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利浦·狄克
本书是菲利普·K·迪克一部涉及时间旅行的短篇。一个杀手要回到过去,杀死一个已经死去数百年的男人。他不知道那人是谁,但是没关系,他拿着那个人的骷髅。可是,事情远远不会这么顺利……
写作时间和故事背景,再加上和150年前的姑娘共饮一杯巧克力。如果这些理由还不够,他还送给你一个小“悖论”作彩蛋。你还指望一本几十页的书像什么纲领一样吗?
一般的故事吧,自己回到过去要杀死自己,这个设定有点老掉牙,但是怎么说,结尾稍稍有一丢丢意思,也只是一丢丢而已
典型的菲利普迪克,天才的创意,迷幻的文字,掺杂一点似是而非的宗教感
很短很短的一篇科幻小说,没有新意
讀到一半的時候就已經想到了結局。
我不知道那些评论里说没有新意、老掉牙、情节薄弱、作者自我陶醉的读者,他们到底在这70年间读了多少有新意的著作,才会如此自负到无知!!! 本文《骷髅》创作于1952年,收录于《记忆裂痕》里的《头骨》。朝闻道夕死可矣。毕竟他曾复活于那一天下午。而且,他还曾与一百五十年前出生的姑娘,一同喝了一杯热巧克力。菲利普迪克的世界,奇妙而美好。
8 前面几章有点语句不通,意思不连贯。 可能是作者想写长篇但是最后把概要写出来了做成了短篇? 挺有意思的,要是再展开讲讲就更好了。 最后有点点生硬,在发表演讲那处,可能没想好怎么续。 我记得看过类似的回到过去杀死自己的小说,那篇就很连贯。 可以一看,也就二十分钟。
“那些夺取他人性命的人会死掉,那些杀戮的人,也会死。但那个献出生命的人会复生!” ——继译林的《少数派报告》,读的第二本PKD。虽然中途对真相有所察觉,后半急切地想知道,骷髅的主人临死前留下的那句改变了世界的名言到底是什么。对还不是很熟悉的菲利普·迪克这位作家,多了一份羡慕嫉妒恨:他的书,即使中途猜到结局,也有极大的魅力吸引我迫不及待地读下去。超级享受的一个多小时,以及点击“读完”以后徐徐的回味,很像那次误以为进的是麦当劳,过了好些日子才反应过来是肯德基家的“鸡肉汉堡”那鲜美可口的快意。多少年没读到这么对胃口的短篇小说了!
文笔一般,伏笔也一般,一开始我就觉得骷髅是主角,结尾真的是它。。。
那些夺取他人性命的人会死掉,那些杀戮的人,也会死。但那个献出生命的人会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