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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群星 封面

城市与群星

阿瑟·克拉克

2740人在读
15万字总字数
¥18.99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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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在人类建造的所有城市中,没有一座可以与迪阿斯巴相比。相传,人类曾拥有统治群星的力量,是强大的入侵者将人类赶回了最后的避难所——迪阿斯巴。亿万年来,在牢不可破的穹顶的庇护下,迪阿斯巴将自己与外部世界相隔绝,几乎毫无变化。然而,在这亘古不变的城市里,一个“异数”诞生了,他就是阿尔文。仿佛带着与生俱来的使命,阿尔文将打破迪阿斯巴的陈腐与自闭,揭开被时光和谎言淹没的人类与群星的秘密……

读者书评

★★★★★

在中国空间站核心舱发射成功的这一天,读完了克拉克这部“太空歌剧”派科幻经典《城市与群星》,还是颇有意义的。     这部作品站在十亿年后的时代描摹了两个神奇的文明,并回望人类久远而神秘的历史,提出了一个经久不衰的课题:人类到底是应该把视线望向浩渺星辰,尽文明之力飞的更高更远……还是应该温柔地多看一看脚下的地球,把自己生而居之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刘慈欣先生的科幻评论集叫《最糟的宇宙,最好的地球》,实际上很多篇章也是在探讨这样的课题。向外走,还是躺下来,在今天的地球不是两种对立的选择,因为技术有限,我们暂时出不去。然而在不远的近未来,技术的屏障进一步被打破,但地球的资源也大量被损耗时,或许就是摆在我们子孙面前的两难选择。     大刘曾经在名满天下之后深情地对世界说,我所有的作品都是对阿瑟克拉克拙略的模仿,这让很多新粉丝涌起好奇开始拜读克拉克的书,很显然,他们不会失望。这部书就是一个范例。书中的迪阿斯巴让三体迷很容易联想到被黑暗森林打击笼罩下选择躲进“黑域”的文明,大刘创意的来源可能来自于此,只是克拉克并没有给出迪阿斯巴自闭于宇宙的科学原理,让我们略有不甘,索性后辈作家刘慈欣更硬,以全星系光速变慢至逃逸速度以下这样雄奇的想象填补了我们的遗憾。     作为慵懒人类中罕见的探索者,驾驶前辈留下的先进飞船直入星辰腹地,探寻人类诞生之初、文明滥觞之前的宇宙奥秘,这曾是我幼小心灵里最绚丽的梦想,没想到早已被克拉克描摹出来,跨越半个多世纪与大神共鸣,这体验太幸福!     同好的朋友,打开这部书,你将进入一番近乡情怯,不忍速读的蓝色梦幻,克拉克真的拥有一颗超越科学史的伟大灵魂。

★★★★★

这本也上架了!这本是典型的克拉克式宏观科幻。花三小时阅读就可以穿越数十万年地球时光,感受克拉克堪称挥霍的科幻点子挥洒,这么划得来的事为什么不做? 迪阿斯巴的技术细节和群星的宏大叙事令人心折神往。克拉克太会写了,但不是叙事层面的高超,而是科幻点子的独特创造。这一点在本书后半部分尤其明显,几个行星的地表状态、帝国的远征、纯粹精神体、黑太阳囚犯,奇特构思密集程度堪称挥霍,随便一个都能拿来拓展成一本书。不知道多少后来的科幻作品参考了这篇1956年的小说,Hail Clarke!

★★★★☆

“在这个宇宙里,群星依然年轻,曙光必将来临。有朝一日,人类会再次沿着他们曾经走过的那条路走下去。” 人类曾向浩瀚群星进发,建立多种族银河帝国,却被强大的入侵者揍回荒废的地球老家。 沙漠中人类建立黄昏之城迪阿斯巴,日不落的温柔乡高墙耸立与世隔绝,永生的迪阿斯巴人在中央计算机的永恒规则下生存,他们畏惧变数与改革,打死也不愿踏出城墙一步,与其面对外界的荒凉与未知威胁,不如在幻想之乡做春秋大梦。 阿尔文,本书的主角,迪阿斯巴几万年来难得一见的异数,牟足了劲儿只想往外蹿,在一番艰难尝试后他终于找到了方法走出围墙,来到外界,他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东西并克服重重困难将之带回迪阿斯巴,这座封闭之城与其人民的命运即将迎来巨大改变…… 总的来说,这是本很好上手的科幻小说,有浓厚的人文情怀,但不是很惊艳,大部分章节比较平淡。我最喜欢的章节是阿尔文遇见小机器人那一章,莫名觉得机器人可爱,想拥有。 说下题外话:1977年NASA前后发射了双子探测器旅行者1号与2号(Voyager1&2),它们带着任务在太阳系中漫游,给人类研究探索宇宙提供了很多宝贵的一手资料。43年后的今天,旅行者们仍在太空里孤独地前行,好像已经到了太阳系的边缘,向着更广袤的宇宙进发。总有一天,它们会能源耗尽或被撞毁与地球失联,但人类不会忘记这两个宇宙旅行者,它们的名字将被历史铭记。

★★★★★

阿瑟.克拉克这本太空歌剧很精彩,其实开始不喜欢主角,觉得他太高傲,他常常觉得同类无知,有些莽撞。最后确实觉得主角的作为必不可少,也是因为没有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吧。这本太空歌剧读起来比较轻松,没有痛苦的死亡、激烈的战争,更像是一个快乐的不顾后果的少年冒险故事。 阿瑟克拉克创造了一个除了主角其他的人都认识不到他们生活之地一成不变毫无新意的世界,解释为迪阿巴斯的创造者让他们这样,解释为人类在太空受挫,解释为一个虚假的故事欺骗人类几十亿年。 我个人是认为除了基因干预和迪阿巴斯的计算机设计,没有办法可以完全压抑人类的好奇心,漫长的年岁中总会有人突破限制去探索,他们也会传播自己的思想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本书的特定背景下,主角一次次探索,取到了迪阿巴斯之外的利斯,和当地人结为伙伴去到了人类毁灭之前的守卫的沙尔米兰,这时主角恰好见到了重构的生物,并通过质疑这些生物的意志违背了“主”(显然主角目前的智力高于这些生物所以才能欺骗成功)取得了机器人。这种欺骗行为是极其卑劣的,正如和主角同行的朋友说“利他主义并不是你信奉的宗旨,你必定还有其他的动机”。 之后主角几乎是不顾后果地把利斯的存在告诉了迪阿巴斯(利斯人在此之前和他们划清界限不愿往来,一个是保持多样性自然生死的文明,另一个是封闭长生的文明,理念不一样),然而主角其实根本没把利斯人的话放在心上,他也没有思考可能的后果,只是他认为这样可能对,所以就做了。不可否认他确实推动了这样一种人类的融合吧,但这是因为利斯人来谈判了啊…万一这之间有什么战争冲突呢?而且迪阿巴斯很多人直接回创造大厅了,主角其实很像一个天真的小孩子。 后面利斯和迪阿巴斯达成的协议主角没有参与,其实他比较像一个引路人,他不知道后面怎么做,这之后的事情不是他一个人可以决定的。 “不过,迪阿斯巴首先必须知晓它失去了什么。对它的教育要花许多年——也许是许多世纪——但教育正在开始。” 是的!教育才是改变现状的重要方法(甚至可以说是唯一方法),其实这也是一种改革,在进行具体实践之前必要的思想准备,而不能像阿尔文那样只是带来震惊而不告诉方法,阿尔文的经历是导火索,而集中智慧讨论的价值延续了火种。鲁迅的《起死》探讨的就是这样的问题,不指引还把人叫醒极不负责任,甚至不如一直沉睡,但醒来后会有更多人开始探索道路吧? 然后主角和好友开飞船(依靠欺骗得来的机器人)探索地球,这之前总是说同类怯懦什么的。这能够称作怯懦吗?那么抛弃一切奔向群星是勇敢?追求一个未知的、无比危险的、带领整个种族走向灭亡的东西是勇敢?冒险者固然存在,但必定是人群中很少一部分,是先驱者,没有人有资格要求所有人都拥有冒险家的品质,当你以这一点苛责其他人时,你实际上在害怕自己的力量不足、在畏惧自己的失败,你不能够被称作是无畏的、勇敢的冒险家。小说中在批判完全退缩的享乐主义。 而在漫长的历史中一直存在着好奇探索的精神,它们是无法被彻底压制的。

★★★★★

《城市与群星》 这部由其处女作重新创作而来的小说,故事情节谈不上新颖,创意也不如其后的一些作品惊艳,但对人类命运和本质的思考有趣而深刻。 在文明没落的未来,一位英雄带领人类重新出发。 主角走出保守封闭的城市,到达文化相异的邻邦,消弭敌意,再一同飞向外星的过程,可以说是人类整个历史的缩影。 人类最后的两块根据地,一块是完美固化的永恒之城,一块是固守心灵的凝聚之镇。前者追求永生,后者保持自然。看似针锋相对,实则内核相通。 它们都在对宇宙未知的相同恐惧下止步不前。永生不死和世代守旧,一体两面而已。 而当这种凿刻在DNA中的恐惧围城被反叛者和随机性打破时,固守极端的两方燃起的是同样的希望,步上的是同一段征程。 无论人类的文化在表面上如何分化,它们依旧根植于同样的土壤——这是作者对人类深深的爱与信仰。

★★★★★

假如在你面前有一个按钮,按下去之后,你就可以获得永恒的生命,舒适安定的生活,但是再也不能离开你所在的城市,也无从知晓城市外面发生了什么,你会按下这个按钮吗? 在《城市与群星》中,万年前的人类选择拿下了这个按钮,而主角Alvin却面临着一个反向的选择。在这座名为Diaspar的永恒之城中,人们近乎获得了无穷尽的生命。每个人每次可以获得存续1000年的肉身,而后会回到记忆库中,等待下一次轮回,这一世的记忆也会被继承。死亡并不存在,存在的不过是几百年或者几千年的沉睡,相较于他们每次1000年的寿命来说不值一提。然而,Diaspar是一个全然封闭的城市,人们不知道如何走到城市外面,也没有人关心城市外面是什么样子。Diaspar就是他们的整个世界,一个静止的不再发展的世界。Diaspar的过去已经被掩藏在近似于传说的故事中,它的历史,人类为何会躲进此处的历史也无从知晓。而Diaspar的未来,如无意外,也只会这样一直这样沉寂下去。Alvin可以选择继续躲在这个小小的世界里,享受这份安逸,但是如果他选择走出城市,那么外面的一切就全都是未知。 是待在城市,还是举头望向群星?Alvin选择了群星,也就相应地选择了一切未知的风险。一开始他可能只是好奇城市的外面是什么,并没有想到会走多远,但是当他站在城市的边缘,看到头顶绚烂的星河,看到七太阳的巨构,他的心中便真的涌起了航向群星的渴望。因为好奇心,因为敢于迈向未知的勇气,才会有后续与Lys这座小镇的相遇,才能偶然遇见遗留的宇宙飞船,才有了最后在星际间的漫游。 平心而论,《城市与群星》的剧情并没有太多起伏和张力。看到书名,再看到Diaspar这座城市的样子,大概就已经知道小说的情节走向会是怎样的了。然而这并不妨碍克拉克用他宏奇的构想,细致的技术刻画展现Diaspar和Lys两座看似截然不同实则都陷入停滞的两座城市,也并不妨碍Alvin身上纯粹的好奇与冒险精神一次又一次让我们为之激动。在我们所处的世界,一样地凭着好奇心和冒险精神,一百多年前的探险家们抵达了南极,五百多年前的欧洲航海家们探索了新大陆。迈向未知的征程总是充满变数,失败和死亡如影随形。当Alvin第一次离开封闭的城市迈入Lys的田园诗般的生活,第一次登上太空艇飞向天空,他随时可能迷失在危机四伏的狂野,也随时可能被永远吞噬在太空的黑寂之中。千百年来,未知的迷雾中总是藏着攫去人们生命的危险。然而迷雾的后端是一番更为广阔的天地,所以Alvin义无反顾地走上了这段旅程。他的族人惧怕变革,惧怕Alvin会破坏他们这个温馨闲适的小窝。然而若非Alvin的探索将他们带出了名为安定的沼泽,使得道路可以又一次从Diaspar的中心穿过,这座城市大概也将永远被群星所遗忘。而他们引以为傲的永生,也注定会在时间一点点的磨损中消蚀。 从今天的视角看,《城市与群星》并不是一部非常写实的科幻小说,里面许多的情节都过于平淡和理想化,有些重要的技术难点也都被一笔带过,结尾的宇宙航行,突然出现的精神体的设定也更像是克拉克放飞想象力的肆意挥洒之作。阅读的过程中,读者难免会有出戏的时候。但是小说中洋溢的探索精神,好奇心,乐观主义却永远不会过时。我觉得这部作品更像是写给探险家们--无论是在物理空间中探险还是在知识的边界探索--的一部童话,它略去了探索中种种过分的困难,展现给我们最原始的发现的快乐。

★★★★★

雄心壮志该多读早期的科幻文学巨匠,克拉克一点不让人失望。幻想映射的是整个文明的极致,让人觉得路途尚浅,个人爱恨都可以暂缓。人情世故该读书单【玲珑】,爵士乐文学,缱绻里有冷酷,伤心欲绝中还有脉脉温情,可以认识种种平庸的欲望与失去欲望,并从中生出一种对求不得的西西弗的体谅。爵士乐文学把人当作人,文明的幻想把人当作系统的零件,当作某种宏大的提纲掣领的天真的执行者。 《城市与群星》从最初前身起稿到成书历经几十年,这期间克拉克拿到了物理学博士学位,并在专业科学杂志供编辑一职多年,他小心的修正了科学成果不断更新与他幻想之城的冲突之处,最后截稿前第二天将前往大堡礁,他怀着一去不回的恐惧和驱动力收束。 书中两个城市,一个是为了永恒牺牲一切,一个是为了感知而拒绝永恒,一个追求完美的不变之城,一个追求不断更新的集体之城……有一种惊人但美妙的预言,当平衡被重新组织,完美世界的人们不能接受不确定性而自愿赴死,心灵之城的人们感受着世世代代生命的短暂,维护着一种不停轮回之中的静止性。 阿西莫夫在《我,机器人》中预言了两种文明的极端不可避免的走向调和,克拉克具象化了这种调和——在这里有时候放弃是前进,有时候前进是放弃。

★★★★★

阿瑟克拉克就没有不好看的科幻,这本就能证明。是我读过的最好看科幻。 此时,太空船处于地极上方,他们下面的行星是个完整的半球。杰塞拉克和希尔瓦在刹那间同时看到世界相对两侧的日出与日落。这景象如此完美,如此惊心动魄,他们毕生都会记住这个时刻。 在这个宇宙里,群星依然年轻,曙光必将来临。有朝一日,人类会再次沿着他们曾经走过的那条路走下去。

★★★★★

回到迪阿斯巴 迪阿斯巴——仅剩的人类文明,按照中心计算机和创造者的安排,人们循规蹈矩地活着,千万年如一日在球状的城市里,与荒芜隔绝与沙漠隔绝。 阿尔文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切,他向往外面的世界,他想看见外面的世界,他沿着通往外界的管道去看沙漠中的日落,他怀着人类遗忘了千万年或者说被迫失去了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前进,他靠着与周围人格格不入观念和孤独支撑,他在慢慢靠近蓝天沙海日月星辰。 像所有的青年一样他渴望到遥远的地方去,去领略未知的魅力,去见证巍峨的山川上日出的一刻白雪融化的一刻阳光撒下的一刻。 他有着朋友,却依然感觉孤独;他有着爱他的人可他却无法停留在这份感情上;他有父母,可没有血缘的链接;他有恩师,可他未曾得到理解。然后他遇见了基斯隆,进入了雅兰蔡的墓中,怀着对未知的渴望前往了被世界遗弃的那张灰色世界地图上的唯一亮点——利斯。 克拉克的小说能被称为“神作”的原因与他描写的人物脱离不开关系。基斯隆从一开始的趾高气昂,认为自己是不同于大众的优越感以及见到阿尔文时的同情,到在雅兰蔡墓的迟疑和惊慌,这种情绪的转变描写地十分到位。这一切都说明埋藏在人类心里十亿年的恐惧——“入侵者”终于显现出来,它不仅人类是对于未知的不安对于安定的满足,它也是人类在亿万年间为了种族存活而编织的最精巧的谎言。至少在数亿年间没有人能够揭开这个谎言的面纱。 当然对于我们的主角阿尔文的描述他更是无所不用其极,将他的自负不安恐惧勇敢,总之是一个青年都会出现的品格都巧妙又自然的呈现了出来。 他踏上那辆开往未知的利斯的列车时,怀揣着见到同伴的期待迎接未知的兴奋;他看到一片片景色时的惊叹,对自然的敬畏。 在阿尔文向利斯进发时他只是怀着单纯的好奇,而在离开利斯的时候他已变了许多,他渴望人类文化的交汇,同族的交流,也许创造者从一开始就在阿尔文的基因里写下了改造“死水”的基因,毕竟一个社会就犹如一湖水,石子儿丢下引起的涟漪并不会让死水变活,只有流动的有交汇的湖水才是清澈的活水。 可是无论他多么渴望出去,渴望离开千万年如一日的迪阿斯巴,在他看过群星后了解到亿万年前的谎言究竟意欲何为时,他依然想回到这里,回到迪阿斯巴。我们很难仅仅将这种感受称为归属感,但也许这就是名为故乡的魅力,令多少远游的人魂牵梦萦的东西。 亿万年前的主曾撒下谎言,仅有一名机器人目睹一切并将其全部记录下。数亿年间主的信徒对此深信不疑,并将传说传颂着,期盼着它的到来。亿万年后一个叫阿尔文的孩子,在受够了心灵上的寂寞后,渴望打破城市的死气沉沉前往无法前往的外界。他做到了前人做到了的事情,前往了利斯。可他却不想仅此而已,他做到了前人没有做到的事情,他逃离回了利斯,改变了迪阿斯巴和利斯独自存于世的现状。在他将世界影响并改变之时他却再一次踏上了去往群星的旅途,找寻曾经辉煌的文明遗留下的生物。他穿越了太阳系,飞到了七个太阳之间,他见过恢宏却死气沉沉的建筑,生机蓬勃却会杀人与无形的植物星球,危险无法靠近的半球体,爆炸遗留的飞船残骸。他一无所获,直到遇见它。亿万年前人类的历史图卷在慢慢展开,谎言被揭穿真实展露,信仰崩塌而信仰者却早已化为尘埃。阿尔文在穿越了数亿光年的距离后,他还是回来了。回到了生他养他的迪阿斯巴,回到了故事开始的地方。兴许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找寻,不停在奔跑,直到你找到奔跑的意义。 此刻群星都在闪耀着光芒,尽管现在群星上人类的影踪已消失殆尽,但未来的某一天人类还会如同当初一样,再次到达每一个群星上去,熠熠生辉的景象,我想见到这一天。 当然有极大的可能我无法见到这一天,但我想成为群星计划的一员,群星里的一粒尘埃,我想成为城市里的一支柱子,一个活生生活着的人,一个渴望群星的但也无法离开城市并深深爱着它们的人。

★★★★★

就本书中的设定而言,精微的部分比较完整,宏大的部分虽然让人叹服,但不够清晰,有点语焉不详。我认为本书最可贵之处在于其立意,没有忙着歌颂伟大的开拓,反而传达了开拓的另一面:遭遇挫折,畏缩不前,即便历经亿万年,只要愿意再次上路,就仍是值得歌颂的勇气。

书籍信息

作者阿瑟·克拉克
译者周晓贤
出版社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06-01
ISBN9787536491359
分类精品小说-科幻小说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