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敬
本书专门讨论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古体小说”,即主要著录于子部小说类的非白话小说,力避西人观念影响下的现代小说观念,从“古体小说”这一中国传统文类出发,考察古人相关认识的变化,对其特性和内涵的框定及流变,还原历史实相,颇多创新之处。
今天人们认为的小说与古人认为的小说由很大差异,这部书试图探讨从先秦到明清人们对“小说”的定义与变化,古代小说自诞生起,就被视为小道,包括记言、记事两类,强调其社会作用,而非叙事艺术,这种观念是一以贯之的,而且与史书有密切联系,魏晋南北朝杂传兴起,这种叙事性极强的文体,一开始并不被人视为小说,直到宋代欧阳修编《新唐书》,杂传的叙事性来说进入传统小说观念中,开启了古体小说向近体小说观念的转变。明代小说观念不断扩大,几乎达到无所不包的地步,到了清代《四库全书》开始把小说分为杂事、异闻和琐语三类,试图重回汉唐小说观念。此外这部书还涉及很多有意思的地方,如辨析唐人是否有意为小说,注意史书、诗集引用的小说反映出来的文学观等,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