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恩斯特·克莱恩
江山多娇,英雄折腰 整个世界成为竞赛大奖 你,准备好了吗? 2045年,现实世界丑陋不堪。只有一个地方让韦德·沃兹焕发出生机:绿洲。这是一 个让人全身心沉浸其中的虚拟宇宙。人类中的绝大部分都在这里消磨时光。 绿洲那个古怪的创造者死了。他给世人留下了一连串刁钻的谜题,解谜的线索隐藏在几十年前的流行文化元素之中。那个时代的音乐、电影和游戏是他一生的挚爱。 第一个解开这些谜题的人将成为他巨额财产的继承人——成为执掌绿洲的人。 韦德解开了第一个谜题。转眼之间,他成了各方势力追逐的对象。为了夺得最终的大奖,这些势力不惜任何代价。不惜行凶杀人。 比赛开始了。要活下去,唯一的途径就是——成为胜利者。
这是克莱恩和斯皮尔伯格共同献给所有游戏玩家的一封情书。 其实电影翻译的“头号玩家”并不是特别契合作者原本的意思。“Player one”除了代表一号玩家之外,还是很多早期游戏默认的角色名称,所以它还代指着每一位参与游戏的普通玩家,每一个平凡却满怀热爱的普通人。 剧情也非常经典,少年英雄在游戏世界里追寻彩蛋,最后成为胜利者拯救世界,典型的勇者斗恶龙“老派”故事,但依然让人看了觉得热血沸腾。因为充斥了如此之多致敬和彩蛋的作品不需要多么复杂的故事架构或者跌宕起伏的命运剧情,就像一款好的游戏只需要好玩而不需要面面俱到那样。这部小说成功的把动漫界、电影界、游戏界的爱好者们聚集在了一起,为一部只写游戏的电影欢呼雀跃。 你想看到的东西这里面都有:vr架构下的虚拟世界掩盖了赛博朋克一般的残酷现实,世界是一款包罗万象的宏大游戏,巧妙的解密设置和险象环生的争夺之路,有意无意之中充斥的彩蛋和致敬内容,无数纯粹的猎手们为了阻止肮脏的公司站在一起共同抗争等等。其实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就在主角追寻的彩蛋当中:黄铜钥匙代表着“天赋与热爱”,翡翠钥匙代表着“勇气与坚持”,水晶钥匙代表着“纯粹与爱”,这些才是游戏的本色。 男人至死是少年,这也是为什么游戏能够成为“第九艺术“,因为它不只是用于消遣的工具,还承载了无数人几乎被忘却的情怀。
打开点评差点就要吐槽上电影改编了幸好忍住了,想单纯就本书谈谈我的感受。结尾哈利迪说“谢谢你玩我的游戏”真是让人热泪盈眶啊(虽然不做游戏但是作为创作者也经常想说类似的话。玩家一号经常被当做献给游戏玩家的情书,但我想也算是对创作者的情书,谢谢你们创造了这样美好的东西,让我们这群人行至如今……老实说除了电影小说,里面其他提到的流行文化我基本都没接触,特别是游戏和音乐,可惜这俩占比相当大XD错失了很多遇故人之感啊! 非常典型的极客文化情怀向,很吃电波,属于是爱吃的很喜欢,不爱吃的觉得他落伍无聊也是情理之中。毕竟客观来说文学性也就是一般通俗类型小说,剧情和人设也没什么新意。但是唉!发表不出什么客观批评了,我就这样爱着nerd感很强的作品……柔情。
对这本小说闻名已久,因为并不是合格的游戏粉,看之前还担心会不会对理解有影响,事实证明,确实有的,作者显然对八十年代的游戏、影视、各类作品如数家珍,小说里也毫不掩饰这一点,导致前期我看的时候一直在看备注,努力理解彩蛋,反而有种追不上进度的疲累感。而且前面节奏偏慢,确实很容易被这些场外因素干扰。剧情渐入佳境以后(也可能是我破罐破摔不再试图去把握那些我并不十分了解的事物)终于慢慢感受到那股激动人心和热血澎湃。哪怕是不太了解游戏、不太了解那股年代,也能感受到那份热爱,大概这就够了吧。 最喜欢的场景是第一把钥匙那里和巫妖王打游戏。巫妖王有多强大我一知半解,但不妨碍我理解那一幕有着超越现实的荒谬和感动,在虚拟世界里,本来就是不问来路,大家纯然沉浸在竞技的绝妙体验中。游戏真好。竞技精神永存。 最喜欢的一句话则是小说最后哈利迪说的那句“谢谢你玩我的游戏”。真的被戳得死死,哈利迪对游戏的热爱,以及那一份热爱的传承,不论哪一个都让人招架不住。说到哈利迪,作为小说的灵魂人物,他的塑造简直太棒了,虽然对于剧情里讲述的众人对他的个人崇拜、过度探寻等等我持保留态度,但接受小说里哈利迪作为八十年代象征的设定后,或许众人的行为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何况哈利迪确实充满个人魅力,他的人生或许是部分被游戏世界吸引的人所拥有过的人生,生活不如意,所以找到游戏这个梦幻国度,而后逐渐沦陷,以至于分不清现实与虚拟的界限。也因此,小说的主题会是什么,简直不言而喻。在虚拟世界里寻求真实是不现实的,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就这一点来说,这部小说的本质又很现实,和它所承载的光怪陆离的世界其实背道而驰。 游戏,游戏,到底什么叫游戏呢?百度说,基于物质需求之上的娱乐,可惜很多时候,恰恰是物质需求得不到满足,人们才一步跨过,妄图让精神安慰取而代之。然而,这或许会造成更大的空虚也说不定。文里的哈利迪是,现实世界里没法像哈利迪那样做到极致的人或许更是。游戏以及它所代表的的某个世界,多被诟病,未尝没有这部分的因素在。 根源或许在于人类根性上,人的本质就是追求快乐,多巴胺一出手,一生从来没有逃离过激素控制的人类有何反应,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而在这基础上,人性散发出的光辉,坚强、果敢、韧性十足,一如小说里那些始终不忘初心的角色那样,才如此耀眼。才让人如此感动。精神璀璨得以耀世! 跟小说比起来,电影在我看来,其实损失了很多美感,诚然,超绝的视听体验、眼花缭乱的彩蛋确实很振奋人心,但电影因为各种原因,其实牺牲了部分剧情逻辑,而后又加入了许多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东西(甚至于主角团,那些改动你简直闭着眼都能体会到西方价值观的暴力输出,换言之,很政治正确)整一个大杂烩,图爽。当然,电影还是不错的,一些改编甚至让设定更为完美(比如女主参加比赛的动机、男主行为的合理化等)而我最喜欢的那句话,在那个时候出现,在那个场景下被说出来,更有种区别于文本想象的冲击。 只不过,之前看到一条评论,说电影有门槛,你觉得不好是因为你不够格。这很自大,和某些沉浸在自己的小圈子继而认为世界不过如此的人如出一撤,有种圈地狂欢的愚蠢。一部作品在细节上的雕琢确实值得赞赏,但以细节来夸耀作品有种以偏概全的盲目。
看完这本书以后,勾起了我重看电影的兴致,于是马上把电影翻出来又看了一遍。这样对比,我发现斯皮尔伯格的确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导演,他保留了原著最核心的主题(游戏的乐趣和珍惜现实)和最主要的结构(游戏-彩蛋),同时又做了大刀阔斧的改编,包括主角的人际团队、成长线、甚至三个菜单关卡,这样剧情矛盾就变得更加集中、紧凑、精彩。 对比起来,原著小说也并非毫无可取之处,它刻画了一个以男主角为代表的、在某种程度上更加“非主流”的、甚至更加不讨喜的宅文化群体,尤其是对男女主形象的主流印象美化(原著中,女主并非抵抗组织的头目,而是一个身高173CM、体重152斤的女孩;而男主也能在一个几乎完全封闭的房子里足不出户好几个月来玩游戏)。这样的人物刻画显得更典型,也更有意义。另外,小说里对近未来现实世界的残破描写也更多。这样一来,这些人由于对现实世界的失望而沉浸在绿洲游戏中实现对自我的想象,就变得更加合情合理;而他们在经历冒险以后,寻觅到人际关系的珍贵,最终还是侧重珍惜现实,也就更有戏剧张力。 当然,总体来说,这本书还是一个中规中矩的普通小说,最大的精彩就在于对上世纪八十年代游戏、歌曲、电影等流行文化的频繁化用,对于熟悉这些文化的人来说,无疑会有更好的阅读体验。
拖着病体看完了全书 这也许不是我看过最长的但却是我看得最快的一本书了 致敬作者致敬翻译 如此多的注解充斥在每一部提到的电影 动漫 和歌曲中 不知作者到底翻阅了多少资料又看完了多少影音 这份经历和严谨让人敬佩 翻译出神入化将虽不是名著却是部名书的玩家1号转译成杠杠的中文 你看了就知道到底是多接地气了 包括未曾删减的F**k S**t 这才叫翻译 这才是原拆原还好嘛 电影和书都值得看 毕竟看点不同 电影里的韦德更有点傻白甜 而书中的韦德绝对是剃光了毛的泥鳅 胆大心细 特有种 但视觉的冲击和细致的情节都不是我们该错过的 看完电影再看书 绝对值回票价
一口气读完,看到了昨天凌晨两点半。 因为是先看了电影,再看小说,不可避免的进行了对比。 总体来说,原著四星半,电影真的要五星。这本书天马行空,简直是用了上个世纪的游戏史加上电影电视堆积起来的乐高玩具,关键是还堆积出了一个超级庞大,恢宏的世界。作者扎实的游戏,电影知识基本功甚至比三体老刘的物理知识都不逞多让,这也是作者满满的青春回忆。不过小说的硬伤也很大,小说的文字功底一般,就像一个没有没有文学细胞的理工男,程序员写出来的,可能也有翻译的原因,但应该是本来就作为爽文来写的,开头直接从第一把钥匙找到后回忆式倒叙倒是很可以。所以整体来讲,从文学方面一般般,但在整个想象力的架构上确实非常成功,这也就够了。 不过说到底,看小说,爽就够了! 感觉电影改编的更好,下面做下分析: 1、电影完全把原著的精髓给拍出来了。原著最酷炫的就是用各种游戏电影元素架构起来的世界。斯皮尔伯格不仅把整个架构撑起来了,更是把她圆满的,丰满的展现了出来。我们知道,改编小说最怕看不到作者那些奇妙的想法。这个电影做到了,如果以现在的技术来看,是超额完成,再现了原著里面五彩缤纷,奇思妙想。 2、电影赋予了原著没有的灵魂,价值观。原著里面基本上三把钥匙的关卡,斯皮尔伯格都给换了,这个可能各有角度,如果单纯站在小说角度,可能比较符合游戏风格,毕竟这是游戏,比较符合设定。可如果放在电影里,就会比较乏味,毕竟要面向更广的观众,而且三个关卡的模式比较类似,会出现审美疲劳。电影把每一个关卡赋予不同的涵义,比如第一个改为赛车,并通过后退的设定,加入了让人思考人生的逼格。赛车竞技也是现实游戏很重大的比重,我觉得斯皮尔伯格可能用了大数据分析的。用闪灵讲了爱情,用第三个关卡讲了团结,正义与邪恶。最终的哈利迪出现的阶段,男主的决定,又升华了主题,把兄弟情谊,男女感情,公平正义融进了大爱。这也是为什么斯皮尔伯格的美国商业大片能够成功的主要原因,又成功的输出了价值观! 3、关于诺兰和斯皮尔伯格。看电影的时候反派叫诺兰,自然想到了暗黑的诺兰。后来看网上有人说原来导演是诺兰,后来换成斯皮尔伯格,所以……你懂的。看了原著才知道,可能是小说作者对诺兰有偏见。如果诺兰来拍这个作品会是怎样的呢?我猜,应该整个基调可能会较为冷淡,会把故事加入人性的探讨,甚至通过三个关卡层层递进,一波波高潮。甚至会用烧脑的方式来讲。不过这样,可能绿洲就会少了些斯皮尔伯格式的光怪陆离、五彩斑斓。所以如果这样,我还是想看的斯皮尔伯格的,会更爽。玩游戏不就是为了爽,电影呢,也是要爽的! 当然,如果没有原著,也不可能有电影的狂欢。 有人说电影的故事结构简单,逻辑性差,故事老套。其实也怪不得导演,因为原著就是这个故事结构,还有,又不是益智游戏,不打怪升级还能干吗? 最后,精髓的来了! 原著最棒的有两句话: 1、Ready Player One,这句话是游戏的开始,激动起来。所以作为了书名、电影名。 2、谢谢你玩我的游戏。这句话很让人深思。 还有,谢谢你看我的评论。
花了大概一周的时间才把这本书看完(ps:原来我不止看纸质书慢,看电子书也慢╮( ̄▽ ̄")╭ ),总得来说是一本很棒的科幻小说,尤其是里面的图文注释,解决了好多电影和游戏里不知道的冷门的知识,并且更好的帮助了读者进行想象。 斯皮尔伯格真的是位伟大的导演,他把这部小说的精髓完美的呈现了出来,当初去电影院看《头号玩家》时,就被激烈的赛车场面而震撼到,看的我热血沸腾!(小时候曾梦想当一名赛车手,梦想与现实总是……咳咳)如果按照原著的情节的话(黄铜钥匙藏在墓穴里,玩家需要与大法师比赛《鸟蛋之争》!),就会显得美中不足。此外,原著里的很多情节都和电影里有出入,但是并不影响阅读体验(我觉得我看的慢的原因之一就是老喜欢看一部分停下来慢慢想与电影情节里有哪些不同,反复脑补当时的情景Õ_Õ)。 无论是电影还是原著,都很“酷”,是很经典的科幻作品。(差点忘说了,我觉得小说里的帕西法尔的人物形象更丰满一点,他有着聪明勇敢,善良团结这些优点的同时,也有着骄傲自大,胆小虚伪这些缺点,而电影里的主角更有点像开挂了一样,基本上一路顺利的拿到了彩蛋,这也可能是电影的时长所限吧。)
值得一看,我记得我是在我读高中的时候,班上同学在多媒体上投影了《头号玩家》。当时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就觉得特别好看,过了这么多年,我依旧能记得看电影关于《闪灵》的那段片段时心里感觉刺激又害怕和我同桌紧握住我的手的场景。但是没有在书里面看到欸,蛮可惜的,还有我一直期待的那个倒退到达终点的片段,都是我为数不多对于这部电影的记忆。 感觉绿洲的科技真的太令人感到兴奋了,如果这样的设备真的被研发出来,那我要选择星露谷!!!我曾经就幻想过,要是人死了之后,意识能够链接到游戏里面就好了,多么希望人生能够像星露谷一样!!!如果我能够真实踏进我的trytry农场,我都不敢想象我会有多开心。 再说回来,这本书并没有如我想象中那般吸引我,emm,于我而言,它平平淡淡的,没有什么特别扣人心弦的地方,但篇幅也不长,剧情也不错,花费两三个小时还是值得的。
前期看了斯皮尔伯格导演的《头号玩家》,没过几天,微读就推送了小说《玩家一号》,借着未然的热情,我读了这本小说。 时间来到了2045年,男主角韦德.沃兹生活在混乱的环境中。没有父母的扶养,韦德.沃兹寄养在姨妈家,姨妈收养他只是为了多骗取一份政府的补贴儿子,与爱无关。在房车搭建的楼房里,姨妈三天两头的换男友,韦德只能睡在洗衣机上,电影中韦德躺在工作着的洗衣机上摆弄电脑领我心酸。除了按时上学,韦德所有的时间基本都在网络游戏中。许多许多和韦德一样的人们,沉迷在网络世界,寻找现实世界无法给予的精神慰籍。 詹姆斯.哈里迪设计的绿洲网络游戏,网络世界里的一切堪称来源于现实而又高于现实。在这个世界中一切变得公平,一切变得皆有可能。韦德.沃兹就是在这个世界中把自己练成了英雄。还有他的小伙伴,各个都是网络游戏的高手。而韦德自己也是更有天赋的游戏高手。 詹姆斯.哈里迪在绿洲中设置了一个游戏规则,第一个闯过三关,拿到彩蛋的人将成为绿洲的主人,拥有绿洲的所有权以及相应的财产。全世界网络游戏爱好者加入到闯关游戏中。他能都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努力向目标进发。除了虚拟世界中的游戏对手,还有现实中管理绿洲的索伦托为代表的反派,为了阻止韦德他们获得彩蛋,他们使出了威逼利诱、谋杀等各种卑鄙的手段,让韦德为首的游戏佼佼者们面临各种现实社会的黑暗干扰。 然而,这都无法组织韦德他们对游戏目标的执着和坚定。在游戏中称雄的本心逐渐变成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游戏过程中韦德的智慧和对各种游戏的得心应手令我惊叹,他与萨曼莎的爱情主线也时时勾起我对爱情的美好回忆和对他们的美好祝愿。小说中各种网络世界的转换,让我即便看过了电影,也经常无法清晰地区分辨现实和虚拟世界。自己也时不时被带入到网络世界中。尽管我对网络游戏基本绝缘,但是依然无法阻挡我对这部作品的热爱,作者恩斯特·克莱恩的构思令我惊叹,他借助韦德对各种网络游戏的顺手拈来、年代电影和音乐的自由运用,让我觉得他一定也是韦德一样的游戏高手。 书的最后,韦德获得了绿洲的所有权,最让韦德愿意回到现实的是他对萨曼莎的爱情。让我深深的相信,尽管网络世界丰富、刺激,尽管现实世界太多的令人失望,但是无论如何,没有什么是爱情解决不了的问题。
先看的电影再补的小说,两者各有千秋。 个人更喜欢电影前两把钥匙的获取方式,最后一把钥匙则是小说处理得更自然,电影我感觉很别扭,但结尾哈利迪那段电影改得太赞了!絮絮叨叨的哈利迪,乱放以至于找不到的彩蛋,还有回首的那句“谢谢你玩我的游戏”仿佛导演同时在回首对我讲话(突然发现我漏了演员也在对我讲话:谢谢你来看我表演。演技太赞了!完全把他当哈利迪了。):谢谢你来看我的电影!小说就不行了,至少我没感受到作者在对我说这句话… 对于重要的硬币处理,小说电影都很棒,但更喜欢电影。前者硬币贯穿全文毫不突兀,但获取之后文中很明显显示出它的与众不同,让人不经猜测是不是有什么特殊功用。后者则是打赌赢来的赌资,来得无比自然,旁人根本猜不到除了钱之外他居然还是道具——神一般的反转!同时导演还借硬币塑造了可爱的莫罗爷爷,比起小说里的单一作用+过于明显的描述,电影显得高明多了。 总结,正因为有了珠玉在前的电影,我才会看这本小说,我的感动基本留在电影里了,而小说只能成为我收藏夹里看过的一个证明。 P.S.我不是游戏迷也不是80年代通,所以情怀什么的…我都跳过了…