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光潜
《读写指要》是上海文艺出版社新出“朱光潜三书”之二,与青年人谈如何学习中国古典文学。全书分为四部分:“方法与途径”,讲古典入门应该读哪些书,精读与选读;“风格与特征”谈诗,“阅读与欣赏”则就古典诗词中的经典进行深入解析导读,“附录:练习与写作”,以自己的经验,教年轻人如何运思写作。本书的编选,意在引导年轻的读者,习得阅读的方法和途径,但最终,如朱光潜先生所说,“读书好比探险,抉择还要靠你自己。”朱光潜(1897-1986),字孟实,安徽桐城人。著名美学家、文艺理论家、教育家、翻译家。
先生的书在课业之余读了有好几本,每一本都很喜欢。读他的文字倒像是捧了杯茶与他闲聊,细啜之下滋味更甚。 受他的引导去开始了解美学也是很有趣的,至少能知道自己对文艺作品的喜爱是怎么一回事。对美学的了解又反过来升华了自己的欣赏过程,精神上有了更深广的享受,也是意外之喜了。 宗白华先生的《美学散步》也很喜欢,都是值得反复回味的书。
有些观念已严重过时,将就看吧……
朱光潜先生谈诗如是说:使联想有突然性而同时又有必然性,这是诗人所要走的难关;见到它的突然性而同时又见到它的必然性,这是读者所要走的难关。诚实是诗人的责任,努力求领悟是读者的责任!情趣、意象、语言是诗的三大要素。诗的格律的大原则就在纡回往复,周而复始,意不尽于言,而情多见于声。诗的格律落在庸手,人为的纪律可以变成人为的桎梏,自然的适应可以变为极不自然的歪曲。我们只须提及两点事实,第一,稍有做旧诗经验的人都明白调平仄压(押)韵是很容易的事,格律并不一定成为桎梏。……第二,格律的原则在整齐御(与)变化,寓变化于整齐,它不是一成不变或是死板的。《读写指要》颇多如是的独到见解,值得一读学习。
平日看似自己不少说话、写文,其实全然不会说、不会写。
朱光潜先生的话对我读书方式以及读书品味影响很大。
我们如何写作? 01 如今爱读书的人似乎是越来越多了。可是,如果随便找来一个爱读书的人,问他:“你读了那么多书,有没有自己写一些东西呢?”得到的回答很可能是“没有”。 原因何在? 自视太低的人会说:“写作需要特殊的天才,我自小就没表现出一点这样的天才,就算动笔了,写来写去也总不如那些天才作家们写得好,倒不如索性不写为妙。” 而自视太高的人则会说:“我读过那么多优秀的作品,对于文学就算不是个专家也算是个内行人了,我就是懒得写,只要动笔,一定能写出与众不同的作品。” 这两种人,阅读越多,对于写作就越是懒惰。对于前者而言,读过越多优秀的作品,便越确信自己没有写作的天才;而对于后者来说,读得越多便越相信自己不鸣则已一鸣必然惊人。 还有一种人会说:“我虽然写得很平庸,可是我看旁人的作品却有一副高明的眼光。”这是典型的眼高手低了。 而在这三种人之外,还有一种人。他们真诚地愿意写作,只是不得其法。尝试过几次动笔而以失望告终后,便慢慢有了滑向第一种人的倾向。但终于没有彻底变成第一种人。他们读到好文章时,还是会拍案叫绝,为之兴奋不已,还是会时不时涌动着写作的热情。 他们还有情感和思想可表达。那就,不妨动笔试试看。 02 动笔之前思考下这个问题:创作行为本质上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使情感和思想凝定于语言。 我们所见之人、所赏之景、所经历之事,总会在某些时刻,让我们产生一种“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冲动。可是大多时候,都是心里千千言,落笔无一字。心里有话说不出的痛,你有过吗? 譬如说,偶尔有一阵感触,便觉得大有“诗意”,吟出来的却只是“大海啊,都是水”;或者经历了一件奇事,便觉得这是写小说的好素材,沉思半天却终究没有本领把它写成小说;又或者领悟了某个道理,自觉豁然开朗,却无法条理清晰地娓娓道来。 于是,“情动于中”而“言之不足”,便只能“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了。 问题出在哪儿呢?简单说来,那所谓的“诗意”、“小说”或“道理”都是幻觉。所谓“有话说不出”,“说不出”的根本原因在于,那“话”根本就还没成为话,我们根本就没有想清楚。就像,我们看到一篇文章或一部作品,尽管每个字都熟悉,可是我们写不出来。 比如说,“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哪个字我们不认识,哪个字我们没用过?甚至,我们在某个春天便有过诗中所描写的体验,可是,我们就是无法写出这么一首好诗。 由此可见,那些在心中飘忽来去的情感和思想,本质上只是一些未成形的混乱的意象和概念,我们的虚荣心使我们相信它们是一篇“未完成的好文章”或是一部“未写出的好小说”。 那我们怎么才能知道,那些情感和思想到底只是一些幻想,还是未完成的好文章呢?只有动笔才能检验。 03 “艺术的创造不过是手能从心”。比如说我某天夜晚散步时发现,前一晚下过的雪还未完全融化,道路两旁的树下有一些雪堆,上面覆盖着黄褐色的枫叶,在昏黄的路灯下,我仿佛置身于一幅油画之中。 积雪、枫叶、道路、路灯,即使拿给我整套画具,我也不能把画出来,即使它们就在我的眼前。为什么?因为我连个苹果都画不圆。如果我勉强动手,那么我所画出来的绝不是我想要表达的。 所以,穷究到底,艺术的创造不过是能让可供欣赏的意象支配筋肉的活动。而这个意象,则是我们表达情感或思想的载体。 文学创作也是同理。写作中最让人觉得玄妙的,大概就是所谓的“思路”了。但“思路”说到底,其实也不过是筋肉活动所走的特殊方向而已。此话怎讲? 古代文人常把“思路”称为“文气”。曾国藩在《家训》里说过一段话: 凡作诗最宜讲究声调,须熟读古人佳篇,先之以高声朗诵,以昌其气;继之以密咏恬吟,以玩其味。二者并进,使古人之声调拂拂然若与我喉舌相习,则下笔时必有句调奔赴腕下,诗成自读之,亦自觉琅琅可诵,引出一种兴会来。 从这段话看,可见“气”与声调有关,而声调又与喉舌运动有关。再仔细想想,当我们写文章的时候,是不是脑子里一直有个声音,我们写每一句话都像是在做听写? 既然创作不过是“让意象支配筋肉”,那么一个很自然的话题就是:在写作中如何锻炼筋肉呢? 04 如果是日常练习,则不妨从写日记开始。因为初写时,最好从知道清楚的和易于着笔的材料开始,当然,知道得不清楚的也不易于着笔。而一般人对自己日常生活还是知道得比较清楚的。 写日记不能记流水账,流水账就与创作无关了。要把日记当成一种写作练习,就要把本身有趣的材料记得有趣。如果仔细观察处处留心,每天的见闻感想绝不会少。 每遇到想说、可说的话,抓住机会马上就写,尽可能使写出来的和心中所想到的恰相符合。这样的努力有三个好处:一是逐渐养成艺术家看事物的眼光,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可以发现值得表现的情境;二是可以抓住细节,养成精确描写的习惯;三是可以提高写作技巧,逐渐使难写的变得易写。 那如果现在已经坐在了桌前,面对一张白纸或空白文档准备动笔了,那又该如何开始这趟写作之旅呢? 首先当然是定主题。有了主题之后,就抱着这个主题自由联想,不拘大小,不问次序,想到某一个点,就用纸条记下小标题,如此一直想下去,一直记下去,一直到把当时能想到的意思都记下来为止。 做完这种寻思的工作,就把那些杂乱无章的小纸条放到一起,看一眼小标题,仔细衡量,把无关紧要的点都扔开,留下应该说的,再理出一个线索和次序来。顺着这个线索和次序,便可以写出一个提纲了。 写出提纲,文章的轮廓基本就有了。每一个小标题就是每一段或每一部分的中心思想,再围绕这个中心思想,一句一句地写下去。写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新想法,那就再记到小纸条上,以备后续调整。一个意思没写完,就不要停下来。 等到一段一段的意思都表达完整了,再摆弄摆弄,理一理逻辑,顺一顺语句。如此,写出来的就是一篇比较像样的文章了。 所以,你学会了吗? 别急着回答,写几篇去吧!
读完这本书就像上了一学期的语文课一样,前面部分是讲的如何看书评论书,评论各种文章类型(重点说了诗)。 这里说到一些很好的方法,没有光讲理论,我平常读书大部分时候读书是因为兴趣,很少有为了学习某个类目而去读一类书,没有形成一个体系,没有对这些知识进行整理归纳总结。兴趣读书可以,但是不能成为主要的读书类型,你读书的目的是为了什么?要有一个选定的方向,去系统的读 后面的部分就说的是理论上,各种文体的对比分析,中西方艺术的分析,尤其还是作者所处的时代,白话文刚刚推广古文尚在流行的时代,作了很多对比和分析,有些观点限于时代可能在今天不那么正确,但是大部分观点都是正确的。 理论看着看着就很难受了,由于不是相关专业的,有些意境光靠想象就很体会到,中途也几次弃读了(就像书中说得思想的惰性,总是想轻松愉快的事情,而不愿去做费力费脑的事),这本书也是后人根据作者的文章整理编辑而成,所以各篇文章的联系也不紧密。前后隔了很长时间断断续续的看完了,书是好书,但是不那么好读,好书不厌百回读,还会在读的。
2022年7月10日 星期日 祝福早安 天气阴雨 气温27℃《读写指要》 文学与语文(上) 内容、形式与表现 从前我看文学作品,摄引注意力的是一般人所说的内容。如果它所写的思想或情境本身引人入胜,我便觉得它好,根本不很注意到它的语言文字如何。反正语文是过河的桥,过了河,桥的好坏就可不用管。近年来我的习惯几已完全改过。一篇文学作品到了手,我第一步就留心它的语文。如果它在这方面有毛病,我对它的情感就冷淡了好些。我并非要求美丽的词藻,存心装饰的文章甚至使我嫌恶;我所要求的是语文的精确妥帖,心里所要说的与手里所写出来的完全一致,不含糊,也不夸张,最适当的字句安排在最适当的位置。那一句话只有那一个说法,稍加增减更动,便不是那么一回事。语文做到这个地步,我对作者便有绝对的信心。从我自己的经验和对于文学作品的观察看来,这种精确妥帖的语文颇不是易事,它需要尖锐的敏感,极端的谨严,和极艰苦的挣扎。一般人通常只是得过且过,到大致不差时便不再苛求。他们不了解在文艺方面,差之毫厘往往谬以千里。文艺的功用原在表现,如果写出来的和心里所想说的不一致,那就无异于说谎,失去了表现的意义。一个作家如果不在语文精确妥帖上苛求,他不是根本不了解文学,就是缺乏艺术的良心,肯对他自己不忠实。像我们在下文须详细分析的,语文和思想是息息相关的。一个作家在语文方面既可以苟且敷衍,他对于思想情感的洗炼安排也就一定苟且敷衍。处处都苟且敷衍,他的作品如何能完美?这是我侧重语文的一个看法。 我得到这么一个看法,并不是完全拿科学头脑来看文学,硬要文学和数学一样,二加二必等于四。我细心体会阅读和写作的经验,觉得文学上的讲究大体是语文上的讲究,而语文的最大德性是精确妥帖。文学与数学不同的,依我看来,只有两点:一是心里所想的不同,数学是抽象的理,文学是具体的情境;一是语文的效果不同,数学直述,一字只有一字的意义,不能旁生枝节,文学暗示,一字可以有无穷的含蓄。穷到究竟,这还是因为所想的不同,理有固定的线索,情境是可变化可伸缩的。至于运用语文需要精确妥帖,使所说的恰是所想说的,文学与数学并无二致。 人人都承认文学的功用在表现,不过究竟什么叫做“表现”,用这名词的人大半不深加考究。依一般的看法,表现是以形式表现内容。这话原来不错,但是什么是内容,什么是形式,又是一个纠纷的问题。中国旧有“意内言外”和“意在言先”的说法。照这样看,以“言”表现“意”,“意”就是内容,“言”就是形式。表现就是拿在外在后的“言”来翻译在内在先的“意”。有些人纵然不以为言就是形式,也至少认为形式是属于言的。许多文学理论上的误解都由此生,我们须把它加以谨严的分析。 “意”是情感思想的合称。情感是生理的反应在意识上所生的感觉,自身迷离恍惚,不易捉摸。文艺表现情感,不能空洞地言悲言喜,再加上一些惊叹号,它必须描绘情感所由生的具体情境,比如哈姆雷特的悲哀、彷徨和冲突,在莎翁名剧中是借一些可表演于舞台的言动笑貌表现出来的。这就是说,情感必须化为思想,才可以表现得出。这里所谓“思想”有两种方式。一种运用抽象的概念,一种运用具体的意象。比如说“我打狗”这个思想内容,我们可以用“我”“打”“狗”三个字所指的意义连串起来想,也可以用“我的身体形象”“打的动作姿态”和“狗被打时的形象”连成一幅图画或一幕戏景来想。前者是概念的思想,后者是意象的思想,就是“想象”。两种都离不着“想”的活动。文艺在大体上用具体情境(所想的象)表现情感,所以“意”是情感饱和的思想。 在未有语文时,原始人类也许很少有抽象的概念,须全用具体的意象去想,几乎一切思想都是想象。这是最生动的想法,也是最笨拙的想法。你试用这种想法想一想“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或是“左据函谷、二崤之阻,表以太华、终南之山,右界褒斜、陇首之险,带以洪河、泾、渭之川”,其中有许多事物动静,你如何能在一霎时想象遍?运用语文是思想的捷径,一个简短的符号如“三百”“倾”“太华”“界”“带”之类可以代替很笨重的实事实物。既有了语文,我们就逐渐避繁趋简,概念的思想就逐渐代替意象的思想,甚至不易成意象而有意义的事物如“百年”“陇首”之类仍可以为思想对象。到了现在,语文和它所代表的事物已发生了根深蒂固的联想,想到实物树,马上就联想起它的名谓“树”字。在一般人的思想活动中,语文和实事实物常夹杂在一起,时而由实事实物跳到语文,时而由语文跳到实事实物。概念与形象交互织成思想的内容。因为心理习惯不同,有人侧重用实事实物去想,有人侧重用语文去想,但是绝对只用一种对象去想的人大概不会有。 语文与思想密切相关,还可以另用一些心理的事实来证明。普通说思想“用脑”,这话实在不很精确。思想须用全身,各种器官在思想时都在活动。你可以猜出一个人在用思想,甚至猜出他在想什么,因为从动作姿态上可以得到一些线索。有些人用思想时,必须身体取某种姿态,作某种活动,如叉腿、抖腿、摇头、定睛、皱眉之类,你如果勉强停止或更动他的活动姿态,就会打断他的思路。在周身中,语言器官的活动对于思想尤为重要。婴儿想到什么就须说什么,成人在自言自语时就是在用思想。有些人看书必须口里念着才行,不念就看不下去。就是“闷着想”,语言器官仍是在活动。默想“三百”,喉舌就须作说“三百”两字的动作,虽然这动作的显著程度随人而异。所以行为派心理学家说:“思想是无声的语言,语言也就是有声的思想。”单从文化演进的过程来看,思想的丰富和语文的丰富常成正比。一般动物思想不如人类,野蛮人思想不如文明人,关键都在语文的有无或贫富。人类文化的进步可以说是字典的逐渐扩大。一个民族的思想类型也往往取决于语文的特性。中国的哲学文学和西方的不同,在我看,有大半由于语文的性质不同。我们所常想的(例如有些伦理观念)西方人根本不想;西方人所常想的(例如有些玄学观念)我们也根本不想,原因就在甲方有那一套语文而乙方没有。所以无论是哲学或文学,由甲国语文翻译到乙国语文,都很难得准确。我们固然很难说,思想和语文究竟谁是因谁是果,但是思想有时决定语言,语言也有时决定思想,这大概不成问题。 从这些事实看,思想是心理活动,它所借以活动的是事物形象和语文(即意象和概念),离开事物形象和语文,思想无所凭借,便无从进行。在为思想所凭借时,语文便夹在思想里,便是“意”的一部分,是在内的,与“意”的其余部分同时进行的。所以我们不能把语文看成在外在后的“形式”,用来“表现”在内在先的特别叫做“内容”的思想。“意内言外”和“意在言先”的说法绝对不能成立。 流俗的表现说大概不外起于两种误解。第一是把写下来的(或说出来的)语文当作在外的“言”,以为思想原无语文,到写或说时,才去另找语文,找得的语文便是思想的表现。其实在写或说之前,所要写要说的已在心中成就,所成就者是连带语文的思想,不是空洞游离的思想。比如我写下一句话,这一句话的意义连同语文组织都已在心中想好,才下笔写。写不过是记录,犹如将声音灌到留声机片,不能算是艺术的创作,更不能算是替已成的思想安一个形式。 第二个误解是起于语文有时确须费力寻求,我们常感觉到心里有话说不出,偶然有一阵感触,觉得大有“诗意”,或是生平有一段经验,仿佛是小说的好材料,只是没有本领把它写成作品。这好像是证明语文是思想以后的事。其实这是幻觉。所谓“有话说不出”,“说不出”因为它根本未成为话,根本没有想清楚。你看一部文学作品,尽管个个字你都熟悉,可是你做不到那样。举一个短例来说:“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哪一个字你不认识,你没有用过?可是你也许终身做不成这么一首好诗。这可以证明你所缺乏的并不是语文,而是运用语文的思想。你根本没有想,或是没有能力想,在你心中飘忽来去的还是一些未成形的混乱的意象和概念,你的虚荣心使你相信它们是“诗意”或是“一部未写的小说”。你必须努力使这些模糊的意象和概念确定化和具体化,所谓确定化和具体化就是“语文化”,“诗意”才能成诗,像是小说材料的东西才能成小说。心里所能想到的原不定全有语文,但是文学须从有限见无限,只能用可以凝定于语文的情感思想来暗示其余。文学的思想不在起飘忽迷离的幻想,而在使情感思想凝定于语言。在这凝定中实质与形式同时成就。 我们写作时还另有一种现象,就是心里似有一个思想,须费力搜索才可找得适当的字句,或是已得到的一个字句还嫌不甚恰当,须费力修改,这也似足证明“意在言先”。其实在寻求字句时,我们并非寻求无意义的字句,字句既有意义,则所寻求的不单是字句而同时是它的意义。寻字句和寻意义是一个完整的心理活动,统名之为思想,其中并无内外先后的分别。比如说王介甫的“春风又绿江南岸”一句诗中的“绿”字是由“到”“过”“入”“满”诸字辗转改过来的。这几个不同的动词代表不同的意境,王介甫要把“过”“满”等字改成“绿”字,是嫌“过”、“满”等字的意境不如“绿”字的意境,并非本来想到“绿”字的意境而下一“过”字,后来发现它不恰当,于是再换上一个“绿”字。在他的心中“绿”的意境和“绿”字同时生发,并非先想到“绿”的意境而后另找一个“绿”字来“表现”它。 语文既与思想同时成就,以语文表现思想的说法既不精确,然则“内容”“形式”“表现”之类名词在文艺上究竟有无意义呢? 要明白这问题,我们须进一步分析思想的性质。在文艺创作时,由起念到完成,思想常在生展的过程中,生展的方向是由浅而深,由粗而细,由模糊而明确,由混乱而秩序,这就是说,由无形式到有形式,或是由不完美的形式到完美的形式。起念时常是一阵飘忽的情感,一个条理不甚分明的思想,或是一幅未加剪裁安排的情境。这就是作者所要表现的,它是作品的胚胎,生糙的内容。他从这个起点出发去思想,内容跟着形式,意念跟着语文,时常在变动,在伸展。在未完成时,思想常是一种动态,一种倾向,一种摸索。它好比照相调配距离和度数,逐渐使所要照的人物形象投在最适合的焦点上。这种工作自然要靠技巧。老手一摆就摆在最适合的距离和角度上,初学有时须再三移动,再三尝试,才调配得好。文艺所要调配的距离角度同时是内容与形式,思想与语文,并非先把思想调配停当,再费一番手续去调配语文。一切调配妥帖了,内容与形式就已同时成就,内容就已在形式中表现出来。谈文艺的内容形式,必须以已完成的作品为凭。在未完成之前,内容和形式都可以几经变更;完成的内容和形式大半与最初所想的出入很大。在完成的作品中,内容如人体,形式如人形,无体不成形,无形不成体,内容与形式不能分开,犹如体与形不能分开。形式未成就时,内容也就没有完全成就,内容完全成就,就等于说,它有了形式;也就等于说,它被表现了。所谓“表现”就是艺术的完成;所谓“内容”就是作品里面所说的话;所谓“形式”就是那话说出来的方式。这里所谓“话”指作者心中想着要说的,是思想情感语文的化合体,先在心中成就,然后用笔记录下来。 作品无论好坏,都有一个形式,通常所谓“无形式”(formlessness)还是一种形式。坏作品的形式好比残废人的形貌,丑恶不全;好作品的形式好比健全人,体格生得齐全匀称,精神饱满。批评作品的形式只有一个很简单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为完整的有机体。有机体的特征有两个:一是亚理斯多德所说的有头有尾有中段,一是全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互相连络照应,变更任何一部分,其余都必同时受牵动。 这标准直接应用到语文,间接应用到思想。我们读者不能直接看到在作者心中活动的思想,只能间接从他写下来的语文窥透他的思想。这写下来的语文可以为凭,因为这原来就是作者所凭借以思想的,和他写作时整个心灵活动打成一片。思想是实体,语文是投影。语文有了完整的形式,思想决不会零落错乱;语文精妙,思想也决不会粗陋。明白这一点,就明白文学上的讲究何以大体是语文上的讲究,也就明白许多流行的关于内容与形式的辩论——例如“形式重要抑内容重要”“形式决定内容,抑内容决定形式”之类——大半缺乏哲理的根据。 附注 这问题在我脑中已盘旋了十几年,我在《诗论》里有一章讨论过它,那一章曾经换过两次稿。近来对这问题再加思索,觉得前几年所见的还不十分妥当,这篇所陈述的也只能代表我目前的看法。我觉得语文与思想的关系不很容易确定,但是在未把它确定以前,许多文学理论上的问题都无从解决。我很愿虚心思索和我不同的意见。 文学与语文(中) 体裁与风格 每一个开化民族的语文到了它的现阶段,都曾经过很悠久的历史。它常在生长、变化和新陈代谢;它是一个活的东西,随着一个民族的精神生活而生发无穷。那个民族的精神生活衰歇了,它也就随之衰歇。这种语文发展的发动和支配固然大半靠全民族在历史过程中所拿出来的力量,但是关键仍在那民族中的文学作家。他们是与语文打交涉最多最密切者,也是运用语文最谨严而又最富于创造性者。他们在写成一部有价值的作品时,不仅替文艺国库里添上一件瑰宝,也替当时语文的生展打开了一条新路,决定了一个新动向。所以研究一国语文的演变史,如果丢开文学作品的例证,就无法进行。 不过文学作家所能拿来运用的是当时公认的流行的语文,这就是说,他的工具是旁人已经替他造就的,无论它对他合适不合适,他都须用它,他不能凭空地替自己铸造一个崭新的工具。他的使命是创造,而天造地设的局面逼得他要接受传统,要因袭。他须抓住一个已定的起点去前进。这个原则固然适用于他的整个精神生活,在语文方面他尤其感觉得迫切。语文的已成之局固然可以给他很多的方便,他可以在遗产里予取予求,俯拾即是,但是也可以给他很多的不方便,常使他感觉困难。最显著的是固有的语文不够应付新的需要。人类一切活动,自物质的设施、社会的组织以至于心智的运用,都逐渐由粗趋精,由简趋繁。在每一时代写作者都感觉到语文的守旧性,世界变了,而语文还没有迎头赶上;要语文跟着变,还要他来出力。他须把旧字送到铅炉里熔解,他须铸造新字,尤其重要的是他须发明新的排字法。但是最大的困难还不在此。流行的语文像流行的货币,磨得精光,捏得污烂,有时须贬值,有时甚至不能兑现。文学作家须凭借这人人公用的东西,来运用他个人在特殊情境的思想。他稍不当心,就会中了引诱,落到陈腐滥调的陷阱里去,他的语文连同他的思想都停滞到人人所能达到的境界,他所要表现的那特殊情境没有到手就溜走。古今中外的作家能从这种陷阱中爬起来的并不多,爬起来的人才真正是创造者,开辟风气者。从开辟风气者人数寥寥看,我们可以知道语文的创造大非易事。它需要极艰苦的努力,取精光烂污的语文加以一番揉捏洗炼,给它一种新形样,新生命,新价值,使它变为自己的可适应特殊情境的工具。文学的创造是思想(抽象的连同具体的)的创造,也就是语文的创造。 语文有普通性,有个别性。普通性来自沿袭传统,个别性起于作者的创造。一个作品的语文有普通性,才能博得读者的了解;有个别性,才能见得作者在艺术上的成就。这原则不但适用于用字造句,还可以适用于体裁与风格。严格地说,每一个作品所要表现的是特殊的,它的语言形式也必是特殊的,否则它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一个人云亦云的作品就各方面说,都是精力的浪费。所以每一个名副其实的文学作品必有一个特殊的形式,犹如世间没有两个人模样完全相同。所谓“形式”只有这一个意义经得起哲理的分析——就是一篇完成的作品的与内容不能分开的特殊形式。这形式就是作品的生命的自然流露,水到渠成,不由外铄。 不过一般人谈形式,往往把它看作传统的类型,例如“诗”“骈文”“散文”“戏剧”“小说”“书疏”“墓志铭”之类也被称为形式。其实这是法国人所谓genres,英国人所谓kinds,只宜称为“种类”或“体裁”。文学史家和批评家常欢喜采自然科学的方法,将文学作品分类,并且在每类中找出一些共同原则来,想把它们定为规律。这种工作并没有多大价值,美学家克罗齐已再三详辩过。它没有谨严的逻辑性,例如诗分叙事、状物、抒情等等,实际上叙事诗有状物抒情的,抒情诗也有叙事状物的。我们只看《文选》《古文辞类纂》《经史百家杂钞》之类选本对于文章的分类,互不相同,而且都很勉强,就可以知道把文学作品摆进鸽子笼里去,不是一件合理的事。同属一类型的作品有时差别很大,我们很难找出共同原则来,求其适合一切事例。《红楼梦》、《水浒传》也叫做小说,却与西方一般小说不同;《西厢记》、《燕子笺》也叫做戏剧,却也与西方一般戏剧不同。无论你拿看《红楼梦》的标准看《包法利夫人》,或是拿《罗米欧与朱丽叶》的标准看《西厢记》,你都是扣盘扪烛,认不清太阳。不但如此,你能拿看《红楼梦》的标准看《水浒传》?或是拿《哈姆雷特》的标准看《浮士德》?每一篇成功的作品都有一个内在的标准,也就都自成一类。它采用流行的类型,犹如它采用流行的语言;但是那类型须有新生命,也犹如语言的普通性之外须有个别性。 体裁或种类只是一个空壳。它有历史的渊源,例如戏剧起于宗教仪式的表演,逐渐生展,遂奠定一种文学体裁。作家一方面因为有些已成的范作可模仿,一方面也因为听众容易接受他们所熟悉的类型,于是就利用它来做创作的媒介。旧瓶装新酒自是一种方便,不过我们不能根据瓶来评定酒,更不能武断地说某种酒只有某种瓶可装。我从前也主张过某种体裁只宜于某种内容,“反串”就违背自然。后来我仔细比较同一体裁的许多作品,发现体裁虽同,内容可以千差万别。我们试想想诗中五律七律,词中任何一个调子,在从前经过几多人用过,表现过几多不同的情调,就可以知道体裁与内容并无必然的关系。批评家常责备韩昌黎以做文章的方法去做诗,苏东坡以做诗的方法去做词,说这不是本色当行。这就是过于信任体裁和它的规律。每一个大作家沿用旧体裁,对于它都多少加以变化甚至于破坏。他用迎合风气的方法来改变风气。莎士比亚和易卜生对于戏剧,可以为例。我相信莎士比亚如果生在现代欧洲也许写小说,生在唐代中国也许和李白、杜甫一样写五七言诗。体裁至多像服装一样,服装虽可以供人公用,却可以随时随地变更样式;至于每个作品的形式则如人的容貌,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 每一篇作品有它的与内容不能分开的形式,每一个作者在他的许多作品中,也有与他的个性不能分开的共同特性,这就是“风格”。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的风味各不相同,但是拿他来比较和他同时的悲剧作家,这四大悲剧却有一种共同的特性,是在当时作品中找不着的。这是他的独到的风格。一般修辞学家往往以风格为修辞的结果,专从语文技巧上来分析风格,这种工作本也有它的效用,但是也容易使人迷失风格的真正源泉。历史上许多伟大作者成就了独到的风格,往往并不很关心到风格问题;而特别在修辞技巧上钩心斗角的作者却不一定能成就独到的风格。风格像花草的香味和色泽,自然而然地放射出来。它是生气的洋溢,精灵的焕发,不但不能从旁人抄袭得来,并且不能完全受意志的支配。古今讨论风格的话甚多,只有法国自然科学家布丰所说的最简单而中肯:“风格即人格。”一个作者的人格决定了他的思想情感的动向,也就决定了他的文学的风格。弥尔顿说得好:“谁想做一个诗人,他必须自己是一首真正的诗。”“言为心声”,要看“言”如何,须先看“心”如何,从前人所以有“和顺积中,英华外发”的话。司空图的《诗品》是中国批评文中最精妙的,他所要描绘的是诗品(诗的风格),而他实际所描绘的大半是人品。人格与风格的密切关联证实了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文学不能脱离人生而独立。我们要想在文学上有成就,从源头做起必须修养品格。我们并非希望文学作家都变成道学家,我们所着重的是他必须有丰富的精神生活。有生气然后有生气的洋溢。 抓住了这个基本原则,其他关于风格的争辩全属枝节问题。历来讨论风格者都着重字的选择与安排。斯威夫特(Swi))说:风格是“用适当的字在适当的地位”(the use of proper words in proper places)。柯尔律治论诗,说它是“最好的字在最好的次第”(the best words in their best order)。福楼拜是近代最讲究风格的作家,也是在“正确的字”(le juste mot)上做功夫。他以为一句话只有一个最恰当的说法,一个字的更动就可以影响全局,所以常不惜花几个钟头去找一个恰当的字,或是斟酌一个逗点的位置。这些都是有经验的作家,他们都特别看重选字排字的重要,当然有一番大道至理。在我们看,他们在表面上重视用字的推敲,在骨子里仍是重视思想的谨严。惟有谨严,思想情感才能正确地凝定于语文,人格才能正确地流露于风格。 作家第一件应当心的是对于他自己的忠实。一句话恰好表现了他自己的思想情感,照理他就应该感觉满意。不过通常作家的顾虑,不仅在一句话是否恰好表现了他自己,同时也在它是否能说服或感动读者。因此,语文有两重功用:一是表现,一是感动。理想的文学作品是它的语文有了表现力就有了感动力,不在表现之外另求所谓“效果”(eect))。不过这究竟是理想,满作家自己意的作品往往不尽能满读者意。在这种时会,缺陷有时在作品本身,也有时在读者的欣赏力。如果它在读者的欣赏力,它可以借教育弥补。一个作家最难的事往往不在创造作品,而在创造欣赏那种作品的趣味。这就是所谓“开风气之先”。如果缺陷在作品本身,根本的救济仍在思想情感的深厚化,而不在语文的铺张炫耀。但是平庸的作家往往不懂得这简单的道理,以为文学只是雕章琢句就可以了事,于是“修辞学”成为一种专门学问,而文学与雄辩混为一谈。从文学史看,文学到了专在修辞家所谓“词藻”上显雕虫小技时,往往也就到了它的颓废时期。文学与雄辩的分别,穆勒(J. S. Mill)说得最好:“雄辩是使人听见的(heard),诗是无意中被人听见的(ovebodytext-2eard)。当言说非自身就是目的而是达到一种目的之手段时……当情感的表现带着有意要在旁人心上产生一个印象时,那就不复是诗而变为雄辩了。”穆勒虽专指诗,其实凡是纯文学都与诗一理。雄辩意在炫耀,文学须发于真心,心里有那样的话非那样说出不可,一炫耀就是装点门面,出空头支票。所以诗人魏尔兰(Verlaine)在《论诗》的诗里大声疾呼:“抓住雄辩,扭断它的颈项!” 一个作家有一个作家的风格,一时代或一学派也带有它的特殊风格。在欧洲,“古典的”“浪漫的”“写实的”是几种重要的不同的作风;在中国,文则六朝与唐宋,诗则选体与唐,唐与宋,词则花间与北宋,北宋与南宋,各有各的特殊风味。这种分别固然有一部分是实在的,它的根源在脾胃和眼光的不同;但是也有一部分是由文学史家和批评家夸张出来的,真正完美的文学都必合于一些基本的条件,纯粹是“古典的”或纯粹是“浪漫的”作家往往不是第一流作家。一种风格流行到相当时期以后,有时容易由呆板而僵硬腐朽,穷则必变,于是一个反动跟着来,另一种风格代起。但是过些时候,这种新风格又变成旧的,引起另一个反动,有时打开另一新径,也有时回转到曾经一度放弃的旧径,这种“趣味的旋转”是文学演进的自然现象。但是虚心静气的读者和作者当不为一时风气所囿,知道每一种风气中都可以有好作品,承认它们的不同,但是不必强分优劣。 这个原则可以应用到关于风格的另一些区别。中国批评家常欢喜谈阳刚与阴柔、浓丽与清淡、朴直与委婉、艰深与平易之类分别,而且各阿其所好,喜清淡就骂浓丽,喜浓丽就瞧不起清淡。西方批评家也有同样的脾气。这些分别有时起于作者的个性,是苏东坡那样的人,就会持铜琶铁板,唱“大江东去”;是柳耆卿那样的人,就会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也有时起于所写情境的分别,王摩诘写田园山林之乐固然清淡,写宫殿的排场还是很浓丽。这都是自然而然,不假做作的。如果与作者个性相称,与题材内容相称,各种不同的风格都可以有好文章。最忌讳的是情思枯涩而要装浓丽,情思平庸而要显得艰深,性格偏于阴柔而要张牙露爪地卖弄阳刚。说来说去,还是回到我们对于表现的基本主张,思想必须与语文同一,人格必须与风格同一。这就是《易经》所说的“修辞立其诚”。
古文能够拉着嗓子读,原因也就在它总有个形式化的典型,犹如歌有乐谱,固然每篇好文章于根据这个典型以外还自有个性。语体文的声音节奏就是日常语言的,自然流露,不主故常。
文法本由习惯形成,在语文是文法,在思想就是逻辑。我们多数人的思想都缺乏谨严的逻辑,所以用语文很少注意文法的习惯…… 还是经典书值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