和道德之外,那些鮮活的生靈?答案是,不可知。放生之舉,本該依從狼的野性,如鯨向海,似鳥投林,如今竟成未了心事。眼看母狼身披血幔,行將死於虐殺之下,比利藏身於嬉笑的看客中,叩響扳機。 槍口抬,槍口落,浮屠階下唸佛陀。比利看到她雙眸中的烈焰慢慢凝固,黯淡成灰燼,尤勝慘淡篝火,天邊殘月。刀可斬其身,槍可殞其命,不斷英者魂。狼行千里,已向自由奔去。比利將她葬于山間,這一夜,漫山空寂,星光無語。 回程已入春,風雨遲歸人。比利到家,不見父母兄弟,只見一灘乾裂血跡,見證當時的慘案。原是一個猩紅夜,印第安人入室行兇,劫走全部家當與馴馬。而回程路上的見聞,湊巧讓他推測出盜馬者可能的去向,原本溫厚純良之人有了復仇意志。比利尋回僥倖逃脫的弟弟博伊德,這已是他唯一在世的親人,兩人當即拍板,遺恨未消,又負血仇,當有此去。 眺望江山時,春風固然好。跌墜入深淵,不如秋水刀。難兄難弟千里追兇,穿越邊境。終於,在一處湖泊,比利在牧羣中認出自家馴馬。幾番爭搶,失而復得,得而復失,博伊德更是在混戰中,被彈丸貫穿身體。比利將弟弟託付給一夥熱心路人,而他自己在尋找失馬無望後,乘馬逃亡。 路人們所在的牧場有醫生,此時的博伊德已被及時救治,所幸未傷及要害,性命無憂。而比利帶回來一位少女,她歸還了博伊德的坐騎。那是兄弟們穿越邊境後的某個夜晚,二人從歹人手中救下的少女。比利早已察覺,她像一朵雲,飄入博伊德心中,攪動了風雨。 博伊德自有天命。 一個靜悄悄的清晨,弟弟博伊德跟隨少女不告而別。再次聽聞他的消息,三年已過。這時的比利再次穿越邊境,對一坯黃土,流兩行清淚。博伊德在這片無法地帶,度過了短暫的快樂時光。誰又知曉,花火僅於剎那盛放,也美勝千年松。 劫難堆疊,紛至沓來,比利在一次次穿越後,一無所有,簡直冤種在世。對這個世界,他雖無法理解,卻也承住了這一切。把往事塵封,繼續穿行人間。行啊行,走啊走,白晝走到黑夜,從生走到滅。日復日,年復年,路很長,歲月很長。天蒼蒼,野茫茫,多少知交故友。如今離離原上清風蕩,雲仍悠悠,天藍如舊。 《穿越》爲“邊境三部曲”次篇,又一個鮮活的牛仔故事。朋友們,不必擔心麥卡錫會招式用老,讀起來審美疲勞。歸納幾點,其一,這蒼勁的畫筆勾勒出美墨邊境一方雄奇壯美的天地,瑰麗莫名,萬般風情。其二,不同於《駿馬》中快意恩仇的格雷迪,本作主角像是活在希臘悲劇中的人物。他堅強隱忍,沉穩剛毅,如神鵰大俠的無鋒巨劍,百鍊難折,不顯山,不露水,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其三,三次穿越做爲主幹,以比利的視角開枝散葉,承載了更多的哲學議題。癡呆老獵人、守着教堂廢墟的執事、在革命中失去雙眼的戰士、打撈飛機的吉普賽人……這些與比利萍水相逢的過客,不斷髮出追問: 是否該以人類的價值觀爲主體,自然爲客體?——諸法無我,在永恆面前,我們纔是紅塵逆旅客。 是否光明只存在於人們被蠱惑的眼裏,黑暗纔是世界的本質?——鮮豔的野花、馳騁的戰馬、明澈的藍天,都是上天對世人有限的慰藉,易碎的幻覺。神造的太陽底下,混亂無序纔是事物真實的存在形式,唯有變化本身,恆常如新。 是否在歷史中留存下來的東西,能代表真正的歷史?——它們僅僅參與,既依照自己的意願行事,也任人擺佈,不會比真實的見證更長命。風行一時的事物無法爲已然毀滅的事物發言,它們不會是消逝的世界最後的結論。 比利駐足傾聽,然後保持緘默。此乃行者。 何謂行者?行者或身負使命,匡扶道義,路見不平一聲吼,憑三尺青鋒鬥妖魔,種下善惡因果;行者或無主觀動機,被命運驅趕着前進,未曾歷經滄桑,就垂垂老矣。國與國有邊界,而行者無疆。做乞丐,做千金散盡的君王,做俠士,做含光混世的浪子。無論歸屬哪一類別,他們走在路上,並非尋找人羣,而是尋找自己。 比利自有天命。 他翻山越嶺淌江過河,遍嘗苦難,告別舊我,直到外圓內方,隱鋒埋芒。他面對這遼闊天地,哼唱着行者之歌蒼涼厚重的主旋律,難奈別離多。而作爲個人喜好,照例在尾聲裏,添一分灑脫餘韻,與駿馬少年的民謠風相比,更顯江湖氣。 道盡蹉跎之後,擒狼走馬的獨行客,溫酒輕咂,青衫磊落,一襟風懷一劍歌—— 行者本來獨道仙,誠念九天聞。 憑君莫問滄桑事,彌篤下凡塵。 長風過谷無人家,煙村生遺恨。 繁星入海芳華盡,尋遍夢裏深。 漸行漸遠漸無窮,揮手贈哀弦。 酒盡莫笑杯箸淺,回盞重開宴。 驪歌初動,切莫躑躅。魂兮安去,勿憂勿慮。沒有終點的河,沒有休止的歌,行者比利,見證着,祭奠着,步履不停。
這本書我化12h多的時間纔看了一半!然後迅速翻到最後進行差評!這是我笫一本看到中間看不下去的書!是我的問題?是翻譯的問題?還是作者的問題?還是這一篇的問題?唉,囉囉嗦嗦,極其臃腫,語言又不優美,人物單調,情節乏味!我這個中文鑑賞水平低下的人看不下去了!等以後機緣若成熟想看再說吧,看這本書也是受一個書友鼓吹!但在書中卻沒看到幾個人留言或點評!難道都看不下去卻不象我這樣敢於承認?!哈哈哈😃😂🤣🤫🤫🤫
“一個竭盡全力卻終於失敗的計劃常常把人的生命分爲兩個階段——過去和現在。” 每一個少年的存在,對於這個荒原般的世界來說,都是一個異數。 “在這個世界裏,風暴在吹刮,樹木在風中搖擺,上帝創造的所有的動物在來回奔跑。然而這麼大的一個世界,人們卻視而不見。他們只看見他們自己手上的行爲,或者他們只看見被他們命名的東西,並互相指點着、呼叫着這些東西。但是這之間的一個大世界他們卻看不見。” 又何止視而不見。 意猶未盡的第二部。
“天地不仁,以萬物爲芻狗”,這本書呈現我們一個“萬物平等”的世界,比利的每一次穿越都是爲了追尋,每一次的追尋都是經歷着失去——“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多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而比利卻最終一無所有…… 在美墨邊境的荒原上,麥卡錫讓我們看到一種“自由”,自由地穿越,自由地追尋,也自由地去死……良善的、罪惡的、狡詐的、誠懇的,無論是誰,都會在下一刻受到命運的無情地清算——烏雲掩蓋了大地,而太陽照常升起:“時間又一次地推出了一個灰色的黎明,又一次地托出了一輪神造的、完美的太陽。太陽昇起來了,它又一次地照耀着大地,照耀着一切,不計善惡,不論功過,不分厚薄,一視同仁”。 “一視同仁”!比利最初在母狼的身上看到了生命的堅忍和自尊,在第一次穿越中領略了自然的壯麗遼闊,也領教了個人與羣體對抗的無能爲力;第二次尋馬更像是一場對過去的追尋,父母已被殺害,兄弟二人唯有相依爲命,一匹匹馬的迴歸代表着過去生活被撿拾而復甦的可能,而一朝夢醒,身死形銷……卻還尚存死裏逃生的慶幸,但分離是註定的,過去的已回不去,現有的我不能兩全;第三次去尋弟,最終攜骨而歸,代表着比利真正地孑然一身——這個世界是如此荒誕,卻又是如此真實,真實到我想罵娘…… 書中有三段故事:摩門的故事、盲兵的故事和吉卜賽人的故事……它們呼應着那個上帝/命運/自然對世人無休無止的、毫無偏差的“攻擊”,而比利像所有人中最勇敢、最堅忍、最義無反顧的那些一樣——經歷這一切,失去這一切,也接受這一切……是的,無論如何他得接受,然後重新踏上路途。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損不足而補有餘”,而當“天”開始行使“人”的權力而要毀滅一切的時候,“人”還尚存自己的主觀能動性的——“我”可以生、可以死、可以義無反顧——因爲這就是這個世界最普遍、最直接的現實:“一視同仁”。
…………最好不要輕易挑戰這本書。 沒有十足的忍耐力、百分百的鋼鐵心臟,會崩潰的。 別擔心,我是說他寫的太好了以至於,你無法走出那種悲傷和若有所失。 全文最無法接受的是兄弟分離,更無法接受的是博伊德最後的命運。怎麼會這樣啊😭讀這本書越讀越像在充滿氫氣的橡膠球內瘋狂掙扎,卻逃不開也掙不掉,窒息一樣的憋悶。 故事的開頭,有個人捨不得打死懷孕的狼,義氣輕狂送它回墨西哥深處的大山裏;故事的最後,那個人毫不留情趕走了一隻雨夜飢餓、無處避雨且傷痕累累的流浪狗。 所有的東西都變了,戰爭改變了一切,那東西不止存在在前線。 一對兄弟,送喫的給一個持槍的印第安人,這人躲在他們牧場附近,也許是等待狩獵,也許是出門盯梢;後來幾個印第安人殺了兄弟的父母,帶走了他們的馬。兄弟倆出發去找馬,2人5馬遇上了曾經是墨西哥革命軍的治安官,這個墨西哥人,不允許北邊的國家從他的土地帶走任何墨西哥的財產——儘管那並非墨西哥財產,一場激烈的衝突爆發了,弟弟在這鮮血中獻祭了自己未來的命運。分道揚鑣,流離失所或者還有更多的東西。 命運的襲擊是那樣猝不及防,當你以爲事情塵埃落定,他們馬上可以回家,像從前那樣住在雪山腳下的牧場,相依爲命,平淡卻幸福的了此一生。 哥哥最終失去了所有,他的少年意氣,和他的率性而爲,最終讓他再也沒有見到親人的最後一面,這可能是命運對他的一種報復吧。書裏那句話好像是:“那些能成就你的才能也可能顛覆你的命運” 而弟弟呢,在目睹了父母慘烈的死亡之後,仇恨在他心裏長成了一顆參天大樹。他知道哥哥和他不同,於是他毅然決然踏上了自己的路。一個金髮美國白人,混在墨西哥反政府武裝裏,殺了那治安官的兩個手下,然後又被殺。 曾經,這是一個被所有人保護、膽氣不足的小孩,後來,他卻成了墨西哥荒漠草原上流傳的英雄,歌曲裏吟誦着他們的傳奇,爲所有墨西哥底層反抗者增加勇氣。 流浪的哥哥,失去所有的哥哥,最後遊蕩在他和弟弟第一次去墨西哥找馬的路線上。他聽說了弟弟最終的命運,決心把他的屍骨帶回美國。 爲了找回家裏的馬,他丟掉了自己的馬;爲了帶弟弟回家,爸爸的馬被墨西哥山區匪寇捅了一刀。他曾想保留的一切,似乎詭異的要以一種一換一的命運存續,命運究竟準備施加多少折磨在他身上? 等到他終於跨過國境線,他卻不知哪裏是家,哪裏應該成爲棺槨埋葬地。 土著人憎恨外來白人竊取了他們的財富、土地,壓榨他們的命運。於是這仇恨的利劍被揮在了具體的美國小牧場主身上。這個家破人亡的家庭的命運,是多少戰爭的投射。墨西哥人憎恨他們的政府,也憎恨白皮膚的美國鄰居,但他們自己以流血的方式登上場,又加劇欺壓土著人,剝削他們的勞動成果供權力階級享樂。 如果真的有福音的話,這片土地恐怕也是爲上帝拋棄的所在。神的存在有什麼意義呢,生命垂危、精神倒塌之際,那些活着的人,纔是真神。他們贈送給他食物、替他縫補衣服、遇到解惑的神父和盲眼夫妻,存在於那如有神降的老醫生、百般註解的吉卜賽人身上。 曾經這片土地是印第安民族的,他們自由穿梭在這片不設限的草原上。後來總有人人爲地規劃地圖、設置標尺,那些同根同源同文化的族羣漸漸分裂開。到底是上帝賜福而降世,還是人在背棄他們的來路與歸途? 這片流血的大地上,冷杉林、白月光、金黃的太陽和蜿蜒奔走的溪流,漂亮恆久不變。或者,是因爲吸飽了鮮血,而更顯得嬌豔青春。 兄弟歷險是一個故事,哥哥的人生經歷是另一個故事;穿越這片土地,聽到的那些傳說、遇見土著人是另一個故事。你可以當它是一部史詩,也可以當它是四篇小說集合的連續劇。而那些事,由於見證過它們存在的存在已經消失了,從而也顯得它們本身虛無縹緲,不真實了。
和《天下駿馬》一樣,都是20世紀美國西部荒漠的奧德賽 所謂穿越,既是國境的穿越,也是兩種文明之間的穿越,語言與文化之間的穿越,不同生活方式與存在之間的穿越 Billy第一次穿越南行放母狼歸山,是因爲他在與狼的博弈中感受到了生靈的那一份尊嚴,卻不得已而親手終結她的生命;第二次面對父母的不幸後與弟弟南行尋馬,第三次攜弟遺骸北歸,這三次旅途只有最後一次是達到目的了的——儘管也是遍歷坎坷,與中國人常讀的小說相比,Billy的故事充滿了失敗。 作爲一本小說,作者並未對Billy這個所謂的男主角本人有太多的着筆,這個角色說的最多的反而是對於劇情毫無推動作用的“Yes,sir.”,“No,sir.”但也就是這種略顯木訥的形象在此一故事裏纔能有如此的張力,他就像是被諸神放逐的西西弗斯,重複着在旁人看來無謂而永無盡頭的荒誕行事,這也不同於常見的的硬漢形象,麥卡錫對於硬漢的描寫是讓人覺得祛魅的 這可能也是寫到後西部時代了,西部世界的荒涼與夢想,淋上了血淋淋的現實讓人頓覺毛骨悚然,缺乏團體庇護的年輕牛仔終無法應對文明化過程中帶來的野蠻,隱藏在寧靜下的合法的暴力,人類在征服殘酷的自然的過程中,也將隱含在自己血液中的殘忍投射到這世間,平等地餵養着這片土地上的每一個人 所以這是一部反史詩的史詩,作者未歌頌征服,只是哀悼逝去;不塑造英雄,而是告訴我們如何在滾滾而去的命運洪流中保持一份尊嚴 公曆二月六日巳正
好孤獨、漫長的旅程。 看的時候有點難以融入進去的無所適從,可能與現實生活太遠,有很強的割裂感。 但或許這纔是人放下自娛自樂的狂歡,接受對話的無法抵達,接受變故的隨機發生,接受不確定性,接受事與願違的某種人生態度。 “對於最善良的人,最溫和的人,最勇敢的人,世界不偏不倚,一律殺害” 道路都有它自己的方向和目標,人無力改變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