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茨傑拉德
《夜色溫柔》是菲茲傑拉德生前最後一部長篇小說。他人生的最後階段正是最黑暗艱難的時期,生活上出現嚴重的經濟危機,妻子澤爾達也深陷精神疾病的煎熬。菲茲傑拉德通過這部作品挖掘心路歷程,描繪“大蕭條時代”來臨,美國夢的破滅,一切來得那麼快消失得也那麼快,就像一場短暫的夢。
斯科特對權貴階層的認識可謂一針見血。他畢生試圖成爲他們中的一員,就像他的主人公,但最後總是被那個他心儀的階層所不容。 從普魯斯特到菲茨傑拉德,再到海明威和喬伊斯,這是一條非常有意思的主線。普魯斯特就像斯萬,是新貴,蓋爾芒特公爵夫人是舊時的日耳曼貴族,小說中貢佈雷家門口的兩條小徑,一條通往斯萬家,一條通往蓋爾芒特家,社會在這裏分野,也逐漸融合。資產階級額新貴的斯萬的夫人奧黛特最後成了蓋爾芒特公爵的情人,女兒希爾貝特嫁給了聖盧,成爲真正的公爵夫人。社會在解體,在重組,個人奮鬥的資產階級嶄露頭角並日漸走向社會的中堅。這種混合很美好,傳統的道統依然存在,新興力量生機勃勃,大概這就是美好年代的本質吧。 到了爵士年代的菲茨傑拉德,與海明威所處的迷惘一代其實是同一代人,只不過爵士時代指的是美國,迷惘一代是一戰後的歐洲爲主的年輕人。爵士一代是美國最欣欣向榮的時代,金錢至上,禁忌和倫理紛紛被打碎,美國夢一個個被實現,但是這種高度繁榮背後的秩序重建卻帶來陣陣巨痛,這就是蓋茨比索經歷的一切,老錢和新錢的衝突。這種衝突其實是和普魯斯特看到的情形相似的,只不過,在美國老錢勢力沒有那麼根深蒂固,新錢對老錢的模仿還停留在奢華浮華的表面,不像歐洲的老錢奢華之外還崇尚文化,崇尚沙龍中的貴族做派和文化的成色。 所以,爵士時代和美好年代有一定的相似性。從這個角度,菲茨傑拉德就和普魯斯特很像了。他們的區別是,普魯斯特遊走在貴族沙龍的時候基本上是得心應手,因爲他本身就屬於他們,但是菲茨傑拉德卻並不屬於老錢陣營,他只是因爲才華才被他們所認可,就像他娶了澤爾達,其實是勉爲其難的,青年才俊高攀了門第,蓋茨比之於黛絲,迪克之於沃倫家,都是如此,甚至在菲茨傑拉德的短篇小說中也經常有這樣窮小子和富家女的不對等愛情。菲茨傑拉德癡迷於此,既嚮往又嫉恨,和澤爾達的關係已經讓他疲於奔命,如果可以重新來過,他是一定不願意再來一遍的。這本《夜色溫柔》簡直是他對自己過往人生的全盤否認,是他和澤爾達關係的一次徹底的清算。但菲茨傑拉德終究是軟弱的,一次次的崩潰,直到失去所有的尊嚴,最後消失在故鄉的不知名小鎮中,而換了海明威,就是飲彈自盡。 菲茨傑拉德橫跨塞納河的兩岸,心儀左岸,身體卻很誠實,住在香榭麗舍大街。 海明威比他徹底不少,他就是波西米亞的,就屬於拉丁區,在盧森堡公園偷鴿子,在西班牙看鬥牛,在戈丁酒吧打拳擊。他一點都沒有身份焦慮,因爲他本身就沒啥來歷。 到了喬伊斯,那就更加徹底,毫無一丁點歷史的包袱,他本身就來自於大英帝國的離島,孤懸海外的都柏林就像一個沒有來歷的新人,所有的作爲都是全新的,怪不得文學史上最偉大的創新是來自於喬伊斯這個都柏林的年輕人。
近乎自傳體的小說,菲茲傑拉德在這本書裏寫下了他的後半生,隨後頭也不回奔向死神的懷抱。 菲茨傑拉德的逝去是美國文壇必然的痛惜,他年僅44就撒手人寰,留下代表着爵士時代的小說傳頌,像他的一生一樣,年華浪擲,歲月消逝,他在好萊塢憑空消耗自己,萬千星輝隨風而去,只剩下他遺落在金錢的廢墟里死去。 小說旨在表現爵士時代上層階級的空虛,腐壞,揮霍無度,在金錢中消磨時光,利用人心,假裝自己還有靈魂。 迪克,作者本人的象徵。他被上層階級的代表——尼克爾吸引。她美麗,嬌弱,魅力無限,是一個需要迪克照顧,同情,悉心呵護的美人。迪克喜歡這種美人,他習慣於做拯救者,他近乎自得的騎士精神驅使他接下了這個艱鉅的任務,成爲了尼克爾的監護人。 從此彬彬有禮的迪克.戴弗在墮落的懸崖下越走越遠。嬌軟的尼克爾是一朵食人花,靠着迪克的供養而活,迪克越枯萎,她越鮮豔,玫瑰如血般綻放。 迪克第一次出軌就敲響了警鐘。那時他紳士,風度翩翩,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沒人不喜歡他。他憑藉自己的魅力吸引了羅斯瑪麗,那時他還是這段感情的上位者,尼克爾尋求着他的憐惜。 迪克被尼克爾壓的不堪重負,她的精神病一直在消耗着他的精神,他的天賦,他的全部。迪克是個天才,菲茨傑拉德也是。迪克爲了幫助尼克爾一點點泥足深陷,菲茨傑拉德爲了供養澤爾達在好萊塢撰寫他不喜歡的劇本,浪擲他的天賦,消費他的才華。 於是轉折出現了。迪克醉酒後打人了,第一次。他被銬進了警局裏,人生的下坡路從此開始。尼克爾發現迪克也好像是個普通人,迪克也厭惡尼克爾對自己的壓榨。感情上的地位也變換,尼克爾佔據高位,盡情顯示她的魅力。而迪克越陷越深。 迪克變了。他開始飲酒。他開始尖酸刻薄。假面戴了是會累的,迪克累了,所以他不再僞裝。他厭惡那些人的虛僞,厭惡他們的無知,厭惡他們的無用,空虛,又荒蕪的精神世界。所以他恣意嘲諷。 終於,他們離婚了。這段感情走到這裏有目共睹。尼克爾容光煥發,迪克落魄歸隱。本就不平等的感情也經不起耗。愛情是兩個完整的人相互吸引,他們始於一方的責任心和保護欲,直到另一方發現,啊,你也是個普通人,沒這麼高大上,於是光環破碎,厭煩頓生。走到一拍兩散。 理想主義被現實壓垮,浪漫主義經不起金錢傾軋,物慾時代,誰還有真感情。 菲茨傑拉德非常喜歡寫不對等的感情,似乎和他深愛的妻子有關。他的女方鍾愛出軌,而男方則是感情的付出者,失敗的承受者,在無怨無悔的愛之後走上了絕路。這也是他人生的寫照吧,他開着一輛鮮豔的紅色跑車上路,最後帶着她一起奔向大海,消亡。再見,鍍金時代的輝煌。
精神病醫生迪克·戴弗愛上了自己的病人尼科爾,一個因父親性侵而精神分裂的富家女。他娶了她,用他的能力和溫柔拯救了她。然後,在漫長的婚姻中,他被消耗殆盡:從社交圈的風流人物變成酗酒打架的普通人,與年輕女演員羅斯瑪麗出軌,最終失去學術理想、失去婚姻、失去自我。與此同時,尼科爾漸漸康復,移情別戀,出軌了退伍軍人湯米。最後兩人分開,迪克退回美國某個無名小鎮,與尼科爾斷了聯繫,蒸發在地圖上的某個角落。 聽起來是一個很有張力的悲劇,對吧?一個拯救者反被拯救對象吞噬,一個病人康復後拋棄了醫生,角色倒置,命運諷刺。但菲茨傑拉德把這個故事講得,怎麼說呢,像霧裏看花。我知道鏡頭對準了什麼,但始終抓不住清晰的輪廓,讀完後腦子嗡嗡的。 第一部從女演員羅斯瑪麗的視角切入,讀者看到戴弗夫婦閃閃發光的表面,派對、魅力、掌控一切的氣場。羅斯瑪麗愛上了迪克,迪克也心動了,但退縮了。第二部突然閃回,介紹迪克如何遇見尼科爾、如何跨越醫生的邊界愛上她、如何放棄學術前途、如何在沃倫家的阻力下結婚。第三部跳到第一部四年後,迪克已經迅速下沉:酗酒、刻薄、打架、與合夥人弗朗茲決裂、社交死亡。尼科爾已經謀劃離開,最終與湯米在一起。迪克心平氣和地同意離婚,然後消失。 問題是,迪克是怎麼從“完美的拯救者”變成“刻薄的酒鬼”的?書中提到迪克把自己奉獻給尼科爾、放棄學術、被消耗,但這些是狀態描述,不是過程展示。當迪克最終說"你毀了我"時,我只覺得他在甩鍋,一個精神科醫生愛上自己的病人,這不是職業常識嗎?他選擇了這條路,然後怪病人毀了他? 蓋茨比至少有一個明確的慾望,你可以理解他,哪怕不認同。迪克想要什麼?學術?他放棄了。羅斯瑪麗?他退縮了。做一個好人?最後連這個都丟了。他像一面鏡子,只反射別人的需要,自己卻沒有核心。他的善良是一種隱蔽的自私,他需要被需要,所以娶了病人;他需要被崇拜,所以享受羅斯瑪麗的迷戀。當尼科爾不再需要他,他就空了。 更隱蔽的是金錢維度。全書對財富的運作寫得極其隱蔽,但線索散落各處:診所是尼科爾的錢投資的,裏維埃拉的生活方式是沃倫家的財富支撐的,離婚時迪克關心的是怎麼把尼科爾的錢慢慢抽出來。他從未真正經濟獨立,卻假裝不在乎錢。這種壓抑的渴望比直白的貪婪更扭曲,但菲茨傑拉德沒有深挖,他捨不得讓迪克徹底醜陋。 尼科爾的起點是創傷:父親的性侵,精神病的反覆發作。與迪克的關係從一開始就畸形,病人與醫生、女兒與父親替代者、被拯救者與拯救者。她的康復寫得很精彩,“她對抗他,用她的金錢和因爲姐姐不喜歡他而必將支持她的堅定信念,用細數他刻薄之下新近樹起的敵人;她用她敏捷的狡詐對抗他酒肉後的遲鈍,用她的健康美麗對抗他衰朽的身體,用她的狂妄無度對抗他的美德道義——在這場內心的戰鬥中,她甚至動用了她的弱點——用殘舊的盆鉢瓶罐英勇無畏地戰鬥,這些空空的容器曾經裝着她已然贖清的罪孽、惡行與過失。”她曾經羞恥於這些容器,現在她把它們倒空,發現空容器本身可以當武器。她不再試圖完整,她用破碎戰鬥。但這場勝利冷酷得可怕。她“判定了自己不曾犯下欺瞞說謊的罪過”,自我赦免,不需要法庭、不需要上帝、不需要迪克。她轉向湯米,哪怕湯米根本不懂她,只能提供一個更簡單的依賴。她“不太能記得人”,她的激情“一個星期之後就忘了”。我無法爲她高興,也無法爲她悲傷。 書名《Tender Is the Night》的含義來自濟慈的詩《夜鶯頌》:“Tender is the night, And haply the Queen-Moon is on her throne.”但菲茨傑拉德扭曲了這個意象。濟慈的夜色是溫柔、治癒、詩意的,而菲茨傑拉德的夜色則是溫柔地、緩慢地、不可抗拒地吞噬一切。月光是溫柔的,它讓一切柔和、變形,失去邊界,這種溫柔比暴烈更可怕。但問題是:反諷需要距離感,而菲茨傑拉德的寫法太沉溺了。他一邊批判爵士時代的空虛,一邊享受描寫派對的光影;他捨不得讓這些人真正醜陋,捨不得讓派對停止,捨不得讓迪克徹底承認自己就是想要錢和權力。
Tender is the night lying by your side Tender is the touch of someone that you love too much Tender is the ghost the ghost I love the most Hiding from the sun Waiting for the night to come 我醉了 我的愛人 夜色撩人 情思氤氳 過往因此而成 未來亦將因此而生 在你燈火輝煌的眼裏 縈繞交纏喃喃低吟 當我的光曝在你身上 重逢就是一間暗室 請你側耳傾聽 歌聲嫋嫋如頌如贊 久遠縹緲遙遙難及 你看 這夜色如此溫柔 可我寧願只看着你 直至玫瑰色晨曦 不介意我拉下窗簾吧? 那就拉上吧,親愛的。 沉入遲緩的夢中 悶熱隱祕的房間 雙頰潮紅的姑娘 心滿意足鹿的眼睛 她站在他的腳上 雛鳥般緊貼着他 仰起頭 像一本攤開在他面前的書 想一想 你有多愛我 我不要求你永遠這樣愛我 可請千萬記得 在我的身體裏 永遠有一個今晚的我
閱讀天賦型作家的文字真是一種享受。同樣是字裏行間含而不露的哀慼,日式“物哀”卻總讓我覺着矯飾造作,在Fitz筆下則一切恰到好處地令我肝腸寸斷。作者極擅長用零碎反覆的細節造勢,“放下窗簾”、“藍色的血管”總讓人想到蓋茨比的綠光;加之忽快忽慢的節奏與獨特的韻律所帶來的情感共振,實乃“流動的盛宴。” 很奇怪地能夠與尼科爾——一片流落的藍色相共情,無論深及腠理的敏感與自尊、痊癒後如昆德拉筆下的玫瑰香氣征服世界的願景、甚至她灼燒滾燙以至於爲人詬病成卑微的愛。 我會永遠嚮往那些熾烈燃燒的生命。孤注一擲的勇氣、爲飛翔而生的造物,身上披覆了預言卻渾然不知。要麼愛,要麼死。一個善戰的惡魔,最最熱切的惡魔,眉如臥蠶,言笑晏晏:“我的勇氣加上你的勇氣,對抗整個世界總夠了吧?”「他們渴望燃燒,像神話中巨型的黃色羅馬蠟燭那樣燃燒,渴望爆炸,像行星抨擊那樣在爆炸聲中發出藍色的光,令人驚歎不已。」 被愛,意味着被消耗,被燃成灰燼。愛,則意味着永不枯熄的明燈放射光芒。被愛是轉瞬即逝,愛則是永存不滅。一如弗洛姆在《愛的藝術》裏說過,爲人所愛並不是一個完全之解。愛其實是一種能力,一種主動創造的傾向。 「我知這世界本如露水般短暫,然而,然而——」 無盡的夜霧緩緩翻滾,不介意我放下窗簾吧?讓我看清你的臉吧。即使是那昏暗中因愛慾而扭曲了形狀和邊緣的面容,已然成爲我破碎記憶裏的無限光亮,我沒法不想去記住你的臉。
資本主義的問題就得資本主義寫,菲茨傑拉德寫這本時候,能通過許多真實的細節讓人觸碰到那個年代那個階層紙醉金迷的生活,卻在字裏行間讓人感覺那種金光閃閃的生活隨時要破碎崩塌。 是時代的原因?戰爭的原因?階層的原因?或許都有。 前40%真是無聊之無聊,莫名其妙出現而沒有介紹的一羣人,要說八卦也不說,要決鬥也無人受傷,看起來熱熱鬧鬧嘰嘰喳喳但啥也沒幹,讓人感嘆你們要不找個班上。 到後來開始寫迪克和尼科爾之後,故事才終於邁入主線。你說他們的感情是移情也好,同情憐惜也罷,都不得不說這一對確實是很符合“夜色溫柔”這個說法,迪克在尼科爾這邊得到金錢與被需要感,尼科爾在迪克這邊得到治癒和生命力,人會蒼老,精力會衰退,然而有錢的階級依舊還是有着自由的資本,大可去找尋新的愛人新的刺激。 但一切都如同之前紙醉金迷的生活一樣,浮華,虛假,如同泡沫一樣的。(這一點貝比其實是最典型的代表) 菲茨傑拉德其實是把自己和自己的生活剖開給他人看,犀利而殘酷。 每次看這種題材的書都覺得挺無力的,年輕時候總覺得自己能夠解決所有問題,他們明明知道那枚金幣帶着詛咒,那朵玫瑰擁有毒刺,然而他們還是會伸手,試圖將那些金光閃閃的美好的東西佔爲己有。 迪克與生俱來的魅力如果是做醫生,那麼他確實會實現自己的理想,不會那麼有錢但喫喝不愁,而且他能在治療中滿足自己的抱負和慾望。他面對尼科爾的愛的時候早早就被提醒過,你不能當她一輩子的醫生,你沒有那個精力,你的熱情和精力會被耗乾的。他自己也未嘗不清楚,精神疾病和階級差距的代價,然而尼科爾就像溫柔的夜色。 對應《夜色溫柔》這個標題的,是評論時不時出現的一句詩,“不要溫和地走進那個良夜。” 年輕的迪克最終還是走入了那個良夜。
2020·146《夜色溫柔》菲斯傑拉德 的確沒錯,爵士樂般的作品。 欣賞的人,按喜好編排了節奏,投入了情感,自喜心有靈犀; 不喜歡的人,心裏有自己的堅持和標準,咕嘟找不着調。 故事分爲幾層,情節也各自構成完整的迴路。 首先是關於情慾。 每個人都很坦誠面對自己的感覺,偷情都是光明正大的那種。 Rosemary的母親鼓勵女兒勇敢地嘗試,Dick的回應既有父愛的孽戀,又有佔有的慾望;而Nicole作爲反擊,和昔日共同好友湯米,從夜奔跳到領證了。 環法自行車賽時的三人攤牌,簡潔的像是十年的感情如同一夢。 這是作者本身的風流韻事?還是把個人經歷和嚮往揉碎了,捏成一部粉紅小說? 另外是幾個命運的標價案例展示 “我一生只求能有一次機會” 鞋油配方發明者彼得森,說出了內心的真實想法, 概括標記了這本書裏所有人關於得到和失去,成就並摧毀靈魂交換故事,以愛之名。 平民出身,以母親遺產唸完大學的醫學士理查德,他得到的機會是作爲醫生,作爲伴侶,與美貌與富有的Nicole,共渡11年的婚姻生活。代價是接受妻子不幸的遭遇,並有精神疾病的現實,以及抑制這些財富帶給他的光環下,隨之而來的吸引力。 一場宿醉和街頭拳鬥,就輕鬆把這一切擊破粉碎。 Rose Mary,冉冉升起的電影新星,母親送她進入製片人的套房,自此開始“爸爸的小姑娘”的星途。但是夜裏的時間,很多將不屬於她自己。 瑪麗·諾斯有了換姓的機會,她要進入一個新的財富。在這個世界裏,貴族行額手禮。爲此,她不能帶身份證,穿水兵服,去酒吧鑲蕾絲邊。 作爲菲斯傑拉德的最後一部長篇小說,作品延續着成名作《了不起的蓋茨比》奢靡的風格,又新加入了歐洲與Zelda養病的經歷和感觸。 中年回望,命運轉輪。 一切都沒能定格,旋轉木馬上的五光十色,也可以是關燈息影后的暗淡無光。
菲茲傑拉德的夜色溫柔,前半本感受只有痛苦。痛苦。還是痛苦。 痛苦緣由之一,首要的,文風沒能達到預期。這位作者在宣傳中靠文字優美詩意出名,至少宣傳裏文風優雅華美天才是賣點。可我讀下來,只有一到兩句美的令人心悸,其他雖有值得賞味的地方,卻遠沒達到聽聞中的心理預期。有部分讀者反應是翻譯問題 ,這版譯者貢獻的已經是目前最能保留文學價值的版本 可還是免不了譯製腔嚴重的問題。這點確實會消磨掉一部分詩意,但文中有不少平平無奇的寫景段落,讀者們也沒有讀到原文,卻就着翻譯過來稀鬆平常的段落大加讚賞,我認爲有些人云亦云,附庸風雅了。 前半本痛苦原因之二,文化背景板不同。取最簡單最直觀的來講,大量聞所未聞的名勝地名,繁複多樣的酒飲名與象徵含義,作者本人喜歡的西方文學典故引用,長而複雜的外國人名,以及有部分角色名字重合,不是說不好,裏面有作者設置的情節巧思和親屬關係網,但對於我當讀者時候來說,理解起來每個人的關聯都喫力又費勁,需要時不時停下來搜索,影響閱讀體驗。 作者沒有像講故事似的娓娓道來,而是更加自然的從主人公們的一個生活切片入手,人生中的他與她與他們不會爲了讀者服務挨個慢慢登場,而是像本就存在的人一樣按照自身節奏生活。所以當我空降在他們交織的人生中,面對形形色色的角色,在熟識他們,瞭解他們的性格底色之前,很難記住各自的生平經歷更別說長名了。 即便如此,我還是想點推薦。在我經歷了轉輾反側的痛苦後,尼克爾與迪克互相消磨殆盡的人生開始真正走進了我心中某一塊區域。我會隨着迪克剝離出片片來自交際過,相愛過各類人的人格碎片而感到撕扯皮肉般的痛苦,會隨着尼克爾賴以吸血的精神血包變得空洞自甘墮落而不安,會爲二人在經歷了比七大洋形成以來,波瀾過的所有起伏還要多的多的磨合後,卻在一個再平凡不過的下午於路邊咖啡館潦草告別所有的所有而陷入久久的遺憾。甚至連刮到一般的鬍子都還沒有來得及清理乾淨,就已經到了說再見的時候。 迪克與尼克爾像常年沉湎於湖底淤泥深處,互利共生的藻類植物,隨着彼此關係碎裂,積攢過多的情感沉沒成本被連根拔起,根莖相連間帶起潛藏於泥潭間隙的大小寄生動植物,周圍的人們一如吸食二人營養的寄生者,在二人剪不斷理還亂的根莖中隨着從湖底深處逐漸上升沖刷的越發清晰,變得越來越有血有肉。這是最值得推薦的地方,而作爲噱頭的文風本身,卻沒有那麼耀眼。
說實話這本書沒有預想的那麼好看 但的確是另類風格 沒怎麼看過 迷惘的一代作家的書 可能也就看過了不起的蓋茨比 和老人與海 三本書看過後的感覺都驚人般相似 就是不知所措 不知道自己看懂沒 看時的感覺也很相似 都是可看可不看 彷彿繼續讀下去的理由只有一個就是把它讀完 別半途而廢 在看這本書的一開頭就發誓讀完 所以當然不能違背初衷 說點兒正經的 羅斯瑪麗的出現看似是迪克和尼克爾感情破裂的原因 湯米的亂入使得離婚順其自然 可是其根本原因應該是兩人並沒有精神上的契合 頂多只是肉體上的歡愉 感官上的衝動 荷爾蒙作用下的迷戀和瘋狂 精神病醫生迪克作爲尼克爾的主治醫生 看似一開始治癒了她 可是那是把他自己全身心奉獻進去的療程 病人和患者的關係如果一開始可以以相互依賴存活 之後但凡兩人之一有改變 根基就會不穩 那麼當初的互相依賴會坍塌 迪克的改變與其說是羅斯瑪麗帶來的 不如說是迷惘一代的放縱墮落追求不羈導致的 一旦沉迷於酒精 放縱墮落的自我基本不可能完成自我修復 而尼克爾根本無法擔當迪克的拯救者 如果一開始有精神病的尼克爾是讓人憐惜的對象 那麼讀到結尾 我想我最可憐的應該是迪克 他被自己的無私扯進萬劫不復的關係 後因簡單純粹卻經不起推敲又膚淺無營養的感情被動拽出一半 等他自我意識覺醒 卻非理性地無意中選擇酒精墮落 遲遲不能復原 後再次被動地被徹底拉出後變得一無所有 他的帥氣 年輕 朝氣蓬勃 聰明才智 醫學天賦 在迷惘的一代的大背景下 全都破碎 讓人不甘心的同時也無可奈何 不知道fitz寫到結尾怎麼想 但是我想這應該是他認定的最合適的結局
因爲愛《了不起的蓋茨比》,所以愛《夜深溫柔》,這便是愛屋及烏吧。夜色溫柔,多麼美好:奢靡的生活,喧囂的舞會,俊男美女,風度翩翩,不知疲倦,粉色燈光之下,遠遠看去,着迷沉醉,真美啊,請停留一下吧。不可否認,書名也深深吸引着我,讓我浮想聯翩,可惜萬物都會變化,再美好的事物也不能永恆。 究竟該如何對待愛情,菲茨傑拉德在《了不起的蓋茨比》中說:“如果打算愛一個人,你要想清楚,是否願意爲了他,放棄如上帝般自由的心靈,從此心甘情願有了牽掛。”山盟海誓之時,男女雙方都是極爲認真的,都是真誠地相信自己的誓言,都願意爲之付出巨大的犧牲。可是最後呢?幸福的戀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戀人有各自的不幸。待到因爲時間,感情逐漸變淡;待到確實無法忍受異地煎熬;待到無法接受對方缺點;待到家庭反對,壓力過大;待到遇上渾身散發光彩的新鮮的誘人的人……那時候想到的會不會是:年少輕狂,只因爲年輕,承諾才如此輕易出口,幼稚可笑。這一刻對自己的背叛太傲慢,將以前歲月都否定貶低!不該吧! 人生在世,究竟爲何,該賦予什麼樣的意義?沒有答案或者說答案不到最後難以確定的問題不值得耗費太多時間。只是啊,爲何愛情對整個人生有如此大的影響,爲何愛情甚至能夠激發人們去犧牲一切?不管是書中的迪克,還是現實中的菲茨傑拉德,都被愛情折磨得苦不堪言,丟失整個人生。不是求而不得的痛苦,而是得後迷失的無助。愛情究竟是什麼東西?咋就有這麼大威力?前段時間讀到,各種心理學分支構成了心理學,很難用一個概念來概括心理學,莫非愛情亦是如此?也許愛情包括很多很多,自然包括人生中許多其他的感情,它不是跟其他感情並立的,而是與其他的錯綜複雜在一起,因而有這麼大威力,但我們卻只把它當做愛情。頭腦亂糟糟,睡覺吧,不管了。明年重讀一遍,興許能看到這次沒看到看懂沒看懂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